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考试要求及复习资料汇编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重点复习材料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材料国贸1093目录:绪论 (2)第一篇合同的标的 (2)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 (2)一、商品的名称 (2)二、商品质量的含义和要求 (2)三、商品质量的规定方法 (3)四、卖卖合同中的品名质量条款 (3)第二章商品的数量 (3)一、数量的计算 (3)二、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4)第三章商品的包装 (5)一、运输包装 (5)二、销售包装 (5)三、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 (5)四、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5)第二篇商品的价格和贸易术语 (6)第四章贸易术语 (6)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6)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6)三、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6)四、其他五种贸易术语 (10)五、本章总结 (11)第五章商品的价格 (11)一、作价方法 (11)二、计价货币 (12)三、计价数量单位与单位价格金额 (12)四、贸易术语的选用 (12)第六章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 (12)一、出口商品成本核算 (12)二、佣金和折扣 (12)第三篇货物的交付 (12)第七章交货时间和地点 (12)一、“交货”和“装运”的概念 (13)二、交货时间 (13)三、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 (13)四、分批装运和转运 (13)五、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13)第八章运输方式 (13)一、海洋运输 (13)五、集装箱运输 (14)第九章货物运输保险 (14)一、保险的基本原则 (14)二、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 (14)三、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15)五、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16)第四篇货款的结算 (16)第十章票据 (16)一、汇票 (16)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 (17)一、汇付 (17)二、托收 (18)第十二章信用证 (18)一、二、信用证的定义、当事人 (18)三、四、信用证主要内容、收付的一般程序 (18)五、六、信用证的性质作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18)七、八、信用证特点、种类 (18)第十四章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 (19)一、选择结算方式应该考虑的因素 (19)二、不同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19)三、分期付款与延期付款 (19)第十五章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例 (19)一、二、三、汇付条款、托收条款、信用证支付条款 (19)第五篇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19)第十六章货物的检验 (19)一、买方的检验权 (19)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9)第十七章索赔 (20)一、违约责任 (20)二、索赔与理赔 (20)三、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20)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20)一、二、不可抗力的认定和处理、通知和证明 (20)第十九章仲裁 (21)一、二、仲裁的形式和机构、仲裁协议 (21)第六篇出口交易磋商、合同订立和履行 (21)第二十章出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 (21)一、二、出口交易磋商的形式和内容、一般程序 (21)第二十一章出口合同的履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复习资料和课后答案
绪论第一节重合同,守信用货物进出口实务从与买卖对象接洽起,直至买方收到货物后可能发生的索赔与理赔等活动,都要求买卖双方以诚信为本。
特别是从双方订立合约起,应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贸易合同为核心来展开活动。
因此,―重合同,守信用‖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外经贸人员所遵循的工作原则,而本课程教学也将围绕贸易合同条款展开。
第二节交易条件贸易合同条款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约束性强,又称为交易条件。
在交易条件洽商的过程中,买卖双方为节省函电费用,缩短磋商时间,通常仅对某些交易条件进行磋商,而对其他交易条件采取提交确认的做法。
从而,按这种简化交易程序和促进贸易成交的做法,对交易条件进行分类,可以分为两大类:一、个别交易条件又称主要交易条件,通常包括:品名、质量、数量、价格、包装、交货、支付等。
二、一般交易条件通常包括:不可抗力、索赔、仲裁、有关个别交易条件的补充(如保险等)、某些个别交易条件(如包装、支付等)。
按照国际惯例,主要交易条件中的品名、质量、数量和价格更为重要,它们是合同能否达成的前提。
价格中还包括成交方式,也即贸易术语。
它除了是其他某些交易条件确定的基础外,还是确定合同性质的基础。
第一章货物的名称和质量第一节货物的名称一、货物名称的含义货物的名称(name of commodity)简称为品名,是指为使某种货物区别于其他种类货物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品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货物的自然属性、用途和主要性能特征。
通常,列为初级产品的货物,其品名较多地反映自然属性;列为制成品或半制成品的货物,其品名则较多地反映性质特征。
二、品名与牌名的区别货物的牌号名称,简称牌名,其含义也可以套用品名的含义,即也是指“为使某种货物区别于其他种类货物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但是,品名与牌名不是一回事。
前者往往是由非特定的人们口耳相传,最终被公认的,而后者则是由货物的生产者或产地的社会机构命名,并往往需经权威机构认可的。
因此,品名和牌名的区别在于:品名不具有所有权,牌名具有所有权。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绪论及第一~二篇【圣
绪论复习笔记一、进出口贸易的含义1.狭义的“进出口贸易”狭义的进出口贸易又称“国际货物买卖”,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有形商品即货物的买卖活动,它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最主要的部分。
许多技术转让和各种服务贸易的业务操作方法都是从货物进出口贸易的基本做法中借鉴的。
2.对“进出口贸易”定义的扩展根据当前国际经济往来的实际,1986年发起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把进出口贸易的定义扩展为:(1)货物进出口:国际贸易中最基本、最主要的部分。
(2)技术进出口:以许可贸易为主要形式的技术转让。
(3)服务进出口:交通运输、银行、保险、旅游、船舶维修、技术咨询、各种形式的劳务合作等。
二、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货物买卖具有以下特点:(1)在法律体系和具体规则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和冲突。
国际贸易受到有关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措施以及外汇管制等方面的制约。
(2)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比国内贸易大。
