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具体工作内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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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具体工作内容明细
一、社区共建与协调委员会
(一)对应相关科室
1、建立健全社区资源共享机制,协调驻社区单位或周边单位开放内部服务和文化设施。
(二)对应司法所、相关科室
2、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参与调处物业纠纷,提供法律指导。
(三)对应居民科
3、依法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工作。
4、协调社区各方力量,培育参与意识,深化民意听证会、民情恳谈会、民事协调会、民主评议会等制度,发挥“四自作用”。
(四)对应组织部
5、与社区各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开展共建活动。
(五)对应宣传部
6、开展文明市民学校工作。
7、开展魅力社区、文明社区等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评比活动。
二、社区治安和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对应综治办
8、开展法制、交通、消防、安全生产和安全常识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
9、协助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维护社安,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群防群治。
10、完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特殊时期利用社区组织网络,组织应急值班巡逻。
(二)对应安全办
11、排查和反映社区内各类安全隐患,督促单位和居民整改。
(三)对应流管办
12、外来人口与出租房屋走访与监督。
(四)对应司法所、信访办及相关科室
13、开展社区矛盾排查,调解民间纠纷,引导居民理性、合法表达个人意愿,预防、制止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三、社区文化、教育、科普和体育委员会
(一)对应文教科
1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15、参与管理社区各类文化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
16、协助做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17、开展科普、文化、健康和体育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8、协助组织社区公益大讲堂。
(二)对应工青妇
19、协助开展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委员会
(一)对应民政科
21、开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和培训。
22、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维护老年人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3、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开展救灾、救济、募捐等公益性活动,公开款物管理情况和去向。
24、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和殡葬改革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25、协助做好复员、退休军人的矛盾纠纷的调处。
26、协助做好优抚救济工作。
(二)对应残联
27、协助开展市级“温馨家园”创建工作。
(三)对应社区服务中心
28、组织社区志愿活动,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教育。
29、组织开展各类自助、互助类服务。
30、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管理和监督。
31、协助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社区提供便利服务。
五、社区医疗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对应安全办
32、协助做好重大疫情和传染病的监控、防控工作,组织应急队伍。
(二)计生办
33、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政策。
34、组织育龄妇女参加培训和教育。
35、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
36、协助办理计生相关证明。
六、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一)城管科
37、宣传贯彻国家规划、土地、环境保护、爱国卫生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8、培养和教育居民爱护和维护社区环境和城市管理公共设施。
39、动员社区成员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督促保洁单位搞好环境卫生。
40、组织开展“清洁日”活动。
41、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和监督。
42、监督社区环境情况,反映居民对城管工作意见和建议。
43、评议和监督职能部门落实社区环境执法责任制情况。
七、社区居委会综合事务
(一)居民科
44、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引导居民依法发行应尽的义务。
45、根据《居委会组织法》和《选举办法》,开展居委会民主选举,依法组织补选居委会成员、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
46、教育引导居民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的有关规定。
47、贯彻执行城关街道社区居委会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48、健全社区民主自治组织网络,落实主任包面、委员包片、楼组长包楼制度。
49、实行居务、财务和重大事项公开、定期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居民会议决定。
50、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会议、议事协商会议,协调处理涉及社区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
51、经居民会议决定兴办的公益事业,可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和本社区的收益单位收取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定期公开帐目,完善资金使用和监督机制。
52、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居民参与对各级政府、办事处和服务站的监督评议。
53、依法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为社区居民办理涉及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和需要盖章的有关手续。
54、利用各种办法,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利益诉求,及时向政府和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55、管理和维护社区居委会财产,建立台帐登记造册。
(二)工青妇等相关科室
56、支持妇联、团组织、工会、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红十字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活动。
(三)业务相关科室
57、培育扶持具有自治性质的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其发挥扩大参与、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宣传部
58、负责各项工作、活动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
59、结合本社区实际,完成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