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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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2023版(精选7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2023版(精选7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2023版(精选7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023版精选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实际生产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安全生产实行全员责任制。

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所有员工。

二、安全生产职责1、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四条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第五条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主持全车间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第六条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第七条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常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第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第九条领导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第十一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监督整改;第十二条对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实施;第十三条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四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要会同安全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

打通工艺流程后,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有章可循。

2、车间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五条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023版精选篇21、车间人员工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夏天严禁空拖鞋上岗。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1.3 安全生产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1.4 安全生产目标追求零事故、零伤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2.1 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4 员工员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投入3.1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3.2 安全设施设备购置、维护和更新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3 劳动防护用品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1 新员工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2 在职员工培训定期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5.1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治理和验收。

5.3 安全风险管控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管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5.4 事故应急救援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6.1 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工厂内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工厂内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厂内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工厂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六条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岗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全厂安全教育培训;(三)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四)负责事故调查处理;(五)负责安全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更新;(六)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条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厂安全委员会的决策和命令;(二)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四)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六)完成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各岗位的主要职责:(一)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四)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厂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四)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五)消防安全知识;(六)其他相关安全知识。

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员工转岗、复岗时,必须进行转岗、复岗安全教育培训。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工厂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第四条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工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六条工厂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一)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员工应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四)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第八条承包商、供应商应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一)遵守本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施工、供应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二)提供合格的施工、供应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化品;(三)配合本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工厂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水平。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工厂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工厂作为一个紧要的生产场所,安全问题更加受到重视。

安全生产是工厂管理中最为紧要的一环,关系到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厂经济效益的稳定。

为了保障工厂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订立一套完善的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是非常必要的。

一、工厂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工厂的生产运营必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

2、防范为主。

防备事故的发生是工厂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3、全员参加。

安全生产责任不是由单一的责任人员承当,而是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参加。

4、责任到人。

落实责任到实处,让责任人答“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当进行。

二、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

工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工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生产责任人。

每个工厂必需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全面负责工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确保生产设备安全。

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避开因安全设备问题引发意外。

2、加强员工安全教育。

员工必需接受安全教育,了解并把握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操作规程。

3、建立安全生产文件。

每个工厂应当编制并建立安全生产文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和规定。

4、订立应急预案。

工厂应当订立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5、加强安全检查。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适时发觉和解决潜在安全隐患。

四、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达到国家安全标准。

工厂安全生产必需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确保工厂设施的安全运行。

2、削减事故的频率和损失。

削减事故的发生次数和损失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

安全生产管理不仅仅是一种维护安全的手段,还是提高生产经济效益的桥梁。

总之,一个安全的工厂将会更加有利于提升生产效率和观念,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造出更好的生产经济效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全体员工应当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第九条员工应当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当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规程、人员行为等方面。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企业应当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四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七章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作业环境的卫生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有序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总则。

第二条本总则适用于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仓储、运输、施工、检修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二)以人为本:尊重员工的生命安全,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综合治理:从技术、管理、制度、教育等多个方面入手,综合施策,确保安全生产。

(五)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七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物资、技术等条件。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严肃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三条本总则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总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应根据本总则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总体要求为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生产基本安全的同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订本制度,以规范工厂安全生产管理。

严格执行本制度,促进产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为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产发展和安全,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如下:2.1. 生产部生产部主要职责是管理、核实和监督生产生产中的安全环保等工作,执行企业生产工作的安排和生产计划,并专门派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2.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组织调度、检查、奖惩、信息传递和管理,并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有关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检验检测、监督把控质量的过程,监督产品的出厂检验。

2.4. 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主要职责为了解职工工作和用工情况和反映工人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1. 职业危险源防范3.1.1. 机械设备使用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以及项目的现场应用标准,设备应在对其进行检验和维护保养后方可使用。

机械设备在使用时,必须进行全面的保养与维护,当设备出现毛病、故障、卡顿等状况时应立即停机维修,经核实问题解除后再重新启动设备使用。

3.1.2. 压力容器使用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以及项目的现场应用标准。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手册操作,并按时对其进行检验和保养。

