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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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回收复用及交旧领新管理办法

物资回收复用及交旧领新管理办法

XX公司物资回收复用及交旧领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物资精细化管理,完善回收复用及交旧领新的管理程序,最大限度地进行修旧利废,防止物资的流失和浪费,使其规范运行,结合物资供应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物资回收复用及交旧领新管理办法。

一、回收范围和要求(一)所有投入到生产经营中的各类材料、配件必须按要求全部回收。

各单位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移交回收物资,并办理移交入库手续。

(二)对于回收的各类废旧物资,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各单位对回收的各类物资要进行集中存放,对未修复、已修复的物资要分类保管,经确定没有修复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要全部移交废旧库,按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处置规定要求进行统一处置,并办理废旧物资出库单(见附表)。

(三)回收率规定:单体支柱、π型梁回收率为90%以上;矿工钢、轻轨回收率为90%以上,钢丝绳回收率为90%以上,金属棚回收率为90%以上,其余焊管、板材等钢材回收率为80%以上;电缆、监控线、防爆电话线回收率为80%以上,托板回收率为80%以上,金属网、钢带回收率为75%以上,道木回收率为90%以上,坑木回收率为70%以上,运输皮带回收率为85%以上,风筒、高压胶管回收率为90%以上,五小电器、工具回收率为90%以上;配件总体回收率不低于90%,其中单价1万元以上的重要配件必须100%交旧,其余配件回收率达80%以上。

所有回收物资经供应、机电等专业技术部门清点验收后必须办理回收物资入库手续(见附表)。

(四)对锚杆、锚具、托板等支护材料的回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各单位对顶板破碎、矿山压力明显的地段,由回收单位向供应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供应部门会同相关科室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情况属实,签字确认后可以不予回收.(五)各队组井下回收物资在井下能就近调剂复用时,原则上不再升井,但需经供应、机电部门同意并办理出入库手续(见附表);长期不用的回收物资必须升井,由供应、机电单位负责保管,需交库房的要及时送交,并做好记账手续。

杨庄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杨庄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附件7杨庄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工作,提升我矿节支降耗效果,增强企业经济困难时期抵抗力,提高职工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积极性,根据集团公司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文件,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李金泉邱丹副组长:马立峰李金堂李明张长明苗玉生吴向琼成员:闻超张帆朱学峰杨昌能庞伟栋庞迎春张驰及职能科室主要领导二、范围界定1、回收:(1)综采工作面正常回采期间,两巷支护材料、皮带机、刮板机、绞车、开关、轨道及附件、风水管路及附件、高压胶管、电缆及附件、水槽、信号线、小电、照明、钢绞线、接地线等材料的回收.(2)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期间回收,相关材料在工程承包中明确规定。

(3)报废、闲置巷道回收,以单项工程形式承包给相关单位进行回收.2、复用:掘进工作面复用的支护材料和风水管路、轨道及附件等。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能用旧料不用新料。

3、修旧:机修区及其他辅助单位,对回收的各类设备、支护材料、风动工具、两机中间部分、无极绳配件、电缆、小件等材料进行的修复。

4、利废:是指机修区及其他辅助单位,在进行自制加工时利用废旧物资,变废为宝,加工一些产品再利用。

三、一般规定1、采煤单位,工作面正常回采期间,其包干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的回收工作,升井或转交其他单位。

2、掘进单位,掘进头施工中材料的复用工作,工程完工后将剩余的材料,转运到下个工作面或升井,做到工完料净。

3、保运二区是刮板机、皮带机及附件、无极绳及附件等材料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的职能单位。

做好物资投入和回收台账。

4、运输区是车皮、轨道使用管理责任主体。

负责车皮管理、维修,轨道铺设、拆除回收复用工作。

井下钢带、锚杆的回收、整形、发放,并建立台帐。

5、通风区是通风材料、风水管路、风筒及附件、瓦斯抽排、钻探工程等材料管理的责任主体。

负责制定相应的回收复用奖罚管理规定。

做好物资投入和回收台账。

6、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包括综采掘、普采设备)、轨道、钢丝绳、安全设施管理的责任主体。

XX煤矿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XX煤矿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XX煤矿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加强物资回收复用的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物资,做到物尽其用,减少闲置、浪费,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2、各回收单位按回收范围和标准对责任区内物资分类装车、回收。

3、本办法不包括:设备类物资。

如:机电设备、综采设备等;该项按照机电运输部下发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条款执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公司成立物资回收复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组长: 各分管领导成员:各专业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2、职责分工(1)计划经营部:负责日常物资回收复用管理考核工作。

制定管理制度,定期对各单位物资回收复用工作进行现场督查、考核。

(2)生产技术部负责金属网、钢棚及附件、单体支柱及三用阀、柱鞋、道轨及附件、轨枕、地滚及地滚架、锚杆、小运输安全设施等回收管理工作。

(3)机电运输部负责风动器具、设备配件、五小电器、电缆、钢丝绳、各类钢管及附件、电缆挂钩、风、水管挂钩、开关架、消防设施等的回收管理工作。

(4)通风部负责风筒、瓦斯抽放管、防尘喷雾设施、压风自救设施、隔爆设施以及相应的三通、阀门、放水器、管件等的回收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中心负责通讯设备及电缆、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及线缆、监测监控设备及线缆、人员定位等设施的回收管理工作。

