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方案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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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体系和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稳定公司人才队伍,实现公司经营效益与员工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根据国家社保管理办法和佛山市顺德区的相关社保政策,特制定《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遵循原则

坚持员工自愿,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社会保险构成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参保条件

1、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普通员工;

2、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半年以上的组长、主管级人员;,

3、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经理级人员;

4、在公司工作满八个月以上的副总级别以上的高管人员;

四、参保险种及缴费比率

符合以上参保条件的员工,公司统一帮其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三种保险,公司及个人的缴费比率按佛山市顺德区的相关社保政策的社保缴纳百分比执行,

五、社会保险的缴纳原则

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其中属于员工缴纳部分,由公司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说明如下:

1、依据规定社保费用先行由公司统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当月工资中

扣除(如:8月份的社保费用,在其8月份的工资中扣除)。

2、员工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在岗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该员工不在岗位期

间的“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应在其离岗当月的工资中提前进行代扣代缴(根据员工离岗批准时间及离岗当月的出勤情况分析,若不足抵扣的,应在其离岗前一个月的工资中抵扣)。

3、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按照当地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定。

七、参保办理流程

1、办理流程: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遵循员工自愿参保原则,由员工提交个人

参保申请交至所属部门,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品行提交审核意见至行政部;行政部将部门提交的且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呈总经理审批;行政部将为通过审批的员工办理社保。

八、具体管理办法

1、在职人员管理

(1)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由公司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社会保险已参保人及新增参保人,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执行,即已参保人仍沿袭原社保管理办法,新增参保人依照新社保

管理办法。

(3)行政部社保专管人员须建立员工社保台账,并定期记录员工实际参保情况。

2、离职人员管理

(1)员工自离岗或离职之日起,公司停止缴纳由公司承担的保险费用。员工前半月离岗或离职的,当月公司和个人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后

半月离岗或离职的,当月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费用由员工和公司各承担一

半费用。

3、转入人员管理

(1)凡公司同意转入社保关系的员工,公司从签订合同之月起为其缴纳公司部分的社保费用。

(2)转入人员在办理转入手续之前,社保费用不得有欠费。

九、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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