交易数量和金额大,间隔时间长,地理跨度大,货物需长途运输,有时还需结合多种运输方式。
(3)交易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国际贸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影响。
(4)利益相关者众多。
除买卖双方外,国际货物买卖还需要得到国内外的运输、保险、海关、检验与检疫和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或接受其监督与管理,关系错综复杂,容易造成损失或引起纠纷。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1.国内法国内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生效的法律。
为了解决“法律冲突”,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2.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贸易法的主要渊源之一,是指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
国际贸易惯例通常是由国际性的组织或商业团体制定的有关国际贸易的成文的通则、准则和规则。
《进出口贸易实务》
七、签订书面合同的必要性 1、书面合同是合同成立的最有效的证据 2、书面合同有时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3、书面合同是履行合同的依据 八、签订书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仔细检查自己的的履约能力 2、明确合同文本由谁起草
3、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4、明确规定双方各自应该承担的义务,重要 的合同条款尽可能具体。
5、合同文字、措辞要做到科学、严谨、完整。 6、注意贸易术语的选用。 7、要注意对合同标的等作最后的核实。 8、注意对合同的审查和管理。
第四章 商品的装运
一、运输方式包括海洋、铁路、航空、内河、 邮政、公路、管道、集装箱、大陆桥以及国 际多式联运等。
二、班轮运输的主要特点 固定航线、固定船期、固定的费率、交货及时、
第一章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
一、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主要可分为两大类:用文字和图样表示商品
品质。用可以进一步分为凭说明书和图样、 凭规格、等级或标准、凭商标或牌名、凭 产地名称等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显然, 随着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凭商标或牌名 的方法会越来越重要。
二、商品品质差异的表示方法: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或品质机动幅度(Quality Latitude)
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Specific persons) 提出。
3、内容十分确定(sufficiently definite)。 4、传达到受盘人(be communicated to the offeree)。
三、发盘的有效期(time of validity or duration of offer)及其意义
(一)品质公差是指工业制成品由于科技或生产水 平所限而使不同产品质量之间所产生的允许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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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复习提纲第一章贸易术语1.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的买卖双方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
(如FOB)2.与贸易术语有关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哪些?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1928《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美国九个商业团体,1919《2010通则》——国际商会,19363.《2000通则》中FOB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CFR的内容及各种变形及与CIF的区别、注意事项;CIF术语的注意事项?什么是到达合同?1)《2000通则》中FOB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FOB(指定装运港),装运港船上交货1、主要内容①买卖双方的义务卖方:将货装到船上(买方指定),或取得已如此交付的货物;承担交货前的费用和风险;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商业单据买方:支付价款;租船订舱并通知给卖方;承担交货后的费用和风险;办理进口手续;受领货物并接受单据2、注意事项①卖方代办租船订舱问题以及风险和费用的界定②船货的衔接问题③装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即FOB的变形问题)FOB班轮条件;FOB吊钩下交货;FOB包括理舱;FOB包括平舱(注:该变形只是界定装货费用的负担问题,与风险的划分无关。
)2)CFR的内容及各种变形及与CIF的区别、注意事项CFR (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1、CFR的内容买卖双方的义务卖方:将货装到船上(卖方指定)并通知买方,或取得已如此交付的货物;承担交货前的费用和风险,但负担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租船或定舱;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商业单据买方:支付价款;承担交货后的费用和风险(不包括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办理进口手续;受领货物并接受单据2、CFR各种变形CFR班轮条件;CFR舱底交货;CFR吊钩交货;CFR卸到岸上3、CFR与CIF的区别费用的划分不同,CIF下卖方的承担的费用更多,合同价格也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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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机动幅度:在合同中订明卖方交货质量允许在一定幅度内伸缩/可以机动。
3.质量公差:公认的差异(误差),即允许卖方交货质量有一定幅度的差异。
是指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在公认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
1.重量的计算方法(前三种重点掌握,后两种了解即可)(1)按毛重(gross weight)——毛重=净重+皮重①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以毛重作为计算数量和价格的基础;适用于低值农产品或其它商品。
(2)按净重(net weight)——净重=毛重-皮重(tare)①《公约》第56条规定,如果价格是按货物的重量规定的,如有疑问,应按净重确定。
②皮重的计算方法(P29):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
(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羊毛、生丝、棉花等。
①公量=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4)理论重量:有固定规格和固定体积的商品。
如马口铁、钢板等。
(5)法定重量和净净重——法定重量=商品重量+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的重量①某些国家在征收从量税时采用法定重量。
②扣除这部分内包装的重量及其他包含杂物的重量为净净重,主要在海关征税时使用。
2.国际上常用的度量衡制度:英制、美制、公制(米制)、国际单位制。
3.我国采用的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4.不同度量衡制,同一计量单位代表的数量是不同的。