(6)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物品的回收、上交等工作;负责强化职工的宣传教育、废旧物资回收、交库、复(7)机修工区负责回收物资升井后的清点、对账、指导和监督区队按照规定堆放回收物资;发现违反制度现象提出处罚意见,交由计划经营部进行处罚。

(8)保安:负责回收升井(包括在地面运输环节)待使用物资的防盗、防丢失、现场发现问题进行立即处置等项工作。

三、物资回收定义及计价方法回收复用定义1、回收物资:凡不属于一次性消耗的物资都属于回收物资的范围。

2、复用物资:是指不经修理,直接周转使用的属复用物资。

3、回收物资的价值计算方法:按当年物资计划价格计算。

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回收复用管理办法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为适应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修复、再利用的管理,充分发挥废旧物资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变废为宝,节约材料投入,降低吨煤成本,提高回收物资的复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张锁明副组长:原爱华、方秀生、吴建强、齐德山成员:王正国、赵海军、燕志力、吴世荣、赵管柱、刘建文、闫晓军、高耀忠、邓建春、樊俊平、宋永强、贾永胜、贾金顺、曹双锁、周晓敬、孙亚利下设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科,办公室主任由企管科长兼任,负责《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兑现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管理体系1.所有废旧物资的回收、修复、再利用均按照规定的比例给予奖励。

其奖励金额作为回收物资定价的主要依据,具体回收范围及奖罚标准见表十四。

三、废旧物资市场管理措施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复用、再利用的管理,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强化执行力建设,特做如下规定。

1.各单位的职责⑴企管科负责全矿所有材料的回收复用管理。

负责所有采掘头面回收计划的制定。

监督检查各头面的物资回收情况,对未按规定时间、数量回收的有权予以处罚。

⑵机电科负责全矿设备的回收复用管理。

负责对各种设备回收计划的制定。

监督检查各头面的设备回收情况,对未按照规定时间、数量回收的有权予以处罚。

⑶全矿所有废旧物资(专职管理部门管理的除外),原则上由使用单位回收,运搬队负责转运。

运搬队应设立专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4)调度室负责对各井下定置地点、仓库的监督检查,发现仓储地点管理不善或实际数量不符的,可以直接予以处罚。

同时负责井下所有物资调配工作,原则上先用旧的材料,旧料用完才可领用新料,否则将追究使用单位和调度责任。

(5)矿工钢、轻轨及其附属品、采煤单位的单体支柱、梁子、管子及其附属品等由运搬队负责转运管理。

2.总体要求⑴企管科每月通报一次各单位需回收材料报表,各单位在接到物资回收信息后应及时处理,一般应在三天内把处理结果反馈企管科。

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制度

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制度

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工作,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循环利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加强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工作,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各类材料的回收复用管理工作。

四、管理责任1. 单位领导是材料回收复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推动材料回收复用工作的开展。

2. 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材料回收复用工作。

3.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按照要求进行材料回收复用工作。

五、管理要求1. 制定材料回收复用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回收复用目标和措施。

2. 提倡员工节约用纸、用水等各种资源,减少浪费,降低单位各类材料的使用量。

3. 设置材料回收复用箱或地点,便于员工将可回收的材料投放。

4. 对投放的可回收材料进行分类,进行分类收集和储存。

5. 定期进行包装材料的回收复用,做到物尽其用。

6.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材料回收复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七、考核和奖惩1. 对材料回收复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对于在材料回收复用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扬和奖励。

3. 对于违反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要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单位管理部门,若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向管理部门咨询。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华亭煤业大柳煤矿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辅助、服务后勤的物资回收、复用。

二、标准内容(一)物资回收范围1.回采工作面能够回收的物资。

主要包括锚杆、锚杆托盘、金属网、锚索托盘、索具、道木、坑木、杂木、钢棚及其附件、轨道及其附件、档车杠、吊桶、地磙架,地磙、1吨的滑子、道钉、管路及其附件、电缆(包括通讯电缆)、接线盒、防爆灯、点铃、按钮,溜子及皮带机配件,溜子及皮带过桥、开关架等,按规定回收率进行考核。

2.采掘工作面等工程结束、交接所有应回收的物资,按现场会议记录和规定回收率进行考核。

3.除首次安装投入,材料、配件必须实行交旧领新,回收率参照《XX煤矿物资回收率一览表》中28~64项执行,这部分物资只罚不奖,也不计算回收奖励。

4.井上、下所有闲置废弃物资。

(二)管理职责分工1.各单位负责作业场所和卫生区范围内废旧物资的回收、装车、卸车和交库。

2.运输队除负责其卫生责任区内废旧物资的回收、装车、卸车和交库外,还负责其他单位回收物资的运输和通知卸车工作。

3.生产科和机电科负责废旧物资的修理、使用和处理鉴定。

4.供应科是矿物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下达材料回收计划,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回收材料进行确认,负责废旧物资的分类码放、建账、编制修理计划、委托修理、验收入库、组织没有修复价值或不能再修物资的议价和处理。

