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三免三减半政策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三免三减半政策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三免三减半政策三免三减半政策(2)三免三减半政策①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②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转让所得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②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1. 免税+减半征收(1)农林牧渔业长期待摊费用4. 长期待摊费用(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提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②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资产的税务处理3. 无形资产(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②自创商誉;【提示】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③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④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计税基础:①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②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备案流程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备案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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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解析两免三减半的概念
解析两免三减半的概念【问题】请问两免三减半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前两年免税,后3年减半征收?主要适用于什么企业呢?【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所谓“两免三减半”的政策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但该条款现已失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决定对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
一、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是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是指上海浦东新区。
二、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以外的地区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单独计算其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按照本通知的规定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期间,由于复审或抽查不合格而不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从其不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度起,停止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以后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得继续享受或者重新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三免三减半政策
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三免三减半政策三免三减半政策(2)三免三减半政策①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②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转让所得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②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1. 免税+减半征收(1)农林牧渔业投资资产5. 投资资产(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6. 存货(1)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3)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长期待摊费用4. 长期待摊费用(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提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②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资产的税务处理3. 无形资产(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②自创商誉;【提示】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一章总论1、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和国家意志的结合体。
法的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组织和国家。
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组织包括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家也是法律关系主体之一。
3、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
义务又可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种。
4、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
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和一般等价物。
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荣誉产品。
行为包括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行为能力分为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态有关。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满8周岁的儿童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
事件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
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
拾得遗失物和发现埋藏物等。
行为的几方表意包括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行为的特定形式包括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行为的主体参与包括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其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适用法的效力原则包括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宪法是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2008〕116 号)
据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
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
10 号)第一条、第二条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
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税〔2014〕55 号)第一条、
第二条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
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
的通知》(国税发〔2009〕80 号)
享受条 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2.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
件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
次(如码头、泊位、航站楼、跑道、路 段、发电机组等)建设的,凡同时符合以
下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
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互独立;
(2)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
(3)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
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税收政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
策 "三免三减半"
享受主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
企业
体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
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
十七条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
3免3减半的政策
3免3减半的政策
近日,国家发布了一项新的政策——3免3减半的政策,旨在支持个人创新创业和促进消费升级。
具体来说,该政策包含以下三项免费政策:
1. 免费注册公司: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以免费注册公司。
这项政策旨在降低创业门槛,支持更多的个人创业者获得创业机会。
2. 免费知识产权申请: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可以免费申请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
这项政策旨在鼓励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3. 免费财税咨询服务: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免费的财税咨询服务。
这项政策旨在帮助个人和小微企业解决财税问题,降低经营成本。
此外,该政策还包括了以下三项减半政策:
1. 减半营业执照费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以享受营业执照费用减半。
这项政策旨在降低创业成本,鼓励更多的个人创业者获得创业机会。
2. 减半知识产权申请费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可以享受知识产权申请费用减半。
这项政策旨在鼓励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3. 减半税收费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税收费用减半。
这项政策旨在降低个人和小微企业的
经营成本,促进消费升级。
总之,3免3减半的政策对于个人创新创业和消费升级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将为广大创业者和消费者带来更多机会和福利。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法的本质与特征: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2、法律关系主体: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3、法律关系内容:1权利2义务:积极、消极4、法律关系客体: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5、行为能力: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7、法律事实: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10、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法规: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11、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注意1超期丧失“胜诉权”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注意2当事人不能约定;法院不得主动适用15、不能仲裁的有: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16、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和解亦可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调解书自“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17、地域管辖: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3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4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6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最先降落地7公司设立、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住所地..