《环境监测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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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行动计划

以监测先行,力求准确掌握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污染的状况,为行动计划的执行及滚动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为出发点,以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碧海行动计划各阶段的实施效果

为主线,结合*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需求和已有的监测基础,优化选择相应的监测站位,合理安排监测项目和程序,制订科学的监测计划,为*碧海行动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与此同时,要面向新世纪、面向现代化,掌握和利用遥感、自动检测等先进的技术,逐步实现监测手段现代化,更有效地掌握*水环境的时空变化。

第一节-*年环境监测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编制*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规范,建立、启动*碧海行动计划的环境监测程序,完成监测站位的优化调整;

监控陆域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评价陆域入境河流、重点陆域污染源入海河口、海上污染源以及入海通量控制断面的水质状况,初步掌握可控入海点源与非点源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开展海洋环境质量与趋势监测和*海岸带生态监测的试点工作;

根据实施*碧海行动计划的要求,进行特别专项的监测试点工作;

评估已有的环境监测条件和数据资源可利用程度,确定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

调查实施*碧海行动计划的近期效果;

实现主要入海点源的水质自动监测。

二、行动计划

(一)编制*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规范

参照相关的法规、标准和监测方法,编制*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规范。该规范应确定不同类型站位的监测项目、采样分析方法和监测频率(见表8-1),并且作为各省市和部门实施环境监测计划的技术依据。

(二)优化监测站位

为了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污染源排污状况、*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准确地评估*碧海行动计划实施效果,按照*碧海行动计划确定的环境功能区、污染控制带、污染控制区和控制单元的要求,结合环境监测行动的实际经验,在20xx年底

前完成环境监测站点优化布设工作。布设四类环境监测站点的数量见表8-2。

表8-1*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规范主要内容

优化布设*碧海行动的环境监测站位的基本原则是:着眼

于全*,充分利用已有站位,统筹全局,全面调整,合理布设;在重点海域、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重点城市毗邻海域、重点港口和交通密集水道等特殊水域,本着内密外疏的原则,合理布设和优化环境监测站点;以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为基础,以全面掌握各类环境功能区水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规律为目标,确定监测站位;对石油平台生产区、海产品养殖区、海上船舶集中作业停靠区周围海域布设监测站位,以掌握这些生产运输活动对海域水环境质量的影响;本着环境和经济的最优组合的原则优化布设监测站位,包括将不同类型的站位设置在同一位置上。

(三)启动监测程序

按照监测规范的要求,从*年起,在所涉及的站位启动监

测程序,及时汇总数据和总结经验,并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反映至有关部门。在20xx年底前完成监测程序的调整。

(四)陆域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控

对十三市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实行监督控制监测。

注:1)海洋环境监测断面需要根据*的海洋动力学条件另行确定。

2)除了鱼类及水产资源按各省市所辖鱼类产卵场计外,其他生态环境质量按十三个城市计。

3)特别专项监测站位根据监测对象出现位置随机确定。

(五)*海上污染源污水排放达标监测

对海上船舶及其相关作业和石油平台的污水排放进行监督控制监测。

(六)全面开展陆、海环境状况检查监测

为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放总量和环*十

三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水质现状,在目前例行环境监测的基础上,从*年起对入*的直排口、混排口、入海河口、市政下水口和121个*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18个混合区进行陆、海

环境监测。陆源监测指标为氮、磷、COD、石油类、特异污染物、流量;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测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铅、六价铬、镉、砷、汞、氰化物等(见表8-3)。

(七)开展其他类型环境监测的试点工作

在海洋环境质量与趋势预测、*海岸带生态和特别专项站

位中,开展环境监测试点工作,以期积累资料和探索工作经验。

试点工作包括建立环境条件指标、生物种群指标、生物量指标、生物多样性指标、环境质量指标等多指标的生态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海岸带生态监测试点工作。

(八)评估已有监测条件和数据可利用性,确定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

在充分评估已有监测条件和数据可利用性的基础上,重点根据以下情景确定提高环境监测能力的建设方案:

新及补充普遍落后、老化、已不能完全满足*碧海行动计

划对环境监测要求的海洋专用监测仪器设备。前期重点是更新和补充采样设备、实验室化学分析仪器设备和监测信息传输系统。

补充新增监测方法所需的工作条件,譬如在陆域和海域监测中应用的遥感技术、进行海洋大气沉降测量、以及建立地面自动监测站等。

加强对*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信息进行的统一管理和综

合分析,特别要加强对赤潮的监测能力。

将卫星遥感技术引入环境监测行动计划。在全国环境质量数据库的基础上,结合*碧海行动的实际需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建成基于GIS的*碧海行动环境监测与管理动态数据库。

(九)*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监测

在本阶段要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重点监测区域为

*121个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和18个混合区,分析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变化规律,预测*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

(十)监测达标后点源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

继续监测直排口、混排口、入海河口、市政下水口、海上船舶、石油平台等排放入海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确定排污与海洋环境质量间的输入响应关系。

(十一)在重点河口和可控制点源入海口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逐步做到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陆源主要污染物入海总量,有必要对重要点源实施连续监视、监控。*年前,在主要河流入海口(辽河、大辽河、大凌河、滦河、海河、黄河和小清河的入海河口7处)和重要点源入海口(有关直排口、混排口和市政下水口10处)开展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试点工作,共设置17个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同时开展监测对比试验研究。

(十二)建立*生态监测网,开展*海岸带生态监测工作

建立*生态监测网,并在*生态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的验证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生态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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