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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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税中心仓库的管理,确保保税货物安全、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税中心仓库的设立、运营、监管及货物管理。

第三条保税中心仓库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保税中心仓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安全第一:确保保税中心仓库及所存货物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三)高效运作:提高保税中心仓库的运营效率,缩短货物通关时间;(四)服务至上: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保税仓储服务。

第二章仓库设立与运营第四条保税中心仓库的设立:(一)经海关批准,由具备条件的仓储企业申请设立;(二)设立保税中心仓库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拥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仓储设施;3. 具有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4.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5. 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保税中心仓库的运营:(一)保税中心仓库应设立专门的保税仓库管理系统,实现货物进出、库存、盘点等信息化管理;(二)保税中心仓库应设立专门的监管区域,确保保税货物与其他区域货物隔离;(三)保税中心仓库应建立健全的消防、安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四)保税中心仓库应按照海关要求,定期向海关报送货物进出、库存等信息。

第三章货物管理第六条保税货物入库:(一)货物入库前,应核对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二)货物入库时,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货物无安全隐患;(三)货物入库后,应按照货物种类、规格、用途等进行分类存放。

第七条保税货物出库:(一)货物出库前,应核对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二)货物出库时,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货物无安全隐患;(三)货物出库后,应做好出库记录,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八条保税货物盘点:(一)保税中心仓库应定期对货物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二)盘点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短缺、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海关。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税仓库管理,保证商品安全进出仓库,保障货物安全和国家财政收入,保税仓库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保税仓库的进出仓、库存管理、报关报检等工作。

第三条保税仓库应当依法取得《保税仓库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保税仓库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内部监管,保障货物安全和税收征收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保税仓库的经营者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职业操守,确保员工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工作。

第六条保税仓库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对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管理规范有效。

第七条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规定。

第二章进出仓管理第八条保税仓库接收货物应当进行验收,对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产地等进行核对。

货物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做好库存记录。

第九条保税仓库应当建立与海关、商检等相关部门的联网系统,确保进出仓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并对所有进出仓货物进行备案。

第十条保税仓库应当对所有进出仓货物进行封存,标明货物的编号、名称、数量等信息。

封存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并做好封存记录。

第十一条保税仓库应当建立货物盘点制度,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核对,确保库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保税仓库应当对进出仓货物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方便海关和商检等相关部门查验。

第三章库存管理第十三条保税仓库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对库存货物进行分类、定位、区分、标识,并建立详实的库存档案。

第十四条保税仓库应当对库存货物进行定期抽样检验,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安全,认真履行检验报关手续。

第十五条保税仓库应当对库存货物进行定期清点和整理,及时处理过期、损坏、报废等货物。

第十六条保税仓库应当对库存货物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进行监控,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保税仓库应当加强货物的保管和保护工作,确保货物免受损失、盗窃、损毁等情况。

保税仓库进出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进出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保税仓库的进出仓管理,确保保税货物安全、高效地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仓库所有保税货物的进出仓管理。

三、职责分工1. 仓库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保税仓库的进出仓管理工作,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2. 仓库管理员:负责保税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货物进出仓的登记、验收、保管、盘点等。

3. 海关监管人员:负责对保税仓库的进出仓活动进行监管,确保符合海关规定。

四、进出仓管理流程1. 进仓管理(1)货物到达仓库前,仓库管理员应提前与承运人或供应商联系,确认货物信息。

(2)货物到达仓库后,仓库管理员应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确认无误后,进行入库登记。

(3)入库货物需存放于指定区域,按照货物性质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4)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入库货物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 出仓管理(1)货物出仓前,仓库管理员应核对出仓单据,确认货物信息。

(2)货物出仓时,仓库管理员应监督货物装卸过程,确保货物安全。

(3)出仓货物需按照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取得海关放行单。

(4)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出仓货物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五、安全管理1. 仓库内禁止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 仓库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监督检查1. 仓库负责人应定期对保税仓库的进出仓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海关监管人员应加强对保税仓库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仓库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保税仓库的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的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保税仓库的管理,保障国家税收和外汇收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保税仓库,包括进出口保税仓库和生产加工保税仓库。

第三条保税仓库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加强保税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四条保税仓库管理应依法合规、科学规范、风险可控,并做到信息化、便捷化和智能化。

第五条保税仓库管理应依托规范化操作、规范业务流程、科学化管理方法,确保保税仓库安全稳定、健康有序运行。

第六条保税仓库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第七条保税仓库负责人要加强对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和执行落实,保证员工知晓和遵守管理制度。

