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服务站来访工作制度
党员服务站制度
建东社区
党员服务站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服务站的管理,确保每个来办事的群众都能感受到服务站工作人员热情、周到、及时、贴心的服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是建立来访接待制度。
党员服务站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对每一位来访者热情接待,真诚服务,及时了解来访者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
对无法解决的事项,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告知来访者相应的联系方法和解决办法,帮助其通过正常渠道合理解决个人诉求。
二是建立首问责任制度。
将第一个接待党员咨询服务的工作人员确定为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切实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三是建立情况报告制度。
社区党组织每一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坚持定期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街道党员服务中心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寻求上级党组织的帮助。
四是建立登记归档制度。
对外来流动党员,根据其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流入时间,及时建立流动党员档案。
同时,
将外来流动党员纳入党员服务站活动范围,组织其参加党内生活,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五是建立“五必访”制度。
党员服务站坚持以服务和方便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为宗旨,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五必访”服务活动,即党员生病住院必访,流动党员登记后必访,党员遇到特殊困难必访,热心支持社区建设的党员必访,党员去世后必访。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逐步建立社区党员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构筑党员服务站与社区党员、居民服务桥梁。
来访人员规章制度
来访人员规章制度一、概述来访人员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秩序、保障安全,规范来访人员的行为而制定的。
以下是来访人员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来访的条件与要求1. 来访人员必须提前预约,未经预约的来访将不予接待。
2. 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个人信息。
3. 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或危险品进入来访地点。
三、来访时的行为准则1. 尊重工作人员,遵守工作人员的引导。
2.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遵守公共场所的文明行为规范。
3. 不得在来访地点大声喧哗、吸烟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4. 不得随意触碰、摄影或录像来访地点内的展品或装饰物。
5. 禁止携带宠物或其他动物进入来访地点,除非经工作人员特别允许。
四、安全措施与应急处理1. 遵守来访地点的安全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
2. 若遇到紧急情况或灾害事故,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迅速撤离来访地点,保持冷静。
3. 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发生时,采取合理的自救和互救措施,不慌张、不恐慌。
4. 遇到不法侵害行为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的处理。
五、禁止的行为与处罚1.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禁止区域或某些限制区域,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2. 盗窃、破坏展品或其他财物,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3. 违反公共秩序,散布谣言、淫秽物品,扰乱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4. 不遵守来访人员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警告、禁止再次进入或者其他合理的处罚。
六、其他事项1. 来访人员应遵循有关隐私保护的规定,不得随意拍照、录音或泄露他人隐私。
2. 来访人员应在来访地点内保持安静,不得以嘈杂的声音或其他方式打扰他人。
3. 工作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修改来访人员规章制度,并及时通知来访人员。
4. 来访人员若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可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或意见建议。
以上便是来访人员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来访人员能够严格遵守,保持文明礼貌的行为举止,为维护良好的秩序共同努力。
党代表接见走访党员群众制度
党代表接见走访党员群众制度
一、党代表根据工作室的轮值安排到党代表工作室接见党员群众,具体时间由工作室联络员商党代表确定。
二、党代表接见党员群众,主要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党委、政府有关决议、决策的贯彻实施情况;分析、掌握党情、社情民意;倾听、收集基层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困难、诉求,以及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受市委、镇(街道)党委委托,就重大决策问题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党代表接见党员群众,需填写《党代表接见党员群众登记表》,如实记录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四、党代表对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能够当场解释的,应当场给予解释;不能当场作出解释的,应提出办理意见,交联络员转有关部门处理。
对不属自身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能随便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
五、党代表接待、走访群众过程中,对于涉及下列内容的意见建议可以不予登记:属党和国家机密的;处于司法程序的案件;要求解决个人问题的,如工作调动、住房分配、职称评定、子女就业问题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
六、党代表要对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来访人员规章制度范文
来访人员规章制度范文一、引言来访人员是指到某个单位或机构进行拜访、参观、交流等活动的个体或团体。
为了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保障人员的安全,并确保访客和单位员工之间的良好沟通,制定一套来访人员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来访人员规章制度的内容。
二、来访事前准备1.提前预约来访人员应提前与被访单位进行联系,并做好预约工作。
预约时应明确来访时间、目的和人数等信息,并提供所需证件或资料。
2.身份验证来访人员在到达单位之前,应准备好身份证明文件,并在进入单位之前予以验证。
单位可要求访客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并进行核对。
3.安全教育来访人员在进入单位之前,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教育内容包括对单位安全规定的讲解、应急疏散演练和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等。
三、到达单位1.登记手续来访人员进入单位后,应进行登记手续。
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预计停留时间等,并领取相应的访客证件。
2.佩戴访客证件来访人员在单位内应佩戴访客证件,以便员工能够识别其身份。
如有需要,员工可向来访人员索取访客证件进行核对。
3.接待人员陪同来访人员在单位内的行动应由接待人员陪同,不得擅自离开或进入无关区域。
接待人员应向来访人员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在单位内的行为规范1.遵守单位规定来访人员应遵守被访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不得干扰单位的正常秩序,不得擅自进入或触碰所禁区域。
2.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来访人员在使用单位内设施时,应保持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废弃物,不得损坏设施设备。
如有损坏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接待人员报告。
3.保密工作内容来访人员在接触到单位的机密信息或商业机密时,应切实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如有需要,应签署保密协议并履行相关义务。
五、离开单位1.归还访客证件来访人员离开单位时,应将访客证件归还给接待人员,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
接待人员将核对人数,并记录来访事由、离开时间等信息。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员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是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的窗口和平台,是党员之间相互帮助、交流、学习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党员服务中心的任务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促进党员教育和培养,增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四条党员服务中心实行党员自治、党员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
