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毒性杂质的警示结构0
【医药】如何控制基因毒性杂质
01、何为基因毒性杂质基因毒性杂质(或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y,GTI)是指能直接或间接损害DNA,引起DNA突变、染色体断裂、DNA重组及DNA 复制过程中共价键结合或插入,导致基因突变或癌症的物质(如卤代烷烃、烷基磺酸酯类等)。
潜在基因毒性杂质(Potential Genotoxic Impurity ,PGI)结构中含有与基因毒性杂质反应活性相似的基团(如肼类、环氧化合物、N-亚硝胺类等),通常也作为基因毒性杂质来评估。
基因毒性杂质主要来源于原料药合成过程中的起始物料、中间体、试剂和反应副产物。
此外,药物在合成、储存或者制剂过程中也可能会降解产生基因毒性杂质。
除此之外,有些药物通过激活正常细胞而产生基因毒性物质导致突变,如化疗药物顺铂等。
02、何为基因毒性杂质“警示结构”由于杂质结构的多样性,一般很难进行归类,因此,在缺乏安全性数据支持的情况下,法规和指导原则采用“警示结构”用来区分普通杂质和基因毒性杂质。
所谓“警示结构”,是指杂质中的特殊基团可能与遗传物质发生化学反应,诱导基因突变或者染色体断裂,因此具有潜在的致癌风险。
对于含有警示结构的杂质,应当进行(Q)SAR预测和体内外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研究,或者将杂质水平控制在毒理学关注阈值(TTC)之下。
但是含有警示结构并不能说明该杂质一定具有遗传毒性,而确认有遗传毒性的物质也不一定会产生致癌作用。
杂质自身性质和结构特点会对其毒性产生抑制或调节作用。
警示结构的重要性在于它提示了可能存在的遗传毒性和致癌性,为进一步的杂质安全性评价与控制指明方向。
(关于基因毒杂质警示结构的详细信息可参考欧盟发布的警示结构《Development ofstructure alerts for the in vivo micronucleus assay in rodents》)。
03、基因毒性杂质严格控制的必要性基因毒性杂质最主要的特点是在极低浓度时即可造成人体遗传物质的损伤,导致基因突变并促使肿瘤发生。
EMEA《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指导原则》介绍
在原料药(Q3A)和药物制剂(Q3B)的杂质指导原则中,杂质限度确定的依据包括各个杂质的生物安全性数据或杂质在某特定含量水平的研究概况。
而对于遗传毒性杂质限度的确定,通常都认为是特别关键的问题,但目前尚无相关的指导原则。
2. 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阐述了如何处理新原料药中遗传毒性杂质的一般框架和实际方法。
该指导原则也适用于已有原料药的新申请,如果其合成路线、过程控制和杂质研究尚无法确保不会产生新的或更高含量的遗传毒性杂质(与EU目前批准的相同原料药相比)。
该指导原则同样适用于已上市原料药有关合成方面的补充申请。
除非有特殊原因,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已上市的产品。
3. 毒理学背景根据目前的研究实践,具有(体内)遗传毒性的化合物在任何暴露量下都有可能对DNA 产生损伤,而这种损伤可能会引发肿瘤。
因此,对于遗传毒性致癌物质,应谨慎认为不存在明确的阈值,任何暴露量下都存在风险。
然而,对于一些遗传毒性事件,其产生生物学意义的阈值效应的机理正越来越为人所了解。
对于非DNA靶点的化合物和潜在致突变剂更是如此,因为它们在与关键靶点接触前就已经去毒化了。
对于这些化合物,研究的基础可以是确定关键的未观察到影响的剂量(NOEL)和采用不确定因子。
即使对能与DNA分子发生反应的化合物,由于低剂量时有多种有效的保护机制存在,而不能将高剂量下的影响以线性方式外推到很低的(人)暴露水平。
不过,目前要用实验方法证明某诱变剂的遗传毒性阈值仍然非常困难。
所以,在缺乏恰当的证据支持遗传毒性阈值存在的情况下,确定安全剂量很困难,因此非常有必要采用一个可接受风险的暴露水平概念。
正如Q3A指导原则所述,根据合理的化学反应机理分析,在新的原料药合成、纯化和贮存过程中很有可能产生实际的和潜在的杂质。
依据现有的“可能引起遗传毒性的结构”数据库,潜在的遗传毒性杂质应能被确认。
如果潜在的杂质含有可引起遗传毒性的结构单元,该杂质应考虑进行遗传毒性试验(一般是细菌回复突变试验)(Dobo等,2006)。
基因毒性杂质作用原理-中文版
遗传毒性致癌物发生致癌和致突变的作用,第一步一般认为都是和DNA发生反应。
从机理上理解基因毒性杂质的作用原理,不用死记硬背,就能轻松记住所有的基因毒性杂质。
根据Miller的理论:致癌物要么是亲电试剂,要么可以代谢成亲电试剂。
然后和DNA的亲核基团发生反应。
