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工业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的安全,规范动火作业过程中的防火措施和安全操作,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动火策划:指动火作业前的策划和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作业人员、施工方案等。
2. 安全评估: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需要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动火作业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3. 动火许可制度: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确保动火作业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 动火人员的资质要求:对动火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规定,包括必要的培训和持证上岗。
5. 安全防护措施:对动火作业中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规定,包括使用适当的防护设备和安全工具,确保人员的安全。
6. 应急处置措施:对动火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以及紧急疏散和救援措施。
7. 作业记录和事故报告:对动火作业的记录进行规定,包括动火作业前的策划和准备文件、动火作业的实施情况等。
对于动火事故,则要求进行事故报告和调查。
8. 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对工业场所的动火作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规定和标准。
通过制定和执行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动火作业的安全性,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或设备进行作业的过程。
在工业生产中,动火作业是非常普遍的工序,不仅在维修保养、设备更换时会有动火作业需求,还在新项目、修建、施工、清洁、排水等一些应急或行业需求中会使用动火作业。
然而,动火作业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措施的不当,会对人员和生产设施造成严重威胁和损失。
因此,为了更好的保障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施的安全性,制定本文档旨在规定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的操作规范和所需安全措施,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并要求全体生产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动火作业。
二、动火作业的作业准备1.动火作业前,必须由具有动火作业操作证书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点检,并确定试验结果与周围环境的适宜性检查。
2.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区域周围的建筑、设备、通风管道、楼梯、人员逃生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隔离和警戒。
3.动火作业前必须满足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可靠性标准,并且必须检查消防器械的状态,并正确设置警戒和安全标志和周围环境的遮盖、护罩等措施。
三、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必须由专职动火人员进行并把动火作业申请书报批后执行。
2.虽然动火作业由专职动火人员执行,但通常不允许单独作业,必须配备足够的助理人员提供支援,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力。
3.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通风合理,同时要切断与其他设备耦合的电源,尽量减少火花产生的可能性。
4.在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在需要时应进行稳定性和安全措施的评估和监测,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5.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清洗和检查,以确保没有残留的热源、火花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质,使用规定的方法关闭熄灭加热系统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1.动火作业在进入工程施工区域时,应有足够数量的公告悬挂和警示标志,用以警示所有人员。
2.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作业针对区域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动火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作业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工业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业动火作业是指利用明火或高温设备进行焊接、切割、铸焊、烘烤等操作的作业。
第四条工业动火作业必须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职工安全培训和作业许可等程序。
第五条工业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工业动火作业应当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更换。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保持清晰可见,以提醒职工和他人要注意安全。
第九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监督作业的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二章动火作业方案和许可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编制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
方案应当包括动火位置、作业时间、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方案必须经过安全管理人员审批,并按照规定审核备案。
未经审批和备案的动火作业方案不得执行。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方案应当根据作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手续。
许可手续应当包括动火作业方案审批手续、动火人员资质审核等。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许可应当明确许可的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和负责人,以及应急措施等信息。
第十五条临时情况下的紧急动火作业,应当由安全管理人员临时批准,但必须在后续时间内迅速整理和归档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动火许可期限届满后,如果需要继续动火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第三章职工安全培训和操作控制第十七条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动火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八条安全培训应当包括动火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确保职工熟悉安全操作流程。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工业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电火花、高热源等形式进行的焊接、切割、热处理等作业。
由于工业动火作业涉及到明火和高温等火灾危险因素,因此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 动火作业前要进行安全评估。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火源安全、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动火作业方案。
2. 动火作业必须取得许可。
对于涉及到危险品、易燃物等的动火作业,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取得动火许可证。
3. 动火现场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在动火现场周围设置明确的安全隔离带,并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以防止火灾发生,并能及时控制火势。
4. 动火作业必须配备专人负责。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消防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5.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
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防火工作服、防火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以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
6.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
定期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7. 妥善管理动火工具和设备。
