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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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在我们处理某些事情的时候为了保证事情的顺利进行,一般是会约定违约责任的,因此如果你是当事人的话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才行。

那么下面我为你整理了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1、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的关系(1)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2)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表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是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参考标准的,违约金属于对损害赔偿总额的预定。

故针对同一违约事实是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2、损害赔偿金与定金的适用关系(1)损害赔偿金与定金可以同时适用:(2)可见,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并非基于同一原因产生。

而损益相抵原则要求赔偿权利人所获利益与遭受的损失基于同一原因产生。

(3)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这表明在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并用时不能超过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定金和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我与张某签订了一份萝卜买卖合同,合同里约定了我从张某那购买20万公斤萝卜,货款40万元。

当时,我交了4万元的定金,同时我们在合同中还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就支付违约金6万元。

后张某把本应卖给我的萝卜卖给了别人,而不履行我们签订的合同。

请问,我可否要求张某双倍返还我的4万元定金,同时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你不可以既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又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违约责任的形式及不同形式之间的关系

违约责任的形式及不同形式之间的关系

违约责任的形式及不同形式之间的关系储继波20100138一、违约责任的形式及概念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对另一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主要包含六种形式,分别是损失赔偿、违约金、定金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价格制裁。

损失赔偿:损失赔偿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权利方造成的财产上的损失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的责任形式。

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定金可以分为五种:立约定金、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

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责任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飞责任方式。

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是对合同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等补救的措施实现合同目的的责任方式。

价格制裁:价格制裁是指对于合同标的是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时,延期履行一方对因延期价格变动承担责任的责任形式。

二、不同违约责任形式之间的关系由于价格制裁的适用范围比较小,一般不与其他违约责任并用,因此不做比较。

(一)损失赔偿与其他责任形式1、损失赔偿与违约金。

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的补救方式,具有损害赔偿所不具有的特点。

违约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事先约定,一旦发生违约,则不必具体计算损害范围。

所以,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相比,一个重要的特点就在于:违约金的支付避免了损害赔偿中常常遇到的计算损失的范围和举证的困难,从而节省了计算上的花费,甚至可以避免旷时费神的诉讼程序。

在适用中,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方式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三金”的适用关系

“三金”的适用关系

“三⾦”的适⽤关系“三⾦”的适⽤关系1、违约⾦与定⾦选择适⽤2、违约⾦与法定损害赔偿⾦,有违约⾦条款的优先适⽤3、定⾦与损害赔偿⾦可以并⽤,但不能超过合同⾦额总额4、违约⾦、损害赔偿⾦、定⾦并存:先根据违、损⼤⼩确定违数额,再从违、定中选出有利于⾮违约⽅的定⾦与违约⾦的适⽤关系。

由于我国的定⾦在性质上属违约定⾦,具有预付违约⾦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在⽬的、性质、功能等⽅⾯相同,两者是不可并罚的。

合同法第⼀百⼀⼗六条规定了当合同既约定定⾦,⼜约定违约⾦的,可以且也只能由⾮违约⽅选择⼀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

应当注意:这条规定是针对同⼀违约⾏为同时存在违约⾦和定⾦责任的情形。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和定⾦是针对不同的违约⾏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太⾼,在⼀⽅同时实施不同的违约⾏为形态时,两种责任形式是可以并⽤的。

违约⾦与损害赔偿的适⽤关系。

⼀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额的预先确定,因⽽违约⾦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

违约⾦与法定损害赔偿是否并存,牵涉到违约责任的适⽤是否以发⽣实际损害为要件以及国家对违约⾦的⼲预问题。

原则上可以说违约⾦的运⽤并不以实际损害发⽣为前提,不管是否发⽣了损害,当事⼈都应⽀付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百⼀⼗四条第⼆款规定:违约⾦低于损失的,可请求适当增加。

据此,虽然违约⾦的适⽤不以实际损害发⽣为要件,但最终违约⾦⾦额⼤⼩的确定与实际损失额密切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违约⾦⾦额的调整是以实际损失额为参照标准的。

