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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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保障协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互助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协会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协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财务收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协会财务状况。

3. 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4. 廉洁自律:财务人员廉洁奉公,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协会形象。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协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由秘书长领导,设会计、出纳各一名。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协会的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和财务报表编制;2. 负责协会的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和报销审核;3. 负责协会财务档案的管理和保管;4. 负责协会财务公开和信息披露;5. 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筹集:1. 会员缴纳的会费;2. 社会捐赠;3. 政府拨款;4.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资金使用:1. 协会日常运营费用;2. 会员活动经费;3. 互助项目实施费用;4. 财务支出需经财务部审核,并报会长批准。

第八条资金监管:1. 财务部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资金安全;2. 协会每年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 财务部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妥善保管财务资料。

第四章财务公开与信息披露第九条本协会财务公开内容包括:1. 协会年度财务报告;2. 协会重大财务支出情况;3. 协会财务审计报告;4. 协会其他财务信息。

第十条本协会通过以下方式公开财务信息:1. 协会网站;2. 协会公众号;3. 协会会员大会;4. 协会其他适当方式。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互助协会资金管理制度

互助协会资金管理制度

互助协会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互助协会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利用资金,促进互助协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金筹集1. 互助协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会费、捐赠款、政府拨款、项目收入等。

2. 互助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资金来源和资金支出情况的报告。

第三章资金管理1. 互助协会应当设立专门负责资金管理的机构或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资金管理和监督。

2. 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将互助协会的资金分为日常运营资金、项目资金等,并建立相应的账户进行管理。

3. 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章程规定和项目要求,避免挪用、浪费等行为。

第四章资金监督1. 互助协会应当定期对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的来源合法,使用合规。

2. 互助协会应当组织会员代表或监事会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第五章资金使用1. 互助协会应当将资金用于支持会员福利、公益项目、社区服务等符合互助协会宗旨的活动。

2. 资金使用应当经过理事会或监事会审批,并建立相应的资金报销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3. 资金使用应当及时记录并报送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资金情况公示。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1. 遇到突发事件时,互助协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调动内外力量帮助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突发事件发生后,互助协会应当制定恰当的解决方案,保障会员和资金的安全。

第七章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互助协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2. 对于挪用、贪污、浪费资金等行为,互助协会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互助协会内部进行整改。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互助协会理事会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并进行修订。

本资金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过互助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资金互助社管理制度

资金互助社管理制度

资金互助社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资金互助社的组织架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和会员大会等,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实现资金互助社的良好运作。

1. 理事会:理事会是资金互助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资金互助社的重大决策、规划和监督,确保资金互助社的长期发展与稳定。

2. 监事会: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对资金互助社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保障资金互助社的透明度和规范运作。

3. 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是资金互助社的执行机构,负责资金互助社的日常运作和事务处理,执行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

4. 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资金互助社的基层组织,由全体会员参与,对资金互助社的重大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保障会员的权益。

二、财务管理资金互助社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1. 财务监管:资金互助社应建立专门的会计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管,确保资金互助社财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资金使用: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必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和会员互助,不得用于他途。

资金使用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财务审计:资金互助社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风险防范:资金互助社要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确保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安全。

三、社会服务资金互助社的宗旨是为有需要的人们提供经济上的互助和支持,因此,资金互助社必须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实现社会效益。

1. 会员服务:资金互助社要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财务援助、法律援助、医疗援助等,帮助会员解决各种生活困难。

2. 社会公益:资金互助社要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向社会传递爱心和正能量,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为扶贫济困贡献力量。

3. 公开透明:资金互助社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应该对社会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互助社的良好声誉和社会信任。

扶贫互助协会财务制度

扶贫互助协会财务制度

扶贫互助协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扶贫互助协会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扶贫互助协会财务制度适用于扶贫互助协会的所有财务管理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扶贫互助协会财务制度所称财务是指扶贫互助协会资产的筹集、使用、保管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进行财务管理。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和管理程序。

第六条扶贫互助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年费、捐赠、政府拨款等。

第七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将不同来源的资金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用途清晰、不得挪用。

第八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定期资金审计制度,对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完整。

第十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资金使用的程序和权限规定,明确资金使用责任人。

第十一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保障资金安全,加强资金保管,防止财务风险。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二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制定支出管理制度,规范支出程序,提高支出效率。

