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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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说明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说明

附件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说明一、一般统计模型评级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一般统计模型评级指标与评分标准,在模型开发阶段确定。

模型使用的定量指标主要是客户的财务指标,例如:现金比率、债务覆盖率、存货周转率、税前利润率、资产负债率、资本周转率等。

定性指标全部是客观定性指标。

模型指标与具体的评分标准有可能根据模型返回检验结果进行调整。

二、打分卡模型评级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一)打分卡模型的信用评分与信用等级对应关系:90-100分,AAA级;85-89分,AA级;80-84分,A级;70-79分,BBB级;65-69分,BB级;60-64分,B级;50-59分,CCC级;45-49分,CC级;40-44分,C级;40分以下,D级。

(二)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其他类事业法人以及新组建企业,四类打分卡评级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2。

(三)特殊指标说明1. 医疗机构评级指标体系(1)年就诊人数计算标准:每年门诊、急诊治疗人数。

指标参考来源:决算报告文字说明。

(2)医疗人员水平计算方法:医疗人员水平=中高级以上职称人数/全部医疗人员数×100%指标参考来源: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构情况表。

(3)实际开放病床床位计算标准:医疗机构期末实际开放的病床床位数量。

指标参考来源:决算报告的文字说明。

(4)病床使用率计算方法:病床使用率=实际占用病床日数/实际开放病床日数×100%指标参考来源:决算报告文字说明。

(5)医疗研究水平和专用医疗设备水平判断依据:医疗专科水平、承担国家医疗科研项目情况、先进医疗设备水平。

(6)收入增长比率计算方法:收入增长比率=当年收入总额/前一年收入总额×100%-1指标参考来源:收支表。

(7)药品收入比例计算方法:药品收入比例=药品收入/总收入×100%指标参考来源:收入明细表。

2. 教育机构评级指标体系(1)在校生人数计算标准:指全日制在校生人数指标参考来源:决算报告的文字说明或《学生学员统计表》。

完整版)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完整版)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完整版)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2)过去2年内与公司合作过程中有过一次欠款或其他违约行为;
3)守法经营、履约能力一般;
4)最近连续1年经营状况良好;
5)资金实力一般,偿债能力较弱;
6)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但可能存在一定延迟;
第十三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客户,应评为信用C级客户:
1)委托服务人数少于100人,信誉较差、资金实力较弱;
2)过去2年内与公司合作过程中有过多次欠款或其他违约行为;
3)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4)最近连续1年经营状况不佳;
5)资金实力较弱,偿债能力差;
6)存在较大的付款延迟或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风险。

第四章信用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信用A级客户,公司应该给予优先服务、
信任授信、延长账期等优惠政策,同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
对于信用B级客户,公司应该加强对其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同时适当给予一些优惠政策;
对于信用C级客户,公司应该谨慎开展业务合作,加强
风险控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第十五条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客户信用档案,及时更新客户信用状况,对于出现风险的客户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第十六条公司应该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对客户信用管理的重视和认识,同时建立奖惩机制,激励业务人员积极开展客户信用管理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和法务部共同负责,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银行对公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对公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对公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对公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以下简称信用评级)工作,明确信用评级工作流程与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评级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信用评级管理实行“统一规则、审慎申报、授权审批、及时调整”的原则。

统一规则指由总行研究、开发、调整信用评级方法和体系,制定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全行在该体系标准下,依托我行信贷管理系统开展信用评级工作。

审慎申报指各经营单位在申报客户信用评级时应严格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在模型测评信用等级时定量数据的准确,定性评价的客观真实,理性地完成客户信用评级的组织、申报、初审等工作。

授权审批指总行根据经营单位风险管理能力、业务量、审批能力等情况,确定相应的信用评级审批权限,各级审批人应在权限内履行审批职责。

及时调整指各经营单位应根据客户的实际风险状况,及时对客户的信用评级进行调整,保持信用评级结果的持续有效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级的对象包括以下范围:(一)各经营单位已有确定意向提供授信额度的非小企业公司类法人客户;(二)各经营单位已提供授信额度的非小企业公司类法人客户;(三)为本行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非小企业公司类法人客户。