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岗位的范围:①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②出纳③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④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2、会计法律文件:1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计法2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4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3、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2责任: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注意单位负责人是责任主体;但不要求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不得“随意”变更5、原始凭证违规处理流程:不真实、不合法:不予受理+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退回;要求更正、补充6、会计档案仅保存电子档案条件:1来源真实;以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2电算化系统完善;3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善;4能防止被篡改;5已备份;6非需永久保存或有重要价值7、会计档案移交时应:由“会计机构”编制档案移交清册8、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9、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的情况: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2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10、政府监督内容: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注意没有对“税”的监督11、会计岗位设置要求: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12、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会计师“或”“3年”工作经验13、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应承担的行事责任:1罚款5000~5万元2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14、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应承担的行事责任: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支付结算的出票日期规范:1“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小写银行不受理2日期的中文大写方法:汉语规律;数字构成;防止涂改2、支付结算的签章规范:1单位、银行:财务汇票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2个人:本人的签名“或”盖章3、伪造与变造责任: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而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伪造人亦不承担“票据责任”4、票据的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5、谁可以行使票据的追索权:票据收款人;最后的被背书人;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可以行使6、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提交“汇票+解讫通知”两联;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7、支票授权补记事项:1金额;2收款人名称..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1、税法十大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2、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情况:1“外购”货物用于简易方法计税的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2管理不善+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造成的“非正常损失”;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4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5按简易办法征收;6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注意123为考核重点3、小规模纳税人判断标准:生产型≤50万非生产型≤80万提供应税服务≤500万4、视同销售主要情况:1委托代销货物;2销售代销货物;3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5“购进”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5、不征收增值税情形有:1资产重组2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4非在境内提供“提供方在境外”并“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应税服务5“无偿”向“公益事业”提供运输服务6存款利息7保险赔付8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即征即退的条件: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实际税负“>3%”的部分7、超豪华小汽车特殊规定: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9、高档化妆品不包括: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妆油”10、小汽车税目中不包括:大客车、大货车、箱式货车;“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企业购进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11、电池税目中不包括: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12、消费税已纳税款的扣除规定:A.扣除条件:1必须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2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B.扣除范围:1不包括“酒类产品、表、烧油的、电池、涂料”;2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3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注意不定项选择题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结合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包括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2、居民企业纳税规定: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3、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一般25% ;小微20%4、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高新15%;小微20%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6、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①财政拨款;②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7、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注意与免税收入进行区分;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8、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注意区别“银行罚息”与“签发空头支票罚款”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9、企业所得税免征具体政策: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转让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注意“农”不包括“部分经济作物”;“渔”指远洋捕捞10、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具体政策: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居民企业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11、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具体政策:1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注意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免税”2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12、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具体政策:研发费用一般企业加计扣除50%;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75%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13、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规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14、个人所得税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1居民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无限纳税义务2非居民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注意1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注意2在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的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15、个税工资的计算:月工薪收入-35004800元;定额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6、个税财产租赁的计算: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每次收入额-其他税费-修缮费用-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每次收入额-其他税费-修缮费用×1-20%注意每月修缮费扣除以800元为限;判断是否超过4000的基数为净收入17、个税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每次收入额-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每次收入额×1-20%18、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情况有:1年所得“12万元”以上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房产税的纳税人:总原则受益人纳税所有人、出租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注意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纳税人“无租使用”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2、房产税征税范围: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确实是房屋3、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房产税税收优惠中免征的有: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租金偏低的公房出租;6公共租赁住房;7高校学生公寓;8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9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5、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已测定——以“测定”面积为准;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6、耕地占用税加征规定:1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加征“不超过50%”2占用“基本农田”的;加征“50%”7、印花税纳税人:书立、领受、使用人8、房地产企业出售新房扣除规定:1判定利息是否明确;2印花税不单独扣除;增值税不得扣除9、土地增值税免税规定: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10、车船税纳税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拥有并使用注意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扣缴义务人11、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定额税率12、车船税免税的有: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部队专用车船、警用车船白牌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黑牌13、车辆购置税准予申请退税的情况: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2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注意自“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年限”;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不满1年的全额退税14、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15、关税纳税人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不包括代理人16、关税税率有: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17、关税计税依据:从价:一般货物;从量:啤酒、原油等;复合: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18、关税免税规定: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19、资源税征税范围: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原矿;固、液体盐20、资源税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21、资源税从价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2、资源税计算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煤炭销售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23、资源税计算以精矿为征税对象: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24、烟叶税征税范围:晾晒烟叶包括名录内和名录外、烤烟叶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1、纳税申报方式:自行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2、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