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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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

2017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

2017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城市规划类获奖项目名单一等奖(29项)1.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2.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3.首钢老工业区转型发展规划实践—北区详细规划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首钢筑境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戈建建筑设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奥雅纳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4.广州总体城市设计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宇恒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6.江苏省城乡空间特色战略规划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城镇和乡村规划设计院、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江苏省城乡发展研究中心7.京津冀城乡规划(2015-203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城市规设计研究院、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8.三亚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规划设计与实施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9.黄浦江两岸公共空间贯通开放规划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0.秦巴山脉绿色城乡空间建设战略研究西安建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11.广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年)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12.广州市城市道路全要素设计手册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13.鼓浪屿申遗整治提升系列规划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等奖(87项)1.高铁南京南站综合枢纽地区规划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联合国人居署“中国改善城市公共空间”首例示范项目:武汉市东湖绿道一期实施 规划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3.上海市桃浦科技智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广州市站城协同立体都市一体化设计及TOD综合开发规划(2017-2023)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所、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5.北京市水生态环境用水配置规划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北京市水文总站6.京杭运河杭州段两岸城市景观提升工程规划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广东省南粤古驿道文化线路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及示范段详细规划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州中大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广州市众家设计有限公司8.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更新提升规划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9.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天津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1.苏州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及专题研究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12.深圳市前海城市风貌和建筑特色规划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SOM Asia Limited13.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4.承德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5.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4.北京市总体城市设计战略研究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央美术学院15.北京中心城高度控制规划方案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6.成都市中心城区工业历史保护规划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7.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空间总体规划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8.宝安西部活力海岸带概念城市设计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9.北京市自行车和步行交通规划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规划编审中心21.成都市小街区规划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2.深圳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十三五”规划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23.芦山县灾后恢复重建及县城综合规划设计与实施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4.乌镇镇概念性总体规划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5.上海杨树浦路综合改造专项规划及街道设计上海营邑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6.超(特)大城市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和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研究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7.北京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28.贵州省黔东南州巴拉河综合规划(2016-2030)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9.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6.上海虹桥商务区(G1MH-00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主功能区申昆路片区局部调整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7.广州市城市生态控制线规划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18.曲阜“三孔”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规划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亲情养老社区规划设计标准体系研究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重庆市合川区草花街社区城市修补行动规划重庆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1.常州市城市设计评估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市规划设计院22.厦门市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管理以及实施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3.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及体育产业功能区布局专项规划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4.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25.青岛国际邮轮港概念规划设计方案国际征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OMA Asia (Hong Kong) Limited26.蚌埠市总体城市设计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7.重庆市主城区产城融合研究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28.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29.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20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0.渝东北城镇群规划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1.贵安新区中心区中央活力区及高铁综合交通枢纽区城市设计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2.南京都市圈城乡空间协同规划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3.大西安2050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4.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地下空间竖向设计及建设规划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35.西藏自治区林芝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6.南宁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园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工程—景观工程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37.伊犁州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8.《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编制及应用研究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9.神木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40.宝安107时尚商务带立体空间规划公开竞赛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MLA+ B.V.、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1.北京市西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16-2030)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2.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新模式研究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3.上海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特色风貌体系研究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4.天津市传统街区有机更新行动规划研究——以小白楼五号地为例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天津愿景城市开发与设计策划有限公司45.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6.深圳大空港地区综合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47.海口市“多规合一”总体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8.皖北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49.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0.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51.北京城市就业中心演变及职住关系研究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52.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云南省设计院集团53.汉口原租界风貌区蔡锷路片保护性详细规划——公共利益导向下的历史文化街区精细化设计及管控研究武汉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54.龙岗区综合发展规划(2014-203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大学、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公众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55.合肥市瑶海区旧城更新改造规划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6.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57.绍兴水城概念性规划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58.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宁市城乡规划局、济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9.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60.机场线西延北新桥站设计优化及综合利用规划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华通设计顾问工程有限公司61.成都市网络城市规划研究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大学城市设计中心62.苏州阊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63.北京市综合管廊规划设计指南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64.杭州市钱江新城扩容区(四七堡单元)城市设计深化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杭州市钱江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5.东营市东城核心区风貌特色城市设计(控制性)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营市规划研究中心66.北京市中心城区(城六区)城市道路规划实施目标、路径、政策及2020年行动计划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67.株洲湘江东岸整体建设工程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株洲市规划设计院68.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城市设计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69.广州市琶洲西区城市设计及控规优化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所、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70.北京市物流专项规划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71.