DNA的亲核活性基团主要有:•碱基上的氮•碱基上的氧•磷酸酯骨架先来看一下DNA的结构双螺旋的DNA主要含有四个碱基,分别是腺嘌呤、鸟嘌呤、胞嘧啶、胸腺嘧啶以及磷酸酯的串联骨架。
这些嘧啶和嘌呤上面的氮氧都富有电子,如果遇见一些缺电子的试剂,很容易发生取代等反应。
事实上,DNA的反应种类除了只反应某一处位点外,还会有一些比较复杂的反应类型:•可以看到有的碱基上不仅含有一个亲核位点,如果一个致癌物有两处亲电位点,反应一处后,还会和碱基的另外一个位点反应,生成一些小环。
•双亲电基团的另外一个基团也有可能和两个不同的碱基链接,甚至可以和两个螺旋上的不同碱基链接。
•也会有可能另外一个基团和蛋白质反应,造成DNA-蛋白质的链接。
DNA的反应活性除了亲核性之外,主要受空间结构的影响。
Guanine中的N7位置位于DNA双螺旋的大沟槽处,空间较大,容易和亲电试剂接触,反应活性显然要比Adenine中处于小沟槽中的N3(红色数字)要高。
当然根据结构也能预知,Adenine的N1和Cytosine的N3(绿色数字)位置处于狭窄的分子空间内,又有氢键相连,所以基本上没有反应活性。
DNA反应并不都是反应在氧和氮上,比如粉红色的C8位置也能发生反应,不过该反应也是先和相邻的N7反应然后重排到C8。
纯粹的理论说明略显枯燥,下面会详细介绍每一类含有警示结构的致癌物。
酰化试剂酰基卤化物酰基卤化物由于卤原子电负性较大,吸引电子,导致羰基碳非常缺电子,一旦和DNA接触,会和腺嘌呤的羰基氧发生酯化反应。
二甲氨基甲酰氯和二乙氨基甲酰氯被IARC归为致癌物2A类。
异氰酸酯是具有多种商业应用的高活性化合物。
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测定药物中的氯乙酰氯
化学分析计量CHEMICAL ANALYSIS AND METERAGE第30卷,第1期2021年1月V ol. 30,No. 1Jan. 202159doi :10.3969/j.issn.1008–6145.2021.01.012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测定药物中的氯乙酰氯汤加园,陈向明(滨州医学院药学院,山东烟台 264003)摘要 建立测定药物中氯乙酰氯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方法。
以吖啶酮乙酰肼为荧光标记试剂,对氯乙酰氯进行柱前衍生。
在室温下反应15 min ,衍生产率达到最大。
衍生溶液在XDB–C 18柱上,以水和乙腈为流动相进行分析,激发波长和发射波长分别为255 nm 和429 nm 。
氯乙酰氯浓度在1~1 000 nmol /L 范围内与色谱峰面积具有良好的线性关系,线性相关系数r =0.999 9。
方法的检出限为0.35 nmol /L ,仪器精密度和方法精密度分别为0.52%和0.67%(n =6)。
样品加标回收率为92.5%~95.6%。
该方法简单、准确,精密度良好,可用于测定药物中氯乙酰氯的残留量。
关键词 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氯乙酰氯中图分类号:O65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145(2021)01–0059–04Determination of chloroacetyl chloride in drug substance by high performanceliquid chromatography with fluorescence detectionTang Jiayuan , Chen Xiangming(School of Pharmacy , Binzhou Medical University , Yantai 264003, China)Abstract A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method coupled with fluorescence detection to determine chloroacetyl chloride in drug substance was developed. Acridone acetyl hydrazine was used as fluorescence labeling reagent and chloroacetyl chloride was derived before column. Optimum derivatization was obtained at room temperature for 15 min. The derivative was separated on a reversed-phase XDB–C 18 column in conjunction with water and