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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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内部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部所有从业人员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电厂反违章管理的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厂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反违章管理机制,确保电厂运行安全。

第四条电厂反违章管理的目标是:减少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厂安全生产水平,建设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电厂应建立反违章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管理权限。

反违章管理机构由电厂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并配备专职人员。

第六条反违章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反违章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三)监督执行反违章管理制度;(四)分析和研判违章现象,提出改进措施;(五)对违章行为进行惩处和整改;(六)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电厂应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的介绍和解读;(二)常见违章行为的案例分析;(三)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培训;(四)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的讲解;(五)安全意识和责任的培养。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应根据员工职责和特点进行分类开展,针对不同岗位员工的特殊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章违章行为的处罚与整改第九条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电厂应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

第十条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严重违章行为可以给予停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一条整改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限期整改、设备改进等,电厂应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结果。

第五章评估和改进第十二条电厂应定期进行反违章工作评估和改进,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反违章制度的有效性和操作的规范性等。

第十三条评估和改进应包括整体评估和个别评估,对于整体评估结果不理想的,应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电厂应开展经验交流,借鉴优秀电厂的反违章管理经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和企业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的全部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反违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范和处理事故、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等。

第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目标是: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二章反违章工作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设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反违章工作。

第六条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反违章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管理办法;(二)组织开展反违章工作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对公司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四)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的安全疏散和事故应对能力;(五)负责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六)组织开展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命。

第八条各部门和各岗位单位要配合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做好本部门与岗位的反违章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培训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条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分析、操作规程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的方式可采用集中培训和轮岗轮训相结合的形式,确保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培训的结果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及时进行整改和补充培训。

第十三条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应提供更加深入和专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机制。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与评估第十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工作,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反违章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电厂及其相关单位。

第三条电厂反违章管理是指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预防和遏制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违章行为,保障安全、稳定和高效的生产。

第四条电厂反违章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第五条电厂违章行为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

严重违章是指构成犯罪或严重威胁生产安全的违章行为。

一般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未达到严重违章程度的行为。

第六条电厂反违章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部门以及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其中。

第七条电厂建立违章行为信息记录和分析系统,对违章行为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并定期进行总结和报告。

第八条电厂建立违章行为奖惩制度,对严重违章行为实施严肃处理,对一般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教育。

第九条电厂应当建立违章行为防范和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类违章行为事件,并进行事故后处理和分析。

第二章违章行为预防第十条电厂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电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和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电厂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其运行正常、可靠。

第十三条电厂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测人员和设备,定期对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测。

第十四条电厂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其使用符合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电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警示标识和标识牌,指示和提示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电厂应当加强对施工、维修和改造等作业的管理,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控。

第十七条电厂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人员。

第十八条电厂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违章行为处理第十九条电厂对发生的违章行为要及时调查、确认,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措施。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三篇)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三篇)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1、#2机组168后试生产及正式投产后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和防范电力生产过程中各类违章现象,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确保主任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1、适用范围本办法明确了反违章的职能、管理要求及考核细则。

适用于我主任内部及自营工程的反违章管理与考核。

2、引用规范及文件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xx-042.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xx-09-012.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xx-09-012.4鲁电集团安[xx]537号文《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1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基建中,不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3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4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生产、施工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4、管理职能4.1组织机构4.1.1反违章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主任成员:分管生产的副主任、总(副总)工程师、安监处、生技处、运行处、检修处(副)处长。

4.1.1.1监督、指导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4.1.1.2监督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杜绝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4.1.1.3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厂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效果进行检查考核,提出改进意见;4.1.1.4决定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
是指该公司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1. 禁止违章施工:员工在进行电力工作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严禁违反规定进行违章施工。

2. 违章行为处罚:对于有违反规定进行违章行为的员工,根据违章的程度和后果,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等。

3. 定期检查:公司定期对电力工作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4. 安全培训: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电力工作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违章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5. 安全奖励:公司设立安全奖励制度,对没有发生违章行为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6. 安全监管: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电力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行为。

7. 安全沟通:公司鼓励员工之间进行安全沟通和交流,如发现他人有违章行为,应及时进行提醒和劝阻。

8. 违章行为记录:公司建立违章行为记录制度,对于有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记录,帮助监督和管理。