基于陆海统筹的深圳市海洋生态空间规划——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 2025年)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72.江苏省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导则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73.沈阳市“一河两岸”品质提升规划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74.义乌市总体城市设计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75.眉山市岷东新区水系专项规划重庆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6.杭州梦想小镇概念规划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7.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战略规划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8.重庆巴南区花溪街道滨江重要地段城市设计重庆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筑恒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79.重庆市主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80.成都市中心城总体城市设计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81.温岭东部新区龙门湖生态湿地公园规划设计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82.济南保泉生态控制线划定与管控规划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济南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83.甘肃省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城市设计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84.浙江省城镇防涝规划标准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85.象山县主城区品质提升行动规划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6.重庆市江北区唐桂新城城市设计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87.鲁朗国际旅游小镇市政工程专项规划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三等奖(174项)1.云南鲁甸6.5级地震恢复重建规划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奎—独—乌”区域城镇协调发展规划(2015-2030)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莎车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4.江苏省城镇化发展质量评估研究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6.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实施评估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规划研究院7.石家庄市东南片区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南宁市民族大道修复整治规划及实施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普洱市思茅老街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0.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1.佛山市禅城区梁园及周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12.皖南区域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3.武汉市城市住区规划研究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14.十堰2049远景发展战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5.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15-2025)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6.武汉光谷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面及地下)——小街坊密路网法定化的系统实践武汉市规划研究院17.中东铁路建筑群(黑龙江段)总体保护规划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8.安阳古城保护整治复兴规划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安阳市规划设计院19.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规划编审中心20.江苏美丽宜居城乡建设规划(2015-2020)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城市发展研究所21.云南会泽历史地段保护规划与建筑整治研究西安建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2.存量发展时期深圳规划国土管理制度改革系列研究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23.北京市长城保护规划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建筑大学24.杭钢集团半山钢铁基地工业遗存(遗产)保护规划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5.“驸马巷—龙窝巷—上坂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苏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6.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7.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8.武汉市非集中建设区规划编制审批体系与实施管理办法研究武汉市规划研究院、武汉华中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9.上海市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成果体系和技术方法研究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0.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1.东莞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与治理创新研究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32.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武汉市规划研究院、Arep ville33.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4.上海城市发展目标定位与指标体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5.宁波市中心城建设强度分区规划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6.华侨城总部城区总体规划修编(2016-2025)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37.南京市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38.宿迁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9.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转型及实施单元划分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40.基于全域空间管制的北京城市开发边界规划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地格规划顾问有限公司41.南京市秦淮区总体规划(2013-2030)南京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2.蒙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3.望城滨水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总体城市设计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44.厦门市思明区参与式规划共同缔造工作坊广州中大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山大学、华侨大学建筑学院4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6.浙江省四大都市区规划纲要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7.西安市地铁沿线交通组织及土地综合利用规划(4、5、6线及临潼市域线)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8.北京市轨道交通与沿线土地衔接规划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9.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永和二村美丽家园社区更新规划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0.北京市规划实施单元运作机制及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舜土规划顾问有限公司51.长江中游城市群空间协调发展规划研究武汉市规划编制研究和展示中心、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52.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如意湖周边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2013-2030)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54.赤峰市域城乡统筹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5.福州市多规合一规划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56.甘肃省正宁县多规合一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16-2030)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7.武汉市两江四岸地区旅游空间发展与行动规划武汉市规划研究院、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荷兰NITA设计集团58.上海社区发展试点规划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9.金华市城市天际线及通风廊道研究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金华市规划局60.从遗产保护走向城市文化环境的整体创造——介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实践西安建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61.杜陵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2017-2035)西安西大城乡规划与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IICC-X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62.云龙县县城总体规划大理白族自治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63.总体规划改革工作指南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64.南京河西新城区南部地区(MCe040)控制性详细规划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65.南宁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66.长沙湘江北段古镇群概念规划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67.集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安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68.生根发芽——北京历史街区公众参与及社区营造探索实践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人民政府东城区朝阳门街道办事处、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69.上海市普陀区社区城市更新总体评估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0.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与审批制度优化研究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71.南京市强度分区规划可行性研究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京工业大学72.莆田市控规单元划分专项规划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73.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研究——以昆山市为例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74.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75.福建省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湖里片)空间发展规划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76.基于新型数据的城市发展指数动态监测与评估研究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77.前山片区所在新镇组团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78.恩施市五峰山片区综合整治规划武汉华中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恩施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9.景德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80.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81.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XCL02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82.盘锦地方大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沈阳新建大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83.武汉城市圈禁限建区空间管控规划研究武汉市规划研究院84.广州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85.张江南区功能提升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2.01【实施日期】2016.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已经2015年9月28日市政府第14届18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建华2015年12月1日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土地有计划开发利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政府部门、土地权属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按照“三旧”改造政策、棚户区改造政策、危破旧房改造政策等,在城市更新规划范围内,对低效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以及对危破旧房进行整治、改善、重建、活化、提升的活动。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更新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节约集约,利益共享、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益优先,尊重民意,切实改善民生。

