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调度规定1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伦理准则,并依照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四条医院院前急救负责人应当订立院前急救工作总体方针和具体实施方法,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急救联动机制。
第二章急救资源及配置第六条医院应配备急救设施和装备,包含但不限于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急救药品等,以确保急救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网络,掩盖急救服务的范围,并明确服务区域和急救点分布。
第八条医院应依据患者需求和急救资源实际情况进行急救设备及药品的配置和更新,确保其规模和品质实现需求。
第九条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三章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第十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队伍,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包含专业医务人员、护士和司机等,人数应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院前急救队伍应订立队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值班布置,确保急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
第四章急救指挥与调度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和协调,确保急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急救救治的及时有效。
第十五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依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指挥和调度,确保急救资源的优先级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急救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第十七条急救指挥中心应定期进行急救工作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医院对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时,应依照现场急救原则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院前医疗急救调度指挥人员工作规范
1.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上岗,着装整洁规范。
2.佩戴工号牌于前胸左前上方3.化淡妆,禁止浓妆艳抹。
(四)行为规范1.准时上岗,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不迟到早退。
2.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严格执行调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不得漏接和拒接报警求救电话。
4.工作期间保持严肃、认真、紧张、负责的良好作风、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不玩手机,不吃零食,不干私活。
保持工作环境整齐清洁。
5.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诚恳热情,团结协作,相互支持;语音表达简单明了。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后及时了解本班次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医院及急救车辆数量情况。
做好科学合理的调配。
7.接警后,快速、准确记录报警相关信息。
8.接到特殊事件、敏感事件、突发事件等信息时,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并积极组织急救力量救援。
9.专人负者电话、电脑、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线路7义24小时畅通,急救电话严禁他用。
(五)工作流程规范1.准时上下班,确保急救电话7义24小时接听。
2.上班前认真检查坐席终端运行情况,确保系统正常运转。
上班期间实时了解全市急救资源分布情况,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下班时做好工作交接。
3.调度工作实行首次呼救受理责任制,即首次受理呼救电话接通后10秒内接听,并正确询问,快速、准确、规范记录患者基本信息、患者病情、呼救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尽快派出院前医疗急救车辆。
4.熟悉全市地理方位、行政区划,掌握主干道、街区名称及分布。
5.掌握突发事件、灾害信息及特殊、敏感事件呼救时的上报程序。
6.根据救护车GPS定位和调度系统优先排队为依据,就近、就急、就救治能力,合理、统调派全市救护车,严禁拒绝受理和告知呼救者自行联系。
7.调度员认真做好网络医院请假、销假登记工作,必要时通过微信或QQ群向附近网点医院通报。
8.调度员应及时受理呼救电话并按原则调派救护车辆, 严禁派“人情车”,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其他组织或个人透露呼叫信息,谋取不当利益。
医院120急救日常调度制度
医院120急救日常调度制度
医院120急救日常调度制度
中心医院120急救日常调度制度
1、当班调度员要掌握当班医生、护士、驾驶员的在岗和出诊情况,发现脱岗人员要立即报告总值班或相关科室以便及时解决。
2、调度原则是:就近派车,根据医院的救治能力,就近转送。
3、调度员下达指令时,应言简、果断。
4、有危重病人或灾害事故抢救时,可随时调整已派出的车辆和人员。
5、五公里以上的任务要随时与用户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及时与大夫联系。
若患者家属要求退车时应立即通知出车人员及时返回,尽量减少空驶。
6、家属催车时要及时询问出车人员的方位,并及时将车辆动态告知家属。
7、调度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各种信息,包括出诊(车)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到达医院时间、任务完成时间、返回时间,救治情况及收费情况等做准确记录。
8、出车人员报告无人等车时,应积极与病人家属取得联系,若联系不上应要求按地址去寻找病人。
不能轻易发出返回指令。
9、值班人员若以非急救事由要求出车时,值班调度员无权批准。