第十三条扶贫互助协会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用、项目资金等。

第十四条扶贫互助协会的支出应当符合预算安排,不得超支,确保合理使用资金。

第十五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对支出进行审核核实。

第十六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支出档案,妥善保管支出相关文件,便于查找和监督。

第十七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加强对支出的监督检查,严格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八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和报废等活动。

第十九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对资产进行标识和清查,确保资产清晰明了。

第二十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对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建立资产报废程序,及时淘汰老化或损坏的资产。

第二十二条扶贫互助协会应当加强对资产的保管和管理,防止资产遗失或损坏。

资金互助社财务制度

资金互助社财务制度

资金互助社财务制度一、总则资金互助社是一个以互相帮助和资金共享为宗旨的组织,致力于成员之间的财务互助和资金管理。

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和透明运作,制定本财务制度,明确各项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社团运作,确保社团的健康发展。

二、资金管理1. 资金来源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捐赠款项和投资收益等。

会员缴纳会费时应一次性缴清,捐赠款项需经理事会审核通过方可接受。

2. 资金使用资金互助社的资金主要用于成员之间的互助、活动筹备以及社团运营等方面。

在使用资金时,需经理事会审批,并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进行。

3. 资金监管资金互助社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并定期向会员大会和理事会报告财务情况。

另外,资金互助社还需进行定期财务审计,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三、会费管理1. 会费标准资金互助社的会费标准由会员大会决定,会员缴纳会费的方式为一次性缴清。

会费的缴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未缴纳的会员将被视为自动退出资金互助社。

2. 会费使用会费主要用于社团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筹备等方面,经理事会审批后方可使用。

会费的使用应符合社团章程和财务制度,不得违规挪用或滥用。

3. 会费监督会费的使用情况需要向会员大会和理事会报告,接受监督和审查。

同时,会费使用还需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在出入账务和票据等方面做好记录和保存,确保资金安全。

四、投资管理1. 投资对象资金互助社可将闲置资金进行投资运营,投资对象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债券等。

投资时需谨慎选择可靠的投资对象,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 投资决策资金互助社设立投资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方案和决策,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投资。

投资委员会应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投资运作的顺利进行。

3.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应及时汇入资金互助社账户,并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投资收益的使用需经过审批程序和规定,确保合规使用和公正分配。

五、财务透明1. 财务报告资金互助社需定期向会员大会和理事会报告财务情况,公布会费使用、投资收益和支出等信息,接受会员监督和审查。

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

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

甘草店镇钱家坪村村级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计法》制度》反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应予以拒绝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互助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财务管理人员及职责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其财务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日常财务管理由理事会具体负责。

第六条会计主要负责互助协会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负责按国家有关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项目有关要求,及时进行会计制单、总账与明细账的记账工作,编制财务报表及报表说明;负责财务业务的审查与复核、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工作要由理事长监交,并签字。

第九条互助协会的资金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国家投入的财政资金、互助协会会员缴纳的入社资金、入社企业注入资金、公积金和捐赠资金。

第十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款和应收款项。

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挪用货币资金。

互助协会的现金必须专人保管,不得坐支;互助协会收到的所有货币资金须按规定存入在信用社开设的专门账户中;应收款项应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及时进行结算和回收。

第十一条现金的提取与存入。

日常现金的提取根据日常管理需要,经理事长同意方能进行;收取的现金须在当天或次日存入到互助协会专用账外账,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即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四条理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严禁“白条”抵库。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五条互助协会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理事会应当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核对银行账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为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发放借款。

把好借款条件关、借款限额关,坚决杜绝人情借款和以借谋私行为的发生。

资金互助社财务管理制度

资金互助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金互助社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金互助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资金互助社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分配、监督等。

第三条资金互助社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际性原则:财务活动应真实反映资金互助社的经济业务,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3. 有效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二、资金筹集管理第四条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包括社员入股金、吸收存款、其他资金等。

第五条社员入股金按照《资金互助社章程》规定执行,入股金应当真实、准确。

第六条吸收存款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非法吸收存款。

第七条其他资金来源应依法合规,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三、资金使用管理第八条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满足社员贷款需求,兼顾其他合法用途。

2. 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严格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如下:1. 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支出,由理事会审批。

2. 5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支出,由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审批。

3. 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支出,由理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共同审批。

第十条资金使用后,应做好相关记录,确保账实相符。

四、资金分配管理第十一条资金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保障社员利益,兼顾资金互助社长远发展。

