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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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

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

《住院病历的书写规范》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1)内容要真实,不能虚构,不能随心所欲;(2)格式要规范,书写要全面;(3)描述要精练,用词要恰当;(4)不涂改、不刮、擦、粘;错写横线双处理,保留原始痕迹(5)6小时完成首次病程录;24小时内完成入院病历;(6)学会保护性医疗常识,减少纠纷。

二、入院录的规范要求:(可复制内容)第一部分(1)一般眉栏:有项必填。

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民族、住址、病史陈述者、可靠程度(2)主诉(或代主诉)①主诉不超过20个字(症状+部位+时间)②简明扼要,突出第一诊断如:“突发心前区疼痛伴胸闷2小时”③内容真实、逻辑性强,立意客观,使用医学术语,不能白话如:“易汗、易怒、怕热伴消瘦1月余”相反:“易汗、性格暴躁1月余,体重下降60斤”(3)现病史:①围绕主诉描述②阐述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伴随症状、治疗、用药检查经过③充实病史内容,做出初步诊断,与主诉相近的疾病进行鉴别诊断;神志、意识、饮食、睡眠、情况。

如:心绞痛、……(4)系统回顾:(5)既往史:基础病、传染病、食物、药物过敏史(6)月经生育史:女性必写(7)个人史:嗜好、疫水疫区接触(8)家族史:很重要!!!第二部分(1)体格检查:①体检要全面、细致、不遗漏②专科症要重点查;要科学化、具体化③掌握的资料越多,越具备说服力,诊断准确性越高(2)辅助检查:①首选与诊断相关的、必须的检查②记录阳性结果(3)病史小结:①姓名、性别、年龄、职业;②主诉:③查体的阳性专科体征,及BP、意识、心肺、肝脾、NS检查;④辅助检查:阳性结果第三部分:诊断要求(1)住院医师:根据病史小结、写出初步诊断、并签全名(2)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用“红笔”签写,入院诊断或最后诊断、或修正诊断、补充诊断、并签名以示负责。

举例:展示(3)诊断方法:①调查了解,收集资料:病史、体检、辅检、化验②分析综合资料,提出诊断③反复实践验证或修正诊断④基本程序:不能跨越,不能遗漏,也不容颠倒高明的医生,不是靠撒大网的方式诊断疾病,而是根据问诊、体检提出的初步诊断安排必要的检查,以确定、补充、修正、排除诊断。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全)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全)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第一节住院病历目录填写格式及要求一、住院病案目录填写要求1.住院病案目录是保证病案完整的管理办法。

2.作为法律依据,可以协助医院、医务人员、患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3.住院病案目录分别由医师、护士填写。

必须在病历回收之前完成。

4.护理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体温单由护士填写,其他均由医师逐项填写。

分别手工签全名。

5.住院病案目录按张数为单位填写,项目以每张报告单为准。

粘在一张化验粘贴单上的报告单,应逐张数清并填写。

6.病历中未出现的项目栏中划“0”,如项目未包括到的应在其他空格处注明项目名称,并准确填写。

二、住院病案目录住院病案目录第二节病案首页书写格式及要求住院病案首页是患者出院后,在住院病历回收之前,由主管医师按规定和标准逐项填写。

凡栏目中有“□”的,应在“□”内填按照有关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1.第n次住院:指患者本次住院是在该院住院的第几次。

2.病案号:患者住院时院方给定的顺序号,即患者编号。

再次住院的患者要用第一次住院号(同一患者只能有一个病案号)。

3.姓名:患者的姓名。

生僻字可用汉语拼音标注。

4.性别:指患者的性别,选填一项分类代码。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的性别代码》(GB2261-80)为准〔0.未知 1.男性 2.女性 3.女性改变为男性4.男性改变为女性 5.未说明的性别〕。