本办法不适用于本行的主动授信客户与同业授信客户。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本行客户评级实行层级管理、权责明确、流程控制的方式,明确评级各环节、各条线、各部门的职责,确保评级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总行授信审批部门职责:(一)负责牵头设计、开发和维护客户评级指标体系、模型方法和参数标准;(二)负责制定和维护客户评级有关流程、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三)负责权限内客户信用等级的审批工作;(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全行客户信用评级审定工作,并牵头组织客户信用评级相关检查工作;(五)负责客户评级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总行风险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信贷管理系统内对公客户信用评级模块的开发和维护;(二)负责牵头拟定本行各层级客户信用评级的审批授权方案;(三)负责对全行客户评级结果的分析、整理,提出与我行客户评级结果相适应的信贷政策和风险管理措施;(四)负责客户评级有关的其他工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10年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10年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10年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10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我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银监发[2008]67号)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政策(试行)》(中银发[2009]267号),并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我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

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我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

同一客户在我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

2(二)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三)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

(四)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进行评级更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我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分为AAA、AA、A、BBB+、BBB、BBB-、BB+、BB、BB-、B+、B-、CCC、CC、C、D 十五个信用等级。

D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

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AAA: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

AA: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

3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BB级。

公司授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题库之多项选择题

公司授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题库之多项选择题

2012年度公司授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题库之二:多项选择题第二部分:多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有(B、C、D )。

A、经营租入的设备B、融资租入的办公楼C、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厂房D、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投产的生产线2、行业/产品生命周期一般可以分成以下阶段(A、B、C、D )A、幼稚期B、成长期C、成熟期D、衰退期3、并购贷款风险控制指标(A、B、C、D、E )A、全行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超过50%;B、对同一行业的并购贷款余额不超过同期银行核心资本净额的10%;C、对同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不超过同期银行核心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的并购贷款余额不超过同期银行核心资本净额的10%;D、贷款金额在并购的资金来源中所占比例不应超过50%;E、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对于期限在5年以上的,单独报总行批准。

4、临时通融权使用的前提条件( A、B )A、客户的授信总量在有效期内;B、在我行现有授信资产五级分类结果为正常类;C、客户信用等级或五级分类结果下调;D、客户纳入风险预警库5、贸易融资业务应重点关注的因素包括:(A、B、C)A、授信品种的适用性;B、授信金额的合理性;C、贸易背景的真实性;D、贸易融资风险系数6、以下须上报总行审批的是:(A、B、C)A、6年期的并购贷款;B、政府融资平台新增;C、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客户;D、级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7、财务报表的分析方法主要有:(A、B、C、D)A、水平分析法;B、结构分析法;C、趋势分析法;D、比率分析法8、债券发行信息、存续期内重大事项及定期信息披露平台为:(B、D)A、和讯网B、中国货币网C、巨潮咨询网D、上海清算所网9、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有:(A、B、C、D)A、变更担保条件B、调整还款期限C、调整利率D、借款人变更10、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有:(A、B)A、单独计提方法()B、按类似资产组合计提方法()C、模型法D、模型法11、叙作异地信贷业务(异地供应链融资除外,下同)的客户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B、C、D)A、世界500强企业且经我行认可的评级机构评级为级(含)以上B、总行级重点客户C、分行级重点客户且信用评级在A级(含)以上D、由上述客户投资控股的企业12、目前需进行测算的授信品种包括:(A、B)A、项目贷款B、流动资金贷款C、银行承兑汇票D、贸易融资13、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A、B、C、D、E)A、吸收存款B、发放贷款C、受托发放贷款D、受托投资E、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14、贷款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哪几项:(A、B、C、D)A、营运成本B、资金成本C、税收成本D、预期损失15、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业信贷投向指引(2012年版)》,下列属于我行压缩类行业的是:()A、平板玻璃B、电解铝C、商用房开发贷款D、炼钢、炼铁、钢压延加工业16、我行对于不同类别行业,实行差别化客户准入标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基本规定(2010年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基本规定(2010年版)

中国银行股份(gǔfèn)有限公司国内保理业务基本规定(2010年版)第一章总则(zǒngzé)第一条为加强对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的管理,促进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fāzhǎn),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总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国内保理业务适用(shìyòng)于以赊销(O/A)为付款方式(fāngshì)且付款期限不超过180天(含)的国内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

第三条本规定是我行制订国内保理业务其他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能分工第四条总行公司金融总部(国际结算)是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的经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一、研究制订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的发展规划,组织新产品开发与推广(tuīguǎng),进行市场拓展与客户营销。

