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南海未来城海棠公园专项策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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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南海未来城海棠公园专项策划项目邀标文件
邀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〇一八年五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策划任务书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1、项目综合说明
1.1 项目名称:盐城市南海未来城海棠公园专项策划项目。
1.2规划范围:城南新区南海组团商业网点策划专项规划。
1.3工程规模:规划费约29万元。
1.4 招标内容:盐城市南海未来城海棠公园专项策划编制。
1.5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
1.6策划周期:中标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专项策划方案,具体服务周期由招标人根据服务内容确定。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5投标报名人如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3、资格审查方式
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有效期
4.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5.3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5.3.2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的;
5.3.3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3.4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3.5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围标、挂靠、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经查属实的;
6、招标文件发售
6.1本项目不需报名,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到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下方进入盐城市城南新区采购与招标网自行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6.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7、现场踏勘
7.1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得有关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进一步的资料。投标人踏勘现场自行得出的结论和解释由其自己负责。现场踏勘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2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因投标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8、邀标文件的澄清
8.1疑问送达时间:2018年5月5日12 :00前。
8.2疑问送达地点: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北楼5011室。
8.3答疑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5月5日17 :30前。
8.4答疑文件领取地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
下方进入盐城市城南新区采购与招标网自行获取,如因未能获取答疑而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一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5投标人在领取邀标文件、招标清单后,须认真研究,及时对清单及实际施工中存在的矛盾提出疑义,若逾期不提的,邀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已对邀标人提供的资料作出认可。
9、投标报价方式
9.1本服务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等各项因素以及招标人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质量等的要求,并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管理水平、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价进行投标报价。在本设计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中标时的投标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9.2招标控制价:
9.2.1
在本设计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中标时的投标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控制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9.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完成盐城市南海未来城海棠公园专项策划项目的策划咨询、技术交底、验收、管理费、利润、风险、税金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因后续相关设计,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成果文件作相关调整的,中标人应服从,并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另行结算。
服务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费用、服务酬金(包含服务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公司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专业策划人员驻场跟踪服务费等)、可报销费用(指策划人员为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包括国际与国内交通费旅行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为当地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所付的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费用)。
10、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分为分为一号(商务标)、二号(技术标)2个标书。
10.1 一号标书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一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
10.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1.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0.1.3 投标承诺书(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
10.1.4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1.5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10.1.6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10.1.7 策划项目组人员构成一览表及主要成员简历;
10.1.68 策划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有);
上述文件材料须合订成册。
10.2 二号标书为工作方案,数量为4套(正本一份,标书封面根据招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章印,副本三份,任何位置不得出现可以体现投标人名称的标志或文字),标书制作统一采用A4版本,采用无标识方式制作。
10.2.1二号标书文本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手写,不得做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10.2.2专家评委在不知道投标人的情况下对技术标书进行评审,按照编号评分。
由于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提供以上材料或提供不全者引起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自负。
10.3投标人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0.4 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
10.4.1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
10.4.2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