5.机修厂负责废旧物资的修理,并将修理好的经验收合格的废旧物资运送到供应科指定位置并码放整齐。

6.企管科负责制定回收物资奖励价格、修理价格和复用价格,负责废旧物资的考核兑现,参与没有修复价值或不能再修物资的议价、监装和过磅。

(三)管理与考核1.回收管理(1)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能够回收的物资必须完成回收率,按回收单价进行奖励;不能做到全部回收时,丢失部分按回收单价的2倍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

遇特殊情况不能回收时,必须提前3天写出书面申请,经生产科、安检科现场核实,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免罚。

回收再利用管理办法(2)

回收再利用管理办法(2)

回收再利用管理办法(2)回收再利用管理办法3 术语3.1可回收再利用物资、施工机具:是指在工程结束时,由两级公司统一回收的地区公司、项目部剩余材料和施工机具及相关设施,包括工程材料、施工材料、小型机具、工器具及附属设施(电缆、电线、配电箱、板房等)。

3.2 施工机具是指价格在二千元以下、按财务制度不能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器、工具、仪器等,包括小型机具和工器具。

3.2.1 小型机具:使用率不高、不常用的小型机械,如小型拖拉机、小型翻斗车、小型变压器、小型电焊机等。

3.2.2 工器具包括砼振动器、电动(风动)小型机具、台钻、砂轮机、切割机、胎具、老虎钳、电锤、滑轮、电(手)动葫芦、手动泵、潜水泵、气瓶、50吨以下千斤顶、高低压配电屏、补偿器、1吨以下小矿车、电工仪器(表)等。

4 职责4.1 建设公司物资设备公司职责:a) 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管理办法。

b) 负责组织回收前的评估工作。

c) 对建设公司可回收再利用物资、施工机具进行回收、保管,对2公司内所有项目部进行有偿调拨使用。

d) 负责建立并动态管理回收再利用物资和施工机具信息发布平台。

4.2 两级公司市场开发、技术质量、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评估鉴定和监督工作。

4.3 各二级公司(厂)物资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可回收再利用管理工作。

4.4 各地区公司做好所属项目部可回收再利用物资、施工机具管理的协调工作。

4.5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职责:a) 组织本项目部的物资、施工机具回收工作;b) 在本项目部组织租赁、使用、管理回收再利用物资。

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回收工作5.1.1 在工程结束时或施工期间项目部提出时,两级公司物资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市场开发、技术质量、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项目部所在地区公司参与,对现场所有物资、施工机具进行评估,看是否有利用价值,是否有其他工程能使用上。

无利用价值的,按《施工生产余料和废料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5.1.2 评估计价原则:a) 对于没有使用过的,保持原有形态、质量状态的原材料,评估价值不高于原值的80%;b) 可回收再利用材料评估价值不高于原值的50%~60%;c) 小型机具、工器具等评估价值不高于原值的30%~50%。

某某煤矿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某某煤矿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物资回收管理, 提高物资回收复用率,规范程序,堵塞漏洞,降低生产成本,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资回收范围及回收率回收范围:矿所有物资除一次性投入使用后报废不能回收的以外,其余材料均必须按规定回收,物资回收率(见附表1)。

二、管理责任1、各区队负责对责任区内物资按回收范围及标准进行回收。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旧领新和回收复用物资目录,建立回收、修旧、利废台账和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物资回收管理、考核和奖罚工作。

2、各区队负责对本队升井物资的挑拣码放。

3、机修厂根据修复计划进行修复。

4、供应科负责回收物资入库、记账、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生产科负责支护用品等分管范围内回收物资的技术鉴定、复用技术指导工作。

6、机电科负责配件、工器具类、大型材料、小型电缆等分管范围内回收物资技术鉴定、复用技术指导工作。

7、财务科负责废旧物资销售账款的结算和监督工作。

8、生产科、机电科、供应科、企管科、综合办等部门共同负责废旧物资的检查和管理监督工作。

9、供应科、机电科(负责设备类)负责在每月月底前向企管科报送废旧物资存量台账和废旧物资的利用管理情况,企管科根据所掌握情况,按规定向永贵公司报送动态报表。

三、物资回收管理1、供应科设专人专库(或地点)专管物资回收和修旧利废工作,做到账目齐全、规范,分类码放整齐。

可重复使用的物资经有关科室验收后,由供应科作入库建账管理,供应科根据业务主管科室设计要求安排区队使用,每月编制一份可复用旧物资报表,报送生产科、机电科及企管科。

2、对于井下各工作面、各施工地点、运输沿线,按规定应回收物资,回收率达不到的,按物资回收率及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遇特殊情况不能回收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该类物资科室牵头组织现场核实认可后,可不予回收。