如:吨(ton):英制:长吨(long ton) / 美制:短吨(short ton) / 公制:公吨(metric ton)二、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1.英国法律:少交--可以拒收;多交--可拒收多交的部分,或全部拒收;2.《公约》:少交——①未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多交——①合同规定的部分应收取。
②多交的部分可收取,也可拒收全部或部分。
3.数量机动幅度——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1)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可多交或少交若干,但以不超过成交数量的百分之几为限。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5章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15.1 复习笔记一、汇付条款汇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和赊账交易。
为明确责任,防止拖延收付款时间,影响及时发运货物和企业的资金周转,对于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的交易,在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汇付的时间、具体的汇付方法和金额等。
二、托收条款跟单托收的单据中通常包括有凭以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如可以转让的海运提单,在何种情况下将单据交付给买方,对买卖双方的权益、责任和风险都关系重大。
因此,凡以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交易,在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必须明确规定交单条件和付款、承兑责任以及付款期限等内容。
其具体的规定方法,一般可先列明由卖方负责在装运货物后,开立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办理托收。
三、信用证支付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特别是在出口业务中,如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一般应在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就开证时间,开证行,信用证的受益人、种类、金额、装运期、到期日等做出明确规定。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1.开证时间(1)按时开证的含义按时开证是指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开证,以便卖方有充分时间作备货、装运、制单等履约工作。
(2)开证时间的具体规定做法①如买卖合同未规定开证时间,按一般的惯例和法律规则,买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开立,这个合理时间应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往回推算。
即买方必须在装运期的第一天以前一个充裕的时间内开证,以使卖方在把货物运到装运地或交付给承运人以前就能获知他的货款将由信用证所规定的内容予以保证。
②如果合同对装运期规定了一定的期限或一段期间,在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买方不得在卖方备妥货物待运时才开证,而应把整个装运期的机动权都给予卖方,使卖方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整个装运期内都可以利用这份信用证。
据此,如买方不按时开证并送达卖方,即构成买方的违约,卖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2.开证行为确保收汇安全,在买卖合同特别是出口合同中,一般应对开证行的资信地位作必要的规定。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运输方式)【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8章运输方式8.1 复习笔记一、海洋运输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它具有运量大、运费低廉、不受道路和轨道限制的优点,是我国对外贸易货物运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
1.海运船舶营运方式按船舶的营运方式划分,国际海洋货物运输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
(1)班轮运输①班轮运输的特点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它是在一定航线上,在一定的停靠港口,定期开航的船舶运输。
班轮运输具有以下三个特点:a.“四固定”。
即船公司按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的航行时间表航行,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计收运费。
b.“一负责”。
即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并负担装卸费用。
简言之,即承运人管装管卸,装卸费用包括在运费内转嫁给运费的承担方。
c.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班轮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不计算装卸时间与滞期费和速遣费。
②班轮运输的优势a.班轮船舶通常具有良好的技术质量,配备合格的船长、船员及船舶航运所需的供给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品,且各班轮公司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了货物运输的质量;b.班轮运输的“四固定”“一负责”的特点,为进出口商订立买卖合同中的交货条款、掌握交接货时间、安排货物的运输提供了方便;c.班轮船舶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一般不作限制,因此,适用于零星成交、批次较多、到港分散的货物运输;d.班轮船舶负责办理货物的装卸及中途转运,且定期公布船期表,为货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因而班轮运输深受货主的欢迎,成为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中的主要运输方式。
(2)租船运输租船运输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于运输货物的业务。
在租船运输业务中,船舶的航运时间、行驶航线、停靠港口和船方收取的运费或租金以及装卸费用等均由出租方(船东)与租船人双方临时议定。
在国际海运业务中,租船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定程租船定程租船又称程租船或航次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票据)【圣才出品】
第10章票据10.1 复习笔记一、票据1.票据的含义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是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无条件地支付确定金额的可流通转让的证券。
票据是一种债权凭证,但它的转让与一般债权的转让不同。
一般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方为有效;而票据的转让,可以凭交付或背书后交付就能完成,而无须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也不能以未接到转让通知为理由拒绝向票据权利人清偿债务。
2.票据的特性(1)流通性票据的流通性是指只要有健全的票据市场,票据债务人的资信又是可靠的,持票人就可将票据视同现金,或取得资金融通的便利。
(2)无因性票据的无因性是指票据流通过程中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不必向票据债务人陈述或证明该票据产生或转让的原因,即使该票据有原因上的缺陷,只要持票人自己是依法取得的,就享有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必须对持票人支付票款。
