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集装箱 船舶稳性强度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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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稳性和强度须知

船舶稳性和强度须知

油水使用左右不均时,船舶很快偏向一舷; 用舵转向或拖船拖顶时,船舶明显倾斜且复原较慢; 甲板上浪、舱内货物少量移动、货舱少量进水时船舶出现较大横倾角; 货物装卸时因吊杆起落摆动或舱内货物左右不均而横倾异常,或缆绳受力过大。 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尽量使用油水舱的调拨,将深液舱注满;将半舱的油水舱注满或抽空。 航行中,万不得已可驶往就近港口,进行上下轻重货的倒舱。 条件许可,抛弃部分甲板货。 码头边,可采取改变装货顺序,先装底舱,少装或停装上层舱。 船舶强度须知 船舶强度概述: 1. 船体强度是指船舶的船体结构抵抗各种内外力作用,不致造成严重变形或破坏的能力。 2. 船体强度,按船体结构的受力状况,分为总纵强度、局部强度、横向强度、扭转强度等。 总纵强度对应的外力是总纵弯曲力. 横向强度对应的外力是横向力, 局部强度对应的外力是 局部应力。对营运中的船舶来说,主要考虑总纵强度和局部强度。

改善中拱方法: 货物配置:按舱容比分配货物,在舱容允许的条件下,中区货舱应按装货重量的上限 值装,首尾货舱按下限值装;中途港货物不应过分集中于中区货舱。 油水分配及使用:油水应自中区向首尾装载;使用时应自首尾向中区。 与以上相反。 大型散货船满载时,如按舱容比配货,一般中垂较大,中间舱应适当的减少配货量, 减少量根据各船中垂的实际情况而定。

改善中垂方法:
4.5.3
局部强度 局部强度是船舶结构抵抗船体局部发生变形和破坏的能力; 船体局部结构抵抗内外力作用的能 力。 1. 负荷量的表示及局部强度的校核方法: 均布载荷 Pd 单位面积允许承受的最大重量(kPa)。 集中载荷 P:某一较小特定面积上允许承受的最大重量(kN)。 车辆载荷 Pv:载车部位允许承受的以特定车轮数目为前提的车辆及所载货物的总重量 (kN)。 堆积负荷 Pc:载箱部位上作用在箱底座处的集装箱总重量(kN)。 校核原则:甲板实际负荷量≤甲板允许负荷量。 应严格遵守《稳性手册》中甲板、舱盖和舱底的承重限制; 按船舶腐蚀程度确定允许负荷量; 舱内货物重量分布应均匀; 装载重大件货物时应根据船舶需要局部强度铺设足够的衬垫; 自动舱盖上不能装货或只能装轻货; 固体散货应合理配载、平舱; 装载重货时应限制其落底速度; 注意载重的横向和纵向分布。 散货船的货物操作不当,很容易造成船舶结构损坏。为提高散货船的安全性,国际海事组 织(IMO)针对散货船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要求,并陆续生效实施。船舶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遵 守这些规定,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在航更换压载水时,根据“压载水管理计划”合理选择压载水更换方法。在恶劣海况下不 宜使用排空法,尤其是老龄船。如果更换船舶压载水操作危及船舶和船员安全的话,将不得进 行更换,即安全是放在第一位的,到港后船长提供一份事实状况说明给港方。 2. IMO 规定船长 150 m 及以上所有散货船,即船长 150 m 及以上的散货船均应配备装载仪, 提供主船体梁的剪力和弯矩资料。它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方便船员对各种装载状况下的强度计 算。在装卸货前大副要根据“装载手册”和“装卸货次序”等相关资料制定合理的装卸货次 序,确保在整个装卸货过程中,船体所承受的剪力和弯矩都在不损伤船体结构的合理范围内, 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要监督装卸工人严格按照该计划进行装卸。 3. 定期对“关键结构区域”进行检查(可利用每次完货清舱时),查看是否有损害船舶结构 完整性的裂缝、屈曲、变形及腐蚀状况。

