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毕业论文关于法律冲突的论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法律冲突的论文

一、法律冲突的概念辨析

从狭义上来说,法律冲突是当代国际关系在演变过程中

必然会出现的一种客观存在。原因就在于不同的国家在进行国际

交往的时候,不同的法域之间对于同一个问题的规定各不相同,

由此必然会产生摩擦与冲突。因此,对于法律冲突的概念可以如

此界定:各个国家针对同一个争议事物依据本国法律进行规定,

这些法律之间由于效力不同因而发生冲突的一种法律现象。就广

义的方面来说,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对法律冲突进行分类。例如,根据是否具有实际域外效力的标准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公法上的

法律冲突和私法上的法律冲突;根据是否具有上位法和下位法的标

准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平面的法律冲突和垂直的法律冲突;根据国际、区际和时际的标准,又可以分为空间的法律冲突和时间的法

律冲突。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每一种分类方法都针对法律冲突

的一个特殊角度,在此不一一赘述。法律冲突作为国际私法上的

普遍现象,法学理论界对它的概念界定问题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将不同学者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进行汇总,如下几种观点比较具

有代表意义:有的学者认为:“法律冲突是只会出现在国际司法

领域的独特现象,指的是隶属于不同法域的几个国家的民事法律

对于同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但是又都试图

应用本国法律寻求该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处理,因此便会造成

在法律适用方面的冲突和纠纷。

简而言之,法律冲突指的是由于各个国家针对同一涉外

民商事关系做出了不同的法律规定,由此引发的这些法律在适用

上的冲突和矛盾”。有的学者认为:“所谓法律冲突,是指对于同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因为牵扯到的各个国家的立法不一样同时或许都会针对这一法律关系进行管辖所造成的法律适用上的摩擦。”还有学者认为“从广义上来说,法律冲突系规定同一个民事关系的不同法律,由于其内容上的不同而导致适用效力上的摩擦冲突的现象。就国际私法而言,法律冲突主要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民商事法律的冲突,即各个国家之间的民商事法律规定不同但又可以同时适用于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时所产生的法律抵触现象。”尽管部分国际私法学者界定法律冲突的概念时标榜自己是立足于国际私法的,但是在对概念解释时却与一般意义上的国际私法对于此概念的认识相距甚远。例如,有学者认为:“像这样许多国家的法律同时对于某一利益关系都能够适用的情形就叫做‘法律冲突’。可见,法律冲突的意义并不只是一项超法域利益关系所涉及的多个法律内容上存在差异,同时还是各个不同的法律对于这一利益关系的支配效力并存。”“法律冲突能够在几乎所有调整利益关系的法律中发生,并不仅仅局限于私法领域,如民事和经济法律冲突、刑事法律冲突、程序法律冲突、宪法冲突、行政法冲突等等。”

二、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法律冲突作为国际私法上的一种特有问题,必须要深刻探究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具体而言,主要应当总结为以下三个层面:1.每个国家的民商事法律针对同一民事关系具有各自的并不相同的规定。每个国家的法律都具有其浓厚的国家特色和民族特征,出于自身原因和外部环境的各种考量,制定出了本国独一无二的法律制度,以此为根据来调整发生的各种社会纠纷。对于某一个相同的法律问题,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有自己的法律规定,因此若都对此有管辖权就必然会产生法律适用上的摩擦,如此开来法律冲突的产生具有必然性。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每个

国家的法律对于成年的年龄标准规定并不相同。有的国家法律规定18 周岁成年,有的国家法律则规定20 周岁才可认定为为成年人。我们可以大胆地设想一下,如果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都以18 周岁作为成年的年龄标准,那么无论在全世界的哪个地方,年龄上达到18周岁就可以认定为是成年人,也就是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此一来便不可能造成法律冲突的现象。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这样的理想化,世界各国的法律多样性和民族性是不可能避免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之所以会产生法律冲突,其最基本的原因就在于每个国家针对该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定并不具有一致性和同一性。

三、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

纵观世界各国对于冲突规范问题的解决之道,归纳之后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冲突法解决方法

最初采用的解决法律冲突的方式就是通过冲突规范的作用找到适合确定具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准据法并加以运用。也就是依靠一国的国内立法或者国际社会出台相关的冲突规范最终明确类型各异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具体依据何种规范来处理。但是,在解决国际民事法律问题的时候,采用这一方法只能够解决该民事关系应用法律的问题,然而却不能清晰直接的明确争议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缺乏预见性,所以这一方法在处理国际民商事争议时只能发挥间接的效果。鉴于此种方法只能确立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适用何国的法律,却忽视了相关的国家民商事法律规定的具体性和复杂性,所以并不不能直接确定争议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缺乏针对性,容易节外生枝,故而被称之为“间接调整方法”。据此可得,冲突法调整方法仅仅能够确定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问题适合采用何种法律来处理,然而却无法将国际民

商事交往中的法律冲突彻底化解。因此,对于法律冲突问题的解

决只能起到消极的作用。

四、结语

法律冲突作为国际私法的基本规范之一,是各国民商事

交往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发生的问题。对于法律冲突概念的认识,

笔者认为必须立足于各个国家之间对于同一民商事问题的适用的

法律在效力上会产生纠纷和矛盾。然而国家之间法律的效力矛盾

使得法律冲突的解决似乎并不那么容易。尽管有冲突法解决方法,但是由于冲突规范并不是实体规范,也不是准据法,不能直接明

确地确定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而且在运用冲突规范的过程中,还有可能会产生识别、反致、外国法的查明等等问题,因此,通过这种间接规范并

不能有效解决法律冲突。虽然还有实体法解决方法,然而国家之

间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制定统一实体规范是极其困难的,毕竟各

个国家出于自身国家利益的考虑,很难就某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加之参与的国家有限,及时制定出统一规范,其内容也不可能涵

盖所有必备因素,这就使得统一实体法的数量为数不多。直接规

范的缺点也是相当明显的。经过以上详细论述,对于法律冲突这

一概念可以有较为全面的理解,这是学习好国际私法这门学科的

入门级概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