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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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开工联系制度

工程开工联系制度

工程开工联系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开工流程,确保工程按照既定计划和要求顺利开展。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3. 工程项目的开工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 施工单位应提前完成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

3. 施工单位需办理相关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 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各方职责和协作机制。

三、开工报告的提交与审批1.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开工报告,报告中应包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措施等内容。

2. 建设单位在收到开工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 若开工报告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将予以批准;若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需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四、开工仪式的组织1. 经批准开工的工程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组织举行开工仪式。

2. 开工仪式应简洁庄重,避免铺张浪费。

3. 开工仪式上,施工单位应公开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五、开工后的监督管理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建设单位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责令停工整改。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明确的情况,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解决。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联系单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工程项目中涉及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物资等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单管理。

三、联系单的定义联系单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之间为协调工作、解决问题、传递信息等目的而制作的书面文件。

四、联系单的分类1. 设计联系单:用于设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设计方案、设计变更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2. 施工联系单:用于施工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3. 监理联系单:用于监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监理工作、监理意见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4. 采购联系单:用于采购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采购计划、采购进度、采购质量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5. 物资联系单:用于物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就物资供应、物资管理、物资使用等事宜进行沟通的文件。

五、联系单的管理要求1. 联系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内容、处理意见等。

2. 联系单的填写应由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负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联系单的传递应通过公司内部指定的通讯渠道,确保传递的及时性和保密性。

4. 联系单的处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5. 联系单的存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六、联系单的处理流程1. 接收联系单: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收到联系单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

2. 处理联系单:根据联系单内容,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处理结果。

3. 反馈处理结果:处理结果应通过公司内部指定的通讯渠道及时反馈给联系单的发起人。

4. 跟踪联系单: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跟踪联系单的处理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七、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对联系单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项目外包管理制度

项目外包管理制度

项目外包管理制度项目外包管理制度1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含外包工作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二条外包工作票分为外包电气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

外包工作票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包工作票第三条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和电厂设立工作联系人制度。

第四条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电厂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第五条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一)电厂工作票签发人职责: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职责: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4.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三)工作许可人职责: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电、有压力、有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5.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四)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职责: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不安全行为;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5.工作负责人必须持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工作;6.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并对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完好负责。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的规范性管理、明确签证经办人员的职责,清晰具体工作流程,加强工程签证的时效性管理,强调工程签证的权限管理,强化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管理,确保工程签证总体有序地对接项目工程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价款之外的新增(减)工程量、费用补偿、工期延误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调整等内容,经工程管理各相关单位签认的过程即为现场签证,互相确认的书面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三条可签证范围:由于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指令导致的不能在竣工图中反映出来的返工、拆除、报废等工程及窝工、停滞等事项,以及应甲方要求完成的一些临时性、抢险性且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或工作。

第四条不可签证范围:1.工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工程量的增减(特别是合同承包范围外、可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内容,应按预算申报和签订补充合同流程办理);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已包含的项目与费用;3.因承包单位自身责任而导致其自身增加的费用;4.可在竣工图中反映的设计变更;5.其他不得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第三节签证原则第五条工程签证各方必须以施工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签证签署相关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签证内容予以审核、签署,工程签证应是合法有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方代表从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逐一顺序进行审核确认,并遵循以下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如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1)涉及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必须附图,保证签证工程量可计量、计算。

(2)涉及地下障碍物、降排水等隐蔽性的签证内容,除附照片及必要的文字描述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到现场确认实际情况,核实签证工程量准确的数据,并在隐蔽性签证内容覆盖前再次确定工程签证的准确行为和数据。

工程项目联系点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联系点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联系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联系点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设项目、装修项目等,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员工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定义1. 工程项目联系点:指在工程项目中具有重要联系作用的人员或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沟通等工作。

