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标准
汽车维修业开业标准
汽车维修业是一个涉及到广大车主利益的行业,其开业标准对于维修企业的规
范化经营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汽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以下是汽车维修业开业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
同时,经营场所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备,确保维修作业的顺利进行。
其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资质证书,包括汽车维修技师、工程师等相关人员。
他们应当具备相关的维修技能和知识,能够独立完成汽车维修作业,并对维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有清晰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另外,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维修
作业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的及时性。
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一辆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为车主提供后续的维修保养参考。
此外,汽车维修企业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以次充好,不
得以次充好,不得违规收费、偷换配件等行为。
对于维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的问题,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维修作业的安全和环保。
最后,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注重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制
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总之,汽车维修业开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汽车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汽车维修服务质量,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汽车维修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为广大车主提供更加优质的维修服务。
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定义
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定义
1. 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场地得够宽敞吧!就好比一个舞台,得有足够的空间让维修师傅们大展身手呀。
比如要有能同时停放多辆车的场地,不然车都没地方放,还怎么修呢?
2. 维修设备那肯定得齐全呀!这就像战士上战场,没有称手的武器怎么行?像各种检测仪器、维修工具等,缺了哪一样都可能影响工作效率呢。
3. 技术人员可是关键啊!他们不就是汽车的白衣天使嘛。
要是没有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师傅,谁能搞定那些复杂的汽车毛病呢?
4. 优质的配件供应也不能少哇!这就如同人要吃健康的食物,车也得有好的配件呀。
不然用些劣质的,车能修好才怪呢!
5. 服务态度也很重要呢!要让顾客感觉像在家一样舒服。
你想想,要是去个地方维修,人家爱答不理的,你心里会爽吗?
6. 合理的价格定位也是必须的呀!不能贵得离谱,不然谁愿意来呢?这就像买东西,性价比得高呀!
7. 规范的管理制度也不能忽视啊!不然岂不是乱套啦。
就像一个团队,没有规矩怎么成方圆呢?
8. 快速的响应能力也得有呀!顾客车坏了肯定着急,要是半天没反应,人家得多生气。
这就好比救火,得迅速呀!
9. 良好的口碑更是要努力打造呢!大家都说好那才是真的好。
就像一家饭店,大家都推荐,那肯定错不了。
10. 持续学习和进步的精神要有吧!汽车技术不断更新,不学习怎么行?就像我们得不断学习新知识一样。
总之,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可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些条件都得具备,才能开得好、走得远呀!。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
要求
检查
要求
检查
要求
检查
1
换油设备
√
√
√
2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
√
√
3
轮胎螺母拆装机
√
√
—
4
车轮动平衡机
√
√
√
5
四轮定位仪
—
—
√
6
转向轮定位仪
√
√
—
7
制动鼓和制动盘维修设备
√
√
—
8
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
√
—
√
9
总成吊装设备
√
√
√
10
汽车举升机
(一类企业应不少于五台)
—
—
√
11
地沟设施
(一类企业应不少于二个)
√
√
—
29
悬架实验台
(二类企业允许外协)
—
—
√பைடு நூலகம்
30
喷烤漆房及设备
√
—
√
31
喷油泵实验设备
√
√
√
32
喷油器实验设备
√
√
√
33
调漆设备
√
—
√
34
自动变速器维修设备
(具体设备见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条件;二类允许外协)
—
—
√
35
立式精镗床
(一、二类企业均允许外协)
√
√
√
36
立式珩磨机
√(允许外协)
37
曲轴磨床
—
—
√
23
打磨抛光设备
√
—
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说明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39.1-1997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流动资金等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交通主管部门对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和年度审验的依据。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624一85汽车维修术语JT/T27.18~27.41-93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公路运输与公路养护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汽车维修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
3.2汽车大修major repair of vehicle用修理或更换汽车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汽车的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汽车寿命的恢复性修理。
3.3总成修理unit repair为恢复汽车总成完好技术状况、工作能力和寿命而进行的作业。
3.4汽车维护vehicle maintenance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
3.5汽车小修current repair of vehicle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3.6一类汽车维修企业the first kind of enterprises of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