对于使用的焊机、切割设备等动火工具和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8. 进行动火后,必须进行安全复查。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复查,确保火源被完全灭掉,现场没有明火和其他安全隐患。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进行制定和执行。
对于动火作业,安全始终是第一要务,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严肃处理。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工业动火作业是指通过明火或其他获得的能够引燃物质的火源,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熔化等活动的作业行为。
由于工业动火作业涉及安全风险较高,并且可能对人身安全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下面是一份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示范草案(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工业动火作业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以及与工业动火作业相关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工业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书和操作技能,并且在作业前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起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明确各项作业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设有专职监督人员,负责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护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工业动火作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并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二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编制和风险评估,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排查,清除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作业现场无可燃物和易燃气体泄漏。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告知其作业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动火工具和设备应经过必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将检查和维护记录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逃生路线,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演练。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动火作业是一项重要且必要的工作,但由于动火作业涉及到明火、高温等危险因素,安全风险较高。
为确保工业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制定了本《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 定义2.1 工业动火作业: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或产生高温的操作行为,包括焊接、切割、烘烤等。
2.2 动火作业人员:指从事工业动火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
2.3 动火作业区域:指规定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的地点。
2.4 动火许可证:指由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法的动火作业许可文件。
3. 动火作业管理3.1 动火作业计划(1)动火作业计划应提前编制,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2)动火作业计划应包括动火时间、地点、种类、所需材料、动火设备等信息。
(3)动火作业计划制定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周边环境、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等因素。
3.2 动火作业人员(1)动火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2)动火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和意识。
(3)禁止未经培训和未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3.3 动火作业区域管理(1)动火作业区域应标明清晰的警示标志,区域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消防设备。
(2)动火作业区域应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完好。
(3)动火作业区域应与其他区域合理隔离,保证火灾蔓延的风险最小化。
3.4 动火许可证管理(1)动火作业前,必须取得动火许可证。
(2)申请动火许可证时,应提供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
(3)动火许可证仅限于作业人员所申请的动火作业区域和时间范围内有效。
4.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4.1 防火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前,应将动火区域周围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及时清除易燃物。
(2)动火作业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材、火焰报警设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测试。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工业动火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或火花进行加热、焊接、切割等作业的一种工艺方法。
由于涉及明火和火花,工业动火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必须严格控制和管理动火作业,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为了规范工业动火作业,制定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份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工业动火的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以及环境安全。
第二章动火管理第四条动火作业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向作业现场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报告。
(二)审批:作业现场主管部门负责对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批,并确定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范围和安全措施。
(三)通知:作业现场主管部门在动火作业前,应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通知,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四)准备:动火作业人员应做好动火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准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五)执行:动火作业人员按照动火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动火作业,严禁违反规定操作。
(六)监控:作业现场主管部门应对动火作业过程进行监控,并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
(七)结束:动火作业结束时,作业人员应进行设备清理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明火和火花。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一)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计划的编制和风险评估的报告,作业现场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制定安全措施。
(二)禁止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堆放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三)严禁动火时吸烟、使用明火照明或使用易燃物质。
(四)严禁违反规定在无动火设备和消防设备保护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五)作业现场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动火作业过程的监控和检查,确保动火安全。
第三章作业人员管理第六条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书。