10、一线人员拒绝调度指令或借故车辆故障、医疗设备故障不能出诊(车)时,一律按拒绝出诊(车)对待,做好登记,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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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调度原则
院前急救调度原则院前急救调度原则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关键点,以确保急救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一、基本原则就近原则:指派最近的急救站救护车出车,一般情况下,病人所在地至急救站的距离半径为5km及行程为8km左右。
这一原则旨在缩短急救响应时间,争取救治时间。
就急原则:对于急危重症病人,要求快速转送,并优先派车。
调度员应根据病情的紧急程度,优先派遣具有相应救治能力的急救单元,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满足专业需要原则:将病人转送到有救治相应病种能力的医院。
这要求调度员在派车时,必须考虑急救单元的抢救能力和送往医疗机构的抢救能力,确保病人能够得到专业的治疗。
尊重病人意愿原则:在不影响病情和治疗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病人或其家属的合理要求,将其送往指定的医院。
但这一原则需与就近、就急和满足专业需要原则相协调。
二、具体操作即时发车:接警后必须做到即时发车,必要时宁可空车返回也要发车。
这体现了急救服务的分秒必争,确保病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治。
充分沟通:调度员在接警时,应详细询问病人的病情、所在地址等信息,并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急救服务的流程和可能遇到的情况。
在送往哪家医院的问题上,医生还会跟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考虑患者及家属的意见。
科学调度:在灾害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调度员应按照统一指挥调度、综合协调派车的原则进行调度。
这要求调度员具备全局观念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急救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不承诺时间:由于急救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受到交通路况、自然灾害等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调度员不应承诺急救救护车到达病人地址或医疗机构的具体时间。
提高派车有效率:调度员必须随时掌握急救车的位置,要求出诊人员在完成任务后立即报告救护车已返回或已在返回途中,以保证在附近有病人时能够迅速调派车辆。
提升综合素质:医疗急救调度员需要从培养、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入手,以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院前急救工作情况,实现准确把握指挥调度原则的目标。
120急救调度管理制度范文
120急救调度管理制度范文急救调度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高效地组织急救救援工作,保证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急救调度管理工作。
第三条急救调度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迅速高效、服务至上、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急救调度管理部门应依据本制度进行组织、领导和监督急救调度工作。
第五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急救调度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急救调度队伍第六条急救调度队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调度员组成。
第七条急救调度队伍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具备相关医疗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判断患者病情;2. 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决策;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医护人员有效配合。
第八条急救调度队伍的管理应包括:1. 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队员的技能水平;2. 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机制,激励队员的工作积极性;3. 定期进行轮岗,保证调度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热情。
第三章急救调度流程第九条急救调度流程应包括如下环节:1. 接警:调度员应迅速准确地接听急救电话,记录相关信息;2. 评估:调度员应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描述判断病情的严重程度,并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理决策;3. 派车:调度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就近原则派遣最适合的救护车前往现场;4. 联络:调度员应及时与急救车上的医护人员联系,告知患者情况和途中需要注意的事项;5. 监控:调度员应时刻关注急救车的位置和行程,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6. 反馈:调度员应记录每次急救的情况,包括到达时间、出车时间、治疗过程和结果,以便后续工作分析和总结。
第十条急救调度流程应符合以下要求:1. 快速准确:调度员应以最快的速度接警、评估和派车,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救治;2. 科学规范:调度员应根据急救协议和临床指南进行评估和派车,避免误判和错派;3. 信息传递:调度员应及时传递相关信息,保证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了解程度和所需的准备工作;4. 跟踪监控:调度员应实时监控急救车的位置和行程,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调整计划。
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工作制度