城市更新应当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

第五条城市更新应当有利于产业集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城市更新应当引导产业高端化、低碳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支持金融、科技、总部经济、电子商务、文化体育等现代服务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以总部经济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城市更新应当推进产业项目集聚,引导落后产业整合和升级改造,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要素集中,并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功能,发展以优势产业(产品)链为主导、关联性强、集约度高的产业集群。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指引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指引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指引一、概述(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规范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流程,明确各阶段工作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广东省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

(二)城市更新单元。

本指引中所指“城市更新单元”是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的一种类型,以低效存量用地再开发利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为主,称为城市更新单元。

(三)城市更新单元划定。

以城市更新项目范围为基础,可包括多个更新项目,以成片连片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要素及产权边界、行政管理界线等因素,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落实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划分要求,划定城市更新单元。

城市更新单元内可结合具体更新项目划分子单元(街区单元)。

(四)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可结合城市更新需要组织编制或者修改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统领原则。

强化规划在城市建设中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管控要求,科学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提高可实施性,加快推动城市更新项目落地。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守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修改、审查审批的法定程序,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相关工作。

(三)坚持高效推进原则。

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市区联动,明确工作界面,提高审批效率,发挥区政府城市更新第一责任主体作用。

(四)坚持简政放权原则。

落实“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单元详细规划+地块详细规划”分层编制和刚弹结合分级审批管控体系,既坚持全市规划“一盘棋”,又实现放权强区。

存量发展阶段城市更新的价值逻辑与整体推进路径

存量发展阶段城市更新的价值逻辑与整体推进路径

存量发展阶段城市更新的价值逻辑与整体推进路径■ 秦红岭城市更新作为城市发展的新陈代谢机制,是城市永葆生机与活力之源。

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部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是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2021年3月,“城市更新”首次写入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十四五”时期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新形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

新一轮城市更新,要求由大规模增量扩张转为存2020)》,建立了“总体规划—片区策划—实施方案”三个层级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

相较之下,全国许多城市包括特大城市尚无城市更新专项总体规划。

以北京为例,过去5年来相继出台了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副中心控规、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为北京高质量城发展提供了整体性指引。

然而,为了更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城市更新的作用,高质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保护历史文脉,有必要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编制城市更新专项总体规划,解决城市更新规划和建设管理“碎片化”问题。

城市更新专项总规应明确城市更新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规模控制、开发强度指引、实施机制及监督与体检评估机制,解决实施主体、重点空间、更新方法、更新内容等问题,规范城市更新流程与合作模式。

同时,针对以往城市规划制度主要适应的是增量规划阶段新建项目的规划与管理,城市更新专项总体规划还要应对存量发展阶段空间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

第三,基于治理视角,构建适应存量规划要求的城市更新协同实施机制。

存量发展阶段的城市更新本质上是一种城市治理,是多元主体相互协同合作,共同解决城市更新问题,调整既存利益格局,实现城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和机制。

城中村改造名单与改造政策(全国主要地区)

城中村改造名单与改造政策(全国主要地区)

城中村改造名单与改造政策(全国主要地区)村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城中村⼀般是城市脏、乱、差的集中表现,城中村影响了城市的形象,也拖延了城市化的进展,城中村改造势在必⾏,那么城中村改造名单与改造政策(全国主要地区)是怎样的?下⾯由北京拆迁律师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城中村改造的名单和改造政策(全国主要地区)⽬前我国很多城市都在进⾏城中村的改造⼯作,城中村改造是⾮常难的问题,涉及征收、赔偿、民⽣等⽅⾯的问题。

1、温州城中村改造规划全市重点改造范围内计划完成81个⾏政村(另10个⾃然村、区块),共计30970户以上。

改造其中⿅城、龙湾、瓯海三区完成55个⾏政村,24000户以上的改造。

⿅城区将完成滨江街道上蒲州村等16个⾏政村8000户以上整村签约、腾空和旧房拆除,包括滨江街道(杨府⼭涂村、上蒲州村、黎⼀村、黎⼆村、巨⼀村);南汇街道(龙沈村、鱼鳞浃村、前⽹村);南郊街道(德政村、⾥垟村);⼤南街道(丰收村);⼴化街道(双桥村);双屿街道(⽜岭村、双岙村、箬笠岙村、营楼桥村)。

其中,6⽉底前,要完成9个以上⾏政村整村签约和拆除。

龙湾区将完成永中街道上湾村等20个⾏政村8000户以上的整村签约、腾空和旧房拆除,包括永中街道(上湾村、下湾村、王宅村、寺西村、镇北村、双何村、普门村);蒲州街道(汤家桥村、屿⽥村、上江村);海滨街道(沙北村);永兴街道(五溪村);状元街道(横街村、龙泽移民村);瑶溪街道(河滨村、龙湾村、龙东村、⾦岙村、朱宅村、璋川村)。