2. 公平、合理分配,不得损害其他股东权益。

3. 分配方案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资金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社员股金分红。

2. 社员利息收入。

3. 留存收益。

五、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十三条资金互助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资金互助社监事会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包括:1. 检查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

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

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互助资金协会的财务管理,保障会员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核算1. 互助资金协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程序、内容和方法。

2. 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反映协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互助资金协会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从业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1. 互助资金协会应当建立独立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2. 财务资金应当按照资金保管和使用责任分工原则进行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会员大会决议。

3. 对协会账户的开户、存款、取款等行为应当实行多级复核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费用支出1. 互助资金协会的费用支出应当合理、合法,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 费用支出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并有相关凭证记录,确保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互助资金协会财务运作应当遵循收支平衡原则,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五章财务报告1. 互助资金协会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保报告的真实、准确。

3. 财务报告应当及时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和审查。

第六章监督审计1. 互助资金协会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互助资金协会应当聘请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的审计机构进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状况和经营运作的真实性。

3. 审计报告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会员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和审查。

第七章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的行为,协会有权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停职、辞退等。

2. 对于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协会有权报请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1. 本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权归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

2. 本财务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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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精选资料甘草店镇钱家坪村村级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管好用好互助资金保证互助资金的滚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市县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互助资金协会是经民政部门注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其财务管理为理事长负责制同时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有关重大财务事项须按《互助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办理并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第三条为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要求财务人员应遵守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各互助协会遵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的原则。

不贪污索贿。

对不合理、不真实、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和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应予以拒绝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互助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财务管理人员及职责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其财务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日常财务管理由理事会具体负责。

第六条会计主要负责互助协会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负责按国家有关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项目有关要求及时进行会计制单、总账与明细账的记账工作编制财务报表及报表说明负责财务业务的审查与复核、计算合作社应收回的本金和使用费负责财务凭证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接受财务审计与监督及时向理事会或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馈财务活动和核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第七条出纳负责具体办理现金收付与银行结算业务。

根据合法、合规的财务手续(单据)及时办理现金和银行收支业务负责管理个人印鉴管理使用中心财务票据办理其领用和注销手续。

所有开出票据要及时登帐及时进行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账工作负责放款和收款个人借款台帐的建立和登记工作及时与会计对帐做到手续齐备、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互助资金财务制度

互助资金财务制度

互助资金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互助资金的运作管理,保障互助成员的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互助资金管理机构1.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由互助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互助资金的管理、监督和运作。

2.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相关职位,包括主任、副主任、财务人员等,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3.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设定财务制度,确保互助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三、互助资金的募集和使用1. 互助资金的募集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得强制募集。

2. 互助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互助成员的需求和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决定资金用途。

3. 互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灾害救助、教育、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

四、互助资金的监督和审核1.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互助资金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接受互助成员的监督。

2.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对互助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对于互助资金的使用,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审核制度,经过严格审批后方可支出。

五、互助资金的风险防范1.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应对等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运作。

2. 对于互助资金的投资,应当慎重选择投资对象,避免出现风险较大的投资行为。

3. 对于互助资金的使用,应当建立审计制度,对互助成员提出的疑问或投诉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互助资金的合法使用。

六、互助资金的纠纷解决1. 对于互助资金的相关纠纷,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解决,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对于互助成员之间的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维护互助资金的稳定和正常运作。

七、互助资金财务制度的完善和调整1.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互助资金的财务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改进。

2. 对于互助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互助资金的合法和规范使用。

农村资金互助社财务制度

农村资金互助社财务制度

农村资金互助社财务制度一、前言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为了解决农村居民、村民的资金需求,提高农村居民的资金使用效率而设立的。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农村地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财务制度对于有效管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村民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的农村资金互助社财务制度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农村资金互助社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 独立性原则: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互独立,独立设立财务管理机构,独立核算财务状况。

2. 安全性原则: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避免因资金管理不当导致财务风险。

3. 透明性原则: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对外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4. 合规性原则: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依法合规开展财务管理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5. 风险管理原则: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评估和应对各类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财务管理的基本框架1. 财务制度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等,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财务制度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2. 财务管理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机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资金的管理、核算、监督和内部控制等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财务预算管理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资金的收支情况、用途和计划,及时跟踪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4. 财务会计核算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正确核算资金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情况,及时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资金的财务状况。