2. 项目经理:指负责管理和监督整个工程项目的人员,负责项目全过程协调和管理。

3. 项目团队:由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和其他参与工程项目的员工组成的团队。

4. 合作方:指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四、工程项目联系点的设置1. 在每个工程项目中,应明确确定项目经理,并指定特定的项目联系点。

2. 项目联系点应具备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五、工程项目联系点的职责1. 负责与项目经理协同工作,全面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负责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助项目经理制定工程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

3. 负责与项目团队、合作方进行有效沟通,协调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4. 保持与项目经理、项目团队、合作方之间的密切联系,及时反馈问题意见,并配合解决。

六、工程项目联系点的权限1. 工程项目联系点具有项目经理部分权限,可以代表项目经理与项目团队、合作方进行沟通协调,但需遵守公司各项规定和制度。

2. 工程项目联系点对于工程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3. 工程项目联系点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项目方案或计划,应征得项目经理的同意。

七、工程项目联系点的义务1. 工程项目联系点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2. 工程项目联系点应保守公司、项目团队的商业机密和技术资料,不得私自泄露相关信息。

3. 工程项目联系点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为工程项目的圆满完成提供支持。

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

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

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一、背景工程部作为公司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着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

在工程部的日常运作中,联系单的收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能够帮助工程部及时记录和处理各类信息和文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制定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联系单的使用,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及时处理,提高工程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具体目的包括:1. 规范联系单的填写和处理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 确定联系单的存档和归档要求,便于随时查阅和核查工作内容;3. 提高联系单的传达速度和处理效率,缩短工作周期;4. 加强联系单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

三、内容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包括联系单的种类、填写要求、处理流程、存档归档规定和保密措施等内容,具体如下:1. 联系单的种类工程部联系单主要包括日常联系单、会议联系单、指令联系单、通知联系单等。

不同类型的联系单根据其用途和内容不同,具有不同的填写和处理流程。

(1)日常联系单:主要用于记录日常工作中的沟通内容和进展情况,包括工作内容、责任人、截止时间等信息。

(2)会议联系单:用于记录会议的议题、决议和行动计划等内容,确保会议结果得到及时执行。

(3)指令联系单:用于下达工程部的工作指令和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4)通知联系单:用于通知工程部的重要信息或变动,便于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安排。

2. 填写要求联系单的填写要求包括必填内容和填写规范。

必填内容主要包括联系单的标题、内容、责任人、截止时间等信息,确保联系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填写规范主要包括字迹工整、内容清晰、条理性强、格式规范等,便于他人理解和处理。

3. 处理流程联系单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提交、审核、执行和反馈。

具体流程如下:(1)提交:责任人填写联系单后,提交至主管审核。

(2)审核:主管审核联系单内容和完成情况,确认后签字同意。

工程联系单算法制度规范

工程联系单算法制度规范

工程联系单算法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工程联系单是工程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工程联系与联络的制度文件。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的编制和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或篡改工程联系单内容。

第四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严谨、效率的原则,做到安全可靠、及时准确。

第五条工程联系单应当注重信息的保密性和机密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泄露工程联系单的内容。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制度规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第二章工程联系单的编制第七条工程联系单应当由项目经理或其委托的负责人负责编制,必须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准确反映工程联系的内容。

第八条工程联系单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

第九条工程联系单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排版,字体清晰可读,排版整齐,内容详实。

第十条工程联系单编制前应当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工程联系信息的及时有效。

第三章工程联系单的使用第十二条工程联系单应当妥善保管,在需要使用时应及时取用。

第十三条工程联系单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传递使用,但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时应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不相关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五条工程联系单的使用应当遵循工程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工程联系单的管理第十六条工程联系单的管理应当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联系单的规范使用。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联系单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工程联系单的存档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甲方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

甲方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

甲方工程部联系单收发制度一、引言联系单是企业内部沟通和协作的重要工具,能够有效地传达信息、指示工作和监督进展。

在工程部的工作中,联系单更是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联系单的收发能够保证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因此,建立健全的联系单收发制度对于工程部的正常运转和项目顺利完成至关重要。

