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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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在合同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能够保障合同的履行,还能够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将对我国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旨在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定金的概念及法律性质1. 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具有以下特点:(1)担保性: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设立,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

(2)预付款性:定金是合同履行前支付的,具有预付款的性质。

(3)双务性:定金是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具有双务性。

2. 定金的法律性质(1)债权性:定金属于债权的范畴,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2)担保性: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属于担保法的范畴。

(3)从属性:定金从属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也无效。

三、定金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定金的规定《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定金的规定《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定金的规定《解释(二)》第2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定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区别及财税务处理

订金、定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区别及财税务处理
第三、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 定为金钱的偿付。
第四、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担保法第91 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 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 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举个例子: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 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 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 是受限制的。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 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 定的数额,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 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 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 定。
5、生效条件不同:定金是支付以后生效的,如果商品销售 没有完成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方式,应当双倍偿还定金。违约 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合同成立,违约条款处理,违约金就生 效了。合同一旦签订,即法律行为生效,如有一方不按合同执 行,就要按合同所签金额赔偿双倍的违约金给予对方。
6、作用不相同:定金的作用一是证明合同成立;二是保证 合同履行;三是具有惩罚和预付款的作用。合同履行后,定金应 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违约金的作用一是惩罚和保证。只要 出现由于当事人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事实的,不论 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必须给付违约金。二是补偿侵害造成 的损失,如受侵害方能举证证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于违 约金金额时,还有权请求违约方补偿不足部分。违约方支付违 约金后,只要对方认为违约方还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必要并坚持 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在商业交易中,定金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前,为确认交易意向和保证交易完成,由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然而,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就会产生违约问题。

此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以弥补其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为主题,探讨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

一、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定金和违约金是商业交易中常用的两个概念,但两者的性质和作用不同。

1. 定金定金是指在签订合同前,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定金的作用是确认交易意向和保证交易完成,同时也是对卖方的一种保证金。

如果交易完成,定金将计入货款中,如果交易未完成,定金将退还给买方。

2.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买方在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应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金。

违约金的作用是弥补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对买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

二、定金违约金的法律依据定金和违约金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但对于其法律地位和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1. 定金的法律地位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是一种保证金,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一种约定。

如果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但卖方不能单方面根据买方的违约行为,将定金据为己有。

2. 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

如果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但如果卖方未能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实际损失低于违约金的金额,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多余的违约金。

三、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定金和违约金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但对于其具体的赔偿标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下面就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进行详细的探讨。

1. 定金的赔偿标准定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买卖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的用途和退还条件,那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

四、定金留置

四、定金留置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
之日起生效。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货物买卖合同。签订 之后,A公司提出要B公司交付2万元定金,B公 司认为数额太高,只同意交付10000元并把 10000元划拨至A公司账户。后A公司毁约没有 按时交货。B公司数次催促未果,便要求A公司 双倍返还定金。A公司不同意,B公司便诉至法 院。
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这等于是说,除保 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外,法律末作规定
的,不适用留置这种担保方式。
物权法第230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 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 动产优先受偿。(开展了留置的使用范围)
的约定产生的,根据法律规定产生定金是例外。而违约金既可以依据 当事人约定产生,又可依据法律规定产生,但法定违约金比较常见。 定金的数额一般为一固定金额,违约金常常是按违约部分的标的的价 款的一定比例确定。
3、定金与押金的区别

押金,亦称押租,承租人根据财产租赁合同为担保
承租义务的履行向出租人预付金钱或其他物品。
2、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①给付时间不同。定金在合同履行之前给付,而违约金是在不
履行合同义务、也就是违约之后给付。
②作用不同。定金是合同成立的证据,有证约作用;具有预付
款的职能,发生先行给付作用。而违约金的作用主要是惩罚、补偿,
③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典型的担保手段,违约金则作为违约
责任形式来规定。
④成立的依据和数额的确立不同。定金一般是依据当事人
四、定金P199(案例 :定金与订金)
(一) 定金的定义:是指债权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为了保证合同债务的履行,而约定在合同履行之前由 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些?一、定金。

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

二、保证。

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要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担保。

▲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几种呢?这是一个必须要了解的问题,双方一定要按照这些担保形式进行担保。

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属货款的一部分,以上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

