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施救系统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一、产品说明ZJ—YS 型压风供水自救装置整合压风自救装置和供水自救装置于一体,使避灾人员既能够呼吸到新鲜空气,也能及时饮用干净卫生的水源,达到安全避灾,稳定工作情绪的效果。
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主要用于煤矿井下救灾防护。
它安装在煤矿井下硐室或采煤工作面的机巷风巷掘进头的适当位置或流动人员较多的地点,以及溜子头、井底车场、运输和回风巷道、支架、单体液压支柱、各种站房等地。
二、结构及功能:1、结构:ZJ—YS压风供水自救装置由压风自救和供水自救两部分组成。
压风部分是由外管路系统、压风接口、开关阀、进气连接管、压力表、空气过滤器、呼吸口罩等构成;供水部分是由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构成。
2、功能:该装置整合压风自救装置和供水自救装置于一体,使避灾人员既能够呼吸到新鲜空气,也能够及时饮用干净卫生的水源,达到安全避灾,稳定工作情绪的效果。
压风部分具有稳定调节压力、手动流量调节、过滤、排水、防尘的功能。
供水部分具有防尘供水,过滤水源,调节流量的功能。
三、使用及维护说明1、使用:当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危及在场人员生命或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或瓦斯严重超标,对工作人员有严重威胁时,现场工作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打开装置的箱门,再打开气动阀,戴上面罩进行呼吸,以等待救援。
在紧急情况下,井下人员需要饮水自救时,打开箱门,再打开相应出水口的阀门,就可以直接喝上干净的水,以等待救援。
注意:不能猛力拉拽,以防将导管的接头拉开或将导管拉断!!!2、维护及保养压风供水自救装置是为避灾而设置的,所以必须是百分之百的可靠、准确,因此需每月保养,那么保养必须做到:(1)首先检查自救站或系统的通风供水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漏气漏水现象。
(2)检查气路水路阀门开关是否灵活。
(3)压风部分:清洗积水杯,或更换过滤器;清洗、更换滤网,取出滤网,用空气由内向外吹,即而重复使用;卸下PC杯,用干净干布擦试即可,不可使用任何会破坏PC材质的化学物品来洗;(4)供水部分:需定期排放水,保持饮水质量。
六大系统
“六大系统”建设标准及维护管理一,供水施救系统:1,定义:在矿山发生灾变时,为井下提供生活饮用水的系统,包括水源、过滤装置、供水管路、三通及阀门等。
2,安装地点:采掘作业场所、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等地点。
3,建设要求:(1)各主要生产中段和分段进风巷道的供水管路上每隔200m~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2)独头掘进巷道距工作面不大于100m处的供水管路上应设一组三通及阀门,向外每隔200m~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3)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的供水管路上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4)三通及阀门安装地点应宽敞、稳固,安装位置应便于避灾人员使用:阀门应开关灵活。
(5)供水施救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矿用安全标志。
(6)供水施救系统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供水管路敷设应牢固平直,应采用钢质材料或其他具有同等强度的阻燃材料。
4,维护与管理:(1)应指定各采掘区域专人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应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布置图应标明三通及阀门位置,以及供水管路的走向等。
(3)应定期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漏水、松动等故障及时处理。
(4)应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供水施救系统能正常使用。
(5)应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供水施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进行供水施救系统使用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会正确使用。
(6)相应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压风自救系统1,定义:在矿上发生灾变时,为井下提供新鲜风流的系统,包括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三通及阀门、油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等。
2,安装地点:采掘作业场所、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等地点。
3,建设要求:(1)各主要生产中段和分段进风巷道的压风管路上每隔200m~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2)各主要生产中段和分段进风巷道的压风管路上每隔200m~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六大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安装要求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中关于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的设置标准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一般由地面空气压缩机系统、输气管路和终端用气装置组成。