5.出生日期:应填写八位数。

例:2001年02月05日。

年龄(Y,M,D):成人应填写实足年龄,三岁以下婴幼儿填写到月,新生儿填写到天,其中,Y表示岁,M表示月,D表示天。

规定:出生到28天以内计为D,28天~12个月计为M,一岁以上计为Y。

例:10天:表示为10D;10个月:表示为10M;10岁:表示为10Y。

6.婚况:指患者当前的婚姻状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婚姻状况代码》(GB4766-84)分类为准(1.未婚 2.已婚 3.丧偶 4.离异 5.其他)。

7.职业:指患者当前的具体工作类别的汉字名称。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

住院病历书写格式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规范与格式及要求第⼀节住院病案⾸页部分项⽬填写说明⼀、基本要求(⼀)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页与前⼀版病案⾸页相同的项⽬,未就项⽬填写内容进⾏说明的,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中医住院病案⾸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1〕6号)执⾏。

(⼆)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编码员⼿写签名或使⽤可靠的电⼦签名。

(三)凡栏⽬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

栏⽬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

如:联系⼈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

⽬前中医诊断按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编码执⾏,西医诊断按照全国统⼀的ICD-10编码执⾏。

(五)病案⾸页背⾯中空⽩部分留给各省级卫⽣、中医药⾏业管理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

⼆、部分项⽬填写说明(⼀)“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前按照WS218-2002卫⽣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医疗付费⽅式分为:1.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付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其他社会保险指⽣育保险、⼯伤保险、农民⼯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发放“中华⼈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 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性编码。

原则上,同⼀患者在同⼀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同⼀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年龄,为患者出⽣后按照⽇历计算的历法年龄。

住院病历管理规范

住院病历管理规范

住院病历管理规范引言概述:住院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疾病情况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对医疗质量和医疗纠纷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住院病历管理,提高病历质量,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住院病历管理规范。

一、病历书写规范:1.1 病历书写要规范: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病历,包括患者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1.2 病历书写要详细:医务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体征、检查结果、治疗过程等信息,确保病历完整、准确。

1.3 病历书写要及时: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完成病历书写,确保病历能够及时反映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

二、病历签名规范:2.1 病历签名要真实:医务人员在病历上签名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并注明职称和科室。

2.2 病历签名要规范:医务人员签名应当规范、清晰,不得使用简写、代号等不易辨认的形式。

2.3 病历签名要及时:医务人员应当在完成病历书写后及时签名,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三、病历修改规范:3.1 病历修改要注明原因:医务人员在修改病历时,应当注明修改的原因,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已有记录。

3.2 病历修改要保留痕迹:医务人员在修改病历时,应当保留原始记录的痕迹,可以使用删除线、修正符号等方式标注修改内容。

3.3 病历修改要审批:病历修改应当经过相关医务管理人员的审批,并在病历上注明审批人和审批时间。

四、病历保管规范:4.1 病历保管要安全: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病历保管制度,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4.2 病历保管要定期归档: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已完成的病历进行归档,确保病历的整理和保存。

4.3 病历保管要备份:医疗机构应当对电子病历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五、病历查询规范:5.1 病历查询要授权:医务人员在查询病历时应当经过患者或患者家属的授权,并严格按照权限进行查询。

