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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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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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管理细则

编制/修订:工程管理部审核: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工程监理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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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记录

时间版本修订摘要

2018年月A/0 新编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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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为适应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项目工程监理管理,规范工程监理服务与要求,促进监理单位更好为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服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辖下地产子公司、商投公司、养老产业公司、长租公寓公司在建、拟建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由于香港地区的项目运作与内地存在差异,本细则不适用于香港公司,相关制度由香港公司根据本地法律法规并结合香港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单独制定。

1.3.文件类型

□一级制度(办法)

□二级制度(■细则□流程)

□三级制度(□指引□标准)

2.管理职责

2.1.公司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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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负责完善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负责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

2.1.2. 负责公司对辖下地产子公司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2. 辖下地产子公司

2.2.1.负责实施辖内项目的工程监理管理,与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制订辖下范围的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2.2.2. 负责对所辖的项目进行工程监理管理检查,参与、配合公司对区域内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检查;

2.2.

3. 负责辖内项目工程监理管理整改工作的督促与跟进。

2.3. 项目部/项目组

2.3.1. 负责项目驻场监理机构监理工作的管理,贯彻公司、辖下地产子公司工程监理管理要求,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程监理工作指令;

2.3.2. 配合公司、辖下地产子公司的工程监理管理检查。

3.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3.1.项目监理架构组织要求

3.1.1.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要求,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组建项目监理架构,项目监理架构须报甲方项目部批准,监理单位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组织人员进场。

3.1.3. 项目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应经甲方项目部书面审批同意,项目监理人员变动,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项目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应代之以同等技能人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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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前任离岗时到岗。

3.1.2. 项目监理架构人员资质与数量须满足项目监理实际需要,项目监理架构人员配置应根据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安排以每栋楼(超高层住宅项目)、每万平米(综合体项目)配置1名监理人员,多层住宅按及别墅项目每万平米配置2名监理人员的原则进行配置,其中参加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不计入人员配置标准人数。

3.1.3.甲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认为不合格的监理人员。

3.1.

4.项目监理部须建立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监理部人员离开现场超过半日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批同意。

3.2.监理工作内容与要求

3.2.1. 项目监理人员进场工作

(1)项目监理人员进场后总监理工程师须立即组织编制监理规划与各项监理细则,监理规划与监理细则必须结合项目实际,具有针对性与可执行性,满足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要求。

(2)项目监理部必须做好内部专业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部专业人员进行工作交底,明确项目监理的目标与任务,明确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工作内容以及考核评价要求等。项目监理应将相关交底记录报备甲方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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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项目监理须协助甲方项目部建立起相关会议制度,除项目每周例会之外,还应包括项目开工前准备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安全会议、图纸会审或交底以及其他工地专题协调会议,会议纪要须由与会各方单位代表会签确认。

3.2.3. 项目监理须做好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配合工作,提前了解项目所在地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及具体要求,按要求及时提供监理相关资料,按要求收集办证相关方资料,审核无误,提交甲方项目部。

3.2.

4. 项目监理须认真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工程技术文件。须特别注重对施工总平面布置、各幢号进度计划、劳动力需用计划、材料使用及进场计划、施工设备进场计划、材料检验试验计划、工序样板制作计划等项目的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的审核,且要符合合同约定,满足项目开发计划的要求。对于项目重大分部分项工程,须督促承包商及时编制项目重大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审核。

3.2.5. 项目监理须根据甲方总控计划要求,编制项目细化工程进度控制计划报甲方项目部审核,计划应包含材料、人员、设备等资源投入内容,并将该计划作为审核承包商计划的依据与参考。

3.2.6. 工程开工报审:审查施工单位报审表的资质、测量成果、技术及安全交底,达到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时,项目总监签署“工程开工令”(加盖公章及执业印章)同意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并提交项目部核定开工。如遇项目停工,须由项目总监报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意后下达暂停令,复工前按核定满足条件报甲方负责人同意后签发复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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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项目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内容与要求:

1)项目监理应协同项目部接收和复测政府规划部门提供的坐标和高程控制点,再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区域内的放样基准点和高程基准点,认真审核查验其控制点的成果,督促承包商做好基准点保护措施,定期对项目测量控制网、控制点进行复测。

2)测量:施工控制网测量,监理部着重复核施工单位的测量结果。工程变形监测需要监理部监控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的过程、结果,若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项目总监应及时向甲方项目部汇报,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讨论,进一步协调应急处理措施。

3)材料设备质量:工程监理须熟悉甲方对材料管理的规定、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对材料管理方面的条款,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甲供材料、设备计划,按要求实施材料进场、变更报审手续,按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现场取样及送样时监理见证员必须全程陪同,工程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安装构配件及设备必须经项目总监签认后方能投入使用,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场后 24 小时内应验收完毕,对不合格的材料须及时督促退场,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甲方项目部。项目监理应配合越秀地产第三方材料检测及材料飞行检查的工作,做好材料设备质量控制。

4)项目监理应认真根据施工图纸、国家和地方相关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监理规范,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等形式,严格按规范及公司相关工程技术标准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理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3小时内须进行验收,验收时须对当批验收一次性提出验收意见(特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除外),每个工作面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允许下道工序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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