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审计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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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审计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摘要:法务会计可以在海南经济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海南存在对法务会计的研究滞后、认知度低、法规欠缺,没有法务会计执业机构和人员等问题,妨碍了法务会计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海南应加强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法务会计制度,建立法务会计执业机构,进行法务会计执业资格认证,并加快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海南法务会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5-101-02

法务会计在国外是防范和打击财务欺诈、建立良好经济秩序的有效工具,在海南也有一定的应用。研究法务会计在海南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对海南经济发展和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务会计在海南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法务会计在海南的应用是客观存在的,不论是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还是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甚至是企业管理方面都已运用了法务会计。然而,法务会计在海南的应用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1.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滞后。坚实的理论体系是法务会计快速发展的基础。由于法务会计引进我国的时间较短,在海南甚至全国,对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还比较滞后。首先,法务会计的很多基本理论问题,如关于法务会计的定义、目标、职能等的研究还不够深入、

广泛,尚未达成共识。对这些基本问题的认识不统一导致了法务会计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间以不同的名义、不同的形式出现,进而导致社会对法务会计缺乏认识和了解。例如,海南法务会计的功能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行使,部门间缺乏统一的认识。其次,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涉及范围狭小,目前很多学者的研究仅停留在经济诉讼案件的查处方面,而对法务会计在政府监督、企业管理的应用研究甚少。再次,研究人员少,研究的问题分散,取得的成果也较少。我们从中国知网上搜索“法务会计”相关的文献资料,到目前为止,只有914条的查询结果,没有发现关于海南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成果。海南对法务会计的应用研究同样缺乏。首先,对法务会计的应用领域缺乏统一的认识。目前,法务会计专家对法务会计在案件诉讼、财务舞弊案件中的应用已经形成共识,而对政府应用法务会计进行经济监督管理和企业应用法务会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研

究甚少。其次,对如何发挥法务会计作用等问题缺乏深入研究。目前,对于法务会计的准则、机制、执业机构、执业人员、执业规范等的研究成果不多,更没有达成一致认识。

2.法务会计的认知度低。笔者主持的课题组对海南省关于法务会计的相关事项做了一项调查。调查对象分别为高校会计及相关专业教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律师事务所的从业律师及企业单位会计人员。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50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50份,其中高校48份、会计师事务所28份、律师事务所24份、企业50份。调查结果见表1。

表1显示,法务会计在海南的认知度很低。

3.制度不完善。海南缺乏法务会计准则和执业标准。不同机构在行使法务会计的功能时,依据的法律法规基本各不相同。如法院依据的是《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审计部门依据的是《审计法》等,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应用法务会计时,一般依据的是《公司法》等。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务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导致从事法务会计相关职责的机构和人员各自为政。法务会计无法在海南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也不易被社会广泛认可。

由于没有一套完整、规范的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对法务会计人员的从业资质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法务会计人员水平的参差不齐,难以保证法务会计工作的质量,甚至会产生更多的法律纠纷。法务会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由于过失或故意可能会提供错误或虚假的专家意见,给委托人或者第三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法务会计人员因此承担的法律责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给法务会计诉讼支持带来了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务会计的发展。

4.没有法务会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目前海南没有专门的法务会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法务会计的基本职责由非法务会计机构和人员履行。例如,法院等司法机关在涉及到财务数据鉴定的时候一般是由其司法鉴定中心或者是委托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审计部门在进行离任审计或专项审计一般是其独立进行或委托会

计师事务所参与进行;企业在进行企业管理的时候一般是由监事会或其他内设机构进行。

海南法务会计从业人员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司法会计鉴定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内部专业人员;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

司法机关的鉴定人员与法官存在的关联关系,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其独立性,违背客观公正原则,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同时,司法机关的鉴定人员长期在政府部门工作,受行政部门官僚之风的影响,通常工作效率较低,可能会影响法庭审理的进度。

海南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法务会计相关业务的人员大多是注册会

计师,并未取得法务会计专业资格认证,对法务会计理论知识缺乏深入了解,处理问题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法务会计工作会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不符合咨询业务和审计业务分离的发展趋势,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业务,其与公司、银行、政府、监管部门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执行法务会计工作时难以保证其客观性和独立性。从长远发展来看,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法务会计业务会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和法务会计咨询服务两者之

间的冲突。其他机构从事法务会计的职责时也会面临类似问题。

二、法务会计在海南应用的对策建议

1.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首先,在全国率先成立法务会计专业研究机构。可由海南省社科联牵头,组织海南法学界、经济学界、管理学界的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成立海南法务会计专业

研究中心,同时吸纳全国专家学者参加,专门从事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省社科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法务会计课题申报和立项给予一定的倾斜,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资助,争取每年有10个省级课题立项,1~2个国家级课题立项,用五年左右的时间解决海南法务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初步奠定法务会计的理论体系,使海南法务会计理论研究水平居于全国前列。其次,加强应用研究力度。用2~3年时间对海南法务会计的应用领域、依据、执业状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系统的调研,提出在海南发挥法务会计作用的详细建议。再次,借鉴国外经验。任何学科的发展都离不开学习和交流,法务会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的已经较为成熟,应该经常举办交流会,加强国内外法务会计专家学者在学术上的沟通与交流。第四,创办专业期刊。创办法务会计专业期刊,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提供成果展示和交流的平台,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务会计的认知度。应加大宣传力度,使法务会计深入人心。当前,可通过电视、杂志等媒介大力宣传法务会计,使更多的人了解法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法务会计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更多的专家学者在开展法务会计研究的同时撰写普及性和推广性文章,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务会计知识普及活动。此外,海南社科联或拟成立的注册法务会计师协会等联合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及其他机构,共同举办有关法务会计的研讨会,使法务会计在海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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