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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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投资管理制度

制定投资管理制度

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投资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投资活动,包括对下列具体事项的管理:(一)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评估;(二)资金募集、分配和使用;(三)投资项目的批准、实施、监督和验收。

第三条投资管理应当坚持“风险至上、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投资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决策、精细管理、稳健运行”的原则。

第五条投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独立、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风险防范、结果导向、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七条投资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应当守法诚信,履行职责,屏弃私利,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

第八条我公司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决定重大投资事项。

第九条投资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提高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保证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第十条投资项目应当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投资绩效。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评估第十二条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评估是投资活动的关键环节,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并进行综合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评估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明确投资目的和范围;(二)搜集相关信息,进行初步评估;(三)开展深入调查,进行综合评估;(四)制定投资计划,提交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

第十四条在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评估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了解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二)评估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三)评估投资项目的技术风险;(四)评估投资项目的资金风险;(五)评估投资项目的管理风险。

第十五条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评估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在提交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前,应当经过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项目的基本信息;(二)市场调查和评估分析;(三)技术调查和评估分析;(四)资金调查和评估分析;(五)管理调查和评估分析;(六)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建议;(七)投资计划和预期收益。

正规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正规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正规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投资活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制定本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投资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投资活动。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和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健全投资管理决策机制,规范投资管理行为。

第四条企业应当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执行细则,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其职责。

第五条投资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诚实信用、稳健审慎、合法合规的原则,开展投资管理活动。

第六条企业投资决策应当符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确保投资项目的安全和可行性。

第二章投资目标第七条企业的投资目标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实现投资组合的风险分散和降低。

第八条投资目标的实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经营计划,确保企业的财务稳健和资产安全。

第九条投资决策应当考虑投资项目的长期效益和综合效益,实现风险控制和价值最大化。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投资评估体系,对投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投资管理流程第十一条投资管理流程包括投资策略制定、投资组合构建、投资组合管理和投资绩效评估等环节。

第十二条投资策略制定应当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确定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明确投资的方向和重点。

第十三条投资组合构建应当根据投资策略和市场条件,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分散风险,实现资产配置。

第十四条投资组合管理应当根据投资组合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动态调整投资仓位,控制风险暴露,提高投资回报。

第十五条投资绩效评估应当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评价投资项目的收益水平、风险水平和综合效益,实现风险控制和价值创造。

第四章投资管理制度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包括投资决策、投资控制、投资监督和投资风险管理等内容。

第十七条投资决策应当根据投资决策流程和程序,确定投资项目的价值和风险,确保投资项目的安全和可行性。

投资管理制度及流程

投资管理制度及流程

投资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投资管理制度的概述投资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投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企业投资是指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用一定的资金进行生产、经营和投资,以获取预期的经济效益的行为。

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减少投资风险、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投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投资决策程序:确定投资目标、制定投资计划、评估投资方案、决策投资计划。

3.投资项目评估: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风险评估等。

4.投资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各类手续办理和物资采购、施工建设、装备安装调试等。

5.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的计划编制和控制、项目组织管理以及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等。

6.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对已完成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下一轮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三、投资管理流程的设计1.投资决策流程:(1)确定投资目标及方向;(2)制定投资计划,包括预算和时间安排;(3)评估投资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4)决策投资计划,确定投资额度和项目选择。

2.投资资金筹措流程:(2)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包括募集方式和时间安排;(3)筹措投资资金,包括与金融机构洽谈贷款、股权交易等。

3.投资项目评估流程:(1)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评估等;(2)项目评价,对项目的风险、效益、可持续性进行评估;(3)决策投资项目,确定是否批准项目。

4.投资项目实施流程:(1)办理各类手续,如项目审批、土地使用权等;(2)物资采购,根据项目需求采购设备、原材料等;(3)施工建设,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施工和安装调试。

5.投资项目管理流程:(1)计划编制和控制:制定项目计划和控制节点,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2)投资进度管理:对项目进度进行管理和调整;(3)投资质量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标准。