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

▲二、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

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

实际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担保方应该是自愿的。

保证人应与销售方签定书面保证合同,并写明保证的内容、方式、由双方签字、盖章。

2、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

其中需要注意“代为履行”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代为履行指只有在原债务人确无能力履行债务和赔偿损失时,才可以向保证人要求履行债务和赔偿损失。

连带责任是指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不管其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债权人都可以直接要求其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

3、以原债务变更或修改原债务合同时,必须事先征得保证人得同意,否则保证人不负责保证责任。

4、合理选定保证人。

应注意:不能由国有企业得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担当保证人,选定得担保人确实能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即需要对担保人做资信调查。

合同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定⾦与违约⾦的区别是什么签合同已经是现在⽣活中每个⼈都会遇见的事情了,不管是⼯作或者买房买车等等都会要签⼀份合同。

那么你知道在合同条款中合同定⾦与违约⾦的有什么样的区别吗?下⾯就让店铺的⼩编跟⼤家⼀起分享⼀下,⼩编为⼤家归纳的合同定⾦与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定⾦与违约⾦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虽然从理论上讲,定⾦和违约⾦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式。

但在我国⽴法中,违约⾦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的担保形式看待。

⽽且,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违约⾦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

其担保效⼒远⽐定⾦担保的效⼒要弱。

⽽定⾦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的,是作为⼀种担保形式被民法典加以明确规定。

违约⾦的根本⽬的是制裁违约⾏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式。

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的约定为独⽴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关于违约⾦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部分。

2.作⽤不同定⾦具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作⽤。

⽽违约⾦没有上述作⽤。

3.产⽣⽅式不同定⾦只能依当事⼈之间的约定⽽发⽣。

⽽违约⾦既可基于当事⼈的约定⽽发⽣,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发⽣。

4.交付时间不同定⾦是在合同履⾏前交付的。

⽽违约⾦是在发⽣违约⾏为后交付的。

5.法律后果不同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条的规定,定⾦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约定债务的,⽀付定⾦的⼀⽅⽆权要求返还定⾦;接受定⾦的⼀⽅必须双倍返还定⾦。

定⾦的⽀付,⼀⽅⾯意味着主合同的解除,违约⼀⽅不再承担对主债的继续履⾏义务;另⼀⽅⾯它可以作为预定赔偿额,受害⼈对于超出定⾦数额的损失,不得另外提出赔偿。

⽽违约⾦的⽀付并不导致合同的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五条规定:“当事⼈就迟延履⾏约定违约⾦的,违约⽅⽀付违约⾦后,还应当履⾏债务”。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的⼩编为⼤家简单介绍的关于合同定⾦与违约⾦的区别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或者是其他关于合同定⾦与违约⾦的区别的相关问题,欢迎您登录店铺了解。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是合同中常见的两种违约责任形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1. 定义和性质: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目的是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而定金罚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定金。

定金罚则是一种惩罚性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目的是惩罚违约方的违约行为。

2. 适用条件:违约金条款的适用条件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违约行为已经发生。

而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的数额,并且违约行为已经发生。

3. 作用和效果:违约金的作用是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其数额通常是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的。

而定金罚则的作用是惩罚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其数额通常是根据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

4. 返还情况:在违约金条款中,如果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那么守约方通常不能再要求违约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违约金。

而在定金罚则中,如果违约方支付了定金,那么守约方可以选择是否返还已经支付的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并不是必须同时适用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或者同时适用两种。

同时,在适用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不可以同时索赔,因为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若选用定金条款,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确定合同违约金的一般原则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违约金计算标准。

2、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予以调整。

当事人不同意调整的,人民法院可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之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3、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以当事人约定标准为准,同时参照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情况适当减少。

三、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1、性质不同。

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

但在我国立法中,违约金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看待。

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

其担保效力远比定金担保的效力要弱。

而定金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担保形式被担保法加以明确规定。

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金的约定为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2、作用不同。

定金具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作用。

而违约金没有上述作用。

3、产生方式不同。

定金只能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

而违约金既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

4、交付时间不同。

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

而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交付的。

5、法律后果不同。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当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并存的处理规则

当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并存的处理规则

当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并存的处理规则
当合同中同时存在违约金、定金和赔偿金时,处理规则如下:
1.违约金的处理规则:
违约金是在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就约定的一种弥补违约损失的方式,通常是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如果合同中存在违约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支付应当在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违约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

2.定金的处理规则:
定金通常是在合同签订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

如果在合同中存在定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以保留定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或者直接要求违约方归还定金。

