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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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9•【字号】青政办[2007]50号•【施行日期】2007.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07]50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林业局关于《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七年四月十九日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方案(省林业局二00七年四月)根据《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青阅[2006]80号)精神,本着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解决好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特制定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方案。

一、调整的重要意义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界的调整是基于进一步完善保护区生态功能,强化管理,加强生态保护,依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的思路,针对区内重点资源开发、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所做的一次全局性调整,最终实现资源有序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这次调整工作,将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三江源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

(一)有利于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三江源保护区功能区界作适应性调整,可使保护区各功能区的划分更加科学合理,更有效地发挥其整体生态功能;缓解或解决我省重点资源开发项目、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的矛盾,有利于保护区的依法管理。

同时,水电资源开发可改善保护区群众生活的能源结构,使依赖薪柴为主要生活能源的局面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有利于保护区动植物资源的保护。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

附件二:编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申报书自然保护区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17—说明一、申报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编号。

二、申报书附件材料及编制要求:(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第七、八、九条要求提交的材料;(2)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专家论证意见。

总体规划应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编制,编制单位应具备规划编制甲级资质;(3)调整前后的自然保护区位置图、功能区划图、主要保护对象分布图、植被图、旅游线路图(规划开展生态旅游的保护区提供)等图件资料。

相关图件应以最新的行政区划图为底图,必须注明经纬坐标网,标记并反映出保护区内及周边的城镇村庄、厂矿企业、交通线路、土地利用现状和其他保护区域;(4)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文件、拟调整扩大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属证和土地管理协议等有关材料复印件;(5)申报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可根据需要提交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6)申报书内容应按照具体指标说明填写。

三、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四、申报书的格式和内容不得随意改变。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五、申报书、综合考察报告、总体规划须提供一式35份纸质文件,用A4纸印制。

同时提交电子版,地图需提交JPG格式的文件。

申报材料不完备或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六、申报书的内容和填报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

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的函

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的函

环境保护部函环函[2009]195号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的函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科院、海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护效果,现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二○○九年八月十三日主题词:环保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导则函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制订本导则。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参照执行。

一、目标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明确,资源本底清楚,管护设施完备,管理队伍专业,管理制度健全,规划科学合理,社区协调发展,资源管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成效显著。

二、规范化建设(一)总体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的保护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自然保护区的类型、面积大小、保护对象特征以及管理目标相适应,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协调,不得盲目求大、求全、求高档。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同当地的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并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尽量采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区内的供电等线路应尽量地下铺设。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重复建设。

管护、科研、宣教、办公设施尽可能集中建设,并兼顾各项功能。

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动物救护站(中心、点)、珍稀植物繁育场圃、涉及地质遗迹保护的建设项目以及开展生态恢复工程的,应进行科学论证。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保护区应在办公用房、保护管理站(点)、界碑界桩、宣传牌等位置尽可能使用自然保护区区徽。

河北小五台山等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基本情况

河北小五台山等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基本情况

区以加强保护。
湖县
温暖带‐亚热带过渡
地区原始森林生态系
核心区和缓冲区有人口密集的村庄
陇南市徽县、两
功能区调
8
甘肃小陇山 当县
统及扭角羚等珍稀濒 整
及村民自留地;加强扭角羚等珍稀 31938
危物种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
31938
甘肃省人民 政府
9 宁夏哈巴湖 吴忠市盐池县
荒漠‐湿地生态系统 及珍稀物种资源
功能区调 整
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太中银铁路及其 配套工程盐池客货站穿越缓冲区和 实验区;盐惠公路穿越缓冲区,人 类活动干扰较大;强化候鸟繁殖地 的保护。
84000
84000
宁夏回族自 治区人民政 府
2
河北小五台山等 9 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基本情况
序 保护区名称

地理位置
主要保护对象
调整类型
调整原因
原面积 调整后面 申报单位
(公顷) 积(公顷)
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增加褐
河北小五台 张家口市蔚县、 暖温带森林生态系统
马鸡、金钱豹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1山
涿鹿县
及褐马鸡等野生动植 范围调整 物
的栖息地;满足社区发展生态旅游 21833 和保护区开展科研宣教活动的需
的区域需加强保护。
阿里地区噶尔
县、日土县、革 野牦牛、西藏野驴、
保护区内存在人口密集的建制乡
吉县、改则县, 藏羚等大型有蹄类野
镇;新发现的主要保护对象重要栖
7
西藏羌塘
那 曲 地 区 安 多 生动物及高原荒漠生 范围调整 息地需要划入保护区或调整为核心 29800000 29800000 国家林业局
县、尼玛县、双 态系统