二、联系单的定义和作用联系单是指在企业内部进行工作传达和沟通的一种书面文档,一般包括发文部门、收文部门、联系内容、时间要求、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联系单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传达信息:通过联系单可以准确、清晰地传达工作任务、指示、要求等信息,避免因口头传达而导致的误解和遗漏。

2. 协调工作:联系单可以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各部门的协作效率,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 监督进展:通过联系单的收发可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工作内容,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三、联系单的种类根据不同的目的和内容,联系单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类型。

在工程部的日常工作中,常见的联系单种类包括:1. 工作联系单:用于指示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员工完成特定任务的联系单。

2. 物资联系单:用于向供应商或仓库发放物资采购或调拨的联系单。

3. 审批联系单:用于请示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相关事务的联系单。

4. 出差联系单:用于申请出差、请假等时间有关的联系单。

四、联系单的收发要求为了保证联系单的准确收发,工程部需要建立统一的收发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内容要求。

具体要求包括:1. 收发标准:联系单的发文和收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填写,包括文件编号、日期、标题、发送人、收件人、联系内容等。

2. 传递方式:联系单可以通过邮箱、纸质文件、微信等方式发送,但必须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无遗漏。

3. 签收确认:收到联系单的部门必须及时签收确认,并回复明确的处理意见或进度,以确保双方对工作进展有清晰的了解。

4. 存档管理:所有发出和收到的联系单必须按照规定存档管理,方便随时查阅和追溯工作内容和进展情况。

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作联系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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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和设计配合等问题;
—— 施工、安装、调试及项目监理部对在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过
程中需进行交流、协商的问题;
—— 项目监理部对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并需
协调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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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起草与签发 5.2.1 工作联系单由提出单位负责起草,提出单位授权人负责签发。 5.2.2 工作联系单的主送单位是联系单发出单位主要通告或向其提出问 题,希望给予回复、处理的相关方。抄送单位是希望其知道并提出意见 的相关方。 5.2.3 工作联系单的格式要求:表内文字用小四号的宋体,如表内文字 较多,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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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流转规定
5.4.1 对需回复的联系单,主送单位应按联系单发出单位的要求及
时回复,原则上最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回复意见(监理在接到联
系单一天时间内签字送至主送单位,主送单位在接到联系单两天时间 内回复),对于涉及到设计单位或供货商可能处理时间较长时,回复 时间最迟不得超过3天。项目监理部对参建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单流 转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超过回复期限的主送单位,在工程调度会上 进行督促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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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项目监理部按工作联系单所列主送单位、抄送单位进行传递。
5.4.3 工作联系单原件的份数一般是一式四份,提出单位、主送单位、
抄送单位、抄报单位各执一份。 5.4.4 编号规则 工作联系单由提出单位按照本单位的编号规则自行编号,做好登记管理 ,保证编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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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完毕,谢谢!
料及影响施工的外部条件等问题;
—— 施工单位请求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其他参建单位
之间的施工接口和施工交叉配合等问题;
—— 施工单位请求项目监理部审批修改的质量计划、施工方案和作

工作联系单的规定

工作联系单的规定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

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

工程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的函件,一般多见于‎施工单位出‎具联系单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也‎常常向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收件单位均‎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质量整改通‎知单内部使‎用,工作联系单‎外部使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在‎工程联系单‎提出、审核、确认、实施等环节‎的行为,提高管理与‎协商效率,明确程序和‎办理期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管委会发‎包的工程范‎围内,管委会有关‎处室和参建‎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联系‎单涉及的技‎术、经济、工期等内容‎,所进行的协‎商、管理活动。

