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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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厂房自行改造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旧厂房自行改造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 续的同步报批
《广州市政府157号令》140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5条
实施方案 批复阶段
实施方案 批后实施
阶段
方案批复:市更新局向权更新办法》第5、22条
建设报批:区政务服务中心集 中受理立项、规划、国土等行
政审批申请
《实施意见》第21条 《城市更新办法》第33条
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供地前完 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修复)
《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项目建设
完成验收
涉及完善历史 用地手续地块
确权登记
获得批复同 意完善历史 用地手续
《城市更新办法》第13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2条
《城市更新办法》第11、28条 《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编制指引》
实施方案 编制阶段
实施方案 审核审定
阶段
方案编制:权属人组织编制 项目实施方案
区政府(更新机构)收案:项目实施方 案由权属人报送区政府(更新机构)
《城市更新办法》第30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5条
旧厂房自行改造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计划申报 阶段
标图建库:权 属人申请纳入
更新范围:权 属人合理确定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 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纳入市城市更新
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方案审核:区政府(更新机构)征求 市相关部门意见,反馈权属人修改完
善后经区政府审核同意
《旧厂更新办法》第5条 《广州市政府157号令》140条
方案审查:区政府(更新 机构)将方案上报市城市 更新局审查(材料完整性、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2公开出让
(1)申请公开出让 村委编制报告,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 三旧办,市三旧办报市国土局出让, 报告内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 ;拆迁资金监管要求;开发建设时序 要求;动迁和交地计划;公开出让准 入条件要求;村民和村集体其他意愿
1.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行政区划范围 2.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 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合理确定改造范围、 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3.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在“三旧”政策允许下、 通过土地位置调换、进行调整使用
市“三旧”办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方案、最终确定改造 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由市“三旧”办转市土地开发中心按现行征地报批程序办理
第三阶段
(一) 安 置 房 建 设 工 作 流 程
全面改造组织实施阶段
1 项目立项 村委凭市“三旧”办的批复意见向 去发改委申请项目立项备案,领取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备案证》 2 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村委凭市“三旧”办批复的改造规划向规划部门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审修建性详 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并送审;需先行办理建设项 目选址意见书的,应先行办理 7 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村委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 施工许可证》 3 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村委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向市国土局申领《建设用地批 准书》 4 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指定账户后,由区政府发 步《关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 通告》,同时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集体 经济组织实施拆迁 5 办理土地权属 村委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 准书》、拆迁完成证明文件向市国土局申办土地 权属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 地使用证》

城市更新项目的流程

城市更新项目的流程

城市更新项目的流程
1.确定更新区域: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需要更新的区域,包括旧城区、工业区、商业区等。

2. 制定更新规划:根据区域特点、市场需求和政府政策,制定更新规划,包括土地利用、建筑设计、交通规划等。

3. 招商引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吸引开发商或投资者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4. 筛选开发商:经过评估和筛选,选择合适的开发商或投资者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5. 签订合同:开发商或投资者与政府部门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6. 实施更新项目:开发商或投资者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和开发,包括拆迁、建筑、道路、公园等。

7. 进行验收:政府部门对完成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划要求和质量标准。

8. 使用和管理:城市更新项目完成后,正式投入使用。

政府部门对更新区域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展和改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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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实施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实施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具体情形的界定】〈〈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是指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按照规划需要落实独立占地且用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

〈〈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下列情形:(一)环境污染严重,通风采光严重不足,不适宜生产、生活;(二)房屋经相关部门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鉴定为D级危房,或者建筑质量有其他严重隐患;(三)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不满足相关规定,存在严重消防隐患;(四)经相关部门鉴定存在经常性水浸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一)所在片区规划功能定位发生重大调整,现有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效率与规划功能不符,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二)属于本市禁止类和淘汰类产业,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严重超出国家、省和市相关标准的,或者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并且可以进行产业升级;(三)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情形。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土地权属核查】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之前,计划申报主体应当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对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权属核查。

市规划国土部门对计划申报主体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批复、房地产证、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落实申请书、旧屋村范围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测绘报告、身份证明等材料进行核查,结合有关规定,将拟拆除重建区域内土地区分以下情形,在30个工作日内对其土地种类、性质、权属、功能、面积等进行认定,并函复计划申报主体:(一)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已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用地。