保证船舶适度的稳性的措施

保证船舶适度的稳性的措施

保证船舶适度的稳性的措施船舶稳性是指船舶在静态和动态条件下保持平衡和稳定的能力。

这是船舶设计的重要因素之一。

保证船舶适度的稳性对于船舶的安全和航行效率至关重要。

以下是保证船舶适度的稳性的措施。

1. 船舶操作船舶稳性与船舶操作密切相关。

船舶在航行时要合理控制舵,控制货物的位置和负载等,以保证船舶适度的稳性。

船员应该经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经验和技能来操作船舶。

2. 负载计算负载的计算对于船舶的稳性至关重要。

在运输货物时,必须确保船舶的总载重不超过其设计吨位。

船舶在装载货物时,船舶的设计要求必须被考虑在内。

此外,货物应该被合理地分配在船舶上,避免船舶重心过高或过低,从而影响船舶的稳性。

3. 转向惯性转向惯性是指船舶在转向过程中的惯性力。

转向惯性会对船舶的稳性产生影响。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通过良好的船舶设计和建造,使船舶具有适当的弯曲和剪切,以平衡转向惯性的力量。

4. 稳性试验船舶稳性试验是为了确定船舶的稳性特征。

这个试验可以帮助设计师和船舶经营者确保船舶适度的稳性。

稳性试验包括静态稳性试验和动态稳性试验。

其中静态稳性试验是在船舶处于稳定状态,不受外力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的。

动态稳性试验是为了检查船舶在波浪中的动态稳定性能。

5. 船舶维护船舶维护是保证船舶适度的稳性的关键。

船舶的船体结构,船舶设备和船舶的各个部分经常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维护可以预防故障和损坏,并在必要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船舶的设备维护可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以避免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不良后果。

6. 泊船泊船是指停靠在码头或锚地。

在停靠时,需要考虑船舶与码头或锚的角度和距离。

船舶停靠时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船舶适度的稳定。

必要时,可以使用锚或辅助锚来保持船舶的稳定。

7. 静荷库静荷库是一种可用于提高船舶稳性的设备。

静荷库可以通过吸收和分散液体负载的作用,可以控制船舶的稳定性和减少船舶的颠簸和摆动。

以上是保证船舶适度的稳性的措施。

这些措施对于确保船舶的安全和航行效率至关重要。

保障船舶稳性的措施

保障船舶稳性的措施

保障船舶稳性的措施船舶稳性是指船舶在静态和动态状态下,其结构能够保持良好的平衡性和自稳性,以保障船舶在航行中不发生倾覆、沉没或其他严重事故。

为了保障船舶稳性,在船舶设计、制造和航行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保障措施。

本文将穿插介绍一些船舶稳性的基本概念,着重阐述保障船舶稳性的措施。

船舶稳性的基本概念水线原理船舶在浮行状态下,其重心应与浮力的重心位于同一水平线上。

这个水平线就是船舶的水线。

根据水线的不同位置,一艘船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满载线、标准线、干舷线和极低线。

稳性稳性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受到外部和内部影响,能够保持平衡并自行恢复原来的状态。

影响船舶稳性的因素很多,主要有重心和浮力等因素。

保持船舶稳性的措施为了保障船舶在航行中稳定性,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下面将分别介绍一些措施。

船舶设计中的稳性措施船舶设计中优化船型和布设舱室是保障船舶稳性的重要措施。

船型设计船舶的船型会直接影响其稳性,其主要包括船体的宽度、长度、宽深比等。

在设计时需要考虑船体结构和载货能力等浮力因素,以便达到较好的稳性目的。

布设舱室舱室的布设对船舶稳性同样有很大的影响。

设计时需要考虑到舱室的形状、容积和位置等因素,使其布局合理并能够相互平衡。

船舶建造中的稳性措施船舶建造过程中的稳性措施主要是为了保障船体结构的强度和防漏性。

具体措施如下:钢材选择船舶钢材的选择不能仅仅考虑到强度,还需要考虑到材料的密度、延展性、热膨胀系数等因素,以保证船体结构在航行时能够满足稳性要求。

焊接技术焊接技术也是保障船体结构强度和防漏性的重要措施。

在建造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生产标准,采用高质量的材料和先进的技术,以确保焊接质量。

船舶操作中的稳性措施船舶操作中的稳性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稳定性。

具体措施如下:货物搭载船舶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需要合理搭载货物,以充分利用船舶的载货能力,同时保证船体平衡。

燃油控制燃油是驱动船舶的主要动力源,但在航行过程中,如果燃油过多或过少,都将对船舶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