本规定“附件一”列出工程联‎系单管理工‎作流程,参建各方均‎应严格执行‎。

本规定“附件二”为工程联系‎单处理意见‎表,由工程处、总工室技术‎处在受理工‎程联系单后‎填写。

暂定价物资‎的选用与计‎价管理,在《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工程‎材料设备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中另作专门‎规定。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管委会实行‎工程联系单‎分级管理制‎度,将工程联系‎单按所含内‎容的重要、复杂程度,分为一般事‎项联系单、重要事项联‎系单。

一般事项联‎系单涉及的‎技术内容较‎为简单明确‎;增加或减少‎造价在2万‎元以下;延长或缩短‎工期在一周‎以内;换用或新增‎次要材料设‎备等。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便于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与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快捷处理各种工程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重大问题和重大决定必须正式行文外,各参建单位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可采用“工程联系单”(见附件)。

第二章条例
第三条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为了工程的正常进行需要互相联系、沟通,使用“工程联系单”,对于纯粹行政事务性的“工程联系单”,在工程竣工后可不归档。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均要求采用统一格式,以便资料部门的归档。

第三章工程联系单收、发文规定
第五条对外单位发来的“工程联系单”由资料室签收,经主管领导批示后,由资料员登录、复印及存档,再发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并做好签收工作。

第六条“工程联系单”的发文由专业人员填写,经主任审阅其内容及发放人员、单位,签署发放意见后(主任决定是否由主管领导签字),将原件交给资料室,由资料员统一编号、登录、存档、并做好分发及签收工作。

对一次发放数量较多的文件,应填写《文件发放审批表》。

第七条各单位在接到“工程联系单”后应给予足够重视,主送单位应在48小时内予
以回复,抄送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意见反馈主送单位并同时将意见书面返回工程项目部。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程联系单、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节总则第⼀条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的规范性管理、明确签证经办⼈员的职责,清晰具体⼯作流程,加强⼯程签证的时效性管理,强调⼯程签证的权限管理,强化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管理,确保⼯程签证总体有序地对接项⽬⼯程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条在施⼯过程中发⽣的合同价款之外的新增(减)⼯程量、费⽤补偿、⼯期延误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程费⽤的调整等内容,经⼯程管理各相关单位签认的过程即为现场签证,互相确认的书⾯签证即成为⼯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程造价的凭据。

第⼆节适⽤范围第三条可签证范围:由于甲⽅设计变更或者⼯程指令导致的不能在竣⼯图中反映出来的返⼯、拆除、报废等⼯程及窝⼯、停滞等事项,以及应甲⽅要求完成的⼀些临时性、抢险性且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程或⼯作。

第四条不可签证范围:1.⼯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程量的增减(特别是合同承包范围外、可⽤竣⼯图反映的⼯程内容,应按预算申报和签订补充合同流程办理);2.招标⽂件、施⼯合同中已包含的项⽬与费⽤;3.因承包单位⾃⾝责任⽽导致其⾃⾝增加的费⽤;4.可在竣⼯图中反映的设计变更;5.其他不得办理⼯程签证的内容。

第三节签证原则第五条⼯程签证各⽅必须以施⼯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签证签署相关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签证内容予以审核、签署,⼯程签证应是合法有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代表从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逐⼀顺序进⾏审核确认,并遵循以下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如⼯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准确计算⼯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程量套综合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内容,只能签⼯程量⽽不能签⼈⼯⼯⽇和机械台班数量。

(1)涉及⼯程量增减的签证,必须附图,保证签证⼯程量可计量、计算。

(2)涉及地下障碍物、降排⽔等隐蔽性的签证内容,除附照⽚及必要的⽂字描述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到现场确认实际情况,核实签证⼯程量准确的数据,并在隐蔽性签证内容覆盖前再次确定⼯程签证的准确⾏为和数据。

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

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1. 凡属路桥区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均需填写工程联系单,并按规定流程办理。