(3)文义性票据的文义性是指票据债务人只能根据票据的文字记载来履行付款义务。
(4)要式性票据的要式性是指票据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必要的项目必须齐全,对票据的处理,包括出票、提示、承兑、背书、保证、追索等行为都必须符合票据法的要求。
二、汇票1.汇票的定义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汇票的必备内容汇票必须要式齐全,即应当具备必要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在实际业务中,汇票通常尚需列明付款日期、付款地点和出票地点等内容。
除上述必备项目外,汇票还可以有一些票据法允许的其他内容的记载。
3.汇票的种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汇票可分为不同的种类,如表10-1所示。
表10-1 汇票的分类(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①银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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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复习资料第二章:合同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第二节商品的品质一、商品品质的含义及重要性二、对品质的要求对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交货品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
(1)若交货品质低于合同要求显然是违约行为。
(2)而若交货品质高于合同要求也有可能构成违约。
原因有多方面,如:品质过高,买方办理进口手续时可能会多交税;另外品质过高,可能会使货物不能适应买方的使用目的,买方需重新加工后使用,从而会增加买方的额外费用。
三、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一)以实物表示商品质量1、看货买卖: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2、凭样品买卖(1)凭卖方样品成交1、卖方提供的样品要具有代表性2、卖方向买方寄出样品时,要保留“复样”或“留样”)(2)凭买方样品成交(来样成交或来样制作)1、卖方要制作“对等样品”或“确认样品”或“回样”2、对工业产权问题做出规定注意:《公约》第42条规定:若卖方按照买方的提供的技术图纸、规格等进行生产和交货,而第三方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要求任何权利或其他要求时,卖方可不负责任。
(3)参考样品(4)凭样品成交需注意的问题:(二)凭说明表示商品质量1、凭规格买卖凭规格买卖的技巧:卖方只需在合同中列入主要指标,而对商品品质不起重大影响的次要指标不要过多罗列。
例:我国出口大豆的规格:水分(max)15%,含油量(min)17%,杂质(max)1%,不完善粒(max)7%2、凭等级买卖:卖方应按规定等级交货,不能以次充好,也不能以好充次3、凭标准买卖:援引某个标准时,应载明采用的版本年份FAQ(良好平均品质)(适用于农副产品),俗称“大路货”GMQ(上好可销品质)(适用于木材、冷冻鱼虾等商品)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6、凭产地名称买卖四、品质条款的规定(一)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类似条款2、品质公差3、品质机动幅度(适用于初级产品) :当使用品质机动幅度时,为体现按质论价,对农副产品可订立品质增减价条款.(二)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不要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三)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三节:商品的数量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见《公约》第52条)选择题: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50吨小麦,卖方实际交货时多交了2吨,买方可做出如下( ABD )的决定。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货物的检验)【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6章货物的检验16.1 复习笔记一、货物检验1.货物检验的含义货物检验又称商品检验,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卖方交付给买方货物的质量、数量和包装进行检验,以确定合同的标的是否符合买卖合同规定;有时还对装运技术条件或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缺进行检验或鉴定,以明确事故的起因和责任的归属;还包括根据一国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对某些进出口货物实施强制性检验或检疫。
2.货物检验的必要性货物需要经过长途运输,多次装卸,如到货出现品质缺陷、数量短缺等,容易引起有关方面的争议。
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争议的发生,以及发生争议后便于分清责任和进行处理,就需要由一个有资格的、有权威的,独立于买卖双方以外的公正的第三者,即专业的检验机构负责对卖方交付的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进行检验,或对装运技术、货物残损短缺等情况进行检验或鉴定。
检验机构检验或鉴定后出具相应的检验证书,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支付货款和进行索赔、理赔的重要依据。
因此,进出口货物检验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业务环节。
3.货物检验对我国的意义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对外贸易不断扩大,进出口商品检验对保证国民经济顺利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在出口业务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加强对重要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较好地把住了出口商品的质量关,促进了我国商品质量的提高,增强了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2)在进口业务中,我国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对进口商品按合同和有关标准规定严格检验,以把好进口商品质量关,有效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同时,我国检验检疫机构采用国际通行的技术贸易壁垒的做法,加强对进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和对相关的国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以合理的技术规范和措施保护国内产业和国家经济的顺利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健康与合法权益,建立起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可靠屏障。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不可抗力)【圣才出品】
第18章不可抗力18.1 复习笔记一、不可抗力的认定和处理1.不可抗力的含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和《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不可抗力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
2.构成不可抗力应具备的条件(1)事件是在有关合同成立以后发生的。
(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
(3)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