对船舶稳性的要求一、IMO对普通货船的稳性要求1、船舶在各种装载情况下的初稳性高度GM≥0.15m2、横倾角在0~30°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0.055m3、在0~40°(或小于40°的进水角θf)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不小于0.09m•rad.4、30°~40°(或小于40°的θf)之间静稳性曲线下的面积≥0.03m•rad.5、θ≥30°处的复原力臂不小于0.02m.6、最大复原力臂对应的角度最好大于30°,至少不少于25°7、满足天气蘅准数的要求二、我国“海船稳性规范”对普通货船的稳性衡准数要求1、经自由液面修正后的GM≥0.15m2、θ=30°或θf处的GZ≥0.20m3、Gzmax对应的角度θmax≥30°或当静稳性曲线有两个峰值时,第一个峰值对应的角度不小于25°4、稳性消失角θv不小于55°,即θv≥55°5、船舶在各种装载状态下的稳性衡准数不小于1,如图所示,即Mhmin/Mw≥1;Mhmin的求取要经过横摇角θi和进水角θf的修正;Mw为风压力矩Mw=ρw•Aw•Zw,ρw-风压,Aw-横风受风面积,Zw-吃水一半到Aw中心的垂直距离(1) 求取Mhmin时经过横倾角θi的修正MR PK M L静N稳Mhmin θ性O θdmaxθiHMRθi Mhmin动 A稳性θO θdmax57°.3(2) 求取Mhmin时经过横倾角θf的修正(如果曲线在θf处中断)MR PK M静N稳Mhmin θ性O θfθiHMRθi Mhmin动 A稳性θO θf57°.3三、散粮船,油船,集装箱船的GM≥0.30m,且散粮船的静倾角不能大于12°四、木材船的GM≥0.10m。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模版(2篇)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模版(2篇)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模版一、总则1.1 集装箱船舶是一种特殊的货物运输工具,为确保船舶安全,保护船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操作管理须知。

1.2 本须知适用于所有使用集装箱船舶从事货物运输的船舶。

1.3 船舶所有人和船长负有船舶安全的主要责任,船员应遵守本须知的规定,做好安全操作管理工作。

1.4 安全操作管理应以保障生命安全、货物安全和环境保护为原则,始终贯穿于航行全过程。

二、船舶管理2.1 船舶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保证船舶的适航性和安全性。

2.2 船舶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做好船舶维护保养、设备检修和安全设备使用等工作。

2.3 船舶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船舶操作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三、人员培训和管理3.1 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能,经过岸上和船上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3.2 船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3 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管理人员的指令,积极配合船舶管理工作。

四、货物装卸管理4.1 货物装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货物安全装卸。

4.2 货物应按照规定的存放区域和层位进行摆放,避免超载和不当摆放造成船舶失稳。

4.3 货物装卸过程中应使用适当的起重设备和作业工具,保证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

五、舱口和舱盖管理5.1 舱口和舱盖应保持完好,无损坏和泄漏现象,确保船舶防水结构的完整性。

5.2 舱口和舱盖应根据航行情况和天气条件及时关闭、开启和固定,防止水侵和货物损失。

六、船舶设备管理6.1 船舶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6.2 船舶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船舶安全。

6.3 船舶的航行设备和通信设备应定期检验和校验,确保其正常工作。

6.4 船舶设备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七、应急管理7.1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救生设备,确保船员的生命安全。

4.1.3集装箱船舶的装载能力、稳性及强度.

4.1.3集装箱船舶的装载能力、稳性及强度.
教材及
参考资
料及相关设施设备
演示文稿、教学动画、教学录像、电子教材、网络课程
教材:《船舶结构与货运》中国海事服务中心编人民交通出版社
《大副积载评估手册》
设备:货物积载软件
教学设计
步骤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与手段
学生活动
时间分配
告知
集装箱运输
课堂讲授:PPT课件
听讲
2分钟
导入
装载能力、稳性及强度
课堂讲授:PPT课件;视频等
4.1.3
一、课程单元设计基本格式
本单元课标题
集装箱船舶的装载能力、稳性及强度
授课班级
大副班
上课时数
1
上课地点
教室




能力(技能)目标
认知目标
认知集装箱船舶的装载能力、稳性及强度
掌握集装箱船舶的装载能力、稳性及强度
能力
训练
任务

案例
熟练集装箱船舶的装载能力、稳性及强度
听讲及观看视频
3分钟
操练
集装箱船舶的装载能力、稳性及强度
实操训练
实操训练
20分钟
深化
集装箱船舶的装载能力、稳性及强度
讨论:议题
讨论并回答问题
10分钟
总结
集装箱船舶的装载能力、稳性及强度
课堂讲授:PPT课件
问答
5分钟
单元测试
习题集
考核:评估测试
自测考试
5分钟

2023年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

2023年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

2023年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为了确保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运行安全,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以下是2023年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的须知:一、船员操作培训1. 所有船员必须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关的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更新培训。