空气压缩机站配置主要包括供电设施、空气压缩机、冷却循环系统、监测监控及各种保护、管路、管路附件及储气装置等。
输气管路组成包括:主管、主干、支管、连接法兰、快速接头、弯头、管路三通(多通)、管道阀门、压力表、汽水(油)分离装置。
终端用气装置包括:永久避难硐室、移动救生舱及掘进工作面临时呼吸自救系统(面罩式、防护袋式)。
1、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原则煤矿企业压风自救系统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自救系统的基础上,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建设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
1.空气压缩机(1)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
对于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排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地位置安装,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2)空气压缩机在满足要求的同时,至少要有1台备用。
(3)空气压缩机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要求,应配备压力表、安全阀等,对水冷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断水、超温等安全保护装置。
(4)空气压缩机宜采取顺序控制,实习自动化运行,并具有联网通讯和远程监控功能。
(5)空气压缩机应装备在线监控检测系统,以便有关人员可以随时了解空气压缩机的运行情况。
(6)空气压缩机站宜设置储气罐,并应在储气罐的出口管道上加装释压阀。
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
储气罐应设在室外阴凉处,储气罐内的温度保持在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盒报警。
2.压风自救管道(1)所有矿区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
供水施救系统操作规程水池
井下供水施救系统操作规程(一)供水施救系统要求:1、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要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
2、供水水源应引起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容积不小于200立方,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
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3、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铺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4、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二)供水施救联系方式风井地面设供水池和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采用静压供水。
井下供水施救管路系统每隔200米设置三通供水阀,供水阀设置位置与供气救生组相一致。
三、供水施救系统组成1、储水池在风井口上部+780米标高建有210立方高位水池,同时水池常年有山泉水补充,可确保矿井在灾变情况下有充足的饮用水。
高位水池采用半地下式结构,地点设置于地势较高、地下水位低、地表排水良好和地基土冻胀小的场地,池壁顶部加设构造圈梁,进出管采用柔性防水套管连接穿墙,地面管道采用埋地式处理,裸露地面部分采用保温材料包裹严实。
2、水质引用水源为山泉水,无污染,经检测能达到引用水标准,满足矿井供水施救系统需要,为保证供水管道畅通,设计在进水口设置一个过滤网,过滤网必须定期进行清理。
3、水量井下消防用水量包括清防栓用水量,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用水量、水喷雾隔火装置用水量以其他消防设计用水量计10L/S。
用水量计算有关参数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1、井下消火栓用水量为5-10L/S,其消火栓用水量大小应根据矿井生产能力与井下火灾危险程度确定。
2、每个消火栓的设计流量为2.5L/S,消火栓出口压力应为0.35-0.5Mpa,火灾延续时间为2H。
3、水喷雾隔火装置设计用量,应按布置喷头数量累加计算,喷头出口压力为0.2 Mpa,工作时间为6H。
四、供水管道设置要求及管理维护经计算,主供水管道内径16mm以上,管壁厚度1.21mm以上,设计选用¢60×3.5mm(DN50)镀锌钢管,可满足要求,支管设计采用¢32×3mm(DN25)镀锌钢管。
六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
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设计通防科二零一九年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设计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AQ 2035-2011)和国家关于对煤矿“六大系统”中压风、供水施救系统的相关要求或标准,根据我矿情况,矿井采用的压风自救装置是ZYJ-M6型,是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兼用型。
