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子坪村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互助社管理制度
资金互助社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资金互助社的组织架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和会员大会等,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实现资金互助社的良好运作。
1. 理事会:理事会是资金互助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资金互助社的重大决策、规划和监督,确保资金互助社的长期发展与稳定。
2. 监事会: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对资金互助社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保障资金互助社的透明度和规范运作。
3. 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是资金互助社的执行机构,负责资金互助社的日常运作和事务处理,执行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
4. 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资金互助社的基层组织,由全体会员参与,对资金互助社的重大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保障会员的权益。
二、财务管理资金互助社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1. 财务监管:资金互助社应建立专门的会计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管,确保资金互助社财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资金使用: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必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和会员互助,不得用于他途。
资金使用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财务审计:资金互助社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风险防范:资金互助社要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确保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安全。
三、社会服务资金互助社的宗旨是为有需要的人们提供经济上的互助和支持,因此,资金互助社必须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实现社会效益。
1. 会员服务:资金互助社要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财务援助、法律援助、医疗援助等,帮助会员解决各种生活困难。
2. 社会公益:资金互助社要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向社会传递爱心和正能量,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为扶贫济困贡献力量。
3. 公开透明:资金互助社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应该对社会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互助社的良好声誉和社会信任。
农村互助社财务制度
农村互助社财务制度一、总则农村互助社是我国农村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旨在通过相互帮助、合作共赢的方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农村互助社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促进农村互助社的可持续发展。
二、财务管理机构农村互助社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互助社的财务收支、账务记录、审计等工作。
财务管理机构由互助社理事会选举产生,设立会计岗位,并聘请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财务主管职务。
会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严守职业操守,忠实履行职责。
三、财务管理制度1.资金来源:农村互助社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捐款、政府补助等。
会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限缴纳会费,捐款需经互助社理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接受,政府补助应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严禁挪用、私分资金。
2.资金使用:农村互助社应根据发展需求和资金规模,合理规划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符合互助社宗旨。
资金使用应经过财务主管审批,并做好资金流向、流动性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账务记录:农村互助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账务制度,正确记录资金收支、账目变动等信息,确保账目真实、准确。
每笔资金收支应及时登记,严格区分用途,确保款项来源清晰,支出目的清楚。
4.审计监督:农村互助社应定期对财务账目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内部审计由互助社理事会设立特别审计组进行,外部审计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
审计报告应及时呈报互助社理事会和相关监管部门,确保财务状况透明、可控。
四、财务风险防范1.内部控制:农村互助社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库存盘点、资金监管等内部控制机制,防止内部人员违规操作、巧取豪夺。
关键岗位应实行岗位轮换、双人操作制度,加强内部管控。
2.风险评估:农村互助社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避免损失扩大。
涉及重大资金操作的事项须经过严格审慎评估,确保资金安全。
3.应急预案:农村互助社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不同情况,建立应急预案和危机处理机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防止财务风险蔓延。
集体互助资金管理制度
集体互助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促进集体互助和共建共享,维护良好的集体关系,提高社会互助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互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集体互助活动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互助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集体互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会费、捐款、义卖所得等形式,来源于成员自愿捐献和参与活动产生的收入。
第四条集体互助资金主要用于成员之间提供互助救助、开展公益活动、促进集体发展等目的,严禁任何形式的挪用或私分。
第二章互助资金筹集第五条互助资金的筹集主要来源于成员的自愿捐献和参与集体活动所得,具体筹集方式可由集体成员共同商议确定。
第六条成员向互助基金捐款须自愿主动,捐款数额不设最低标准,但建议每位成员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确定金额。
第七条成员捐款应当及时足额,不得拖延或遗漏,如遇特殊情况需暂缓捐款,需提前向集体进行说明并得到谅解。
第八条若成员因故无法按时足额捐款,应如实向集体透露情况,集体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商处理,但不得影响整体互助活动的推进。
第三章互助资金使用第九条互助资金的使用应当经过集体成员的讨论和表决,作出明确的用途和金额决定。
第十条互助资金主要用于下列方面:(一)应急救助:对于集体成员突发的意外或急需救助的情况,可以通过互助资金提供必要的援助。
(二)公益资助:用于开展公益活动、捐助慈善事业,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集体建设:用于集体设施建设、成员活动开展等方面,促进集体的共建共享。
第十一条互助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集体互助的宗旨和原则,不得用于个人私利或其他违背集体利益的行为。
第十二条互助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成员的监督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开。
第四章互助资金管理第十三条设立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由集体成员共同选举产生,负责管理互助基金的收支、监督使用情况、定期报告等工作。