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3.7开业条件requirements for being managed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流动资金等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前言GB/T 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分为两部分:——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本部分为GB/T 16739的第1部分,代替GB/T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和GB/T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本部分与GB/T 和GB/T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关于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范围,修订为: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关于人员条件,修订为对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业务人员、价格核算人员、维修人员的规定;——关于组织管理条件,修订为经营管理条件、质量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等;——关于设施条件,增加了对接待室的规定;——关于设备条件,修订为根据不同车型对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主要检测设备三部分的规定;取消了那些随着汽车技术进步而不再适用的汽车维修设备,增加了针对汽车新装置的故障诊断、检测和维修设备;对于使用率极低但却有一定市场需要的机加工等设备,允许外协;——取消了对开业条件中的流动资金的规定;——取消了对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约维修中心(站)条件的规定;——取消了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条件的规定;——取消了对承担救援维修条件的规定。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汽车维修管理处,北京市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处,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江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沈阳市汽车维修管理处,郑州市汽车维修管理处,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蔡凤田,张学利,冯桂芹,吴小鹏,白保民,俞世光,金秉吉,吕任华,苗作民,田国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GB/。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一、设备条件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如从事汽车专项修理生产,必须具备GB/T16739。
3—1997规定的相应的汽车专项修理条件.(一)清洗拆装作业设备1、汽车外部清洗设备2、零件清洗设备3、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4、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5、半轴套管拆装机(从事中型、重型汽车维修)6、举升设备或地沟7、拆装起重、搬运设备(二)发动机总成修理作业设备1、专用设备①立式精镗床②立式珩磨机③磨气门机④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⑤连杆校正器⑥连杆衬套加工设备⑦轴瓦加工设备(允许外协)⑧机油加注器⑨发动机冷、热磨合设备⑩曲轴磨床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⑴发动机综合检测仪⑵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⑶燃烧室溶积测量装置⑶气缸漏气量检测仪⑸曲轴箱窜气测量仪⑹工业纤维内窥镜⑺润滑油质量检测仪⑻润滑油分析仪⑼废汽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⑽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⑿油耗计(允许外协)⒀无损探伤设备(与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共用)⒁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⒂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⒃曲轴、飞轮与离俣器总成动平衡机(允许外协)⒄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 (三)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设备1、专用设备①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②制动蹄磨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③轮胎轮辋拆装设备④离合器磨擦片修理设备⑤润滑油、脂加注器⑥车架校正设备(从事矫车维修除外)⑦前轴校正设备(允许外协)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①前轴检验装置②制动检测设备④转向盘转动量和扭矩检测仪⑤车轮动平衡机⑥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⑦传动轴动平衡机(允许外协)⑧侧滑试验台(允许外协)⑨底盘测功设备(允许外协)(四)电器修理作业设备1、充电机2、电器试验台3、前照灯检测设备(五)车身总成修理作业设备1、车身校正设备2、剪板机(从事货车维修允许外协)3、CO 气体保护焊机(从事矫车、客车维修)4、折弯机(从事矫车、客车维修)5、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汽车喷漆房尺寸尺寸的标准有许多,一般都是比车子本身的尺寸向外扩展1米。
一类汽修厂开业条件
一类汽修厂开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汽车维修服务厂注册,提供汽车维修服务,必须经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中规定的营业执照。
2.申请汽车维修服务厂必须拥有特定建筑物及设施,室内空间达到200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室、洗车室、保养室、电修室、汽摩配件库房、喷漆室等。
3.汽车维修服务厂需要在汽车维修服务工作中配备相应的维修设备,如轮胎检测设备、发动机检测设备、行车记录仪、折叠起升机、底盘测定仪、汽车检测仪、充气机等。
4.汽车维修服务厂必须具备有维修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汽车维修技术证书,并取得相关汽车维修技术人员资质。
二、质量管理
1.汽车维修服务厂必须拥有维修服务许可和质量检查体系,包括入场检查、维修过程检查和出场检查,以保证服务质量。
2.汽车维修服务厂必须按照质量检查要求依法使用质量检测仪器,必要时可派员参加质量检测培训。
3.汽车维修服务厂必须定期检查,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并记录下来,以便以后参考。
三、安全管理
1.汽车维修服务厂必须设立具备规定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安全管理规定的技术及培训要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
生产。
2.汽车维修服务厂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标准,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3.汽车维修服务厂必须组织对汽车维修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要涵盖岗位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知识等内容。
申请从事燃气汽车改装、维修开业条件
序号
项目
1
厂房内应设置强制性通风装置,其数量、种类、效能、安装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厂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3
厂房内的用电设施应具备防爆装置
4
厂房内不得堆放可能危及安全的物品
5
企业的环保、防火安全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持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地区消防、环保管理部门的许可证明。
5
燃气汽车燃料供给系统改装竣工出厂技术条件和检验方法
2
配备至少1名熟悉维修(改装)燃气汽车燃料供给系统的专职检验员,其技术等级应不低于中级汽车维修工,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3
配备1名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4
应配备1名熟悉燃气汽车燃料供给系统维修(改装),有相应燃气专业知识并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任职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
5
配备的人员数量应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人员应经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安全、技术上岗培训并考核取得上岗证