2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2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附件1河北大海陀等2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范围一、河北大海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后的河北大海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在东经115°42′57″—115°57′,北纬40°32′14″—40°41′40″之间,总面积1263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248公顷,缓冲区面积3590公顷,实验区面积4796公顷。

保护区东界以老龙背梁为起点,向南经大平顶沿分水岭至大黑沟南尖止;南以河北省与北京市的省界为界;西界自苦菜梁坑起,沿山脊线向北至斗盘沟南岔分水岭止;北以斗盘沟南梁脊为起点,向东经草场沟南山脊、韭菜梁、转向北沿山脊至潭口,再向东经黄土梁、獾子尖、柳紫凹、苇子沟北梁脊至老龙背梁止。

核心区东自纪宁堡南岔起,向南经大西坡至大黑沟南尖;南自大黑沟南尖起,向西沿省界经海陀山主峰至老东坑;西自老东坑起,向北经毛柳桦洼、南沙沟至梯子沟梁顶,再沿山脊线向北至三间房小路止;北自三间房小路口起,向东经黄土梁、龙潭沟口、朱家沟、圈牛坑至纪宁堡南岔。

调整后保护区设一处核心区,东以纪宁堡南岔为起点,向南经大西坡至大黑沟南尖;南自大黑沟南尖起,向西沿省界经海陀山主峰至老东坑;西从老东坑起,向北经毛柳桦洼、鱼儿场的南沙沟至梯子沟梁顶,沿山脊线向北至三间房小路;北以三间房小路口起,向东经黄土梁、龙潭沟口、朱家沟、圈牛坑至纪宁堡南岔。

二、辽宁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辽宁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384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523公顷,缓冲区面积4708公顷,实验区面积4613公顷。

保护区位于辽宁省北票市境内,范围在东经120°22′57′′—120°37′02′′,北纬41°57′40′′—42°08′51′′之间。

保护区由东、西两块区域组成:东部区域:东界从673米高程点起,向南经615米高程点、627米高程点、张武店至482米高程点,向东经南店、老寨沟至大杖子,向西至506米高程点,向南至冯家营子;南界从452米高程点起,经562米高程点至531.1米高程点,向西南经541米高程点至上三家子,沿山脚经五道沟、宫台子至杏树洼;西界从杏树洼起,向西经761米高程点、677米高程点、622米高程点、760米高程点至688米高程点过公路与西片的缓冲区相连;北界从与缓冲区交界处起,向北至上水泉道,沿小道向东经中水泉至下山咀,向北经木匠铺至722米高程点,沿辽宁与内蒙古蒙省界经663米高程点至673米高程点。

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7.21•【文号】林护发[2008]161号•【施行日期】2008.07.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通知(林护发〔2008〕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调整,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环发(2008)3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

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必须严格控制缩小自然保护区范围和核心区、缓冲区范围。

特别是近几年晋升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得再次进行调整,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也需严格控制。

二、积极引导。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深刻认识自然保护区的重要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生态知识,不断提高当地政府和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关系,防止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活动影响保护区生物多样性。

三、科学划定。

要高度重视新建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既要充分考虑主要保护对象的生态需要,又要兼顾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做到科学规划、有效管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遵守程序。

确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及保护管理需要,必须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的,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必须经国家林业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评审通过后上报国务院,不得直接上报国务院。

如确因极特殊情况需直接上报国务院的,也必须事先征得我局同意。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一)每年8月底前,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预评估材料到我局保护司,材料内容包括拟申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更名的相关情况,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3。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批复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批复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6.02•【文号】林护发[2009]131号•【施行日期】2009.06.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批复(林护发〔2009〕131号)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申请调整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请示》(川林〔2007〕303)收悉。

经审查、论证,我局原则同意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功能区调整,具体批复如下:一、调整方案为将日别依皆沟1850米以下东侧、古鲁包至丝厂拉达、郭色拉打沟150米以下和皆日依莫(捏史觉实验区、缓冲区沿河延伸)海拔2000米以下的核心区调整为缓冲区和实验区;将牡突罗基-都孜郭涡-大风顶一线的缓冲区和实验区调整为核心区;将日别依皆沟、古鲁包至丝厂拉达、郭色拉打沟、皆日依莫沟和马噜库沟以东的部分核心区、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