2024年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2024年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1、一级动火作业涉及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当成品油罐或轻烃储罐的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3时的动火作业;直径大于426mm的天然气输送管线、污水管线在紧急情况下的动火作业;以及输油(气)长输管线干线在停输状态下的动火作业;天然气井井口无法控制部分的动火作业;以及处理重大井喷事故现场急需进行的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原油储量在1000-10000m3的油库、集输泵站,围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在带压不置换情况下的动火作业;容积小于5000m3的油罐(包括原油罐、成品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的动火作业;1000-10000m3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含油污水泵房的动火作业;铁路槽车原油装卸栈桥、汽车罐车原油罐装油台及卸油台的动火作业;以及更多特定设备和设施的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涵盖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原油储量小于1000m3的油库、集输站,围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在带压不置换情况下的动火作业;特定容积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阀组、仪表间、泵房的动火作业;油气生产区域内的特定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作业;油气井井口处的动火作业;特定输油(气)干线的正压补漏、补焊加固的动火作业;以及更多特定设备和设施的动火作业。
4、四级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在天然气集输站(场)、集输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的动火作业;以及除一、二、三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其他非重要油气区和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动火作业。
5、工业动火方案的制定一级动火作业由事业部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负责,施工项目管理部门主导,联合工程、安全等管理部门,现场调查后制定动火方案及安全措施,最终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的工业动火方案。
二级动火作业的制定流程与一级动火作业相同,由施工项目管理部门主导。
三级动火作业由项目主管部门主导,组织相关部门及生产人员,现场调查后制定方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工程和检修施工旳用火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旳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2.1本规定合用于企业在工程和检修施工用火中旳管理,在用火中还应执行业主旳有关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2.2动火作业分级根据用火部位危险程度,用火分为特殊用火、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种。
2.3下列状况均为特殊用火在可燃介质或有毒介质旳容器、设备和管线一般不许用火,确属严重影响生产运行或人身安全时,作为特殊用火处理;节假日期间对严重影响生产装置运行所必须进行旳用火,一律按特殊火处理;生产运行旳车间、储存区一般不安排晚上用火,确属严重影响生产时,在20:00时到第二天8:00时之间旳用火要作特殊用火处理;2.4凡属生产运行装置危险区域及下列地点用火均为一级用火: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区;2.5凡属下列地点旳用火均属二级用火:停工检修并经认真吹扫处理,分析合格旳化工等工艺生产装置。
从易燃、易爆、有毒生产运行装置或系统拆除,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旳容器、管线。
一般物品仓库、车库、加工场。
非防爆场所(操作间、配电间等)及防火间距以外旳地区。
3.编制根据3.1《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233.2《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23等规范原则4.职责4.1用火审批权限特殊用火由部门向生产部提出用火申请,由生产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后,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企业主管副总经理审查、同意和签发,并报企业总经理确认后,方可用火。
一级用火由申请用火部门提出申请,生产部会同用火部门、施工单位,对用火现场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可靠旳安全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企业主管副总经理审查、同意和签发后方可用火。
二级用火,由申请用火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制定贯彻防火安全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用火部门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措施有效且已贯彻,生产部同意用火作业方案后方可用火。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确保企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于企业内的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气焊、火焰切割等。
2. 岗位责任2.1 生产车间主管责任生产车间主管负责下发动火作业的命令,并指派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的管理和安全控制。
同时,生产车间主管应当督导动火作业的进行,防止人为因素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2.2 动火作业工的责任动火作业工应当遵守专业的动火作业标准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火焰扩散,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火灾的隐患,进行报告并加以妥善处理。
2.3 安全员的责任安全员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邻近区域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提示和警示。
并且,在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安全员应当督促动火作业工按照标准进行动火,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4 监理员的责任监理员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对动火工具设备等的检查确认,确保动火作业在安全条件下进行。
并且,在动火作业后,应当及时审查安全风险控制、工作现场清理等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加以落实。
3. 安全防范措施3.1 动火区域的设定在企业内进行动火操作前,应当事先确定动火区域。
动火区域应明确划分,并标注警示标志,防止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交叉造成人员的伤亡和物质上的损失。
3.2 动火工具和设备的选择动火作业工需要选择合适的动火工具和设备,确保其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并按照专业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3.3 动火作业时间的限制动火作业的时间应当与作业环境的危险性、周围设施的布置等因素相匹配。
一般而言,动火作业的时间不宜选择在白天繁忙时段以及高温天气等情况下进行。
3.4 动火作业人员防护动火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措施必不可少。
身着防火防护服、防火手套、防毒面具、安全鞋等防护装备,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工业动火作业是指对危险品或易燃易爆物进行加热、焊接、切割等操作时所进行的火焰使用及其相关操作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有必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下面是针对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机构1.设立动火管理组织机构。
企业应当设立动火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动火管理制度。
2.明确职责分工。
在动火管理组织机构内,应当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及权限。
3.制定工作流程。
制定安全管理的工作流程以确保每个岗位在工作中都能够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工作。
二、复查审核1.安全审核。
对动火作业计划、安全方案、安全措施及人员培训等进行审核,确保动火作业能够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2.安全复查。
动火过程中,应当进行安全复查,确定每项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措施1.动火区域划分。
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划分,设立限制区、隔离区和警戒区,确保周围人员不会遭受伤害。
2.防护措施。
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火板、隔热材料、防火涂料等,防止火源扩散,减少火灾的发生概率。
3.可燃物储存。
对可燃物的储存应当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可燃物不会受到动火作业的影响而引起爆炸。
四、人员培训1.动火作业人员培训。
企业应当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他们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技术。
在动火前,作业人员必须首先通过培训,取得正式执照。
2.安全教育。
除了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企业还应当对全体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防范火灾的意识。
