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和非标准仓单质押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现货质押-静态)
附件2-3协议编号: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现货质押-静态)甲方(质权人):地址:乙方(出质人):地址:丙方(监管人):地址:鉴于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法律关系在质物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监管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
第二条质物1、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监管的货物。
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存储地点等以丙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第6款签发的《收到质物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的记载为准。
2、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4、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和有效的。
5、甲、丙两方中任何一方在质物转移占有之前可以要求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质物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给予积极的协助。
6、丙方接收乙方交付货物,并向甲方签发《收到质物通知书》,监管期间开始。
如质押合同对质物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移交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质物为准,实际转移交付占有的质物以《收到质物通知书》列明的为准。
7、若三方无其它书面约定,丙方查核乙方交付货物依据表面审查,外观检查和单据审查的原则进行。
丙方在确认《收到质物通知书》前依据以下标准验收货物:货物有外包装的,仅对外包装情况进行验收,以包装完好为验收合格的标准;货物没有外包装但标有型号的,以货物记载的型号为标准认定货物的品质;货物没有外包装也没有标明型号的,以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标准认定货物的品质。
2020年仓储质押监管合作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动态质押).doc
合同编号仓储质押监管合作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动态质押)甲方(债权人/质权人)厦门乾方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债务人/出质人)厦门龙洋鑫商贸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丙方(仓储人/监管人)厦门多彩云仓物流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通过甲方的“乾方位”网络平台()向平台投资人(即出借资金给甲方)融资用于采购其所经营的业务所需商品,乙方与其供货方签订具体采购合同,乙方所采购商品放置于丙方仓库(以下简称监管仓库)由丙方按甲方指令执行监管。
乙方通过线上及线下渠道对监管仓库中的商品进行销售,并实时将销售数据告知甲方。
根据商品的实际销售情况,结合甲方的指令,由丙方对销售商品执行出库操作,并由丙方或者交由其他物流公司直接发送到商品购买者的手中。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号《最高额借款合同》及其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担保合同(以下统称为“借款协议”)的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质物规定1乙方经甲方要求提供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借款的质押担保,由丙方根据甲方、乙方共同委托提供保管服务,丙方为质物保管人,应根据甲方的指示进行占有、监管、代发,承担保管、监管及代发责任。
2 乙方保证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商品,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违反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的法律瑕疵。
若质物出现上述法律上的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借款额度的使用,并要求乙方以及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借款额度。
若因质物的所有权瑕疵或其他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或丙方造成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质物以《质物清单》(附件1)列明的为准,由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根据甲方指示进行验收、占有与监管,且甲乙丙三方确认质物变动视为合同变更,质物的变更是合同约定的质物清单项下应有之意,即各方均同意本合作协议签订后,乙方所购得的进入监管仓库的货物亦为号《最高额借款合同》的质押物,双方无需再就新的货物签订新的《质押合同》或其它类似的担保合同。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doc 31页)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doc 31页)附件三(1)编号: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公司(出质人)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监管人)目录1质押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质物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质物交付 .. 04质物监管 05质物变更 (1)6跌价补偿 (2)7费用及支付方式 (2)8陈述、保证和承诺 (3)9质权的实现 (5)10违约责任 (6)11免责条款 (7)12保险 (8)13退出条款 (8)14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9)15协议生效与协议文本 (9)16其它约定 (9)17反商业贿赂条款 (10)签字页 (11)附件1预留印鉴及联系方式 (12)附件2质物清单 (13)附件3质物跌价补偿通知书/确认函 (14)附件4质物变更申请书 (15)附件5质物变更通知书 (17)附件6质物变更通知书确认回执(变更后的质物清单) (18)附件7解除质押监管通知书 (19)附件8 额度冻结通知书(监管人) (20)附件9 解除额度冻结通知书(监管人) (21)附件13:场地租赁协议(监管人、出质人) (22)1.3件5),监管人根据《质物变更通知书》办理质物的变更手续,完成质物的增加、减少或置换后向质权人发出《质物变更通知书确认回执(变更后的质物清单)》(附件6),《质物变更通知书确认回执(变更后的质物清单)》构成对《质物清单》中所记载的质物的变更,无需相关当事人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存货融资质押监管协议(适用静态模式)模版
存货融资质押监管协议(适用静态模式)合同编号:甲方(质权人):地址:乙方(出质人):地址:丙方(监管人):地址: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署并/或将签署一个或多个融资合同,乙方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质押给甲方,为融资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甲方将质物委托丙方存储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1.1 乙方为本条约定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