对违约⾦和法定损害赔偿的适⽤关系可以概括为:①原则上不并存;②就⾼不就低;③优先适⽤违约⾦责任条款。

定⾦与损害赔偿的适⽤关系。

定⾦具有⾮补偿性的特点,其适⽤不以实际损害的发⽣为前提,因⽽是独⽴于损害赔偿责任的。

但也不能认为它与损害赔偿⾦毫⽆关系,定⾦与损害赔偿责任的联系表现在定⾦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并⽤不能超过全部货款的总值。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民法名词辨析

民法名词辨析

一、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1. 按份之债,是指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的债。

2.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主体一方或双方在行使权利或者在履行义务方面存在连带关系的一种债。

* 区分:按份之债的多数债权人的债权或多数债务人的债务是各自独立的,相互间没有连带关系;而连带之债的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的权利或义务是连带的。

在按份之债中,任一债权人接受了其应受份额义务的履行或者任一债务人履行了自己应负担份额的义务后,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均不发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在连带之债中,连带债权人的任何一人接受了全部义务的履行,或者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时,虽然原债归于消灭,但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内部则会产生新的按份之债。

二、主义务、从义务、附随义务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1. 主给付义务,简称为主义务,是指债的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债的类型的基本义务。

2. 从给付义务,简称为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有补助主给付义务功能的义务。

3. 附随义务,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根据债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随着债的关系的发展而逐渐产生的义务,包括照顾义务、保管义务、保密义务、保护义务等。

* 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1. 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的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债的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

2. 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

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义务,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3. 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接触合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赔偿损害。

三、违约金、定金、预付款、押金1. 定金: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在商业交易中,定金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前,为确认交易意向和保证交易完成,由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然而,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就会产生违约问题。

此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以弥补其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为主题,探讨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

一、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定金和违约金是商业交易中常用的两个概念,但两者的性质和作用不同。

1. 定金定金是指在签订合同前,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定金的作用是确认交易意向和保证交易完成,同时也是对卖方的一种保证金。

如果交易完成,定金将计入货款中,如果交易未完成,定金将退还给买方。

2.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买方在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应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金。

违约金的作用是弥补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对买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

二、定金违约金的法律依据定金和违约金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但对于其法律地位和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1. 定金的法律地位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是一种保证金,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一种约定。

如果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但卖方不能单方面根据买方的违约行为,将定金据为己有。

2. 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

如果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但如果卖方未能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实际损失低于违约金的金额,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多余的违约金。

三、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定金和违约金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但对于其具体的赔偿标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下面就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进行详细的探讨。

1. 定金的赔偿标准定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买卖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的用途和退还条件,那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

违约金与定金责任 损害赔偿与合同

违约金与定金责任 损害赔偿与合同

违约金与定金责任损害赔偿与合同一、合同主体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标的1.1 本合同涉及[具体交易事项]的相关事宜。

具体而言,甲方将按照特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产品/服务],乙方则负有接收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义务。

1.3 交付时间:甲方应于[具体日期]之前将[产品/服务]交付给乙方。

交付地点为双方另行商定的合理地点。

三、权利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 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 在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时,有权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2.12 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提供[产品/服务]。

- 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存在权利瑕疵,即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1 权利- 有权在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赔偿。

- 在履行合同义务后,有权获得符合约定的[产品/服务]。

2.22 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甲方支付款项。

- 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产品/服务]的交付工作,例如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等。

四、违约责任3.1 违约金与定金责任3.11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那么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12 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违约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

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受损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进一步赔偿损失。

3.2 损害赔偿与合同3.21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如因货物不符合约定而导致的额外支出等)和间接损失(如因延迟交付货物而导致的商业机会丧失等)。

3.22 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遵循合理预见原则,即违约方只对其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2倍赔偿定金的司法解释

违约2倍赔偿定金的司法解释

违约2倍赔偿定金的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违约两倍赔偿定金是指在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违约方需支付两倍定金作为违约金的情况下,一旦违约发生,违约方需要支付两倍定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根据该司法解释,违约两倍赔偿定金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和约束违约行为。