其中,6⽉底前,要完成11个以上⾏政村整村签约和拆除。

瓯海区将完成新桥街道三浃村等19个⾏政村8000户以上的整村签约、腾空和旧房拆除,包括新桥街道(三浃村、新桥村、⼭前村);娄桥街道(玕东村、上汇村、吕家降村、东风村);潘桥街道(河西村、林桥头村、横塘村);梧⽥街道(⽉落垟村、塘东村、寮东村);南⽩象街道(横港头村、南湖村、上蔡村);三垟街道(圆底村、垟河村、应潭村)。

广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

广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7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更新总体目标与策略 (4)第三章更新规模控制 (7)第四章更新功能引导 (7)第五章更新强度指引 (14)第六章空间管控指引 (15)第七章专项控制指引 (18)第八章近期重点工作与更新时序指引 (29)第九章规划实施机制 (3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城市竞争力和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的广州市2014年12月“三旧”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库动态调整和核查梳理分类成果(以下简称城市更新用地)及其需要整合连片的范围。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本规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文)、《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201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三旧”改造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2008)、〔2014〕1972号)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修正版)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等相关规划进行编制。

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解析(20220313)

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解析(20220313)
广州市整改意见:区发改、商务、工信科技等部门加强指导并设立联动机制,明确产业导入方向和产业重点,减少产业导入的盲目性;建议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重点项目由市职能部门统筹开展招商工作。
二、新政策解读
省报告中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 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穗府﹝2012﹞20号)
2015年12月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市府令第13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
2017年6月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
二、新政策解读
省报告中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片区策划与详细规划决策程序不合理,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个别区空间规划职权不统一 (省报告提出)广州市“三旧”改造项目片区策划方案由市长主持召开的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定,先于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这将倒逼之后由副市长主持召开的规划会议,通过调整详细规划落实片区策划作出的规划安排,影响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工作的独立性,无法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意见对于政府规划决策的参考作用。黄埔区将空间规划管理职权一分为二,其中城市更新项目详细规划管理职权由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承担,其余非城市更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由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承担,空间规划职权不统一,削弱了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引导作用,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要求不符。
城市更新阶段(2015年-2019年
成立首个市级城市更新机构—城市更新局出台“1+3”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城市更新体系,常态化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2023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工作计划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城市更新成为了许多大城市面临的重要挑战。

2023年,广州市将继续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以实现城市功能的优化和城市环境的改善。

本文将重点介绍2023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工作计划。

1. 概述2023年度工作计划旨在全面推进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区域的持续发展和城市环境的提升。

计划包括拆迁工程、土地利用规划、街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2. 拆迁工程广州市将继续推进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区的拆迁工程。

通过合理安置被拆迁居民,确保他们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通过拆迁工程,空出的土地将用于新的建设项目,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多的空间。

3. 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广州市将注重合理分配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通过科学规划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广州市还将加强土地用途的科学管控,防止土地乱占、恶意炒作等不合理行为。

4. 街区改造为了提升城市街区的品质和功能,广州市将开展一系列街区改造工程。

这些改造工程包括改善道路交通、提升公共空间质量、美化建筑外立面等方面的工作。

通过街区改造,广州市将打造宜居、宜商、宜游的城市环境。

5.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广州市将继续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重点包括水电煤气供应、交通网络、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建设。

通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广州市将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为居民和企业提供更优质的生活和发展条件。

6. 生态环境保护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广州市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保护绿地和湿地、改善水资源利用和管理,广州市将打造生态友好型城市。

同时,广州市还将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惩环境污染行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7. 产业转型升级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广州市将鼓励和支持老旧产业的转型升级。

通过引进高新技术、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产业附加值等措施,广州市将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这将有助于提高城市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4月18日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坚持规划统领,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一)国土空间规划要强化城市发展战略引领,按照“多规合一”和全市“一盘棋”的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城市更新建设规划、行动计划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划定城市更新重点区域范围,积极引领成片连片更新改造,指导城市更新项目有序推进。

二、动态调整“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二)“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实行动态调整,每季度调整一次,政府重点项目可实时申请调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每年12月底前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和办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用地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前。

数据申报统一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基础资料共享。

三、推进旧村全面改造(三)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因用地和规划条件限制无法实现资金平衡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可采用征收等方式整合本村权属范围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其他用地作为安置和公益设施用地,采用协议或划拨方式纳入旧村改造一并实施建设,也可通过政府补助、异地安置、异地容积率补偿等方式在全区统筹平衡;市重点项目可在全市统筹平衡。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本次《总规》规划区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10个市辖区以及增城、从化2个县级市,面积7434.4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一、城市性质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南方国际航运中心。

