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风险与收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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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1

杭萧钢构(600477)内幕交易案例

(一)案例介绍

杭萧钢构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前身为1985年5月创办的萧山县长山金属板厂,2000年12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单银木、潘金水、戴瑞芳和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11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建筑钢结构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公司股票简称为杭萧钢构,股票代码为600477。公司目前主要拥有安徽杭萧钢结构、山东杭萧钢构、河南杭萧钢构、江西杭萧通力钢构、广东杭萧钢构、河北杭萧钢构、浙江杭萧物流、浙江汉德邦建材等8家控股子公司。

在2007年2、3月份杭萧钢构连续涨停前,其股价走势并不显山露水,成交量也不大,根本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从2007年2月12日到3月16日,杭萧钢构(600477)连续10个涨停板,股价从4.14元涨到了10.75元,累计涨幅159%,可谓是当时市场最大的牛股。

以下是杭萧钢构的股价飙升实录:

(1)2月12日~14日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连续三个涨停。

(2)2月12日杭萧钢构董事长单银木在公司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透露了公司将介入一个“国外重大项目”的重大内幕消息。

(3)2月15日公告公司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00亿元。尚未正式签署任何相关合同协议。

(4)2月15日~16日股票连续两个涨停。

(5)2月17日~25日春节,股市休市。

(6)2月26日新年开市第一天,涨停。

(7)2月27日沪深股市暴跌,杭萧钢构凑巧“因有重大事项披露”停牌。

(8)2月27日~3月12日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

3月13日杭萧钢构再次公告确认签订344亿合同。当天股票复牌后至16日股票连续四个涨停。经过短短10个交易日,杭萧钢构股价飙升至10.75元,累计涨幅159%。同时,对于344亿元合同的质疑之声充斥整个市场。

3月19日~20日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全天停牌。

且不论杭萧钢构这344亿境外合同是否真的存在,交易信息显示,2月13日,长江证券上海东方路营业部以1207万元的成交额名列当日买进席位第一,而排名买入金额二到五位的营

业部的成交额仅在270多万到22万元之间。

2月14日,上证所公布了杭萧钢构2月12日~14日的交易信息,三个交易日中累计买入金额排名第一的营业部为长江证券杭州建国中路营业部,买入总额为3563万元,而累计买入排名第二的营业部却是成交额不足353万元的西南证券杭州庆春东路营业部,2月13日买入1207万元的长江证券上海东方路营业部神秘消失了!长江证券上海东路营业部的消失,据有关工作人员说是电脑统计出错,是否有更深一步的原因尚有待调查。

然而,更蹊跷的事情还在后面。

在2月12日~14日,长江证券两家营业部一共买入4700多万元,与杭萧钢构这三天总成交金额6843万元相比,占了近七成的比例,出手如此之重,完全是胸有成竹,其后上市公司公布了朦胧利好信息,足以证明这些资金掌控者的精确指导能力,而他们到底靠的是研究优势还是信息优势?

在种种疑团尚待解开之际,长江证券上海东方路营业部这一席位在杭萧钢购2月17日的天量交易中再次出现。17日上证所交易公开信息显示,长江证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部名列卖出榜首,17日共计卖出7970.6万元,约740多万股。而2月13日的公开信息显示,长江证券上海东方路营业部总共买入金额为1207.3万元,约240多万股。显然,该席位17日卖出的股票数量大大超过了2月13日披露的买入数量。这多出来的近500万股,是什么时候买进的?由于杭萧钢构第一个涨停板时的成交量只有约885万股,因而这雪藏的近500万股不大可能全部是在第一个涨停板那天买入。因而,就不排除有人对杭萧钢构巨额合同事项的披露已经先知先觉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杭州建国中路营业部买入的至少647万股杭萧钢构,成交在第三个涨停板价格上的应该很少,因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显示,其绝大部分成交的股份也是在那之前买入的。由此可见,那也是有人早已先知先觉。

据了解,长江证券杭州建国中路营业部与杭萧钢构同处于杭州市,其前身为大鹏证券杭州建国中路营业部,在大鹏证券破产关闭后经纪业务被长江证券接收,但大鹏证券恰恰是杭萧钢构上市时的主承销商。虽然这并不意味着上市公司有内幕交易的可能,但信息被市场提前获知就不是没有可能了。

2007年4月5日证监会决定对杭萧钢构立案调查,而最后的调查结果表明这里面的确存在着内幕人和内幕交易。5月初,3名犯罪嫌疑人——杭萧钢构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杭州某娱乐城老板王向东、曾任杭萧钢构证券事务代表的陈玉兴被公安机关逮捕。

经侦查,几年前,王向东和陈玉兴合作炒股,口头约定由王出资,按陈的指令操作,赢利后陈获30%,出现亏损由王负责。至今年1月5日,王已按约定向陈支付1390万元。而王、

陈二人就曾在当时的大鹏证券工作过并开过户,再考虑到陈玉兴曾在杭萧钢构证券事务所工作过以及我们后面将提到的罗高峰与陈玉兴的继任关系,是完全有可能形成内幕交易的。

经查,2007年1月下旬,陈玉兴从杭萧钢构安徽子公司总经理王更新处获悉“杭萧钢构签了个18亿元左右的合同”。2月5日左右,陈又在与杭萧钢构成都办事处主任罗晓君等人聚会时,从罗处得知杭萧钢构正与中基公司洽谈安哥拉项目,金额高达300亿元。

随后,陈将该消息电话告知王向东,让王在2月12日买入“杭萧钢构”股票。12日,王按陈的指令操作“徐慧”(王向东之妻)的资金账户,买入“杭萧钢构”270多万股。

据了解,陈玉兴是罗高峰的前任,2004年3月进入杭萧钢构任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办副主任,2006年5月离职。2月12日,时任杭萧钢构证券事务代表的罗高峰在工作中也获悉公司与中基公司洽谈“安哥拉”项目,涉及金额300亿元,并把信息透露给陈玉兴。当晚,陈把从罗处得知的消息(包括消息来源)转告王向东,再次让王在2月13日买入“杭萧钢构”。

2月13日,王向东按陈的指令再次买入“杭萧钢构”230多万股。当日,陈玉兴多次与罗高峰联系,罗把公司已与中基公司草签协议的情况也透露给陈玉兴。当晚,陈玉兴和王向东商议,决定次日将账户上所剩资金全部买入“杭萧钢构”。

2月14日上午,为能买入更多“杭萧钢构”股票,王向东操作“徐慧”账户,以涨停板价格委托下单,当日盘中全部成交,买入170多万股。同时,陈玉兴再次从罗高峰处获取了次日公告的内容,并告知王向东。

3月15日,陈玉兴从罗高峰处得知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监管信息后,将情况告诉王向东,并作出次日卖出“杭萧钢构”的指令。16日,王向东按指令将“徐慧”资金账户中的690多万股全部卖出,共非法获利4037万元。据中国证监会认定,今年2月8日为该案内幕信息形成日,2月8日~14日为该内幕交易价格敏感期。

(二)相关链接:内幕人及内幕交易

我国《内幕交易认定办法》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两大类内幕交易主体。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证券法第74条中有明确规定,该条所规定的自然人的配偶及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亲属也被包括在内,在此基础上,还包括参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或在内幕信息形成中起决定、批准等主要作用的人及其配偶、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亲属,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董、监、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参与方及有关人员,基于职务或者控制原因知悉内幕信息的人。

“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则涵盖通过骗取、套取、偷听、监听或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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