6.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流程:(1)收集项目实施的数据,包括成本、收入、效益等;(2)进行绩效评估,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3)总结评价结果,为下一轮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什么叫投资管理制度

什么叫投资管理制度

什么叫投资管理制度1. 投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现代金融市场运行的基础之一,它对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提高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投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投资风险,防范各类紧急事件的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投资管理制度的内容投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等环节,旨在规范和管理风险。

(2)投资决策制度:包括投资标准、投资审核、投资决策、投资管理、投资评估等环节,旨在规范投资决策流程。

(3)信息披露制度:包括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频率等,旨在保证投资者充分知情权。

(4)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督、内部调查等,旨在规范机构内部管理运作。

(5)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才选拔、岗位设置、薪酬激励、培训考核等,旨在保证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3. 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建立投资管理制度应当立足于市场需求和发展阶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制度内容和实施方案。

(2)投资者应不断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及时纠正。

(3)投资者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制定投资管理制度,并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和修订。

4. 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促进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规范化发展,有利于金融机构对投资行为进行合理管理和有效监控,有助于提高投资绩效和投资者满意度。

综上所述,投资管理制度对于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投资者应认真遵守投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制度内容,增强制度执行力度,保障自身权益,并通过引入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加强制度建设与实施,促进投资者的持续健康发展。

投资管理制度体系

投资管理制度体系

投资管理制度体系
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投资活动而建立的一套完整的制度和程序。

它包括了投资决策、投资组合管理、风险控制、投资绩效评估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

一个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
1. 投资决策制度:明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限额,确定投资决策的流程和权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投资组合管理制度:建立投资组合管理框架,包括资产配置、风险分散、选股和择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投资组合的优化和风险的控制。

3. 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机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确保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4. 投资绩效评估制度:建立科学的投资绩效评估指标和方法,对投资业绩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5. 合规监管制度:建立合规监管机制,确保投资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防范违规行为和市场风险。

6. 信息披露和沟通制度:建立投资者沟通和信息披露的机制,及时向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并与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7.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合规监管等方面的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投资
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个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可以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在制定和实施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时,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环境、投资对象、投资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投资管理制度完整版

投资管理制度完整版

投资管理制度一、投资原则1. 公司投资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 公司投资应遵循审慎性原则,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公司投资应遵循效益性原则,注重投资回报,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二、投资决策程序1. 投资项目初选:投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提出投资项目初选方案。

初选方案应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投资规模、投资效益等主要内容。

2.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部门对初选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技术分析、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主要内容。

3. 投资项目评审: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应包括项目可行性、投资规模、投资效益、风险程度等主要内容。

4. 投资项目决策:公司根据评审意见,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

决策结果应包括是否投资、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等主要内容。

5. 投资项目实施:投资部门根据投资决策,组织实施投资项目。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投资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

2. 投资部门在投资项目初选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3.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部门应加强风险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投资风险。

四、投资责任追究1.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投资决策失误、投资项目管理不当等造成投资损失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 投资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究、处罚适当的原则。

五、投资管理制度监督与执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和执行。

对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投资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活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投资活动,包括政府投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等。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的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投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和规划。

(二)公平公正原则:投资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效益原则:投资活动应当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投资效益。

(四)风险防控原则:投资活动应当加强风险管理,确保投资安全。

第四条国家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投资实施、投资监管、投资评价等投资管理环节,确保投资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五条投资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充分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论证。

第六条投资决策应当依据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区域规划等,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利益。

第七条投资决策应当明确投资目标、投资规模、投资方式、投资期限等要素。

第八条投资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相关部门、企业、专家等方面的意见,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第三章投资实施第九条投资实施应当遵循投资决策确定的投资目标、规模、方式和期限等要求,确保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投资实施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选择投资方式,确保投资安全。