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工作制度一、制度1、各急救站必须服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
2、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接诊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及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4、所有120联网值班通讯设备、手机必须24小时通畅。
司机上车执行任务时,必须启动GPS系统,打开车载设备,并随时检查车载的通话情况,确保急救指挥畅通无阻。
5、各急救站要严格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
必须确保院前急救设备齐全完好,人员到位,保证接到120指令后3分钟内出车。
6、当遇到群体性伤亡、中毒等重大突发事件时,先遣的第一梯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并随时搜集现场伤亡情况向指挥中心汇报。
第一梯队的指挥由所在地急救站医生担任,并负责检伤分类;第二梯队到达后,由院前急救的领导接任现场指挥;当卫健委领导达到现场后,接替指挥权。
现场指挥负责与市级领导联系、汇报工作、接受指令、协调与各救援部门之间的关系。
7、要严格实行就近、就地抢救的原则。
急、危、重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时不得转院;首诊医院因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而病情又允许的患者,由首诊医院医务科负责与转往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报指挥中心发派车单,双方医护人员必须进行病情交接。
8、各急救站急救指令任务执行完毕后,要将出车情况、患者病情及抢救经过如实详细记录并正确填写电子病历反馈给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9、市卫健委、急救指挥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级急救网络负责人参加急救指挥调度协调工作会议,通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材料上报市卫健委。
二、监督检查1、各急救站要加强院前急救、院内抢救及重症监护室的建设,要有固定的人员编制,充实技术骨干,配备必须的抢救设备,提高应急能力。
2、各急救站必须建立健全急诊急救规章制度,制定急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3、各医院对违反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推诿患者等违规人员要坚决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120调度工作制度和标准
120调度工作制度和标准一、前言120调度工作是急救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院前急救工作的核心、第一环节和服务患者的窗口。
调度指挥工作效率直接关系院前医疗救援工作质量。
为了提高120调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岗位职责1. 依据公司下达的月份生产作业计划,结合车间情况,编制生产经营作业计划,经平衡及审批后,下达执行。
2. 巡检各班(序)当天生产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车间主管领导报告当天生产存在的问题,并组织解决。
3. 巡检各班生产进度,掌握装配、跨车间交接件、关键工序的生产情况。
汇总签署成品验收单、退修单、在制品收发清单,停工记录等生产原始凭证,做好日生产统计分析。
4. 查明生产现场的突出故障,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提出调整生产组织的建议,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经营科或有关领导。
5. 控制在制品投入数量和产出数量,督办待处理品,协调跨车间零件的交接,做好车间在制品台帐。
6. 参加班前的碰头会,执行公司生产经营例会决议,对影响下班次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预防措施。
7. 协助厂长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工作流程1. 接警流程:接警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询问患者病情、位置等信息,并记录在案。
根据病情和位置,判断事件紧急程度,按照紧急程度进行分级处理。
2. 调度流程:调度员根据接警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源调配,选择合适的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3. 出车流程: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医护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救治,并根据患者病情和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将患者送往医院。
4. 归档流程:完成救治和转运工作后,调度员及时将相关信息归档,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工作标准1. 接警标准:接警人员应准确、清晰地了解患者病情和位置信息,紧急程度判断准确,按照紧急程度进行分级处理。
2. 调度标准:调度员应根据接警人员提供的信息,迅速、准确地进行资源调配,确保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及时到达现场。
3. 出车标准:医护人员应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技术,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救治,并根据患者病情和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将患者送往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院前急救管理规定是什么样的形式,具体的内容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院前急救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院前急救管理规定一、院前医疗急救的服务范围《条例》界定了院前医疗急救、急危重伤病员的概念,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工作范围,尽可能避免乱拨“120”电话,滥用急救资源,提高急救资源的使用效率。
院内转诊、恢复期转运等活动,不属于院前医疗急救的服务范围。