外币业务按1.1.1约定的业务发生当日卖出价折算,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乙方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1.1.1 甲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与乙方签署的融资合同所形成的债权。
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上述融资业务具体包括:((以划“√”的为准)□人民币/外币贷款□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贴现□银行保函□其他业务:1.1.2 甲方与乙方已签署的下列融资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融资(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1.2 本协议所担保的每笔债权的种类、金额、期限、利率等以相关融资合同或凭证为准。
1.3 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甲方发放本协议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出质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质物3.1 本协议项下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存储地点等详见《动产质押专用仓单》,本协议项下《动产质押专用仓单》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一、协议背景与目的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是指在动产质押业务中,质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为了保障质权人的权益而设立的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即质押物为一次性确定且不易变动的动产。
二、协议内容1. 质押物描述质押人应提供详细的质押财产描述,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信息,并承诺所提供的质押财产权属清晰、合法有效,没有任何担保、质押或其他约束。
2. 质权与担保范围质权人对质押物享有首要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质押物的占有、处分、转让等权益。
3. 动产监管质押人将质押物交由监管人进行监管,监管人应具备良好声誉和监管能力,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接管质押物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和身份。
4. 质押物价值评估与处置质押物应由专业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所评估之价值作为决定质押物价值的依据。
若质押人违约,质权人有权通过拍卖或其他合法方式处置质押物,并优先受偿。
5. 质押物维护与保险质押人应妥善保管质押物,并负责其日常维护与保险工作。
如造成质押物的损毁、灭失或保险事故,质押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补偿质权人的损失。
6. 应急措施在质押物出现危险或贬值的情况下,质权人有权提前处置质押物,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7. 违约处理若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要求赔偿违约方给予的损失。
8.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
三、协议生效与变更1. 协议生效本协议生效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签署、质押物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得到确认、监管方确认接管质押物等。
2. 协议变更未经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四、协议终止1. 协议终止的情形本协议可因以下情况终止:(1)债务得到清偿;(2)债务到期未得到清偿,质权人依法对质押物进行处置;(3)双方达成变更协议,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
11非标仓单仓储监管协议解析
附件1:非标仓单仓储监管协议解析1. 什么是非标仓单?非标仓单是指不符合国家标准并未在官方货物监管平台上注册备案的仓单。
在我国现行的仓单管理制度中,只有在国家统一仓单平台上注册备案的标准化仓单才具备法律效力。
因此,非标仓单往往存在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2. 什么是仓储监管协议?仓储监管协议是指仓库和货主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约定了货物的保管、运输、仓储等诸多细节。
该协议是我国现行的仓储监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合理的协议可以有效规避各种风险。
3. 非标仓单在仓储监管协议中的作用在签订仓储监管协议时,货主若使用非标仓单,则需注明“非标仓单”字样,并在协议中详细描述非标仓单的来源、使用目的和风险提示等,以便防范法律风险。
此外,货主还需加强对仓库的监督管理,确保仓库遵守协议规定,合法、规范地保管货物。
4. 非标仓单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使用非标仓单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法律上,若非标仓单未在国家统一仓单平台备案,则具有可疑性,可能被认定为不存在或无效,货主不能以此为依据主张权利,有可能导致不良后果。
信用上,由于非标仓单出自不同来源,往往存在管理混乱、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货主在与仓库以及金融机构等相关方签订协议时,可能会受到限制或承担更高的风险。
针对这些风险,货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尽量避免使用非标仓单;2.在签订仓储监管协议时,明确注明非标仓单的相关内容,例如出具单位、性质、数量等,并督促仓库严格遵守协议,确保货物安全;3.不要将非标仓单用于抵押贷款等金融业务,以免产生信用风险。
5.非标仓单在货主运营中很难完全避免,但只有充分了解其法律和信用风险并合理应对,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因此,在签订仓储监管协议时,务必要谨慎处理非标仓单的使用。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在途质押(先票后货)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动产质押在途质押(先票后货)业务中的监管规定,保障质押方和借款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业务流程,降低潜在风险。
二、协议主体
2.1 质押方:
(在此处填写质押方的相关信息)
2.2 借款方:
(在此处填写借款方的相关信息)
2.3 监管方:
(在此处填写监管方的相关信息)
三、质押物信息
3.1 质押物种类:
(在此处列明质押物种类)
3.2 质押物数量与价值:
(在此处填写质押物的数量和价值估算)
四、质押流程
4.1 资金放款:
借款方在获得贷款后,按照约定将质押物移交给质押方。
4.2 监管手续:
监管方对质押物进行验收和监管,确保质押物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4.3 解押流程:
在借款方清偿贷款后,由监管方对质押物进行解押操作。
五、风险控制
5.1 监管不力:
如监管方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责任。
5.2 质押物损坏:
若质押物在监管期间发生损坏,借款方应赔偿质押方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贷款完全结清并解除所有担保责任之日
终止。
以上是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的内容,其具体细节还需各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
文件。
祝好!