3.1.3. 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严格采取有关保障措施,并必须按照计划进行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证书,严格遵守安全规范。

3.2. 安全教育培训对新来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本制度的规定和职工作业安全规范等。

3.3. 应急预案本公司必须制定完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必须与其生产经营活动、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一致。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xxx 有限公司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机密等级: □ 机密 □一般合计页数: 共 6 页√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文件修改状态一览表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1.目的1.1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总则。

1.2 工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工厂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名单详见附页6.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6.1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确保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厂应每年组织各级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2 安全生产责任书主要从按时参加安全知识讲座、加强技能培训、部门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各种安全教育与安全操作等方面内容,人员从管理人员、员工等各部门不同岗位提出了不同的安全工作职责要求,以强化安全人员人人有责的意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员工应承担的责任。

6.3 厂长首先与专(兼)职安全员、部门主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然后部门主管分别与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4工厂存在项目与承包商或承租单位进行合作的,工厂应当与承包或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事故检查、整治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附页: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名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尊重生命,关爱员工,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三)依法管理,责任落实。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不断优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第四条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一)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经济损失。

(三)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本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一)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职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工厂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厂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工厂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新职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工厂应定期对在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第十三条工厂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工厂应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章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十六条工厂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工厂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演练,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八条工厂应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第六章外包、承包及供应商管理第二十条工厂应对外包、承包单位及供应商进行安全生产审查,确保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工厂从事生产工作的员工,包括各部门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宗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内容:责任制、教育制、技术制、检查制。

第五条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原则:科学、严格、规范、高效。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本工厂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厂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工厂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安全部门是本工厂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排查安全隐患、开展应急演练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九条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本工厂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程序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应变能力。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安全培训,通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绳等必要的安全装备,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

第十三条作业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防止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四条灭火器材必须摆放在易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五条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保养,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修。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第十六条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部门负责,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

第十七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后须及时上报安全部门。

第十八条对于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者情况严重的,将依据工厂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灭火、疏散等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二十条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总则

安全生产总则

安全生产总则1、全体职工除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守则。

凡入厂的新职工(包括培训、实习人员等)都必须经过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2、工作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车间内不得穿凉鞋、背心、短裤。

女职工进入车间必须带好工作帽。

将长发放入工作帽内。

金属切削与物件打磨要戴好防护眼镜。

旋转机床不得戴手套操作。

3、上班前不准喝酒。

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禁说笑打闹或睡觉,不得戴小孩进入车间,单独操作的设备,离开岗位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4、不是自己的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开动。

学员未经考试合格和领导批准,不得独立操作设备;5、电工、起重工、焊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办理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6、各种设备、工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能使用;7、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指示器等,不准任意拆除,并需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保证齐全有效;8、搞好文明生产,原材物料、半成品、成品、废品都应对放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并不得防碍通行,工作场地和通行道路必须经常保持清洁畅通;9、各种车辆在行驶中不准爬上、跳下,各种设备在运转中不得触动转动等危险部位,检查设备应停电、关车;10电器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用可靠的接地和接零措施,非电工人员不准随便接、拆电器设备和线路;11、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使用手电钻及手持电动工具,除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措施外,必须戴绝缘手套操作;12、各种设备和工具均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得超重、超压、超速、超高、超长、超温操作;13、检查修理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专人负责停电挂牌。