在一些特定的合同中,例如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当事人可能面临违约风险。

为了增加对违约方的约束力,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需支付两倍定金作为违约金。

这种约定不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损害赔偿方式,同时也起到了预防违约的作用,从而维护了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约定向法院申请违约两倍赔偿定金的执行。

法院会根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以及是否符合违约两倍赔偿定金的条件。

如果违约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两倍赔偿定金的条款,法院将会以此为依据执行相应的违约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适用违约两倍赔偿定金时,法院会依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除了合同约定外,法院还会考虑违约程度、损失情况、当事人的过失等因素,以确保判决结果公平合理。

此外,法院也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违约两倍赔偿定金成为一种不合理的惩罚性措施。

综上所述,违约两倍赔偿定金是一种常见的合同违约解决方式,它在维护合同约束力和保护当事人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违约两倍赔偿定金的条件和金额,并遵守合同的约定,以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合同中的“三金”(定金、赔偿金、违约金)适用规则辨析定金赔偿金

合同中的“三金”(定金、赔偿金、违约金)适用规则辨析定金赔偿金

合同中的“三金”(定金、赔偿金、违约金)适用规则辨析定金赔偿金合同中的“三金”(定金、赔偿金、违约金)适用规则辨析当事人为促使对方积极履行合同,保障自身的利益,可在合同中约定“三金”——定金、赔偿金或者违约金。

在实务中,也经常会出现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又同时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等情形。

那么,是不是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三金”最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利益呢?——并非如此。

如果不掌握“三金”的适用规则,合同约定并不一定能得到裁判机构的支持,这样,约定也只相当于一纸空文。

何谓“三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

法律性质:金钱担保。

通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交付一定数量的金钱,债务的履行与否与该笔款额的得失挂钩,从而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债务,发挥担保作用。

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损害,从而要求违约方赔偿与损害结果相当的金钱或财物。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给付。

其中又可以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对于违约所约定的一种私的制裁,债权人除了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不履行所生的损害赔偿。

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称为损害赔偿额的预定。

这种违约金,如相当于履行之替代,那么请求这种违约金后,就不能够再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三金”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三金”的适用规则定金VS违约金——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VS赔偿金——二者可以同时适用。

※《买卖合同解释》第28条: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不可以同时索赔,因为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若选用定金条款,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确定合同违约金的一般原则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违约金计算标准。

2、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予以调整。

当事人不同意调整的,人民法院可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之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3、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以当事人约定标准为准,同时参照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情况适当减少。

三、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1、性质不同。

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

但在我国立法中,违约金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看待。

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

其担保效力远比定金担保的效力要弱。

而定金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担保形式被担保法加以明确规定。

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金的约定为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2、作用不同。

定金具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作用。

而违约金没有上述作用。

3、产生方式不同。

定金只能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

而违约金既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

4、交付时间不同。

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

而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交付的。

5、法律后果不同。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当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并存的处理规则

当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并存的处理规则

当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并存的处理规则
当合同中同时存在违约金、定金和赔偿金时,处理规则如下:
1.违约金的处理规则:
违约金是在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就约定的一种弥补违约损失的方式,通常是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如果合同中存在违约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支付应当在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违约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

2.定金的处理规则:
定金通常是在合同签订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

如果在合同中存在定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以保留定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或者直接要求违约方归还定金。

如果守约方违约,违约方有权利要求归还定金并要求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赔偿金的处理规则:
赔偿金是一种弥补损失的方式,通常是在一方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受损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如果合同中存在赔偿金条款,一方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

如果违约方不支付,守约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当违约金、定金和赔偿金同时存在于合同中时,应当根据各自的条款来处理,遵守合同的约定并遵守法律法规。