第八条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订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保税仓库管理体制第九条保税仓库应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十条保税仓库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技术、安全等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健全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确保管理决策合理科学。

第十二条保税仓库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保证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保税仓库负责人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管理经验,保证能够独立负责仓库管理工作。

第三章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第十四条保税仓库应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

第十五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审批流程和监管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保税仓库应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系统和管理软件,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审计报告,确保财务收支合理透明。

第十八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保税仓库设施、设备和物品的安全性。

第十九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仓库作业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第二十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保税仓库房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管,规范保税仓库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保税仓库及其所存货物。

第三条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严密监管,确保安全;(三)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四)分工负责,协同配合。

第二章保税仓库的分类与管理第四条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和专用型保税仓库。

第五条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第六条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第七条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第八条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应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专门提供石油、成品油或其他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储服务。

第九条备料保税仓库应存储加工贸易企业为加工复出口产品所进口的原材料、设备及其零部件,所存保税货物仅限于供应本企业。

第十条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应专门存储为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零配件。

第十一条保税仓库的设立、经营、变更、终止,应按照海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保税仓库的运营管理第十二条保税仓库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保税仓库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保税仓库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仓储管理制度:明确仓储货物的入库、出库、保管、盘点等环节的操作规程;(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防盗、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措施;(三)货物管理制度:对所存货物进行分类存放,加注标签,确保帐物相符;(四)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五)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四条保税仓库应按月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手续,报送上月所发生的保税仓库货物的出库、入库、结存等情况。

保税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税中心仓库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海关监管要求得到有效执行,保障仓库运营的顺畅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保税中心仓库及其所存放的保税货物。

第三条保税中心仓库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海关规定。

2. 安全至上:确保仓库安全,防止货物丢失、损坏或被盗。

3. 效率优先:提高仓库运营效率,缩短货物通关时间。

4. 服务优质: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仓库类型及功能第四条保税中心仓库分为以下类型:1. 公用型保税仓库: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可存储多种类型的货物。

2. 自用型保税仓库:仅供本企业使用,存储本企业所需保税货物。

3. 专用型保税仓库:针对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存储,如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等。

第五条保税中心仓库主要功能:1. 保税仓储:存放保税货物,包括加工贸易货物、转口贸易货物等。

2. 物流配送:为客户提供货物仓储、分拣、包装、配送等服务。

3. 质量监管:对入库货物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货物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仓库管理要求第六条仓库设立与备案1. 保税中心仓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

2. 经营保税中心仓库的企业需具备合法的注册登记证明,并通过海关审批及备案。

第七条仓库管理制度1. 仓库管理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2. 仓库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货物入库、出库、储存、盘点、安全等制度。

3. 仓库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安防设施,确保仓库安全。

第八条货物管理1. 仓库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确保货物符合海关规定和合同要求。

2. 仓库对货物进行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管理和查找。

3. 仓库对出库货物进行核对,确保货物准确无误。

第九条仓库安全1. 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保税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保税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内人员、货物及设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保税仓库内所有人员、货物、设施及环境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目标1. 保障保税仓库内人员生命安全,预防各类事故发生;2. 保障保税仓库内货物安全,防止丢失、损坏;3. 保障保税仓库设施完好,延长使用寿命;4. 保障保税仓库环境整洁,防止污染。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仓库员工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2)仓库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仓库员工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2. 货物管理(1)仓库内货物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管理。

(2)货物出入库应实行登记制度,严格把关,防止货物丢失、损坏。

(3)仓库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储存,并配备相应的消防、防爆设施。

3. 设施管理(1)仓库内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2)仓库内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仓库内电气线路应定期检查,防止漏电、短路等事故发生。

4. 环境管理(1)仓库内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防止污染。

(2)仓库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3)仓库内不得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安全责任1. 仓库经理负责本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 仓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 仓库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六、安全检查与奖惩1. 仓库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仓库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保税库仓储管理制度

保税库仓储管理制度

保税库仓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税库仓储管理,保障企业权益,促进保税商品安全畅通出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税库仓储管理工作,包括保税商品的入库、出库、库存管理等。

第三条保税库仓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库存商品的安全、完好。

第四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职业操守,维护企业利益。

第五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保守企业机密,严禁泄露有关信息,对保税商品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