如果守约方违约,违约方有权利要求归还定金并要求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赔偿金的处理规则:
赔偿金是一种弥补损失的方式,通常是在一方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受损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如果合同中存在赔偿金条款,一方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

如果违约方不支付,守约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当违约金、定金和赔偿金同时存在于合同中时,应当根据各自的条款来处理,遵守合同的约定并遵守法律法规。

如果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保证金是什么

保证金是什么

保证金是什么保证金的形式包括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债权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保证金以及为保证履行各自义务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提存的保证金两种,保证金的作用主要就是担保债权履行。

保证金的特点有保证金是合同之债的担保方式、保证金有独特的担保价值、保证金区别与定金等。

一、关于保函保证金的概念是什么?在很多大型项目的投标招标活动当中可能就需要公司办理保函,保函是需要专门到银行去开具的,但是在办理银行保函的同时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的保证金。

很多公司在一次办理银行保函并且支付保证金的这个过程当中可能是有些稀里糊涂的,所以之前就一定要来了解一下关于保函保证金的概念是什么?一、关于保函保证金的概念是什么?保函保证金是指针对银行保证函所支付的保证金。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

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二、银行保函怎么办理?一般情况下,办理银行保函有以下步骤:1、经办人应与业务部门加强沟通,随时掌握企业投标、中标、合同谈判、签约及合同执行每一个环节的情况,熟悉标书及合同中有关银行保函的条款,弄清银行保函的具体要求,必备的担保内容及保函开具及送达后,受理人或受益人应确认的文件。

2、选择保函的开具银行。

经办人要按标书或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在招标人(业主)可接受的当地银行或者选择在我国的银行抑或其他国际性银行开具保函。

选择保函的开具银行时,要符合标书或合同中规定的银行信誉、支付方式的要求。

如果合同中规定业主可用两种货币向承包人结算。

那么,在选择担保行时,承包人应注意所选的担保行是否可用二种相应的货币开具保函。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跟定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跟定金的规定是什么?

People who have never failed may not have succeeded either.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跟定金的规定是什么?在定金与违约金并存的情况下,如何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一、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跟定金的规定是什么?违约金与定金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形式。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款项。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也可以按照担保法的相关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两者区别作为起担保债务履行作用的违约金与定金之间的差别很大: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款”来处理。

3、数额规定不同。

我国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而对于定金,我国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4、违约金与定金都具有担保债务的履行的作用,但定金比违约金更具有优先保证性。

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款

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款

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款能退的定金是定金的定,定金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退还的,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的类型有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

一、订金跟定金哪个不能退法律常识:定金跟订金,定金一般情况下不予退还。

约定定金的合同,若是收取定金一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订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的一、订金定金哪个不能退的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

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

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定金和违约金是在许多合同中常见的概念,本文将对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进行探讨。

一.定金的适用规则定金是指买卖合同中,买方或卖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的一定金额的钱,作为合同的保证金。

定金往往是约定在合同中的,其作用在于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防止出现违约行为。

定金的适用规则包括以下几种:1.定金的退还定金的退还由多种因素决定,其中主要的两种情况是:(1)买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如果双方利益都没有受到损失,则定金应全额退还。

(2)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了合同,则定金不应退还给该方;如果是卖方违约,则应退还双倍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

2.定金的抵押卖方收到定金后,应将相关凭证、证件等与买方约定的银行保管,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规定了当买方违约时,卖方是否可以将其作为成交保障金来执行。

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违约金是在一定的合同条件下,出现合同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需要承受的支付给违约方的违约金。

其作用是可以强制合同履行,减少合同违约的发生。

违约金的适用规则包括以下几种:1.违约金的起动合同一方实际发生了违约行为时,违约金的起动是由违约方支付给非违约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如何判断违约行为有直接关系的因素是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合同条款的约定。

2.违约金的计算违约金的计算是由合同双方约定的,也可以由法律、法规规定。

违约金的约定一般是按照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而本利和的计算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来执行的。

3.违约金的金额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中约定的合理范围并不能损害违约方的利益。

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就会违反合同法规定,合同效力不予承认。

结论:通过以上的探讨,我们可以知道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可以约定在合同条款中的重要内容,其适用规则对于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具有很大的作用。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进行充分的了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订⾦、押⾦、保证⾦、违约⾦的区别是什么⽣活中,经常遇到有些⼈法律概念⽐较混淆,如将订⾦当作定⾦、把押⾦当作定⾦等。