第十四条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互助基金管理规定,维护互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不得私自挪用或滥用互助资金。
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
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由于农村地区的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均,一些贫困地区的村民生活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
为了帮助这些贫困地区的村民早日脱贫致富,村里决定设立村互助资金,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
二、资金来源。
村互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村民自愿捐赠,村民可以自愿捐赠一部分资金作为村互助资金的来源。
2. 政府资助,村互助资金还可以通过政府的资助来筹集。
3. 其他捐赠,除了村民和政府的资助外,还可以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资金使用范围。
村互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扶贫攻坚,资助贫困地区的村民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来源,改善生活条件。
2. 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修建、水利设施建设等。
3. 教育支持,资助贫困地区的学生上学,改善教育条件,提高教育水平。
4. 医疗救助,资助贫困地区的村民看病就医,改善医疗条件,提高健康水平。
四、资金管理。
为了确保村互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需要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监管,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管机构,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进行严格管理。
2. 项目评审,对资金使用项目进行严格评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3. 资金公示,定期公示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4. 资金追踪,建立资金使用的追踪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资金效益评估。
为了及时了解村互助资金的使用效果,需要建立资金效益评估机制:1. 经济效益评估,对资金使用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效果。
2. 社会效益评估,对资金使用项目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社会效果。
3. 环境效益评估,对资金使用项目的环境效益进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环境效果。
4. 效益公示,定期公示资金使用项目的效益评估结果,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六、结语。
村互助资金的实施方案将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帮助贫困地区的村民早日脱贫致富。
农村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互助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村互助协会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协会的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会费管理1.会费缴纳设立会费专用账户,会员应按月缴纳会费,每月缴纳日期为当月1日至10日,逾期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应按照本会费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处理。
2.会费结算按月统计会费收入,由负责会费管理的人员进行明细统计,并编制会费收支表,填写会计凭证并及时记录到协会的账簿上。
3.会费使用会费使用应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先付后审,会费的使用应遵循合法、正当、公开、透明的原则。
4.会费监管会计人员应当保证会费专用账户的及时、准确的入账,理事会应当加强对会费的监督,防止会费产生流失和滥用等现象。
三、资金管理1.财务管理部门农村互助协会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协会的资金监管和管理,并及时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与财务报表,并提交给理事会审核。
2.资金监管协会应当选聘并聘用专业人士负责资金的监管和管理,尤其是在重大活动或项目中使用资金时,应当尽量采用双人签字制度,避免资金流失。
3.资金使用协会的资金使用应当以经费管理制度为依据,各项经费支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理事会审批后方可使用。
四、财务报表1.财务收支表财务收支表应当包括会费收入、其他收入、支出情况等内容。
2.财务报表发布财务报表应当及时公开,向所有会员提供并公开在农村互助协会的官方网站上。
五、违规处理1.会员未按时缴纳会费,连续两个月未缴纳会费的,将按照经费管理制度的规定,取消其会员资格,并要求其清缴会费,并处以逾期未缴纳会费金额的10%的罚款。
2.财务人员泄露协会财务信息或者超越职权使用协会资金的,应当依据解聘或者法律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1.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应当由理事会进行。
并经过全体会员的讨论、表决和公示。
2.对于本管理制度未作规定事项,可以参考协会的其他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协会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若会员不服本制度的处理,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农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
农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问题一直是制约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解决农村资金周转不畅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们制定了农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
二、目的。
农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村资金周转不畅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资金瓶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资金来源。
1. 政府补贴,政府将拨付一定的资金作为农村互助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
2. 社会捐赠,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可以捐赠资金,用于支持农村互助资金,帮助农民解决资金困难。
3. 农民自筹,农民也可以自主筹集资金,作为农村互助资金的一部分,用于解决自身资金困难。
四、资金使用。
1. 农业生产,资金可以用于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支持农民开展农业生产。
2. 农村企业发展,资金可以用于支持农村企业的发展,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3. 扶贫帮困,资金可以用于扶贫帮困,帮助贫困户解决生活困难。
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可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五、管理机制。
1. 建立资金管理委员会,由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共同组成,负责农村互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2. 审批制度,对资金使用进行严格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3. 审计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正。
4. 宣传推广,加强对农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的宣传推广,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
六、效果评估。
定期对农村互助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资金使用方案,确保资金使用的效果最大化。
七、结语。