第十一条投资实施过程中,投资实施主体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投资者等方面的沟通,确保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投资实施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投资监管第十三条投资监管是指对投资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投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十四条投资监管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确保投资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投资监管应当加强投资项目的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投资安全。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国有企业投资应坚持市场化原则,注重效益和风险的平衡,依法依规进行投资活动。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内控管理,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完善投资管理体系,保障投资安全。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企业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对各类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条国有企业投资应当遵循合规、审慎、透明的原则,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效率,保护国家和企业利益。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系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和配套规章制度,明确投资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第十条投资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投资规划、投资审批、投资决策、投资实施、投资监督等内容。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投资项目库,明确项目来源、项目分类、项目管理、项目进度等内容。

第十二条投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管理档案,记录投资过程、决策依据、实施情况等信息。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制,监督和评估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根据投资项目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评估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和运营绩效。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投资活动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投资管理流程第十七条投资规划1、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投资规划。

2、投资规划应当明确投资目标、投资方向、投资重点、投资额度等内容。

3、投资规划应当经过企业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国资委或地方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投资审批1、国有企业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活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投资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期货等各类投资品种。

第三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稳健、谨慎、透明的原则,维护投资者利益,保障风险控制。

第四条投资管理应坚持审慎决策、标准操作、合规监管的原则,提升风险把控和收益稳定性。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确保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第六条公司应设立独立的投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从事投资业务。

第七条投资管理机构应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高管及专家组成,负责审议、决策公司投资计划。

第八条投资管理机构应设立投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投资风险管理政策,加强投资风险控制。

第九条投资管理机构应设立投资研究部门,负责深入研究各类投资品种,提供投资决策的参考。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投资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保证各个环节的高效运作。

第三章投资决策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应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依托科学、严谨的研究分析和决策模型。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应注重资产配置,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情况,合理布局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

第十四条投资决策应注重伦理道德,不得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投资实施第十五条投资实施应严格执行投资决策,按照投资计划,及时、有效地进行投资操作。

第十六条投资实施应根据公司风险偏好和市场形势,采取对冲、套期保值、动态调整等策略,降低风险。

第十七条投资实施应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控系统,定期进行投资组合评估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第五章投资监督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投资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事后审查。

第十九条投资监督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高管、股东汇报投资活动情况,接受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国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国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国国资公司投资行为,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国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股权投资: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参与及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

(二)债权投资:包括委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等。

(三)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技术改造、装饰装修、设备购置等。

(四)金融投资:包括证券(股票、债券、基金)交易、期货交易、外汇交易、委托理财等。

第二章投资决策与审批第四条国资公司投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公司章程。

(二)风险可控原则:合理评估投资风险,确保投资安全。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

(四)市场导向原则: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把握投资机会。

第五条国资公司投资决策程序:(一)投资项目提出:子公司提出投资项目,经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根据投资决策原则,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

(三)投资决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投资决策文件。

(四)投资实施:子公司按照投资决策文件执行投资项目。

第三章投资管理与风险防范第六条国资公司投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投资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实行分级管理。

(二)全过程管理原则:对投资项目从立项、论证、实施到回收投资全过程实施管理。

(三)风险防控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投资安全。

第七条国资公司投资风险防范措施:(一)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体系,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

(二)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合规、安全、高效。

(三)完善投资退出机制,确保投资收益。

投资管理制度的定义

投资管理制度的定义

投资管理制度的定义
投资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投资绩效,并确保
投资活动在市场环境中平稳运行。

因此,投资管理制度是任何一个进行投资活动的机构或
个人不可或缺的重要管理工具。

投资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管理的组织结构
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活动的组织结构,包括投资委员会、投资经理、研究团队等相关
角色,明确各个角色的职责和权责关系,确保投资决策过程合理、科学和透明。

二、投资决策流程
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决策的流程,包括确定投资目标、编制投资计划、执行投资策略、监测投资绩效等环节,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和流程,确保决策过程合规和高效。

三、风险管理
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了风险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等
环节,以确保投资活动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并及时应对风险事件发生。

四、合规监管
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了合规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包括内部合规、外部监管等方面,确保
投资活动在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下进行,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

在实际应用中,投资管理制度不仅适用于证券投资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也适
用于个人投资者、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