3.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1)自然原因由于自然原因是指由洪水、暴风、干旱、暴风雪、地震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
(2)社会原因社会原因是指战争、罢工、政府禁止有关商品进出口等。
对于不可抗力的认定必须慎重,并与诸如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正常的贸易风险严格区别开来。
至于哪些事件属于不可抗力,国际上并无统一的解释,各国法律一般都允许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范围通过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自行商定。
4.不可抗力的处理按照有关的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得到全部或部分履行,有关当事人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而免除其相应的责任,即对有关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免负赔偿责任。
(1)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使得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例如,特定标的物的灭失,或事件的影响比较严重,非短时期内所能复原,则可解除合同。
(2)变更合同变更合同是指对原订合同的条件或内容适当地变更,包括替代履行、减少履行或迟延履行。
如果不可抗力只是部分地或暂时性地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则发生事件的一方只能采用变更合同的方法,以减少另一方的损失。
(3)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的选择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则应视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情况和程度而定,或者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加以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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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完整版引言进出口贸易是一种国际间商品和服务的交流活动,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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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将为您提供一份完整版的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涵盖了从基础概念到实际操作的各个方面。
无论您是初学者还是已经从事进出口贸易多年的专业人士,本教程都能为您提供有益的信息和指导。
目录•基础概念•贸易方式•贸易程序•贸易合同•支付方式•贸易保险•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进入国际市场•市场准入限制•贸易促进•进口商和出口商的责任与义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贸易法规和政策基础概念进出口贸易涉及许多基础概念,下面是一些常用术语的解释:1.进口:指从国外购买商品或服务进入本国市场。
2.出口:指将本国商品或服务销售到国外市场。
3.贸易赤字:指进口金额大于出口金额,导致贸易收支不平衡的情况。
4.贸易顺差:指出口金额大于进口金额,导致贸易收支平衡或盈余的情况。
5.贸易平衡:指进口金额和出口金额相等,导致贸易收支平衡的情况。
贸易方式进出口贸易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贸易方式:1.直接贸易:指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直接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换,没有任何中间商介入。
2.间接贸易:指通过中间商参与进口和出口活动,例如贸易代理、分销商等。
3.进口贸易:指从国外购买商品或服务进入本国市场进行销售。
4.出口贸易:指将本国商品或服务销售到国外市场。
贸易程序进行进出口贸易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贸易程序,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以下是进出口贸易的一般程序:1.寻找供应商或买家:根据需求寻找合适的供应商或买家。
2.协商合同:与供应商或买家协商并签订贸易合同,确保双方权益。
3.准备货物:根据合同要求准备货物并进行必要的包装和标识。
4.保险和运输:选择适当的保险和运输方式,确保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
5.报关和报检: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报关和报检手续。
自学考试国际贸易实务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 必须背会的知识点1.为什么误称CIF为“到岸价”, :这是单纯从其主要价格构成来考虑的, 因为按CIF条件成交, 卖方要负责安排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和保险, 承担相笑的运费和保险费。
但由于CIF属于装运港交货, 风险已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转移, 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卖方并不保证把货送到目的口岸, 因而称其为“到岸价”是不当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 若海轮能直接靠岸, DES 则是名副其实的到岸价。
因为卖方要负责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港, 在船上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才算是完成交货。
在DES条件下, 卖方不仅要负责正常的运费、保险费。
还要负责诸如转船、绕航等产生的额外费用。
以与根据需要加保各种特殊附加险而支付的保险费。
2.样品: 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 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质量的少量实物。
3.对等样品: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 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 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 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 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
10.中性包装: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和名称, 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
也就是说, 在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 都没有原产地和出口厂商的标记。
11.标准化运输标志:ABC…………………收货人代号1234…………………参考号NEW YoRK………目的地l/25…………………件数代号12.定牌: 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 这种做法叫定牌生产。
13.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 它具有下列特点:(1)“四固定”——航线、港口、航期、运费率(2)“一负责”——船方管装管卸(3)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 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4)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 货运质量较有保证, 且一般采取在码头仓库交接货物, 故为货主提供了较便利的条件。