五、武备工具1.使用武备工具。
如喷水器、消防器材等,对于可能引发火灾的工业动火作业,必须提供可靠有效的灭火工具,确保扑灭火源及时有效。
2.消防演习。
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提高人员抗灾能力,确保万一火灾事故发生,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火势和减少人员伤亡。
以上是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这些规定有利于确保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减轻危险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5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业动火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天然气生产、处理、及集输气、甲醇等易燃易爆物质的装置区域、生产场所、容器、管线、设备和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场所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以及加热温度在介质燃点以上的施工作业统称工业动火,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属各单位及在生产区域施工的各施工单位。
第二章工业动火等级划分第四条工业动火分三级(一)一级动火一级动火分A、B两类,其中一级A类动火包括:1.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污油罐、含油醇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的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____天然气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3.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的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动火;4.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的集输气管线、干线上动火;____天然气井井口无控制部分动火。
一级B类动火包括:____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动火;____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二)二级动火⒈天然气脱油、脱水装置、甲醇回收装置、凝析油装置的动火;⒉天然气处理厂内和集输(配)气站内的天然气管线、甲醇管线、含醇污水管线、含油污水管线、含凝析油管线的动火;⒊直径小于426mm的集输气管线、干线上动火;⒋天然气处理厂和集(配)气站(场)内的分离器、换热器、压缩机等盛装和使用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和设备的动火;⒌凡天然气处理厂和集输(配)气站内的排放易燃(可燃)气(液)体的排污管线、天然气管道管件、放空管线上的动火;⒍天然气计量间、阀组间(阀室)、仪表间、污油污水泵房、注醇泵房的动火;⒎各种油罐、污油罐、甲醇储罐、含油污水罐、含醇污水罐及其附件上的动火;⒏甲醇罐区、含醇污水罐区、含油污水罐区等输送易燃(可燃)气(液)体管线上的动火;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包括含易燃可燃液体气体)装卸区及内外设备、管线的动火;⒑井口加热炉及其附件的现场动火。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动火施工作业,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施工作业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明火进行焊接、熔炼、切割、热处理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责任。
第四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根据施工工艺和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遵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动火施工作业管理第六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提前编制施工方案,并报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成立动火工作组,明确各组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动火工作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工作经验,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进行动火工作许可申请,并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动火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当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动火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施工作业的合格和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及时识别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
第十五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七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器材和焊接设备,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域,防止火焰、烟尘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的防火安全。
第二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做好可燃易爆物品的防护工作,控制火源与可燃物的距离。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是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火花、电弧、高温设备等造成火灾隐患的作业行为。
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管理。
下面将就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明确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包括作业的对象、范围、方法等。
其次,要确定动火作业的时间与地点,避免和其他作业冲突。
另外,还需评估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在制定工作计划时,要明确责任人的职责与权限,并明确相关人员的配备要求。
最后,还需要组织人员接受必要的培训,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二、动火作业的设备和工具要求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
首先,所有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其次,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具等,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必须设置明确的通风设备,确保动火作业现场空气流通,减少火灾的扩散风险。
同时,要设置可燃物存放区域,确保可燃物远离动火现场,避免引发火灾。
三、动火作业人员的要求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经验。
首先,必须持有相应的动火证书,证明其具备进行动火作业的能力。
其次,要对动火作业进行足够的安全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危险性和防范措施。
另外,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安全鞋等,确保人身安全。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听从指挥,严禁个人行为与规定不符,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四、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动火作业现场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要求。
首先,必须进行现场防火检查,清理易燃物品,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
其次,要限制人员进入作业现场,确保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入。
另外,要设置警示标识,提示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引起注意。
最后,要做好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动火作业后的处理工作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相应的处理工作。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工业动火作业,涵盖了动火设备、动火人员和动火作业环境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和规范。
