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植物园建设规范 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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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办公区 园务管理区



注1:“●”表示应设;“■”表示可设。
注2:辅助温室包括生产繁殖温室、检疫温室等;研学区指学生集中教学体验等区域。 注3:科研温室包括引种苗温室、母本温室、驯化温室、实验温室等。 注4:科研区、科研温室、检疫苗圃、自然保育区、园务管理区等为不对外开放区域。
综合型
● ● ● ● ■ ■ ■ ● ● ■ ■ ●
5.2.2 展览温室应设置药用功效分区等展示空间。 5.2.3 自然保育区应设置满足科研需求的游步道等设施。 5.2.4 科研区选址宜远离露地植物展示区。 5.2.5 科研温室、辅助温室宜集中设置。 5.2.6 检疫苗圃应与周围设施有效隔离,国外引种的药用植物应进行隔离检疫,合格后方可 移入露地植物展示区或展览温室。
药用植物园建设规范 规划设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药用植物园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规划设计、总体布局、常规设施、药用 植物设计、建(构)筑物设计、导览、标识牌设计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修建的药用植物园的规划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5.6 电气设计
5.6.1 应符合GB 51192-2016中第10章的有关要求。 5.6.2 电源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选型、安装应与周围环境设计相协调。 5.6.3 园路照明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合理选择照明光源、灯具及照明方式,有 效控制光污染。 5.6.4 景观照明设计应考虑降低灯光对药用动、植物生存和生长的影响。 5.6.5 应设置通信网络、公共广播、安全技术防范和应急供电等系统。 5.6.6 宜设置智能控制系统。
5.4 园路及场地设计
5.4.1 应符合GB 51192-2016中第6章有关要求。 5.4.2 应依据药用植物园的功能和分类确定园路面积比例及宽度。 5.4.3 园路分级应根据药用植物园规模确定,宜分为一级园路、二级园路、三级园路和自行 车专用道,一级园路、二级园路应满足无障碍通行,具体要求见表2。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420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1192 公园设计规范 GB/T 51345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CJ/T48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CJJ267 动物园设计规范 T/CACM XXXX.1 药用植物园建设总则
5.2.7 宜建立数字化药用植物园,实现资源共享。
5.3 竖向设计
5.3.1 5.3.2 5.3.3 5.3.4 5.3.5 5.3.6 5.3.7
应符合GB 51192-2016中4.3有关要求。 宜因地制宜,保留和利用原有地形,并塑造满足各类药用植物良好生长的环境条件。 宜利用原有水体资源或地势低洼区域,营造水体生态系统。 展览温室入口区宜开阔平整,并与游览路线设计有机结合。 展览温室内部应满足药用植物生长、立体展示以及游人观赏的需求。 药用动物区设计应符合CJJ 267的要求。 不对外开放区域宜与其他区域有效分隔。
3 基本要求
3.1 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3.2 应按照T/CACM XXXX.1的要求。 3.3 无障碍设计应符合GB 50763的有关要求。
4 规划设计
4.1 应在本地区和本园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药用植物园的规划设计。 4.2 应结合各园的指导思想和功能定位来进行。 4.3 应结合园区所处地块的现状及发展未来进行确定。 4.4 应体现园区特色和药用植物的特点。 4.5 宜根据各园性质及运行状况,规划人员结构组成及设计经费投入。
5.5 给水排水设计
5.5.1 应符合GB 51192-2016中第9章和GB/T 51345的有关要求。 5.5.2 水源可采用地表水、雨水和市政用水,相关水质应符合GB 3838、GB 5749、CJ/T48 的要求。 5.5.3 宜使用喷灌、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根据气象、土壤、植被、地形等因素科学 合理采用多种灌溉方式,避免形成地表积水或径流。 5.5.4 生活污水排水和雨水排水应使用不同管渠收纳。 5.5.5 应有排涝防洪措施。
表2 园路分级要求
园路分级
一级园路 二级园路 三级园路 自行车专用道
小型 3.0m~5.0m 2.0m~3.0m 1.2m~2.0m
药用植物园规模分类 中型
4.0m~6.0m 2.5m~4.0m 1.5m~2.5m
2.5m
大型 5.0m~7.0m 3.0m~5.0m 1.8m~3.0m
5.4.4 园路应避开生态敏感区域,合理使用架空栈道、汀步、拱桥等,构建生物廊道。 5.4.5 药用动物区的园路应符合CJJ 267的要求。 5.4.6 园路及铺装场地的形式、材料、结构应符合景观及承载力的要求,且符合GB/T 51345 的要求。 5.4.7 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铺装场地、展览温室、停车场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GB 50763 的要求。 5.4.8 展览温室内道路应方便药用植物的栽培与管理,其总面积占温室总面积的比例在 15-30%间,且主路宜单循环、宽度应符合二级园路的标准。
5.2 功能分区
5.2.1 功能分区的设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药用植物园功能分区
功能分区
研究型
药用植物园功能分类
教学型
康养型
药用动物区



露地植物专区



展示区 展览温室



Biblioteka Baidu
自然保育区



科普区



养生体验区



辅助温室



科研温室



科研区 检疫苗圃



研学区



科研区
5 总体布局
5.1 选址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应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 应与周边公共交通体系衔接,交通便利。 应对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基础设施的供应有充分保障。 应有充足的水源,且水质良好。 应选择地形地貌丰富多样的基址,且适宜创造多种小气候。 土壤土质应肥沃疏松,排水良好,有机质丰富,无病虫害。 应反映当地植物区系的原有自然植被典型群落面积不宜大于总用地面积的30%。 应避开洪涝、滑坡、崩塌、岩堆等地质条件不良以及环境受到污染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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