二、建立健全国内保理业务规章制度,实施(shíshī)业务授权,审批超权限业务。

三、考核国内保理业务经营指标和工作实绩,监督检查(jiǎnch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制订(zhìdìng)和调整国内保理业务的各项收费标准。

五、制订国内保理业务信息科技(kējì)支持方案,提出应用系统需求。

六、开展对国内保理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七、承担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FAC)主任单位的职责。

八、与国内保理业务的有关监管机构沟通、联络、配合工作。

九、汇总分析国内保理业务的统计数据。

十、承担总行本级国内保理业务的营销、授信发起和业务操作。

第五条总行直属分行是辖属分支机构国内保理业务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一、根据总行各项规章制度制订有关(yǒuguān)实施细则,办理国内保理业务。

二、组织(zǔzhī)辖属分支机构贯彻实施总行制订的国内保理业务发展规划。

三、管理、指导、检查(jiǎnchá)、考核辖属分支机构的国内保理业务。

四、开展(kāizhǎn)对辖属分支机构国内保理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客户信用等级的评定,科学、准确、有效地识别公司客户信用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资产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我行通过对评级对象履行相应经济承诺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的各种定性和定量因素进行考察分析,全面评价客户的偿债能力和违约风险,并以简单、直观的符号表示其评价结果。

第三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对象是指已在我行发生信贷业务且风险分类结果为正常类的客户或拟与我行建立信用关系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公司类客户。

对在我行尚有信用余额但风险分类结果为“次级类”(含)以下、我行目前以清收为主而不采用借新还旧等方式化解风险的信贷客户,列为不予评级。

第四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性原则。

各级评级人员应根据基础材料和财务报表独立评定信用评级,不受受评客户及其他外来因素的影响。

(二)真实性原则。

在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必须保证评估基础材料和财务报表的客观、真实、准确。

(三)审慎性原则。

在评级过程中对定性指标评分时要审慎给分;对定量指标评分时要对客户上两个年度及最新一期的财务数据进行连续分析,对财务指标的异常变动情况要做出合理解释。

第五条总行授信评审部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信用等级评定级别的划分与定义第六条信用级别是通过字母序列符号,对客户的偿债履约能力和违约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后直观的结果展示。

我行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将客户统一划分为7个等级,分别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和C级。

(一)AAA级客户:客户原则上规模为特大型或大型,总资产规模5亿元以上,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原则上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管理层专业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综合素质很高。

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严谨规范,各类信用记录良好;经营实力和财务实力雄厚,能够抵御和承受重大的内外部不利变化,负债适度,现金流量非常充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发展前景很好;融资能力强,已经进入资本市场或者是多家银行积极营销的优质客户。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最新版)(1)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最新版)(1)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最新版)(1)xx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银行(下称“本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本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xx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银监发[2008]67号)以及《xx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政策(试行)》,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本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

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本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条本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

同一客户在本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

(二)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三)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

(四)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进行评级更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本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分为AAA、AA、A、BBB+、BBB、BBB-、BB+、BB、BB-、B+、B-、CCC、CC、C、D十五个信用等级。

D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

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AAA: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

AA: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BB级。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

银行客户信用评级方法

银行客户信用评级方法

客户信用评级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用发放业务,科学准确地反映客户资信状况,切实防范信用风险,不断提高信贷业务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是指本行根据综合评价指标定期审查客户的资信状况,并据此对客户进行分类,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

评级结果作为确定客户信用风险限额、信用发放形式、金额、期限和担保等内容的重要依据,也是测算贷款风险度的重要指标。

第三条客户信用评级以“真实、客观、公正”为原则,采用“全面实施、统一管理、定期测评、适时调整、分级认定”的方式。

“全面实施”是指:凡正在使用或申请使用本行信用支持的企业法人、以及提供以本行为受益人的信用保证的企业法人,且已有至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期财务报表,均应按本暂行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统一管理”是指:本行客户信用评级由总部风险管理部统一组织管理。

“定期测评”是指:对在本行已有信贷业务的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于每年一季度进行集中评定;对新发生信贷业务、且于当年度未经我行信用评级的企业,于上报贷款时进行评定;“适时调整”是指:如发生本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经办机构应立即调查核实,根据核实结果重新测评、调整客户信用等级;“分级认定”是指:BBB级以下(含)的评级结果由信贷业务经办机构审贷小组审议、签批人认定,A级以上(含)的评级结果由信贷业务经办机构审贷小组审议、签批人认可后报总部风险管理部认定。