只有建立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提升投
资绩效,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实现长期可持续的投资增值目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6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6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____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

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

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

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____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国有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公司的投资活动,包括公司对内部、外部的投资,不包括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其他活动。

第三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加强投资监督和反馈机制,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益。

第四条国有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谋划公司的投资活动,提高投资的效益和安全性,保护国有资产。

第五条国有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加强对投资活动的透明度和监督,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第六条国有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投资业务,组织实施公司的投资计划,协调各业务部门的投资活动。

第七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设置投资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前者负责公司的具体投资业务,后者负责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管理。

第八条国有公司应当设立投资委员会,由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组成,对公司的投资计划和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和决定。

第九条投资委员会应当设立投资审议委员会,由投资专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对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十条投资委员会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公司的投资活动风险可控。

第十一条投资委员会应当设立投资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投资决策第十二条国有公司的投资决策应当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和发展需要,结合市场情况和风险状况,科学制定投资计划。

第十三条国有公司的投资决策应当按照公司的章程和制度规定,经过严格审议和决策程序,保证决策过程的公开、公正和合法。

第十四条国有公司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第十五条国有公司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应当征得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共识,做好信息披露和沟通工作,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规范投资管理制度

规范投资管理制度

规范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投资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保障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投资管理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

第三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并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合理预期的原则开展投资管理活动。

第四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管理的组织架构、业务范围、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等内容。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五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投资决策小组,确定投资策略和方向,制定投资计划和目标。

第六条投资决策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获取有关投资标的的信息,对投资标的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和评估,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投资决策应当根据市场行情、经济形势、政策环境等因素进行研究和分析,建立健全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合理确定投资标的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进行风险分散布局。

第八条投资决策应当根据投资标的的市场价值、盈利能力、成长性、流动性等指标进行全面评估,综合考虑风险和收益,制定合理的投资方案。

第三章投资操作第九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操作流程,明确投资交易的程序和责任,确保投资操作的合法合规。

第十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投资交易的信息披露和公开义务,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动态监控和记录,确保投资交易的透明和真实。

第十一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建立风险控制指标,对投资操作的流程、金额、期限等进行严格控制,防范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资操作的审批程序、监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范,规范投资管理行为。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三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证投资管理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十四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职业操守,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投资管理制度 国企

投资管理制度 国企

投资管理制度国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国有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内进行的各类投资活动。

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合规开展投资活动,保护和增值国有资产。

第三条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缺乏经济、技术和市场可行性,或者可能损害国有资产安全的投资项目,国有企业不得进行投资。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保障投资项目的风险可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第五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决策、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后期管理等环节应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六条国有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活动时,应当遵守国际惯例和所在国法律、法规,保护国家利益和国有资产安全。

第七条注重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应当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社会效益的投资活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合法的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国有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公开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监管机构的监督,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第二章投资项目审批和决策第十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务院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需要进行较大额度或者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应当提交企业领导班子或者董事会审议决定,并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的决策应当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保证项目投资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决策应当经过多方研究和评估,包括财务、技术、市场、风险等方面的专业意见,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投资项目决策应当明确项目建设的目标、规模、投资、周期、效益等要素,形成投资决策文件并落实。

第十五条对于涉及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国有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相应的批文和许可。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及目的1.1 背景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投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资金利用效率。

因此,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目的本投资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企业的财务安全,实现长期稳定的盈利。

二:投资决策过程2.1 投资目标的确定在进行任何具体投资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投资的目标。

投资目标的确定应该考虑企业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

2.2 投资项目筛选投资项目筛选是指根据企业投资目标,对可行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确定可行的投资项目。

2.3 投资项目评估对于确定的投资项目,需要进行详细的评估。

评估过程主要包括市场分析、财务分析、风险评估等。

2.4 投资决策基于投资项目的评估结果,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应该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项目的风险收益、回报周期、市场前景等。

2.5 投资执行与管理一旦进行了投资决策,需要进行投资执行与管理。

包括项目实施、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等。

三:投资风险管理3.1 风险识别与评估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需要识别和评估相关的风险。