第六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

第七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保持职业素养。

第八条本制度由企业保税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对管理人员实行奖惩制度。

第九条本制度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保税仓库管理部门所有,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保税库仓储管理职责第十一条保税库仓储管理部门是企业保税库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保税库仓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保税库商品的清点、检验、验收等工作,保证库存商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按照企业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商品入库,确保商品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做好库存商品的日常管理和巡检工作,保证商品质量和数量不受损失。

第十五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商品的损坏、变质等情况,避免对库存商品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根据企业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做好库存商品的出库工作。

第十七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保证出库商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发生出错和差错。

第十八条保税库管理人员应加强与企业其他部门的协作,及时处理各类问题,保障生产和经营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保税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库存商品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商品数量和质量无误。

第二十条保税库管理部门应做好库存商品的质量监控和风险控制,确保商品品质优良。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修正]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修正]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一、保税货物出入库验放管理1、保税仓库作为海关指定的保税货物监管场所,非保税库工作人员和非海关人员不得进入该库,客户提交货物,必须听从保税库管理员安排。

2、根据海关有关保税货物管理的规定,货主存放在保税仓库的保税货物,必须于入库前办理保税货物入库手续和具备各项单证。

3、保税货物入库时,保税库管理员凭盖有海关放行章的“保税货物入库单”、“进口报关单”办理入库手续,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同时检查货物的外包装是否完好,若有破损现象,做好记录,并进行拍照。

4、货物入库后,保税库管理员根据"保税货物入库单"、"进口报关单"内容按入库时间、货物名称、规格、标识合理堆放,并做好入库记录。

5、海关对保税货物进行查验时,保税库管理员应及时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做到准确高效。

6、货物出库时,保税库管理员必须向提货人收取盖有海关放行章的“出库报关单”、“保税货物出库单”,对货物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出货。

7、保税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保税库工作管理程序及相关管理规定。

8、保税货物出、入、存的相关单证必须科学、妥善保管,做到随时可快速调阅。

二、日常库存管理1、独立设库,专库专用,保税货物不得与非保税货物混放。

2、保税库管理员应合理利用仓容资源,对仓库实施分区管理,对不同类型、批次、目的地的物资分区存放。

既保证物资免受各种损害,又保证物资进出和盘存方便。

3、保税货物仓库对所存放货物实施专人管理。

4、仓库管理员要积极、主动配合海关人员对货物储存情况进行检查。

5、保税货物仓库所存货物属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核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均不得出售、提取、交付、转让或移作它用。

6、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发生缺少或灭失,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短少或灭失部分,要及时向海关相关部门汇报,按海关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保税货物在存放期间不得进行深加工。

经海关批准并在其监管下,货主方可对货物进行下列几种方式的处置:1)防虫及防湿处理;2)改善外观或商业质量的处理。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管,规范保税仓库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第三条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第二章设立与运营第四条保税仓库设立条件:1. 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的;2. 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仓储设施和条件;3. 有健全的仓库管理制度;4. 有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五条保税仓库设立程序:1. 申请人向海关提交设立保税仓库的申请材料;2. 海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3. 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保税仓库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保税仓库运营管理:1. 保税仓库应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2.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所存货物,并接受海关监管;3. 保税仓库应当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库存管理、账目管理、安全管理等;4. 保税仓库应当定期向海关报送仓库经营情况。

第三章货物管理第七条保税仓库内所存货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海关规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2. 经海关批准,可以存放的;3. 未被海关查封、扣押的。

第八条保税仓库内货物的入库、出库、库存管理:1.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入库、出库手续,确保货物出入库的真实性、准确性;2. 保税仓库应当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3. 保税仓库应当妥善保管货物,防止货物损毁、丢失。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督检查:1. 海关可以随时进入保税仓库进行检查;2. 海关可以要求保税仓库提供有关资料;3. 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督检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范本五份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范本五份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范本五份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基本规定:一、物料管理须按照几点原则:先进先出、物以类聚、账实相符、物料按规定存放等。

二、仓库流程分为:进料流程、发放流程、库存品管理等。

三、仓库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2)提出仓库管理意见及物资采购计划,在批准后贯彻执行。

(3)严格执行公司仓库保管制度及其细则规定,防止收发货物差错出现。

(4)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不准入库;出库时手续不全不发货。

(5)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6)合理安排物料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堆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7)负责将物料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防止鼠害、虫咬等,(8)负责定期对仓库物料盘点清仓,做到帐、物、卡三相符,协助主管人员做好盘点、盘亏的处理及调帐工作。