这份Markdown文档仅作参考,请根据实际需求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货押业务操作规定..
1目的为规范动产及货权融资业务(以下称货押业务)的操作,加强货押业务的过程管理,防范操作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总行本部和分支机构。
2.2本规定明确了货押业务的管理模式、操作要点和要求。
3 术语及定义3.1货押业务是指银行以企业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以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商票保贴、信用证及其他形式发放的,用于满足企业物流或生产领域配套流动资金需求的表内外授信业务。
3.2本规定所指动产是指我行认可的、有较强流通性和变现能力的通用商品。
3.3本规定所指货权是指以仓单、提单等权益凭证形式表现对货物的所有权。
3.4货押业务按经营环节可分为:未来货权融资业务、存货类融资业务;按监管方式可分为:独立监管模式、输出监管模式。
3.4.1 未来货权融资是基于核心厂商(供货方)与经销商的供销关系,经销商通过我行融资提前支付预付款给核心厂商,并以未来货物作为抵质押担保的授信业务。
3.4.1.1仓储监管模式是基于核心厂商(供货方)与经销商的供销关系,经销商通过我行融资提前支付预付款给核心厂商,由核心厂商直接将货物发运到我行指定的仓储监管单位或目的地,同时将货物转化为我行抵质押物的业务模式。
3.4.2存货类融资业务是指借款人以我行能够接受的动产或货权(提单、仓单)作为抵质押向我行出质,我行向其提供融资的授信业务。
包括静态质押模式、动态质押模式。
3.4.2.1在静态质押模式中,仓储监管机构对出质人发起的每一笔赎货申请,只能凭我行签发的赎货指令才可办理。
3.4.2.2在动态质押模式中,仓储监管机构对于我行确定的最低价值范围内的抵质押物,出库时只能凭我行签发的指令予以放货,超过我行确定的最低价值部分可由仓储监管机构根据出质人申请放货。
3.4.3.在独立监管模式中,出质人需将货物存入我行指定或认可的仓库,由仓储方对货物进行监管。
3.4.4在输出监管模式中,出质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指定监管仓库,由我行委托合作仓储监管机构或派驻监管员入驻仓库对货物进行监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第一部分:动产质押的定义和范围动产质押是指当事人将动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质押,以获取借款或履行其他义务的一种方式。
在动产质押中,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所有权不转移,但质押权已经成立,质押人享有动产的占有和使用权,而债权人则获得动产的优先权。
动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第二部分:动产质押的特点1.动产质押简化了资金融通程序,提高了融资效率。
2.动产质押灵活性强,适用范围广泛,且具有较高的变现价值。
3.动产质押风险相对较低,易于监管和控制。
4.动产质押资金利用率高,可以有效提升企业资产运营效率。
第三部分:监管协议的重要性和内容监管协议是动产质押过程中的重要一环,通过监管协议的签订,可以规范动产质押行为,保障质押权的顺利实现。
监管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动产质押的确定和描述:明确质押动产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详细信息。
2.质押物的保管和管理:规定动产的保管、管理、使用和处置方式,确保动产安全可控。
3.质权人的监管权利和义务:明确质权人对动产的监督、检查、通知等权利和义务。
4.质权人的索偿权利和条件:规定在质权人主张权利时的程序和条件。
5.其他相关事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四部分: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此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即质押动产为静态、不易移动的动产。
在签订监管协议时,质押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务必准确描述和确定质押动产,避免发生纠纷。
2.保密合同内容,防止信息泄露给非关联方。
3.报备相关主管部门,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4.合同约定应明确具体监管措施和监管期限,减少风险。
结语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在静态动产质押业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理签订协议有助于保障质押权益,规范交易行为。
在动产质押过程中,双方应遵循合同约定,加强监管,共同维护质押权的安全和稳定。
愿双方以此协议为依据,携手合作,共同发展。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现货质押-静态)
附件2-3协议编号: _________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现货质押-静态)甲方(质权人):地址:乙方(出质人):地址:丙方(监管人):地址:鉴于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法律关系在质物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监管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
第二条质物1、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监管的货物。
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存储地点等以丙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第 6 款签发的《收到质物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的记载为准。
2、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4、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和有效的。
5、甲、丙两方中任何一方在质物转移占有之前可以要求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质物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给予积极的协助。