申请从事燃气汽车改装、维修开业条件
申请从事燃气汽车改装、维修的,必须是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同时还应具备:
一、设施条件
序号
项目
1
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和商业区
2
厂房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小于150平方米,其檐高不得低于4.5米
3
应设置专用的维修(改装)厂房,厂房应为永久性建筑并不得
使用易燃建筑材料
8
应在室外空旷处划定专用气体泄除场地,其周围不得有火源和可燃物,并有明显指示牌和禁令标志。
二、设备条件
序号
设备名称
1
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
2
标准角尺
3
水平仪
4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说明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39.1-1997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流动资金等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交通主管部门对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和年度审验的依据。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624一85汽车维修术语JT/T27.18~27.41-93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公路运输与公路养护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汽车维修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
3.2汽车大修major repair of vehicle用修理或更换汽车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汽车的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汽车寿命的恢复性修理。
3.3总成修理unit repair为恢复汽车总成完好技术状况、工作能力和寿命而进行的作业。
3.4汽车维护vehicle maintenance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
3.5汽车小修current repair of vehicle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3.6一类汽车维修企业the first kind of enterprises of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
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3.7开业条件requirements for being managed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流动资金等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一部分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142014年9月3日发布2015年1月1日实施1 范围GB/T16739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624 汽车维修术语GB/T16739.2—2014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与专项维修业户GB/T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3 术语和定义GB/T56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the enterprise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
按规模大小分为一类企业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3.2小型车 small vehicle车身总长不超过6m的载客车辆或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3.3大中型客车 large and medium passenger vehicle车身总长超过6m的载客车辆。
3.4大型货车 heavy-duty goods vehicle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挂车及专用汽车的车辆部分。
4 人员条件4.1 应具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
序号设备名称填写运管部门检查填写有-无整车维修企业要求检查通用设备名称(表 1 )1 钻床√2 电焊及气体保护焊设备√3 气焊设备√4 压力机√5 空气压缩机√汽车维修设备条件(表 2 )序号专用设备名称企业填写运管部门检查填写有-无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要求检查要求检查要求检查1 换油设备√√√2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3 轮胎螺母拆装机√√—4 车轮动平衡机√√√5 四轮定位仪——√6 转向轮定位仪√√—7 制动鼓和制动盘维修设备√√—8 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9 总成吊装设备√√√10 汽车举升机(一类企业应不少于五台)——√11 地沟设施(一类企业应不少于二个)√√—12 发动机检测诊断设备(应具备示波器、转速表、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的功能)√√√13 数字式万用电表√√√14 故障诊断设备——√15 汽缸压力表√√√16 汽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17 正时仪√√√18 燃油压力表——√19 液压油压力表√√√20 连杆校正器* * *21 无损探伤设备√* *22 车身清洗设备——√23 打磨抛光设备√—√24 除尘除垢设备√—√25 型材切割机√√√序号专用设备名称填写运管部门检查填写有-无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要求检查要求检查要求检查26 车身整形设备√√√27 车身校正设备——√28 车架校正设备(二类企业允许外协)√√—29 悬架实验台(二类企业允许外协)——√30 喷烤漆房及设备√—√31 喷油泵实验设备√√√32 喷油器实验设备√√√33 调漆设备√—√34 自动变速器维修设备(具体设备见自动变速器专项维修条件;二类允许外协)——√35 立式精镗床(一、二类企业均允许外协)√√√36 立式珩磨机√(允许外协)37 曲轴磨床√(允许外协)38 曲轴校正设备√(允许外协)39 凸轮轴磨床√(允许外协)40 激光淬火设备√(允许外协)41 曲轴飞轮与离合器总成动平衡机√(允许外协)检测设备名称(表 3 )1 声级计√2 排汽分析仪及烟度计√3 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二类企业允许外协)4 测滑实验台√(二类企业允许外协)5 制动检验台√修理大型货车及二类企业允许外协)6 车速表检测台√(二类企业允许外协)7 底盘测功机√(允许外协)检查部门意见:检查组人员签名:年月日企业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备注:1、允许外协的设备,应提交外协合同及外协企业相应经营资质证明,其技术能力、各种设备应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前言GB/T 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分为两部分:——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本部分为GB/T 16739的第1部分,代替GB/T 16739.1-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和GB/T 16739.2-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本部分与GB/T 16739.1-1997和GB/T 16739.2-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关于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范围,修订为: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关于人员条件,修订为对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业务人员、价格核算人员、维修人员的规定;——关于组织管理条件,修订为经营管理条件、质量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等;——关于设施条件,增加了对接待室的规定;——关于设备条件,修订为根据不同车型对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主要检测设备三部分的规定;取消了那些随着汽车技术进步而不再适用的汽车维修设备,增加了针对汽车新装置的故障诊断、检测和维修设备;对于使用率极低但却有一定市场需要的机加工等设备,允许外协;——取消了对开业条件中的流动资金的规定;——取消了对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约维修中心(站)条件的规定;——取消了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条件的规定;——取消了对承担救援维修条件的规定。