14.滞期费: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 租船人未完成装卸作业, 给船方造成经济损失, 租船人对超过的时间应向船方支付的一定罚金。
进出口贸易实务复习资料
填空:1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就是以逐笔成交,货币结算的方式与不同国家地区厂商达成的货物买卖合同,这种合同是大量的基本的合同.2合同条款: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货物的数量条款货物的包装条款货物的价格条款货物的装运条款货物的保险条款货物的支付条款货物的检验条款不可抗力条款仲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3商品的质量—指商品的外观形态和内在品质的综合质量的重要性—商品质量的优势,不仅关系到商品的使用功能和售价高低,还关系到商品的销路和企业的声誉.4常用单位:克g 千克kg 盎司OZ 磅lb 公吨M/T1000千克长吨(long ton)1016千克短吨(short ton) 90.72千克公制英制:1长吨=1.016公吨美制:1短吨=0.9072公吨5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 单位(unit price):1. 计价数量单位2. 单位价格金额3. 计价货币4. 贸易术语二. 总值(total amount)总值是单价和数量的乘积总值=单位X数量* 一般地在总值项下,也列明贸易术语,总值与单价的币种应一致6毛重是指货物本身重量加上包装材料的重量。
在水路货物运输和远洋运输中,按重量计算运费时,货物的运费是按毛重计算的。
皮重是指包装材料的重量。
有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和约定皮重等。
净重是指货物本身,不带包装的重量,即货物的净重。
一般货物买卖大都以净重计价的。
上述三种重量中简化为下列关系式:毛重=净重+皮重有的商品以毛重作净重(groos for net)即其价格与商品本身不便各自计量或不能各自计量,或二者的价格相当于不必各自计量的都是以毛重计算,这种办法叫“以毛重作净重”。
7交货条款:交货时间,交货方式,装运港,目的港外,有时还有分批装运,转运等内容。
货物的交付(简称交货)—指卖方自愿将其货物的占有权及其有在单据转移给买方的行为交货时间—指卖方在约定的地点和方式向买方交货的期限违约的话,买方可拒收货物,撤销合同或提出索赔8班轮4定1责:四固定:船公司按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的航行时间表航行,和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计收运费。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
第14章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14.1 复习笔记一、选择结算方式应予考虑的因素1.选择不同结算方式的必要性各种不同的结算方式,对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进出口人而言,各有利弊优劣。
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应针对不同国家(地区)、不同客户、不同交易的具体情况全面衡量,取长补短、趋利避害,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力求做到既能达成交易,又能维护企业的权益,最终达到确保外汇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扩大贸易往来的目的。
2.选择结算方式应予考虑的因素(1)客户信用要在出口业务中做到安全收汇;在进口业务中做到安全用汇,安全收到符合合同的货物,就必须事先做好对国外客户即交易对手的信用调查,以便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结算方式,这是选用结算方式成败的关键和基础。
对于信用不是很好或者尚未对他有充分了解的客户,进行交易时,就应选择风险较小的方式。
若与信用很好的客户交易时,由于风险较小,就可选择手续比较简单、费用较少的方式。
至于承兑交单的托收方式或赊账交易(例如货到目的地后以电汇方式付款),应仅限于本企业的联号或分支机构,或者确有把握的个别对象。
(2)经营意图选用支付方式,应结合企业的经营意图。
在货物畅销时,卖方不仅可以提高售价,而且还可选择对己最有利的结算方式,在交货前由买方先付款;而在货物滞销时或竞争激烈的商品,不仅售价可能要降低,而且在结算方式上也需作必要让步,先行交货,再由买方付款。
(3)贸易术语在使用CIF、CFR、CIP、CPT等属于象征性交货或称推定交货术语的交易中,可选择跟单信用证方式。
在买方信用较好时,也可采用跟单托收,例如付款交单方式收取贷款。
在使用EXW等属于实际交货方式术语的交易中,一般不能使用托收,以免卖方承担过大风险。
以FOB、FCA条件达成的买卖合同,不宜采用托收方式。
(4)运输单据考虑到收汇安全,如货物通过海上运输或多式联合运输,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结算货款较适用。
如若货物通过航空、铁路或邮政运输时,不适宜做托收。
进出口贸易实务期末考试资料_doc
《国际贸易实务》练习题导论1.进出口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进出口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与履行;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贸易方式五个部分。
其特点是实践性、技术性、操作性、实用性很强。
2.国际货物买卖有哪些特点?国际货物买卖与国内贸易相比,更具有国际性、复杂性、风险性。
3.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其基本内容是什么?其重要性体现在什么方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为买卖一定货物所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各自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据;也是一旦发生违约行为时,进行补救、处理争议的法律文件。
其基本内容包括:(1)合同的标的。
主要包括货物的名称、质量、数量和包装。
(2)货物的价格。
通常包括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或确定价格的方法;有时还规定有关价格调整的条款。
(3)卖方的义务。
主要是涉及到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交付货物,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和转移货物的所有权等。
(4)买方的义务。
主要是于何时以何种方式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
(5)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主要包括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事项的规定。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中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合同。
4.订立和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法律有那些?应遵守哪些原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概括起来有三种:(1)国内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3)国际贸易惯例,包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跟单托收统一规则》、《汉堡规则》、《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UCP500关于电子交单的附则》(eUCP1.0版)等。
应遵守的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
5.进出口贸易一般要经过哪些基本程序?进出口贸易一般都包括交易前的准备、商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三个阶段。
进出口贸易实务期末复习重点