一、压风自救系统为保证矿井发生灾变时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在井下所有采掘作业地点、附近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及回风道有人作业等处设有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内安装压风自救系统,其风源来自地面空气压缩站,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确保在井下发生灾变时,现场作业人员有充分的氧气供应,防止发生窒息事故。
压缩空气由地面压风机站直接供给。
1、压风管路的安装1)井上压风管一般采用直埋铺设,井下非直埋管道。
2)在井口、井下管道的最底处,上山的入口处,均设油水分离装置,供气集中处设置储气罐;3)压气管道铺设在井下大巷及有人作业的地方,在无人工作的地方不铺设送气管道压气管道在地面部分采用焊接连接,在井下及井筒部分采用快速接头连接;4) 压风管路从压风机房→副井→井底车场→12采区轨道上山→井下各个地点。
压风管路采用Φ108×5mm(主干管)、Φ57×4mm(干管)无缝钢管。
5)井下大巷干管每隔200m设一个三通阀门,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在采掘工作面安装压风自救装置时,应在出口阀处设置减压阀,在压气管上设三通阀门、减压装置及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根据人数配置;6)压风管道安装之前刷防腐漆。
2、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地点①回采工作面:在距回采工作面上、下口25-40m处各设7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装6个压风自救吸气面罩。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本矿供水施救系统由地面消防水池、管网、供水施救装置及管网供水阀门组成。
二、供水施救水源为两个地埋式水池,容积为300+300m3,黄土覆盖厚度0.8m以上,确保防冻免尘埃侵入。
三、主供水管沿主斜井西轨道巷敷设,管径DN150,其他路线大巷管径DN100,采掘工作面顺槽挂管径DN75,高度1.8-2.0米。
四、在井底、大巷、峒室主要运输设备机头安装一组供水施救装置,同时供5人使用。
采掘作业顺槽口及工作面附近各设一组供水装置。
为便于使用维护,供水装置与压风自救装置同点安设。
五、各大巷口及顺槽口管路设供水阀门,压力≥2.5Mpa。
通径规格与安装管径相同,所有阀门同一方向安装。
六、地面水源(水池)及管路由机电队负责检查维护,井下大巷管路阀门、沿途供水施救装置由井下机运队负责维护,采掘顺槽及上管网供水施救装置由采掘队负责检查维护。
七、供水施救系统设施每班巡检一次;每五天必须由队长组织详细检查一次;矿每十天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八、供水施救系统检查维护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所有检查维护人员严格遵守制度,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由日常维护人员当班处理,对较大问题由队长现场组织处理,并报矿调度室(不得超过当班八小时)。
九、对违反制度、漏检、假检、处理问题不按规定、不报告、不记) 录,损坏系统设施的由安监站组织调查,视情节给予处理,罚款(50、100、200、300停班、辞退、除名等处罚。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矿井压风自救系统二、两台压风机设在下山进入风井附近,一用一备,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包机性能,按规定三年测试一次,安全阀、储气罐、压力表等每年测试一次。
三、压风机站实行三班工作制度,配司机3人,专职维修工21人。
四、设备严格按照危险保养制度检查维护,冷却水及时更换(水池半年清洁一次),压风机出风口处油仓分离器每周检查并放油一次。
五、井下避灾路线上均应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六、地面供气管路由空压机房维修人员负责检查维护,井下大巷管路阀门、沿途压风自救装置由井下机运队负责维护,采掘顺槽及上管网压风自救装置由采掘队负责检查维护。
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安装标准
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安装标准1、井下所有避灾路线上必须敷设供水管路,沿途及有人工作岗点附近必须设置供水施救分支阀门。
2、供水施救系统的管路规格选用标准:(1)由地面静压水池至井底主要轨道运输大巷(含-488轨道暗斜井、-920轨道巷)的主供水管路直径不低于φ108mm镀锌钢管;(2)各采区轨道巷及-820水平以下采掘工作面顺槽的主供水管路为φ108mm镀锌钢管;(3)主要运输巷的主供水管路为φ75mm钢丝骨架聚乙烯管;(4)-488水平以上的采掘工作面顺槽与采区运输巷等地点的主供水管路为φ57mm镀锌钢管。
(5)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的供水管路直径不得小于φ57mm。
(6)供水施救分支阀门统一选用φ16mmqj型球阀,与主管路接口处使用φ16mm直通。
3、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吊挂固定间距不得超过3m,采用金属托架配合u型卡固定,不便使用托架的地点采用钢丝绳吊挂。
4、在与其它用途管路吊挂在同一侧时,应吊挂于压风管路下方、其它管路上方。
5、管路吊挂在行人侧时,最低处应距底板1.8米以上,与该侧巷帮应保持0.05米以上距离;管路吊挂在非行人侧时,最低处应距底板0.5米以上,与该侧巷帮应保持0.05米以上距离。
6、静压水池至上井口段的主管路截止阀后,应设置三通及阀门(安装位置应在便于人员出入和操作的较为开阔的地点);在下井口附近的主供水管路上应装设截止阀、过滤器、减压阀。
以上装置的通径、承压不得小于该处管径及最大内部水压。
7、各采区开门点分支三通前的主供水管路上应安装一个截止阀(距水源最近和最远点不受此限);各分支管路在与上级管路开口点处必须安装与分支管路直径一致的阀门。
