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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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五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 年12 月 6.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六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12月
六、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评审与验收
3.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验收程序:
①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验收分为专家现场检查评审, 受理单位审核批准两个阶段。 ② 由受理单位派遣3~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到现场进行 检查评审。 ③ 检查评审专家组工作包括:核查已形成的应用成果, 检查成果的相关工程实体,评估成果实际效果。 4.现场检查评审时,申报单位还应向专家组提交以下资料: 1) 应用成果的证明文件(荣誉及获奖文件等); 2) 效益证明(主申报单位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经济 效益与可计算的社会效益汇总表); 3) 新技术应用专题PPT汇报材料。
3.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申报受理机构应是各
过程控制
电力建设项目的上级集团公司或全国性电力行
业协会。已列入“电力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示 范工程”的电力建设项目,原则上由中电建协负 责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立项审批、咨询指导
评审验收
及评审验收工作。
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申报立项
1.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工程建设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 版)对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做了更明确要求:“自2014年起,申报工程原则上 应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并验收合格”。

为推动电力“五新”在电力建设工程中的广泛应用,适应行业和国家 级优质工程申报要求,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于今年再次修订了 《电力 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2015版》(试行),以规范电力建设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
《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 理办法》(2015)要点解读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王兴军 2015.8.19
解读内容:
一、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开展的背景情况 二、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2015版) 简介 三、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
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申报立项
五、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过程控制 六、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评审与验收
受理单位将取消其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
谢谢大家!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王兴军 2015.8.19
⑥ 专利、国家或省部级工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项目、国家或行业技术
标准等4项及以上。
7.工程应用与研发的成果应是依托申报工程所形成。 8.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经过评审后,由评审专家组提交“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
范工程评审验收报告”(”办法”附件3),报立项受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公布。
9.对已公布的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发现其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2015 版 试行)简介
1. “管理办法”(2015 试行版 )共分为五章 二十二条。 第一章 第二章 总则 申报立项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过程控制
评审验收 附则
附表:
共 8 个
2. 2015试行版“管理办法”进行了如下修订: ① 进一步明确了本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适应范围; ② 进一步明确了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从申报立项到评审验收的管理职 责和程序; ③ 修订了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验收标准; ④ 附表更加清晰明了,操作性强。
一、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背景情况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
版)申报 条件规定:“自2011年起,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为适应鲁班奖工程申报要求,中电建协从2009 年起开展电力行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活动。 2009-2013年,电力建设工程创优原则上执行2009年版管理办法(试 行稿);并在执行中不断补充完善。
三、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
1.适用于火电 (含核电常规岛)、水电(含抽水
蓄能)、输变电、风电、光伏、储能等电力工 程项目的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全过程管理。。 2.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流程如下:
① 申报立项与受理备案; ② 过程控制与指导检查; ③ 申请验收与现场评审; ④ 审核批准。
立项申报
审核批准
3. 示范工程立项受理单位应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进行不
定期检查指导。
六、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评审与验收
1.工程建设项目完成《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
中的应用与研发项目,在工程投产后应向受理单位申请验收。
2.申请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时,主申报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一、《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验收申请书》(“办法” 附件2); 二、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明细表(“办法”表2-1); 三、应用“五新”明细表(“办法”表2-2);
四、科技进步类获奖明细表(“办法”表2-3);
五、采用《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明细表(“办法”表2-4); 六、主要推广应用新技术人员名单(“办法”表2-5)。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
1.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 年5 月 2.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12月 3.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年11月 4.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12月
六、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评审与验收
5.评审专家组应根据新技术应用与研发项目的科技含量、
项目应用的覆盖面和应用效果,采取量化指标比照和综合 评审相结合的方法,对示范工程应用与研发新技术的整体 水平做出综合评价。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提供评审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完成推广应用新技术项目内容的全面性; 3)新技术应用中的创新性; 4)自主创新研发成果的先进性;
单位或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组织申报。。 2.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申报立项。 3. 申报单位应填写《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 报书》(见附表1)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立项受理 单位。 4.立项受理单位应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工程项目, 由受理单位批准立项并登记备案,纳入检查指导、评审验 收工作计划。。 5.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如立项条件发生变化,受理单位 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取消或更改立项的决定。
五、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过程控制
1. 主申报单位应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各参建单位提出
量化的实施计划,并在建设过程中组织监督检查。
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编制
实施细则,并纳入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协议、施工组织 设计、调试大纲等相关技术文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 做好“五新”应用与研发。
5)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效益产生正面影响的显著性;
6)节能减排的合规性。
六、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评审与验收
6.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通过评审的条件如下: ① 应用与研发项目的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② 采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中的6大项及以上;
③ 应用“五新”10项及以上;
④ 获得省部(行业)级科技进步奖2项及以上; ⑤ 获得省部(行业)级QC成果奖2项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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