如果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浅析“三金”的适用问题

浅析“三金”的适用问题

2 0 1 4年 1 0月
O c t . 2 0 1 4
浅析“ 三金’ ’ 的适用问题
宋 晓
( 漯河职业技 术学院, 河南 漯河 4 6 2 0 0 2 )
【 摘 要】 合 同纠纷 中, 定金 、 违约金 和赔偿金( 以下简称“ 三金制度” ) 的纠纷较为常见 , 为最大限度的保护 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 , 本文拟参照担保法、 合 同法及其司法解释 , 浅谈“ 三金制度” 的适用问题 。
加相应的条件或限制 , 因实践中定金条款的不同应用 , 所 以定金可分为以下几类 : 1 、 立约定金。 所谓设立定金是为担保合同订立。 交付 定金的一方无正当理 由拒绝订立合同时 , 丧失定金 ; 收取 定金的一方无正 当理 由拒绝订立合同时, 双倍返还定金。
2 、 成约定金 。所谓成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作为合 同 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自交付定金时起认定合同成立 , 虽然 交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 ,但主合同已履行主要部分 或者全部履行完 , 不会影响到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 合 同
进入履行阶段后 ,成约定金予 以返还或作为合 同给付 的

约定。从理论上损害赔偿金可分为以下几类 :
1 、 惩罚性和补偿性损害赔偿金之分

所谓补偿 眭损害赔偿金是指 :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是 方当事人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不履行合 同义
务, 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造成 的损失 , 包括预期利 益, 但不能超过违反合 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所谓惩罚性损
【 作者简介】 宋晓( 1 9 7 4 - ) , 女, 河南漯河人 ,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 讲师, 研究方向: 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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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8 卷 第5 期

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The process of constantly discovering that the previous self was a fool is growth.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有哪些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包括非财产损失,即精神损害。

违约责任的承担如果是进行赔偿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此时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为赔偿。

实践中,我国并没有关于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规定,但却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进行了说明。

接下来,就来告诉大家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包括非财产损失,即精神损害。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双倍返还)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弱电人如何区分,一般弱电工程常用方案知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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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定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等一、定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第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第89条、《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116条、128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

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怎么办合同法中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2020

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怎么办合同法中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2020

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怎么办?合同法中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2020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怎么办?如果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构成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进行违约赔偿,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1、违约金与定金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

当事人应主张对自己最有利的一个,但前提就是合同里对定金及违约金有明确的约定。

合同的约定是当事人主张这两项赔偿的前提。

需注意的是违约金的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2、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这存在三种情况:(1)违约金小于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2)违约金大于损失(过分高于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适当减少;(3)违约金大于损失(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适用违约金。

由此可以看出两者也是可以选择适用的,但是主张损害赔偿时当事人的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3、违约金、赔偿金与定金并存三者同时出现时,首先要比较违约金与损失的大小,以确定违约金的适用数额,违约金确定后,比较定金数额,从中选出一个有利于非违约方的赔偿方式。

合同法中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2020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

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

(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

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

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款

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款

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款能退的定金是定金的定,定金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退还的,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的类型有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

一、订金跟定金哪个不能退法律常识:定金跟订金,定金一般情况下不予退还。

约定定金的合同,若是收取定金一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订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的一、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的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使用规则及计算方法

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使用规则及计算方法

定金、违约金及损害赔偿的适用和计算方法作者:马冠军律师(冠军律师网)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契约,《合同法》充分体现了合同自愿、合同自由的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等问题,造成当事人无所是从,给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判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为此本人将“三金”在法律层面上如何适用做系统总结,以便在签定合同时把握适用。

一、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

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1、合同约定“定金”的优势。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这一规定,定金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一种担保形式,又可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这在很大程度上会促使当事人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合同,定金因此起到了较好的担保效果。

同时,违约方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无疑是其违约后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因此,定金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违约金形式。

2、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

《担保法》89—91条。

A、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应以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

B、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二十。

C、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二、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依照合同的预先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1、“违约金”产生的原因。

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方式,直接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之外,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合同法名词解释违约责任

合同法名词解释违约责任

合同法名词解释违约责任做任何⾏为都是有法律后果的,在合同法中,如果双⽅当事⼈签订了合同,⼀⽅当事⼈有违约⾏为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双⽅当事⼈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式,那么,合同法名词解释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违约责任名词解释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履⾏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式。