二、发展目标坚持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的城市发展理念。

大力推进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实现重大突破。

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将广州建成广东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

三、城市规模根据国家住建部对《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的批复,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17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常住人口),管理服务人口20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在内)。

四、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在全国层面,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与竞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在泛珠江三角洲层面,加强区域合作,拓展腹地,成为广东服务泛珠江三角洲的集聚辐射中心。

在珠江三角洲层面,深化粤港澳合作,携领珠三角一体化发展。

在广佛肇经济圈层面,加快广佛肇经济圈建设,重点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

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产业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

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保护历史传统文脉。

重点保护与修复反映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岭南文化中心地、中国近代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四地”特色的空间载体。

凸显现代特色风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11•【字号】穗府办〔2015〕56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的配套文件《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和《广州市旧城镇更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城市更新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11日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旧村庄更新改造工作,促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优化城市生态环境,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长远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旧村庄改造政策且纳入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数据库的旧村庄的更新改造,以及经市政府同意,旧村庄与其他存量建设用地、零星农用地统筹整理进行成片更新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旧村庄更新改造包括全面改造和微改造两种方式:(一)全面改造。

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难以通过局部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须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的更新方式。

(二)微改造。

以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促进旧村庄和谐发展为目的的更新方式,包含整治修缮和局部改造。

整治修缮是对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旧村庄,以改善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为目的,通过增加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管线下地,打通交通道路、消防通道,对单体建筑进行整治修缮和重建,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社区功能。

局部改造是保持村庄传统特色风貌,改善居住环境,通过局部拆除、抽疏建筑等办法实施的整治。

广州城市更新之微改造

广州城市更新之微改造

广州城市更新之微改造摘要:微改造作为广州城市更新的一种新的重要方式,通过解析微改造概念、分析恩宁路永庆坊微改造项目,了解广州微改造工程发展,并展望微改造探索之路。

关键词:城市更新微改造永庆坊1.引言随着广东经济高速发展、土地粗放式开发利用、城市人口激增,城市土地存量不足以支撑未来发展需要,土地资源矛盾日益突出,节约集约发展成为大势所趋。

2008年,温家宝总理就提出,希望广东成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示范省。

城市更新既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同时也是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

从更新改造方式的角度分析,主要分为全面改造以及微改造。

广州作为广东省一线城市之一,随着2009年的迎亚运整饰工程火热开展,城市更新进入了轰轰烈烈热潮中。

在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摸索之后,如今,微改造成为广州第三阶段城市更新的重点探索模式和常态化工作。

2.微改造概念2.1微改造概念微改造是以综合改造为目标,强调延续历史脉络;以多元改造主体,强调社会力量参与并以修缮提升为工作中心的改造方式。

微改造既不同于全面改造,也不同于综合整治。

微改造注重提升人居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促进城市活力,培育产业创新,政府引导,社会主体主导,业主自愿申报;强调社会多元参与,以保留为主,允许必要新建等方式,实现人居环境、经济、产业、文化等综合协调。

且以自愿申报为主,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模式更容易推广。

2.2微改造对象广州微改造对象是多样的,主要针对非城市发展重点核心片区、一般零散低效地块,如老城区里的老旧小区、历史文化街区、旧工业厂区等。

2.3微改造模式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以及《广州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年)》,微改造主要模式为政府规划、指导、调控—社会投资、实施、运营—公众参与、监督,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改造主体为市场。

在微改造过程中,原则上把握“三变三不变”和“三化”。

广州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

广州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

广州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广州市城市更新局2017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更新总体目标与策略 (4)第三章更新规模控制 (7)第四章更新功能引导 (7)第五章更新强度指引 (14)第六章空间管控指引 (15)第七章专项控制指引 (18)第八章近期重点工作与更新时序指引 (29)第九章规划实施机制 (3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城市竞争力和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的广州市2014 年12 月“三旧”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库动态调整和核查梳理分类成果(以下简称城市更新用地)及其需要整合连片的范围。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本规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文)、《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 号,201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三旧”改造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2014〕1972号)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修正版)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等相关规划进行编制。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本次《总规》规划区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10个市辖区以及增城、从化2个县级市,面积7434.4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一、城市性质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南方国际航运中心。

二、发展目标坚持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的城市发展理念。

大力推进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实现重大突破。

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将广州建成广东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

三、城市规模根据国家住建部对《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的批复,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17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常住人口),管理服务人口20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在内)。

四、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在全国层面,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与竞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在泛珠江三角洲层面,加强区域合作,拓展腹地,成为广东服务泛珠江三角洲的集聚辐射中心。