2. 熟悉大型集装箱船舶的特点和操作规程,了解船舶的结构、设备和系统,掌握船舶应急处理和放置货物的方法。

二、船舶维护保养1. 定期检查和维护船舶设备和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包括船舶的机舱设备、舵机、螺旋桨、舵系、电气设备等。

2. 船舶舱室必须保持干燥,排水设备要保持畅通,确保无漏水现象。

3. 定期检查船舶的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确保其完好可用。

三、货物装卸安全管理1.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货物的装卸作业,确保货物的堆放安全和稳定性。

2. 货物应根据其性质和重量合理分配和堆放,以保持船舶在航行中的稳定性。

3.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要定期检查和修理集装箱或者其他装卸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在装卸过程中,要防止集装箱的跌落和滑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四、人员安全管理1. 所有船员必须穿着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救生衣、安全鞋等。

2. 船员必须经常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在航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船舶上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定,禁止违规操作和人身行为。

五、船舶防火管理1. 船舶的机舱、货舱、舱室内部应保持整洁,杜绝易燃物品的堆放,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 船舶必须装备完好可用的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严禁在船舶内部或者近船舶的地方吸烟和使用明火,确保船舶防火安全。

六、应急预案1. 船舶必须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船舶上的船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2. 在应急情况下,船员必须迅速行动,按照预案进行紧急救援和处理。

七、环境保护1. 船舶必须符合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标准,严禁非法排放废水、废油等。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模版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模版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模版一、船舶安全操作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船舶安全操作是船舶运输的首要任务,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船舶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2. 预防为主在船舶操作过程中,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 管理有序所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二、船舶安全操作的责任和义务1. 船舶所有人的责任船舶所有人负有确保船舶安全的责任,并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保证船舶的安全操作。

2. 船舶管理人员的责任船舶管理人员是船舶安全操作的主要责任人,他们应确保船舶操作符合相关要求,并负责制定船舶操作管理制度和培训操作人员。

3. 船舶操作人员的义务船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船舶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船舶安全。

三、船舶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1. 船舶装载载重要求按照船舶装载手册要求,合理安排集装箱的装载顺序和位置,确保船舶的稳定。

2. 船舶舱口、舱盖操作要求在打开或关闭船舶舱口和舱盖时,要确保操作安全,并解除危险物质或货物压在舱口或舱盖上。

3. 船舶舱内作业要求在船舶舱内作业时,要保持舱内通风良好,避免使用明火,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

4. 船舶舱内观察要求在船舶舱内观察时,要注意舱内气氛的变化,及时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

5. 船舶货舱出入要求在货舱出入时,要使用合适的舱口梯,确保登船和离船的安全。

6. 船舶甲板操作要求在甲板操作时,要保持操作区域干燥,防止滑倒或跌落事故的发生。

7. 船舶货物装卸要求在货物装卸时,要使用合适的吊装设备,确保货物的安全装卸。

8. 船舶火灾应急处理要求在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灭火措施,并报告船舶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9. 船舶泄漏应急处理要求在发生油污、危险品泄漏等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报告船舶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大型集装箱船舶是现代海上运输中最为重要的运输工具之一,但由于其尺寸庞大、载重量大等特点,使得其安全操作管理尤为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1. 法律法规:大型集装箱船舶的操作管理必须符合相关的国际法律法规,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国际公约》、《国际条例》等,以及各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

2. 安全管理体系:大型集装箱船舶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编写安全管理手册,并按照该手册进行操作管理。

3. 安全培训:船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能够熟练的操作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4. 安全设备:大型集装箱船舶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包括消防器材、救生设备、导航设备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二、航行安全管理:1. 航行计划:在每次航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航行计划,包括航线选择、航速、航行时间等,确保安全航行。

2. 航行监控:船舶必须配备合适的航行监控设备,包括雷达、GPS等,确保能够实时监测船舶的位置、速度等情况。

3. 天气状况:船舶必须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根据天气情况作出相应的航行调整和决策。

4. 预防碰撞:船舶必须严格遵守国际航行规则,确保避免与其他船舶的碰撞,包括保持安全距离、正确使用导航标志等。

三、货物安全管理:1. 装卸操作:船舶在装卸货物时,必须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货物安全装卸,防止发生货物滑落、碰撞等事故。