3、回收物资按标准计价(附件2)。

个人回收的物资统一以单位上交供应科,矿根据供应科每月报表给予回收单位奖励,回收奖励可由单位二次分配,其中40%金额奖励区队干部,60%奖励回收人员。

材料、配件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材料、配件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材料、配件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材料、配件回收复用管理,针对我公司回收复用现状,杜绝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丢失浪费,达到节资降耗,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

一、建立井下回收仓库。

对全公司各井下生产、辅助单位回收性的材料、配件统一回收管理,统一修旧利废,统一出井报废,统一考核兑现奖罚。

按照各采掘工作面分布,建立四采区和五采区两个固定回收仓库,地点:原14141工作面上巷和,方便井下作业队组回收交旧、复用、领用,减少目前出井、生产过程的丢失浪费,提高材料、配件复用率,提高经济效益。

二、回收范围。

1、综采队负责本单位两巷的所有材料、配件的回收工作,对皮带、电缆、支护材料执行单项回收复用考核办法。

钢管及附属道木、道钉、道夹板、鱼尾螺丝、信号线、电缆钩、旧钢丝绳等,均按所推进度核实回收数量及时拆除交盘区回收仓库,分类管理,整齐码放。

电话线回收由调度室负责管理考核。

2、工掘、机掘队除日常物料回收外,在掘完巷道工程结束时,能复用下一工作面的皮带、工字钢等由考核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集中验收,清点数量,按新旧程度,详细登记,单独建帐,对于不能就近复用的一律交回盘区回收仓库进行分类整理,加工修复,对皮带的回收执行皮带单项管理办法。

3、井下辅助单位,负责回收分管范围内的各类物资,统一交回收仓库。

(1)、机运队负责回收更换下的旧皮带、托辊、钢丝绳,作为领新依据,并执行皮带机中间部分管理办法。

(2)、运输队主要是负责回收道木、道夹板、三环链、插销、各类螺丝等。

(3)南山区各队组由考核办指定回收点,每月检查两次(分上半月、下半月)并码放整齐,分类存放。

(4)工作面搬迁的物料回收,按《搬家准备管理办法执行》。

4、地面单位、机电部、通风部、调度室等用料单位,负责本单位日常使用材料、配件的回收,统一交回企管部。

5、其它各单位凡是在使用过程中替下的无法修复的下脚料,包括各类废旧钢铁全部交回井下回收仓库。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各单位、科室:为进一步加强物资消耗管理,提高物资回收复用率,加大修旧利废力度,合理调剂在用物资,减少新品物资投入,降低原材料成本,特制定《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在用物资复用管理1、建立健全矿用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制度,加强矿用物资修理复用管理,对回收的物资分类被存放及时修复,提高旧品修复率和利用率。

2、回采工作面结束,采掘队料场转移时,所有材料必须在5天内回收转运完。

否则,按乱扔乱放罚款。

3、回收期间严格责任,发现压埋材料、设备、配件等,一律按原价罚款。

4、掘进面贯通后,定额,限额材料剩余部分,换下来的断梁折柱,废坑木等,必须集中码放整齐。

否则,按乱扔乱放处罚。

5、调整通风系统、封闭采区采面时,新建、拆除通风设施剩余材料必须在两天内运走。

6、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回收率进行回收。

二、修旧利废管理1、各区队要加大物资修旧利废力度,努力提高废旧物资的复用率,对矿下达的物资复用指标进行分解,层层落实,确保考核指标完成。

2、各区队应对回收后有修复价值的物资进行分类、建账、保管,并进行及时修理,修复好的物资由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发放。

3、每月由企管科牵头,对各生产单位及科室物资库房进行物资盘查。

三、考核办法根据矿下达标准,结合采区实际情况,有采区物资消耗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各部门修旧利废指标,皮带队每月5万元,机电队每月2.5万元,机电科每月2.5万元。

每月28日各部门将修旧利废台账交到企管科,由企管科负责考核。

2017年1月1日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2017-03-07 22:44 | #2楼为进一步加强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工作,提高我矿节支降耗效果,完善内部市场化运行机制,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责任界定:1、采煤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物资的回收、升井、移交管理工作。

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制度

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制度

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制度一、回收材料的范围(一)综采队1.要求采煤帮帮锚杆一整套100%回收。

2.轨道巷非采帮木托板、铁片100%回收,胶带巷(沿空留巷)非采煤帮铁片、木托板要求隔一排回一排,即按50%回收。

3.顶锚铁片按照规程规定回收,原则上按50%回收。

4.锚索铁片具有退锚机后80%回收。

5.铁道枕木100%回收。

6.架设铁棚100%回收。

7.使用的木材、圆木按照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回收。

3 8.安装工作面的轨道、圆木、点柱要求100%回收。

9.停采后拆架工作面的材料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回收。

10.风水管、轨道、瓦抽管、高低电缆100%回收。

11.皮带按95%回收。

(二)掘进队1.撤出巷道封闭前帮锚杆、铁片、木托板100%回收。

2.轨道枕木100%回收。

3.撑木、铁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100%进行回收。

4.锚索铁片具有退锚机后80%进行回收。

5.风水管、轨道、瓦抽管、高低电缆100%回收。

6.皮带按95%回收。

7.其他巷道需要回收的材料由准备队负责进行回收。

8.开拓队退出工作面后,铁道、水管、瓦斯管、电缆100%回收。

9.开拓队轨枕90%回收。

10.开拓队遗留的水泥、沙子、石子100%回收。

(三)通风队1.风门、板闭75%回收。

2.尾巷点柱50%回收,若因安全因素不能回收,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同意,报总工批准后,可不进行回收。