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服务窗口,提供各类服务,并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提升党员凝聚力和活跃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领导班子,由一名主任和若干名副主任组成,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协助。
第七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组成,负责讨论重要事项、选举中央委员会和委员会,决定中心的工作方向。
第八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工作部门,包括党员服务部、组织部、教育部等,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和管理。
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党员监督团队组成,负责监督中心的工作和人员。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实行完成目标的责任制。
第十二条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工作情况和问题,进行经验交流和思想对话。
第十三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半年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制定新的工作方向和计划。
第十四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和评估,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和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五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年举办一次党员大会,对中心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对工作方向和目标进行调整。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党员服务中心每周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吸引党员参与,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团结。
第十七条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1、党员领导干部应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并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各类群众接待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2、党员领导干部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和联系点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
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的时间。
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
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应坚持轻车简从,注意形象,注重实效。
3、党员领导干部应根据工作需要,挂钩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困难群众等人员,定期和不定期走访联系对象,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并联系1-2个基层学校和单位,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督查指导,推动工作,切实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4、在局机关党员中广泛开展以“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
局机关党员每年应抽出一定的时间,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加快发展的思路和措施,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5、学校等其他基层党组织应突出培养“四有”新人、建设和谐校园,推动科研等事业发展、造福人民等主题,积极探索和落实各类有利于加强党员与群众联系的载体和措施。
6、在流动党员中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区”等活动,引导流动党员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展示先进,服务群众。
并动员流动党员积极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传送信息,兴办社会公益事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7、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党员联系户活动。
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应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
社区党建综合服务中心各项制度流程
社区党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来访接待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服饰整洁、热情礼貌言行得体。
党员群众到服务中心办事、求助、咨询等要态度和蔼、微笑服务认真倾听情况和意见耐心解释和答复问题为党员群众前来办事提供
宽松、愉快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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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报告。
5、登记归档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各类便民
服务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社区党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树立为民务实勤政形象热情周到的服务形象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举止文明的仪表形
象。
2、全面推行阳光办务。
实行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服务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和责任人员全公开工作人员在办公桌上要摆放
桌牌佩戴胸牌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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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村党员群众服务室接待受理制度
青龙村党员群众服务室接待受理制度
一、对反映问题和申办事项的党员群众,都要热情接待,以礼待人。
二、对反映的问题和申办的事项,要耐心听取陈述、认真做好记录。
对于受理范围的问题或事项,填写《受理事项登记表》,予以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和事项,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于一些涉及党员群众隐私或应当保密的问题,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三、对于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或申办的事项,可以通过党员群众服务热线、接待党员群众来访等途径由党员群众服务室直接受理,也可以通过党员群众服务组中的党员直接受理。
四、村“两委”干部每天要轮流在党员群众服务室值班,负责搞好接待工作。
五、坚持实行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
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或申办的事项,除事情比较紧急、受理人
应当及时处理的以外,都由受理人在党员群众服务室受理工作例会中及时上报。
对于申办事项的,还要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六、受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或申办的事项,严格按照规
定程序办理,做到合情、合理、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
情,讲求办事效率。
七、对于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或申办的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东里社区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 - 制度大全
东里社区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制度大全
东里社区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社区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一、做好社区党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和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登记办证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社区的党员、群众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文体健身、...