第四条本行信用评级分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两类指标体系和记分标准。

其中,中小企业的标准如下:1、工业企业: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年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2、建筑业: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年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3、批发零售业:零售业为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年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批发业为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年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4、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为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年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邮政业为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5、住宿餐饮业: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年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

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行授信业务管理,实现授信客户分类管理,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经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概念和规定(一)客户评级是指运用规范的、统一的评价方法,对客户一定经营期间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并根据特殊情况进行级别调整与限定,从而对客户的信用等级做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二)评级对象:除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低风险业务的客户外,我行已经或可能为之提供信贷服务(包括提供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际贸易融资等)的法人客户。

(三)客户信用等级:是反映客户偿还债务能力和意愿的相对尺度,主要从客户的市场竞争力、偿债能力、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等方面评定。

(四)评级方法:客户信用评级采用定量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信用等级划分类别客户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未评级(比照A级)、未评级待处理(比照B级)。

1、AAA级客户:客户的生产经营规模达到经济规模,市场竞争力很强,有很好的发展前景,管理水平很高,有很可靠、可预见的净现金流量,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信誉状况很好。

2、AA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管理水平高,有良好的净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强,信誉状况良好。

3、A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一般,发展前景一般,管理水平一般,净现金流量一般,偿债能力一般,信誉状况一般。

4、BBB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较差,发展前景较差,管理水平较差,现金流量状况紧张,偿债能力较差,客户存在需要关注的问题,具有较大风险。

5、BB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财务效益状况、管理水平差,偿债能力弱,风险大。

6、B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财务效益状况、管理水平很差,偿债能力很弱,风险很大。

7、未评级(比照A级):因各种原因不能准确评定信用等级,但符合我行办理新增业务要求的企(事)业法人、机构类客户及微型企业。

8、未评级待处理(比照B级):因各种原因不能准确评定信用等级,但不符合我行办理新增业务要求的企(事)业法人、机构类客户及微型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动态评级更新指引年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动态评级更新指引年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动态评级更新指引(2010年版)一、动态评级更新释义动态评级更新,是指客户在年度评级更新后的有效期内,客户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评级发起部门及时进行的评级。

二、动态评级更新的原则(一)及时性原则:各级部门一旦发现动态评级更新触发因素,核实情况后,应及时按流程发起客户评级更新,一般应在发现触发因素后两周内发起。

(二)主动性原则:动态评级更新可由总行或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向业务发起单位提出更新意见,但更重要的是,各级业务部门、基层行风险部门应根据本指引,主动发现动态评级更新触发因素、主动按规定发起评级更新。

(三)审慎性原则:动态评级更新必须基于客观事实,应严格控制短期内对同一客户缺乏依据的频繁评级,特别是评级后等级上升的情况。

评级更新后等级下降的客户,如客户情况发生实质性好转,可再次发起评级更新,但两次评级更新间隔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且上升后的等级不得高于因同一因素下降前的信用级别。

三、触发因素本指引所指的触发因素,指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发生重大改变或客户发生重大经营、财务变化等将影响客户违约预测和评级结果的各种情况。

当触发因素出现后,我行应根据触发因素的影响程度和相应的评级规定,实施评级更新。

触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一)宏观经济和行业因素指国内外经济环境、经济周期或经济增长模式、关键要素供求关系、国家经济政策、我行授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相关行业或客户经营风险增大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1. 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突发事件,对部分行业、客户产生直接或间接重大影响。

2. 具有亲经济周期特性的行业,受经济周期处于明显下行阶段的影响,整体经营风险增大。

3. 受国家产业布局、财政、金融、税收、环保等宏观政策调整影响,出现经营成本上升等明显风险特征。

4. 因汇率、利率变动影响,导致行业整体风险凸显。

5. 受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行业竞争加剧或产品迅速更新换代。

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信誉、资信状况,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客户信用管理工作,避免业务开发或操作过程中因客户信用问题给公司带来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用风险是指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客户逾期付款、到期不付款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的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客户是指所有与公司及相关部门发生业务往来的业务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财务部与法务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业务部需提供建议及企业客户的有关资料作为制度制定的参考。