农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解决资金困难,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农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的落实,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村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
村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互助资金协会财务管理,保障会员权益,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互助资金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制度应遵循“严格核算、规范管理、审慎操作、风险防范”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清晰透明。
第四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健全财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分工协作,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依法纳税,及时履行税款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
第六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资金管理流程,防范财务风险。
第七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能要求,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八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明确财务管理人员职责,实行分级管理。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应由专业财务人员担任,具备相关财务从业资格,熟悉财务管理业务,熟悉会计准则和会计规范。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财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数据分析、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十一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制定详细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准则和法规的执行。
第十二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财务核算,准确记录和报告各项财务数据。
第十三条财务核算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财务核算报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会员公布,确保会员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
第十五条财务核算应建立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财务数据的自动化记录和分析,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村互助资金协会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预算,控制资金的开支。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核和支付会员的互助资金,确保互助金及时发放。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余额,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村级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办法
村级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为了提高互助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创新互助开发机制,保证我县互助资金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村级互助资金原则上用于增加收入的项目,并对环境没有负面影响;对改变用途、转借他人、偿还其他欠款的借款,互助协会有权根据规定,收回借款,并收取占用费。
互助资金的借款为小额借款,单笔借款的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10000元,具体限额由协会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互助协会协会员借款必须交纳借款占用费,借款占用费率包括提前还款的占用费率,按照能覆盖互助协会运行成本的原则,由协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确定。
三、互助金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由协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互助金还款可以整借零还,也可以整借整还,具体的方式由协会员大会确定;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或借款人家庭成员发生重大变故包括意外事故身亡、残废、重病等,经一半以上的协会员同意,借款可展延期一次;不允许借款重置,以新还旧。
五、互助金借款按照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会员和妇女会员发放借款。
程序如下:1、借款人向理事会提出申请,采用小组联保的,借款申请需经小组成员签字同意;2、理事会审核、批准或否决借款申请;3、理事会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发放借款;4、理事会公告借款情况。
六、互助金还款程序:1、归还互助资金本金和占用费按章程的规定偿还,还款时,会计须开具收据,出纳和还款人签字;2、对不能偿还的借款,启动联保程序,小组成员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在借款未还清前,小组成员不得借款;3、每月公告还款情况。
七、互助资金本金不能用于分配,借款占用费收入可用于分配,分配方案由协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分配原则和顺序如下:1、运行成本。
包括办公成本和管理人员误工补贴。
运行成本的提取要有利于持续发展。
2、公益金。
按不低于占用费收入的10%提取公益金。
用于贫困户或村内公益事业,具体用途由协会员大会讨论决定;3、公积金。
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互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行,促进互助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互助资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互助资金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和回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互助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回报等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2. 安全原则:确保互助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损失。
3. 合法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4. 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互助资金的社会效益。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互助资金的筹集方式包括会员缴纳、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五条会员缴纳的互助资金,应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纳。
第六条社会捐赠和政府资助的资金,应按照捐赠者和政府的要求,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七条互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1. 会员紧急救助;2. 会员教育培训;3. 会员福利事业;4. 互助资金的管理和运营费用。
第八条资金使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互助资金的使用范围;2. 有明确的使用计划;3. 经互助资金管理小组批准。
第九条资金使用程序:1. 申请人提出使用申请;2. 互助资金管理小组进行审核;3. 经审核同意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4. 使用后,向互助资金管理小组提交使用报告。