二、调整后的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不变,在东经103°13′-103°26′,北纬28°26′-28°45′之间。

总面积3016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20410公顷,缓冲区面积3219公顷,实验区面积6535公顷。

保护区东自波罗依打起,经涡孜博罗、戈皆拉打、车枯波惹、涡马普,至嘎斯涡麻为东界;南自嘎斯涡麻起,经斯涡觉,至览郭皆为南界;西自览郭皆起,经觉都至涡马皆,再经3643米、2000米、1487米山峰、日别依皆,至罗姑波为西界;北自挖黑河起,经1812米、1893米、1798米山峰,至波罗依打为北界。

核心区边界自保护区北部西侧边界大湾处起,沿山脊分水岭向南依次经过2515米高程点、罗姑波、罗姑咧皆、2867米高程点、3334米高程点、3526.6米高程点、3361米高程点、3669米高程点、3708米高程点、涡巴皆、摸罗瓮觉、都孜郭涡、觉都至牧突罗基后,向东经依斯拉打沟沿山脊北折至2000米高程点处,再沿海拔2000米等高线向北经咧惹挪依打沟、森惹依惹沟至捏史觉第二支沟,沿山脊向上至涡马普后沿山沟下至万担坪沟,向北到1467米高程点后,东折到马拟右对岸大沟1500米海拔处,沿山脊经海拔2120米山顶、高程点2235米北侧鞍部、挆加波惹2498米高程点,向北沿山脊线经1767米高程点、2318米高程点,沿1635米高程点以东大沟到郭色拉达第一主支沟,沿沟下至海拔1500米处,沿海拔1520米等高线沿郭色拉达沟上至那撒加姑沟与郭色拉达沟交汇点1487米高程点,沿1500米等高线向东到2190米高程点东侧大沟,沿沟而上到沟顶2190米高程点东侧鞍部,向北沿沟至海拔1800米后沿1800米等高线到戈皆拉打沟,沿沟西侧至古鲁包丫口,再沿山脊经涡牧挖皆后向北至日别依皆沟1850米高程点,沿1850米等高线向北至豆儿坪后山2100米高程点处,沿山脊下至海拔2000米后,沿2000米等高线向西北至大湾处止。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第一章引言自然保护区是人类为了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而设立的特殊区域。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自然保护区面临着种种困境,包括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破坏以及管理不善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制定合理的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以确保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

第二章自然保护区资源调整2.1 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平衡自然保护区的首要任务是保护生态系统和珍稀物种,但也要考虑到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

我们可以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手段,找到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平衡点。

例如,可以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立特定区域,允许有限的可持续资源开发,同时确保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物种的多样性。

2.2 生态修复与保育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自然保护区,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和保育。

通过植被恢复、水体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手段,逐步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并保护和繁衍珍稀濒危物种。

同时,需要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生态修复的效果持久。

第三章自然保护区管理调整3.1 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需要依靠法律法规的支持。

我们需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行力度。

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2 加强管理团队建设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团队是保护区管理工作的中坚力量。

我们需要加强管理团队的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通过培训和交流,提升管理团队的整体水平,确保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管理和有效运行。

第四章自然保护区社会参与调整4.1 加强社会宣传与教育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我们应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社会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对自然保护区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开展公众参与活动、举办科普讲座等方式,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