1_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流程图

1_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流程图
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流程图
旧住宅区改造项目
《实施细则》 实施以前已向更新办申报 且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的
《实施细则》 实施后确需 拆除重新和土地 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立 项,街道办核实业主意愿后 更新办完善资料并请示 区政府后
更新办汇总后报区城市更新和 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审议通过 原申报主体开展更新单元 计划申报工作
非旧住宅区项目
向区更新办申报更新单 元计划,更新办 5 个工 作日内完成资料初审 初审不符合要求的, 5 个工作内书面回复 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初审通过 区更新办征求各部门意 见,各部门 5 个工作日 内反馈书面意见
区更新办对更新意愿达 成情况进行 7 天的公示
区更新办对申报更新单 元材料进行审核,形成 汇报方案
审议不同意申报的, 2 个工作内书面回复 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区更新办报区城市更新 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 组审议 审议通过 2 个工作日内将更新单 元计划报市规划国土部 门审查

广州市城市更新“中改造”项目施操作指引

广州市城市更新“中改造”项目施操作指引

广州市城市更新“中改造”项目实施操作指引为加快推进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借鉴上海等城市经验做法,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基本概念城市更新“中改造”以企业投资为主,将“全面改造”和“微改造”相结合,优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及各类历史文化遗产,通过对老城区的综合片区进行更新改造,在改善人居环境品质的同时,鼓励合理的功能置换、提升利用与更新活化,对地区产业进行转型升级,让老城市焕发新活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更新“中改造”主要适用于老城区旧城改造或旧城与国有旧厂相结合的连片更新改造,改造范围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全区,原黄埔区、白云区华南快速路以南范围、天河区华南快速路以西范围以及经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项目启动各区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综合考虑项目区位、人居环境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历史文化传承、居民改造意愿等因素进行遴选,确定“中改造”项目。

第四条确定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对于不涉及跨区的“中改造”项目,由各区政府选定具有一定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力的市或区属国企(含市/区属国有企业联合体)作为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涉及跨区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相关区意见后,明确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必要时报市政府审定。

第五条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控规调整方案编制及审议区政府组织片区综合改造策划主体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和居民改造意愿征询等工作,结合《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编制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方案应包含资金需求及平衡方案等)及控规调整方案,同步提交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会和市规委会审议。

跨区的片区综合改造方案和控规调整方案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

(一)基本原则。

老城区城市更新片区综合改造方案新建建筑面积以满足回迁和考虑部分其他住宅需求,其余全部用于商务办公为原则,优先考虑改造项目自身成本和收益基本平衡,同时确定改造目标、改造成本、基本盈利水平、总体资金平衡方案等内容,涉及控规调整的,由规划资源部门按法定程序开展调整工作。

广州三旧改造流程

广州三旧改造流程

广州三旧改造流程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广州作为中国南方的重要城市之一,也在不断进行城市更新和改造。

其中,广州三旧改造项目是当前城市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旧,即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商业区,这些地方在城市发展中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进行改造和更新。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广州三旧改造的流程。

首先,三旧改造的流程包括规划编制、征收拆迁、建设开发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多个阶段。

在规划编制阶段,城市规划师和相关专家将对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商业区进行全面调研和分析,制定合理的改造规划,并征求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在征收拆迁阶段,政府将对需要改造的区域进行征收拆迁,为后续的建设开发工作提供空间和条件。

在建设开发阶段,将进行新建或改造旧建筑,建设新的商业、居住和公共设施,提升区域的整体形象和功能。

在配套设施建设阶段,将对改造区域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绿化、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改造区域的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其次,三旧改造的流程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

在征收拆迁阶段,政府需要妥善安置受影响的居民和企业,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建设开发阶段,需要注重社区建设,提升改造区域的居民生活品质,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居住、工作和生活环境。

在配套设施建设阶段,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改造区域的城市功能和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更便利的生活条件。

最后,三旧改造的流程需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促进城市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

在规划编制阶段,需要充分吸引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项目,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推动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建设开发阶段,需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性的建设开发工作,提升改造区域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在配套设施建设阶段,需要加强政府和市场的合作,共同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为改造区域的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便利设施。