2. 货物堆放:船舶货舱内的货物堆放必须符合规范,确保货物的稳固和安全,防止货物倾倒、滑移等情况发生。

3. 货物固定:船舶必须配备足够的固定设备,确保货物能够稳定地固定在船舶上,防止货物在航行中发生滑移和倾倒。

4. 货物配载:船舶在装载货物时必须按照规定的配载要求进行,确保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消防安全管理:1. 灭火设备:船舶必须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规程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流程,保护人员和货物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所有从事集装箱船舶操作的人员应按照本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船舶运行的顺利和安全。

二、船舶准备工作在每次航行前,船舶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舱口闭合和密封•检查所有舱口是否正确关闭,确保密封性能良好。

•检查舱口密封垫是否完好,如发现磨损或受损,应及时更换。

2. 集装箱固定设备检查•检查并确保集装箱的固定设备完好无损。

•检查集装箱横担、角码、扣具等固定设备是否紧固可靠。

•若发现任何问题或损坏,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3. 货物摆放和固定•货物应按照规定的负载限制摆放,并确保平衡。

•使用合适的绳索或固定器具将货物固定在集装箱内,确保在航行中不会发生移动或倾覆。

三、集装箱装卸操作集装箱装卸操作是船舶运输中的重要环节,需要仔细操作以确保安全。

1. 装船操作•按照船舶的装载图纸,在规定的舱位和位置摆放货物。

•使用合适的起重设备进行装船操作,确保安全并避免对船舶和货物造成损坏。

2. 卸船操作•按照船舶的卸载图纸,按顺序卸载集装箱。

•使用合适的起重设备进行卸船操作,避免任何集装箱掉落或撞击周围结构。

3. 高层和重量限制•遵守国家和国际规定的高层和重量限制,确保船舶不超载且稳定。

•严格禁止超过集装箱船舶的额定负载限制。

四、船舶运行中的安全操作在船舶运行中,需要注意以下安全操作:1. 航行期间的巡航•巡航舱位,确保货物没有发生移位或松动。

•检查甲板上的集装箱固定设备,确保其紧固可靠。

2. 天气恶劣情况下的操作•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需特别小心操作,遵循航行规程。

•如果天气条件不适合航行,应及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如寻找合适的避风港停靠。

3. 火灾和救援准备•船舶上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和其他灭火设备。

•所有船员应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熟悉使用灭火设备并知道紧急撤离程序。

五、集装箱船舶事故处理在发生集装箱船舶事故时,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 事故现场保护•在事故现场确保安全,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

船舶完整稳性规则

船舶完整稳性规则

附则3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文件包括的所有船舶的完整稳性规则说明与要求1 本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第18届大会1993年11月4日通过的A.749(18)决议的附件。

2 本附则中“动力支承船”的有关规定已被《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所替代。

详见本法规第4篇附则2《际高速船安全规则》。

3 船舶的完整稳性还应符合本法规总则与第1篇的适用规定。

349第1章一般规定1.1 宗旨关于国际海事组织文件包括的所有类型船舶的完整稳性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旨在提出稳性衡准及其他为确保所有船舶的安全操作而采取的措施,使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船舶、船上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1.2 适用范围1.2.1 除非另有说明,本规则中的完整稳性衡准适用于长度为24m及以上的下列类型船舶和其他海上运输工具:——货船;——装载木材甲板货的货船;——装载散装谷物的货船;——客船;——渔船;——特种用途船;——近海供应船;——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方驳;——动力支承船;——集装箱船。

1.2.2 沿海国家可对新型设计的船舶或未包含在本规则内的船舶的设计方面制定附加要求。

1.3 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对过去常用的术语但在本规则中未定义的,如在1974 SOLAS公约中所定义的,亦适用于本规则。

1.3.1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1.3.2 客船:系指经修改的1974 SOLAS公约第Ⅰ/2条中规定的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

1.3.3 货船:系指非客船的任何船舶。

1.3.4渔船:系指用于捕捞鱼类、鲸鱼、海豹、海象或其他海洋生物资源的船舶。

1.3.5 特种用途船:系指国际海事组织《特种用途船舶安全规则》(A.534(13)决议案)1.3.3中规定的因其特殊用途载有12名以上特种人员(包括可不超过12名乘客)的机动自航船舶(从事科研、探险和测量的船舶;用于培训海员的船;不从事捕捞作业的鲸鱼或鱼类加工船舶;不从事捕捞作业的其他海洋生物资源加工船或其设计特点和运行方式类似上述的其他船舶,根据主管机关的意见可列入此类范围)。