第五条客户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经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监督客户服务部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客户资信调查第六条客户资信调查要点主要包括:1.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股东构成、经营管理者、开业时间;2.客户基本经营状况,包括企业人员规模、销售能力、发展潜力;3.交易现状,客户的企业形象、声誉、信用状况;4.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包括合作时间、服务人数、服务种类;5.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6.其他需调查的事项。

第七条客户资信资料可以从以下渠道取得:1.向客户寻求配合,索取有关资料;2.对客户的接触和观察;3.向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机构等单位查询;4.公司所存客户档案和与客户往来交易的资料;5.委托中介机构调查;6.其他。

第八条客户信用调查完毕,业务开发人员或客服人员应编制《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审核。

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业务开发人员或客服人员平时还要进行口头的日常报告和紧急报告。

填表人应对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三章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第九条所有交易客户均需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条客户信用等级分A、B、C三级,相应代表客户信用程度的高、中、低三等。

第十一条客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评为信用A级客户:(1) 委托服务的人数500人以上,信誉高、资金雄厚;(2) 过去2年内与公司合作没有发生欠款和其他违约行为;(3) 守法经营、严格履约、信守承诺;(4) 最近连续2年经营状况良好;(5) 资金实力雄厚、偿债能力强;(6) 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第十二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客户,应评为信用B级客户:(1) 委托服务人数100-500人,信誉一般、资金实力一般;(2) 过去2年内与公司合作发生过欠款行为,但经催促能够及时付款;(3)晚于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偶尔发生。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令2010年第4号修订)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令2010年第4号修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4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已经2010年6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8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一○年六月四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修改为:“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等。

”二、第四条修改为:“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三、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商业银行持有的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以及通过衍生产品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应纳入集团客户授信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四、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商业银行制定的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应当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五、第十二条修改为:“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包括第四条第二款所列各类信用风险暴露)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否则将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

“当一个集团客户授信需求超过一家银行风险的承受能力时,商业银行应当采取组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和贷款转让等措施分散风险。

“计算授信余额时,可扣除客户提供的保证金存款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银行业监管机构可以调低单个商业银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

”六、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商业银行在对集团客户授信时,应当要求集团客户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客户各成员的名称、相互之间的关联关系、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及证件、实际控制人及证件、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项目、担保情况和重大诉讼情况以及在其他金融机构授信情况等。

银行境内金融机构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银行境内金融机构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银行境内金融机构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银行境内金融机构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境内金融机构客户信用管理,有效防范金融机构客户(以下简称客户)信用风险,根据《银行境内金融机构客户综合授信管理办法》及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等级评价是指运用规范、统一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客户一定经营期间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对客户的信用状况做出客观、真实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我行开展境内金融机构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风险评级应在全面收集客户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综合全部信息进行。

(二)系统性原则。

风险评级应系统分析客户的整体风险和经营状况,以及风险发展趋势。

(三)持续性原则。

风险评级应根据客户经营周期持续进行。

(四)审慎性原则。

风险评级应当遵循审慎原则,有效识别和认定客户存在的和潜在的风险。

第二章评级对象及评级依据第四条客户评级对象是指我行目前已经或未来可能与其开展授信类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客户,本办法所称的境内金融机构客户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类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第五条信用等级评定以经审计的金融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为依据。

在年度内,若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应根据客户最新的月(季)度财务报表适当调整后,对信用等级进行重新审定。

第三章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第六条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由指标和权重两部分组成。

评级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第七条信用评级评定指标分值和评分办法见附表(1-6)。

其中一些金融机构在某些小项指标数据无法取得时,该项定量指标按0分计算。

1。

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问答手册(2011年版)

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问答手册(2011年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问答手册(2011年版)名词:评级管理办法,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10年版)》(中银发[2010]616号)。

评级更新指引,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动态评级更新指引(2010年版)》(中银发[2010]617号)。

评级推翻指引,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推翻指引(2010年版)》(中银发[2010]617号)。

审计机构认证管理规定,指《中国银行客户信用评级审计机构认证管理规定(2007年版)》(中银险[2007]38号)。

合格清单,指审计机构认证管理规定中的“中行客户信用评级认可的审计机构清单”。

黑名单,指审计机构认证管理规定中的“中行客户信用评级审计机构黑名单”。

PD模型2011版,即2011年3月29日投产的公司客户违约概率模型,对原PD模型进行了调优,适用于非新建类企业的评级。

CCMS,即公司信贷管理系统。

BANCS,即核心银行系统。

目录一、关于评级对象二、关于评级模型三、关于评级发起四、关于评级认定五、关于评级推翻六、关于评级更新七、关于特殊类型评级八、关于审计机构认证管理及财务信息质量判断九、关于风险暴露分类十、关于评级指标填写标准十一、关于系统操作一、关于评级对象1、问:关于贴现客户评级问题,根据银监会监管指引要求,新版评级管理办法将仅叙作低风险业务的客户纳入评级范围。