在珠江三角洲层面,深化粤港澳合作,携领珠三角一体化发展。

在广佛肇经济圈层面,加快广佛肇经济圈建设,重点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

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产业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

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保护历史传统文脉。

重点保护与修复反映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岭南文化中心地、中国近代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四地”特色的空间载体。

凸显现代特色风貌。

2023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工作计划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广州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更新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城市更新是指对老旧城区、城中村、棚户区和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提升,以实现城市功能优化、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等目标。

2023年,广州市城市更新将在“三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构建“千亿人民幸福之城”目标的指导下,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加快城市发展步伐。

二、工作内容1. 棚户区改造2023年,广州市将继续深化对棚户区的改造工作,重点解决老旧小区、破败建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依法依规推进产权清晰化、功能提升化、环境整治化,提高棚户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2. 城市老旧区改造广州市将重点对老旧城区进行综合整治和提升,注重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环境。

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引入社会资本,推动老城区更新进程,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

3. 城市基础设施更新在城市更新中,广州市将以基础设施更新为重点,包括道路、桥梁、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等。

通过加大投资力度,提高建设质量,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和效率。

4. 生态环境改善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工作计划将着力于生态环境改善,包括城市绿化、污染治理、水体治理等方面。

加强绿化工作,保护和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5. 加强项目管理与监督广州市将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合规、高效推进。

严格监督城市更新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扎实推进。

三、工作重点1. 投资保障广州市将优化城市更新资金使用机制,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有效推进。

2. 制度创新广州市将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优化城市更新工作流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协同发展。

3. 项目实施广州市将全面加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扎实推进。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政策简介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政策简介

城市更新政策创新亮点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充分调动土地权利人和市场主体积极性,规范和促进城市更新持续系统开展,市政府于2017年6月5日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40条,分为五大部分,提出“五个坚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组织;坚持协调发展,加强规划引领;坚持利益共享,推动连片更新改造;坚持放管结合,提高审批效率;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激励约束。

24一Part(一)丰富了自行改造类型城市更新“1+3”政策规定国有土地旧厂房自行改造主要包括2种类型:①工改工;②工改商。

《实施意见》强调产业导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高端化发展。

国有土地旧厂房改造包括4种类型:①工改工;②工改商;③工改新产业(5年过渡期);④科改科、教改教、医改医、体改体。

1 国有土地旧厂房改造政策亮点1234工改工工改商工改新产业5年过渡期科改科、教改教医改医、体改体(二)细化了自行改造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城市更新“1+3”政策大体上按照基准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

《实施意见》根据省府96号精神,原则上按照市场评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

“工改工”可不增收地价国有土地上旧厂房不改变用地性质,自行改造工业厂房(含科技孵化器)的,不分割出让可不增收土地出让金;分割出让的,按照《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的若干试行规定》计收土地出让金。

“工改商”按市场评估价缴交地价。

按照省政府96号文要求,国有土地旧厂房按规划新用途改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按商业市场评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

“工改新产业”给予5年过渡期。

国有土地旧厂房利用工业用地兴办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的,可按现有工业用地性质自行改造,按照“工改工”政策执行。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指引附件: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成果模板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指引附件: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成果模板
公共服务设施统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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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方案
1.发展定位与主导功能
(1)城市更新单元发展定位。 (2)城市更新单元主导功能。
定位分析与功能分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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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方案
2.产业发展指引
(1)产业选择与发展指引。 (2)产业空间布局。 (3)工业产业区块调整方案(如涉及的)。
产业空间布局图
标图建库分析图
需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示意图
“三地”处置情况示意图
24
六、土地整备
5.城市更新单元内需征收的农用地情况 6.城市更新单元内需整合收购国有用地情况 7.城市更新单元内需置换的土地情况
需征收农用地示意图
需整合收购国有用地示意图
• 需置换土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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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整备
8.城市更新单元内留用地、飞地等处置情况。 9.城市更新单元内需无偿交由政府地块情况。 10.其他需整备用地情况
3.城市设计效果
城市设计效果图
31
八、经济可行性分析
1.成本核算
(1)经区政府认定的现状基础数据调查成果,核算现状建筑面积、 复建建筑面积总量,说明现状权益情况。
其中 其中
其中
有证 无证
有证 无证
类别
村民住宅
集体物业
国有建筑 村历史文物 已批未建村民住宅
现状基础数据调查成果 建筑栋数
建筑面积
基底面积 数据说明
传统风貌建筑 历史建筑线索 传统风貌建筑线索 预先保护对象
古树名木
总计
名称
历史文化遗产现状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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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状基本情况
7.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情况
(1)城市更新单元内公共服务设施类型、规模及分布情况。