5.2 病历查询要记录:医务人员在查询病历时应当记录查询的目的、时间和结果,并确保查询记录的安全性。

住院病历及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

住院病历及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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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说明(一) (另页)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说明属于住院志的一种, 是在患者自动出院或转院等特殊情况下,住院 未满24小时即出院时书写的住院志,同时可代 替出院记录。如入院后已书写了住院志,不必 书写此记录,但需书写出院记录。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栏中“入院情况及诊疗经 过”内容要求书写现病史、主要体检的阳性体 征、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体征、诊断依据及 诊疗或抢救经过和在外院或门诊辅助检查的结 果。
5
住院病历基本要求(五)
11、医师查房记录的要求: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应于 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新病人、手术病人须 有连续3日每日一次病程录;对病危者要随时查看 患者,记录至少每天一次;病重者每日或隔日一 次;对一般患者可每周两次。副主任医师以上查 房每周至少2次。
12、“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
须获得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7
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参照 卫生部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8
手术科室和非手术科室 住院志说明(一)
住院志内容应与首次病程录内容一致。上级医 师审阅住院志时,如需修改,用蓝黑墨水笔按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修改,在审阅医师 签名栏签名并注明修改处数、修改时间。
眉栏中病史陈述者(姓名)由医师填写,陈述 者(签名)栏系指病史书写完毕(不包括体格 检查部分),要求陈述者签名以认同上述病史 内容无误。
讨论意见只要求有综合意见,包括:术前准备情况、 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
术前讨论要求另页书写,于术前完成。进行术前讨论 的,不再书写术前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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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记录单说明(一)
(1)麻醉单上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 住院号、日期、血压、心率、呼吸频率、出入液量、 尿量以及麻醉方式、麻醉前用药、患者的特殊情况手 术者、麻醉者和护士的姓名等用圆珠笔和钢笔填写。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是医疗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需要准确、清晰地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
以及治疗过程等信息。

以下是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病历的标题: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和住院号(或门诊号)等基本信息。

2.病历的日期和时间:在每个病历的开头,标明书写病历的日期和时间,以便于追溯
与统计。

3.病程记录:按照时间顺序,从患者就诊至出院(或结束住院)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

应包括病史(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体格检查、辅助检查、
诊断、治疗过程、转归等内容。

4.书写规范:病历需采用工整、规范的书写方式,使用医学术语、标点符号和简洁准
确的语言表达,尽量避免使用缩写和简写,确保病历的易读性。

5.患者隐私保护:在记录患者信息时,应遵守医疗机构和法律规定的隐私保护要求,
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

6.完整记录:病历中应包括必要的信息,避免遗漏或空白记录,以确保患者的诊疗过
程能够连贯、完整地被追溯和评估。

7.签名和医师编号:每份病历应有医师的签名和医师编号,标明记录者的身份和责任,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总之,病历书写需要准确、规范、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以保证医疗质
量和患者的权益。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规范要求】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2)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3)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并结合中医问诊要求,记录目前情况。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4)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

(5)个人史,婚育史、女性患者的月经史,家族史。

(6)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包括中医四诊的神色、形态、语声、气息、舌象、脉象等),皮肤、黏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7)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8)辅助检查是指人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

应当写明检查日期,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

(9)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

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

(10)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签名。

3.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

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其特点有:主诉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及内容

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及内容

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及内容1、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2、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1)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3)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3、新入院病员必须书写一份完整入院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家族史、体格检查、专科特殊情况、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4、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1)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诊断依据包括中医辨病辨证依据与西医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包括中医鉴别诊断与西医鉴别诊断。

(2)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

由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日期,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证候、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一、病历的组成(一)、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完整病历应包括与病人诊断治疗相关的所有的文字记录。

一般分门(急)诊病历(含急诊观察病历)及住院病历。

1、门(急)诊病历,是病人在门(急)诊就诊时,由接诊医师书写的病历记录。

2、住院病历:是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由病房医师以及其它相关医务人员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

(二)、门诊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1、门诊病历首页;2、门(急)诊病历记录。

3、在门诊进行的化硷、特殊检查声、影像学报告单等。

(三)、住院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以出院病历装订排序);1、住院病历首页:要求一定要写好主要诊断及次要诊断。

2、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即实习医师写的大病历)。

3、病程记录(以时间顺序排列的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首次查房记录、日常查房记录、会诊记录、交(接)班记录、阶段小结、转出(入)记录、术前讨沦、术前小结、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

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

5、化验及其他辅助检查报告单。

6、体温单。

7、医嘱单。

8、护理记录。

9、手术报告单或手术知情同意书及有创伤性的检查和治疗、输血、自费药等的知情同意书等。

二、病历书写注意事项(一)、住院病历中的病历要求用蓝黑色墨水书写。

病历中各个大标题用红墨水笔书写(打印病历可用黑体字)。

血型、过敏药物,化验异常者用红墨水笔或红园珠笔标记。

对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要求有明显标示。

(二)、病历书写文字要求通顺简练、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及非国际通用的中、英文缩写。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病历中任何内容不允许有涂改。