税务行政复议管辖:1计划单列市地税局省税务局或本级政府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2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所属税务局3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4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5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6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A;对加处罚款不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B;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3、税务检查权利有:查账、场地检查、责成提供资料、询问、交通邮政检查、存款账户检查4、偷税行为特征有:以造假或不申报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5、骗税法律责任:追缴税款;并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停止办理退税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1、建立劳动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用工之日”2、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是: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3、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界定: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能力、无过错4、带薪年休假的规定:1满1年不满10年5天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2满10年不满20年10天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享受3满20年15天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注意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享受寒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均不享受5、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1部分人放假节日有工资无加班费2.平时加班≥150%2周末加班≥200%或调休3法定休假日加班≥300%4罚则责令支付;逾期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5扣工资“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6、试用期的规定: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不满3个月不得约定2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得超过1个月31年以上;不满3年不得超过2个月43年以上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注意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注意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注意3违法约定试用期已履行;以“正式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支付赔偿金7、服务期的规定: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服务期长;合同顺延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扣除已履行服务期比例注意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上述计算结果;则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无效;若低于计算结果则以约定为准劳动者原因解除合同照赔单位原因解除合同不赔8、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9、补偿金的规定:1法定情形注意无论合同解除还是终止;只要不是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无过错且非主动提出离职就应当给予补偿;这是单位的社会责任2年限看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算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3基数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注意“高薪职工”月工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10、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11、视同工伤的情况: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注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此疾病非工作造成12、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注意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13、伤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有2生活护理费3伤残津贴注意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支付;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7-10级伤残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无伤残津贴4辞退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工亡待遇:1丧葬补助6个月工资2遗属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注意1-4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满死亡;可以享受1、215、失业保险享受条件:已缴保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16、社保单位缴费规定:自行申报、足额缴纳17、社保个人缴费规定:职工:单位代扣代缴;按月告知本人。
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详解
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详解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府也在不断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以减轻人民的负担,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其中,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它为广大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和优惠。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项政策。
一、三免三免是指“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法律援助”。
这三项是人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方面,政府通过免费提供这些服务,可以帮助人民减轻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1. 免费医疗医疗是人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方面,而医疗费用也是人民生活中的一大负担。
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政府出台了免费医疗政策。
这项政策可以让人民在医疗方面享受免费服务,包括免费体检、免费药物、免费治疗等。
2. 免费教育教育是孩子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方面,而教育费用也是家庭的一大负担。
为了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政府出台了免费教育政策。
这项政策可以让人民在教育方面享受免费服务,包括免费上学、免费教材、免费午餐等。
3. 免费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人民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非常重要的服务,但是很多人因为经济原因无法享受这项服务。
为了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政府出台了免费法律援助政策。
这项政策可以让人民在法律方面享受免费服务,包括免费法律咨询、免费诉讼代理等。
二、三减半三减半是指“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个人社保费、减半征收个人住房公积金”。
这三项是人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方面,政府通过减半征收这些费用,可以帮助人民减轻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1. 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每个人在获得收入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但是很多人因为经济原因无法承担这项费用。
为了让每个人都能承担得起个人所得税,政府出台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这项政策可以让人民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享受减半服务。
2. 减半征收个人社保费社保费是每个人在参加社保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但是很多人因为经济原因无法承担这项费用。
为了让每个人都能承担得起社保费,政府出台了减半征收个人社保费政策。
两免三减半的概念【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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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免三减半的概念【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问题】
请问两免三减半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前两年免税,后3年减半征收?主要适用于什么企业呢?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所谓两免三减半的政策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但该条款现已失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决定对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
一、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是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是指上海浦东新区。
二、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外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解读
外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解读外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解读为了鼓励外商进入中国市场的投资,我国对国家规定的外资领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扶持,常见的可能就有有“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一、定义"两免三减半"的政策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在5年的减免税期满后,还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外商投资设立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可享受3年免税、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待遇;对出口型企业,除享受上述两免三减所得税优惠外,只要企业年出口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70%以上,均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进口免税目录范围,可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二、政策涉及领域中国主要鼓励外商投资以下领域:1.鼓励外商投资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
2.鼓励外商投资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
3.鼓励外商投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外商在华设立研发中心。
4.鼓励外商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机械、轻工、纺织等传统工业,实现装备工业的升级换代。
5.鼓励外商投资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环境保护工程和市政工程。
6.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鼓励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
7.鼓励外商投资产品全部出口的允许类项目。
二、申请“两免三减半”的具体程序及附报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备注:申请可以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时候送税务机关,也可以在获利年度送,不过以开始生产经营的时候送比较好。
1.申请书内容: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情况;②所从事的行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名称或主要经营项目;③实际投产经营时间、确定的经营期限;④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申请确认享受定期减免税资格。
2018年经济法基础常考题444
2018年经济法基础常考题单选题1、某特区中外合资生产企业,经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5年1月开始经营且当年获利,按当时规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并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即2005年~2006年免税,2007年~2009年减半征税。
