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验技术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验

技术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

目录

前 言 ................................................. I

1 范围 ............................................... -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

3 名词术语 ........................................... - 2 -

4 检验规则 ........................................... - 2 -

5 试验方法 ........................................... - 3 -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南方电网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南方电网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南方电网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罗敏、张永旺、赵伟、李有铖、林国营、黄邵远、张军、邝新武、许燕灏、张新建、邓凯、曾强。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验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试验条件、检验仪器、检验规则、检验项目、试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域范围内建设的交流充电桩(以下简称充电桩)的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到货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IEC60068-2-1:2007,IDT)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IEC60068-2-2:2007,IDT)

GB/T 2423.3—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

湿热试验(IEC60068-2-78:2001,IDT)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IEC 60529:2001, IDT)

GB 9254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群脉冲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

抗扰度试验

GB/T 18487.1—2015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 29317—20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IEC 62477—1:2012 电力电子变换器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ower electronic converter systems and equipment—Part 1: General)Q/CSG XXXXX—2016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Q/CSG XXXXX—2016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通信规约

3名词术语

GB/T 29317—2012、GB/T 20234.1—2015以及GB/T 18487.1—2015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检验规则

4.1产品的试验分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到货检验三大类。

4.2在下列情况下,产品应进行型式试验:

1)新投产的产品(包括转厂生产的产品),应在生产鉴定前进行型式试验;

2)连续生产的产品,应每三年对出厂验收合格的产品进行型式试验;

3)当设计变更,工艺或主要元器件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应在投入生产前进行型式试验;

4)停产两年以上的产品,应在再次投入生产前进行型式试验。

4.3每台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经过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确认后,并具有证明产品合格的证明书方能出厂。

4.4收货单位对收到的产品在使用前应进行到货检验,产品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5试验项目

充电桩试验项目见表1。

表1 试验项目表

序号 试验项目 型式试验 出厂检验 到货检验 试验要求

1 一般检查 5.

2 基本构成检查 √ √ √ 5.2.1 充电连接方式检查 √ √ √ 5.2.2 桩体检查 √ √ √ 5.2.

3 充电连接点检查 √ √ √ 5.2.

4 电气模块检查 √ √ - 5.2.

5 计量模块检查 √ √ - 5.2.6

2 功能试验 5.

3 通信功能试验 √ √ √ 5.3.1 显示功能试验 √ √ √ 5.3.2 输入功能试验 √ √ √ 5.3.3 计量一致性试验 √ √ √ 5.3.

4 付费交易功能试验 √ √ √ 5.3.

5 控制导引功能试验 √ √ √ 5.3.6

3安全可靠性试验 5.4 安全防护试验 5.4.1 输出过流保护试验 √ √ -

短路保护试验 √ √ -

过温保护试验 √ √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