在实际工作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含转贴现)业务金额变动频繁,且客户零散,此类客户如果先做评级再做贴现业务,将会影响效率。

鉴于贴现业务属于准金融机构授信业务,纯贴现客户能否不纳入低风险业务客户范围,而不进行客户评级?答:总行风险管理总部已通过《政策制度答疑汇编》明确:“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未纳入低风险业务管理,该项业务的授信管理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类金融机构客户授信管理办法(2009年版)》(中银险[2009]32号)和《中国银行商业汇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中银市[2006]38号)等文件规定”。

中国银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中国银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中国银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三篇XX银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三篇篇一:XX银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XX银行XXX省分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银行XXX省分行(以下称“中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根据总行《关于发送〈XX银行国内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银险[20XX]461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是中行对授信客户资信状况的确认程序,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支持中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管理、授信业务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中行客户信用评级本着“统一标准、分类确定、定期评估、适时调整、分级管理、有效组织”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XX银行XXX省分行国内机构对其授信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

第二章客户信用评级对象与信用等级设置第五条凡正在使用或申请使用中行授信的非金融机构企、事业法人客户(下称“评级客户”),应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核定授信风险限额。

第六条中行评级客户按经营性质划分不同类型,各类型均设置AAA、AA、A、BBB、BB、B、CCC、CC、C、D共十个信用等级。

第三章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与计分标准第七条中行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主要从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及发展能力和潜力等方面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各方面下设若干量化指标或非量化评价指标,由此构成一个完整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

第八条根据评级对象的行业差异及资金运用特点,分别设置各类客户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与计分标准。

第四章客户信用评级管理的职责分工第九条公司业务部门、结算业务部门(对尚未纳入公司业务部门统一授信的结算客户,由结算业务部门负责)、零售业务部门是客户信用评级的初评部门。

对于仅在结算业务部门办理以下业务,在我行没有其他授信业务的客户,结算业务部门可视具体情况暂不进行信用评级;但须将此类客户的基本情况和清单报备风险管理部门:1、已收取足额保证金或以国债、存单、我行可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做足额质押的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业务;2、按规定占用有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贸易融资和保函授信业务;3、出口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打包贷款除外)。

中国某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中国某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最高只能评为 A 级。 (五)A+级。75≤得分<80 分,资产负债率≤85%,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满足 上述条件但连续 2 年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出现负值的,最高只能评 为 A 级。 (六)A 级企业。70≤得分<75 分,资产负债率≤85%,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 (七)B 级企业。60≤得分<70 分。 (八)C 级企业。得分<60 分或得分≥60 分,但符合直接认定为 C 级客户条件之 一的。 第二十条建筑安装客户信用等级设置: (一)AAA+级。得分≥95 分,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分,资产负债率≤60 %,客户资质等级在二级以上,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所有者权益≥2 亿元。 (二)AAA 级。90≤得分<95 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资产负债率、利息和 到期信用偿还记录均为满分。 (三)AA+级。85≤得分<90 分,资产负债率≤75%,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 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或现金净流量>0。 (四)AA 级。80≤得分<85 分,资产负债率≤75%,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 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或现金净流量>0。 (五)A+级。75≤得分<80 分,资产负债率≤80%,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满足 上述条件但连续 2 年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出现负值的,最高只能评 为 A 级。 (六)A 级。70≤得分<75 分,资产负债率≤80%,利息偿还记录为满分。 (七)B 级。60≤得分<70 分。
A 级(实力不足,风险关注):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一般, 经营和财务管理存在一定缺陷;信用记录一般,有违约情况出现;经营和财务实 力弱化,负债率居高不下,现金流量偏紧;经营和财务风险的影响显著增强,偿 债能力明显削弱,发展前景较差;违约风险加大,有潜在损失的可能。 B 级(实力衰弱,风险可疑):管理层难以改变经营困境,经营和财务管理存在 重大缺陷,有重大违约行为;经营实力和财务实力严重削弱,现金流量衰减;经 营或财务风险非常严重,偿债能力严重损害,不具备发展前景,有违约损失风险。 C 级(实力衰竭,风险损失):管理层已失去经营管理能力,经营和财务管理存 在严重缺陷,有严重违约行为;客户所在行业、产品或技术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 产业政策或银行信贷政策准入标准;经营和财务风险极其严重,几乎无清偿债务 的能力,违约损失很难挽回。 第十七条信用等级与客户分类。 信用等级为 AAA+级、AAA 级、AA+级、AA 级的客户为优良客户,A+、A 级、未评 级客户为一般客户,B 级为限制客户,C 级为淘汰客户。 第十八条农、工、商、综合类客户信用等级设置: (一)AAA+级。得分≥95 分,且满足下列限制性条件(下同):利息和到期信用 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资产负债率≤50%,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所有者权益 达到工业和综合类≥5 亿元,农业和商贸≥4 亿元。 上述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必须下调信用等级,直至分值和限制性条件全部满足 为止(下同)。 (二)AAA 级。90≤得分<95 分,且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为满 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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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10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我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银监发[2008]67号)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政策(试行)》(中银发[2009]267号),并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我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