2. 工程联系单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地填写,若有遗漏或错误需及时修正。

3. 工程联系单必须按程序传达到相关责任人手中,严禁私自随意处置。

4. 对于工程联系单上的指示要求,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三、工程联系单的填写1. 工程联系单包含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工程地址、工程描述、联系事项等内容,填写时需认真仔细,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2. 工程联系单必须由责任人亲自填写,不得代填或修改。

3. 工程联系单二次填写或修改时,需在原联系单上注明并签名确认。

四、工程联系单的传达1. 填写完毕的工程联系单需逐级传达至相关责任人,确保信息畅通。

2. 传达责任人需及时处理并签字确认,未到达责任人手中擅自处理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工程联系单的办理1. 接到工程联系单后,责任人需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合理安排时间。

2. 对于工程联系单中的指示要求,责任人需按照要求制定方案、整理资料并及时上报。

3. 完成工程联系单中的工作任务后,需填写反馈意见并经过相关主管人员审核。

六、工程联系单的归档1. 完成工程联系单中的工作任务后,需将相关资料归档并妥善保管,确保资料完整。

2. 定期对已完成的工程联系单进行归档清理,将不必要的资料及时处理。

七、监督检查1. 负责工程联系单管理的部门需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对于违反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须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路桥区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望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管理办法

2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管理办法(已修改)(总1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工程联系单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工程变更联系单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就有关事项多方联络的技术资料,在建设过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由于工程联系单涉及的内容广泛,有设计变更、施工技术处理、材料及价格变更、施工工期变更等等,而且绝大部分都与工程造价相关,许多工程由于现场签证的不合理、不规范,直接影响工程造价,造成许多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为规范工程建设中各种工程联系单的签证,合理、及时地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工程量变化、施工进度变化以及建设和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中的纠纷等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签证,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合同文件的模糊、工期变更、质量标准(要求)变化、设计图纸错误、增减工程量、价格调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条件和造价的变化,而发生的工程变更的申请、审核、核准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土建、安装、园林、绿化、附属、配套等工程建设。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我方和施工、监理以及设计等单位出具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质量、工期和造价等所有文件,均称为工程变更联系单。

一签证的核准第三条工程变更联系单分为工程变更(工期)联系单、工程变更(技术)联系单、工程变更(经济)联系单和工程变更(索赔)联系单四种。

第四条工程变更(工期)联系单:一、工程开、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提交,经现场主管人员审核,工程部经理审签,单位分管副总核准。

二、符合合同规定条件的工期顺延:1、工期延误连续未超过1天,由工程部经理核定;2、工期延误连续未超过3天,由单位分管副总核定;3、工期延误连续未超过10天,由单位总经理(常务副总)核定,报公司备案;4、工期延误连续超过10天,以工作请示单的形式报公司经管部审核后,分管副总、常务副总审签、公司总经理审批。

工程联系单审批制度

工程联系单审批制度

工程联系单审批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统一工程联系单的审批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审批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审批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联系单审批流程,对工程部门、监理部门、质量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的工程联系单审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三、审批流程1. 工程部门填写工程联系单,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工程内容、技术要求等内容。

2. 工程部门将填写好的工程联系单提交给监理部门审核,监理部门对工程联系单的施工内容、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核。

3. 监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工程联系单提交给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审查,质量部门根据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质量审查。

4. 质量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工程联系单送交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根据工程联系单的内容进行最终审批。

5.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将工程联系单下发给相关施工单位,通知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联系单的要求进行施工。

四、审批标准1. 工程联系单必须按照实际工程情况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2. 工程联系单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3. 工程联系单的施工内容必须明确,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4. 工程联系单的审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不得擅自变更或添加内容。

五、审批责任1. 工程部门负责填写工程联系单,并对工程联系单的真实性负责。

2. 监理部门负责对工程联系单进行审核,确保工程联系单的施工内容和技术要求符合要求。

3. 质量部门负责对工程联系单进行质量审核,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质量管理要求。