第三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各岗位负责人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动火作业管理标准第四条动火设备管理1.动火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动火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可靠、安全;3.动火设备的存放位置要合理,确保不会燃烧或损坏其他物品;4.动火设备的试验和检测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五条动火人员管理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相应的证书;2.具备动火作业证书的人员才可参与动火作业,且应按照证书规定的权限进行;3.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防护措施意识,不得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4.动火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动火作业环境管理1.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他人禁止靠近或进入;2.动火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气体积聚引发火灾或爆炸;3.动火作业现场应清理干净,无易燃材料或其他危险品;4.动火作业现场应有充足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措施,以应对火灾事故的发生;5.动火作业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和指挥,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第七条动火作业申请和审批流程1.动火作业前,申请人应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详细描述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和安全措施等;2.动火作业申请表需经过申请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涉及多个部门的需要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3.动火作业申请表需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法务部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作业申请将被驳回;4.法务部门批准后,将作业申请表交给相应的岗位负责人执行,岗位负责人需核实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和准备工作,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使用明火、电熔或其他热源对有可燃、易燃物质或设备进行熔炼、焊接、割、加热、灼烧等操作的一种行为。
动火作业如果不加以安全管理,会给人员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公司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二、作业准备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制定操作人员的动火作业指导书、检查和维护动火设备、确保熄灭一切明火并关闭熔化炉与热处理设备等。
2. 安全准备阶段,需要针对动火作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护设备、及时清除工作现场的可燃物等。
三、动火作业管理1. 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规定进行,任何情况下都禁止违规操作。
2. 动火作业必须明确指定专人负责作业,并由专人进行操作。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3. 动火前,必须进行安全会议,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操作规范、安全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讲解。
4. 动火时,作业人员必须全程戴防护用具,包括但不限于:防火服、防护眼睛、耳罩、防火鞋等。
同时,作业人员必须要有足够的防护设施,如:防火帷幕、安全屏蔽等。
5. 确保动火作业现场周围没有易燃物品,如:稀溶剂、棉花、腐烂木材等。
6. 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动火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正常开启以及紧急关闭的功能。
7. 在动火作业区域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包括:动火危险、禁止烟火、禁止靠近等内容。
8. 在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9.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关闭动火设备,清除现场的残余物,彻底熄灭一切明火,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紧急情况处理1. 在动火作业时,如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 发生火灾时,首要原则是立即报警,并向现场人员发出警报信号,确保人员及时撤离现场。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火种进行的热力作业,常常用于加热设备、管道、锅炉、热交换器、储罐等工业设备的焊接、切割、铆接、拆卸、修理等维修工作中。
由于动火作业具有高温、明火、爆炸等危险性,因此必须在专门的动火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动火安全规定进行。
下面是一份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以供参考。
一、动火安全管理:(一)任何一个生产过程中的动火作业都必须经过审批、备案并获得安全许可证。
未经安全许可证批准的动火作业一律禁止进行。
(二)明确动火作业中的责任人、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管理措施,并在作业现场张贴安全管理规定等警示标志。
(三)动火作业前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栏防护,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设施等等。
(四)有电气、气体、液体等危险因素的动火作业,必须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并得到安全许可后方可进行。
二、动火作业人员安全防范:(一)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参加企业或岗位培训,并通过技能考核后方可上岗。
(二)操作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掌握控制热源、化学品、氧气等安全操作技能。
(三)动火作业当日,操作人员应进行身体检查,并装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防火服、安全鞋、安全帽等。
(四)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程序,包括动火前的检查、备火、点火等程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一)确定动火作业范围,对现场进行管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二)选择安全可靠的动火设备,如焊接机、氧气、丙烷等燃气储罐。
(三)在现场设立警告标志,如“禁止烟火、明火”等警示语。
(四)随时监测现场气体浓度,特别是检测有害气体浓度,一旦浓度超标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设立灭火器、放置消防水龙头等消防设施,并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灭火和事故情况。
(六)严禁使用铁镐、钢钩等金属工具来开采动火场所,以免出现金属碰撞火舌等情况。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火花作业等活动。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火灾、烟雾、爆炸和毒气泄漏等风险,必须严格实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下面是一份关于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以供参考。
一、总则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动火作业,包括施工现场、车间等地区。
凡有动火作业需求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要求。
2.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持有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实践技能和安全意识。
3.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动火作业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
5. 动火作业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合格的动火监督人员,对动火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消防设备检查和试验,确保消防设备完好可用。
7. 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警卫线,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二、动火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并过程合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施工人员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并签署相关安全承诺书。
3. 动火作业前必须设立专门的施工区域和安全警戒线,禁止非施工人员入内,并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4. 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与动火有关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消防设备正常可用。
5.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确保在发生火灾时的及时灭火和应急疏散。