acetonitrile as mobile phase. The excitation and emission wavelengths were 255 nm and 429 nm respectively. The concerntration of chloroacetyl chloride had good linear ralationship with the chromatographic peak area in the range of 1–1 000 nmol /L, the linear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r =0.999 9. The instrument precision and method precision were 0.52%, 0.67%(n =6),respectively. The detection limit of the method was 0.35 nmol /L ,and the recoveries were in the range of 92.5%–95.6%. The method is simple ,accurate and showed good repeatability ,which can be used to determine the content of chloroacetyl chloride in drug substance.Keywords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fluorescence detection; chloroacetyl chloride药物中的遗传毒性杂质是一类能损伤细胞遗传物质并引起基因突变或体内诱变的物质,较少的摄入量就能够对身体健康产生严重的损害[1–2]。
5 遗传毒性杂质
ICH M7
目前在第四阶段
FDA
2005年工作小 组成立 2008年指南
内容
一、简介
二、ICH M7
三、遗传毒性杂质的分类
四、限度控制
五、案例
六、总结
ICH M7
• 引言 • 指导原则的范围 • 总体原则
• 上市药品需要考虑的事项
• 原料药和制剂的杂质评估 • 风险评估因素(杂质分类) • 风险表征(控制限度) • 控制策略 • 文件 • 注意事项 词汇表 参考文献 附录
ICH M7对遗传毒性杂质的控制
• 遗传毒性杂质可能出现在起始物料、溶剂、中间
体、副产物和降解产物中,并可能引入到制剂中 • ICH M7提供了一个可用于遗传毒性杂质鉴别、分 类、定量分析和控制的可行性框架。 限制潜在的致癌风险 提供了安全性评估和质量风险控制的概念
对ICHQ3A和Q3B的补充
O
高于1.5g的TTC
• 遗传毒性杂质:致癌性与时间和剂量均有关系;
较短时间内可以承受高于1.5 g/天的剂量,不影 响致癌性。 • 含义:短时间+高浓度和长时间+低浓度得到同样 的效果 • Haber定律:浓度(C)时间(T)=常数(k)
阶段性的TTC限度
放宽限度-阶段性TTC数据
• 低于终身给药剂量的限度(Less-Than-Lifetime):基 于TTC可接受的限度为1.5 g/天是计算患者终生服药的 基础上得出的理论值,按照70岁寿命计算: • 1.5 g/天*365天*70年(25,550天)=38.3mg
分析潜在的杂 质
必要时重复以 上工作
对杂质进行结 构评价
提交完整的控 制策略
遗传毒性杂质的控制原则
EMEA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指导原则》中文译稿
1EMEA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指导原则》原文: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Guideline on the Limits of Genotoxic Impurities. CPMP/SWP/5199/02。
EMEA/CHMP/QWP/251344/2006。
London, 28 June 2006关键词:杂质;遗传毒性;毒理学担忧阈值(TTC);构效关系(SAR)摘要遗传毒性杂质的毒理学评估和药物原料中此类杂质的可接受限度确定是难题,现有ICHQ3X指南中未充分说明。
常用遗传毒性杂质数据库差异很大,而数据库是决定(dictates)可接受限度评估所用方法的主要因素。
当运用已建立风险评估方法所需资料缺乏时,包括致癌性长期试验资料或提供遗传毒性阈值机制证据的资料等,建议采用毒理学担忧阈值(TTC)所定义的普遍适用方法。
对大部分药物(Pharmaceuticals),认为TTC值为遗传毒性杂质摄入量1.5µg/天时相关的风险可接受(一生中额外的癌症风险<1/100000)。
根据该阈值,药物原料中允许水平可根据预计每日剂量计算得到。
短期暴露等特定情况下可能有理由提高限度。