3.料石50%回收。

二、复用材料的规定1、回收的材料由回收单位及时交回供应部,由供应部负责分类、整理、上帐,经修复后,能复用的材料,由技术管理中心进行现场检验,合格后,出具证明,由供应部门发放给用料单位使用。

2、回收后能直接复用的材料,由用料单位出具复用申请,并写清楚复用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技术管理中心出具证明,进行复用。

3、复用材料的质量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不能影响到支护的强度及安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材料(如损坏或材质差的材料)严禁复用。

4、供应科与复用单位必须建立材料复用台帐,要求账目清楚,写清材料的复用名称、用途、规格、数量,并于每月25日前由供应科和复用单位分别将复用明细表交回技术管理中心核实并给予考核,技术中心、供应科分别对每月各队组复用材料进行汇总。

煤矿材料、配件回收复用、交旧领新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材料、配件回收复用、交旧领新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材料、配件回收复用、交旧领新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了细化成本管理,降成本提效益,按照矿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材料、配件管理,进一步加大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的力度,达到节资降耗,提高效益的目的。

在企业内部形成约束与激励机制,逐步实现内部市场链式管理。

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一、回收范围及要求1.所有投入到安全生产中的大宗材料(如主副钢丝绳、阻燃带、电瓶、10mm2以上的电缆、各种设备及专用工具等)。

2.各生产连队投入到安全生产中的各种材料(如圆木、锚杆、金属网、锚索、锁具、铁托板、金属棚、单体支柱、10mm2以上的橡套软线、各种接线盒、声光电铃、轻轨、2″以上管材、油桶及辅助材料等)。

3.在安全生产中各队使用的工器具及配件(如铁锨、洋镐、电焊机、砂轮机、电钻、切割机、架子车、管钳、钻杆、钻头、各种闸阀、仪器仪表、机电配件、汽车配件、轮胎等。

)5.综放工作面两道的支护材料要求按80%回收,风水管路及附件、电缆及附件,单体支柱按100%回收。

6.为了便于管理,落实责任,减少中间运输环节中存在的扯皮现象,提高材料利用率,提倡在井下进行移交。

移交时填写统一制式移交单,必须由双方经办人、跟班队长共同签字、主管部门签字,将签字后的移交单交供销公司进行考核。

7.各单位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移交回收物资,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办理手续者视为没移交。

程序按照回收料矿车先进机修厂,由机修厂拣选可修复的配件和可加工井字托板的废料,剩余废料再移交给供销公司。

在上交前要严格把关,严防有利用价值的物资流入废料库。

凡发现有用物资及可维修的配件流入废料库的,对责任单位进行等值罚款,并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8.全矿材料使用单位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严格按交旧领新比例表执行,供销公司保管发料时要求交旧,不能交的要打欠条并督促材料使用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旧。

二、各部门职责1.综放队负责本单位两巷的所有材料、配件的回收工作,对皮带、电缆、支护材料执行单项回收复用考核办法。

回收复用管理制度

回收复用管理制度

回收复用管理制度一、回收复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护环境: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人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

通过回收复用,可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降低资源的消耗。

2.节约资源:回收废弃物可以减少资源的消耗,延长资源的利用寿命,对于资源紧缺的社会尤为重要。

3.促进经济发展:废弃物回收产业可以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的发展。

同时,通过回收复用可以开发新的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二、回收复用管理制度的内容1.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方式,规范废弃物回收复用的程序和要求。

2.政府管理:建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来负责废弃物回收复用工作,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监督和指导废弃物回收复用工作。

3.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对废弃物回收复用的认识和意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废弃物回收活动。

4.技术支持:加强科技研发和创新,提高废弃物回收复用的技术水平,降低废弃物处理的成本和风险。

5.市场开发:开拓废弃物回收复用市场,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废弃物回收复用工作,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发展。

6.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废弃物回收复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废弃物回收复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回收复用管理制度的实施1.废弃物分类:建立废弃物分类体系,对不同类型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便于后续的回收复用处理。

2.废弃物回收:建立废弃物回收网络,利用各种渠道回收废弃物,提高回收率,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3.废弃物复用:对回收的废弃物进行再加工处理,生产再生产品或原材料,实现废弃物的再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4.督导检查:建立废弃物回收复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废弃物回收复用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的有效实施。