6. 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并设置好防火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7.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8. 动火作业必须配备专业的防护设备,包括防火服、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随着工业的发展,动火作业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工作方式,在许多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动火作业本身带来了意外和危险,这就需要企业建立一套完善的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本文旨在制定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内容范围、管理原则、人员要求、作业方法、安全防护等安全要求和措施。
2. 内容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割草机和割草工具的使用•焊接和切割等金属工艺•使用火花或明火进行清洁作业•火炬和催化加热器的使用•燃烧器和热风枪的使用该管理规定还适用于的建筑工地、车间和处理设施等不同的场所和环境。
3. 管理原则本公司要求严格按照下列原则来对动火作业进行管理:1.严格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所有动火作业都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要求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规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或资格。
3.按照公司的要求,对动火作业进行评估和预测,并确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
4.统一颁发动火作业审批证明,并且必须在有鉴定资格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5.加强对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如果发现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4. 人员要求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安排的培训后,取得有关动火作业的证书或资格。
2.执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并且身体健康,不得有酗酒及吸烟等不良嗜好。
3.动火作业人员每次执行作业前都应进行身体检查,确定是否适合进行动火作业,符合相关安全规定要求。
4.动火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程序,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
5.动火作业作业人员要明确作业职责,按照作业计划进行具体的操作。
5. 作业方法1.动火作业前,应清理作业周围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并考虑泄漏液体可能形成的可燃气雾。
2.动火作业期间,应注意附近的人员、财产和设备的安全,注意与机器部件和设施的交界处、管道和压力容器等区域的作业方式。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依据SY/T5858-____《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Q/SY64-____《油气管道动火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业动火,是指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制造和维修容器、管线、设备及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时,以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其它施工作业如:使用电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及加热、化学反应等方式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或使易燃易爆介质温度高于燃点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分公司实行工业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凡进行工业动火作业,在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必须办理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业动火分级根据分公司生产特点和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公司工业动火分为油气生产类(含天然气净化)工业动火和炼油化工类工业动火分别进行管理。
第五条油气生产类(含天然气净化)工业动火等级划分(一)一级动火(1)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在用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2)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3)天然气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4)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5)直径大于或等于325mm的集输气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6)集输站(含CNG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7)天然气净化装置;(8)在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及密闭空间的天然气管道及管件和设备处动火;(9)天然气井井口无控制部分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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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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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___________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依据SY/T5858-xx《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Q/SY64-xx 《油气管道动火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业动火,是指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制造和维修容器、管线、设备及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时,以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其它施工作业如:使用电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及加热、化学反应等方式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或使易燃易爆介质温度高于燃点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分公司实行工业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凡进行工业动火作业,在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必须办理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业动火分级
根据分公司生产特点和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公司工业动火分为油气生产类(含天然气净化)工业动火和炼油化工类工业动火分别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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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油气生产类(含天然气净化)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一)一级动火
(1)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在用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2)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 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3)天然气气柜和容量大于400 m3(含400 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4)容量大于1000 m3(含1000 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5)直径大于或等于325mm的集输气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
(6)集输站(含CNG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
(7)天然气净化装置;
(8)在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及密闭空间的天然气管道及管件和设备处动火;
(9)天然气井井口无控制部分动火。
(二)二级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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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油储量在1000m3~10000 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2)容量小于5000 m3储罐、容器本体及附件的动火;
(3)容量小于400 m3石油液化气储罐的动火;