4.2 建立合作机制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需要各方的合作和支持。

我们应建立起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机制,共同参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动植物资源:确界前后保护的物种没有变化,而且保护范围及功能区明确后更有利于保护。
我们的意见应严格按照国务院1988年批准的80000公顷面积执行;同时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保护区实行三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管理的要求,在国务院批准的面积内变二区管理为三区管理,设置缓冲区。
二.规划保护区各功能区的位置及保护功能如下:
(一)核心区(A)
分成三部分,其中:
1.A1核心区位于保护区西部芦苇沼泽区,范围包括东部苇场的大流子分场、罗家分场、八仙分场、三道沟分场、酒壶嘴分场等,面积5743.52公顷,以保护丹顶鹤繁殖地和鹤鹳类、雁鸭类迁徙停歇地为主。
功能区调整确认后,核心区全部为天然湿地,包括芦苇沼泽、河流水域、滩涂和浅海海域四种湿地类型,与确界前的生态类型一样,原有的天然生态类型没有减少,可以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整体功能。核心区的有效面积比例增加,更加适宜保护对象的栖息与繁殖。
保护区植被及栖息的鹤鹳类、雁鸭类和黑嘴鸥等珍稀水禽将由于保护规划、举措及依法管理到位而提升保护质量。据常年观测,A1、A2、A3核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是保护对象最重要的停歇、栖息、觅食的重点区域,要严格禁止油气开采和其它生产活动,控制渔业捕捞量,减少人为干扰,并通过引水工程控制区内水位,从根本上改善保护对象的整体生存环境。
自然环境变化状况
明确保护区边界和管理范围后,天然湿地和环境没有变化,且更利于保护。
自然环境:确界前由于东郭镇、赵圈河乡、二界沟镇和欢喜岭街道的发展,其所占面积比重和人口比例较大,人类活动阻碍了保护工作。明确边界以后,保护区内自然环境所占的比例大幅提高,有效生态环境比例极大增加。
水环境:确界前国家一级渔港和二界沟渔港的渔船活动频繁、密度较大,对双台子河主河道及其停靠的滩涂影响较大。确界后渔船的作业及停靠均在保护区外,对保护区内的水环境没有影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3.31•【文号】环办函[2012]400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环办函[2012]4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国科学院、海洋局办公厅(室):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申报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1制定目的为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范。

2材料范围2.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总体规划及附图、调整论证报告、彩色挂图、音像资料和图片集。

2.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进行范围或功能区调整,应当提交相关土地/海域权属证明复印件,或土地/海域管理协议等有关资料复印件。

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的,需提供海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2.3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防洪等公益性项目需要而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的,应当提交该项目的立项依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及相关协议等材料或复印件,详细说明范围或功能区调整区域内所涉及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安置情况,以及生态保护与补偿措施方案。

2.4申报书、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总体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等材料需用A4纸印制,同时提交OFFICE 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等图件需提交JPG等图片格式的电子文件。

关于调整内蒙古西鄂尔多斯等两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内蒙古西鄂尔多斯等两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环函[2007]225号关于调整内蒙古西鄂尔多斯等两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人民政府,农业部:内蒙古西鄂尔多斯、辽宁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申请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两处保护区调整后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后内蒙古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474688公顷。

其中,核心区115717公顷,缓冲区53479公顷,实验区305492公顷。

保护区位于东经106°44′11″—107°43′12″,北纬39°13′35″—40°10′50″之间。

东界以公其日嘎乡政府所在地为起点,向南偏沿自然道经希尼乌素、阿色和小母利至呼舍,向西沿自然道经芨芨亥、查布其、呼吉和格特德乌素至乌海市食品公司收购站以北,再沿乌海市的界线至棋盘井高速公路,向东北沿高速公路经嘎沙图至下科巴,再向北经呼吉尔图、东阿玛乌素、哈沙图、扎呼都格、而就乌素、东哈尔努德向西至桌子山北部山脚,向南沿关关格德尔根沟西侧,经巴音沟、查汗莫日图西侧、新桥煤矿牧业队、拉僧仲庙车站、化工厂、水泥厂公路和水泥厂一队至青年林场北侧;西界以青年林场北侧为起点,向西北经东风六队至黄河,沿黄河经五一农场八队至代兰塔拉铅矿,向东偏北经什尼卡汉站、大龙山井、包刚石灰石矿至旧洞沟煤矿以东2.5公里处,向北沿乌海界经敖包特至公里网标点18659700E、4410400N,向北偏东沿巴音温都尔嘎查河槽边界至丹拉高速公路,沿丹拉高速公路与杭锦旗的交界点向东南沿杭锦旗的界线至公其日嘎乡政府所在地。

调整后的保护区设4处核心区,北部核心区位于丹拉高速公路以东,西部核心区位于乌海市境内,中部核心区位于保护区中心,南部为半日花核心区。

调整后辽宁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672275公顷。

其中,核心区278490公顷,缓冲区271600公顷,实验区122185公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山东黄河三角洲和四川雪宝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山东黄河三角洲和四川雪宝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山东黄河三角洲和四川雪宝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1.23•【文号】环办函[2012]1359号•【施行日期】2012.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山东黄河三角洲和四川雪宝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2]1359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关于山东黄河三角洲等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函》(护自函〔2011〕19号)收悉。