1.1前言在原料药(Q3A,新药物原料中的杂质)和药物制剂(Q3B,新药物制剂中的杂质)的指导原则中描述了杂质限度确定的一般概念,将限度确定定义为确定在特定水平下单个杂质或给定杂质谱的生物学安全性的资料的获得和评价过程。
对于有遗传毒性潜力的杂质,确定可接受剂量水平通常被认为是特别重要的问题,现有指导原则尚未专门涵盖。
1.2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阐述了如何处理新药物原料中遗传毒性杂质的一般框架和实践方法。
若新申请的已有药物原料经合成路线、过程控制和杂质谱评估未提供合理保证,证明与EU已批准的含相同药物原料的药品相比,未引入新的或更高水平的遗传毒性杂质,本指导原则也适用于已有药物原料的新申请。
基因毒性杂质-基毒、重金属资料
遗传毒性杂质遗传毒性:泛指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因素)与细胞或生物体的遗传物质发生作用而产生的毒性。
1、致突变性:与DNA相互作用产生直接潜在的影响,使基因突变(bacteria reverse mutation(Ames)试验)2、致癌性:具有致癌可能或倾向(需要长期研究!)3、警示结构特征:一些特殊的结构单元具有与遗传物质发生化学反应的能力,会诱导基因突变或者导致染色体重排或断裂,具有潜在的致癌风险。
遗传毒性物质:在很低的浓度下即可诱导基因突变以及染色体的断裂和重排,因此具有潜在的致癌性。
EMA通告(1)、具体事项:1、哪些品种中会出现甲磺酸酯(或甲磺酸烷基酯)。
特别是甲磺酸盐等形式的API或其合成中用到甲磺酸的API,甲磺酸烷基酯-甲磺酸甲酯、乙酯、其它低级醇酯,应认定为潜在杂质。
2、羟乙基磺酸盐、苯磺酸盐、对甲苯磺酸盐的API。
应说明类似物质磺酸烷基酯或芳基酯污染的危险。
3、限度要求:无其它毒性数据时,这些高风险杂质应依据TTC设定限度。
1.5μg÷以g为单位的最大日剂量得ppm限度。
4、法律依据:EP专论要求凡以甲磺酸盐和羟乙基磺酸盐形式存在的API,均应在其生产过程中采取以下安全措施:必须对生产工艺进行评估以确定家磺酸烷基酯(羟乙基磺酸烷基酯)形成的可能,特别是反应溶媒含低级醇的时候,很可能会出现这些杂质。
必需时需对生产工艺进行验证以说明在成品中未检出这类杂质。
(2)、落实措施:1、API生产是否涉及在甲磺酸(羟乙基磺酸盐、苯磺酸盐、对甲苯磺酸等低分子量磺酸)或相应酰氯存在下,使用甲醇、乙醇、正丙醇、异丙醇等低级脂肪醇(如甲醇、乙醇、正丙醇、异丙醇等)。
2、对相应酯形成的可能性是否降到最低。
3、是否有有效的清除精制步骤。
设备清洗-是否设计的低级脂肪醇的使用(方法,TTC限度)?起始物料(低分子量磺酸盐或酰氯)中是否控制了其低级脂肪醇酯(方法,TTC限度)?当被磺酸酯或相关物质污染的磺酸用于API合成时能否保证其中潜在的遗传毒性杂质不超过TTC?应考虑各种烷基或芳基磺酸酯杂质累积的风险。
药品中的遗传毒性杂质法规和分析
目录
术语表 ........................................................................................................................................................ 4 前言 ........................................................................................................................................................5 1. 引言 .................................................................................................................................................... 7
3
术语表
ADI ALARP CFR CHMP CPMP EMA, EMEA EP EU EWG FDA ICH JP NOEL PDE PGI PhRMA SAR SWP TTC USP
每日允许摄入量 合理可行的最低限量 美国)联邦法规 欧洲)人用药品委员会 欧洲)专利药品委员会 欧洲药品管理局,原名 EMEA 欧洲药典 欧盟 (ICH) 专家工作组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国际协调会议 日本药典 未观察到作用的剂量 每日允许暴露量 潜在遗传毒性杂质 药品研究和生产商协会 构效关系 安全工作组 毒理学关注阈值 美国药典
4
基因毒性杂质培训 PPT课件
对甲苯磺酸季戊酯(布洛芬): 苯:溶剂石油醚可能含有苯
右旋布洛芬中可能含有的基因毒性杂质
右旋布洛芬中合成路线
甲苯中要控制苯!