社区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
一、做好社区党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和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登记办证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社区的党员、群众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文体健身、社会公益活动。
三、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宣传工作,经常开展时事教育和各项宣传工作。
四、积极做好社区困难群众的帮助工作,做到节日慰问、有病看望、有难帮助。
五、妥善处理社区内居民的群众性公共性事情,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问题。
六、协助居委会做好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治安、纠纷调解等群众公共事业工作。
配货制度配送制度酒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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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服务中心制度
党群服务中心制度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考勤制度1、服务中心考勤签到。
除节假日外,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制,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准闲聊,不准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因事需要离开岗位的,应预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学习管理制度4、坚持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4次,学习时间一般确定为每周一下午。
5、集体学习由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类业务知识。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自学,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三、项目办理制度7、实行首问告知制。
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给予受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引导至对应的办事岗位办理。
8、受理的事项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需进行公示的,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或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9、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服务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应电话答复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档案管理制度10、窗口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档,再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非涉密的资料还应及时录入或上传至村级组织网络管理系统。
11、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及时编目,并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查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
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一、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每年年初根据办事处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员教育服务管理目标和工作措施。
二、来访接待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服务站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党员必须热情周到,第一个接待党员咨询服务要求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如实填写受理情况登记,并及时进行服务或处理,遇到服务站无法解决的事项,应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汇报。
三、登记归档制度及定期联系制度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定期与流动党员联系,随时做到“七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基本情况,流入、流出时间,所从事工作,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党费交纳,参加活动情况等,并根据党员动态做好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动态维护工作。
四、信息服务及帮扶制度积极收集并及时向党员提供就业劳务信息、实用技能信息、致富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同时,对生活有困难的党员提供帮扶救助。
五、定期组织活动制度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学习、社会公益劳动等组织活动,在加强思想交流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定期分析及汇报制度每季度对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汇总存在的问题,并向办事处党委作一次工作汇报。
党支部工作制度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根据办事处党委要求,结合社区党支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
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党小组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
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确定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为支部活动日。
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
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街道党员进社区温馨回访制度
街道党员进社区温馨回访制度
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机关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作风建设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
为了更好地掌握党员社区活动的基本情况,因岗定责,组织党员参与社区服务活动,有效调动党员服务社区的积极性,不断激发党员奉献社区的热情,使党员了解社区、关心社区,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提高参与志愿服务的自觉性,保障“党员进社区”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推进,特制定温馨回访制度。
一、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洽和回访工作,及时录入党员的基本信息和回访情况,建立本社区党员信息库。
二、回访范围:向本社区报到的所有党员。
三、回访内容:一是回访确认到本社区报到党员的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是回访了解每名党员的特长、单位职务和工作性质、闲暇时间等情况,确定党员可以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分类管理,编入扶贫帮困、就业指导、社会互助、文明宣传等不同的专题服务组,实施组团式服务,专门协助社区和居民解决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的难题。
三是回访咨询党员对进入社区服务的建议与想法,将好的意见建议汇总上报。