在修船舶稳性强度安全技术规范

在修船舶稳性强度安全技术规范

为从技术上保证在修船舶(包括改装船舶)船体结构强度及船舶稳性方面的安全,同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1. 总则1.1 本规范是基于技术角度考虑,采取某些特定和限定措施,以确保船舶在厂修理过程中保持足够的船体结构强度,使之具有足够的承受总纵强度和局部强度的能力,同时保持足够的船舶浮力和稳性,使之具有足够的抗沉能力。

1.2 因在修船舶的船型复杂性和修理部位的不确定性,本规范仅是定性的考虑一般情况下的强度及稳性的安全。

对于特殊情况,应进行船体结构强度计算及船舶稳性计算,以确保其修理过程的安全。

1.3 本规范不包括需编写“特定修理项目技术工艺文件”的内容。

如:大范围立体分段的拆除换新、平面板架分段的拆除换新、承受重大负荷部件的拆除换新、重大海损船舶修复、特殊尺度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的修理等。

2. 保证船体结构强度的安全规范2.1 更换船体板材2.1.1 更换强力甲板(上甲板﹑主甲板)同时开工的换板工程,舱口围与舷侧之间的甲板(参加总纵强度)和相邻两个舱口之间的甲板应区别对待。

船体舯部0.4L范围内的换板工程,应特别慎重处理。

2.1.1.1 对无舱口的船舶(例如油船)同时开工的换板工程,其横向换板宽度不得超过该处船宽的60%,纵向应尽可能保持连续换板,尽量避免错列换板。

2.1.1.2 对舱口宽度小于50% 船宽的船舶(例如散货船﹑杂货船)同时开工的换板工程,其横向换板宽度不得超过该处舱口围距甲板边线之间甲板宽度的50%,纵向尽可能保持连续换板,尽量避免错列换板。

相邻两个舱口之间的甲板换板工程见2.1.1.1,并保证不会产生较大变形。

2.1.1.3 对舱口宽度介于50% 至70% 船宽的船舶(例如多用途船)同时开工的换板工程,其横向换板宽度不得超过该处舱口围距甲板边线之间甲板宽度的50%,纵向一定要保持连续换板,不允许错列换板。

相邻两个舱口之间的换板工程见2.1.1.1,并保证不会产生较大变形。

43集装箱 船舶稳性强度操作须知

43集装箱 船舶稳性强度操作须知

集装箱船舶稳性强度操作须知目录1目的2适用范围3 职责4 安全须知5安全管理记录编写:海务经理审核:指定人员批准:总经理版本号:1.0 生效日期:2008.04.01 修正号:0.11 目的旨在规范集装箱船舶稳性和强度的操作,确保船舶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装箱船舶稳性和强度的操作。

3 职责3.1 大副根据《装载手册》或《稳性计算书》和本船航次承运货单,合理配载,使船舶稳性及强度处于安全允许值范围。

3.2 船长负责审批大副制定的配载方案和稳性计算。

4 实施步骤4.1 船舶在每次装卸前后大副应利用配载仪或人工认真进行船舶稳性及强度计算校核,包括装卸前的预算和装卸后的船舶局部强度和应力状况的核算,货箱发生变化后,要重新进行计算。

4.2 开航前,大副应完成初稳性高度的计算。

稳性计算结果应满足hc -⊿h>hL式中:hc:计算的初稳性高度。

⊿h:自由液面修正值。

hL:临界初稳性高度。

计算船舶静水弯矩和剪力不得超过允许值。

4.3 大副要将稳性计算中的重要内容摘录记在《船舶稳性计算记录簿》中,报船长审核确认签字。

4.4 船舶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应经常测定船体的摇摆周期,核算初稳性高度值,一旦出现摇摆周期超长或摇摆复原过缓等稳性不良状态时,应及时报告船长,船长应迅速采取改善稳性的各种有效措施,确保航行安全。

4.5 船舶在装卸货箱期间,也应保证具有足够的稳性。

5 安全管理记录5.1 《船舶稳性计算记录簿》由公司根据船舶状况统一制作、印刷、下发,由大副负责填写,每本记完后保存三年。

版本号:1.0 生效日期:2008.10.10 修正号:0.2。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4篇)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4篇)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确保船舶安全运行,并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须知。

第二条本须知适用于所有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东、船舶管理者、船舶运营者及船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内外国际航运安全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四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应具有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

第五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应注重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流通。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七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遵循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政策、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程序等。

第八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持续进行安全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报告制度,对船舶事故和安全事件进行报告、分析和处理。