病程记录之后如有空白,要求用斜线标志,不能再加其他内容。

(三)、病历书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有逻辑性、有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讨论意见。

要求用中文医学术语书写病历。

(四)、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对多次住本院病人可写第X次入院记录;对入院不到24小时出院的病人,可写入出院记录,格式同出院记录。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共12项基本内容。

(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

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四)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五)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

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3.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六)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一)入院病史的收集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

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1.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写要求:(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

(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

(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

(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

(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等 .2.主诉(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

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

(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

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3.现病史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

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

其内容主要包括:(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住院病案首页等。

入院记录内容及要求入院记录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籍贯、职业、身份证明号、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入院情况、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病史陈述者、联系人、联系人与患者关系、联系人电话、住院病历号等。

1、患者姓名、年龄等应与证明身份的证件一致。

2、年龄在1月以内者记录至天,在1岁以下者记录至月或几个月零几天,7岁以内者记录至岁或几岁零几个月,7岁以上者记录为岁。

3、入院情况分为一般、急诊、危重。

4、入院时间与病史采集时间应准确到分钟。

(二)入院记录首行,居中书写患者入住的科室及第几次入院。

(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字数不应超过20 个,能导出第一诊断。

主诉症状多于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列出,原则上不能用诊断名称代替主诉。

特殊情况下,例如疾病已明确诊断,为了进行某项特殊治疗住院时,可用疾病名称作为主诉;另一些无症状、无体征的辅助检查异常者,检查结果也可作为主诉.(四)现病史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按时间顺序书写。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
医疗质量与病历
一个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制度、环境、 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多个方面。其中质量是 关键,没有过硬质量,就谈不上是一个好的医 疗平台。过硬的医疗质量靠优质的硬件设施、 人的医疗行为来完成,人(医务人员)在医疗 活动中以文字集中反映出来的就是病历(门诊 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规范实质是指医疗行 为规范,病历是医疗质量好坏的载体
病历书写规范
• 十四.病历中由患方提供的现病史和既往史中的疾 病名称应加双引号(“”)表示。
• 十五.疾病诊断名称、编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 (ICD-10)书写,手术操作名称依照ICD-9-CM-3书 写。疾病名称应主次分清、顺序排列,不可书写 不恰当的简称。
• 十六.诊断名称使用“初步诊断”、“入院诊断” 与“出院诊断”。首次病程记录要求8小时内完成, 住院医师入院记录时的诊断为“初步诊断”,要 求24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首次查房时确定的诊 断为“入院诊断”,要求在48小时内完成。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
5 头部及其器官:头颅:大小、型状、肿物、压痛、 头发(多小、颜色、分布)。眼、耳、鼻、口、 咽、喉等情况。
6 颈部:是否对称、有无分低部地抗区 、强直、压痛、肿块、 活动是否受限,气管位置、甲状腺等情况。7 胸 部:胸廓:有无畸形、异常搏动、压痛、水肿、 皮下气肿。乳房情况、肺部情况等。心脏:视诊 (心前区有无异常搏动、隆起、凹陷、心尖搏动 位置、范围、强度)。触诊(心尖搏动的位置、 强度、范围,有无振颤或心包摩擦感)。听诊 (心率、心律、心音)。
病历书写规范
• 十七.入院体格检查者或者其他医院拟诊某 疾病入院复查经检查未见异常者可诊断为 “健康”或“排除某疾病”。如肿瘤已行 切除手术再次入院治疗者,可将原有肿瘤 诊断作为本次入院诊断,并在其后注明 “(术后)”。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一)入院病史的收集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

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1.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写要求:(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

(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

(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

(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

(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等。

2。

主诉(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

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

(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

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3。

现病史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

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要求规范

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要求规范

住院病历书写根本标准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住院病案首页等。

入院记录内容及要求入院记录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屡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屡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XX、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籍贯、职业、XX明号、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入院情况、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病史陈述者、联系人、联系人与患者关系、联系人、住院病历号等。