6、丙方接收乙方交付货物,并向甲方签发《收到质物通知书》,监管期间开始。
如质押合同对质物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移交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质物为准,实际转移交付占有的质物以《收到质物通知书》列明的为准。
7、若三方无其它书面约定,丙方查核乙方交付货物依据表面审查,外观检查和单据审查的原则进行。
丙方在确认《收到质物通知书》前依据以下标准验收货物:货物有外包装的,仅对外包装情况进行验收,以包装完好为验收合格的标准;货物没有外包装但标有型号的,以货物记载的型号为标准认定货物的品质;货物没有外包装也没有标明型号的,以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标准认定货物的品质。
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质押监管业务)
仓储监管协议甲方(质权人)乙方(出质人)丙方(仓储方)地址: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署的综字第 ________________ 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该额度项下的单笔授信业务合同及其相对应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或单笔质押担保合同的履行,乙方愿以自己所有、存放于丙方仓库中的货物对应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甲方申请以上授信。
丙方愿意为存放于丙方仓库中的上述出质货物或出质仓单项下货物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监管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平等协商,自愿形成以下条款,并承诺遵守执行。
第1条综合授信额度合同、质押担保合同乙方与甲方签订了《合同》,该合同约定给予乙方综合授信额度 ______________ 万元(敞口)乙方在使用本授信额度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了质押担保并按甲的质押担保合同。
第2条质物内容乙方提供的质物为以下方式(请在选择项内打“V”)()以现货质押乙方以存放丙方仓库的货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向丙方签发《查询及出质通知书》(见附件1 ),丙方向甲方签发《查复及出质确认书》(见附件2 )进行质押确认后质押生效。
质押的货物以《查复及出质确认书》项下货物为准。
()以仓单质押乙方以丙方出具的仓单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仓单交付给甲方时质押生效。
第3条质物的监管方式三方确认,采用以下监管方式(请在选择项内打“V”)()丙方单独监管在此种监管方式下,丙方将开出货物仓单、提货单、质押物清单等其他证明丙方已保管质押物的书面凭证,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上述书面凭证对应的货物进行监管。
()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在此各监管方式下,甲方委派指定的人员和丙方共同监管乙方质押给甲方的货物。
有关进出为凭证由甲方和丙方各执一份,甲方指派的人员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_______ ,及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 。
质押监管分类及特点
质押监管分类及特点[内容概要]质押监管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延伸产品,其意义是深远的。
该业务在我国迅速发展,并逐步形成以下多种业务模式:1) 标准仓单质押:指出质人(中小企业客户)以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仓库货物清单)作为质押担保,银行给予融资的授信业务。
从担保种类而言,属于权利凭证质押类,质押的标的是物权化的权利凭证--仓单,银行对质物的占有方式为占有经过出质人和监管人同时背书过的仓单,监管人为仓单的出单人。
特点分析优点:银行可以质押货物权利凭证--仓单,所以标准仓单质押风险较小,操作简单,银行易接受。
缺点:出质人(中小企业客户)一旦将货物仓单质押,在质押期间就不能销售和使用货物,除非解除质押,偿还银行贷款。
所以仓单质押缺少灵活性,只能满足部分的用户需求。
权利质押,仓单出具方保证仓单的真实性、有效性、唯一性。
•适用于质物不流动、整进整出的业务。
•监管方不负责价值,只负责仓单注明的仓储物的数量。
•对仓储企业的资质要求高。
•如果使用仓单部分提货,要收回原先出具的仓单再重新出具。
1.企业信用风险:如果选择的客户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不好,将来回款的可能性就会很小,使银行和监管企业都遭受损失.2.质押商品风险:质押商品的种类要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作仓单质押,商品在某段时间的价格涨跌幅度和质量的稳定状况都是选择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内容,也会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3.仓单是质押贷款和提货的凭证,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证券,有些时候往往忽略了仓单不规范所带来的风险.4.应注意提单风险.对于同一仓单项下的货物在不同时间提取的情况,要依据借款人和银行共同签署的”专用仓单分提单”释放,同时按照仓单编号、日期、金额等要素登记明细台帐,每释放一笔,就要在相应的仓单下作销帐记录,直至销完为止.风险内容:只有出质人合法占有的货物才能够出质,由于质物的合法性存在问题,导致质权人在行使质权时发生问题,不能有效对抗第三人,从而导致质权人的债权不能履行而发生的风险。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
一、概述
本协议为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特别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业务流程,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甲方权责
1.甲方保证拥有动产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有权进行质押;