以上是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定的能力,确保电力工作的安全进行。

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

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

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电厂的生产过程中,存在一些员工违反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称为“三违”。

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电厂的安全生产和运行。

为了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电厂的正常运转,电厂需要建立一套反“三违”管理制度。

二、反“三违”管理制度的目的1.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工作风险;2.强化员工的规章制度意识,提升工作纪律;3.保障电厂的安全生产和运行。

三、反“三违”管理制度的实施内容1.奖惩机制1.1奖励制度:对于没有发生“三违”行为的部门或个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可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1.2处罚制度:对于发生“三违”行为的部门或个人,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扣除绩效考核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等。

2.安全教育培训2.1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培训,包括电厂的安全生产政策、工作流程及操作规程等。

2.2定期培训:针对员工的岗位特点和工作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知识水平。

3.工作检查和考核3.1巡检制度:每天对各个部门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督促整改。

3.2随机检查:定期对员工进行随机检查,查验工作记录和操作情况,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处理。

3.3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将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4.监督管理4.1领导监督:电厂领导应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监督,并及时纠正和处理。

4.2自我管理:员工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参与安全活动。

4.3内部监督:设立专门的监察部门,对电厂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反“三违”管理制度的落实1.制度宣传:电厂应通过会议、培训、通知等形式,对反“三违”管理制度进行全员宣传,确保每位员工都得到知晓。

2.管理责任:电厂需要明确反“三违”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并对其进行明确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

3.监督检查:电厂应定期对反“三违”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是电力公司为了规范反违章工作而制定的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反违章工作机制,提升反违章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 原则:科学、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法制管理。

二、工作内容:1. 加强管理规范:制定相关反违章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违章行为定义和处罚措施。

2. 提高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不合规违章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3. 加强培训教育:组织员工进行违章行为防范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4. 加强安全设施保障: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及时修复和更新不安全设施。

5. 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力违章行为信息管理数据库,实现违章行为信息的实时监测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工作责任:1. 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反违章工作,加大投入,制定反违章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要落实反违章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3. 员工要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培训和教育,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上报违章行为。

四、工作评估与奖惩:1. 对反违章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对工作成绩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反违章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职、降职、解职等处罚。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安全,同时也提醒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共同创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2023年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规范施工作业流程,确保工作安全,保护公司和员工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涉及电力施工的外部单位。

第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强化反违章工作的重要性意识,提高员工反违章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反违章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反违章工作职责和权限,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加强反违章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反违章工作的认识,指导员工正确理解和执行反违章要求。

第六条电力有限公司应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第七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电力有限公司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二章反违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反违章工作,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设备。

第十条反违章工作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反违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开展反违章培训,提高员工反违章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反违章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违章行为,及时增派人员进行现场处置,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二条反违章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反违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反违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反违章工作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分析和总结有关反违章工作的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应加强对外部单位的监督和协调工作,落实施工合同责任,确保在施工期间不发生违章行为。

第三章反违章工作措施第十五条电力有限公司应明确反违章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等。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规范职工行为,提升安全意识,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内所有职工和相关人员的行为,包括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设备维护和办公管理等。

第三条电力有限公司要建立健全反违章工作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强化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确保反违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反违章工作应以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亲自督导反违章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并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部门内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职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每个职工都应当具备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要认真履行安全义务,不得违章操作和违反安全规定。

第三章安全宣传教育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要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安全宣传教育要注重实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布安全警示、组织演练和制作宣传资料等。

第四章违章行为处理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违章行为,电力有限公司要及时处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违反安全规定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和停职等。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章行为,电力有限公司可直接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电力有限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五条安全监督检查要公开透明,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厂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电厂的安全生产,防范和控制违章行为,加强工作人员的遵守法纪意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违规操作设备、工艺流程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材;(二)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备巡检或未及时报修设备故障;(三)擅自改变设备参数或临时加工订货产品;(四)违规进出电厂区域,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限制区域或禁止区域;(五)未经许可戴带随身物品进入厂区;(六)酗酒后上班或工作时间内饮酒;(七)对设备、工作场所造成污染、损坏或浪费资源等。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处罚办法第四条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降薪、停职、辞退等措施。