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目录前言城市基础设施包括交通(包括航空、港口、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高快速路、公路、市政道路)、供水、污水处理、河涌整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和建成更高质量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发挥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研究提出《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体系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总结“十二五”时期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成就、主要矛盾和问题,分析面临的发展机遇,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发展策略及保障机制,指导“十三五”时期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编制依据第一节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2.《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36号);3.《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4号);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6.《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字〔2016〕9号);7.《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府〔2014〕25号);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2号);9.《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16〕6号)。

广州最新批复!城中村改造规划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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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广州最新批复!编辑/陈家文城中村改造规划定了!近日消息,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据批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按照《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时序,分区引导、分类施策,积极稳步高质量推进广州市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落实城市发展战略,持续优化城市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据了解,去年10月,《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城市更新政策出台的数量均较多。

2021年、2022年是各地城市更新政策出台的高峰期,年度出台的市级政策数量均在130项左右。

2023年,超15个省出台了超过30条政策,超9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出台了129条市级城市更新政策,仍然处于政策出台高峰期。

中指研究院认为,回顾过去几年的政策变迁,2021年住建部提出“防止大拆大建”,在大的政策基调下,城市更新大特大城市房地产新模式下重点发展的方向。

同时,相关部门及时总结城中村改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

第二,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仍然是确保城市更新可持续性的重要保障,各地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按照城市更新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因地制宜细化要求,开展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资金支持政策探索创新。

第三,围绕城市更新继续完善相关维度的政策支持体系,包括城市体检、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试点城市经验总结、金融工具创新等。

《专项规划》都有哪些亮点?平方公里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提出,至2035年累计推进城市更新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155平方公里),通过微改造、混合改造、全面改造多种方式并举,推动低效存量土地的盘活再利用。

分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统筹新增用地与存量用地资源配置,2025年,累计推进城市更新约130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70平方公里)。

2030年,累计推进城市更新约230平方公里(含城中村改造12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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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更新局2017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更新总体目标与策略 (4)第三章更新规模控制 (7)第四章更新功能引导 (7)第五章更新强度指引 (14)第六章空间管控指引 (15)第七章专项控制指引 (18)第八章近期重点工作与更新时序指引 (29)第九章规划实施机制 (3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城市竞争力和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的广州市2014 年12 月“三旧”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库动态调整和核查梳理分类成果(以下简称城市更新用地)及其需要整合连片的范围。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本规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文)、《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 号,201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三旧”改造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2014〕1972号)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修正版)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等相关规划进行编制。

第五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枢纽型网络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城市发展和建设规律,坚持城市工作“五个统筹”,按照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四个结合”和城市更新“注重安居乐业第一;承接历史文脉,绝不毁无价之宝;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推进有序更新”的四项要求,着力构建和完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把城市更新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枢纽型网络城市的重要战略和公共政策长效推进。

第六条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发挥城市更新作为统筹城市整体发展战略抓手的重要作用,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政府主要负责城市更新政策的制定,优先推动城市发展重点地区的成片连片更新,组织编制、审核、审定更新计划、片区策划方案及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多方利益主体的协调、沟通;在改造实施过程中应发挥市场的作用。

(二)全市统筹、综合提升。

城市更新应坚持全市统筹,建立全市统筹的机制。

有效衔接“三规合一”及各上层次规划,科学合理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及策划,明确不同城市空间的更新策略,因地制宜,采取科学、适宜的更新方式。

制定相应的更新时序,合理推动城市更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传承岭南历史文脉,注重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的综合效益。

(三)利益共享、公平公开。

城市更新过程强调以人为本,以全面公众参与的方式,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补偿、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土地权属人、市场参与主体的改造积极性,保证城市更新的实施。

(四)历史传承、产业导入。

深刻认识广州历史文脉,传承广州两千年悠久文化底蕴。

注重产业导入,为城市更新所活化、提供的空间载体注入新的经济活力,实现功能提升。

第二章更新总体目标与策略第七条城市更新主线广州城市更新长期战略主线为提升广州城市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八条城市更新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政策稳定、流程规范、体系完整的城市更新长效发展制度,实现城市更新内涵不断丰富,城市更新工作稳步推进。

建立城市更新长效发展制度。

主要是指通过加快政策体系、行政体系、运作体系的制度建设,完善城市更新相关立法及各项配套文件的编制,构建合理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明确城市更新管控制度,形成规范化的城市更新操作流程,明确各项相关工作的机制保障,形成一整套完备的城市更新工作规则,指导未来长期的城市更新工作开展。

促进城市更新内涵不断丰富。

主要改变以房地产开发为导向和以土地出让效益为主的思路,未来五年城市更新的关注重点落在人居环境改善、产业转型升级和历史文化保护三大目标,人居环境改善包括城市环境的优化及公共服务配套的完善。