四、回访方法:根据党员进社区填写的实际情况,回访采取直接走访、电话回访、座谈回访等形式进行,回访时要认真填写《党员进社区回访登记表》。
五、回访时限:党员到社区报到一周内进行回访,对已回访的党员每季度至少回访一次以加强其与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并及时更新党员回访登记表。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社区党员服务站规章制度1203
津头街道基层党员服务站规章制度服务宗旨:热情接待,认真受理,用心承办,真诚服务。
服务对象:街道辖区内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服务职能:组织关系接转。
党内资料查询。
党务政策咨询。
求助热线服务。
代理承办服务。
形象展示服务。
提供协助服务。
志愿互助服务。
分类管理服务。
爱心储蓄服务。
爱心超市服务。
困难扶助服务。
服务理念您的呼声是我们工作的第一信号;您的需求是我们工作的第一重点;您的困难是我们工作的第一责任。
服务规范职业规范:忠于职守,服务为本,熟悉业务,勤于钻研。
工作规范:接待热情,态度和蔼,问访必答,有求必应。
作风规范:诚实守信,理事有序,首问有责,承诺必兑。
形象规范:敬业廉洁,百问不厌,勤政高效,举止文明。
服务内容:1、组织关系接转。
受理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帮助其落实培养、教育。
2、党内资料查询。
提供中央和市、区委有关领导同志讲话资料查询;提供可公开的党内文件查询;提供党建工作各类经验资料查询;收集报刊杂志供查询。
3、党务政策咨询。
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的各类政策咨询;为基层党组织提供党建工作各类政策的咨询。
4、求助热线服务。
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提出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助有关单位党组织解决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困难。
5、代理承办服务。
对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专门受理服务;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帮助其落实培养、教育的基层党组织;为基层党组织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和有关学习资料的服务。
6、形象展示服务。
主要通过画廊、展板和多媒体展示等形式,集中展示我党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建设成就,引导党员、群众和广大青少年思源思进,营造浓厚的思想政治氛围。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形象展示活动,坚持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党员、教育群众,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传播党的政策、践行党的宗旨、展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重要阵地。
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扎实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关乎乡镇、基层和广大烟农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党员干部应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并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各类群众接待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条党员干部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和联系点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
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时,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
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应坚持轻车简从,注意形象,注重实效。
第三条党员干部应根据工作需要,挂钩联系困难群众,定期和不定期走访联系对象,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第四条开展结对帮扶、党员联系户活动。
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应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困难群众结成联系户。
基层党组织应根据党员的能力、特长及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党员自愿和组织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可以一帮一,也可以多帮一或一帮多,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技能,自强自立。
第五条推行承诺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本着切合实际、具体可行的原则,以承诺的方式为群众办实事。
承诺的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说到做到,说好做好。
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采取民情恳谈、交心谈心、调研接访等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利用电子政务等信息网络手段,广泛集中民智。
“阳光服务驿站”的工作制度
1、党员到“阳光服务驿站”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第一个接待受理的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
对超出本社区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2、对社区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5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3、对报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上级部门协调处理后,由原接待受理的社区负责反馈落实1、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
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
2、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县委组织部、乡镇(街道)党委报告。
3、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受理的社区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党委或县委组织部,不得瞒报、漏报、谎1、每季度街道党委、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建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有关情况。
2、各社区“阳光服务驿站”之间要加强横向联系,实现资源共享。
3、各乡镇(街道)党委、社区“阳光服务驿站”应即使将有关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人物写真、服务案例分析等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交流。
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求助,要进行个案专报。
1、社区各类型党员应逐个登记造册,因地制宜设置党组织,把教育管理工作覆盖到每个党员,同时填写好党员活动情况。
2、对流动党员,专门登记造册,为其编入相应支部。
3、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帮助其落实好接受入党教育和培养的基层党支部。
4、工作人员应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各类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1、详细介绍接转程序,并登记该党员的联系方式。
2、愿意由本社区党组织代理的,则按党员要求至乡镇党委代办。
3、愿意直接到乡镇党委亲自办理的,讲清楚办理过程。
1、在受理有关人员表达入党愿望或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应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提供有关党内的基础知识的书籍或手册。