(9)负责仓库管理中的出入库单、验收单等原始资料、帐册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及时编制和按时上交相关的材料收支存报表,及时准确地登记材料明细分类帐簿。

(10)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11)完成采购业务部及财务部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仓库管理工作程序规定一、目的:对工程物资、歌舞总会、客房用品、茶楼物资和办公用品进行控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物料的存储管理。

三、规定内容1、仓库分类:本公司仓库可分为办公用品仓、歌舞总会物资仓、客房用品仓、茶楼物资仓、工程物资仓五个仓库。

2、库区:存放物料的区域,通常分为:合格品区、收货区、辅助区、不合格品区。

合格品区:存放合格物料的仓储区;收货区:没有办理登记的入库物料存放的区域;辅助区:存放办公用品,礼品、暂存物料的区域;不合格品区:不合格物料的存放的区域。

3、物料验收:(1)仓管员对采购购回的物品无论大小、多少等都要进行验收。

要做到:a、与实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的不验收;b、对购进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c、对购进的食品、酒水等原材料超过保质期的不验收;d、发票所计数量与实物不符,但名称、型号、规格相符的可按实际数量验收入库。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税仓库设立第三章保税仓库管理第四章进出仓库管理第五章库存管理第六章盘点管理第七章报关作业第八章检验、检疫管理第九章安全监管第十章税务管理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税仓库管理行为,提高保税业务管理水平,保证商业活动的顺畅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税仓库是指为进口货物或集装箱,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保税监管措施的营业性库房。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保税仓库,适用于保税监管区、保税加工区和出口加工区中设立的保税仓库。

第四条保税仓库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证开展商业活动的正常运作。

第五条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接受大众的监督。

第六条保税仓库的管理机构应组织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保税监管措施,确保入库货物的安全性、真实性和数量准确性。

第七条保税仓库的监管机构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有效监管,保证管理规范、货物安全、税收安全和国家利益。

第二章保税仓库设立第八条保税仓库设立应经过严格的审批,具体流程如下:(一)保税仓库设立申请(二)保税仓库条件审查(三)保税仓库审批(四)保税仓库设立第九条保税仓库设立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必须具备固定的仓库建筑、区域或者场地;(二)必须具备完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三)必须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安全设施;(四)必须有完善的记录和管理制度。

第三章保税仓库管理第十条保税仓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货物安全。

第十一条保税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货物不被损坏或丢失,避免因货物遗失或损坏造成的不良后果。

第四章进出仓库管理第十二条进出保税仓库的货物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进出口货物规定和相关标准,查验货物确保完整和准确,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要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货物进、出保税仓库应在该仓库建立的监督系统内进行记录,确保货物能进行实时查询和监控。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税仓库管理,保证保税仓库的安全和顺利运营,提高对入库、出库货物的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保税仓库管理。

第三条保税仓库是指依法设立的具备领取、储存、保管、分拣和配送进出口货物、备品备件等功能的特殊仓库。

第四条保税仓库负责人是指被公司委任的负责保税仓库日常管理的责任人。

第二章保税仓库的职责和权利第五条保税仓库的职责包括:1.确保货物的安全、完好无损地存储和保管;2.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货物的配送、分拣和装载;3.按照公司规定对入库、出库货物进行记录和管理;4.提供货物的仓储和分拣服务;5.提供货物的配送和运输服务;6.监督和管理保税仓库的员工;7.定期对保税仓库进行盘点和检查。

第六条保税仓库的负责人有以下权利:1.对保税仓库的员工进行指导和管理;2.对货物的入库、出库进行审核和监控;3.对货物进行检查和抽样;4.对仓库的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第三章保税仓库的管理规定第七条保税仓库的货物入库管理规定:1.货物入库前,应核对货物的品名、数量和质量,并记录在入库登记簿上;2.货物入库后,应及时将货物存放到指定的仓库位置并做好标识;3.货物入库后,应录入电子系统,并生成入库单据;4.入库单据应由保税仓库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保税仓库的货物出库管理规定:1.货物出库前,应核对货物的品名、数量和质量,并记录在出库登记簿上;2.货物出库后,应及时更新电子系统,并生成出库单据;3.出库单据应由保税仓库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货物仓储位置管理规定:1.保税仓库应按照货物的种类、属性和存储要求进行分类存放;2.货物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仓储;3.重要货物应单独存放并加强安全措施;4.货物的包装应符合仓储要求,并注意防潮、防火的措施。