综上所述,广州三旧改造的流程是一个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市民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城市更新和改造的目标,为广州市民营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空间。

20170326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解析及项目操作流程电子版课件

20170326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解析及项目操作流程电子版课件
23
五、城市更新新旧政策对比
(三)旧村庄更新细化和差别化用地处理和土地供应
56号文 20号文
留用地: 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不抵扣留用地指标;没有 留用地欠账,可预支指标;微改造可纳入留用地; 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工业、商业用地抵扣留用 地指标 融资用地: 融资地块可公开出让给市场主体或协议出让给村集 体经济组织;融资楼面地价参照半年内公开出让成 交价确定;融资地块合作改造和自主改造,协议出 让按市场评估价20%计收出让金 用地整备: 多个权属人进行土地归宗后由同一权利主体改造; 权属人可以申请土地使用权收购和房屋收购归宗; 原为建设用地的,集体用地之间、集体用地与国有 用地之间、国有用地之间可进行土地置换 完善手续: 完善征收手续保留工业用途,可自行改造完善手续; 集体用地转为国有,转移或补办出让时,按土地市 场评估价20%或房屋市场评估价5%计收出让金;纳 入微改造的,按市场评估价30%计收出让金
集体物业:按合法性核定复建量。 • 合法建筑面积1∶1核定复建量。 同56号文 • 违法建筑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建设的按现有建筑 面积2∶1比例核定;之后建设的不予核定。
收益分成:按规划节余和竞争节余分别分配。 • 项目实施方案建筑面积(用地)与规划的建筑面积 (用地)相较有节余的,市政府、区政府、村集体 按4∶3∶3分配。 • 选择合作企业经竞争节余的融资建筑面积(或节余 的融资地块土地纯收益扣除按规定计提和上缴的部 分后)由区政府和村集体5∶5分配,用于改造项目 的统筹安排。
20号文
城市更新“1+3”政策
住宅复建总量:按“栋”或“户”核定。 • 以“栋”核定的,按每栋村民住宅280平方米乘以改 造范围内合法的村民住宅总栋数或以合法村民住宅 建筑基底总面积的3.5倍,并以不超过总量10%的比 例上浮后核定; • 以“户”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每户280平方米乘 以改造范围内的总户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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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意愿: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定改造意向书(含改造方式及模式)征求村民意见,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80%以上同意,向区政
府申请更新改造年度计划:区政府通过后申请纳入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实施方案编制阶段
数据调查核查:区政府统筹组织基础数据调查与核查,基础数据经区政府认定(公示15日)(注:基础数据调查可在申请计划前进
行)
方案审核及表决:区政府(更新机构)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表决稿(包括拆迁安置总量、补偿方案等直接涉及村民利益
相关内容)经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区政府审核通过
方案编制:区政府(更新机构)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编
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区各方意见
实施方案审核审定方案审查: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的方案上报市城市更新局审查(材料完整性、政策适用性)
实施方案批复阶段
方案批复:市更新局向区政府发出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同步报批
获得批复同实施方案批后实施启动拆迁:对于住宅房屋可分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每一期应当达到80%以上权属人签约后方可启动房屋拆除工作
旧村庄全面改造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批复生效:批复方案在3年内经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总人数的80%以上同意后,批复生效实施
新机构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更新机构)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合
选择合作企业:基础数据经区政府核查公布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引入合作企业(公告时限不少于45日)(注:合作企业
选取可在申请计划前进行)
方案审定:由区政府提交市更新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项目建设完成验收
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确权登记
建设报批: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立项、规划、国土等行政审批申

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供地前完成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1.《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简称《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简称《实施意见》
3.《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简称《城市更新办法》
4.《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56号)简称《旧村更新办法》
5.《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56号)简称《旧厂更新办法》
6.《广州市旧城镇更新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56号)简称《旧城更新办法》
7.《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简称《广州市政府157号令》
8.《关于建立“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简称《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文》
9.广州市“三旧”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工作流程图简称“标图建库流程图”
10.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简称“市更新局”,各区城市更新机构简称“区更新机构”
11.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更新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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