《条例》第3条指出,“院前医疗急救,是指‘120’急救医院在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下,对急、危、重伤病员在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急、危、重伤病员,是指其症状、体征、疾病符合国家规定的急危重伤病标准,若不及时救治,病情可能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的伤病员。
”二、每四万人配备至少一辆“120”急救车辆《条例》规定,“120”急救车辆,按人口数量配置,统一车辆标志,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车载视频等。
“120”急救车辆专车专用,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不得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配备其它服务车辆,满足转诊、出院等特殊服务。
急救车辆驾驶员具有准驾车型两年以上驾驶经历,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服务区域交通路线,并通过淄博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岗前培训和考核。
“120”急救车辆使用年限超过八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四十万公里。
应当及时更新。
三、接听后一分钟发出指令四分钟派出车辆对于“120”急救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条例》对指挥调度人员接听电话、派出车辆、到达现场等服务环节的时间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急救医院发出调度指令,“120”急救医院应当在接到调度指令后四分钟内派出急救车辆。
第23条规定:“指挥调度人员接到呼救信息后,应当按照是否为急、危、重伤病员进行分类和信息登记,按照就急、就近的原则,在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急救医院发出调度指令,并根据具体情况对伤病员或者现场其他人员给予必要的急救指导。
急救调度指挥管理规范
急救调度指挥管理规范“120”指挥通讯工作管理制度一、调度人员值班制度1.调度人员应提前10分钟接班, 着装整洁, 挂牌和穿工作服上岗。
2.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制度,热忱、迅速、精确、及时做好调度工作。
3.忠于职守, 坚守岗位, 工作时间不会客或干其他个人私事, 服务使用规范用语。
4.精确理解掌握各急救站点医务人员、驾驶员和车辆状况, 掌握呼救者旳病情,在急救半径内派车, 做好记录。
5.接到呼救电话信息后, 迅速判断病情, 及时向急救分站下达出车指令, 督促立即出车。
在救护车抵达现场前, 指导病人家眷采用对应旳自救措施。
6.发出指令后, 督促急救和驾驶员旳应急反应时间, 进行全程跟踪,对不符合规定者, 做好书面登记, 定期向急救科、车管科和各急救站点反馈, 以利改善。
7、碰到重大灾害事故呼救时, 迅速指派半径内急救力量投入急救, 并及时向中心领导或总值班汇报, 联络市急救网络医院做好收治病人旳准备, 随时与现场保持信息沟通, 状况然后精确向急救中心领导汇报。
8、碰到急救高峰或接到危、急、重症求救电话且派车困难或无车可派时, 应耐心向求救者解释, 防止发生争执与纠纷, 并做好记录, 迅速反馈状况。
9、负责通信设备管理、保养, 通讯设备发生故障, 应立即汇报通信科及时处理,以保证通信系统敏捷有效。
10、认真做好多种记录, 书写规范、精确、清晰。
项目填写要完整, 对旳无误。
11.严格遵守急救中心有关规章制度, 爱岗敬业, 努力钻研技术, 提高调度精确率, 防止跑空、减少回车。
12、对旳使用调度通信设备, 严禁谈论与急救工作无关事宜。
二、调度人员交接班制度1.交班前必须认真检查调度总台、电脑及多种电键开关及无线电对讲机使用状况, 有异常及时调整或报修。
2.多种记录本、用品、椅子放置整洁, 调度台面和调度室地面保持整洁3.检查查对各急救分站值班车辆动态状况, 对急救分站值班车辆旳出车状况必须与接班人员详实交待清晰。
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与院内抢救有效衔接工作制度为保障我院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之间“绿色通道”的有效衔接,根据卫生部有关文献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前急救:1、调度室在接到求救信息后迅速发出调度指令(1分钟内),院前急救组(120救护车的医、护、驾)人员接到指令后应快速出诊(小于5分钟),院前急救应规范施行一系列必要的尽力、合理救治解决措施。
2、从急救现场到急救车途中的搬运过程严密监护、积极急救和解决,急危重病人在转运至医院的途中应向伤病者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谈话。
3、转运过程中应事先将病情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生,急诊科内值班医护人员应提前做好抢救相应准备工作;如因病情危重、涉及多专业学科的伤病情、伤病者涉及多人等情况需其他专业学科协助解决或须进行紧急手术的,转运途中应及时告知相应科室做好协助抢救及紧急手术准备;院前急救组时刻与急诊科及相应专业学科保持紧密联系与病人交接,积极协同抢救。
二、院前院内密切配合,形成紧密的无缝连接1、保证院前急救与院内专业学科间的信息互通:及时通报急救病人病情信息:调度室——院前急救组——急诊科及医院内各相关专业学科“三方通话”。
2、病人转送与安顿:危重病人病情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规定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接诊护士、护工、有关医生等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教护车返回院内,做到抢救室的他救设备已启动,需要会诊的相关医师到位,医统各相关多门做好了必要在备。
3、医疗机构阁信息畅通:基层医疗机构向我院转运急危重症感者时,应提前与危诊科或通度联系并通过120院前急数组转运感者;会诊科与调变室随时保持信息畅通。
调度室在初步了解毫者伤痛情、相关专业来位情况拟定允许接纹后,立邮告知完前急数细选行老者转运工作:院前急教组在接受此类患省时应与转运者进行当面交装,如目前病售与特运患者途中的车内监护、急救、解决清能等情况,同到做好登记。
4、院内通通的通畅保证:涉及急诊科急救绿色通道。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是指在医院之外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急危重症患者进行的紧急救治和转运工作。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就近、就急、尊重患者意愿的原则,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应由具备急救资质的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应建立健全急救调度机制、急救质量控制体系和急救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急救服务水平。