4. 公司领导负责最终审批工程联系单,对工程联系单的内容进行审查。

六、审批记录1. 每份工程联系单审批流程必须完整记录,包括填写、审核、审批等环节。

2. 工程联系单的审批记录必须妥善保存,方便随时查阅。

3. 审批记录必须在每份工程联系单下发后及时归档,避免遗漏和混乱。

七、执法和监督1. 工程联系单的审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不得私自变更和篡改。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快工程联系单签证的速度,规范签证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3、术语和定义3。

1现场签证指对施工管理中施工图以外发生的所有事件的确认。

例如:因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发包人增、减或调整的施工内容,临时用工,新增材料价格确认,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处罚、索赔等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等。

4、职责4。

1工程部4.1.1负责针对工程调整或增加工序或零星增加等内容(不需要设计确认的内容),办理工程业务联系单和工程联系单审核表流程,并将工程业务联系单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4。

1.2负责施工单位提交的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签证单的受理。

4。

1.3根据受理的工程签证单,填写工程联系单审核表签署工程部意见(一般情况下5天内签署意见),由资料员办理公司内部工程联系单的相关流程及联系单的整理、汇总、录入及归档工作。

4.1.4 工程联系单审核表流程完成后,按公司最高领导意见在工程签证单中签署发包人的意见后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4.1.5负责对工程签证单和工程业务联系单中内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采用照像、影像等方法进行取证并存档。

4.1.6,负责在工程签证单和工程业务联系单中内容完成后组织相关单位对签证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组织《现场工程量确认单》的会签。

4。

2成本部4。

2。

1负责联系单的整理、汇总、录入及存档工作。

4.2.2负责联系单中价格的审核工作。

4。

2。

3《工程签证单》金额超出10000元或特殊情况的,成本部参与由工程部组织的监理、施工单位三方(无监理时为两方)现场工程量的确认工作和《现场工程量确认单》的会签工作.5、完整工程签证单的内容包括:5。

1同一联系单事项应至少由《工程签证单》和经会签《现场工程量确认单》作为附件两份单子组成,不予签证和不需现场确认的《工程签证单》除外。

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工作的实际和各部门职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确保程序到位、合法,操作简便、可行。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联系单管理工作应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条工程联系单以优化设计、完善结构、符合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为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联系单分为建设(代建)单位签发联系单、设计院签发联系单、施工单位提出联系单三大类。

第五条在工程建设中,出现下列情况,方可签发或提出联系单:1 有利于提高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

2 有利于缩短工期。

3 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碰、缺或不完善情况。

4 勘测设计资料不详,或因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差异较大。

5 有利于工程项目建成后的使用、维保等管理工作。

6 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

第二章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能第六条公司经营班子的主要工作职责:1 审核批准工程项目联系单工作程序。

2 审核批准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联系单和有异议的联系单。

第七条工程部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 负责组织预算部等相关部室和单位审核联系单的签发原因,对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联系单进行必要的论证。

2 负责确定工程项目联系单签发类别。

3负责联系单相关内容的具体实施等日常管理工作。

4 配合预算部做好工程联系单的造价审核和结算工作。

5 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工程方面技术协调、沟通工作。

6 负责工程项目联系单的收发、整理、归档。

第八条预算部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 参与论证联系单签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 负责工程联系单的造价核算和结算工作。

3 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在造价方面技术协调、沟通工作。

第九条其他相关部门做好联系单的配合协调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条以下情况由建设(代建)单位签发联系单:因功能需求,或建设单位(代建)或使用单位要求,且无需设计确认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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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管理办法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联系单管理工作的实际和各部门职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确保程序到位、合法,操作简便、可行。

二、联系单管理和监督
工程项目的联系单管理工作应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联系单编制原则
工程联系单以优化设计、完善结构、符合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为原则。