布洛芬赖氨酸中可能含有的基因毒性杂质
布洛芬赖氨酸合成工艺
=
布洛芬赖氨酸水杨醛的限度问题
台湾2016年9月缺陷信及回复:
氟马西尼合成工艺
氟马西尼中N,N-二甲苯胺基因毒性
盐酸格拉司琼中可能含有的基因毒性杂质
Granisetron起始原料1-甲基吲唑-3-羧酸 中可能含有的基因毒性杂质
Granisetron起始原料氮杂壬胺可能含有的基因毒性杂质
盐酸格拉司琼中可能含有的基因毒性杂质
盐酸格拉司琼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 缺陷信
磷酸氟达拉滨中可能含有的基因毒性杂质
Fludarabine起始原料合成工艺
磷酸氟达拉滨合成工艺
氯苄
氯苄的毒性资料
The Carcinogenic Potency Database (CPDB)致癌物数据库公布的1547种致癌物质中有氯苄:
托拉塞米中可能含有的基因毒性杂质
托拉塞米起始原料合成工艺
O
O NH2 A Carbamates 氨基甲酸类
AA NN
AR Hydrazines and azo Compounds 肼和偶氮化合物
EWG
Michale-reactive Acceptors 迈克尔加成反应受体
O P
OR
O S
OR
Alkyl Esetrs of Phosphonates or Sulfonates 膦酸酯或者磺酸酯
D-(+)-樟脑磺酸乙酯
基因毒性杂质
1 5
药品杂质引入风险评估
需要重点做风险评估工作 常见已知杂质引入途径
起始物料及已知杂质 中间体 试剂&溶剂&催化剂 反应副产物、 降解杂质
常见未知杂质引入途径
起始物料引入未知杂质、 起始物料杂质产生的杂质、 生产设备引入的杂质 包材浸出物杂质 环境引入杂质(生产用水等)
基于风险评估的药物杂质研究分析方法开发策略 & 杂质研究常见问题解析 汇报人:杨爔炎 2019.03
一、药品杂质研究评估策略
提纲
二、痕量杂质定量分析方法的建立 三、案例分析与讨论
四、未知杂质分离鉴定案例分析
一、药品杂质研究评估策略
1.药品杂质研究的法规依据 2.药品杂质评估一般步骤
3.药品杂质来源途径分析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已有文献报道
获取TD50、NOEL、ADI、PMTDI NOEL值与致癌致畸没有必然联系 查询的毒性研究文献全面性以及毒性 实验数据的解读需要专家的确认
1 1
常见物质的PDE数值举例
Name 氯甲烷 氯乙烷 氯异丙烷 氯乙酸 甲醛 乙醛 丙二醛 环氧丙醇 环氧氯丙烷 3-氯-1,2-丙二醇 1,3-二氯-2-丙醇 CAS 74-87-3 75-00-3 75-29-6 79-11-8 50-00-0 75-07-0 542-78-9 556-52-5 106-89-8 96-24-2 96-23-1 PDE(ug/day) 1361 1810 55500 3000 1.35 or 10000 153 122 4 2.96 PMTDI :4ug/kg/day 10 Note ICH M7 ICH M7 ECHA ECHA/CPDB CPDB/ICH M7 CPDB CPDB(钠盐) ICH M7 CPDB(TD50) WHO/FAO NTP
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
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用于指导药物遗传毒性杂质的危害评估、分类、定性和限值制定,以控制药物中遗传毒性杂质潜在的致癌风险。
为药品标准制修订,上市药品安全性再评价提供参考。
一、总则遗传毒性(Genotoxcity)是指遗传物质中任何有害变化引起的毒性,而不考虑诱发该变化的机制,又称为基因毒性。
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ies,GTIs)是指能引起遗传毒性的杂质,包括致突变性杂质和其它类型的无致突变性杂质。