第九条主要策略(一)组织策略:全市统筹,区为主体,以镇街为基本单位,多元参与市政府在城市更新中起统筹、协调和主导作用;各区政府是城市更新的第一责任主体,在城市更新中发挥主体作用;各镇(街道)在区政府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其管辖范围内具体项目的实施。

全市统筹,成立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审议有关城市更新的重大决策,包括城市更新政策、城市更新规划、城市更新计划、城市更新方案以及资金使用等。

市城市更新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整体运作,负责研究制订政策、组织编制更新片区策划方案、项目更新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综合平衡各区、各类型项目更新需求。

构建新旧城联动发展机制,旧城内强调控量提质、疏导功能,新城预留发展空间承接旧城人口与产业外迁,实现互促发展。

打破项目内就地经济平衡的思维,注重更大范围内地区的平衡,实现整体提升。

通过增加资金支持,以城市更新为手段,推进公益性项目建设,保障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开展项目前期摸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负责具体项目的推进实施,将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各镇(街道)是城市更新工作的基本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具体项目的推进实施,协助区政府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工作,包括现状摸查、策划方案及实施方案编制等,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精细化发展。

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据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机构的决策,办理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

强调多元参与,构建项目公众参与平台,以公共咨询委员会等形式,发动市场、业权人、第三方机构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针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科学专业地提出应对方案,完善城市更新规划及实施活动。

(二)空间策略:系统引导,成片策划,差异化推进打造完善的“城市战略系统”。

根据“三大战略枢纽、一江两岸三带、多点支撑”的空间发展格局,通过更新片区的整体策划和实施,以全面改造方式为主,推动重点发展地区空间格局的优化提升。

重点发展地区主要包括: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和旧城区;轨道站点周边和主要干道沿线、各级城市中心区、重要城市景观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等城市重要地区及其影响范围。

构建便利的“城市服务系统”。

结合步行系统及公共服务节点的更新需求,以微改造方式为主,推动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的优化,串联公园、广场等开敞空间,营造可达性强、服务精细、功能复合、品质优良的城市服务系统。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以各区域发展目标为导向,划定更新政策分区,制定差异化的更新政策,明确各政策分区的更新主体权责、更新资金来源以及产业、国土、规划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促进城市更新的有序推进,保障多元目标在空间上的有效落实。

(三)模式策略:双管齐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综合运用全面改造和微改造两种方式推进城市更新。

在需要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城市重大战略平台的重点发展地区以及已列入“退二进三”企业名录的旧厂房,污染较重、按政策近期必须搬迁的旧厂房,或目前效益较差而企业积极性较高的旧厂房,主要采取全面改造的方式,成片连片推动实施。

在其他地区,尤其是建成区中对城市整体格局影响不大或必须保留、保护,但现状用地功能与周边发展存在矛盾、用地效率低下、产业类型低端、人居环境较差的地块,如:历史文化街区、老旧小区、人居环境较差的城中村、中心城区国企旧厂房,主要采取微改造的方式,实现空间的活化利用。

(四)行动策略:计划总控,分期推进政府通过总体规划、五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统筹项目推进时序,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期、分步推进,并严格管理更新工作计划,通过滚动实施,保障更新工作有计划、分步骤、稳妥有序地开展,实现社会经济的良性稳定运行。

第三章更新规模控制第十条总体规模到2020 年,计划推进城市更新规模85-100 平方公里,计划实施完成城市更新规模42-50平方公里。

第四章更新功能引导第十一条功能确定原则(一)城市更新需有效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二)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重点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片区规划,其改造功能原则上以市政府批准为准。

(三)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范围内,规划确定为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道路、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公益性用地的,在城市更新项目中应落实规划确定的规模要求,其空间布局可结合具体实施方案在更新项目中优化。

(四)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范围内,规划确定为经营性用途的城市更新用地,其规划功能应考虑周边地区的主导功能和配套要求后综合判定。

其中,最新审批的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严格落实;54平方公里旧城区内的城市更新项目,依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确定其功能。

(五)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覆盖的地区,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周边发展条件,综合确定改造功能。

(六)城市更新需与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关于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和合理控制商品房供应规模等方面的要求有效衔接,合理确定城市更新用地改造为住宅用地的规模及布局。

第十二条功能指引(一)中心城区。

包括荔湾、越秀、天河、海珠四区全部,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区除九龙镇以外地区。

推进中心城区的城市更新,一是要按照改造更新与保护修复并重的要求,充分利用广府文化及近代历史文化遗产,推进实施城市老旧社区“微改造”,加强文化特色风貌营造,吸引高端服务产业项目进驻,为城市绿地、公共空间、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预留空间,打造城市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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