第五条警告:对于初犯、性质轻微的违章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第六条罚款:对于违章行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按照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七条降薪:对于有多次违章行为的人员,可根据情节轻重,决定给予一定比例的降薪处罚。

第八条停职:对于违章行为较为严重,给予一定期限的停职处罚,期间不发放工资。

第九条辞退:对于有特别严重违章行为,或者多次违章行为,给予辞退处罚,解除与电厂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预防和纠正第十条对于电厂工作人员的违章行为,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其法纪素养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建立违章行为的排查机制,对于违章的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

第十二条建立违章行为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制度,对于违章行为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估,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建立举报机制,对于违章行为的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对于虚假举报或恶意举报的,给予一定处罚。

第十四条加强对外部人员的管理,严禁非授权人员进入电厂区域。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本办法所未尽事宜,由电厂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解决。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篇: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以下简称反违章)工作,规范反违章管理,保证公司系统安全局面的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章是事故之源,违章是伤亡之源。

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现场作业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遏制人员责任事故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

第三条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原则。

公司系统每一位员工都有反违章的权利和义务,发现有违章行为,均应立即制止。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网省公司);地市级供电、发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业、多经和非电力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地市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包括网省公司代管的县供电企业。

第二章违章界定第五条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按照违章的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第七条按照违章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的风险大小,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在电厂的生产运行中,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违章行为不仅会威胁到员工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导致设备损坏、生产中断,甚至引发重大事故,给企业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为了加强电厂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行为,特制定本反违章管理办法。

一、违章行为的分类(一)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检修、施工等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例如,无票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等。

(二)装置性违章指设备、设施、现场环境等不符合安全规程和规定的情况。

比如,电气设备缺少防护装置、楼梯扶手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通道堵塞等。

(三)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违反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指挥生产作业的行为。

比如,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反程序指挥操作等。

(四)管理性违章指在安全管理制度、流程、措施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例如,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监督检查不严格等。

二、反违章的责任分工(一)电厂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和推动反违章工作,制定反违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目标,为反违章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反违章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反违章宣传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反违章工作的执行情况,对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三)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反违章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落实反违章措施,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四)班组是反违章工作的基层单位,班组长要带头遵守安全规程和制度,监督班组员工的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五)员工要自觉遵守安全规程和制度,杜绝自身的违章行为,相互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三、反违章的教育培训(一)新员工入职培训必须包括安全规程和反违章知识的培训,使新员工了解电厂的安全制度和违章行为的危害,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分析典型违章案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反违章能力。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本(2篇)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本(2篇)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形象,树立安全生产文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有限公司内的所有生产作业场所,包括生产区、办公区及服务区等。

第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应当坚持“防压倒在前、复查在职前、整改在职后”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工作方针。

第四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全员培训到位,职责明确、监督到位、整改到位、宣传到位、惩罚到位,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全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将其列入日常工作经营计划,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经费。

第六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纪律严肃性,纪律违法行为的追究,应当符合公司纪律与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绩效考核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对履职不力、违法违纪行为严重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八条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是反违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总体方针和政策,确保公司反违章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九条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反违章工作,加强对各部门、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反违章工作制度的落实。

第十条电力有限公司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公司反违章工作,制定部门/项目的反违章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电力有限公司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反违章工作制度的要求,正确选择工作方式,严守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积极参与反违章工作。

第十二条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做好反违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加强对公司各部门/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十三条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应加强对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违章行为的发现、纠正和处理工作,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部门上报有关情况。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2篇)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2篇)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加强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2反违章是总公司全员性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

个人保班组(站所),班组(站所)保车间(科室)、车间(科室)保总公司。

管理干部和职工要实行“双向”监督。

1.3反违章工作要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要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

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的能力。

1.4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重奖重罚。

1.5反违章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

因此,总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总公司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1.6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技部、发展策划部、工会、营销部、乡镇电管部、实业公司、信息通讯中心、计量中心、客户中心、热电厂、电力安装公司、热力安装公司、电力器材公司、运输公司、保安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1.7各单位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小组成员可由安全员、设备分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等组成。