1、患者XX、年龄等应与证明身份的证件一致。

2、年龄在1月以内者记录至天,在1岁以下者记录至月或几个月零几天,7岁以内者记录至岁或几岁零几个月,7岁以上者记录为岁。

3、入院情况分为一般、急诊、危重。

4、入院时间与病史采集时间应准确到分钟。

(二)入院记录首行,居中书写患者入住的科室及第几次入院。

(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病症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字数不应超过20个,能导出第一诊断。

主诉病症多于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列出,原那么上不能用诊断名称代替主诉。

特殊情况下,例如疾病已明确诊断,为了进展某项特殊治疗住院时,可用疾病名称作为主诉;另一些无病症、无体征的辅助检查异常者,检查结果也可作为主诉。

〔四)现病史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按时间顺序书写。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病症特点及其开展变化情况、伴随病症、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病历书写规范(2022

病历书写规范(2022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
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 史、联系电话等项目。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1. 是 急 诊 患 者 因 病 情 需 要 留 院 观 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 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 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2. 抢 救 危 重 患 者 时 , 应 当 书 写 抢 救记录。 3. 门 ( 急 ) 诊 抢 救 记 录 书 写 内 容 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 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既往史
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 健康状况、疾病史(包括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传染 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 药物过敏史等。对长期使用的药物和可能成瘾等药 物应当注明药名和使用情况。
05
02
主诉
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 及持续时间。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能导出第一诊断、不超过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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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 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 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 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 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要求全面、 系统、重点突出地进行记录。
专科情况
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具体按照各专业质控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树信誉
目录
CONTENTS
1 基本要求 2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3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1
基本要求
1.基本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病历
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 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 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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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院病史的收集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

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1.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写要求:(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

(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

(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

(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

(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等 .2.主诉(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

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

(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

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3.现病史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

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

其内容主要包括:(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7)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体力和体重的变化等。

4.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

其内容主要包括:(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

(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

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定者可用病名,但应加引号;对诊断不肯定者,简述其症状。

(3)有无预防接种、外伤、手术史,以及药物、食物和其他接触物过敏史等 .5.系统回顾接身体的各系统详细询问可能发生的疾病,这是规范病历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可以帮助医师在短时间内扼要了解病人某个系统是否发生过的疾病与本次主诉之间是否存在着因果关系。

现病史以外的本系统疾病也应记录。

(1)呼吸系统:有无慢性咳嗽、咳痰、咯血、胸痛、气喘史等。

(2)循环系统:有无心悸、气促、紫绀、水肿、胸痛、昏厥、高血压等 .(3)消化系统:有无食欲改变、嗳气、反酸、腹胀、腹痛、腹泻、便秘、呕血、黑便、黄疸史等。

(4)泌尿生殖系统:有无尿频、尿急、尿痛、血尿、排尿困难、腰痛、水肿史等。

(5)造血系统:有无乏力、头晕、皮肤或粘膜出血点、淤斑、么复鼻衄、牙龈出血史等。

(6)内分泌系统及代谢:有无畏寒、怕热、多汗、食欲异常、消瘦、口干、多饮、多尿史,有无性格、体重、毛发和第二性征改变等。

(7)神经系统:有无头痛、眩晕、失眠、嗜睡、意识障碍、抽搐、瘫痪、惊厥、性格改变、视力障碍、感觉异常史等。

(8)肌肉骨骼系统:有无肢体肌肉麻木、疾病、痉挛、萎缩、瘫痪史,有无关节肿痛、运动障碍、外伤、骨折史等 .6.个人史(1)出生、成长及居留的地点和时间(尤其应注意疫源地和地方病流行区),受教育程度和业余爱好等。

(2)起居习惯、卫生习惯、饮食规律、烟酒嗜好及其摄入量,有无其他异嗜物和麻醉毒品摄入史,有无重大精神创伤史。

(3)过去及目前职业,劳动保护情况及工作环境等。

重点了解患者有无经常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史,并应注明接触时间和程度等。

(4)有无冶游史,是否患过下疳及淋病等。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5)对儿童患者,除需了解出生前母亲怀孕及生产过程(顺产、难产)外,还要了解喂养史、生长发育史。