2、按照申请人的有关情况,选择与其最有关联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联系,帮助这些同志落实好接受入党教育和培养的基层党组织。
基层所站(服务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基层所站(服务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篇:基层所站(服务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基层所站(服务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所站(服务区)的接待管理工作,改进接待作风,强化预算管理,厉行节约行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管理范围1、因工作来访用餐、住宿公务接待。
2、会议、培训接待。
3、其他重大活动接待。
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1、坚持事前办理审批手续。
公务接待事前应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办好审批手续。
事前未报批的,一律不予报销。
2、严格审批程序。
经办人填写《基层所站公务接待审批表》(见附件1)有关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意见→主管领导意见。
3、公务接待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领导请示。
4、公务接待实行“一支笔”审批。
三、公务接待标准(一)住宿标准1、接待对象需要基层所站(服务区)安排住宿的,一般在基层所站指定的宾馆(饭店)进行安排。
收费标准按照基层所站(服务区)与宾馆(饭店)协议价格执行。
2、接待重大会议或者由接待对象结算住宿费的,按接待对象要求安排。
(二)用餐标准1、工作餐标准:系统外公务接待(乡镇政府、地方单位、公安、税务、供电)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系统内公务接待(省厅、集团、管理中心(公司)、路段管理单位、省交通系统内单位)工作餐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20元)。
其它来客因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工作餐的,一般只安排一次,标准不超过每人15元。
2、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上限标准为:系统外公务接待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系统外公务接待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
其它来客宴请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
宴请原则上不上烟酒。
3、重大会议或特殊情况的招待标准,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4、陪餐人员标准比照接待对象标准执行。
四、公开公示每月初由基层所站(服务区)办公室将上月招待费开支情况,填写《基层所站公务招待费明细情况公开表》(见附见2)在所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
党员服务中心站规章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员服务管理,促进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党员队伍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站是组织党员参与基层党建工作的平台,旨在为党员提供政治学习、理论宣传、思想汇流、服务管理等服务。
第三条党员服务中心站遵循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党员的权益。
第四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坚持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党员服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服务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站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具体人员由基层党组织决定。
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站设服务部、宣传部、学习部、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责由负责人统一制定。
第七条党员服务中心站设立党员大会、党员委员会、党员代表会等机构,落实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
第八条党员服务中心站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推进,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开展政治学习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加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
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开展理论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参与宣传活动,传播党的政策和决议,引导党员积极参与社会发展。
第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开展思想汇流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思想碰撞和交流,增进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共识。
第十二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开展服务管理活动,为党员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读、问题解决等服务,促进党员的发展和成长。
第四章工作原则第十三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坚持以党建工作为中心,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第十四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坚持"四个服从"原则,听取党委指导,服从人民监督,接受党员监督,服从组织决定。
第十五条党员服务中心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委员会、党员代表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加强党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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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服务站来访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党员服务站的管理,确保每个来办事的党员都能感受到服务站工作人员热情、周到、及时、贴心的服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是来访接待制度。
党员服务站工作人员在接待时间内必须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来访者登记工作;遇到服务站无法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并告知来访者相应的联系方法。
二是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个接待党员咨询服务要求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如实填写受理情况登记,并及时进行服务或处理,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得落实。
三是情况报告制度。
坚持定期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党员服务中心报告。
四是登记归档制度。
对来参加教育活动的党员,统一填写党员活动记录,是流动党员的,要专门登记造册,为其编入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帮其落实好接受入党教育和培养的党组织,并及时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五是“五必访”制度。
即党员生病住院必访,流动党员登记后必访,党员遇到特殊困难必访,热心支持社区建设的党员必访,党员去世必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