其主要来源于原料药的生产过程,如起始原料、反应物、催化剂、试剂、溶剂、中间体、副产物、降解产物等。
致突变性杂质(Mutagenic Impurities)指在较低水平时也有可能直接引起DNA损伤,导致DNA突变,从而可能引发癌症的遗传毒性杂质。
本指导原则主要关注致突变机制的遗传毒性杂质,非致突变机制的遗传毒性杂质在杂质水平的剂量下,一般可忽略其致癌风险。
药品生产、药品标准提高及上市药品再评价过程中发现杂质后,可按本指导原则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是否为遗传毒性杂质,尤其是致突变性杂质。
如果一个杂质被鉴定为具有潜在的致癌风险,应制定相应的限值。
在制订可忽略致癌风险的杂质限值时,应进一步分析生产工艺,兼顾安全性和质量风险管理成本两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合适的限值。
本指导原则包括危害评估方法、可接受摄入量计算方法和限值制定方法。
本指导原则中描述的对杂质潜在致突变性的评估方法不适用于以下类型的原料药和制剂:生物/生物技术制品、肽类、寡核苷酸、放射性药物、发酵产品、中药和动物或植物来源的粗制品。
也不适用于已上市药物中使用的辅料、调味剂、着色剂和香料,以及与药物包材相关的可浸出物。
本指导原则中对杂质潜在致突变性的评估方法不适用于用于晚期癌症适应症的原料药和制剂,以及用于其它适应症但本身在治疗剂量下就具有遗传毒性,且预计可能与癌症风险增加有关的原料药。
在这些情况下,致突变性杂质不会显著增加原料药的致癌风险。
遗传毒性杂质的控制
分类流程
内容
一、简介 二、ICH M7 三、遗传毒性杂质的分类 四、限度控制 五、案例 六、总结
对遗传毒性杂质的控制
遗传毒性 杂质控制
无毒理学数据, 采用TTC法
控制
控制
PDE法
PDE法
• 适用于有阈值效应的遗传毒性杂质:已有 证据表明,该类物质只有在超过一定限度 时才会产生遗传毒性。 • 杂质安全性限度的确定可以参照残留溶剂 限度的计算方法,根据相关动物的无可见 效应剂量(No-Observed Effect Level)计算 其可接受的日暴露量(Permissible Daily Exposure),再根据药品的最大日剂量计算 出杂质的接受限度。
日摄入量 (ug/天)
120
20
10
1.5
含有多个遗传毒性杂质
• 含有多个遗传毒性杂质的限度要求: • 基于TTC原理,当原料药中含有多个遗传毒 性杂质时,按照下述要求进行控制
治疗时段
日常摄入量 (ug/天)
<=1个月
120
1~12个月
60
1~10年
30
10年~终生
5
ICH M7中对时间段的划分
遗传毒性杂质的控制
王旸
2015年11月
内容
一、简介 二、ICH M7 三、遗传毒性杂质的分类 四、限度控制 五、案例 六、总结
内容
一、简介 二、ICH M7 三、遗传毒性杂质的分类 四、限度控制 五、案例 六、总结
一、 简介
• 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ies): 遗传毒性泛指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因素 )与细胞或生物体的遗传物质(主要指 DNA)发生作用而产生的毒性。 致突变性(mutagenic):与DNA相互作用 产生直接或潜在的影响,使基因突变。 致癌性(carcinogenetic):具有致癌可能性
-遗传-毒性-杂质-控制-介绍
齿类动物致癌数据)
3类 含警示结构的物质,与原料药结 控制杂质在可接受的限度(合适的 构无关联,无致突变性数据 TTC)或进行细菌突变试验;如无致 突变性,归为5类;如有致突变性, 归为2类
4类 含警示结构的物质,但与无致突 变性的原料药结构相似(如中间 体)
作为无致突变的杂质
5类 无警示结构,或有重复的数据证 明其警示结构无致突变性
遗传毒性杂质的控制
• ICH指导原则指出“如果杂质具有非常见毒 性,则应降低限度阈值(报告、鉴定、验 证)”(附件1,注释2)
• 什么是非常见毒性?如何处理?