(4)容量小于1000 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5)容量1000 m3~10000 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动火;
(6)铁路槽车油料装卸栈桥、汽车罐车油料灌装油台及卸油台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
(7)输油(气)站、CNG站、石油液化气站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站内工艺管线停产置换合格后的动火;站内外其它设备及站外直径108mm以上的集(配)气管线以及液化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等的动火;
(8)在停产置换合格后的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及密闭空间的天然气管道及管件和设备处动火
(9)临时停产置换合格后的天然气净化装置动火
(10)采(油)气井井口装置(无控部份以外)处动火;
(11)在直径小于325mm的天然气输气管线上的动火;
(三)三级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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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油储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管线及容器动火;
(2)容量小于1000 m3(含1000 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的动火;
(3)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
(4)天然气净化装置整体停产置换合格后;
(5)除一级、二级动火外,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动火。
第六条炼油化工类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一)一级动火
(1)处于生产状态的工艺生产装置;
(2)各类油罐区、可燃气体及助燃气体罐区、液化石油气站;
(3)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及助燃气体的泵房与机房;
(4)可燃液体和气体及有毒介质的装卸区和洗槽站;
(5)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下水系统的各种井、池、管道等(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6)化学危险品库、油库、加油站;
(7)储存、输送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容器、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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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动火
(1)装置停车大检修、工艺处理合格,经厂组织检查,认定可以按二级动火管理的生产装置;
(2)运到安全地点并经吹扫处理,检测分析合格的容器、管线;
(3)仓库(危化品库除外)、车库;
(4)生产装置区、罐区外的非防爆场所;
(5)在生产厂区内,不属于一级动火和特殊动火的其它动火。
(三)特殊动火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是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应严格控制。
严禁在生产不稳定以及设备、管道等腐蚀情况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严禁在含硫原料气管道等可能存在中毒危险环境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
确需动火时,必须经(厂)级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动火单位对所从事的作业共同进行风险评价,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后方可用火。
第七条动火升级管理
1. 如装置、管道内有轻烃、凝析油,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等级上调一级。
2. 遇节日或夜间等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3.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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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升级管理。
第三章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申请、审批、关闭
第八条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应说明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2. 作业许可证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流程》办理。
3. 油气生产工业(含天然气净化)动火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
由分公司二级单位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查后,报分公司审查,由分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2)二级动火。
由分公司三级单位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查后,报分公司二级单位审查,由二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发《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3)三级动火。
由分公司三级单位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查后,报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由三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发《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三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4)远离分公司机关的二级单位需要分公司审批的一级工业动火,经分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授权认可后,可按一级动火的要求制定方案进行审查,由二级单位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发《工作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现场安全监督,二级单位不得再次授权下属单位办理一级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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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授权认可的二级单位,每季度将《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炼油化工工业动火审批程序及权限:
(1)一级动火。
由作业单位、属地单位分别编写动火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由属地单位提出申请,厂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安全、技术、设备等部门以及作业单位对动火现场的动火安全措施进行书面审定和现场核查,属地单位负责人和作业单位动火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审查合格后由厂主管领导签发《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厂安全管理部门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2)二级动火。
由作业单位编写动火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由属地单位提出申请,由厂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技术、设备等部门以及作业单位对动火现场的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审定,并由属地单位负责人和作业单位动火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安全管理部门工业动火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到动火现场确认措施落实,签字认可后方能动火,并由厂安全管理部门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3)特殊动火。
必须经(厂)主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动火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对其动火作业进行危险因素识别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后经(厂)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动火。
并由厂领导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5. 作业前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实地管理作业许可所涵盖的工作,对作业许可证填写的内容签字确认,并组织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识别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具体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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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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