第四章资金监督第十条互助资金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互助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回报等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会员代表、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任期与互助资金管理小组相同。
第十二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监督互助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回报等活动;2. 审查互助资金管理小组的工作报告;3. 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章资金回报第十三条互助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合理回报原则,确保会员的利益。
第十四条资金回报方式包括:1. 会员福利分配;2. 互助资金增值收益分配;3. 其他合法回报方式。
资金互助社管理办法
资金互助社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资金互助社(以下简称“互助社”)管理,规范互助社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互助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1.3 互助社应当遵循“自愿、公平、互助、风险自担”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实现会员共同发展。
二、组织架构2.1 互助社设立理事会,负责互助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3 理事会设立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负责协调、组织理事会工作。
2.4 互助社设立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会员管理3.1 凡承认本办法,愿意承担互助义务,按时缴纳互助金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加入互助社。
3.2 会员加入互助社时,需向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
3.3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互助社组织的各项活动;(2)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互助社提供的互助金;(3)对互助社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
3.4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2)按时缴纳互助金;(3)积极参加互助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资金管理4.1 互助社设立互助金,用于会员之间的互助。
4.2 互助金来源包括:(1)会员缴纳的互助金;(2)互助社投资收益;(3)其他合法收入。
4.3 互助金使用范围:(1)会员因病、因伤、因灾等原因导致的临时性困难;(2)会员子女教育资助;(3)其他经理事会批准的互助项目。
4.4 互助金使用需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2)专款专用;(3)严格审批程序。
五、投资管理5.1 互助社可对互助金进行投资,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2 投资范围包括:(1)银行存款;(2)国债;(3)政策性金融债券;(4)其他低风险金融产品。
5.3 投资决策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定期向会员公布投资收益情况。
互助资金财务制度
互助资金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互助资金的运作管理,保障互助成员的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互助资金管理机构1.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由互助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互助资金的管理、监督和运作。
2.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相关职位,包括主任、副主任、财务人员等,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3.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设定财务制度,确保互助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三、互助资金的募集和使用1. 互助资金的募集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得强制募集。
2. 互助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互助成员的需求和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决定资金用途。
3. 互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灾害救助、教育、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
四、互助资金的监督和审核1.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互助资金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接受互助成员的监督。
2.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对互助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对于互助资金的使用,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审核制度,经过严格审批后方可支出。
五、互助资金的风险防范1.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应对等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运作。
2. 对于互助资金的投资,应当慎重选择投资对象,避免出现风险较大的投资行为。
3. 对于互助资金的使用,应当建立审计制度,对互助成员提出的疑问或投诉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互助资金的合法使用。
六、互助资金的纠纷解决1. 对于互助资金的相关纠纷,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解决,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对于互助成员之间的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维护互助资金的稳定和正常运作。
七、互助资金财务制度的完善和调整1. 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互助资金的财务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改进。
2. 对于互助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互助资金的合法和规范使用。
互助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助社的财务活动,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互助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互助社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互助社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 效益优先: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互助社的资金筹集方式包括:成员入股、社会捐赠、政府补助等。
第五条成员入股应遵循自愿原则,入股资金应按照规定比例缴纳。
第六条社会捐赠和政府补助应依法签订协议,明确资金用途、使用期限和监督措施。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七条互助社资金使用范围包括:1. 支付成员的互助金;2. 互助社的日常运营费用;3. 互助社的固定资产购置、维修和更新;4. 互助社的公益事业和扶贫项目;5. 其他经成员大会或理事会批准的支出。
第八条互助社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九条互助社的资金使用应实行审批制度,重大支出需经成员大会或理事会批准。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互助社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互助社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互助社应建立健全资金账目,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第十三条互助社应定期对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监督与审计第十四条互助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互助社应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互助社的财务报告应按照规定格式编制,经成员大会或理事会批准后对外公布。