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汽车维修管理处,北京市交通局汽车维修管理处,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江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沈阳市汽车维修管理处,郑州市汽车维修管理处,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蔡凤田,张学利,冯桂芹,吴小鹏,白保民,俞世光,金秉吉,吕任华,苗作民,田国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T16739.1-1997;——GB/T16739.2-1997。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JICS 43.180R 162010-07-01实施2010-01-06发布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次目次 (I)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汽车维修企业分类 (2)5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3)6 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开业条件 (6)7 汽车快修业户开业条件 (6)8 汽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 (8)前言根据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04),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开业条件。
本标准由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天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管理。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林广文、黄强、李亦硕、史可扬、叶菲、钟华、何兆峰、梁晔、关绍裘、巫兴宏、赵中山、陈万春、李贤林、梁焰贤、吴良胜、莫露全。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与汽车维修业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以及各类汽车维修企业或业户的开业条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汽车专项(三类)维修业户、汽车快修业户以及汽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是本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汽车维修企业、业户的开业审核和管理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汽车维修三类开业条件(一)
汽车维修三类开业条件(一)
汽车维修三类开业条件
一、技术条件
•拥有专业的汽车维修技术团队,包括汽车机械、电子、电气等方面的专业技师;
•熟练掌握汽车维修常见故障的诊断与修复技能;
•具备相关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包括汽车检测仪器、升降机、焊接设备等;
•具备一定的汽车维修经验和技术积累。
二、设备条件
•拥有适用于不同车型的维修设备,如发动机故障检测仪、轮胎平衡机、喷漆设备等;
•高质量的维修工具,如扳手、起子、压力表等;
•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的计划,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能够提供便利的维修环境,包括宽敞的维修区域、良好的通风设施等。
三、管理条件
•合法经营,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
•设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维修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车辆接待、维修记录、客户投诉处理等;
•培训员工,提高团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保持与厂家、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确保获取优质的汽车零部件和配件。
以上是汽车维修开业所需要的三类条件,包括技术条件、设备条件和管理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这三类条件,才能够开办一家高质量的汽车维修店。
希望对准备开办汽车维修店的创作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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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一、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如从事汽车专项修理生产,必须具备GB/T16739.3-1997规定的相应的汽车专项修理条件。
(一)清洗拆装作业设备
1、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2、零件清洗设备
3、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4、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5、半轴套管拆装机(从事中型、重型汽车维修)
6、举升设备或地沟
7、拆装起重、搬运设备
(二)发动机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1、专用设备
①立式精镗床
②立式珩磨机
③磨气门机
④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⑤连杆校正器
⑥连杆衬套加工设备
⑦轴瓦加工设备(允许外协)
⑧机油加注器
⑨发动机冷、热磨合设备
⑩曲轴磨床
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⑴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⑵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
⑶燃烧室溶积测量装置
⑶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⑸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⑹工业纤维内窥镜
⑺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⑻润滑油分析仪
⑼废汽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⑽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⑾声级计
⑿油耗计(允许外协)
⒀无损探伤设备(与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共用)
⒁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⒂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⒃曲轴、飞轮与离俣器总成动平衡机(允许外协)
⒄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三)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1、专用设备
①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②制动蹄磨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
③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④离合器磨擦片修理设备
⑤润滑油、脂加注器
⑥车架校正设备(从事矫车维修除外)
⑦前轴校正设备(允许外协)
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①前轴检验装置