第十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巡航制度,定期巡航船舶,检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

第十一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第十二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船员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第十三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灭火与救助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船舶灭火与救助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船舶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船舶事故应急预案,保障船舶事故的及时处置和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船舶安全档案,存档重要安全资料和记录。

第三章船舶操作管理第十七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操作管理应建立航行计划制度,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范本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范本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运营,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本管理须知。

第二条本管理须知适用于所有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和船员等相关人员必须按照本管理须知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条大型集装箱船舶应当遵守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海事卫生组织(IMHA)的相关国际准则和规范。

第四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和船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船舶安全操作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船舶安全操作第五条大型集装箱船舶在进出港口、泊岸和靠泊操作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港口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六条船舶起锚、靠泊时,应当保持锚链、锚索等设备的完好,严禁磨损和断裂。

第七条船舶在进行装卸操作时,应当根据集装箱的重量和尺寸,合理安排货物的摆放和固定,确保货物稳定,避免发生倾覆事故。

第八条船舶在操作集装箱起重机时,应当按照悬挂货物、起落货物、放下货物的顺序进行操作,严禁超载和超速操作。

第九条船舶应当配备足够的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并保持其良好的状态,确保船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救。

第十条船舶应当配备火灾报警设备、灭火设备等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船舶操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熟悉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确保火灾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三章船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第十二条船员应当时刻保持警惕,经常检查船舶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状况,并及时上报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船员应当严格遵守航行的规则和船舶的安全操作程序,不得违章操作、违反规定。

第十四条船舶操作人员应当掌握船舶的应急处理程序,熟悉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能够独立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船员应当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船员在进行紧急救助和逃生时,应当保持冷静、迅速行动,遵守指挥,互相协作,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范文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范文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范文一、导言:本文旨在规范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以确保船舶及其乘员的安全。

船舶经营单位及船员应严格遵循本须知,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急能力,以保障人命财产安全。

二、船舶安全操作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船舶经营单位及船员要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始终以人员安全为核心,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和乘员的生命安全。

2. 预防为主:船舶经营单位及船员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提前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船舶的稳定和安全。

3. 综合施策:船舶经营单位及船员要全面考虑船舶安全操作管理的各个方面,综合施策,形成合力,确保船舶的运行安全。

三、船舶安全操作管理要求:1. 船舶维护保养:船舶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船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船体、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等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船舶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 货物装载安全:船舶经营单位及船员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合理安排和稳固船舶货物的装载,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和船舶的稳定。

3. 船舶航行安全:船舶经营单位及船员要严格遵守航行规章,掌握航行技术和导航知识,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在遭遇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船舶的安全。

4. 应急演练:船舶经营单位及船员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熟悉应急程序和操作流程,提高应急能力,保障船舶的安全和乘员的生命安全。

5. 事故调查与分析:船舶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调查与分析制度,发生事故时及时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教训,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管理监督:船舶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船舶安全操作管理措施:1. 加强船舶维护保养:船舶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船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检查船体、机电设备和通讯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2. 确保货物稳固:船舶经营单位及船员要按照货物装载手册的规定,合理安排货物的装载和固定,确保船舶的稳定,防止货物在航行中发生倾覆或滑移。

船舶强度保证—船舶强度保证

船舶强度保证—船舶强度保证

6 2023/1
船舶强度保证
船舶强度保证
一、船舶配载时纵向强度保证措施
解决措施: 配载时在纵向上均布载荷,防止对船体纵向强度造成损伤。
1.按各货舱的舱容容积大小成正比例的分配货物重量 2.避免将中途港货物大量集中于中部1~2个货舱或首尾舱。 3.保持各舱装卸数量相对均衡。
2 2023/1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某船全船货舱总容积为20049 m3,某航次货运量为12000 t, 根据舱容比计算各舱应配货重及允许的配货重量的上下限。
3 2023/1
二、横向强度保证措施
因此在正常装载下,其横向强度是足够的。 措施:左右重量对称
4 2023/1
三、扭转强度的保证措施
解决措施: 装货时保持沿船长方向在中纵剖面左、右重量的对称性。
5 2023/1
四、保证船舶局部强度的措施
1.重大件合理配装和衬垫。 2.上甲板舱盖上不装重货。 3.舱内货重分布尽量均匀。 4.适当减小旧船的许用负荷量。 5.固体散货在装舱时应注意平舱。 6.重货装载时应限制其落底速度。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2篇)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2篇)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1目的和范围1.1本须知规定了大型集装箱船舶航行、靠离泊和锚泊安全的操作要求,旨在减小大型集装箱船并在营运过程中对人员、货物、环境及财产损失的风险。

