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木结构制作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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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轻型木结构制作与安装
8.1轻型木结构的施工程序
8.1.1首层地面为木楼盖时,宜采取下列施工程序:
基础与地梁板→首层木楼盖→一层木墙体→二层木楼盖→二层木墙体→…,… →木屋盖及吊顶。
8.1.2当首层地面为混凝土或其它非木质地面时,宜采用下列施工程序:
基础与地梁板→一层木墙体→二层木楼盖→二层木墙体→ …,… →木屋盖及吊顶。
8.2基础与地梁板
8.2.1轻型木结构的墙体及墙骨应支承在混凝土基础或砌体基础顶面的混凝土圈梁上,混凝土
基础或圈梁顶面应原浆抹平,倾斜度不得大于2‰。基础顶面标高应高于室外地面标高
0.2m以上,在虫害区应高于0.45m以上,并保证室内外高差不小于0.3m。无地下室时,
首层楼盖应架空,楼盖底与楼盖下的地面间应留有净空高度不小于150mm的空间,在此高度内的内外墙基础上应设通风洞口,保证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8.2.2地梁板规格材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40×90 mm,其宽度也不小于墙骨截面的高度,并应经防腐处理。地梁板应用预埋在基础中直径不小于12mm的螺栓牢固地锚固,螺栓在混凝土中埋深不小于300mm,中心距不大于2.0m。在每根地梁板两端和每片剪力墙端部均应有螺栓锚固,端距不大于300mm。地梁板与基础顶的接触面间应设防潮层(0.05mm厚聚乙稀薄膜),存在的缝隙需用密封材料填满。
8.3墙体制作与安装
8.3.1应根据轻型木结构房屋不同抗风措施,选择墙体制作与安装方案。当采用圆钢螺栓穿过
各楼层墙体底、顶梁板整体锚固墙体时,墙体宜采用水平制作,逐块扶直安装的方案施工;当上、下层墙体中的墙骨需要用金属连接件相互拉结时,宜采用原位垂直制作与安装墙体。安装到位的墙体无可靠支撑时,应设临时支撑,以防倾倒。
8.3.2墙体木构架的墙骨、底梁板及顶梁板应采用设计文件规定的规格材,但三者昀小截面厚
度皆不小于40mm,且宽度应相同。承重墙规格材目测材质等级不低于Vc,墙骨可采用指节规格材,但不能用连接板接长。
8.3.3墙骨间距不应大于600mm,承重墙转角和外墙与内承重墙相交处的墙骨不应少于2根
规格材(图8.3.3-1);楼盖梁支座处墙骨规格材的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门窗洞口宽度大于墙骨间距时,洞口两边墙骨至少用2根规格材,靠洞边1根可作门、窗过梁的支座(图8.3.3-2)。底梁板可用1根规格材,其长度方向可用平接头对接。承重墙顶梁板应用2根规格材平叠,每根规格材长度方向可用平接头对接,下层接头应位于墙骨中心,上、下层规格材接头应错开至少一个墙骨间距。顶梁板在外墙转角和内外墙交接处应彼此交叉搭接,并用钉钉牢。非承重墙顶梁板,可采用一根规格材,其长度方向的接
头也应位于墙骨顶端中心上。当承重墙顶梁板必需采用1根规格材时,则对接接头处用薄钢片和钉彼此相连。
图 8.3.3-1 承重墙转角和相交处墙骨布置
图 8.3.3-2承重墙木构架示意图
8.3.4 当墙体采用水平组装时,可用 2枚长度为 80mm 的钉子从底梁板垂直钉在墙骨端头;采用垂直组装时应用 4枚长度为 60mm 的钉子,按对称于墙骨两侧和斜钉的方式,将墙骨钉牢在底梁板上。顶梁板的下层应用 2枚长度为 80mm 的钉子将其钉牢在墙骨的顶端,其它各层底梁板则用长度为 80mm 的钉子按不大于 600mm 的间距钉合在下层搁栅上。墙体转角处、内外墙相交处和洞口边缘处由数根规格材构成的墙骨,彼此间应用长度为 80mm 的钉子按 750mm 的间距相互钉合。
8.3.5 墙面板的种类和厚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但采用木基结构板,墙骨间距分别为 400mm 和 600mm 时,墙面板厚度应分别不小于 9mm 和 11mm ;采用石膏板,墙面板厚度应分别不小于 9mm 和 12mm 。
8.3.6墙体制作时,宜先铺钉一侧的墙面板,外墙应先钉室外侧的墙面板。另一侧墙面板应在墙体安装、锚固、楼盖安装、管线铺设、保温隔音材料填充等工序完成后进行。
8.3.7墙面板应整张铺钉,自底(地)梁板底一直铺钉至顶梁板顶。仅在墙边部和洞口处,允许使用宽度不小于 300mm 的窄板,且不多于两片。使用宽度小于 300mm 的板条,水平接缝必须位于增设的横档上。墙面板长向垂直于墙骨铺钉时,竖向接头应位于骨墙中心线上,且两板间应留 3mm 间隙,上、下两板的竖向接头应错位布置。墙面板长向平行于墙骨铺钉时,两板间接缝也应位于墙骨中心线上,并留 3mm 间隙。墙体两面对应位置的墙面板接缝应错开,避免接缝位于同一墙骨上,仅当墙骨规格材截面宽度不小于 65mm
时,两面墙板
接缝可位于同一墙骨上,但两面的钉位应错开。
8.3.8 墙面板边缘凡与墙骨或底(地)梁板、顶梁板钉合时,钉间距不应大于150mm,并
根据所用规格材截面厚度决定是否需要约30 斜钉;板中部与墙骨间的钉合,钉间距不应大
于300mm。钉的规格应满足表8.3.8规定。
8.3.9墙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承重墙应支承在楼盖封头或封边搁栅之上的楼
面板上;对于首层无木楼盖的房屋则直接支承在地梁板上。个别荷载不大的内承重墙,可支承在楼盖上,但应垂直于楼盖搁栅方向。非承重墙距楼盖搁栅的支座距离不应超过
0.9m;需支承上层楼盖的墙体不应超过0.6m。承重墙安装钉合时,应沿底(地)梁板
长度方向,采用间距不大于400mm、长度为80mm的圆钉,通过楼面板钉牢在楼盖搁栅或封边、封头搁栅上;非承重墙钉牢在搁栅或横档上。对于水平制作的墙体,安装时外墙转角及内外墙交接处的墙骨规格材间的钉合也应按8.3.4条的规定进行。
8.3.10采用圆钢螺栓对墙体抗倾覆锚固时,每片墙肢的两端应各设一根圆钢,其直径不小于
12mm。圆钢应直至房屋顶层墙体顶梁板并可靠地锚固,圆钢中部应设正反扣螺纹,并通过套筒拧紧。
8.3.11墙体的制作与安装偏差不应超过表8.3.11的规定。
8.4柱制作与安装
8.4.1柱所用木材的树种、目测等级和截面尺寸除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外,实木方柱截面尺寸
不应小于140×140mm,圆柱直径不小于150mm,独立的规格材拼合柱截面不小于
140×140mm(规格材板厚不小于40mm);位于墙体中的规格材组合柱截面昀小尺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