风险识别与评估是为了减少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成功的概率。

3.2 风险控制措施基于风险识别与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操作风险等。

3.3 风险监控与报告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监控,及时报告风险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风险。

四:绩效评估与调整4.1 投资绩效评估对投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主要包括资金利用效率、投资回报率、市场份额等指标的评估。

4.2 投资调整基于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项目进行调整。

可能的调整方式包括调整投资规模、调整投资方向、调整投资战略等。

五: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投资管理流程图2. 投资决策模板3. 投资项目评估指标表4. 风险评估报告模板5. 绩效评估报告模板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投资 - 法律上指将财产投入到特定经济活动中,以获得利益或回报的行为。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

第三条公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投资决策程序第四条公司投资决策应当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按照投资金额和风险程度,分为以下几个级别:(一)重大投资决策:指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或者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一般投资决策:指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以上,或者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但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

(三)小额投资决策:指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以下,或者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投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投资建议: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提出投资建议,报归口管理部门。

(二)可行性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对投资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财务分析、风险评估等,形成项目建议书。

(三)审批决策:按照本制度第四条的规定,报请相应级别的审批机构进行审议和决策。

(四)实施执行:投资项目经批准后,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和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章投资风险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风险管理。

第七条投资风险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风险识别:对投资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评估: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投资 管理制度

投资 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投资活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体系。

有效的投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投资目标,降低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

本文将从投资决策、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来论述投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内容。

一、投资决策投资决策是投资管理中的第一步,决定了企业的投资方向和策略。

在制定投资决策时,企业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市场需求、技术创新、竞争对手、政策法规等。

同时,还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和发展目标来确定投资规模和时间。

好的投资决策不仅要考虑投资收益,还要综合考虑投资风险。

企业可以采用风险评估模型和投资回报率指标来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和回报。

对于高风险项目,企业可以考虑采用分散投资的策略,通过投资多个项目来降低整体的风险。

二、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投资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运作和利用。

具体而言,资金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资金筹集:企业可以通过内部筹资和外部筹资来获得所需的资金。

内部筹资包括利润留存、资产处置等,外部筹资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

2. 资金使用:企业在使用资金时,应该规范资金的流向和运作。

资金使用应符合企业的投资决策和经营计划,遵守财务制度和相关法规。

3. 资金监督:企业应该建立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对资金的使用和运作进行监督和审核。

同时,还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

三、风险控制投资管理中的风险控制是保障投资安全的关键环节。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及时发现和应对投资风险。

1. 风险评估: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之前,应该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可以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经济风险等方面的评估。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决策依据,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

2. 风险分散:企业可以采取分散投资的策略,将资金投资于不同的项目和领域,以降低整体的投资风险。

同时,还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转移部分风险。

投资管理制度与程序

投资管理制度与程序

投资管理制度与程序一、投资管理制度1.投资管理目标:明确投资的目标和策略,确保投资符合整体战略规划,并能够实现预期的投资回报。

2.投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投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确保投资决策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投资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投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4.投资决策流程:明确投资决策的审核和审批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包括立项、论证、评估、决策等环节。

5.投资审计: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投资审计制度,对投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6.投资绩效评估:建立投资绩效评估制度,对各项投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评估,为后续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7.投资报告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投资报告制度,向高层管理层和投资者提供投资情况的详细报告,确保投资决策的透明度。

二、投资管理程序1.投资决策程序:(1)立项:明确投资项目的目标、范围和条件,制定投资计划和预算,并确保立项程序符合规定。

(2)论证:对投资项目进行市场分析、技术经济评价和风险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结果。

(3)评估:根据项目的论证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与投资目标和策略进行对照,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4)决策: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投资决策,并确认投资额度,进行审批和备案工作。

2.投资执行程序:(1)合同签订: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同,并明确合同条款和双方责任。

(2)项目实施: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表,进行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3)监督与控制:建立项目监督与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4)绩效评估: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投资回报。