1.2适用于公司所管理的大型集装箱船舶。

2定义2.1“大型集装箱船舶”系指总长250米、或设计载箱量3800TEU,及以上的船舶。

3船员3.1在该类船舶上任职的船长和大副必须经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培训合格,并持有主管机关颁发的《船员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合格证》。

3.2船长须具有24个月或以上实际在船任职船长的经历,有足够和相应的船舶操纵经验,第一次在该类船舶担任船长职务之前,必须在大型船舶上至少见习一个往返航次或以上,熟悉操纵特性,熟知船舶所有的助航设备和操纵设备的应用,包括其性能和局限性。

经其所在见习船舶船长的书面鉴定认可,本人写出“大型船舶船长见习自我评估报告”,其主要内容为:对大型船舶的特点、操纵特性的了解程度;对大型船舶操纵要点掌握的程度和操纵大型船舶的实际体会;对大型船舶的技术管理特点以及在操纵和技术管理上尚存在的问题,对在大型船舶任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估。

“评估报告”交安监部。

并经人力资源部和船员部进行管理性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呈报审批。

批准后方可正式任职。

3.3派往大型船舶见习并准备在大型船舶上接班的船长在上船见习前应到安监部,由部长或副部长等进行谈话,万箱船船长上船前还须到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处谈话。

3.4每一位上大型船任职的船长,上岗前,船舶管理部部长应指定海务船长对其进行谈话,介绍航线、船舶操作特性、港口、船员等情况,借鉴在该航线上航行的其他船长拟定的《航次计划》;结合近期在航海安全领域中所发生的最新信息,认为需要给予船长的任何忠告和在船舶安全管理方面关键问题的提示和指导。

3.5其他高级船员和水手、机工,必须经船舶管理部考核合格。

3.6安监部主管海务监督员应重点跟踪指导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运营。

4航行安全4.1船长、驾驶员一定要注意掌握以下大型船舶的特点、操纵特性和应关注的相关问题,大型船舶排水量大、速度快、惯性大;受外力影响大,空载时受风的影响较大,满载时受流的影响较大;在港内速度下舵效反应慢、变速机动操纵较为迟钝、推进器诱转时间长、停船、机动操纵困难;在水深较浅的航道航行,浅水效应明显;由于速度快、尺度大、相对水深小,船体下沉量增大,应留足安全富裕水深,尽管有些港口当局对富裕水深有规定,但作为大船的船长仍应根据本船的条件、港口条件和其他有影响的因素进行计算确定,并注意航速的控制;同时注意船的横倾对吃水的增加的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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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船舶稳性强度操作须知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安全须知
5安全管理记录
编写:海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版本号:1.0 生效日期:2008.04.01 修正号:0.1
1 目的
旨在规范集装箱船舶稳性和强度的操作,确保船舶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装箱船舶稳性和强度的操作。

3 职责
3.1 大副根据《装载手册》或《稳性计算书》和本船航次承运货单,合理配载,
使船舶稳性及强度处于安全允许值范围。

3.2 船长负责审批大副制定的配载方案和稳性计算。

4 实施步骤
4.1 船舶在每次装卸前后大副应利用配载仪或人工认真进行船舶稳性及强度
计算校核,包括装卸前的预算和装卸后的船舶局部强度和应力状况的核
算,货箱发生变化后,要重新进行计算。

4.2 开航前,大副应完成初稳性高度的计算。

稳性计算结果应满足
hc -⊿h>hL
式中:hc:计算的初稳性高度。

⊿h:自由液面修正值。

hL:临界初稳性高度。

计算船舶静水弯矩和剪力不得超过允许值。

4.3 大副要将稳性计算中的重要内容摘录记在《船舶稳性计算记录簿》中,
报船长审核确认签字。

4.4 船舶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应经常测定船体的摇摆周期,核算初稳性高度
值,一旦出现摇摆周期超长或摇摆复原过缓等稳性不良状态时,应及时
报告船长,船长应迅速采取改善稳性的各种有效措施,确保航行安全。

4.5 船舶在装卸货箱期间,也应保证具有足够的稳性。

5 安全管理记录
5.1 《船舶稳性计算记录簿》由公司根据船舶状况统一制作、印刷、下发,由大副负责填写,每本记完后保存三年。

版本号:1.0 生效日期:2008.10.10 修正号: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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