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互助社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 资金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2. 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误导成员的;3. 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4. 账目混乱,无法反映真实财务状况的。
互助资金操作细则范文
互助资金操作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促进成员之间的互助和共同发展,更好地管理和运营互助资金,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互助资金的成员,包括资金管理、使用、调度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基本原则互助资金的操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确保互助资金的安全和成员的利益。
第四条成立和管理机构互助资金设立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负责的管理机构,该机构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营和管理。
第五条资金来源互助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成员缴纳的会员费、捐赠款项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互助资金用途互助资金主要用于下列方面:1.成员在遭遇突发事件或困境时的互助救助;2.成员之间的合作项目或活动;3.其他经互助资金管理机构同意的用途。
第七条成员权益互助资金的成员享有以下权益:1.知情权,即了解互助资金的运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2.选择权,即选择参与互助资金的活动或项目;3.监督权,即对互助资金的运营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4.受益权,即在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互助资金提供的救助或补贴。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八条加入条件任何符合公司要求并自愿加入互助资金的个人或组织均可成为成员。
第九条会员费成员应按规定缴纳会员费,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或组织资料。
第十条退出条件成员有权自愿退出互助资金,但应提前一定期限书面通知管理机构,并在退出前完成所有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违约处理成员未按规定交纳会员费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成员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会员权益成员享有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成员应积极参与互助资金的活动或项目,认真履行义务,并保护互助资金和成员的利益。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资金账户互助资金应设立专门的账户进行资金管理,并进行专项核账。
第十五条资金调度互助资金的使用应按照互助资金管理机构的决策进行调度,确保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资金监管互助资金的使用应定期向成员公开,并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管。
互助资金操作细则
互助资金操作细则
互助资金是一种互相帮助和共享资源的方式,常见于群体或组织中。
以下是互助资金的操作细则:
1. 成员加入:成员需要通过申请加入互助资金,并支付一定的会费或入会费用。
成为正式成员后方可享受互助资金的各项福利。
2. 资金共享:成员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资金到互助资金中,并按照规定的比例分享互助资金中的资源。
例如,每月支付100元,享受互助资金中资源的50%。
3. 互助事项:成员可以在互助资金中共享各种资源,如紧急救助、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
在遇到困难时,可以向互助资金申请帮助,并经过审核后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4. 互助规则:互助资金设立一系列的规则和条款,包括加入条件、资金支付方式、资金分配方式等。
成员需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公平、透明的运作。
5. 资金管理:互助资金需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申请审核等工作。
这些机构需要公正、透明地操作,确保互助资金的正常运作。
6. 退出与终止:成员有时可能因各种原因需要退出互助资金,例如不再需要互助资金的资源或无法继续支付会费。
退出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退出费用。
7. 风险防范:互助资金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欺诈、逃避责任等。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互助资金可以设立相关的监管机构或制度,对成员进行审核和管理,确保互助资金的正常运作。
总的来说,互助资金的操作细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在所有情况下,公正、透明、规范和遵守规则是运作互助资金的基本原则。
互助资金操作细则范本
互助资金操作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助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提高互助资金的效益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互助资金的成员,参与互助资金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互助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资金互助、物资互助、技术互助等。
第四条:互助资金的管理者应当按照互助资金的目的和规模,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细则。
第五条:互助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互助资金的设立和管理第六条:参与互助资金的成员应按照约定缴纳相应的入资金,并填写相应的入资申请表,经管理者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参与者。
第七条:互助资金的管理者有权按照参与者的入资额度和时间顺序制定互助资金的使用顺序。
第八条:互助资金的使用应当经过管理者的审批,并记录在资金使用明细表中,明细表应当包括资金的使用日期、使用目的、使用金额等信息。
第九条:互助资金的管理者应定期公布所有参与者入资、使用等情况,并做到公开透明。
第十条:互助资金的管理者应与参与者保持及时的沟通交流,及时解答参与者的问题和意见。
第三章:互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方式第十一条:互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突发事件导致生活或工作困难、紧急医疗救助、自然灾害赈济等。
第十二条:资金互助的使用方式,应按照互助资金管理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管理者审批通过后提取相应的资金。
第十三条:物资互助的使用方式,应按照互助资金管理者的要求提供相关清单,由管理者统一购买或分配。
第十四条:技术互助的使用方式,应按照互助资金管理者的要求提出申请,并经过专业人员评估后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互助资金的使用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符合互助资金的目的和原则。
第四章:互助资金的退出和终止第十六条:参与者可以根据个人的情况和需求申请退出互助资金,退出申请应提前通知管理者,并填写相应的退出申请表。
第十七条:管理者有权对退出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互助资金的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参与者的退出。
互助资金操作细则范文(三篇)
互助资金操作细则范文互助资金是一种相互帮助的方式,旨在为成员提供紧急资金支持。
以下是互助资金操作细则的范文:第一条:会员资格1. 只有经过成员认可并成功加入本互助资金的个人或组织才能享受该资金的服务。
2. 加入资金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且同意受到本资金操作细则的约束。
第二条:资金加入与提取1. 成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资金的加入与提取。
2. 每个成员加入的资金金额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3. 成员每次提取资金的金额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且不得超过其加入资金的金额。