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我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

同一客户在我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

(二)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三)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

(四)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进行评级更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我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分为AAA、AA、A、BBB+、BBB、BBB-、BB+、BB、BB-、B+、B-、CCC、CC、C、D 十五个信用等级。

D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

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AAA: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

AA: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BB级。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高于BBB级。

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B级。

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

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违约可能性略高于BB级。

B+:信用欠佳,偿债能力不足,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高,但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级。

B-:信用欠佳,偿债能力不足,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高。

CCC:信用较差,偿债能力弱,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高。

CC:信用很差,偿债能力很弱,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很高。

C:信用极差,几乎无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极高。

D:截至评级时点客户已发生违约1。

第六条债务承受额债务承受额是我行在客户信用评级管理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核定的、反映客户在一定期间内对我行授信承受能力的内部参考指标。

对客户核定债务承受额,不意味着我行有义务向客户提供等量授信。

债务承受额是我行对客户核定授信总量、进行风险监控的参考因素。

第三章评级对象第七条凡申请或正在使用我行授信的企(事)业法人客户、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企业客户,须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核定债务承受额。

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企业包括:(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持有非法人营业执照、贷款卡,并持有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公司融资授权的非法人企业(主要指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该类客户具有借款人资格。

(二)私营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具有工商机关核发《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但无法人资格。

上述非法人企业客户若申请我行公司授信,应纳入我行客户信用评级范围进行信用评级。

对于第一类非法人企业,如果编制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报表,应使用其本身的财务报表评级;如果没有编制独立完整的财务报表,应采用其上级法人公司本部的报表进行信用评级,但不应高于上级法人公1违约定义详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违约定义规定》。

司评级结果。

第八条为我行授信客户提供担保的单位,应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不需核定债务承受额。

第九条申请或正在使用我行授信的金融机构客户、国家机关客户、自然人客户,不在本办法执行范围之内,其中:(一)金融机构客户,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客户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客户,按照我行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评级。

(二)国家机关客户,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国家各级立法权力机关、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军队中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等暂不能满足评级条件的法律实体,暂不进行信用评级。

第十条仅叙做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依据《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并结合我行实际,采取灵活的处理方法,其评级结果由分行终审认定。

第四章评级模型第十一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根据客户性质,分别采用一般统计模型和打分卡模型。

第十二条一般统计模型一般统计模型通过统计分析的方法,运用一系列定量和定性指标,计算客户在未来一年的违约概率,并根据该违约概率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

模型使用的定量指标主要是客户的财务指标,例如:现金比率、债务覆盖率、存货周转率、税前利润率、资产负债率、资本周转率等,定性指标全部是客观定性指标。

模型指标与具体的评分标准有可能根据模型返回检验结果进行调整。

本模型用于对一般企业的评级。

一般统计模型共划分为以下基本类型:大型制造业、中型制造业、大中型建筑和公共设施业、大中型服务业、小型制造和公共设施业、小型服务业。

行业类型划分以及具体包括的子行业类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

第十三条打分卡模型打分卡模型主要从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及发展能力和潜力等方面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分,并根据各项指标评分之和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