第十条保税仓库的安全管理规定:1.保税仓库应有完善的安全防范设施,包括视频监控、安全报警等;2.保税仓库的货物应进行定期的盘点和检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无损;3.保税仓库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税仓库的管理,保障保税仓库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税仓库,是指在海关监管下,为存放进出口货物,进行简单加工、整理、展示等业务而设立的专用仓库。

第三条保税仓库的运营应当按照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安全高效、依法合规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保税仓库的运营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海关的规定,接受海关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保税仓库的设立和变更第五条设立保税仓库应当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条海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保税仓库的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第七条保税仓库设立后,如有变更事项,应当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保税仓库的运营管理第八条保税仓库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保税仓库的安全、有序运营。

第九条保税仓库运营企业应当遵守海关对保税仓库的管理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保证保税仓库内货物的真实、合法、完整;(二)按照规定办理货物的进出口、查验、放行等手续;(三)按照规定对保税仓库内的货物进行分类、整理、保管、保养;(四)按照规定对保税仓库内的货物进行加工、改装、展示等业务;(五)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保税仓库内的货物情况;(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保税仓库运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让、抵押、质押保税仓库内的货物;(二)将保税仓库内的货物用于除存储、加工、展示以外的其他用途;(三)未经海关批准,将保税仓库内的货物运出保税仓库;(四)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保税仓库的终止和解除第十一条保税仓库运营企业应当在保税仓库终止运营前向海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海关应当在收到保税仓库终止运营的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终止的决定。

第十三条保税仓库运营企业应当在海关准予终止运营的决定生效后,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保税仓库的解除手续。

公司保税仓管理制度

公司保税仓管理制度

公司保税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保税仓管理,规范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保证保税仓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范围内设立的保税仓。

第三条公司保税仓管理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海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

(二)独立运作:保税仓与其他业务独立运作,互不干扰。

(三)科学管理:制定有效管理制度,保障保税仓正常运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保税仓管理委员会,负责保税仓的日常管理工作。

保税仓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

第五条保税仓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制定保税仓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

(二)审批保税仓的日常管理工作计划及年度预算。

(三)协调解决保税仓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公司设立保税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保税仓管理工作。

保税仓管理部门下设技术部、市场部、仓储部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保税仓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保税仓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定并实施保税仓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对保税仓货物的进出口、监管等工作。

第三章仓库管理第八条公司保税仓设立专门的仓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入库、出库及仓储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保税仓严格遵守海关监管规定,货物进出仓库必须经过海关监管。

第十条保税仓仓库管理部门职责:(一)按照海关规定,对进出仓库的货物进行清点及验收工作。

(二)制定并实施仓库管理制度,确保货物安全。

(三)对仓库内的货物进行分类、整理,做好库存管理。

第四章货物管理第十一条公司保税仓对进入仓库的货物必须进行清点、核实,确保货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公司保税仓对进出仓库的货物必须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监管手续,确保货物的监管合法性。

第十三条公司保税仓对货物的储存要求:(一)严格按照货物的性质分类、整理,确保货物的安全性。

(二)货物的储存要求干燥通风,防止货物受潮损坏。

保税物流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物流仓库管理制度

保税物流仓库管理制度•相关推荐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③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材料会计。

2.入库存放:(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与抽查:(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财物相符、账账相符。

4.领发物资:(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介、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②需调出酒店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5.盘点:(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账:(1)设立账簿和登记账,账簿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2)财簿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财户;(3)记账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再入账,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账;(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账,否则要退回仓管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账;(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账员、部门、财务部门一份;(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人库物资一样入账;(7)调出本酒店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设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再按实入账,并调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账;(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11)与仓管员校对实物账,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保税中心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保税中心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税中心仓库的管理,确保海关监管的严密性和有效性,保障仓库安全,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税中心内所有保税仓库的经营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严密监管,规范管理;(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高效便捷,服务至上;(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仓库分类及管理第四条保税中心仓库分为以下类型:(一)公用型保税仓库: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二)自用型保税仓库:存储特定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三)专用型保税仓库: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保税仓库。

第五条公用型保税仓库管理:(一)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二)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不得用于存放非保税货物;(三)严格遵守海关规定,确保保税货物安全。

第六条自用型保税仓库管理:(一)由特定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二)确保保税货物安全,不得用于存放非保税货物;(三)按照海关规定,定期向海关申报。