非常见毒性
• ICH Q3专家工作组(1990s)设想为特异的 不可逆的毒性(致畸性、致癌性、生殖毒 性),但未提出限制策略。
• FDA和EMEA对待遗传毒性杂质的态度为零 容忍,(例如1ppm的限度)。
• 3类:有警示结构。有潜在遗传毒性风险。Q(SAR)系统显示警示结构 具有遗传毒性,但与活性物质结构无关。如果细菌突变Ames试验阳 性,划为2类,如果细菌突变Ames试验阴性,划为5类。
• 根据工业界的建议,调整方法的TTC范围( 由10ˉ6调整为10ˉ5)
FDA对遗传毒性杂质的控制
• 原先采用对药物批次中遗传毒性杂质的验 证(遗传毒性实验和2年啮齿类动物致癌性 试验)。
• 2004年起由工业界与FDA经过会议,就临 床试验“阶段TTC方法”达成共识。
• 2008年美国FDA发补草案指南,采纳阶段 TTC
• ICH M7明确对遗传毒性杂质进行控制,根 据风险/获益,阶段性TTC方法。
对遗传毒性杂质控制的历史演变
• 2002年欧盟CHMP基于体内遗传毒性数据采 用了风险评估方法(由于缺乏大多数遗传 毒性杂质的可靠数据,不具有可操作性)
基因(遗传)毒性杂质资料-上传
每日最大剂量 报告限度
鉴定限度
Qualification Threshold* 毒性限度
≤2g /天
0.05%
0.10%或者每天 0.15%或者每天
摄入量1.0mg 摄入量1.0mg
(取最小值)
(取最小值)
>2g /天
0.03% 0.05%
0.05%
/cber/gdlns/ichq3a.pdf
N-Methylols N-亚甲基醇
N-Nitrosamines N-亚硝基胺
Nitro compounds 硝基化合物
O
A
A
Epoxides 环氧丙烷
H N
A
A
Aziridines 氮丙啶类
O O C (S)
(S) N
Halogen
Propiolactones 环丙酯
N or S Mustards β卤代乙胺
Group 3:Heteroatomic Groups(含杂原子化合物)
A N
A
Aminoaryls and alkylated aminoaryls 芳香胺和烷基取代的芳酰胺
O
O NH2 A Carbamates 氨基甲酸类
AA NN
AR Hydrazines and azo Compounds 肼和偶氮化合物
Class4:AlertRelated to parent
第4类:具有警示结构、与API有关、基因毒性(突 变性)未知的杂质
Class5: No Alerts
第5类:没有警示结构,没有基因毒性(突变性)的 杂质
Group1:Aromatic Groups(芳香族化合物):
OH N
A
A NA
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
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用于指导药物遗传毒性杂质的危害评估、分类、定性和限值制定,以控制药物中遗传毒性杂质潜在的致癌风险。
为药品标准制修订,上市药品安全性再评价提供参考。
一、总则遗传毒性(Genotoxcity)是指遗传物质中任何有害变化引起的毒性,而不考虑诱发该变化的机制,又称为基因毒性。
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ies,GTIs)是指能引起遗传毒性的杂质,包括致突变性杂质和其它类型的无致突变性杂质。
其主要来源于原料药的生产过程,如起始原料、反应物、催化剂、试剂、溶剂、中间体、副产物、降解产物等。
致突变性杂质(Mutagenic Impurities)指在较低水平时也有可能直接引起DNA损伤,导致DNA突变,从而可能引发癌症的遗传毒性杂质。
本指导原则主要关注致突变机制的遗传毒性杂质,非致突变机制的遗传毒性杂质在杂质水平的剂量下,一般可忽略其致癌风险。
药品生产、药品标准提高及上市药品再评价过程中发现杂质后,可按本指导原则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是否为遗传毒性杂质,尤其是致突变性杂质。
如果一个杂质被鉴定为具有潜在的致癌风险,应制定相应的限值。
在制订可忽略致癌风险的杂质限值时,应进一步分析生产工艺,兼顾安全性和质量风险管理成本两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合适的限值。
本指导原则包括危害评估方法、可接受摄入量计算方法和限值制定方法。
本指导原则中描述的对杂质潜在致突变性的评估方法不适用于以下类型的原料药和制剂:生物/生物技术制品、肽类、寡核苷酸、放射性药物、发酵产品、中药和动物或植物来源的粗制品。
也不适用于已上市药物中使用的辅料、调味剂、着色剂和香料,以及与药物包材相关的可浸出物。
本指导原则中对杂质潜在致突变性的评估方法不适用于用于晚期癌症适应症的原料药和制剂,以及用于其它适应症但本身在治疗剂量下就具有遗传毒性,且预计可能与癌症风险增加有关的原料药。
在这些情况下,致突变性杂质不会显著增加原料药的致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