二、急救调度机制第六条急救调度中心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急救资源的调配和急救任务的下达。
第七条急救调度中心应设立24小时急救热线,保证急救电话的畅通和及时响应。
第八条急救调度中心应建立健全急救预案,制定急救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急救调度中心应建立健全急救质量控制制度,对急救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急救服务质量。
三、急救人员职责第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的服务意识。
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严格执行急救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急救措施的及时、准确、有效。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应认真填写急救记录,及时报告急救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积极参加急救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水平。
四、急救设备和药品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证急救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药品的充足供应。
第十五条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急救设备的完好率和药品的有效性。
五、急救质量控制体系第十六条急救质量控制体系应包括急救质量管理、急救质量监督和急救质量改进等方面。
第十七条急救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急救质量标准和急救工作流程,对急救工作进行全程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急救质量监督应加强对急救工作的现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急救质量改进应根据急救质量监督和评价结果,不断改进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
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急救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院急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2. 设立急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急救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办公室设在急诊科。
3. 设立专业急救队伍,包括内科、外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负责院前院内急救工作。
三、院前急救工作制度1. 院前急救是指在医院外的现场对患者进行的急救处理,包括救护车出诊、现场救治、转运到医院等环节。
2. 120调度员负责接听急救电话,询问患者病情,指导现场急救,调度救护车和急救人员。
3. 救护车值班人员负责救护车的运行和维护,确保救护车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4. 出诊医师和护士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迅速到达现场,对患者进行救治。
5. 院前急救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转送医院,如病情不稳定,应给予相应处理后转送。
6. 院前急救人员应及时与急诊科保持联系,报告患者病情,为院内急救做好准备。
四、院内急救工作制度1. 急诊科负责院内急救工作,设立急救室、抢救室、留观室等,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2. 急诊科医师和护士负责接收急救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处理,决定患者的进一步治疗。
3. 重症医学科、外科、内科等相关科室应积极参与院内急救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 医院应建立院内急救绿色通道,为急救患者提供快速、高效的救治。
5. 医院应加强多学科协作,建立急性胸痛、急性脑卒中、急性创伤等快速通道,提高救治成功率。
6. 医院应定期开展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急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急救工作流程1. 院前急救:接警→调度救护车和急救人员→现场救治→转送医院。
2. 院内急救:接收急救患者→初步诊断和处理→决定进一步治疗→多学科协作→救治→转观察室或住院病房。
六、急救工作考核与奖惩1. 医院定期对急救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由医疗机构提供的紧急医疗救援服务。
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医院应设立独立的院前急救科(室),配备专业的急救医护人员和必要的急救设备,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工作制度,包括急救调度、急救出诊、现场急救、转运治疗、急救记录等环节,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急救调度第五条医院应设立急救调度中心,负责接听急救电话,调度急救资源,协调急救工作。
第六条急救调度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医院急救资源情况和急救流程。
第七条急救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立即记录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联系电话,判断病情紧急程度,并按照病情紧急程度和急救资源情况进行调度。
第八条急救调度员应指导现场人员对患者进行初步急救处理,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转运患者。
第九条急救调度员应立即通知急救医护人员出诊,并告知出诊医护人员患者病情、地址等信息。
三、急救出诊第十条急救医护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急救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一条急救医护人员接到出诊通知后,应立即准备急救设备,包括心电监护仪、急救箱、氧气袋等,并迅速到达现场。
