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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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后勤服务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本着控制成本、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零星物资采购

(一)、采购程序

1、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审批表,所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产地等情况。

2、部门负责人将填写好的物资采购申请审批表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在交主管后勤工作院长签字。

3、经后勤院长签字同意后的物资采购申请审批表,交付后勤采购组统一组织进行采购。

4、采购组人员由采购员、部门负责人员、财务室监督人员,等多方人员经过市场调研询价、作好询价记录并签字、在共同采购。

5、采购回的物资物品,须即时交由部门保管、负责人员验收准确入库,做到计划与采购相符。

6、采购员将采购物资发票、经与共同参加采购人员、部门保管、部门负责人、财务室主任、公司总经理和后勤院

长签字后的发票交后勤财务室报账。

(二)、实施采购

1、采购组人员根据物资采购申请审批表上所列的物资采购清单,逐一按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价、数量、质量等要求适时进行采购、保证供应。

2、采购组人员在实施采购中,要求多看,多问,多走,多比较,比价格、比质量,做到心中有数,购进价廉物美保质保量的物资物品。

3、采购物资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同等批发价。食用物资物品等,如食品不得采购腐烂变质的三无产品,要购进新鲜有厂家厂址质量有保障信誉商家的产品。

4、采购物资物品时要按要求查验商家资质、信誉、所购物资物品质量规格等。保证购物质量。

5、采购过程中,如计划之外的临时少量急需物资物品(价值500元以内),经请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直接进行采购,保证需用。

6、采购回来的物资产品,应该及时与部门保管人员,负责人员验收,准确入库,保证物资票据统一相符。

第二条:大宗物资采购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监督范围:

(一)、一次性购进超过10000元的原材料、设备等物资。

(二)、每年累计采购数量较大的物资、原材料。

1、大宗物资采购按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原则上采取招标形式进行。确因市场情况或工作需要,拟不采用招标形式采购,经公司总经理、后勤院长批准。

2、在招标开始前,负责采购物资的部门,应列出采购计划,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审批表,制定招标书,报主管院领导及总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在招标前应组织必要的市场考察。

3、招标由总公司成立的招标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标小组一般由4-7人组成,成员包括:总公司领导、采购物资部门负责人、有关技术人员、财务室监督人员、办公室人员、学院审计部门人员,招标小组组长由总公司领导明确一名负责人担任。

4、参加竞标的单位必需有三家或以上,竞标单位超过五家的可酌情由招标小组组织初审。招标可从中确定一个至两个供货厂家(商家)。招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室,由财务室在报销时进行审核。签订合同时,应由总经理签字后盖章。

5、各部门应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同类物资累计采购数量较大,需要确定定点供应商家(厂家)的,每学期或每年进行一次招标。其它原材料、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要在不影响招标和物资使用的前提下,提前安排。

6、各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含各类物资采购)要做到采购经手人员、验收保管人员、审批人员分离制衡。对采购到位的大宗物资,各部门要制定相应制度,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签字和妥善保管。重大项目应有学院监审处参与验收。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所有参与物资招标与采购的人员要综合考虑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性能和供货方信誉等,要对招标与采购过程负责,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或采购人员违规违纪的,要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8、本试行办法在制定和执行中有问题和意见应及时指出,以便修改更正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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