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山东黄河三角洲和四川雪宝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调整方案通过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

现将有关评审意见函复如下:一、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同意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功能调整。

将2001年以来黄河口新生陆地区域调整为核心区,调整面积5910公顷;将大汶流管理站黄河内堤坝(顺河路)两侧,北至黄河南岸、南至原农牧生产路原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调整面积3933公顷;将原农牧生产路以南500米核心区调整为缓冲区,调整面积565公顷;将大汶流管理站封育沟以东原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调整面积1446公顷;将黄河防洪南大堤南侧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调整面积1119公顷。

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后,核心区由58000公顷调整为59419公顷,缓冲区由13000公顷调整为11233公顷,实验区由82000公顷调整为82348公顷。

(二)调整后的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53000公顷,其中核心区59419公顷,缓冲区11233公顷,实验区82348公顷。

保护区范围在北纬东经118°32.981′-119°20.450′,37°34.768′-38°12.310′之间。

国家自然保护地分类和管控要求

国家自然保护地分类和管控要求

国家自然保护地分类和管控要求国家自然保护地分类及管控要求我国的自然保护地,根据XXX《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我国自然保护地分三级(按照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三种类型。

先说说这个文件出台的原因,我国经过60多年的努力,已建立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层面出台意见,对现有各种保护地进行优化调整,要达到的目的就是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

第一级第一种国家公园:是指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域或海域,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国民认同度高。

2017年XXX总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所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7年9月XXX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并设立10个试点分别是三江源、东北虎、大熊猫、祁连山、湖北神农架、福建武夷山、浙江钱江源、湖南南山、北京长城和云南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2020年试点建设即将结束,总结评估,正式设立。

第二级第二种自然保护区:是指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

具有较大面积,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

第三级第三种自然公园:是指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体系、自然遗址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明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

确保森林、陆地、湿地、水域、冰川、草原、生物等宝贵自然资本,以及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明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国务院关于环保总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环保总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环保总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2.01.29•【文号】国函[2002]5号•【施行日期】2002.01.2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环保总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批复(国函[2002]5号)环保总局:国务院批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由你局组织实施。

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国务院二00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环保总局二00二年一月二十日)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并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改名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换。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部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调整。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改名称,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或保护对象的增减。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及名称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

严格控制缩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核心区、缓冲区范围。

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核心区、缓冲区范围。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土地资源的管理,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适用于境内的自然保护区土地资源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自然保护区土地的管理第三条自然保护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第四条自然保护区土地的划定、扩大、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自然保护区土地的使用、开垦,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要求,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审批,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自然保护区土地的出租、转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审批,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章土地的保护第七条自然保护区土地的保护应当以生态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土地利用。

第八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土地上进行挖矿、采石、搞运输、填海、废物处理、建设项目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九条自然保护区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应当经过严格的环境评估,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要求。

第十条自然保护区土地上的农业、林业、畜牧业等生产活动,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土地资源,防治土地退化。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自然保护区土地资源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所有。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通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通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05•【字号】津政发〔2010〕19号•【施行日期】2010.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通告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申请已经国务院批准,总面积由99000公顷调整至35913公顷。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天津古海岸与湿地等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函〔2009〕301号)要求,现将调整后的范围界线通告如下: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贝壳堤区域和牡蛎礁、七里海湿地区域组成,范围在东经117°14′35″—117°46′34″,北纬38°33′40″—39°32′02″之间,涉及滨海新区、津南区、宝坻区和宁河县的部分区域。

贝壳堤青坨子区域:东自蛏头沽4号虾池(117°46′07.286″E,39°07′48.388″N)起,向南经5号、6号虾池,穿海防公路至青坨子实验区最东端界碑(117°46′33.874″E,39°07′19.743″N)为东界;南沿青坨子缓冲区南边界向西,经青坨子4号蟹池至青坨子实验区最西端界碑(117°45′56.782″E,39°06′58.858″N)为南界;西沿青坨子缓冲区西边界向北,经3号、2号、1号蟹池,至八一盐厂9号盐田(117°45′32.517″E,39°07′13.160″N)为西界;北沿八一盐厂5号、6号盐田田埂向东,至蛏头沽4号虾池为北界。