1.8本办法依据鲁电集团安监【xx】137号《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而制定,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1.9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规定和奖惩办法;(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的人、财、物;(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复查;(6)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7)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1.10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1.11在执行本办法对责任人实施考核奖惩的同时,可以按照总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和业绩考核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人所在单位实施考核奖惩。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违章操作行为的管理,保障电力生产安全与设备运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违章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改变设备配置等。

第三条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每位员工入职时,要进行违章操作相关的培训,并签署相关违章操作规范的承诺书。

第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违章操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违章操作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违章操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公司要明确违章操作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操作规定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一般情况下,对于违规操作轻微的员工,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或记过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条公司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汇报违章操作情况,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七条对违章操作行为的举报,公司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自执行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公司领导部门批准并进行公告。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违章管理工作,保障电厂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厂违章管理是指对电厂内违章行为进行预防、监督、处罚和整改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电厂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电厂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所有员工。

第五条电厂违章管理工作由电厂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电厂领导对违章管理工作负总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违章管理工作负责。

第七条违章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预防为主,宣传教育与监督执法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电厂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违章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分类第九条违章行为可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和严重违章三类。

第十条轻微违章是指对电厂规章制度的不重大违反,整改较为简单的违章行为。

第十一条一般违章是指对电厂规章制度的较为重大违反,需要较长时间或较费力地整改的违章行为。

第十二条严重违章是指对电厂规章制度的重大违反,直接威胁电厂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章行为。

第三章违章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对轻微违章,可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口头警告,提醒员工并要求其立即改正;(二)书面警告,明确指出违章行为并要求其立即改正;(三)启动内部行政处罚程序,依据电厂规定进行惩戒。

第十四条对一般违章,可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停工整改,对违章行为所涉及的设备、机器或区域进行整顿和修整;(二)进行岗位培训,加强对员工的规章制度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三)启动内部行政处罚程序,依据电厂规定进行惩戒,并随时监督整改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对严重违章,应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立即停工整改,直至违章行为得到彻底整改为止;(二)启动内部行政处罚程序,依据电厂规定进行严厉惩罚;(三)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多次发生违章行为的员工,应进行针对个人的专项培训,并在必要时进行明确的惩罚措施,直至违章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厂反违章管理工作,提高电厂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反违章管理工作,包括电厂规章制度建设、反违章教育、违章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等方面。

第三条电厂应当建立反违章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分工,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第四条电厂应当制定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五条电厂规章制度应当经过厂务会议审定后执行,并定期检查修改,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章反违章教育第六条电厂应当定期开展反违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七条电厂应当加强对新员工、外包工人等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监管,确保他们遵守电厂安全生产制度,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电厂应当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

第四章违章排查整改第九条电厂应当制定违章排查整改责任制,实行违章排查与管理责任定位。

第十条电厂应当制定违章排查方案,加强频繁、全面的违章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第十一条电厂违章整改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拟定整改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并定期检查效果。

第五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第十二条电厂应当落实主体设备检修、设备管理、安全监管、风险评估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确保电厂安全生产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电厂应当定期对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电厂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监管机构发现电厂存在反违章管理漏洞等问题,给予警示、通报、约谈等处理措施。

第七章附件1、电厂规章制度2、反违章教育计划3、违章排查整改记录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评估报告第八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2篇)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2篇)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1. 引言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电厂反违章管理工作,确保电厂生产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全体员工,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和承包商等。

2. 安全责任2.1 电厂领导层应确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加强对反违章管理的重视;2.2 电厂领导层应制定反违章管理目标,并确保其落地执行;2.3 电厂领导层应建立和健全反违章管理机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责任;2.4 电厂领导层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基本要求3.1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厂的安全管理制度;3.2 所有员工必须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3.3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工序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和违规行为;3.4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酗酒、吸烟、赌博等影响工作安全的行为;3.5 所有员工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生的事故和隐患。

