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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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教设备属公共财物,是单位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借给他人。

二、管理员必须对电教设备的预算、购置、使用、保管、维护各环节进行科学管理

三、爱护设备,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四、必须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教学仪器的原理、性能、使用方法和维修知识。

五、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电教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排除,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不能继续使用的要提出计划,单位进行购置或报损。

六、使用完毕,整理好仪器设备,并将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长安区电化教育中心

设备管理制度

一、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相符,每学年由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二、所有电教设备应分类存放,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存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三、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允许不得外借他人。

四、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

或淫秽录音、录像资料。

五、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

六、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七、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赔偿。

八、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领导审批后处理。

第二篇:电教设备管理制度一、领借电教仪器时,须与电教保管员当面检验仪器质量,对仪器本身的质量情况作好记载。

二、借出时,要填好仪器名称、型号、借出时间、借者姓名、仪器完好程度。

三、凡领借仪器,要细心保管,放置安全,防尘、防潮、防晒、防磁化,搬动时忌碰撞。电视机、放像机、收录机等设备不能带回家使用。

四、使用仪器要遵守操作规程,不能颠倒

使用顺序。

五、投影仪要放置柜中,平面镜要关闭。电教柜要放正,每天抹去外部灰尘。收录机、电视机等要有罩布或置于包装盒、柜中。

六、要定期清洗灰尘,录音机磁头要经常清擦。保持音质清晰。

七、银幕要挂正,注意保持清洁,不得损坏,有灰尘不得用湿抹

布擦。

八、仪器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

九、凡属违犯操作规章、粗心或使用不当

引起的损坏,均由领用者修理好或赔偿。

十、学期结束必须归还,归还时由电教保管员当面检验其质量,有损坏者照价赔偿或修理,并做好记录。

第三篇:电教设备管理制度一、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好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二、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三、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浮秽录音、录像。

四、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责。

五、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

分责任或全责。

七、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八、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等状况。加强对电教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随便拆卸,应及时报告电教专职人员统一处理。

九、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对于高端设备等非经学校分管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借出。

第四篇:电教设备管理制度一、学校所有电教设备均由专人保管、维修、专人使用,未经分管校长,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一般设备均由兼职电教员保管。

二、电脑室、语音室均由专人负责,按要求操作微机,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三、凡属本校职员使用的电教设备,均需办理借用手续,随用随借,用完即还,非教学用途,一般不准借用。

四、借用电教设备应注意爱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章使用,如果发现故障无把握排除时,可与电教员联系,切不可擅自动手,以免损坏设备,如有损坏,酌情赔偿,新添设备,先登记入册,后保管使用。

五、不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准将器材借出校外。

六、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器材使用情况。

第五篇:电教设备管理制度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

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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