5.政策支持:政府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废弃物回收复用工作的开展,为废弃物回收复用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6.公众参与: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废弃物回收复用工作,提高公众对废弃物回收复用的认识和意识,加强公众与政府、企业合作,共同推动废弃物回收复用工作的开展。

综采队回收复用管理制度

综采队回收复用管理制度

综采队回收复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回收复用是为了有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为了规范和加强综采队的回收复用工作,建立回收复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综采队的各项回收复用工作,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的回收和再利用。

三、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有关环保和资源利用的法律法规,保证回收复用工作的合法合规。

2.绿色环保:推动绿色环保理念,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资源循环利用:通过回收复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节约资源消耗。

4.科学规划: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回收复用工作,确保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组织机构1.设立回收复用管理部门,负责综采队的回收复用工作。

2.设立回收复用监督小组,负责对回收复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工作流程1.收集废物:制定收集废物的计划和流程,指定责任人负责废物的收集和分类。

2.登记台账:对收集到的废物进行登记和统计,建立台账,做好废物的档案管理。

3.分类处理:对不同种类的废物进行分类处理,确定废物的再利用途径。

4.再利用:确定废物再利用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再利用计划,提高资源的再利用率。

5.回收利益:对回收利益进行统计和清算,确保实现经济效益。

六、岗位职责1.回收复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回收复用计划和流程,指导和监督综采队的回收复用工作。

2.责任人负责废物的收集和分类工作,确保废物能够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

3.再利用部门负责制定废物再利用计划,开发废物再利用的途径和方式。

4.财务部门负责对回收利益进行统计和清算工作,确保回收利益的合理分配。

七、考核评价1.定期对回收复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

2.对回收复用利益进行清算和评估,对回收复用工作进行经济效益评价。

八、宣传教育开展回收复用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资源利用观念,推动回收复用工作的开展。

以上就是综采队回收复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综采队的回收复用工作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

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办法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矿内部管理,挖潜降耗,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为规范矿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回收、复用工作,实现增收节支,降低成本,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加大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回收、复用的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各单位要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个人,将考核工作落实到实处,广泛调动员工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二章管理职责划分第四条: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包括:单体支柱、金属摩擦支柱、型钢梁、矿工钢支架、轻轨、钢管、安全门、阻车器、挡煤板、导绳轮、木托板、铁托板、钢带、枕木、道夹板、鱼尾螺栓、道钉、小杆、支护坑木等。

第五条:对于全矿范围内的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由供应站统一建立总台帐,并对其使用、闲置、待修、库存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单体支柱、金属摩擦支柱、型钢梁、矿工钢支架、导绳轮、安全门、阻车器、挡煤板由供应站负责统一出库建帐。

第七条:用于井下供、排水、供风的钢管由通风区出库并建分台帐,具体负责井下管路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八条:轻轨由运输区统一出库并建立分台帐,具体负责各采区井上、井下所有永久和临时轨道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九条:其他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由各使用单位出库。

第十条:部分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的加工与制作由机修厂负责(包括安全门、阻车器、挡煤板、导绳轮等)。

第一十一条:矿工钢梁、矿工钢支架的加工与制作由供应站负责。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一十二条:综采工作面在安装完毕,给综采队移交时由供应站坑代管理人员参加,将分、机两巷、切眼中使用的全部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给综采队进行现场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一十三条:通风区在井下对废巷、盲巷板闭或密闭时,必须通知供应站坑代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确保废巷、盲巷内没有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时,方可板闭或密闭,否则每次罚100元。

第一十四条:各使用单位回收的坑代用品及周转材料必须是完好的或较易修复的。

材料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管理制度

材料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管理制度

材料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管理制度综掘二队材料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队施工期间材料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利用率,坚持抓好降成本增效的方法,不断增强全队职工的成本管控意识,我队根据实际情况,特编制本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长:队长、书记副组长:跟班副队长、技术队长、机电副队长、技术员、班组长。

二、废旧材料回收复用任务及要求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尤其在维修工程中,每米巷道废旧锚杆、锚索回收达到20根,维修所刷出的旧铁托板、木托板、钢筋托板等要求必须现场施工中进行复用,杜绝随意丢弃。

2、机电设备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配件,每次在使用完后必须及时回收交队,若有大型设备及时回交矿有关主管部门,能使用的配件必须保护好再进行复用。

三、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的范围1、修旧利废范围:报废电器设备、五小电器、电缆、按钮、信号、风镐、帮、顶钻机、风动泵、张拉千斤顶、剪铁器、风钻、不同类型水泵等。

2、回收复用范围: 锚杆、铁(皮)托板、钢棚、道夹板、道钉、托棍、机械油脂、报废轻轨、钢管,坑木、报废钢丝绳、钻杆、风动器具等。

回收复用必须经过修复验收后使用。

四、具体要求及考核办法1、每班施工所领用的自耗材料等其它配件,必须由材料员及时记录台账并且根据队管理制度在班组进行考核。

2、每班所领用的材料必须在未使用必须及时回交队,若随意丢弃或私人拥有必须按原价考核赔偿。

3、施工时,所刷出的废旧锚杆、锚索等支护材料必须要及时回收,不得随意丢弃,若出现此现象每根按20元进行考核。

4、维修过程中,班组有复用废旧铁托板、钢筋托板等支护材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每款给班组奖励3元。