合闸时应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

停电派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禁止合闸。

电工在检修设备、电器时应会同设备操作者共同进行,不得单人操作;14、砂轮机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使用时戴好眼睛,并严格遵守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15、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禁止投、扔工具材料等物件;16、使用天车起动前必须按警铃报警,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和指挥信号,任何人不得站在吊装物上或在吊装物下面停留、行走;17、大型吊装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并应制定施工方案,由领导批准同意,安全员或领导在场方可开始工作,禁止各行其是、盲目蛮干;18、配电室、空压机房、锅炉、油库、化工库等要害部位,均应悬挂明显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入内;19、凡标有“禁止烟火"的场所,不得吸烟,更不准明火作业,各种消防器材、工具要经常保持良好有效,任何人不得乱拿、乱用;20、下班后要清理工作场所,做好交接班工作,无接班者要切断电源、熄灭火种方可离开;21、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领导。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厂安全生产,保护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推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厂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条工厂负责人是工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担负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厂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第四条工厂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第五条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包括工厂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相关人员和全体员工。

第六条工厂负责人应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担负安全生产管理和组织实施的职责,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

第八条安全生产相关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专职人员,他们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岗位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第九条全体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自觉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与工厂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计划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在工厂内广泛宣传,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执行。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三条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措施,包括安全设施的建设、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等。

第十四条工厂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对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和警告标志,明确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工厂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必要的劳动防护培训。

第十六条工厂应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安全生产培训第十七条工厂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工厂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指工厂为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是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保障。

第三条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操作规范、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安全检查和监督等。

第四条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征求厂务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并报工厂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工厂负责人是工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对事故负总责。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特殊行业的安全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章生产安全责任第七条所有工厂职工应当遵守工厂的安全生产规定,无论任何岗位和职位,都有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工厂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九条工厂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厂的全面管理体系中,明确各部门和职工的安全责任。

第十条工厂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工厂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厂的安全生产状况。

第十三条工厂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必要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范第十四条工厂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

第十五条工厂职工应当使用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切勿私自拆卸或更换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设备或工具。

第十六条工厂职工应当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第十七条工厂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时刻注意周围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有需要应当向上级主管报告。

生产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3篇)

生产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3篇)

生产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各个生产岗位,并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无事故、无伤亡、无污染。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1.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向公司股东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2. 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向公司总经理和相关股东报告。

3. 生产岗位的岗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向部门经理报告。

4. 全体员工有安全生产责任,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安全生产培训1. 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员工要先进行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考核,不合格者要及时进行再培训。

第六条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1. 岗位负责人要定期对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记录并报告部门经理。

2. 部门经理要及时组织对隐患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直到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七条安全生产措施1. 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不得违章作业。

2. 使用工艺设备和生产设备时,要操作规范,防止发生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

3. 对于涉及到特殊危险作业的生产岗位,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管1. 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负责对各个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

2. 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现场检查,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3. 对于不按照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岗位,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条安全事故的处置1. 发生安全事故后,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初步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篇)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 一、总则1.1 动态管理原则:依法、科学、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时掌握工厂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点,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

1.2 人员安全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工人职业健康与安全培训、教育和培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预防能力,保护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3 安全责任原则: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责任到岗位和个人,形成工人、管理者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厂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

1.4 综合治理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全面预防、控制和消除工厂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确保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规范和科学。

1.5 安全宣传教育原则: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二、安全生产责任2.1 企业主要领导要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协调、监管工厂安全生产工作。

2.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工厂总体安全生产规划和方案制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各方面相应的活动,确定所对应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2.3 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2.4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和产品特点,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

2.5 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安全生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3. 三、安全管理制度3.1 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安全职责明确的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权责,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

工厂安全管理标准规定(3篇)

工厂安全管理标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以及进入本工厂的外来人员。

第三条工厂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全厂安全管理工作。

安委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

第五条安委会的主要职责:1. 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工厂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3. 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4.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5.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6. 审批重大安全投资项目。

第六条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2. 负责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3. 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4. 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5.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6. 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工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工厂法定代表人对本工厂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对机构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期限和奖惩措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工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6.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8.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相关外协单位,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企业应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强化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2. 综合治理、持续改进: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 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企业应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4.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合法合规。

第五条管理目标1. 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降低事故发生率。

2. 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4. 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六条组织机构与职责1. 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4.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第七条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1.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4. 企业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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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最新版)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总则(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

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

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

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

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

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

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

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

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

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

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1。

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

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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