第七条专用型保税仓库管理:(一)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提供石油、成品油或其他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储服务;(二)备料保税仓库:加工贸易企业存储为加工复出口产品所进口的原材料、设备及其零部件的保税仓库;(三)寄售维修保税仓库:专门存储为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零配件的保税仓库。

第三章仓库设立及备案第八条保税中心仓库设立:(一)仓库设立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二)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3.有专业管理人才和经验;4.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第九条仓库备案:(一)经营企业应当向海关申请设立保税仓库,并提交相关材料;(二)海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三)经营企业通过保税仓库网上备案系统向海关总署备案。

保税仓库进出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进出库管理制度

保税仓库进出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税仓库的进出库管理,保证货物安全,并提高仓库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进库管理第二条货物进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仔细核对货物清单及相关单证,确保货物种类、数量与单证一致。

第三条货物进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将货物存放位置记录在进库台账中,并对货物进行分类存放。

第四条进口货物应在进库后24小时内进行报关手续办理,办理完毕后,将报关单据存档。

第五条进口货物需进行集装箱拆箱,拆箱后,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发现货损、少货等情况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条进口货物需进行质量检验的,仓库管理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将检验记录归档。

第七条进口货物需进行质量抽样检验的,抽样后的货物应及时存放在指定区域,并进行监管,直至检验结果出具。

第八条进口货物需要进行化验的,仓库管理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化验,并将化验结果记录存档。

第三章出库管理第九条货物出库前,客户应提前提供有效的出库单据及相关资料,仓库管理员应仔细核对。

第十条出口货物需提供货物清单及相关单证,确保货物种类、数量与单证一致。

第十一条出口货物需进行装箱的,应根据客户要求及时安排装箱,确保货物安全完整。

第十二条出口货物需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在货物出库前办理完毕,将报关单据存档。

第十三条出口货物需进行质量抽样检验的,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抽样,并将抽样检验记录存档。

第十四条出口货物需进行质量检验的,仓库管理员应根据客户要求协助进行检验,并将检验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出口货物需进行化验的,客户应提前通知要求仓库管理员配合进行化验,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客户要求协助进行化验,并将化验结果记录存档。

第十六条出口货物需进行集装箱装运的,仓库管理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装运,并将装运记录存档。

第四章其他管理第十七条仓库管理员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制度,确保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八条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货物货损、少货等情况。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汇编(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制度汇编(完整)

保税仓库管理系统一.一般原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储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和《公安部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2.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存放保税货物和其他未办理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公共保税仓库是由中国境内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主要从事仓储业务,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3.经海关批准,下列货物可以存入保税仓库: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B.过境货物;C.为国际航行船舶和飞机的维护提供油料、材料和备件;D.进口和委托维修国外产品的备件;E.外国货物的临时储存;F.未办理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G.其他经海关批准无需办理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货物范围和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4.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的货物,或者未经批准的国家限制进口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者健康、公共道德或者秩序的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放在保税仓库的货物。

5.保税仓库应当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并与海关联网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积极维护海关对保税仓库的计算机联网管理。

6.保税仓库应参照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对货物的进口、出口和储存建立相应的台帐管理制度。

7.保税仓库需要变更名称、地址、储存面积(容积)、储存货物范围、货物种类的,应当经直辖市海关批准。

8.保税仓库管理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海关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并接受海关培训。

9.保税仓库应当符合直辖市海关月度核查和年度审核的规定。

10.保税仓库应当设有单证信息管理、货物收发、货物复检、费用结算等岗位。

,并制定相关的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

1.保税仓库存储货物时,要与货主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收费标准和违约责任条款。

12.未经海关同意,保税仓储货物不得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法院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来仓库处理保税货物时,仓库工作人员应要求其先在海关办理手续,并及时与海关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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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仓库管理制度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2、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3、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b.转口货物;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e.外商暂存货物;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4、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5、保税仓库应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积极维护海关对保税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

6、保税仓库应参照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货物进、出、存台帐管理系统。

7、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积)、所存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事项的,应当经直属海关批准。

8、保税仓库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保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海关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海关监管规定,接受海关培训。

9、保税仓库应遵守直属海关的规定进行月度核销和年度审核。

10、保税仓库设置单证信息管理、货物收发、货物复核、收费结算等岗位,并制订相关的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

11、保税仓库储存货物,要与货主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收费标准及违约责任条款。

12、保税仓储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13 当法院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来仓库处理保税货物时,仓库工作人员应请其先到海关办理手续,并及时与海关取得联系。