5、班组使用的风动器具必须按时要加油,在使用过程中要爱护,严禁出现野蛮操作或故意损坏,若出现此现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500元。

6、要求每10天对井下施工点的废旧支护材料进行一次集中回收并交机修队,由队材料员进行清点开票并及时填写废旧回收台账。

7、对所有回收的风动器具必须及时要向队值班室汇报,由材料员进行跟踪落实负责交机修队进行检修复用。

修旧利废与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与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及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为强化广大员工节支降耗意识,提高废旧物资的利用率,努力减少原材料丢失、浪费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一)成立修旧利废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修旧利废管理办公室、废旧物资回收站。

修旧利废管理办公室设在经营管理部,回收站设在设备材料管理部。

修旧利废领导小组职责:经营管理部:负责全矿修旧利废管理和成本监督使用、控制、考核、结算、支付回收奖励款和废旧物资拍卖等工作。

财务工程部:负责成本核算、物资回收奖励支付和废旧物资拍卖金额的收取等工作。

设备材料管理部:负责物资回收、分捡、码放、发放、物资加工、修复、建账等工作。

其他单位负责本职围废旧物资现场使用管理、回收、修复、建账等工作。

(二)成立修旧利废鉴定小组组长:副组长:各专业副总成员:及维修单位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各单位修旧利废围的修复物资,在项目修理完成后,及时通知修旧利废人员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没有经过鉴定的物资不作为修旧利废兑现项目。

二、修旧利废容、围及指标修旧利废容主要为支护用品、小型电器、废旧金属材料、设备易损部件等,不包括井下正常接替回收的设备和材料。

矿对各单位下达年度修旧利废计划指标(按产值计算),实行承包制考核,具体如下:1、机电科:4寸以上(含4寸)风水管路、排水管路、闸阀、弯头、法兰盘、电缆、小型电器、防爆照明灯、罐耳、电器插件、塑料电缆钩及设备配件等,修旧利废指标300万元。

2、运输区:轨道(30kg及以上)、道尖、30kg道岔(含气动)、矿车(轮对)、扳道器及设备配件等,修旧利废指标80万元。

3、调度所:、线、核子称等,修旧利废指标6万元。

4、通防科:瓦斯监控器、传感器、监控线、发炮器、风筒等,修旧利废指标50万元。

5、设备材料管理部:锚杆、锚索托盘、“四铁”、三通、铁道板、铁背板、双机(皮带机、刮板机)配件、保险档、铁电缆钩、管撑子、开关架、过桥、道夹板、U型棚卡、电器插件、22kg轨道及道岔材料性的设备等,修旧利废指标850万元。

矿用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制度

矿用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制度

矿用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用材料回收复用工作的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用材料回收复用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矿用材料回收复用工作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环境污染为目标。

第四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用材料回收复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政策。

第二章回收工作第五条矿用材料回收工作应当优先考虑采取原位回收方式,对矿用材料进行分类回收,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浪费。

第六条各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用材料回收体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矿用材料回收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员工积极参与,提高回收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矿用材料回收工作应当建立合理的回收价格机制,激励员工参与回收工作,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第九条矿用材料回收工作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核监督机制,确保回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矿用材料回收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打造矿用材料回收复用的产业链。

第三章复用工作第十一条矿用材料复用工作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各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矿用材料复用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矿用材料复用工作应当优先考虑采取内部复用方式,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的资源循环利用系统。

第十四条矿用材料复用工作应当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率,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第十五条矿用材料复用工作应当注重产品的生命周期管理,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的全过程加强管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用材料回收复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有效运行。

第十七条矿用材料回收复用工作涉及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应当及时、完整地纳入相关数据库,便于监督管理和政策制定。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矿用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严格保护资源环境,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减少投入、降低消耗、提高效益,保证材料合理回收复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节支降耗的积极性,本着“安全、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一、回收复用管理1、回收复用项目:单体支柱、工字钢棚、π梁、υ型棚、柱鞋、挡车器、道钉、道夹板、锚杆、垫片、皮带、钢丝绳、钢管、钢轨、信号线、电缆沟、接线盒、电铃、电缆、按钮、托辊、挡煤板、过桥、工具箱、设备架、风筒、隔爆水袋、阀门、探头等。

2、相关管理规定(1)生产部、机电部等部门根据月度作业计划安排,各工作面回撤情况及材料实际使用情况,下达月度队组材料回收计划;对未下达月度回收复用计划的责任部室负责人和责任人处罚500元。

(2)生产部、机电部等相关业务部室,要根据回收材料修复情况及生产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安排相关单位进行修复。