贝壳堤老马棚口区域:东自子牙新河主槽挡潮闸(117°32′06.028″E,38°39′49.180″N)起,向南经防减淤实验站,穿津岐公路,至独流减河桥(117°32′14.459″E,38°39′17.432″N)为东界;南沿独流减河向西,经河漫滩,至老马棚口实验区最南端界碑(117°31′33.972″E,38°39′10.819″N)为南界;西沿保护区原边界向北,穿独流减河、子牙新河,至马棚口苹果园(117°31′25.536″E,38°39′42.566″N)为西界;北沿马棚口村南边界,至子牙新河主槽挡潮闸为北界。

自然保护区边界划定调整

自然保护区边界划定调整

自然保护区边界划定调整自然保护区是大自然的珍贵宝藏,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生态服务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区域。

而自然保护区边界的划定调整,是一项至关重要却又充满挑战的工作。

首先,我们来谈谈为什么要进行自然保护区边界的划定调整。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因素会导致原有的边界不再适应保护的需求。

比如,新的物种分布情况被发现,生态系统的变化,人类活动的影响范围扩大等等。

另外,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也可能让我们对某些生态过程和物种的生存需求有了新的认识,从而需要对保护区的范围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

在划定调整自然保护区边界时,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首要的,必须依据充分的生态调查和科学研究,了解保护区内的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物种分布以及生态过程。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划定的边界能够有效地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同时,也要考虑合理性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社区的利益和发展需求,避免过度保护给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生态完整性是划定边界时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这意味着要将与保护区内生态系统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周边区域纳入考虑范围,以形成一个能够自我维持和稳定发展的生态单元。

比如,一些河流流域的保护区,就需要将上游的水源涵养区和下游的湿地等都纳入保护范围,才能保证整个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

物种多样性的保护也是关键因素之一。

要对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和迁徙通道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它们的生存空间得到充分保障。

有时候,为了保护某些特殊物种,可能需要对边界进行特殊的调整,以创建适宜它们生存繁衍的环境。

在进行边界划定调整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与当地社区的关系。

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与自然保护区往往有着密切的联系。

因此,在划定调整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

通过发展生态旅游、生态补偿等方式,让当地居民从保护区的保护中受益,从而提高他们对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度。

同时,技术手段的应用也为边界划定调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
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4.10.15
•【文号】
•【施行日期】2024.10.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土地资源
正文
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在各省级人民政府报送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并已通过部门联合审查,现将整合优化调整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

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注明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邮箱:**************************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1. 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
2. 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清单
3. 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出矿业权清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9.19•【文号】环办函[2014]1197号•【施行日期】2014.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4]1197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关于山东黄河三角洲等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函》(护自函〔2011〕19号)收悉。

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调整方案通过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现将有关评审意见函复如下:同意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功能区调整。

调整后的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不变。

范围在东经102°28′36″-102°58′11″,北纬34°00′02″-34°25′54″之间,总面积为166570.6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64694公顷,缓冲区面积63576.6公顷,实验区面积38300公顷。