二安全和消防1、进入库区严禁烟火;每位员工都有制止吸游烟行为的义务,工作时不准吸烟,中午工作间隙吸烟的须到吸烟室。

2、库房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3、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腐蚀品进入非危险品仓库。

4、库区和库房配备的消防水龙头、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具必须齐全有效,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

5、不得有任何阻塞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行为。

6、仓库的库门实行双锁双人管理。

仓库门开启后,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应随时关闭无人看管的库门。

当日作业完毕后,切断电源、关好气窗、锁好门。

7、客户和供方作业人员进库,应履行登记手续;禁止非作业车辆进入库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8、员工在进入库房和驾驶铲车时,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衣和防护鞋,不准穿凉鞋或拖鞋。

9、加强搬运机械的日常保养,防漏水、防漏液、防漏油,确保工作时不出故障。

不准在货物进出通道、储存区域修理车辆。

废油废液要倒入容器内,严禁将废油废液倒在绿化地和下水道中;沾油的棉纱手套以及可燃包装物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10、进出库房的内燃机车辆必须加装防火罩。

未经批准,不得将叉车交给外单位人员操作。

11、叉车在库区的行驶速度不准超过5公里/小时,叉车前进或后退时注意观察,防止意外发生;集卡车辆在地槽平台倒车时禁止打开箱门;叉车和液压车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12、在大型物件和精密设备进出库作业时,需有专人指挥。

13、用钢板做跳板时,腾空的地方要垫支撑物,防止钢板脱落造成伤害。

14、安全消防“五距”:主通道宽距≥3m,物与内墙距≥50cm,物与柱距≥10cm,物与灯距≥60cm,物与顶距≥50cm。

15、下雨时要检查仓库是否漏雨,库门是否渗水,如有异常,立即报修。

检查仓库四周的泄水槽是否被堵塞;台风季节,下班后要把卷帘门顶好。

16、员工都应知道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能够按预案操作。

17、管理货物的员工应该了解客户的产品说明书的主要内容,知道产品说明书放置的位置。

18、外来作业人员(如装卸工)要在本库员工的指导下做辅助工作。

三、仓库标识1、库房号:单栋建筑物的序号,由企业名称英文缩写+阿拉伯数字组成,如;大田1号仓库为D01;2、库门号:每一栋库房门的序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如01,02等;3. 地面储位号:以建筑物平面图的横、纵坐标的跨度单位组成,横坐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纵坐标用英文字母表示,横、纵坐标的交点是储位的区域位置;储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D021 17F701:D 02 11 7 F 701库房号库门号横坐标纵坐标储位4 、货架储位:排位用英文字母表示,货架储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同一通道中,南边或东边一排用奇数,另一排用偶数;层数用ABCDE表示,A为地面第一层,B为第二层,C为第三层,D为第四层,E为第五层;如Z0322A070A:D 03 22 A 070 A库房号库门号排位储位层数5、仓库建筑应标明仓库号、库门号;库房内标明货架货位号,地面用实线或虚线划出安全通道、消防通道。

四、进库验收1、在办理货物进境备案前,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将货物的海/空运提单、发票、装箱单递交或传真给仓库的单证信息管理岗位,该岗位安排仓库收货岗位做好接货准备。

2、进境备案,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报关入库手续,海关根据核定的保税仓库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对报关入库货物的品种、数量、金额进行审核,并对入库货物进行核注登记。

3 、货物登记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注意货名、商品编码、计量单位、包装、原产地、要符合海关税则规定,并且要和出库时相一致。

4、当本公司代理业务时,由业务员录入进库指令,仓库单证信息岗位生成进库计划,仓库收发岗位进行货物码放。

纯仓储业务,仓库单证信息岗位录入进库指令并生成进库计划,仓库收发岗位进行货物码放。

仓库单证信息岗位和仓库收发岗位坚持每天经常浏览货物进库指令,有预见性地做好准备工作。

当进库指令显示后,而单证还没有到达时,单证信息岗位应该主动催讨。

5、保税货物运输进保税区时,先在海关卡口办理进区确认手续;视同出口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应先在海关卡口登记,填写海关规定的进区单证。

6、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同一票海关查验的货物,即使未被海关抽查,未经海关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封开箱。