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作了明⽂规定。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和定⾦责任。

(⼀)继续履⾏1.继续履⾏的概念。

继续履⾏也称强制实际履⾏,是指违约⽅根据对⽅当事⼈的请求继续履⾏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其特征为:(1)继续履⾏是⼀种独⽴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般意义上的合同履⾏。

具体表现在:继续履⾏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不依附予其他责任形式。

(2)继续履⾏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义务,这⼀点与⼀般履⾏并⽆不同。

(3)继续履⾏以对⽅当事⼈(守约⽅)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判决。

2.继续履⾏的适⽤。

继续履⾏的适⽤,因债务性质的不同⽽不同:⾦钱债务:⽆条件适⽤继续履⾏。

⾦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不存在履⾏不能,因此,应⽆条件适⽤继续履⾏的责任形式。

⾮⾦钱债务:有条件适⽤继续履⾏。

对⾮⾦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履⾏不能);(2)债务的标的不适⽤强制履⾏或者强制履⾏费⽤过⾼;(3)债权⼈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

违约金与定金罚则、损害赔偿适用竞合问题

违约金与定金罚则、损害赔偿适用竞合问题

违约⾦与定⾦罚则、损害赔偿适⽤竞合问题违约⾦与定⾦罚则、损害赔偿适⽤竞合问题包恩宁(610225 西南民族⼤学四川成都)要:现实⽣活中,合同当事⼈往往会同时约定定⾦与违约⾦,理论界也对违约⾦、定⾦与损摘要:害赔偿的使⽤问题意见不⼀,笔者认为⼀般情况下定⾦与违约⾦择⼀适⽤,损害赔偿可以作为定⾦或违约⾦不⾜时的补充救济填平受害⼈损失。

关键词:违约⾦;定⾦;损害赔偿;竞合关键词:⼀、⼏项救济措施的概念及相关法律规定1.违约⾦违约⾦是指由当事⼈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后作出的独⽴于履⾏⾏为以外的给付。

关于违约⾦的性质学术上存在很⼤争议,主要观点有以下三点:①惩罚性;②补偿性(英美法系);③兼具惩罚性与补偿性。

2.定⾦定⾦是指合同当事⼈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由⼀⽅当事⼈预先⽀付给另外⼀⽅的⼀定款项,是合同担保的⼀种⽅式(郭明瑞⽅绍坤《民法》)。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九条规定,定⾦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双⽅债权,交付定⾦的⼀⽅不履⾏债务的丧失定⾦;⽽收受定⾦的⼀⽅不履⾏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

在学理上通常将定⾦的种类分为以下四种,即⽴约定⾦、成约定⾦、解约定⾦、违约定⾦。

在定⾦的数额上法律规定“定⾦的数额由当事⼈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3.损害赔偿概念:损害赔偿即合同⼀⽅违反合同之后给予守约⽅因其违反合同所遭受损失的赔偿,只要守约⽅有因违约带来的损失便可以要求违约⽅赔偿,其赔偿额度应与其所遭受损失相当。

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承担⽅式的⼀种。

⼆、违约⾦与定⾦竞合时的选择适⽤根据我国《合同法》第⼀百⼀⼗六条规定“当事⼈既约定违约⾦,⼜约定定⾦的,⼀⽅违约时,对⽅可以选择适⽤违约⾦或者定⾦条款。

”意味着当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约定了定⾦条款,当⼀⽅当事⼈违约时,守约⽅有权利根据当时的情况去选择适宜的条款来主张权利。

此处的定⾦除当事⼈约定外⼀般属于违约定⾦。

笔者⽀持此种观点即违约⾦兼具惩罚性与补偿性,且以赔偿性违约⾦为原则,惩罚性违约⾦为例外。

预付款(订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

预付款(订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

预付款(订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1.预付款(订金)。

预付款是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将合同款总额的部分款项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

预付款对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起一定的资助作用,具有支援性质,但不起保证作用。

在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成为应付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没有履行合同,则原预付的数额的货币应当退还给支付预付款的当事人。