一单选 1 计量单位的确定W\M 2 数量机动幅度5%_10% 3 三种贸易术语的区别4CIF卸货由谁负责fob装货由谁负担5 ucp600对允许转运做了淡化的处理只管海运的6集装箱整箱货(FCL)拼箱(LCL)7海洋运输保险条款的三种基本险(平安水渍一切)8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贸易术语哪些EXW 9 FAQ是良好平均品质10 预借提单倒签提单过期提单的含义倒签提单(Anti—dated B/L)是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把提单签发日期签成早于该批货物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倒签提单属违规提单。
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预先签发的提单。
预借提单属违规提单。
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出口商未在信用证交单期内向银行提交的提单。
过期提单并非无效提单,提单持有人仍可凭此提货。
11共同海损是部分损失的一种12 装船提单日期信用证日期最迟同一天到13 L\C D\P D\A 就卖方风险而言D\A14信用证到期日最迟装运日期最迟交单日期15 合同订立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发盘接受16 对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检验(在进出国检验在进出口国复检)17汇票对商业信用,信用证对银行信用18 加工装备业务的承接芳赚取(佣金手续费) 19 CIF条件成交卖方保险丝应投何种险平安险加一切险20发盘的撤回,撤销与修改21 国际贸易是货物买卖22 IS9000认证质量体系认证23 以毛做净是指按毛重计算重量以作为计价的基础,而包装重量与价值不再另计。
这种计算重量的方式一般用于价值较低的农产品或其它商品。
24 特别注意船货衔接的贸易术语FOB25佣金的计算含佣价*佣金率26 瓶大副收据换取海运提单27 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价格28 接受汇出行的委托将款项解付给收款人的银行汇出行29洽谈签约时间可先行达成的协议是一般交易条件30 检验的时间地点口岸产地港口31 出口退税申报期限90天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2数量机动范围内的益短装部分的计价合同价市场价3以船舷为界的贸易术语FOB CIF CFR 4出口货物以FOB价格的成本费用运输费除外5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发盘经接受邀约经承诺6商品的内在质量包括哪些方面7汇票的种类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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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答:主要有两大类:(1商品质量用实务样品表示; (2商品质量用文字说明表示。
一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包括看货买卖和凭样成交,在凭样品成交中,可以采用以卖方样品为准,或以买方样品为准,也可以凭对等样品即确认样品买卖。
二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质量1. 凭规格买卖2. 凭等级买卖3. 凭标准买卖:a. 良好平均品质 b. 上好可销品质4. 凭牌名或商标买卖5. 凭产地名称或平地理标志买卖6. 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5. “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试述在买方来样是,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
确认按买方提交的样品成交之前, 卖方必须充分考虑按来样制作特定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加工技术、设备和生产安排的可行性,以确保日后得以正确履约。
此外,还需防止被卷入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
在国际贸易中,谨慎的卖方往往不愿意承接凭买方样品交货的交易,以免因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而招致买方索赔甚至退货的危险,在此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 (Confirming Sample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则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以对等样品为准.第二章:商品的数量3:何谓“以毛作净”?答:以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这种计重方法就叫做“以毛计重” 。
Ps :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既商品连同包装的质量,有些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如用麻袋装的大米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4:在国际贸易中,如买方卖方未明确以何种计重方法计价时,应按何种重量计价?答:根据惯例,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
5:(1为什么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答: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
(有些商品在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2数量机动的幅度是如何规定的?(买卖双方约定2:约量法(用“约”数条款时,双方现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增加或减少的百分比。
3:溢短装条款。
即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
第三章商品的包装6. 什么是运输标志?答: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即“唛头” ,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运单据中有关货物标志事项的基本内容。
它一般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以及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等组成。
通常印刷在运输包装的明显部位, 目的是为了使货物运输途中的有关人员辨认货物, 核对单证。
运输标志一般由哪些内容组成?(1收货人或买方的名称字首或简称。
(2参照号码。
如买卖合同号码、订单、发票或运单号码、信用证号码等。
(3目的地。
货物运送的最终目的地或目的港的名称。
(4件数号码。
本批每件货物的顺序号和该批货物的总件数。
10. 什么是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在我国出口业务中,在何种情况下采用这些做法? 答:(1定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国出口商品 /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采用定牌,是为了利用买主(包括生产厂商、大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和专业商店的经营能力和他们的企业信誉或名牌声誉,以提高商品售价和扩大销售数量。
(2无牌是指买方要求在我国出口商品 /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它主要用于一些尚待加工的半制成品,如供印染用的棉坯布,或供加工成批服装用的呢绒、布匹和绸缎等。
其目的主要是避免浪费,降低费用成本。
(3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是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
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适应国外市场的特殊需求,如转口销售等,有利于扩大贸易。