7 、仓库收发/复核岗位实施入库货物的验收,要做到:a)《进口查验/放行通知书》或《进境备案清单》要经过海关卡口确认并加盖验讫章;对于没有办理卡口确认的,暂不接受进库,随即告知运输人重新办理卡口确认再来卸货。

b)对照集装箱货物的箱号、封志号与装箱单、海运提单相同后再开箱。

c)收发复核员凭进库单证验收货物,根据进库单证所列货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核对实物;要全面检查包装的六面,发现破、错、缺、污、损、溢等货物异常现象,应让送货人签字认可,并及时通知货主,等候货主的指示,货主要求拍照的应拍照取证;集装箱货物应会同理货人员做好理货报告。

8 、货物验收入库后,同时填写《进库凭证》、《货物分户台帐》、《货物登记卡》;记明货主、货名规格、唛头、包装、数量、重量、体积、仓间货位、进口日期、进库日期、验收情况等,做到帐卡齐全,帐、货、卡相符。

9、单证上标明有批号的货物,要登记录入批号;没有批号的,用进库日期代理批号,以利于先进先出。

10、货物出现破、错、缺、污、损、溢等异常现象,要在进库记录中注明;并增加一条进库记录,单独记录异常现象,批号用《批号+异常现象描述》,如破、错、缺、污、损、溢,来表明与正常货物的区别。

11、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电子单证、帐册与《进库凭证》、《货物分户台帐》、《货物登记卡》功能相同的,可以代替手写的《进库凭证》、《货物分户台帐》、《货物登记卡》。

12、单证员根据收发复核员开具的《进库凭证》和单证接收海关备案信息;实际进库货物若与备案信息有差异的,可以暂缓接收,及时通知货主或代理人,并提供《理货报告》,督促货主或代理人更改备案信息。

13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确保备案登记的货物在约定的时间内运抵保税仓库,逾期不到的,请货主或其代理人说明原因,超过三天且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应通过领导向海关汇报。

14、移库货物凭海关审批后的《区内转让进库单》和装箱单,办理货物进库手续。

五、储存保管1 、入库货物验收以后,仓库工作人员要安排适当的储存场所,做到分货主、分种类、分批次、分唛头存放和管理,破、污、损货物单独堆放,用黄色货卡标示。

2 、存货面积的利用要合理规划,本着“安全第一,进出方便”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仓容率,干道、支道要划线,垛位标志要明显,要编顺序号。

货物移离原货位的,要及时修改帐、卡上的货位号,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相应的移库信息操作。

3 、货物码垛要整齐、平稳、牢固、上轻下重、层次分明、箭头向上;无仓板的货物要垫隔防潮;货物的重量不能超过库房地坪承重量;货架上单个货位承重量不能超过设计标重,最高一层的放置重量应小于下一层的放置重量。

要考虑货物之间是否会产生物理挤压和化学变化等情况,及时改正货物摆放的状态。

4、一般货物每仓板堆码不宜超过1000kg,特殊货物堆码层数按货主要求/包装标示办执行。

5、露天堆放的裸装货物、大件货物和其它货物,要与客户达成协议,分清防雨、防损的工作责任。

6、仓库工作人员要每天对所辖库房进行巡查和记录,发现储存货物出现倾斜、倒塌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

下雨时和雨后,发现漏水应立即采取遮盖避让措施,并报告领导安排维修。

7 、如货主对储存环境有温度要求的,仓库人员按货主的要求记录当天库房温度,若发现温度不符合货主要求,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8、货主要求提供日报、周报、旬报、月报的,仓库人员应按时提供相应的库存报表。

9、库存盘点:仓库人员核对帐、卡、物,确保帐、卡、物相符;发现货物溢短,写出报告,查清原因,征得货主同意后进行数据调整;仓库内部盘点,需2人进行,完成后在库存清单上写出结果,2人同时签字;在与客户共同盘点时,双方共同签字,签字后各自存档。

a) 货主有要求的,仓库人员根据货主的惯例要求,按期进行库存货物的盘点。

b) 货主没有要求的,对于进出库频繁的,每月盘点30%,每3个月全盘一次。

c)其他的货物,至少3个月盘点一次。

5.10 货物内在质量发生变化或自然损耗,仓库不负任何责任。

保税货物因损坏、变质、失效而失去货物价值的,货主可以书面提出放弃要求,仓库代理向保税区海关提出处理要求。

六、搬运、分检、包装1 、保税仓储货物可以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单加工,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

如需进行分检、包装业务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需持海关验讫的《进境备案清单、发票、装箱单》和《申请报告》到海关办理手续,海关批准后即可在保税仓库进行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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