2.甲方应妥善保管质押物,确保不受损害或转移;
3.甲方应按期履行质押合同约定的义务;
4.甲方应允许乙方及质权人查验动产情况;
三、乙方权责
1.乙方应审慎对待动产质押业务,确保风险可控;
2.乙方应定期对质押物进行检查,保证其价值不受损;
3.乙方应保护甲方动产权益,提供必要协助和保障;
四、质权人权责
1.质权人享有对质押物的优先清偿权利;
2.质权人有权监督质押物动向,保护自身利益;
五、协议终止
1.协议到期后,双方应按协议条款结清质押关系;
2.任一方若违反协议约定,他方有权解除协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其他事项
1.除本协议外,还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载明期限届满之日止。
各方均有义务全面履行本协议及质押合同约定的条款。
合同有效日期:________至________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本协议正文,三方均已审慎阅读并同意签署。
2024年仓储物流质押监管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仓储物流质押监管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仓储物流质押监管协议1.4 质押物:指甲方出质给乙方的货物1.5 质押期间:指自质押开始之日起至质押解除日止的时间段第二条协议范围与内容2.1 乙方向甲方提供仓储物流质押监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接收、保管、监管、出质、解质等2.2 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进行质押,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第三条质押物的范围与价值3.1 甲方出质的货物包括X、X、X等,具体品种、数量、价值等详见附件一3.2 甲方承诺出质的货物权属清晰,无任何权利瑕疵,如有争议,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质押期间的保管与监管4.1 乙方应对质押物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货物安全、完整、无损4.2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对质押物进行日常监管,确保货物不被挪用、毁损或灭失第五条质押物的出质与解质5.1 甲方应在质押期间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仓储费用,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解除质押5.2 甲方如需提前解除质押,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解质费用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6.1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第七条违约责任7.1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仓储费用、解质费用或其他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质押,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7.2 乙方未按照约定保管、监管质押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保密条款9.1 除非依法应当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供本协议外,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予以保密第十条通知与送达10.1 双方应以书面形式互相发送通知,通知发送至对方指定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第十一条附则11.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11.2 本协议附件一《质押物清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 双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甲方(出质人)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监管人)签字:____________第十四条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仓储物流质押监管协议本协议是由甲方(出质人)与乙方(监管人)签订的,关于甲方将其货物质押给乙方,并由乙方提供仓储物流质押监管服务的协议。
动产监管仓库管理制度
动产监管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产监管仓库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动产财产的有效监管,保障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产监管仓库是指专门用于存放动产财产的仓库,根据监管合同规定,保障财产安全,防止财产遗漏、损坏、盗窃等情况发生。
第三条动产监管仓库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动产监管仓库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担保公司、拍卖公司、保险公司等。
第四条动产监管仓库管理制度的任务是:确保存放在仓库内的动产财产安全,按照监管合同的约定管理和使用财产,及时准确地处理财产变动情况,保障财产所有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动产监管仓库管理应遵循“谁存谁取,谁存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监管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六条动产监管仓库管理制度由动产监管仓库负责人负责制定,并在动产监管仓库内公示,供相关人员查阅。
第二章动产监管仓库管理人员第七条动产监管仓库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熟悉仓库管理工作流程和规定,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动产监管仓库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做好仓库内动产财产的安全保管工作。