第三条:互助资金管理1. 互助资金将由资金管理员进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运作。
2. 资金管理员有权根据成员的加入与提取情况,调整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第四条:紧急情况处理1. 在成员遇到紧急情况需要资金支持时,应向资金管理员提出申请。
2. 资金管理员将根据成员的申请情况,决定是否提供资金支持,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回应。
第五条:违约与处罚1. 如果成员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本资金操作细则的规定,资金管理员有权取消其资格并追回已提取的资金。
2. 如果成员恶意利用互助资金,对资金安全造成威胁,资金管理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六条:免责声明1. 互助资金仅是一种相互帮助的方式,并不承诺100%的资金回收和支持。
2. 成员在加入资金时应明确意识到互助资金的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以上是互助资金操作细则的范文,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请在使用之前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规定。
互助资金操作细则范文(二)第一条互助资金的定义1.1 互助资金是指由一定的团体组成,每个成员按照一定的规定,定期向资金池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以应对个人突发状况的风险,并在需要时得到其他成员的支持和帮助。
1.2 互助资金的目的是为了增加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减轻个人因突发状况而产生的经济压力,并通过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保障每个成员的经济安全。
第二条互助资金的成员和入会条件2.1 互助资金的成员由个人组成,每个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2)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 愿意遵守本细则和互助资金的各项规定。
互助资金操作细则范本
互助资金操作细则范本第一章:综述第一条:为了规范互助资金的运营和管理,保护参与者的利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互助资金的成员,包括发起人、参与人等。
第三条:互助资金是一种基于相互帮助和风险共担的共享经济模式。
所有参与者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资金的共享、互助和管理。
第二章:参与资格第四条:参与互助资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未满18周岁及未满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员不得参与;2. 参与者需要注册并通过互助资金平台的身份验证;3. 参与者需要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互助资金的创建和管理第五条:发起人可以在互助资金平台上创建互助资金项目,并制定规则和条件。
第六条:发起人需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按照平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
第七条:发起人可以设定互助资金的资金金额、期限及参与人数等规则,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定。
第八条:发起人有义务保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章:参与互助资金第九条:参与人可以在互助资金平台上浏览发布的互助项目,并选择参与。
第十条:参与人需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按照平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
第十一条:参与人需要按照项目规定缴纳相应的资金,并遵守互助项目的参与规则。
第十二条:参与人应当诚信参与互助项目,不得故意损害其他参与者的利益。
第十三条:参与人可以自行选择退出互助项目,但需遵守项目规定的退出条件。
第十四条:参与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调整参与的资金金额,但需在项目规定的范围内。
第五章: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十五条:互助资金只能用于互助项目规定的资金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六条:互助资金由互助资金平台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十七条:发起人和参与人有义务配合互助资金平台进行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互助资金平台会根据项目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金的汇总和分配。
第十九条:发起人和参与人应当配合互助资金平台进行资金的追溯和核实,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
村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村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1. 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社区内村民之间的相互帮助和互惠互利,促进村民的团结和发展,本制度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村民。
村互助资金在本制度下进行管理。
1.3 资金来源:1.3.1 村民自愿捐助1.3.2 村内减租减税得来的资金1.3.3 政府补助资金2. 会员管理2.1 入会:村民可自愿加入村互助资金会员,填写相关资料。
2.2 退出:会员可自愿退出,应当向村互助资金负责人提出申请。
退出前应将自己的财物全部结算清楚,并提交书面申请。
2.3 权利:2.3.1 参与村互助资金经济事务的投票2.3.2 享受资金帮助2.4 义务:2.4.1 有义务宣传村互助资金,吸引更多的人加入2.4.2 有义务参与投票2.4.3 有义务及时缴纳会员费3. 财务管理3.1 财务报表:村互助资金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编制村互助资金的财务报表,并向所有会员公布。
3.2 费用:3.2.1 所有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村互助资金账户3.2.2 所有的开支必须统一进行审核和操作3.3 会计:村互助资金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会计知识,协助完成会计核算,确保村互助资金的资金流入和流出全部透明。
4. 监督管理4.1 监督机构:村互助资金事务应当建立监督机构,对财务报表和相关事务进行监督。
监督机构由所有会员推举产生,由村互助资金负责人担任主席。
4.2 监督方式:监督机构应当通过定期检查、询问、立案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确保村互助资金管理公正透明。
5. 处理方式5.1 费用分配:5.1.1 充分考虑会员的意愿和需求,必要时可根据会员的特殊情况进行资金分配5.1.2 应当重视资金利用效果5.2 资金的使用:5.2.1 优先保障村互助资金困难会员的生活5.2.2 尽可能满足会员良好的生产生活要求5.2.3 应当重视资金利用效果6. 附则6.1 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由会员共同商议,经过合法程序通过。
6.2 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应当由村互助资金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执行,经过监督机构的审查批准。
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村资金互助会章程》规定,为规范资金互助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借款原则:互助资金借款坚持互助互济、有偿使用,只借会员、不借他人,生产专用、禁挪他用,用款申请、有效担保、公示审批,相互制约,有借有还、滚动发展,公开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借款程序:(一)借款申请:会员在发展生产项目急需资金时,可向互助会提出借款申请.申请须户主夫妻双方签名,注明发展项目名称、规模、借款数额、项目实施条件及措施、项目已实施的现状、还款时间、还款措施等。
(二)借款调查:理事会、监事会对借款事项进行调查审查:①会员资格、信用状况;②以前贷款是否还清;③所借资金是否用于发展生产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短、平、快项目;④理事会对所借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和实地察看,审查生产项目进展情况,一般情况下项目要完成前期实质性工作或正在全面开展。
⑤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担保。