2009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1)企业拥有房产原值1000万元,2009年7月1日将其中的30%空余厂房出租给其他企业,当年取得租金20万元;2009年9月1日将其中10%按政府规定价格租给个人居住,每月取得租金6万元,其余房产自用;(2)企业实际占地面积共计20000平方米,其中3000平方米为厂区外的绿化区,2500平方米为厂区以内的绿化用地,企业创办的学校和医院共占地1500平方米,无偿借出800平方米给部队作训练场地;(3)全年实现不含税销售额6000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购货金额1410万元、进项税额239.7万元;支付购货的运输费5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3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4)应扣除的销售产品成本2499.04万元;(5)发生销售费用12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00万元;(6)发生管理费用960万元(不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用200万元;(7)发生财务费用320万元,其中:4月1日向企业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借款200万元,借期两年,当年支付利息费用20万元;7月1日向银行借款用于工期为两年的在建工程建设,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当年支付利息费用25万元;(8)9月通过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68.3万元,10月直接向某老年服务机构捐款50万元;(9)年终盘点时发现当年购进的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损失,原材料账面成本是10万元。
税务机关认定可以作为损失列支;(不考虑运费损失额)(10)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单位税额3元;房产税计算余值时的扣除比例为20%。
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cpa
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cpa在中国的税收制度中,有一个重要的政策叫做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
作为财务会计从业者,尤其是注册会计师(CPA),了解这一政策的重要性是至关重要的。
在本文中,我将深入探讨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政策的背景、影响和未来发展。
一、背景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政策最早于2008年在中国出台。
其背后的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并鼓励企业在经济不景气时继续扩大投资。
这个政策从征税和税务调节两个角度出发,旨在降低企业的税负,并为企业提供资金来源。
二、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政策的具体内容1. 三免:根据该政策,企业在境外投资所取得的红利、利息和股利所得,以及再投资境外利润,可以在一定程度内免征所得税。
这为企业在境外投资提供了 incentives。
2. 三减半:根据该政策,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研究开发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到的收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半处理。
这样的减免可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从而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3. 递延所得税余额:在计算所得税时,如果企业有过去发生的亏损,可以将亏损金额递延到后续年度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这将减少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所得税。
这对于亏损企业特别有益,可以减轻财务压力,并提供发展空间。
三、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政策的影响1. 降低企业税负: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很大的税收优惠,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2. 促进企业投资:递延所得税余额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更多的投资,特别是在研发和技术创新领域。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科技水平和竞争力,并推动经济发展。
3. 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由于递延所得税余额政策的实施,企业可以将本应缴纳的所得税款延迟支付,这为企业提供了额外的现金流。
这些资金可以被重新投资到企业的发展中,加速企业的扩张。
四、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政策的未来发展尽管三免三减半递延所得税余额政策在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方面的作用已经显而易见,但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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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
作者:
来源:《商业会计》2014年第19期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
根据《通知》,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如码头、泊位、航站楼、跑道、路段、发电机组等)建设的,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一是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二是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三是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两免三减半政策
两免三减半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常被人们称为“两免三减半”)。
正确领会这一政策是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搞好所得税筹划的关键。
一、“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下列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7.建筑业;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技术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10.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年度。
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规定逐年,结转弥补(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只有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即经营期在10年以上,且从事的行业属于税法列举的10种行业,才能有资格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所得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企业在投产经营前,必须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使经营期限和所从事的行业达到税法规定的标准,具备享受“两免三减半”的资格。
按照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期从企业的第1个获利年度算起。
如果企业初期存在亏损的,则以结转弥补亏损后有利润的那一年度为第1个获利年度。
一旦确定了获利年度,则开始计算“两免三减半”的期限,不论这中间企业是否又发生了亏损。
因此,所得税筹划的关键就是对第1个获利年度出现时机的适当安排,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两免三减半”政策减轻税负。
一般来说,企业在刚投产经营时,由于规模较小,知名度低,对行业情况不够了解,常常处于亏损状态,或者只能是稍有盈利。
三免三减半如何计算
三免三减半如何计算
三免三减半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除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从事节能环保、沼气综合利用、海水淡化等行业的企业也能享受到上述“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三免三减半”的减半期间,除去不免税补贴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的。
以弥补亏损后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为获利年度。
所得税减免税的期限,应当从获利年度起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而推延。
“三免三减半”的“免”,是指免征企业所得税,即对前三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全部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半”,就是将应纳税所得额×50%,然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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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三免三减半政策三免三减半政策
(2)三免三减半政策
①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
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②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
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转让所得
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
税;
②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 免税+减半征收
(1)农林牧渔业
免征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
项目
⑧远洋捕捞
减半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征收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投资资产
5. 投资资产
(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6. 存货
(1)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扣除。
(2)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
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
(3)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长期待摊费用
4. 长期待摊费用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提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②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资产的税务处理
3. 无形资产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②自创商誉;
【提示】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③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④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计税基础:
①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②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③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第四单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 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相关链接1】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相关链接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提示】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6)劳动规章制度
①合法
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法律约束力。
②告知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提示】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
2. 劳动合同的变更
(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3)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题·单选题】2014年10月,张某到甲公司工作。
2015年11月,甲公司与张某口头商定将其月工资由原来的4500元提高至5400元。
双方实际履行3个月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新任法定代表人认为该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未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无效,决定仍按原每月4500元的标准向张某支付工资;张某表示异
议,并最终提起诉讼。
关于双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双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且实际履行已超过1个月,该劳动合同变更有效
B.劳动合同变更在实际履行3个月期间有效,此后无效
C.因双方未采取书面形式,该劳动合同变更无效
D.双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但实际履行未超过6个月,该劳动合同变更无效
【答案】A
【解析】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来自东奥会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