7.婚姻、月经及生育史(1)结婚与否、结婚年龄、配偶健康情况,是否近亲结婚。

若配偶死亡,应写明死亡原因及时间。

(2)女性患者的月经情况,如初潮年龄、月经周期、行经天数、末次月经日期、闭经日期或绝经年龄等,记录格式如下: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月经周期(天)末次月经时间(或绝经年龄)经量、颜色、有无痛经、白带情况(多少及性状)等 .(3)已婚女性妊娠胎次、分娩次数,有无流产、早产、死产、手术产、产褥热史,计划生育情况等。

男性患者有无生殖系统疾病。

8.家族史(1)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情况,有无与患者同样的疾病,有无与遗传有关的疾病。

死亡者应注明死因及时间。

(2)对家族性遗传性疾病需问明两系Ⅲ级亲属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参附录一)。

(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必须认真、仔细,按部位和系统顺序进行,既有所侧重,又不遗漏阳性体征。

对病人态度要和蔼、严肃,集中思想,手法轻柔,注意病人反应,冷天要注意保暖。

对危急病人可先重点检查,及时进行抢救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做详细检查;不要过多搬动,以免加重病情。

其具体内容如下:1.生命体征体温(T)(C)、脉率(P)(次/min)、呼吸频率(R)(次/min)、血压(BP)(kPa )。

2. 一般情况发育(正常与异常),营养(良好、中等、不良),体位(自主、被动、强迫或辗转不安),步态,面容与表情(急性或慢性病容、表情痛苦、忧虑、恐惧、安静),神志(清晰、模糊、昏睡、昏迷),能否与医师合作。

3. 皮肤及粘膜颜色(潮红、发绀、苍白、黄染、色素沉着),温度,湿度,弹性,有无水肿、皮疹、淤点淤斑、皮下结节或肿块、蜘蛛痣、溃疡及疤痕,毛发分布情况等;如有,应记述部位,范围(大小)及形态等。

4.淋巴结全身或局部浅表淋巴结有无肿大(部位、大小、数目、压痛、硬度、移动性、瘘管、疤痕等)。

5.头部及其器官(1)头颅:大小,形态,有无压痛、包块,头发(量、色泽、分布、秃发及斑秃)。

婴儿需记录前囟门大小、饱满或凹陷。

(2)眼:视力(必要时检查),眉毛(脱落、稀疏),睫毛(倒睫),眼睑(水肿、运动、下垂),眼球(凸出、凹陷、运动、斜视、震颤),结膜(充血、出血、苍白、水肿),巩膜(黄染),角膜(透明、混浊、反射),瞳孔(大小、形状、对称、对光及调节反应)。

(3)耳:听力,有无畸形、分泌物、乳突压痛。

(4)鼻:有无畸形、鼻翼扇动、分泌物、出血、阻塞、副鼻窦区压痛。

(5)口:口腔气味,唾液分泌,唇(畸形、颜色、疱疹、皲裂、溃疡、口角偏斜),牙(龋齿、缺齿、义齿、残根,以如下形式标明位置,如:龋齿3+4 ),牙龈(色泽、肿胀、溢脓、出血、铅线),粘膜(发疹、溃疡、出血),舌(形态、舌质、舌苔、溃疡、运动、震颤、偏斜),扁桃体(大小,充血、分泌物、假膜),咽(色泽、分泌物、反射),喉(发音清晰或嘶哑、喘鸣、失音)。

6.颈部是否对称,有无强直、颈静脉怒张、肝颈静脉回流征、颈动脉异常搏动、肿块,气管位置,甲状腺(大小、硬度、压痛、结节、震颤、杂音、随吞咽上下活动度)。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7.胸部(1)胸廓(对称、畸形、局部隆起或塌陷、压痛),呼吸(频率、节律、深度),有无异常搏动、静脉曲张。