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互助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互助协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

第三条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2. 诚信原则:坚持诚信为本,公正、公平、公开处理财务事务;3.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监督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来源:1. 会员会费;2. 社会捐赠;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资金使用:1. 用于会员福利和互助项目的开展;2. 用于协会日常办公和业务活动;3. 用于协会的固定资产购置;4. 用于协会的债务偿还;5. 用于协会的公益支出。

第六条资金管理要求:1. 资金收支必须纳入会计核算;2. 资金收支要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3. 资金收支的审批程序严格,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4. 资金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不得挪用、侵占、私分。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七条互助协会设立专门的会计岗位,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工作。

第八条财务核算遵循以下规定:1. 会计科目设置合理,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要求;2. 会计凭证真实、合法、完整;3. 会计账簿设置规范,定期进行核对、清理;4. 财务报表编制及时、准确、完整。

第四章内部审计第九条互助协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第十条内部审计内容:1. 资金筹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2. 财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3. 资金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和风险;4. 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公正、完整。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一条互助协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财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或理事会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议。

互助资金协会工作制度

互助资金协会工作制度

互助资金协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互助资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以互助合作、互帮互助为原则,由自愿加入的成员组成,实行民主管理,自我服务,共同发展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服务会员,互助互济,促进发展,共建和谐。

第三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友爱、互助。

第四条协会的管理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协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

第六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选举和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七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协会的财务收支和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协会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协会章程;(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三)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协会理事会审查批准;(三)缴纳会费;(四)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协会的活动;(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三)按时缴纳会费;(四)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协会的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

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汇编

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汇编

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汇编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助资金协会财务管理,保障会员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互助资金协会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报告、财务审计等工作。

第三条互助资金协会财务部门负责协会资金的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必须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互助资金协会相关规定。

第二编会计核算第四条互助资金协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账务准确、完整、清晰。

第五条互助资金协会的会计核算应采用现金制或者权责发生制。

第六条互助资金协会应按照会计准则和国家规定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互助资金协会的会计核算应当主要显示会员缴纳的资金和协会开支的金额。

第八条互助资金协会应每月组织会计核算,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第九条互助资金协会应每年进行年度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

第十条互助资金协会应保存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备查。

第三编资金管理第十一条互助资金协会的资金管理应遵守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互助资金协会应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收付、保管、调度。

第十三条互助资金协会应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互助资金协会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损失、减少风险,保护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互助资金协会应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编财务报告第十六条互助资金协会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会员公布。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互助资金协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的编制应遵循会计准则,采用一定的会计核算方法。

第十九条互助资金协会应注意财务报告的语言清晰、内容完整,易于会员理解。

第二十条互助资金协会应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审核和监督,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第五编财务审计第二十一条互助资金协会应每年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第二十二条财务审计应由内部审计人员或者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

互助协会财务制度

互助协会财务制度

互助协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助协会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互助协会财务制度适用于互助协会的各项财务活动管理,包括资金的收支、使用、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互助协会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第四条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信息透明,对会员负责。

第五条互助协会财务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互助协会财务制度由协会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负责维护协会的财务安全和合规。

第七条互助协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料的真实可靠,并定期进行备份。

第八条互助协会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确保其熟悉财务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一节资金管理第九条互助协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款、政府补助等,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保管。

第十条互助协会应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

第十一条互助协会应建立资金监管流程,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互助协会应建立资金审计制度,定期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账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互助协会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公开,接受会员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节支出管理第十四条互助协会的支出必须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目的,不得挪为他用。

第十五条互助协会的支出应按照财务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六条互助协会应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和监督,设立专门的支出审核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支出。

第十七条对需要进行支出的项目,必须经过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备案,确保支出合理有效。

第十八条互助协会应对支出情况进行定期公开,接受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章财务监督第一节财务监督机构第十九条互助协会应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协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

村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

村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

村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互助资金协会财务管理,保障会员权益,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互助资金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制度应遵循“严格核算、规范管理、审慎操作、风险防范”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清晰透明。

第四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健全财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分工协作,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依法纳税,及时履行税款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

第六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资金管理流程,防范财务风险。

第七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能要求,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八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明确财务管理人员职责,实行分级管理。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应由专业财务人员担任,具备相关财务从业资格,熟悉财务管理业务,熟悉会计准则和会计规范。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数据分析、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十一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制定详细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准则和法规的执行。