第四章贸易术语3.(1分别指出各组术语的共同点E组 (发货EXW 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 组 (主要运费未付FCA Free Carrier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FAS 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 组 (主要运费已付CFR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PT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 组 (货到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指定地点DES 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DDP 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2 6种贸易术语的交货点 /风险点FOB.CTF.CIF 的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 风险均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FCA.CPT.CIP 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它可以是在卖方所在处由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也可以是在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或多式运输承运人的运输站或其他收货点卖方的送货运输工具上;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则于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即自卖方转移至买方。
8. 简述 FOB CFR CIF与 FCA CPT CIP的主要区别1 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FOB.CTF.CIF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CA.CPT.CIP 则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而且也适用于陆运、空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单式运输, 以及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相结合的多式运输。
2 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FOB.CTF.CIF 的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均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FCA.CPT.CIP 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 它可以是在卖方所在处由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 也可以是在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或多式运输承运人的运输站或其他收货点卖方的送货运输工具上; 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则于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 即自卖方转移至买方。
3 装卸费用担负不同:按 FOB.CTF.CIF 术语, 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
但由于货物装船是一个连续作业, 各港口的习惯做法又不尽一致,所以,在使用租船运输的 FOB 合同中, 应明确转运费用由何方负担, 在 CTF 和 CIF 合同中, 则应明确卸货费用由何方负责。
而在 FCA.CPT.CIP 术语下,如涉及海洋运输,并使用租船装运, 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所支付的运费(CPT.CIP 术语 ,或由买方支付的运费(FCA 术语 ,已包含了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货费用和目的港的卸货费用。
这样, 在 FCA 合同中的装货费用的负担和在 CPT.CIP 合同中的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就不存在了。
4 运输单据不同:FOB.CTF.CIF 术语下,卖方一般应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
FCA.CPT.CIP 术语下,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
第五章商品价格3答:(1压低进口价格或提高出口价格。
在合同中规定 , 根据所使用的货币币值变动幅度来确定价格的调整幅度。
如在商定进口合同时使用当时视为“ 硬币” 的货币为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可在确定价格时,将该货币在我方付汇时可能上浮的幅度考虑进去, 将进口价格相应压低。
相反地, 如在商定出口合同时使用当时视为“ 软币” 的货币为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 可在确定价格时, 将该货币在我方收汇时可能下浮的幅度考虑进去, 将出口价格相应提高。
鉴于汇价的变动是十分频繁的, 特别是较长时期的趋势难以预测, 故该办法通常较多适用于成交后进口付汇或出口收汇间隔时间较短的贸易。
(2 “软” “硬”币结合使用。
在不同的合同中使用多种软硬币。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往往是两种货币互为软硬的, 即具有相对性。
而且每每都有今日是软币而后成为硬币或相反的情形。
因此, 在不同的合同中适当地结合使用多种软币和硬币, 也可以起到减少外汇风险的作用。
(PS: 从成交至收汇这段时间内汇价比较稳定且成上浮的货币,即所谓“硬币”或“强币” ,反之即为“软币”或“弱币”(3订立外汇保值条款 :在出口合同中规定外汇保值条款(exchange clause的办法主要有三种:1、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同一软币确立订约时这一货币与另一硬币的汇率,支付时按照当日汇率折算成原货币支付。
2、软币计价,硬币支付。
将商品单价或者总金额按照计价货币与制度化货币当时的汇率,折合成另一中硬币,按另一种硬币支付。
3、软币计价,软币支付确定这一种货币与另几种货币的算术平均汇率, 或用其他计算方式的汇率, 按支付当日与另几种货币算术平均汇率或其他汇率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 折算成原货币支付。
这种保值可称为” 一揽子汇率保值“ 。
这需由双方协商同意。
PS:(在出口合同中规定外汇保值条款(exchange clause的办法主要有三种:1、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同一软币 2、软币计价,硬币支付。
3、软币计价,软币支 (4出口用硬币进口用软币:eg: 进口成交时美元:人民币 =1:8,到开证时美元已贬值,变为 1:7,这时进口人就可以用 7人民币兑换 1美元了。
每兑换一个美元省人民币 1元:出口成交时欧元:人民币 =1:10.20,到结账时欧元已升值到 1:10.30,这时每一个欧元多换回 0.1元人民币。
第六章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折扣4、下列我方出口单价的写法是否正确?如有错误或不完整,希更正或作补充。
(1每码 3.50元 CIFC 香港; (2每箱 500英镑 CFR 净价英国;(3每吨 1000美元 FOB 伦敦; (4每打 100欧元 FOB 净价减 1%折扣;(5 2000日元 CIF 上海包含佣金 2%。
答:(1每码 3.50元 CIFC5%香港; (2每箱 500英镑 CFR 净价伦敦;(3每吨 1000美元 FOB 上海; (4每打 100欧元 FOB 上海净价减 1%折扣;(5每箱 2000日元 CIF 东京包含佣金 2%。
5、我某公司出口商品每公斤 100美元 CFRC2%纽约。
试计算 CFR 净价和佣金各为若干?如对方要求将佣金增加到 5%,我可同意,但出口净收入不能减少。
试问CFRC5%应报何价? 答案:CFR 净价 =$100*(1— 2% =$98佣金 =$100*2%=$2含佣价 =净价 /(1-佣金率 =$98/(1— 5%=$103.166、我某公司出售一批瓷器至加拿大,出口总价为 US$35000CIF温哥华,其中运费 1700美元、保险费 217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