(三)借款保证:会员借款必须同时办理担保手续:一名会员借款5000元以上,须有两名具备担保资信的人提供担保,担保人负连带偿还责任.担保人资格:本村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并且已婚,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偿还本借款能力的人;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可以进行担保;会员之间可互助担保,一名会员担保不超过2户。
(四)借款审核:每月20—25日期间,理事会、监事会对当月会员的申请借款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审核。
对符合借款条件的予以公示,对暂不符合条件的,作出充分解释说明.(五)公示审批:理事会、监事会审核后,将借款会员、借款数量、还款时间、借款保证等相关内容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理事长签署审批意见。
公示有异议的需重新审核.(六)借款发放:借款公示审批后,互助会与会员签订借款合同(一式三份,借、贷方各一份,做帐一份.),同时办妥其他相关手续,必须用转账支票支付。
(七)借款回收:①借款期限,一般为半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
互助资金协会财务制度第十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款和应收款项。
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挪用货币资金。
互助协会的现金必须专人保管,不得坐支;互助协会收到的所有货币资金须按规定存入在信用社开设的专门账户中;应收款项应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及时进行结算和回收。
第十一条现金的提取与存入。
日常现金的提取根据日常管理需要,经理事长同意方能进行;收取的现金须在当天或次日存入到互助协会专用账户中,不得用于直接支付互助协会自身的支出,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收款不入账;提取存储现金额度较大时,须派员陪同出纳一道,以保证现金安全;互助协会的现金由出纳员妥善保管,互助协会库存备用现金不应超过500元;超过使用限额的部分,应当以转账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理事长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现金使用的范围。
现金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执行。
互助协会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①理事会成员及管理人员等个人误工补贴;②互助协会管理需要办公开支;③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费用。
第十三条出纳办理现金支出业务时,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和相关审批手续,无误后办理现金支付;出纳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即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四条理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严禁“白条”抵库。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五条互助协会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理事会应当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核对银行账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为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发放借款。
把好借款条件关、借款限额关,坚决杜绝人情借款和以借谋私行为的发生。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联保协议和借款合同规定,按照借款发放和回收基本程序进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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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边镇店子坪村互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探索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新机制、经济运行新模式,进一步壮大我村集体经济,完善我村互助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高全村和贫困户自我持续发展的能力,安全、有效、规范地搞好我村互助资金工作,我村按照《定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边县村级互助资金管理办会(试行)的通知适》(定脱贫办【2018】52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宗旨1、将财政投资的互助资金,以小额扶贫借款形式周转使用发展生产,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拓展扶贫到户范围,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2、完善村民“自主组织管理、自主资本运行、自主选择项目、自主生产经营”,互助互济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机制。
第三条目标1、通过建立“互助资金协会”(以下简称‘互助协会’)作为经济运行载体和农村金融体系的补充,放大扶贫资金投入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2、在逐步探索建立互助协会与生产、技术、营销相互结合的有效机制,提高贫困村、户生产经营水平、自主管理能力,培养专业合作组织和培植农产品区域经济市场竞争能力。
3、培育懂管理、有技能、善经营的新型农民。
第四条原则1、对具备条件、积极性高、有需求的村民民主选举组建互助协会和互助资金监事委员会,竞选监事会主任、会长、协会会计及监事会成员,组织管理运行和监测互助资金。
各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需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非盈利性社团组织。
2、农户可自愿加入和自由退出互助协会,加入协会需缴纳“基准互助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3、加入互助协会以户为单位,每户加入一人,实行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原始投票作为法律依据由村监事会存档。
4、互助资金在互助协会内封闭运行,坚持“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不得私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5、坚持贫困户优先扶持原则:A、贫困户加入互助协会缴纳的基准互助金,可从财政投入到村的互助资金中,通过赠、配互助资金形式实现入会,享有借款、收益等同等权利;B、互助资金优先支持有发展生产和偿还能力的贫困户和妇女会员。
6、互助协会服务对象为本会会员,以贫困户为主体开展生产性项目借款服务。
不得办理任何存款和负债业务,不得向外村村民和组织办理借款及其他业务,不得以该协会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和非法金融经营活动。
7、坚持先选举组建监事会,再民主竞选产生协会的原则,以便自始自终履行监管职责。
8、坚持先培训后实施原则,以便规范程序,有效运行。
第二章建立互助组织第五条互助资金协会是由村民自愿参加成立的非盈利性互助资金组织。
其性质为村社团,业务、机构和资金上接受扶贫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的指导及监督,日常管理上接受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的监督。
第六条互助资金协会是互助资金的执行组织和日常管理机构。
协会管理成员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设会长、会计、出纳等职位。
根据各村大小和农户集中等情况设立联保中心组。
第七条村民向互助协会申请入会应符合以下条件:1、户口所在地行政村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2、村民入会互助金来源合法,达到章程规定基准互助金金额的起点;3、诚实守信,信誉良好;4、年龄18-65周岁。
第八条协会管理成员资格: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互助协会会员;2、愿意承担管理服务工作;3、有良好声誉和为大多数村民服务意识;4、具有群众信任、公正、组织管理能力强的致富带头人;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6、身体健康、年龄18-60周岁。
第九条互助协会管理成员组成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为1-3年。
推选步骤:第一步村民缴纳互助金成为互助协会会员,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步从互助协会会员中以民主选举产生协会管理成员候选人;第三步按协会岗位分别选举产生协会管理成员:会长、会计、出纳等;第十条民主选举产生的互助协会,向民政部门申请注册为合法性非盈利社团组织,确认法定法人代表,向全体村民负责,向资金援助方承担资金安全责任。