四、工程联系单分类
工程项目联系单分为建设(代建)单位签发联系单、设计院签发联系单、施工单位提出联系单三大类。

五、联系单办理情况
(1)有利于提高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

(2)有利于缩短工期。

(3)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碰、缺或不完善情况。

(4)勘测设计资料不详,或因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差异较大。

(5)有利于工程项目建成后的使用、维保等管理工作。

(6)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

第二章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能
六、经营班子的工作职责
(7)审核批准工程联系单工作程序。

(8)审核批准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联系单。

(9)审核批准有异议的联系单。

七、工程部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预算部等相关部门审核联系单的签发原因,对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联系单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

(2)负责确定工程项目联系单签发类别。

(3)负责联系单相关内容的具体实施等日常管理工作。

(4)配合预算部做好工程联系单的造价审核和结算工作。

(5)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工程方面技术协调、沟通工作。

(6)负责工程项目联系单的收发、整理、归档。

八、预算部的工作职责
(1)参与论证联系单签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负责工程联系单的造价核算和结算工作。

(3)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在造价方面技术协调、沟通工作。

九、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责
(1)其它相关部门做好联系单的配合协调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一、由建设(代建)单位签发
因使用功能需求、或建设单位(代建)或使用单位要求,且无需设计确认的变更。

二、由设计院签发单位签发
(1)规划、人防、消防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变更。

(2)专家论证要求的变更。

(3)因图纸存在设计缺陷或图纸会审引起的设计变更。

(4)建设(代建)或使用单位要求的变更。

(5)其他合理化建议。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
(1)设计变更引起施工方法、工程量、造价、工期变化。

(2)建设(代建)或使用单位要求变更引起施工方法、工程量、造价、工期变化。

(3)因工程或施工实际需要引起的设计变更。

(4)其他合理化建议。

四、工程联系单的审批程序
1.建设(代建)单位签发程序
(1)工程部首先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对变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讨论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天)。

(2)在讨论期间,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和技术的可行性讨论,预算部主要负责对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进行对比。

(3)讨论达成共识后,由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签署意见。

(4)工程部、预算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进行复核(复核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天),并签署意见。

(5)复核完毕后报工程部和预算部分管领导确认并组织实施。

(6)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联系单由预算部负责编制预算书。

2.设计院签发程序
(1)因规划、人防、消防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或因专家论证需要,及因图纸存在缺陷、或因图纸会审引起的设计变更,以上三种情形由设计院负责编号、签发;
(2)工程部转发预算部等相关部室和单位,并由预算部编制预算书;
(3)在实施期间,施工单位应编制预算书。

3.施工单位申请程序
(1)施工单位提出联系单内容应包括:联系单提出原因、范围,涉及重要方案变更的应提供详细的方案说明,涉及工程量、投资变化的应有工程量及造价预算书。

(2)工程部首先应组织专业工程师对方案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审查周期原则上不大于3天)。

(3)在审查期间,工程部主要负责对变更原因、范围、技术的可行性进行评估,预算部主要负责对变更引起的造价调整和变更预算书进行评估审查。

(4)审查完毕后,由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签署意见。

(5)工程部、预算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进行复核(复核周期原则上不大于2天)并签署意见。

(6)复核完毕后报工程部和预算部分管领导确认并组织实施。

4.公司经营班子审批程序
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联系单还应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同意,并签署意见。

5.工程联系单审批期限
(1)工程联系单一般在10天内确认完毕;
(2)单项变更金额涉及3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联系单在15天内确认完毕。

6.联系单的最终确认
(1)设计院签发联系单由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整理、分发、归档。

(2)除法规要求外,不得在设计院签发联系单上修改、批复或随意签认。

(3)除设计院签发联系单外,其余联系单由工程部负责整理、盖章(工程技术章)、分发、归档。

第四章附则
一、审计跟踪
跟踪审计的项目,由预算部负责工程联系单相关事宜的沟通、协调,工程部配合协助。

二、办法管理
(1)本办法不包括项目前期联系单的管理。

(2)本办法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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