8、轨道运输巷(指进风巷道)内的供水管路上,供水施救用分支阀门间距不超过100米;回风巷、胶带运输机巷、井底车场、采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巷道的供水管路上,供水施救用分支阀门间距不超过50米;阀门设置位置应与压风自救分支阀门设在一处,水平间距不超过1米。
供水施救系统 (2)
供水施救系统1. 简介供水施救系统是一种应急救援系统,旨在提供灾难发生时的紧急供水解决方案。
它可以在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紧急情况下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
该系统由一系列设备、技术和策略组成,包括水源识别、输水管道、水储存、水净化和分配。
在供水施救系统的支持下,人们可以在灾难发生后迅速获得所需的水资源,以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
在本文档中,我们将详细讨论供水施救系统的组成部分、工作原理以及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 供水施救系统的组成部分供水施救系统由以下几个主要组成部分构成:2.1 水源识别在灾难发生后,第一步是确定可靠的水源。
这可能是自然的水资源,如河流、湖泊或井水,也可能是人工的储水设施,如蓄水池或水塔。
供水施救系统应该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并评估这些水源的可用性和安全性。
2.2 输水管道输水管道是将水从水源运输到受灾地区的重要环节。
这些管道可以是地下管道、地表管道或临时敷设的管道。
它们应该具备足够的流量和压力来满足灾区的需求。
2.3 水储存水储存设施是在水源和灾区之间起到缓冲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可以是大型的水库、水塔或水车,也可以是小型的水桶、水袋或水桶。
水储存设施应该具备一定的容量和卫生保护措施,以确保储存的水资源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4 水净化在供水施救系统中,水净化技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去除水中的杂质、细菌、病毒和其他有害物质,以确保供给给灾区的水是安全干净的。
常用的水净化技术包括过滤、消毒和化学处理。
2.5 水分配最后,供水施救系统应该能够将处理过的水资源分配到灾区内的居民和救援人员。
这可以通过临时设立的供水站点、水龙头或水车来实现,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方便地获取所需的水资源。
3. 供水施救系统的工作原理供水施救系统的工作过程如下:•首先,根据灾害发生地的情况,确定合适的水源。
这可以通过地图、卫星图像和现场勘察来实现。
同时,对水源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可用性和安全性。
•接下来,建立起连接水源和灾区的输水管道系统。
供水施救设置
供水施救设置
供水施救系统的设置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进入采区、进入采掘工作面等必须安设水质过滤装置,过滤器有反水清渣装置并每月检查清理一次。
矿井主要运输巷、皮带运输巷、采区回风巷、采煤工作面机、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眼上下口、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
采掘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0米。
管路要吊挂平直、不准有拐死弯,接头闸阀无花接、不漏水(成线)。
矿井主要运输巷、皮带运输巷、采区回风巷、采煤工作面机、风巷等处必须设置粉尘浓度传感器。
供水施救系统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要求,并配备压力表、安全阀等,对水冷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断水、超温等安全保护装置。
空气压缩机应采取顺序控制,实习自动化运行,并具有联网通讯和远程监控功能。
空气压缩机应装备在线监控检测系统,以便有关人员可以随时了解空气压缩机的运
行情况。
空气压缩机站宜设置储气罐,并应在储气罐的出口管道上加装释压阀。
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
储气罐应设在室外阴凉处,储气罐内的温度保持在120c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盒报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步骤可能会因地区和特定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设计和安装供水施救系统时,应咨询专业人员并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3.4.4.1 井下消防、洒水、供水施救管道必须延伸到可以对全部用水点进行供水的所有位置,管道应采用三合一的枝状管网,也可以根据巷道布置情况,局部采用环状管网。
3.4.4.2 管网进水口位置的选择及管网的布置应使管道中水的流向与巷道中风的流向相一致或在火灾时能够临时改变成一致。
3.4.4.3 在进行井下消防、洒水、供水施救管道设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3.4
3.4.1
3.4.1.1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供水施救的给水管道应采用合用的管道系统。
3.4.1.2 井下消防、洒水、供水施救应优先采用静压给水系统。当不具备条件时,可采用动压给水系统或以一种给水方式为主、另一种给水方式为辅的混合给水系统。
3.4.2
3.4.2.1 矿井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水池与井下消防、洒水、供水施救系统相连。在特殊情况下采用其他供水设施代替地面水池时,其可靠性及供水能力均必须大于地面水池。
3.2.3
井下消防、洒水、供水施救用水的水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水源及水处理
3.3.