第九条动产监管仓库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不得私自挪用、盗窃存放在仓库内的动产财产。
第十条动产监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第十一条动产监管仓库管理人员应保守存放在仓库内的动产财产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相关信息,确保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动产监管仓库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动产监管仓库的管理流程包括存储、交付、查验、变动、报告等环节,每个环节均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存储:动产监管仓库接收动产财产时,应进行财物清点、登记等工作,并按监管合同规定的存储要求妥善存放,确保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交付:财产所有人要求取回存放在动产监管仓库的动产财产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和授权,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交付手续。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
附件三(1)编号: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静态动产质押业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公司(出质人)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监管人)目录1质押22质物33质物交付44质物监管45质物变更56跌价补偿67费用及支付方式68陈述、保证和承诺79质权的实现910违约责任1011免责条款1112保险1213退出条款1214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315协议生效与协议文本1316其它约定1317反商业贿赂条款14签字页14附件1预留印鉴及联系方式15附件2质物清单16附件3质物跌价补偿通知书/确认函17附件4质物变更申请书18附件5质物变更通知书19附件6质物变更通知书确认回执(变更后的质物清单)20附件7解除质押监管通知书21附件8 额度冻结通知书(监管人)21附件9 解除额度冻结通知书(监管人)22附件13:场地租赁协议(监管人、出质人)23本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签署:(1)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质权人”)注册地址:负责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出质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监管人”)注册地址:负责人:(以下称其中之一为“一方”,一起为“各方”或“三方”。
)鉴于:(1)质权人与出质人签署了编号为的(以下称“授信协议”),质权人同意根据授信协议为出质人提供授信;(2)作为授信协议项下的一项担保,出质人同意将本协议附件二中列明的动产质押给质权人;(3)监管人知悉上述授信和质押安排,同意接受质权人的委托,代理质权人对质物进行监督和经管。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各方达成协议如下:1质押1.1出质人同意以本协议第2条所规定的货物(以下称“质物”)向质权人提供质押,担保因授信协议(质权人签订本协议后应向监管人提供该授信协议)而形成的债权,主债权的种类为:,主债权本金金额为(大写):,期限:。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在途质押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在途质押业务)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在途质押(先票后货)业务)公司(出质人)公司(卖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监管人)名目1. 银行授信32. 质物33. 质押44. 物资的运输 65. 物资交付入库66. 卖方的义务 77. 监管人的义务78. 质物变更99. 价格确定及跌价补偿910. 费用及支付方式1011. 陈述与保证 1112. 质权的实现 1313. 违约责任1314. 免责条款1515. 保险1616. 退出条款1717.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818. 协议生效与协议文本1819. 其他约定1820. 反商业贿赂条款19签字页21附件1 预留印鉴及联系方式22附件2 卖方收款/票确认函24附件3 发货通知书 25附件4 退款通知书/回执26附件5 质物清单28附件6 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30附件7 质物跌价补偿通知书/确认回执31附件8 质物变更申请书33附件9 质物变更通知书35附件10 质物变更通知书确认回执(变更后的质物清单)37附件11 解除质押监管通知书38附件12 额度冻结通知书(监管人)40附件13 解除额度冻结通知书(监管人)41附件14:场地租赁协议(监管人、出质人)42本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________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买方”或“出质人”):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卖方”):住宅:银行(以下称“银行”或“质权人”):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监管人”):住宅:(以下称其中之一为“一方”,一起为“各方”)鉴于:买方和卖方差不多签订了编号为的(以下称“买卖合同”),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一批物资;银行与买方差不多签订了编号为的(以下称“授信协议”),银行为买方提供融资,用于支付买卖合同项下的货款,买方同意将买卖合同项下的物资质押给银行,作为授信协议项下债权的一项担保;买方同意将买卖合同项下物资质押给银行,为质押之目的,由卖方直截了当把买卖合同项下的物资运送至监管人的仓库,监管人为银行的利益监管物资。