本模型用于对事业单位、新组建企业的评级。

打分卡模型划分为两个基本类型:事业类、新组建企业类。

(一)事业类模型适用于事业法人,包括三个子类型:1、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卫生院等;2、教育机构,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等;3、其他事业类,包括除医疗和教育机构以外的事业法人。

(二)新建类模型,适用于符合新组建企业标准的企业,不再细分子类型。

第十四条新组建企业标准(一)成立未满两个会计年度、新设合并、分立后名称变更的企业客户属于新组建企业,吸收合并不视为新组建企业。

(二)到评级时点为止,成立已经超过两个会计年度,由于在前一个会计年度内企业尚未开始经营或处于项目建设期,未编制前一年度会计报表或无法提供前一年度完整的会计报表的企业法人客户原则上属于新组建企业。

但以上情况主要适用于建设期超过两年的大型生产企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公司等。

(三)对于改制企业,无论企业改制采用何种方式,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企业的经营实质未发生根本变化,两年的财务报表数据能有效衔接,则不采用新建类模型评级。

第十五条在选择客户适用的基本评级模型时,按以下顺序判断:事业类、新组建企业类、非新组建企业类。

然后根据客户所处行业和规模,选择具体适用的评级子模型。

第十六条各模型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1和附件1-2。

第五章总体要求第十七条客户信用评级流程包括评级发起、评级认定、评级推翻和评级更新。

评级发起与评级审核认定人员应相互独立。

第十八条评级时效。

原则上,各级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信用评级的审核、认定或上报工作。

工作时效的计算不包括评级发起部门补报材料时间。

年度集中评级期间工作时效要求根据集中评级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第十九条评级频率。

原则上,存量客户信用评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度集中评级时间为第二季度,新客户的信用评级工作按“随报随评”的方式进行。

当客户信用状况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发起评级更新。

第二十条评级有效期。

(一)采用年度报表评级时,评级有效期至报表决算日后18个月。

(二)对于新建类客户或由于资本金大幅增加而采用非年度报表(如月报、季报、半年报等)评级时,评级有效期至报表年份次年的6月30日。

(三)采用当年财务报表发起评级,并对评级结果认定后,采用往年财务报表评级的结果自动失效。

(四)对于特殊企业(如下半年才发布上年年报的特大型国有企业),若6月30日前无法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则上年度评级有效期顺延至提供年报评级后为止,原则上不超过当年8月31日。

(五)债务承受额有效期与评级有效期相同。

第二十一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认可的审计机构为提高客户评级财务信息质量、保证客户评级结果的客观准确,我行实行了客户信用评级认可的审计机构管理制度,认定规则和使用规定详见相关规定2。

对于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除对其做降级或扣分处理外,应从严从紧审核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财务报表真实性审核及合理性判断。

(一)不同年度财务报表是否衔接。

如不衔接,财务报表附注或借款人应出具说明材料,业务部门及风险部门应对其合理性做出判断。

(二)不同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更换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对于无故频繁更换审计机构的借款人,应对其财务信息质量予以特别关注。

(三)不同年度财务报表中相同会计科目、财务比率等是否出现异常波动。

如存在异常波动的会计科目,应结合其他相关财务指标综合判断其合理性。

(四)同一年度财务报表之间是否存在勾稽关系。

通过判断其是否存在勾稽关系,可间接审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五)评级时点是否使用较早年份的财务报表。

如由于种种原因,评级时点客户不能提供上年度末的财务报表、而采用两个年度前的年报进行评级,则应从严从紧审核该借款人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尽2详见《中国银行客户信用评级审计机构认证管理规定》。

量获取能够反映借款人最新财务状况的财务信息(如季度报表、半年度报表等),动态修正评级结果,并对尽责审查人员等做出必要提示。

(六)被评级人是否为我行新客户。

应适当加大对新客户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力度,保证我行新增客户的质量。

(七)对于治理机制不完善、决策机制欠佳、扩张快、摊子大、资本运作及关联交易频繁、财务制度不健全的民营或非民营企业,要尤其关注其财务报表真实性问题,适当加大对其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力度。

对于此类客户,原则上不允许向上推翻。

必要时应通过向下推翻来真实反映客户的信用状况。

第六章评级发起第二十三条评级发起。

各级机构业务部门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客户信用等级初评,对授信客户核定客户债务承受额,将信用评级材料报送本级或上级风险管理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各级机构授信业务部门是客户信用评级发起部门。

发起部门负责如下工作内容:(一)发起客户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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