第十二条急救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对患者进行检查,评估病情,并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十三条急救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转送医院,如病情稳定,应立即转送医院;如病情不稳定,应给予相应处理后转送医院。
第十四条急救医护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应保持与医院的联系,及时报告患者病情变化,并根据医院指示进行处理。
四、现场急救第十五条现场急救是指在患者发病或受伤现场进行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现场急救应遵循ABC原则,即Airway (保持呼吸道通畅)、Breathing(维持呼吸功能)、Circulation(保证血液循环)。
院前急救操作规范及流程
院前急救操作规范及流程院前急救是指在病人到达医院之前,由医护人员在现场或途中进行的医疗救治。
对于提高急救成功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院前急救操作规范及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院前急救操作规范1. 准备工作(1)急救人员应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了解急救设备、药品和物资情况。
(2)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设备功能正常。
(3)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药品的名称、剂量和用法,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2. 接警与调度(1)急救中心应设立专门的调度部门,负责接警、调度和信息记录。
(2)调度人员应在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了解病情,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按照病情危重程度进行合理调度。
(3)调度人员应将报警信息及时传达给相关急救站点,确保急救人员迅速出诊。
3. 出诊与途中救治(1)急救人员接到调度指令后,应迅速准备出诊,确保在3分钟内出车。
(2)急救人员应选择最佳路线,迅速抵达现场。
在途中,急救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保持沟通,了解病情变化,做好心理安慰。
(3)急救人员在途中应根据患者病情,给予必要的救治,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4. 现场救治(1)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评估患者病情,确定救治方案。
(2)急救人员应按照救治方案,给予患者必要的救治,如心肺复苏、药物治疗、伤口处理等。
(3)急救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根据病情调整救治方案。
5. 转运与交接(1)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迅速转运至医院。
在转运过程中,急救人员应继续观察患者病情,做好急救措施。
(2)急救人员将患者送达医院后,应与医院急诊科人员进行详细交接,包括患者病情、救治经过、用药情况等。
二、院前急救流程1. 呼救与报警患者或目击者发现病情危重患者后,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报警并提供患者病情、所在地点等信息。
2. 接警与调度急救中心调度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了解病情,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按照病情危重程度进行合理调度。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相应机构和人员在医疗机构外,对急、危、重伤病员现场实施紧急必要救护和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的过程。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是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实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院前医疗急救遵循统一受理、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及时救治、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院前医疗急救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置急救网络医院,承担相应区域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医院专科情况等指定急救中心(站)承担相应区域院前医疗急救任务;根据需要,将符合条件的医院纳入急救网络,承担相应区域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第六条急救中心(站)、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范围开展工作,由调度机构统一调度指挥。
急救中心(站)、急救网络医院和调度机构之间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建设,保证其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急诊急救能力和专科建设,提高其综合急救、转运和危重症救治能力。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区域人口每X万人口配置X辆救护车,并根据区域地理特点、人口分布和交通状况等因素,适当增加或者减少配置数量,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急救需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保障体系。
医院院前急救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目的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处理工作,提高救治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院前急救处理工作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安全原则院前急救处理工作必需以患者安全为第一原则,快速反应,高效合理进行急救处理。