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业务)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银行股份〔质权人〕公司〔出质人〕中国远洋物流〔监管人〕名目1质押 (2)2质物 (3)3质物的最低价值 (4)4质物的交付 (4)5质物监管 (5)6提货规定 (6)7价格规定 (7)8费用及支付方式 (7)9陈述、保证和承诺 (8)10质权的实现 (10)11违约责任 (11)12免责条款 (12)13保险 (13)14退出条款 (13)15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4)16协议生效与协议文本 (14)17其它约定 (14)18反商业贿赂条款 (15)签字页 (16)附件1预留印鉴及联系方式 (17)附件2质物清单 (18)附件3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回执 (19)附件4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回执 (20)附件5质物库存表 (21)附件6提货申请书 (22)附件7解除质押监管通知书 (23)附件8 额度冻结通知书〔出质人〕 (24)附件9 额度冻结通知书〔监管人〕 (25)附件10 解除额度冻结通知书〔监管人〕 (26)附件11:物资入库质押申请/批准单 (27)附件12:质物解除质押出库申请/批准单 (28)附件13:场地租赁协议〔监管人、出质人〕 (29)本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签署:(1)银行股份〔以下称〝质权人〞〕注册地址:负责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出质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监管人〞〕注册地址:负责人:〔以下称其中之一为〝一方〞,一起为〝各方〞或〝三方〞。
〕鉴于:(1)质权人与出质人签署了编号为的〔以下称〝授信协议〞〕,质权人同意依照授信协议为出质人提供授信;(2)作为授信协议项下的一项担保,出质人同意将本协议第2条中列明的动产质押给质权人;(3)监管人知悉上述授信和质押安排,同意同意质权人的托付,代理质权人对质物进行监督和治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仓储监管协议
(适用于静态动产和非标准仓单质押)
深圳发展银行
二○○六年六月制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贵公司/阁下的合法权益,在贵公司/阁下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认有关事实:
1、贵公司/阁下所提交的各项申请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贵公司/阁下已经认真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并已经充分理解其含义及法律后果。
3、贵公司/阁下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修改。
本合同生效后,贵公司/阁下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主动履行义务。
4、为保护贵公司/阁下的利益,贵公司/阁下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我行。
5、如果贵公司/阁下对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向我行咨询。
仓储监管协议
(适用于静态动产和非标准仓单质押)
协议编号:深发仓监字第号
甲方(质权人):深圳发展银行
地址:
电话:传真:
负责人:职务:
乙方(出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丙方(仓储方):
地址:
电话:传真:
负责人:职务:
为保障甲方与债务人签署的深发字第号《合同》(下称授信业务合同)及其项下甲方与乙方签署的《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或《质押担保合同》(统称质押担保合同)的履行,丙方愿意对存放于丙方仓库的乙方商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监管义务与责任。
三方经平等协商,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物的监管方式
三方确认,采用下列之一的监管方式(在选择项内打“√”):
□丙方单独监管
在此种监管方式下,丙方开出保管凭证或进仓单或提货单或质物
清单或其他书面凭证,并按照本协议进行监管。
□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
在此种监管方式下,甲方委派指定人员和丙方共同监管质押给甲方的商品。
有关进出库凭证由甲方和丙方各执一份,甲方指派的人员为:,身份证号码为:,及,身份证号码为:。
第二条监管责任
1、丙方保证,其对存放监管质物的场地或者仓库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若由于存放监管质物的场地或者仓库的权属存在法律上的瑕疵造成甲方的质押权落空或其他不利影响的,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质押期间,丙方对监管质物承担下列监管责任:
(1)按照合同法和仓储合同的规定妥善、谨慎处理质物,在质物出现不利于甲方授信安全的情况时,及时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对仓单的查询,接受甲方对监管质物的检查。
(3)按照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办理监管的商品的提货、出仓、出库手续。
(4)不受理乙方就已质押仓单或提货凭证的挂失手续。
(5)受理甲方对监管的商品的提货和出仓、出库手续。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监管的商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
(7)在共同监管的方式下,会同甲方指定人员办理提货通知书项下监管质物的提货或出库手续。
(8)依照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与责任。
丙方的监管责任在监管的商品按本协议规定提货、出库或出仓后自然终止。
第三条仓单、进出库凭证的查询和出质的确认
一、查询:
1、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商品仓单、进出库凭证的实地查询,