3.投资决策修订程序:(1)定期评估:对已投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修订投资决策的依据。

(2)修订投资策略:根据评估结果,修订投资策略,并进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3)审批和备案:将修订的投资决策进行审批和备案,确保修订决策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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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投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投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

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

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

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阁,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

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二级单位签定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第十四条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1、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总经理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员工责任制、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

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公司总部。

2、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图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项目的运作与管理第十五条项目的运作管理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项目投资的副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

并由本公司采取总量控制、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六条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完相关法定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

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

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十七条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

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企业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业(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部分)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资部。

第十九条对于贸易及证券投资项目则采用专门的投资程序和保障、监控制度,具体办法另定第六章项目的变更与结束第二十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总部审批核准。

第二十一条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总部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

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公司公司。

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企管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

如有待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

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暂行规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投资管理制度2国家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由拨款制改为有偿使用贷款制,是我国建国30多年来在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这项改革对于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刺激企业增强时间观念、资金周转观念、利息观念、投入产出观念,促进企业通过内涵扩大再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推动作用。

但是,林业企业有其自己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

因此,林业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应从我国林业特点出发,应从我国林业现状出发,应从林业企业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适应于林业发展的改革方案。

而完全套用一般性工业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办法,显然是不相适应的。

现就林业实行“拨改贷”投资管理制度谈几点意见和建议,供参考。

一、“拨改贷,制度和我国林业的特点是不相适应的林业企业同其它一般性工业企业一样生产着有形的、可用货币形式表现的、用来进行商品交换的工业产品,同时还创造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因此,林业生产的最终目的不完全是商品生产。

创造有形产品的投入,可通过商品交换收回,而林业企业所创造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却不能作为商品进行交换,从而不能得以实现。

林业企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企业,与工、农业企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作为林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对象森林资源是可以再生的,这是林业的突出特点。

但是,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要经过一个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在这漫长的生长周期中,林木不可能随时参加商品交换,取得补偿,而又必须不断地投入。

还由于我国没有建立林价制度,因此形成了森林资源再生产周期长、投入多、效益低的特点。

由于我国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及林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建设一个林业企业不仅仅是单纯的企业自身建设,而是伴随林业企业的建设还要相应地建设一个完整的林区社会。

据测算,建设一个大中型林业森工企业,其社会性建设项目就占林业企业总体投资的10%左右。

建成投产后企业每年还要拿出实现利润的30%来支付这些社会性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这是林业企业社会负担重的特性。

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最主要途径是靠扩大再生产,增加产品产量来实现的。

而林业企业却不能通过此途径来提高经济效益。

因为《森林法》明确规定了用材林的消耗量要低于生长量,实行限量采伐,以确保我国森林资源再生产实行良性循环。

这就规定了林业企业只能在一定木材生产量的前提下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也就相对地固定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就形成了林业企业经济效益相对固定性的特点。

二、“拨改贷”制度同我国林业现状不相适应我国是一个森林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大力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是我国林业生产的首要任务和主要生产目的。

从我国整个林业企业现状来看,70%是老林业企业。

虽然这些企业上交国家的利税早已超过了国家给企业的投资,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但由于历史和客观的原因,造成了目前森林过伐严重,生产、生活项目大量欠帐,部分企业已到了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的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的局面。

这些企业正是急需补还建设欠帐,休养生息。

增强发展后劲的时候,而实行了“拨改贷”制度后,一方面按国家现行的贷款政策对无经济效益企业不给予贷款,企业生产力得不到恢复;另一方面,国家即使给予贷款,企业也是无法偿还的。

新开发的林业企业从表面上看是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的,但是,这是由于在木材销售成本中不包含原料费用,也就是说林业企业所创造的利润很大部分是靠无偿使用国家的森林资源而获得的。

而且,就是这部分收入也都被企业的社会负担、上级管理、补贴该林区其它老企业亏损等项目吃掉,所剩无几。

按现行国家对林业的经济政策和还款办法,对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建设资金独立测算,一般要在2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还清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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