第四条急救队伍医院应建立专业的院前急救队伍,配备经验丰富、技能全面的急救人员,确保院前急救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急救设备与药品管理第五条急救设备配备医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院前急救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六条急救设备库存管理医院设立急救设备库,进行设备的统一管理。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增补设备,并记录库存情况,保证急救设备的及时供应。
第七条药品配备与管理1.医院应依据急救需要,合理配备院前急救所需的药品,并建立药品储备。
2.药品的采购、配送和使用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对于过期或损坏的药品,应及时处理并重新采购,不得使用。
4.全部药品必需标明有效期,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使用的药品符合规定要求。
第三章院前急救流程第八条报警接警1.当接到院前急救求助电话时,必需及时报警,并告知相关急救信息,如患者病情、现场情况等。
2.接警员应依据求助信息快速派遣急救车辆和人员,确保快速响应。
第九条急救车辆调度1.医院应配备特地的急救车辆,并通过车载通信设备与医院及时联系,保证急救车辆的调度和导航。
2.急救车辆的装备、消毒和维护工作必需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现场救治1.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做好必需的急救处理工作。
2.急救人员必需依照医学原理和操作规范进行急救处理,不得盲目操作,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救治和护理。
第十一条院前转运1.在现场救治后,急救人员必需依据患者病情和急救资源情况,决议是否需要转运到医院。
2.如需要转运,急救人员应采取合适的转运方式,并妥当安排患者,确保患者在转运中的安全和舒适。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院前急救站或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第三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事业。
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的,应当依申请同意后,经县120指挥中心审核验收通过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同时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区域人口、医疗资源、现有院前急救机构的分布状况,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第五条院前急救站或急救网络医院,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登记和注销。
第六条院前急救站或急救网络医院的设置应当符合院前急救站规定的标准,并有独立的法人代表,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第七条院前急救站或急救网络医院按照院前医疗急救需求配备通讯系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
救护车的装备要严格按《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装备基本标准的通知》(浙卫发[2018)44号)标准进行配备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院前急救站或急救网络医院救护车及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的着装应当统一标识,统一标注院前急救站名称和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120”。
第三章执业管理第九条院前急救站或急救网络医院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须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
第十条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应配备至少配置医师1名,驾驶员1名,护士1名,担架员1名。
120院前工作制度
120院前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120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1.2 120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医疗机构之外,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紧急情况进行现场急救、转运和途中救治的一系列医疗活动。
1.3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和急救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2.1 急救中心(站)设置(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急救中心(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院前急救工作。
(2)急救中心(站)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医疗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2.2 急救网络建设(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人口、地理、交通等情况,合理布局急救网络,确保急救服务覆盖城乡。
(2)急救网络应当包括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急救站点和急救志愿者等。
2.3 急救队伍建设(1)急救中心(站)应当配备具有执业医师、护士资格的专业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考核。
(2)急救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急救服务3.1 急救电话调度(1)120急救电话应当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接听、处理急救电话。
(2)调度人员应当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根据患者病情、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调配急救资源。
3.2 现场急救(1)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迅速评估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2)急救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转运,并在转运途中持续关注患者病情。