第十二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财务核算,准确记录和报告各项财务数据。

第十三条财务核算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财务核算报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会员公布,确保会员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

第十五条财务核算应建立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财务数据的自动化记录和分析,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预算,控制资金的开支。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核和支付会员的互助资金,确保互助金及时发放。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余额,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互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行,促进互助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互助资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互助资金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和回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互助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回报等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2. 安全原则:确保互助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损失。

3. 合法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4. 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互助资金的社会效益。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互助资金的筹集方式包括会员缴纳、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五条会员缴纳的互助资金,应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纳。

第六条社会捐赠和政府资助的资金,应按照捐赠者和政府的要求,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七条互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1. 会员紧急救助;2. 会员教育培训;3. 会员福利事业;4. 互助资金的管理和运营费用。

第八条资金使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互助资金的使用范围;2. 有明确的使用计划;3. 经互助资金管理小组批准。

第九条资金使用程序:1. 申请人提出使用申请;2. 互助资金管理小组进行审核;3. 经审核同意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4. 使用后,向互助资金管理小组提交使用报告。

第四章资金监督第十条互助资金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互助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回报等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会员代表、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任期与互助资金管理小组相同。

第十二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监督互助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回报等活动;2. 审查互助资金管理小组的工作报告;3. 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章资金回报第十三条互助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合理回报原则,确保会员的利益。

第十四条资金回报方式包括:1. 会员福利分配;2. 互助资金增值收益分配;3. 其他合法回报方式。

互助社资金管理制度

互助社资金管理制度

互助社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助社经济活动,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保障互助社成员的权益,维护互助社的稳定发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互助社的全部成员,包括会员、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互助社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费、捐赠、赞助、活动收入等。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互助社资金规划、资金管理机构、资金存储、使用管理、监督审核等方面。

第五条互助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济活动,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六条互助社应当加强财务信息披露,确保成员对于互助社财务情况的了解和监督。

第七条互助社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八条互助社应当加强会员教育和宣传,提高会员对资金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资金管理机构第九条互助社应当设立资金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第十条资金管理机构应当由互助社负责人任命,负责制定和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第十一条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真实、完整的进行财务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资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合规进行资金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保障资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互助社负责人和成员汇报资金管理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三章资金存储第十七条互助社的资金应当存放在专门的账户中,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互助社的资金账户应当设置专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九条互助社应当加强对资金账户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发生风险。

第二十条互助社应当建立使用资金审批程序,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第二十一条互助社应当定期对资金账户进行清查,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资金使用管理第二十二条互助社的资金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原则,不得违法乱纪。

第二十三条互助社的资金使用应当服从资金管理机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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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店镇钱家坪村村级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管好用好互助资金,保证互助资金的滚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市县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互助资金协会是经民政部门注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其财务管理为理事长负责制,同时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有关重大财务事项须按《互助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办理,并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第三条为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要求财务人员应遵守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各互助协会遵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的原则。

不贪污索贿。

对不合理、不真实、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和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应予以拒绝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互助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财务管理人员及职责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其财务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日常财务管理由理事会具体负责。

第六条会计主要负责互助协会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负责按国家有关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项目有关要求,及时进行会计制单、总账与明细账的记账工作,编制财务报表及报表说明;负责财务业务的审查与复核、计算合作社应收回的本金和使用费;负责财务凭证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接受财务审计与监督,及时向理事会或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馈财务活动和核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第七条出纳负责具体办理现金收付与银行结算业务。

根据合法、合规的财务手续(单据)及时办理现金和银行收支业务;负责管理个人印鉴,管理使用中心财务票据,办理其领用和注销手续。

所有开出票据要及时登帐;及时进行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账工作;负责放款和收款个人借款台帐的建立和登记工作;及时与会计对帐,做到手续齐备、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负责会员借款的催收,做到上账不清、下账不借,严禁公款私用。

第八条财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时必须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工作要由理事长监交,并签字。

第九条互助协会的资金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国家投入的财政资金、互助协会会员缴纳的入社资金、入社企业注入资金、公积金和捐赠资金。

第十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款和应收款项。

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挪用货币资金。

互助协会的现金必须专人保管,不得坐支;互助协会收到的所有货币资金须按规定存入在信用社开设的专门账户中;应收款项应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及时进行结算和回收。

