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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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规范管理办法

加强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管理是实现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发展的重要措施。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辅导员的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转变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逐步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辅导员工作,将辅导员日常的管理目标具体化、精细化,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从而打造一支爱岗敬业、高素质、高水平的辅导员队伍;通过规范化管理,提高辅导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形成管理标准规范化、日常行为规范化、岗位责任明确化,逐步构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保障

学工部根据《周口师范学院辅导员配备管理实施办法》(校党发[2012]39号)有关规定,对全校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管理进行宏观领导与指导。各教学院(系)要依据本规定,负责辅导员工作规范管理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要强化过程管理,做好辅导员工作日常管理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三、主要内容

辅导员工作规范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由学生工作部具体实施的辅导员考核制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制度、辅导员培训制度;学

生工作部、教学院(系)负责实施的辅导员例会制度、辅导员日常工作日志制度、班会制度、与学生谈话制度和走访学生宿舍制度。

(一)辅导员考核制度

学工部根据《周口师范学院辅导员配备管理实施办法》(校党发[2012]39号)有关规定,在“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每年对全校辅导员进行年度考核。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辅导员考核工作。教学院(系)成立以院系党政领导为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为组员的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实施所在院系辅导员的考核工作。

(二)优秀辅导员评选制度

学校每年要进行一次优秀辅导员的评选、表彰工作,优秀辅导员的比例占全校辅导员的15%。

(三)辅导员培训制度

学生工作部根据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辅导员骨干示范培训、河南省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举办的培训;同时,学生工作部每年在校内举办1-2期辅导员专题培训;教学院(系)配合学生工作部完成学校辅导员培训任务,并结合所在院系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组织所在院系辅导员进行日常培训。

辅导员培训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为导向,以学校举办的岗

前培训、专题培训为主体,结合教学院(系)组织的日常培训,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辅导员培训体系,使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的辅导员队伍。

(四)辅导员例会制度

学工部定期召开全体辅导员例会,教学院(系)每周要召开院系辅导员例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传达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学生工作的指示精神,布置阶段性工作任务,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加强对学生工作的分析研究;教学院(系)要制定本院系辅导员例会工作制度,通过例会达到督促、总结工作,学习交流,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五)辅导员工作日志制度

进一步完善辅导员工作日志制度,要求每位辅导员就个人的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及工作的体会、认识、经验和收获等,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日志。通过日志制度,进一步促进辅导员工作规范化,强化辅导员工作责任心,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

(六)班会制度

班会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有效载体。每位辅导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会。班会要精心设计主题,制定活动方案,积极营造自由宽松的交流环境,综合利用专题讨论、主题演讲、互动交流等形式,达到提高班级凝聚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目的。

(七)与学生谈心谈话制度

辅导员要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与学生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沟通。要重点关注班级中家庭经济困难、心理不适或身患疾病、家庭特殊或发生突然变故、违纪、学习成绩落后、失恋、思想波动大、情绪低落、言行异常等学生群体。通过谈心谈话,达到交流感情、增进了解,进而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谈话可利用面谈、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辅导员每学期与学生谈话的人次不少于所带学生2/3。

(八)落实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制度

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通过走访宿舍达到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促进文明宿舍建设。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并帮助解决。

辅导员要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日志、班会记录、谈心谈话记录以及走访学生宿舍工作记录。每月底以前各教学院(系)要对所在院系辅导员的工作记录进行检查、汇总,并报学生工作部存档。学生工作部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学院系学生工作及辅导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2013年12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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