②制动检测设备
③四轮定位仪(从事矫车维修)或转向轮定位仪
④转向盘转动量和扭矩检测仪
⑤车轮动平衡机
⑥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⑦传动轴动平衡机(允许外协)
⑧侧滑试验台(允许外协)
⑨底盘测功设备(允许外协)
(四)电器修理作业设备
1、充电机
2、电器试验台
3、前照灯检测设备
(五)车身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1、车身校正设备
2、剪板机(从事货车维修允许外协)
3、CO 气体保护焊机(从事矫车、客车维修)
4、折弯机(从事矫车、客车维修)
5、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汽车喷漆房尺寸尺寸的标准有许多,一般都是比车子本身的尺寸向外扩展1米。
也有固定的,长4.5米,宽在4你,高3.5米。
6、调漆设备(允许外协)
7、型材切割机(允许外协)
8、工业缝纫机
9、铆接设备
(六)通用设备
1、普通车床
2、钻床
3、电焊设备
4、氧-乙炔焊设备
5、钎焊设备
6、液压或机械压力机
7、空气压缩机
8、砂轮机
9、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10、除锈设备
(七)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室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1、量具
①外径千分尺
②游标卡尺
③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
⑤平尺
⑥平板
⑦前束尺
⑧厚薄规
⑨量杯
2、计量仪器(仪表)
①万用电表
②电解液比重计
③高频放电叉
④转速表
⑤轮胎气压表
⑥气缸压力表
⑦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
⑧温度计
(八)主要手工具
1、千斤顶
2、扭力扳手
3、各种扳手
5、各种拉压器
6、各种手动铰刀
二、设施条件
(一)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设置
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满足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
2、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
(二)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
企业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应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
1、主要总成和零部件的修理、加工、装配、调整、磨合、试验、检测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
主要设备应设置在生产厂房内。
主生产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
2、停车场面积200平方米。
三、人员条件
(一)技术管理人员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为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数共40人左右。
(二)技术工人
1、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种技术工人数应与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直接生产工人40人。
2、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3、各工种均由一名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的技术工人负责,其技术等级:
①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为高级。
②其他工种,不低于中级。
(三)质量检验人员
进厂检验过程检验竣工出厂检验必须由专人负责
1、专职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质量检验员证",持证上岗检验。
应有一名质量总检验员和于少二名质量检验员。
2、应至少配备一名经正规培训取得正式机动车驾驶证的试车员,其技术等级不低于中级汽车驾驶员。
试车员可由质量总检验员或质量检验员兼任。
(四)财务人员
应至少有二名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其中有一名经过行业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
(五)质量管理条件
(一)必须具备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二)必须具备所维修汽车的维修技术资料。
(三)应具有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四)应具有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六)安全生产条件
(一)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七)环境保护条件
(一)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
(二)应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产工艺安装、配置的处理"三废",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应齐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八)流动资金条件。
流动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
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约维修中心(站)条件
(一)中外合资(合作)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除应具备合资(合作)维修企业特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特约维修中心(站)进行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生产范围内的维修作业时,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
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条件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
1、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的各项条件。
2、必须具备与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清洗、去污、熏蒸、防爆、防火、防污染、防腐蚀、试压设备和专用拆装、维修、测试设备、工属具以及污水处理、危险品处理、残余物回收装置,维修人员防护用具用品。
3、必须具有维修车辆上装载、接触危险货物的的容器、管道、装置、总成、零部件的专用修理间。
专用修理间应远离其他生产、生活场所,独立设置,通风良好;专用修理间结构,建筑材料,设置的设施应与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相适应;专用修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专用修理间周围应设置相适应的警戒区,警戒区内无火源、热源,并设置警示牌。
4、必须具有与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制度、设施。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人员
1、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应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配备直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专职的生产工人和测试分析人员。
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测试分析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掌握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的性能和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污染、防腐蚀、维修知识以及维修操作技能,经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持证上岗管理和作业。
(十)承担救援维修条件
企业承担车辆救援维修业务,还应配备牵引车辆或救援维修工程车和通讯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