定⾦、订⾦、押⾦、保证⾦、违约⾦有适⽤范围、适⽤法律、责任承担等不同。

关于定⾦、订⾦、押⾦、保证⾦、违约⾦的区别问题,下⾯店铺⼩编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定⾦、订⾦、押⾦、保证⾦、违约⾦的区别是什么1、订⾦与定⾦的区别(1)订⾦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当事⼈履⾏债务提供资⾦上的⼀定的⽀持。

(2)订⾦的给付本⾝属于给付订⾦⼀⽅当事⼈履⾏债务的⾏为。

(3)定⾦⼀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补偿守约⽅的功能。

(4)⽽订⾦给付后,如发⽣⼀⽅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的⼀⽅必须如数退还订⾦。

2、押⾦与定⾦的区别(1)定⾦是法定的担保⽅式,⽽押⾦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的⽅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押⾦这种担保⽅式;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押⾦的数额可由当事⼈⾃由约定,其数额可以⾼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定⾦具有惩罚违约⽅的功能,⼀⽅⼀旦违约,则适⽤定⾦罚则,以惩罚其违约⾏为。

(2)⽽押⾦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履⾏合同的作⽤,其对违约⽅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为限。

即,给付押⾦的⼀⽅当事⼈不履⾏合同义务的,⽆权收回押⾦;⽽接受押⾦的⼀⽅当事⼈不履⾏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的义务。

3、保证⾦与定⾦的区别(1)保证⾦也具有类似定⾦⼀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

(2)定⾦的功能是法定的,⽽保证⾦的功能可以由双⽅约定。

(3)保证⾦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

(4)双⽅当事⼈可以⾃⾏约定在合同履⾏前、合同履⾏过程中皆可;保证⾦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4、违约⾦与定⾦的区别(1)定⾦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的,因此定⾦属于担保的⼀种形式。

定金名词解释

定金名词解释

定金名词解释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而在合同订立前或订立后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定金与订金不同,定金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订金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给付订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则应该单倍返还定金。

但是也有例外情形:2、定金具有担保性,即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4、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5、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定金不同于违约金,违约金是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赔偿,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违约金主要是针对违约后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赔偿,与定金不同。

如果说定金的担保功能是解决交易安全问题的话,那么违约金的担保功能则体现了交易公平原则。

定金和违约金并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形式,这种赔偿不是惩罚性质的,而是补偿性质的。

所谓违约责任就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主要特征是:(1)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2)违约责任是不真正的责任;(3)违约责任是一种强制性责任。

违约金和定金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定金的目的是担保合同的履行,促使合同履行;违约金的目的是填补守约方损失,而非合同的担保功能。

2、适用情况不同,定金适用于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时,它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违约金适用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情形,适用范围广。

3、效果不同,定金的数额应当与合同标的额相当;违约金的数额依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4、退还不同,当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合同已经不能履行时,不发生退还定金的问题;当合同不需继续履行时,按照约定处理;只有在当事人违约并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还定金或者抵扣违约金。

5、适用范围不同,定金的适用范围广泛;而违约金的适用范围窄,仅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适用:(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付款(订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

预付款(订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

预付款(订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1.预付款(订金)。

预付款是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将合同款总额的部分款项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

预付款对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起一定的资助作用,具有支援性质,但不起保证作用。

在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成为应付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没有履行合同,则原预付的数额的货币应当退还给支付预付款的当事人。

2.定金。

定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为保障合同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这是在没有第三方参加的情况下,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采取的保障合同履行的措施。

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定金担保具有以下特点:一、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定金存在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履行前,因此,只要发生一方当事人给付定金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定金的事实,就证明合同已经成立;二、价金的预先给付性。

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定金担保,合同履行后,这部分金额抵作应给付的部分价款,或者收回起到预付款的作用;三、制裁作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可见,定金具有制裁作用。

3.违约金。

违约金是合同义务人违约时,应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具有惩罚与补偿性双重功能,因此,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和违约人主观上有过错,即应支付违约金,而不考虑债权人有无实际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租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租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租房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在⽣活、⼯作中都会遇到要签合同的时候,合同如果违约了就需要交付违约⾦,违约⾦可以是⾦钱也可以是其他物品。

那么,租房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样?⽀付违约⾦的条件是什么?定⾦和违约⾦有什么不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租房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租房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样(⼀)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有约定(租房违约⾦的数额是由当事⼈双⽅通过事先约定⽽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例⽀付。