4. 违章管理4.1 安全巡检:电厂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4.2 违章处罚:对于违章行为,电厂应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4.3 违章记录:电厂应建立完善的违章记录,形成违章档案,便于追责和查询;4.4 违章分析:电厂应定期进行违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5. 安全培训5.1 新员工培训:电厂应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电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流程等;5.2 岗位培训:电厂应对每个岗位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5.3 定期培训:电厂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5.4 应急演练:电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在突发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6. 隐患排查和整改6.1 定期检查:电厂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6.2 整改方案:电厂应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6.3 整改督促:电厂应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并定期检查整改效果;6.4 整改记录:电厂应做好隐患整改记录,便于追溯和查询。

顾桥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5篇)

顾桥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5篇)

顾桥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顾桥电厂反“三违”工作,实现反“三违”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全体员工(包括外包单位人员、临时工)反“三违”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确保本质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反“三违”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

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保厂部。

管理干部和职工要实行“双向”监督。

努力实现“零违章”目标。

3、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人监督、重奖重罚。

各部门(单位)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4、为加强反“三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厂部成立反“三违”领导小组,负责反“三违”的组织领导工作。

由厂长任组长,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发电部、设备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外包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

5、各生产部门(包括外包单位,下同)都必须成立相应的反“三违”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的反“三违”工作。

由部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专业主管、安全员组成,名单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6、本规定适用于厂部反“三违”工作管理。

二、管理职责及总体要求1、反“三违”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组织制订反“三违”管理规定、各类标准、奖惩办法;(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人、财、物;(3)统一协调反“三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监督检查各部门、班组;(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三违”检查;(6)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2、部门反“三违”小组职责:(1)负责组织制订本部门反“三违”实施细则;(2)按照本规定和部门细则开展反“三违”工作,杜绝各类“三违”现象;(3)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三违”的统计、考核、汇总上报、记录填写、违章档案建立、更新曝光栏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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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7155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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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Anti violation management measures of power plant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1、#2机组168后试生产及正式投产后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和防范电力生产过程中各类违章现象,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确保主任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反违章的职能、管理要求及考核细则。

适用于我主任内部及自营工程的反违章管理与考核。

2、引用规范及文件
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04
2.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991-09-01
2.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1992-09-01
2.4鲁电集团安[2001]537号文《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
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基建中,不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3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4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生产、施工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4、管理职能
4.1组织机构
4.1.1反违章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主任
成员:分管生产的副主任、总(副总)工程师、安监处、生技处、运行处、检修处(副)处长。

4.1.1.1监督、指导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4.1.1.2监督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杜绝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4.1.1.3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厂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效果进行检查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4.1.1.4决定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

4.1.2反违章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安监处(副)处长;
成员:安监专工、生技专工、运行处、检修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

4.1.2.1负责贯彻落实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安全管理标准及奖惩办法;
4.1.2.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所需的人、财、物;
4.1.2.3协调解决各车间在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1.2.4.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出改进措施;
4.1.2.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
4.1.2.6对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4.2.安监处:是反违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主任的反违章检查考核工作。

4.3.生技处:是现场反装置性违章管理的主管部门。

4.4.运行处、检修处负责对本单位的反违章工作检查与考核。

4.5.查禁违章人人有责,各单位领导、安全员负责好本单位的反违章管理工作,查禁违章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负责全厂的反违章管理工作。

5管理内容
5.1总体要求
5.1.1反违章工作,各单位都要设置违章曝光栏,并建立违章档案。

做到对违章“曝光、教育、处罚、整改”四同时。

张贴对违章者处罚决定,并在决定中说明所违反规程的条款。

违章曝光栏的位置应设在该单位、车间每个职工都能看到的地方;违章者的姓名和处罚决定应书面公布。

5.1.2各单位及班组对发生的违章,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并进行整改。

5.1.3反违章工作,各部门都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考核办法。

5.2离岗培训按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第12条执行。

5.3反违章奖励规定按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第14条执行。

5.4装置性违章:由生技处牵头,安监部门监督并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装置性违章进行监督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

6、考核:
6.1反违章考核见附件《反违章考核细则》
6.2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中,如果重复出现装置性违章或一些装置性违章得不到根除,根据情况联责考核生技处专工100-500元。

6.3对违章人、部门的罚款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罚金如数列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6.4本办法每年修订一次,解释权归安全监察处。

6.5本办法执行中如有不当之处请各部门及时反馈,未尽事宜参考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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