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工作通知(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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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〇一一年度武侯区民办教育机构(民办非企业
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武侯区各民办教育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登记管理条理》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于近期开展201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经教育行政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注册,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中等以下民办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二、年检方式和程序
(一)为进一步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往返政务服务中心的次数,今年有效期延续将先进行网上预审,即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年审资料,预审通过后,再提交纸制材料到窗口进行复核。网上预审操作办法参见附件2。
(二)各民办学校接到年检通知后,全面回顾一年来办学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如实填写《成都市武侯区民办教育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并按要求于2012年3月1日前报业务主管单位区教育局初审,区教育局出具初
审意见并统一转交区行政审批局。
(三)各民办学校登陆“武侯公众信息网”,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分别提交“民办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两个事项的网上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于2012年3月31日前到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局1号窗口统一办理“三证”(办学许可证、幼儿园注册登记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年检手续。
(四)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年检资料及区教育局和区民政局日常监管意见,当场出具年检结论。
三、年检时间
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31日。
四、年检需提交的材料(A4纸,一式一份)
(一)《成都市武侯区民办教育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注册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书》原件。
备注:各民办学校年检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年检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置信北街3号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1号窗口。
联系人:高世海黄希咨询电话:85058036
附件1:《成都市武侯区民办教育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附件2:社会类事项审批科网上预审办理指南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