3.3 转运途中救治(1)急救人员应当在转运途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并根据需要进行救治。
(2)急救车辆应当保持安全、快捷行驶,确保患者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治。
3.4 急救记录(1)急救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急救过程,包括患者基本情况、病情、救治措施、转归等。
(2)急救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便于查阅和追溯。
四、质量控制与评价4.1 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对急救服务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评价。
院前急救调度员的行为规范
院前急救调度员的行为规范调度是院前急救科的主要岗位,主要职能是开通一个面向公众的“120”急救电话,统一受理全市的呼救电话,调度全市的急救资源。
调度行为主体是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护理人员职业资格,经注册在急救中心执业的专业医师或护理人员。
调度行为是以诊疗疾病为目的,协助其他医护人员诊疗疾病[1]。
调度员要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已达到呼救者得到及时的救治。
1.受理呼救电话的规范急救人员赶到之前,电话是呼救者获得帮助的唯一途径。
迅速接听每一个呼救电话,把每一个呼入电话都当成是一种可能存在的紧急情况。
所接到的任何一个电话都需要承担法律和道德责任,决不能让呼救者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在拨打其他的呼救电话,否则会使呼救者感到绝望和愤怒。
注意呼救者的感受,以同理心对待每一位呼救者。
多使用呼救者的姓名,有助于安慰和镇静呼救者,控制他的情绪。
一旦电话铃响就要专心应对呼救者,高度警惕和迅速的应变能力是很重要的1.1 受理呼救信息的规范呼救信息分为需求信息、医学信息、位置信息、环境信息、自然信息、服务信息六类。
调度员是呼救者和急救医生之间的第一环节,要在合适的地方说该说的话,要保证自己关键时刻的用词。
肯定的语调和温和、礼貌、关怀、有兴趣、同情以及不妄加判断的积极帮助的态度,会使急救医生面临热情的接待。
调度员不能根据呼救者的行为作出判断。
不能对呼救者发脾气,对冷嘲热讽的呼救者回之以同样的手段,或对无礼的呼救者会以同样无礼的行为1.2 自动呼叫器用户呼叫的处置规范当接到自动呼叫器用户的呼叫时首先问明使用呼叫器的原因:常见有急症呼叫、新装测试呼叫、日常测试呼叫、意外触碰呼叫、小孩玩耍等。
急症呼叫,应在问明情况后按正常呼叫记录立即派车。
如果是测试,回答用户设备和系统响应正常后可以挂机。
意外碰触呼叫,得知情况后挂断即可。
如果是小孩玩耍,告知家长注意。
1.3 电话意外的处置规范“电话中断”“无人应答”“有人呻吟”,千万不能喂几声听不到回应就挂断电话,有时会出现呼救者拨通电话后却失去语言能力的情况,要避免这种呼救得不到回应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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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调度规定
1、 急救医疗原则:统一指挥调度,快速救治。
2、 急救指挥调度原则:就急、就近。
3、 调度派车要求
(1) 原则上调派与事件现场距离最短的网络医院出车。
(2) 呼车者提出选择出车医院要求的,明确告知对方,120中心就近调度派车,待出车医院到达现场后呼车者向医生提出要求。
(3) 将呼车者选择医院的要求告知出车医院。
(4) 医院自接院前急救呼车信息,受理后转告120指挥中心,由120指挥中心按院前急救就近原则调度派车。
(5) 尽快受理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网络医院发出调度指令。
(6) 病人在某网络医院急诊科内呼车,120指挥中心受理后派该网络医院处理。
(7) 不符合院前急救范筹的呼车,明确告知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需转诊、转院的由医院按照医院管理规定的会诊、转
诊渠道解决。
(8) 出车医务人员根据新《条例》规定转诊(病人选择接收医院或出车机构不具备救治能力)的,120指挥中心负责联系相关网
络医院做好收治准备。
(9) 120指挥中心不主张转诊送往非网络医院。
要求送非网络医院的,120指挥中心不负责联系,由出车医院自行联系。
(10) 要求提供急救现场与所选择医院路程距离的,告知无法准确提供信息。
(11) 精神病患者的呼车处理。
1.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联系电话,请其自行联系前往,告知精神病患者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负责收治,120指挥中心不负责派车。
前往时,有监护人的由监护人护送;没有监护人的由警员护送。
2.精神病患者同时合并有其他急、危、重症的,由120指挥中心按院前急救有关要求派网络医院出车;如患者行为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由120指挥中心通知属地公安部门派员到现场协助处理。
(12) 呼车者是省、市领导班子成员的急救。
省领导班子现职成员直接送省医东病区救治,市领导班子现职成员直接送市一盘松楼救治。
120指挥中心接到呼救迅速就近派车,同时通知省医急诊科转告省医东病区做好抢救准备,或通知市一急诊科转告市一盘松楼做好抢救准备。
及时收集院前处置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遇到特殊情况和困难时,立即按程序向上级请示。
(13) 呼车者是广州市高干的急救。
1.凡接到持有“优先出诊?”红色医疗证的高干呼车,120指挥中心按就近的原则及时派车,并通知其医疗证指定的医院准备抢救。
2.除非患者或近亲属提出选择其他医院要求,原则上将高干病者迅速送往医疗证指定的医院救治。
3.高干病者送达指定医院后,由接收医院负责急救诊治工作。
4、 调度记录要求
需要在“辅助决策”备注记录并关联电话情况有:
(1) 二十分钟没有到达现场向120报告的信息;
(2) 要求提供路程距离的情况;
(3) 途中及事发现场情况报告;
(4) 转诊情况;
(5) 转诊理由(病人要求转诊、医院要求转诊);
(6) 接收医院不同意接收的理由;
(7) 变相用一线车转送非院前急救病人的情况;
(8) 一线救护车年审、故障、加油、消毒等报停,没有后备救护车顶替的情况;
(9) 病人在医院急诊科内呼车等。
组长负责收集、打印出车单,交班时向科室报告。
5、 指挥调度中纠纷的处理原则
(一)以患者的利益为重,以防止不良社会影响为前提。
(二)派车在前,调查处理在后。
(三)可派、可不派时,仍然派车。
(四)面对可能滥用急救资源时,先派车再处理。
(五)除非已经明确挂号或正在住院或留观, 否则均作为院前处理。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