乳房疾病按乳房检查要求描述。

(2)肺脏:视诊:呼吸运动(两侧对比),呼吸类型,有无肋间隙增宽或变窄。

触诊:语颤,有无胸膜摩擦感、皮下捻发感。

叩诊:叩诊音(清音、浊音、实音、过清音或鼓音),肺下界、肺下缘移动度。

听诊:呼吸音(性质、强弱、异常呼吸音),有无干、湿性啰音及胸膜摩擦音,语音传导(注意对称部位)等。

(3)心脏:视诊:心尖搏动(位置、范围、强度),有无心前区隆起。

触诊:心尖搏动(性质、位置、范围、强度),有无震颤(部位、期间)和心包摩擦感。

叩诊:心脏左、右浊音界(相对浊音界)用各肋间距正中线的距离表示,并在表下注明锁骨中线到前正中线的距离(表1)。

听诊:心率,心律,心音(强度、分裂、P2与A2的比较、额外心音、奔马律)有无杂音(部位、性质、时期、强度、传导方向)和心包摩擦音。

锁骨中线距前正中线 cm8.血管检查(1)桡动脉:脉率,节律(规则或不规则、脉搏短绌),有无奇脉、交替脉,左、右桡动脉脉搏的比较,动脉壁的性质、紧张度。

(2)周围血管征:有无毛细血管搏动、枪击音、水冲脉。

9.腹部(1)视疹:外形(对称、平坦、膨隆、凹陷),呼吸运动,脐,有无皮疹、条纹、疤痕、包块、静脉曲张(如有,记录血流方向)、胃肠蠕动波、上腹部搏动。

(2)触诊:腹壁:腹壁紧张度,有无压痛、反跳痛、液波震颤感及包块(部位、大小、形态、硬度、压痛、搏动、移动度)。

有腹水或腹部包块时应测量腹围。

肝脏:大小(右叶以右锁骨中线从肋缘至肝下缘、左叶以剑突至肝左叶下缘多少厘米表示之),质地、表面,边缘,有无压痛和搏动。

胆囊:大小,形态,有无压痛。

脾脏:大小,硬度,表面,边缘状态,有无压痛。

巨脾以三线法表示。

肾脏:大小,形状,硬度,移动度,肾区及输尿管压痛点有无压痛,有无膀胱膨胀。

(3)叩诊:肝浊音界,有无肝区叩击痛、移动性浊音、高度鼓音及肾区叩击痛。

(4)听诊:肠鸣音(正常、增强、减弱或消失),有无振水音、血管杂音。

10.肛门及直肠有无痔、肛裂、脱肛、肛瘘。

肛门指检时应注意肛门括约肌紧张度、狭窄、内痔、压痛,前列腺大小、硬度;特别注意有无触及肿块(大小、位置、硬度、移动度等)。

指检退出时应注意指套便染的颜色 .11.外生殖器根据病情需要做相应检查。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1)男性:阴毛分布,有无发育畸形、阴茎疤痕、尿道分泌物,包皮,睾丸,附睾,精索,精索静脉曲张,鞘膜积液。

(2)女性:必要时请妇科检查。

男医师检查必有女医护人员陪同。

12.脊柱及四肢(1)脊柱:有无畸形、压痛、叩击痛,活动度 .(2)四肢:有无畸形、杵状指(趾)、静脉曲张、骨折、水肿、肌肉萎缩、肢体瘫痪或肌张力增强,关节(红肿、疼痛、压痛、积液、脱臼、活动度受限、强直)。

13.神经系统(1)生理反射:角膜反射,腹壁反射,提睾反射,肱二头肌反射,肱三头肌反射,膝腱反射,跟腱反射。

(2)病理反射:巴彬斯基(Babinski)征等。

(3)脑膜刺激征:颈项强直,布鲁辛斯基(Brudzinski)征,克尼格(Kernig)征。

(4)必要时做运动、感觉及神经系统其他检查。

14.专科情况记录专科疾病的特殊情况,如外科情况、眼科情况、妇科情况等(参见各专科病历书写要点)。

(三)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记录与诊断有关的实验室及器械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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