民选产生的管理成员须报镇扶贫办、民政局备案。
第十一条协会职责1、组织成员拟定、讨论通过互助协会章程;2、依据“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程序规则和财务管理细则;3、执行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4、负责互助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5、负责借款的发放和回收;6、负责与上级指导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7、按照要求定期向指导部门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8、定期向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监事会报告互助资金管理和运行情况。
第十二条互助协会要达到“五有”。
即:有稳定的办公地点及设备;有牌子;有协会管理人员分工责任制;有规章制度、周期借款公示、产业项目公布栏;有协会会员资料档案。
第十三条协助互助协会抓好资金运行规则和项目实用技术培训;协助制定试点村实施方案、协会章程、资金管理细则、各项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等;并制订指导措施和跟踪配套服务计划,提高项目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互助资金监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事会)是互助协会内部监督互助资金安全运行与规范管理的日常机构;监事会由协会会员、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监事会成员2-3人,选举设监事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监事会副主任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乡镇工作人员兼任,每届任期1--3年。
监事会成员不得兼任协会管理成员。
监事会成员须报镇扶贫办、民政局备案。
1、监事会成员条件(1)愿意承担监事工作;(2)公正、公平,有较强的为民服务意识;(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身体健康、年龄18-60周岁。
2、监事会职责(1)监督协会执行互助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情况;(2)监督借款发放和回收过程;(3)监督协会定期上报项目执行情况;(4)监督公开公示的程序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合法性;(5)接受协会会员及群众投诉;(6)向上级指导部门反映情况、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互助资金运行管理第十五条互助资金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缴纳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的组成资金。
其性质为“国助民有、民用民管、民受益”的小额借款循环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会员入会缴纳的互助金属个人所有)。
第十六条互助资金来源:一是中、省、市、镇财政投入到村定额资金的无偿补助;二是村民以自有资金自愿入会缴纳的基准互助金;三是接纳无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四是财政扶贫资金增值部分,扣除公积金积累、资金运行成本和支付贫困户的自有资金收益分配后,剩余增值部分和捐赠资金增值部分转入本金。
第十七条基准互助金是村民加入互助资金协会必须缴纳的最低基准互助金金额。
会员缴纳基准互助金必须以货币出资,不得以实物、贷款或其他方式缴纳基准互助金。
第十八条会员缴纳基准互助金的份额大小,由各协会根据各村经济实力确定。
一般每份设为500元,最高不超1000元,在同一个村不得出现两种份额,会员缴纳的基准互助金总额不得超过财政投入的资金总额。
会员以自有资金缴纳的互助金产生的收益归会员所有。
第十九条互助资金借款期限最长为一年。
提倡整借整换,可整借零还,按期收回借款本金及占用费后,协会继续安排再借计划,要严格按照互助资金使用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互助资金借还款程序(一)借款程序1、借款人向互助小组说明情况后向理事会提出申请;2、理事会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查,批准或否决借款申请;3、理事会代表互助协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票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入账,发放借款;4、理事会公告借款申请的审查结果;(二)还款程序1、借款本金和占用费按章程规定的还款方式偿还;2、理事会按相关程序进行还款清收,还款凭证由会长审签后会计保存存档,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入账;3、会计汇总每月收款表由理事长审核签名后公示。
第二十一条每个借款周期借款户比例尽量控制在会员总数的50%以内,以便发挥未借款户的监督作用,同时保持资金循环借用的有效运转,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互助资金管理运行中协会应收取适当资金占用费,供正常管理运行开支。
借款占用费率最低费率参照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最高费率不得高于同期农村商业银行一年期放款利率,借款占用费率由协会章程或会员大会讨论确定。
第二十三条互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户发展生产,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手工业和服务业等生产项目,不准用于基本建设和非生产性项目。
互助资金与村、组和村户的其它债权债务无关,不得互抵。
第二十四条互助资金每户借款限额,首笔借款一般不超出5000元,再次借款一般不得高于1万元,最高借款不得超过2万元。
原则上要使大多数贫困农户循环得到借款,分期使用。
互助资金借款总额一般控制在每期末(年度)本金总额的60-80%,尽量不超出90%,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防范资金风险。
严禁利用互助资金借款私下转借和高利放贷。
第二十五条满足以下条件,会员可以办理退会1、会员提出退会申请;2、在本会没有借款及应还的占用费;3、要求退会的会员应提前2个月向协会提出,按程序批准后办理退会手续,终止会员资格。
4、所在联保中心组其他成员已还清借款及应还的占用费。
第二十六条拟退会会员,在会员资格终止前与互助协会已订立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章程另有规定或者与协会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会员资格终止的,互助协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期限和程序,及时退还该会员的互助金,不享受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当年运营收益。
贫困户在财政互助资金中列支赠、配的互助金仅作为入会资格,不能列为自有资金转让和退还。
第四章财务管理与监督第二十八条财政扶贫资金管理1、拨付条件在满足下列条件后,可以拨付财政扶贫资金:(1)成立了互助协会并依法登记注册;(2)会员大会制订并通过了互助资金协会章程;(3)已经开设协会银行专户。
2、拨付方式财政扶贫资金可一次拨付,也可分两次拨付到互助协会专用账户。
第二十九条财务管理人员及职责分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长全面负责互助协会财务管理,下设会计和出纳,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定边镇所有行政村互助资金协会统一执行由乡镇财务管理中心代为记账制。
协会会计统一由乡镇财务人员兼任。
2、会计主要负责互助组织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项目有关要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及报表说明;负责个人借款台账的建立和登记工作;负责财务真实性的审查与复核、本金与占用费的计算与收回;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接受财务审计与监督,及时向协会或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馈财务活动和核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3、出纳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交存、保管与银行对外结算业务。
及时进行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账工作;做到手续齐备、日清月结,账帐相符、账实相符;负责个人借款台账的建立各登记工作,负责互助协会内部个人借款的催收,严禁公款私用;4、财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变动时,必须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相关负责人在场监交,并由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签字并各自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