并对查询属实的仓单、进出库凭证承担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的责任。
2、查询时,丙方在核实甲方指定人员的身份证后,填写一式二份的《查复及出质确认书》,加盖公章后退还一份给甲方人员,一份自存备查。
二、出质的确认:
如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质押时,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向丙方签发《查询及出质通知书》,将货物出质的事实通知丙方。
第四条背书
1、查询属实的仓单或进出库凭证用作乙方向甲方申请授信的质押担保时,应当办理质押的背书手续。
办妥质押手续后,仓单正本和进出库凭证交由甲方保存,副本由丙方自存备查。
2、背书手续的式样为:乙方印鉴和丙方印鉴。
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
3、不符合以上背书要求的仓单或进出库凭证,甲方不予接受。
第五条质物的提货出库手续
1、乙方提取质物,应向甲方提交《提货申请书》,并按照《提货申请书》落实相应的担保手续或提前还款手续。
甲方审核乙方的申请后,同意乙方提取质物的,出具《提货通知书》给乙方。
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可向丙方办理提货手续。
丙方收到《提货通知书》后应立即签发《提货通知书回执》给予甲方,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回执》的有效签章以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约定为准。
2、监管质物的提货与出仓、出库,凭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办理。
3、《提货通知书》为甲方许可质物提货或出仓、出库的唯一有效凭证。
《提货通知书》的有效签章为甲方公章加甲方指定人员的亲笔签名,公章式样为:
甲方指定人员为:
(1),其签字式样为:,或
(2),其签字式样为:。
4、无提货通知书或提货通知书不符合前款要求的,监管的质物不得出仓、出库。
5、同一份仓单或同一份进出库凭证分次提货时,应当在仓单上或进出库凭证上记载每次提货的数量和日期。
仓单或进出库凭证项下的商品提完货后,仓单或进出库凭证自动失效,无须交回丙方注销。
第六条仓储合同或仓单记载的提货日先于授信业务合同到期日的处理
仓储合同、进出库凭证或仓单记载的提货日先于有关授信业务合同履行期限的,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乙方与丙方续签仓储合同,本仓储监管协议自动延期。
2、乙方提货,但以债务人提前清偿有关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为条件。
3、经甲方同意,乙方以新的仓单或新的商品作质押,代替监管的商品;乙方凭仓单、进出库凭证和提货通知书提货。
4、甲方提货。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
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仓储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仓储保管费用。
第八条保险条款
(乙方/丙方)需在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对质物持续购买足额保险,投保的险种需经甲方认可,保险期限直至质押解除。
办理保险时需将甲方作为第一受益人,如出质前已办理质物保险
的,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保险第一受益人变更为甲方(如原投保额、投保险种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应予以补办),向甲方提供保险单正本,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代为接收质物的保险赔偿金,从中优先受偿担保债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丙方未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跌价补仓
当质物的现时市场价格与质押生效时确定的质押物价格相比较跌幅大于%时,不论甲方是否通知,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按照市价跌幅的比率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物;逾期未补或未补足的,视为债务人在整个授信项下的违约,甲方有权宣布授信额度提前到期,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已使用的授信,并同时向担保人进行追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宣布授信提前到期,立即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已发放的授信并有权停止发放未发放的授信。
2、若因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监管责任造成质物短损,甲方质权全部/部分落空的,丙方应就甲方质权落空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丙方的声明与保证
乙方、丙方在法律上有资格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且,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已获得其董事会或任何其他有权机构的充分授权(如需授权)。
乙方、丙方保证提供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乙方、丙方已经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第十三条其他
1、在协议生效期间,甲方对乙方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协议内甲方应享有的权利,均不能
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不能作为甲方对任何破坏本协议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2、乙方的质押物全部转入甲方名下,甲方在丙方的仓储代码为:
,户名为: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
3、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修改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