2.定金。

定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为保障合同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这是在没有第三方参加的情况下,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采取的保障合同履行的措施。

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定金担保具有以下特点:一、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定金存在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履行前,因此,只要发生一方当事人给付定金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定金的事实,就证明合同已经成立;二、价金的预先给付性。

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定金担保,合同履行后,这部分金额抵作应给付的部分价款,或者收回起到预付款的作用;三、制裁作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可见,定金具有制裁作用。

3.违约金。

违约金是合同义务人违约时,应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具有惩罚与补偿性双重功能,因此,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和违约人主观上有过错,即应支付违约金,而不考虑债权人有无实际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交易活动不断增多,定金违约现象也越来越普遍。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规范定金违约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定金违约的概念、定金违约的形式、定金违约的法律后果以及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定金违约的概念定金违约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买卖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作为意向金,以表明其对交易的诚意,但在后续交易过程中,该方可能会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现象。

定金违约是一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其后果将影响交易双方的利益。

二、定金违约的形式定金违约行为有多种形式,最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种:1. 买方定金违约买方定金违约是指买方在签订购买合同时,支付定金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尾款或未能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2. 卖方定金违约卖方定金违约是指卖方在签订销售合同时,收取定金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或未能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3. 双方定金违约双方定金违约是指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均已支付定金,但在交易过程中,一方或双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三、定金违约的法律后果定金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交易终止一方或双方定金违约后,交易无法完成,合同自然终止。

2. 赔偿损失定金违约方需承担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3. 违约金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方或双方定金违约后,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4. 其他法律后果定金违约行为还可能涉及到其他法律后果,如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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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责任能否交叉使用
来源:作者:杜海军时间:2009/03/23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

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5000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

甲公司依法向乙公司要求多少才能最大保护自己利益并得到法律支持? 关于此案,有几种争议观点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依法订立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5%。

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5000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

甲公司依法向乙公司要求多少才能最大保护自己利益并得到法律支持?
关于此案,有几种争议观点:
观点一:甲公司应要求2万元。

理由是:《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同时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通过这二条可以看出,定金条款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而违约金条款与损害赔偿可以并用,
但以找齐为原则。

因此,本案甲公司若选择违约金条款,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1万元,因损失大于违约金,甲公司可以要求增加至2万元。

而甲公司选择定金条款,仅能要求双倍返还1万元。

观点二:甲公司应要求3万元。

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定金在性质上属于违约定金,适用于债务不履行的行为或其他根本违约行为。

同时,定金责任是一种独立于其他责任形式的制裁措施(具有惩罚性),这一点可以从双倍返还中体现出来.而且,定金的适用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

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害,依法和依据合同的规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从该条可以看出,损害赔偿责任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所产生的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

损害赔偿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任意性并以赔偿当事人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

因此,定金是独立于损害赔偿的一种责任形式,两者是可以并用。

但也不能认为它与损害赔偿金毫无关系,定金与损害赔偿责任的联系表现在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并用不能超过全部货
款的总值,这体现在《担保法》对定金数额的限定上面。

因此,该案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要求3万元,即定金双倍返还1万元加上损害赔偿2万元。

观点三:甲公司应要求2.5万元。

理由如下: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条款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并用,违约金条款与损害赔偿,定金与损害赔偿均能并用。

但有一定限制,定金或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使用后,获得的利益不能超过受到的损失。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要想很好地分析该案例,应首先分清三种责任的性质。

损害赔偿,又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

从等价交换原则出发,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等量的财产予以补偿。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必须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全部损失。

损害赔偿符合这一交易原则。

但也有少数例外情况,欺诈违约行为具有惩罚性就是例外情况。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这个规定只是损害赔偿的例外,并非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预先设定的,在一方违约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

违约金主要具有补偿性特征,同时兼有惩罚性。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从这条可以看出,主张违约金时,可以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

因此,违约金主要体现为补偿性。

在守约方没有遭受损失时,违约金就具有一定的惩罚性。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的金钱。

定金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还是证约定金等。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罚则是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正确、积极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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