如双⽅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为⼀个⽉的租⾦,那么⼀旦违约,出租⼈就可以要求承租⼈⽀付⼀个⽉租⾦同样数额的违约⾦,作为违约赔偿;(⼆)约定的违约⾦过⾼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可要求降低。

如房屋租赁费⽤每⽉仅为1000元,⽽约定的违约⾦数额达到了⼀万元,那么违约的⼀⽅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没有约定,应按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并退回押⾦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的⽀付是独⽴于履⾏⾏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尚拖⽋出租⼈租⾦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付违约⾦的条件是什么1、合同违约是指不履⾏、不适当履⾏、迟延履⾏合同义务的情形,不履⾏合同主要原因有三点,当事⼈法律意识淡薄、⽂化知识局限、对主要条款重视不够,合同执法偏宽客观上纵容了违约⾏为的发⽣。

合同的违约有损于合同的严肃性,不利于保证交易安全。

⽀付违约⾦的条件⼀般为⼀⽅当事⼈或者是双⽅当事⼈有违约⾏为。

2、违约⽅虽有违约事实,但其对违约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则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虽有⼀定的合理之处但也有弊端,增加守约⽅举证的困难,增加了法院认定事实的难度,适⽤它有很⼤的随意性,因违约发⽣的纠纷,违约⽅违约过错程度很难有⼀个准确的量化标准按过错⼤⼩的划分实际上为审判⼈员主观确定带来较⼤的随意性,也不能排除⼈情关系对过错责任认定使其更⼤程度上的随意性。

合同中的定金和违约金

合同中的定金和违约金

合同中的定金和违约金
李文成
【期刊名称】《中国畜牧业》
【年(卷),期】2005(000)004
【摘要】定金和违约金是两种不同的合同担保形式。

定金是在合同还没有履行之前,当事人一方按照约定,在规定应当支付的价款以内,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而违约金则是合同成立时双方约定的,在合同开始履行后,由于一方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合同时,要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其目的在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以避免或者减少另一方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总页数】1页(P55)
【作者】李文成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相关文献】
1.合同中的定金和违约金/报刊要给农民看/伤残军人订报刊致富路越走越宽 [J],
李文成;代邦元;李小琴;陈青
2.合同违约中的违约金与定金 [J], 孙冬梅
3.合同中的定金和违约金 [J], 李文成
4.合同中的定金和违约金 [J],
5.合同中的定金和违约金 [J], 李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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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认为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那就大错特错了!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俗称为合同法中的“三金”。

也是司法实践中常常不可或缺的违约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并且经常出现并存的问题。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这一规定表明了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并用,而只能选择其一适用。

但定金和违约金真的不能同时适用吗?
答:在某种情形下是可以同时适用的。

请看下文详细解读:
1、所谓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

违约定金,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定金,作为其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如果收取定金一方不履行,应当向支付定金一方双倍偿还定金,如果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则收取定金一方有权没收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如果当事人要解约,则将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即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

依次参见《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和《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2、所谓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根据违约金性质不同,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

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

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

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

此种违约金,相当于替代履行,则请求此种违约金之后,便不能够再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因为违约定金和惩罚性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基本是相同的,都有惩罚性作用,如果并用会加重违约方的责任,对违约方是非常不公平的。

故二者不能并用,而应由守约方选择适用。

由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此违约金的性质为赔偿性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该违约金应为赔偿性违约金,定金应为违约定金。

由于《合同法》奉行自愿原则,当事人仍然可以明确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只要此种条款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便仍然有效。

当然,如果当事人的约定不明确,原则上推定为赔偿性违约金。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是可以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的,而无论合同履行是否构成违约,因此解约定金和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是有区别的,二者可以并用。

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只要对违约金的性质、定金的性质予以明确约定,在某种情形下是可以同时适用的。

根据上述分析,实务中应注意如下:
1. 合同中对违约金性质约定不明的,应视为赔偿性违约金。

2. 合同中对定金性质约定不明的,不应视为解约定金。

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3. 合同当事人可依自愿原则,约定惩罚性违约金。

4. 赔偿性违约金与违约定金不可同时适用。

参见《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5. 解约定金可以与违约金同时适用。

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6. 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定金为解约定金时,违约方愿意以承担定金损失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且可以继续履行的,则违约方无权解除合同。

参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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