(3)材料回收单位每月根据下达的回收计划,安排队组对需要回收材料按时进行回收。

回收材料必须在相关责任部室指定地点分类存放,要求码放整齐,由相关责任部室做好清点验收工作,并建立健全回收复用材料台账。

(4)回收材料的复用严格执行验收交接执行单制度,井下回收可直接复用的材料必须经回收单位、复用单位、责任部室签字;出井上交需修复材料必须经回收单位、接受单位、责任部室签字;井上领用修复材料必须经修复单位、领用单位、责任部室签字。

(5)井下回收的能复用材料原则上不出井,直接复用的在回收地点办理交接手续,短期内不复用的统一入井下材料库;需修复的材料一律及时出井上交,由责任部室负责安排协调。

(6)需整修后复用的出井回收材料,除单体支柱、工字钢棚、π梁、υ型棚、柱鞋、锚杆、垫片交生产科坑代车间进行修复。

其余需修复材料全部交机分厂进行修复。

坑代车间、机分厂必须及时对所回收的材料进行修复,并确保修复质量。

不可修复的废旧材料,回收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妥善保管,定期向物资供应部废旧材料库进行移交。

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工作,提高我矿节支降耗效果,完善内部市场化运行机制,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物资回收职责划分1、掘进工作面物资回收掘进工作面完工后,掘进区使用的风泵、未使用完的轨道及轨道附件、铁管、工字钢、锚杆、金属网及其它支护用品,机械化后运多余的链条、溜槽、挡煤板及附件、皮带机及附件等材料、设备由使用单位回收。

2、采煤工作面物资回收(1)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切眼安装时替下的各种材料由安装单位回收;切眼向外50米不用的风水管路及附件由回采单位回收;机巷不用的轨道及附件由回采单位一次性回收。

(2)采煤工作面回采时,根据工作面推进度,由采煤区回收两巷内的支护材料、轨道及附件、风水管路及附件、两机中间部分,电缆及附件。

(3)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刮板机、皮带机及附件、电缆、开关、小电、绞车、钢丝绳、移变等由保运二区负责回收升井;收作线以外不用的轨道及附件,支护材料、风水管路及附件等由对应主管单位回收;柱鞋、铰接顶梁由拆除单位回收。

3、经管科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其施工地点附近巷道内的闲散物资进行回收。

二、物资回收验收1、皮带机、链板机拆除前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机电科负责组织保运二区、经管科、使用单位进行验收,不经验收,不得拆除,否则,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人,严禁串换设备、配件,否则,按原值2倍处罚使用单位。

2、回收升井的物资一律交各对应管理单位(两机中间部分交保运二区、四铁及升井需维修的轨道交机修区,道岔交运输区,电缆及小电交机电科,其他物资交物管科),有维修价值的由各归口管理单位进行一次挑选、加工、修复;无维修价值的交物管科,物管科要对回收入库的物资组织进行二次挑选评估,具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要及时联系修理单位修复。

3、强化物资动态监控管理,运输区、保运二区、机电科、通风区等归口管理单位,应将现场验收(移交)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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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井下材料的回收复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职工的成本意识、节约意识,特制定材料回收复用管理办法,望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主要回收材料范围:锚杆、锚杆垫板、螺母、轨道、枕木、道扣件、撑木、铁棚、锚索、锚索垫板、锁具、风水管、电缆钩、遗留的水泥、混合料、回弹料、风门、板闭、点柱、瓦石、锚索机钻杆、风锤钻杆、钢筋、大板、2寸管子、一坡三档设施及其他机电加工件等。

2.回收站设在避难硐室(二),矿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按照回收材料类别划分堆放区域:锚杆区、锚索区、U型棚、轨道、钢管、电缆、通风设施、钻杆、机电加工件等。

3.废旧锚网、钢带装车升井前由质标办、安监科、总工办鉴定后方可升井,否则严禁升井。

4.回收的材料由回收单位及时交回回收站,由回收站负责分类、整理、上帐,经修复后,能复用的材料,由总工办、安监科进行现场检验,合格后,出具证明,由回收站发放给用料单位使用。

5.回收后能直接复用的材料,由用料单位出具复用申请,并写清楚复用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技术管理中心出具证明,进行复用。

6.复用材料的质量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不能影响到支护的强度及安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材料(如损坏或材质差的材料)严禁复用。

7.回收站与复用单位必须建立材料复用台帐,要求账目清楚,写清材料的复用名称、用途、规格、数量,并于每月25日前由回收站和复用单位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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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复用明细表交回总工办核实并给予考核,总工办、回收站分别对每月各队组复用材料进行汇总。

8.根据井下实际生产条件,对可回收的材料实行强制回收,对不积极回收的单位下达回收通知单,仍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回收的单位,给予材料原价值进行处罚。

9.如因地质条件、瓦斯等因素变化,回收困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核定回收材料的数量,以通知单形式通知回收单位,按照回收单数量及回收率对回收单位进行月度考核。

10.实行一月一考核,坚持多劳多得、多回收多奖励、谁回收谁管理奖励谁的原则,本着“科学、公平、公正”的宗旨,切实贯彻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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