保护区边界从213国道与红星-唐克乡道交叉口(102°45′56″E,34°00′02″N)起,沿213国道向南至209省道交叉口的黑河桥(102°56′07″E,33°35′38″N),沿209省道向西至辖曼乡道交叉口(102°35′10″E,33°25′54″N),沿沼泽边缘向北经8个拐点(102°35′08″E,33°28′24″N;102°35′43″E,33°30′01″N;102°35′24″E,33°30′45″N;102°35′09″E,33°31′20″N;102°35′13″E,33°32′20″N;102°34′38″E,33°33′41″N;102°35′43″E,33°30′01″N)至红星-唐克乡道(102°28′55″E,33°39′18″N),沿乡道至塞唐柯桥(102°35′31″E,33°49′28″N),沿塞唐柯、黑河向东至嫩哇乡牧场(102°41′45″E,33°42′59″N),沿彻尼亚柯、恰日山脊向西北至红星-唐克乡道(102°36′12″E,33°56′28″N),沿红星-唐克乡道至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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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 29 —
申报单位意见 (省级人民政府为申报单位的此栏不填)
同意 整或更改名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范围调整、功能区调
(公章) 年月日 自然保护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
同意 整或更改名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 (范围调整、 功能区调
— 22 —
调整后范围及功能区划适宜性评价 (指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及各功能分区划定的依据和理由, 尤其是核心区划定的
理由)
自然环境变化状况 (指自然保护区调整前后自然条件、 自然资源的变化对比以及现存和潜在的环
境问题)
— 23 —
自然保护区价值评价 (对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 ,对调整前后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社会
设项目的,应简要介绍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土地或海域使用情况等)
— 20 —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对拟调入或调出部分的位置、面积、范围及核心区变化情况等进行说明)
— 21 —
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及各功能区范围 (通过行政区界、地名、高程、林班、经纬度坐标或交通线路等,对自然保护
区及各功能分区的范围和四至界线进行准确、详细的文字描述)
价值的变化进行对比评价)
社会经济状况及其评价 (指调整前后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社会经济状况的对比分析与评价,
内容包
括: 1 、自然保护区及各功能区内人口数量、密度、民族状况; 2、自然保护区及各
功能区内土地利用结构和工农业生产状况; 3、公路、航道等交通状况; 4、自然资
源的开发利用及旅游开展现状等内容; 5、自然保护区及周边主要社会、经济活动
主要保护对象
调整前面积 (公顷)
调整后面积 (公顷)
总面积
核心区
总面积
核心区
缓冲区
实验区
缓冲区
实验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批建情况 (指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的批建时间和批建文号)
自然保护区以往调整情况
(指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调整的时间及主要原 因,如有多次均需列出)
管理机构名称
管理机构情况 (包括批建文号、 性质和级别。批建文件须由机构编制部门出具;
附件二:
编号: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
申报书
自然保护区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 17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说明
一、申报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编号。 二、申报书附件材料及编制要求: ( 1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 定》第七、八、九条要求提交的材料; (2)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专家论证意见。总体规划应按照《国家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编制,编制单位应具备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调整前后的自然保护区位置图、功能区划图、主要保护对象分 布图、植被图、旅游线路图(规划开展生态旅游的保护区提供)等图件资 料。相关图件应以最新的行政区划图为底图, 必须注明经纬坐标网, 标记 并反映出保护区内及周边的城镇村庄、 厂矿企业、 交通线路、 土地利用现 状和其他保护区域; (4)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文件、拟调整扩大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属证 和土地管理协议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5)申报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可根据需要提交自然保护区综 合考察报告; (6)申报书内容应按照具体指标说明填写。 — 18 —
三、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四、申报书的格式和内容不得随意改变。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五、申报书、综合考察报告、总体规划须提供一式 35 份纸质文件, 用 A4 纸印制。同时提交电子版,地图需提交 JPG 格式的文件。申报材 料不完备或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六、申报书的内容和填报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 19 —
性质指行政 /事业 /挂靠代管等)
隶属部门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人员编制 行政管理人员 法定代表人
行政事业费及来源 (万元 /年)
电子邮件 传真 专业技术人员 工人 固定资产 (万元 )
(指申报前一年)
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或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的理由 (指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或更改名称的理由。如涉及重大开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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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协调状况 (指调整后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社会经济、土地、农业、能源、交通、铁路、海
洋和其它相关经济建设规划的衔接协调状况)
基础设施概况 (指自然保护区现有业务用房、界标界桩、仪器设备、科研宣教设施、交通通
讯等设施设备的情况)
— 27 —
调整后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简介 (指调整后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中各项工程的简要介绍及投资概算等方面内容)
— 30 —
(公章) 年月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意见
— 31 —
主任签名:
(公章) 年月日
— 32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建议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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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34 —
对保护对象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其预防措施; 6、自然保护区建立对当地群众和社区
的影响、生计替代和生态补偿等内容)
— 24 —
调整前后土地权属改变情况 (指调整前和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及各功能区的土地或海域使用权属状况,
土地
管理协议签订情况,是否存在土地使用权属纠纷等内容。重点对拟调整部分的土地
权属状况进行说明)
自然保护区名称
(需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命名方式)
拟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名称
(同上)自然保护区Fra bibliotek型(需符合《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的规定)
地点
调整前 调整后
(指调整前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名称) (指调整后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名称)
地理 坐标
调整前 调整后
(指调整前自然保护区所跨的经纬度范围) (指调整后自然保护区所跨的经纬度范围)
— 25 —
与其他保护区域关系 (指调整后该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海
洋特别保护区等其他保护区域是否存在交叉重叠情况, 以及该保护区周边其他自然 保护区的分布状况)
重大工程建设状况 (指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建有或规划建设水电水利、公路、铁路、航道、
工矿企业等国家重大基础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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