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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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与“民生”的思考

税收与民生的关系最典型的表述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工作中则表现为税收的合理与公平,表现为公众对税收行为的参与权与知情权的落实。税收的合理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为总体税负适当、税率设置科学,也就是不能杀鸡取卵、寅吃卯粮;而税收公平是指纳税人之间税负公允,即消除经济特权,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又消除社会分配不公、缓解收入差距,体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因此,税收与“民生”息息相关。

党的十七大为我国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从某种意义上讲,党的十七大是一场“民生盛宴”。民生问题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解决和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改善民生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松和发展权,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

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部门,执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光荣使命,既担负着国家改善民生的各种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又要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税收秩序,保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这就要求税务部门要在税收管理理论、管理方法上进一步贴近民生,要在优化纳税服务上多想办法;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税收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要保证税收工作贴近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

保障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一、税收要贴近“民生”

税收的管理、执法、立法要紧扣"民生"主题,关注民生、贴近民生,并以此契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一)税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上要进一步贴近民生。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是一对平等的法律主体,双方关系是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税收管理要改进方式和方法,大力推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建立与纳税人的沟通机制,加强双方的平等沟通与交流,特别是在纳税人对纳税事项有争议的时候,要正确对待,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不同意见。

(二)税收执法工作要贴近民生。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及灵魂。一方面,税务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增加税收收入,保证国家更多的资金惠及民生;另一方面,税务部门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纳税人应享受的权利及税收公平合理。要进一步推行“阳光执法”,将税收政策、执法程序、执法权限、税务处理、处罚标准等面向社会公开,将税收执法行为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三)税收立法要进一步贴近民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税收立法要向民生倾斜,使新的税制进一步保障民生、贴近民生,特别对涉及民生的税收,可以考虑不断提高起征点和降低税率,体现政府对民生的关注,也有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

二、税收要服务“民生”

纳税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应最大限度提供便利,满足纳税人的要求;要建立纳税配备的长效机制,完善服务手段和管理方式,完善工作程序,拓展服务内容和形式,使纳税服务更适应经济发展,更有效地服务纳税人。

(一)更新税收服务理念。牢固树立税收服务是税务部门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把税收服务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努力做到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把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工作的前置程序,从最基本的服务抓起,提倡换位思考,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为衡量纳税服务标准。

(二)优化税收宣传方式。坚持“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方针,有重点、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工作。加强与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的综合互助,为税收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改善纳税环境。通过各种平台包括会议、政策培训、专项讲座等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和释疑;通过开展送税法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进家庭、进军营等税法宣传活动,送政策到户;通过文艺汇演、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形式,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三)优化税收执法与管理服务。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形成“感恩纳税人、关爱纳税人、善待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良好风气。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规范服务方式,巩固和推行“五上门”和“五个一”税收管理服务内涵。“五上门”即

上门调查税源,定期到企业了解税源,对税源进行动态管理;上门辅导纳税,对新办企业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税收政策、税务会计处理等专业知识辅导,从而使企业在较短时间内能够熟练掌握税收政策;上门宣传税法,将印制好的各种税收相关政策资料送给纳税人,帮助企业加深对相关税收政策的理解,促进企业研究税收“对策”,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上门征求意见,发放意见(建议)调查表,征求企业对税务人员执法、服务、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整改(处理)结果反馈给企业;上门落实政策(解决问题),当企业碰到办税难题时,税务人员主动上门向企业了解情况,急纳税人所急,在政策允许的情下,积极为企业想办法、出主意、提建议,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五个一”工作法,即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事项“一窗式”服务,避免纳税人多窗口往返;实行“一户式”管理,解决了纳税人“多头(多次)报送”信息的问题;实行“一次式”检查,坚持统一检查、各方参与、统查分办的原则,避免重复检查;坚持“一网式”办税,实现查询、申报、缴款网上全部完成;对纳税人的所有税收政策培训一律不收费;向纳税人发放的所有表证单书工本费一律不加价。初步建立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新型征纳关系,体现税收的“民生导向”,体现税务部门服务民生、规范化办税措施和工作方式。

三、税收要改善“民生”

“民生”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亲民有真感情、爱民有真举措、惠民有真成效”,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也是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税收优惠政策是党和政府亲民、爱民、

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税收”要全面推进“民生”改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部门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重点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即:发展教育、扩大就业、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社会管理。税收的本质特征决定其将在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发挥积极作用:要增加教育、医疗投入,税收是坚实的财力保障;要倡导勤劳合法致富,维护困难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税收优惠是主要的扶助政策;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税收的调节职能必不可少;要健全社保体系,开征社保税、完善税收体制是必然之路;要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税收能够促进社会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为此,各级政府部门须从"六大任务"入手,主导、参与、制定税收如何为改善民生提供财力保障,树立科学发展观,形成改善民生的合力和氛围;改善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改善民生的载体途径;转变部门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全面改善民生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国财政税收政策在日益向民生倾斜,更加注重“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呈现了“税收增速”与“民生改善”的因果性,如免征农业税、下岗再就业减免税、福利企业定人减免政策,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降低了企业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等,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对“三农”领域实行资金倾斜和补贴,加大公共卫生事业和社会保障支出……使越来越多的公共产品被创造和投放出来,财政税收的改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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