第十一条现金的提取与存入。

日常现金的提取根据日常管理需要,经理事长同意方能进行;收取的现金须在当天或次日存入到互助协会专用账户中,不得用于直接支付互助协会自身的支出,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收款不入账;提取存储现金额度较大时,须派员陪同出纳一道,以保证现金安全;互助协会的现金由出纳员妥善保管,互助协会库存备用现金不应超过500元;超过使用限额的部分,应当以转账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理事长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现金使用的范围。

现金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执行。

互助协会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①理事会成员及管理人员等个人误工补贴;②互助协会管理需要办公开支;③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费用。

第十三条出纳办理现金支出业务时,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和相关审批手续,无误后办理现金支付;出纳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即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四条理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严禁“白条”抵库。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五条互助协会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理事会应当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核对银行账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为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发放借款。

把好借款条件关、借款限额关,坚决杜绝人情借款和以借谋私行为的发生。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联保协议和借款合同规定,按照借款发放和回收基本程序进行严格管理。

(1)其基本程序是:①根据《章程》,由会员提出申请并填制《钱家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协会借款申请审批表》,签名(盖章)后,理事长严格审查并批准同意后方能借款;②根据自愿原则,由互助小组签订《钱家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借款联保协议》;③发放借款并开据《钱家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协会借款凭证》;④登记《钱家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协会借款台帐》(或借款花名册);⑤回收借款开据《钱家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协会还款收据》;⑥根据回收借款情况填制《钱家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协会借款逾期情况报表》。

(2)对到期未偿还的农户,应及时启动联保程序,15日内向其联保成员收回此笔借款;(3)逾期仍未收回的,首先要停止审批联保成员的借款申请,理事会要逐户调查、认真研究,制定详细收款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

同时,要及时将借款逾期情况上级管理部门(管理站)。

(4)管理站收到报告后,要及时派员到实地了解情况,协助村互助协会想方设法解决困难。

保证资金放得出、收得回,以减少资金无风险。

使互助协会资金能够健康、有序的不断发展并壮大。

第十八条收益分配。

分配原则和顺序如下:(1)运行成本。

包括办公成本和管理人员误工补贴。

运行成本的提取要有利于互助协会的持续发展。

(2)公积金。

扣除运行成本和风险准备金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公积金转入本金。

第十九条互助协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的1%提取。

坏账注销,须理事会提出申请,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请管理站和县财政局审查和批准后,才能作坏账损失处理。

第二十条按照《章程》规定,每年年底借款收益中将有一定比例用于当年管理人员误工补助。

管理费开支范围包括:管理人员补助、办公费、差旅费和其他用于管理的费用。

互助协会应力求做到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科学合理的对理事会经费进行预算,严格按管理费开支范围控制开支。

费用支出,须由经办人提供已办理的报销票据(原始凭证)填制报销凭据后,会计审核、理事长审批签字,再交出纳办理支付。

对于手续不齐、凭证不实、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应拒绝报销。

第二十一条互助协会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建筑物和其它相有关设备等。

包括捐赠、上级购置分配和自行购置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以原价计价。

自建的固定资产,为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支出。

互助协会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四章会计内部控制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发放借款、回收借款、使用费收入、成本费用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第二十四条互助协会应当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互助协会应当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第二十六条互助协会应当建立规范的发放借款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发放借款决策集体审议联签名册等责任制度,加强发放借款项目评估、决策、发放、监管等环节的控制,以降低借款风险。

第二十七条互助协会应当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降低成本费用。

第二十八条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第二十九条互助协会应当重视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监事会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贯彻实施。

第三十条内部会计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1)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2)写出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对违反内部会计控制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3)县镇财政和管理站应对各互助协会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价,对各互助协会内部会计控制中的缺陷提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财务报告是互助协会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二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附表等。

资产负债表应列示互助协会社在报表日所有的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类别和金额,资产负债表必须符合以下平衡关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表应充分揭示互助协会互助金所获得的收益,必须提供收入、支出、收益等数据。

其他附表按上级有关规定编报。

第三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负债情况:本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总量、增(减)量、结构、质量情况、增减变化原因。

(二)财务收支情况:本会计期间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等增减变动情况。

(三)经营效益情况:本会计期间资产收益构成原因。

(四)结余实现及分配情况。

(五)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及其变动情况和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为便于正确理解财务报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重大差错、其他损失情况。

甘草店镇钱家坪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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