3.3.1.1 选择矿井水源时,应根据取水水量、水质以及水资源环境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选择水源应符合节约天然水资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b) 应优先考虑利用井下排水作为水源的可能性,但是必须经过处理达到表1的要求;
3.3.2.5 井下取水井所在硐室应有施工及检修的空间,其高度应满足水源井施工及维修时提升钻杆和井管的要求。
3.3.2.6 当取用原水水质达到用水标准的井下涌水时,应建立与采、掘、运输等生产活动相隔离的保护区及专用的水仓。不需进行处理的水从水源到水池或加压泵站不宜采用明沟输送。
3.3.3
3.3.3.1 地面水源的净水工程应根据进水水质和表1的要求选择合理的工艺流程。
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管理规定
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规定为规范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压风、供水自救系统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救灾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一、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空压机设置在地面,供水施救系统水源引自地面清水仓,地面清水仓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2、压风自救系统的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3、矿井采区所有避险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供水管路、并设置供风、供水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4、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安装地点如下:(1)综采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25-40米安装第一组,乳化液泵站安装第二组,距乳化液泵站向外500米安装第三组,距乳化液泵站向外1000米处安装第四组:综采面进风巷距安全出口50-100米处安装第一组,距第一组向外500米处安装第二组,距第二组1000米处安装第三组;回进、风巷的第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随着工作面的回采外移装置,并始终保持到安全出口的规定距离。
(2)普采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25-40米安装第一组,乳化液泵站安装第二组;普采面进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100米安装第一组;回风巷超过540米时按间距500米分别加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进风巷超过600米时按间距500米加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回进、风巷的第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随着工作面的回采外移装置,并始终保持到安全出口的规定距离。
(3)掘进巷距迎头25-40米安装第一组,距第一组500米安装第二组、1000米安装第三组,以此类推,并随着掘进的延伸把各组装置也相应前移,始终保持到迎头的规定距离。
(4)211轨下、212轨上绞车房个安装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
(5)211采区变电室、212采区变电室、10#临时移变、中央变电室、消防材料库的门口及2#采区水仓、10#临时水仓各安装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
煤矿压风自救与供水施救要求
压风自救与供水施救规定要求一、压风自救系统1、安装地点掘进工作面的安装:距采掘工作面25m-40m、在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各设一处压风自救装置,XX巷有人作业地点设一处压风自救装置,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每隔2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2、安装要求:安装地点应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无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为距底板0.5m。
压风管路应敷设至掘进顺槽。
必须保证压风管路系统供风可靠、有效,压风系统不得随意停风。
每处安装地点的压风自救装置组数、个数根据当班出勤人数确定,每组压风自救应当可供5-8人正常使用,压缩供气量每人不少于0.1m3/min。
压风自救系统的配置与安设井下压风自救系统用风对环境的要求:(一)供气装置的要求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应满足剧烈运动后和紧张状态下正常人吸气60-80L/min的标准。
(二)管路固定的要求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用金属托管配合卡子,煤巷用钢丝绳吊挂,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扳手要同一方向并且平行于巷道。
(三)汽水分离器安装要求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防水器。
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然系统连接处时,要加装开关,后边紧接着安装汽水分离器。
(四)连接方式要求系统最好采用同时与进风巷、XX巷压风管路连接的连环方式。
(五)阀门的安装要求不得存在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的现象,也不得存在出气量大小不一的现象。
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
(六)管路材料的要求压风干管选用无缝钢管,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灾变二破坏。
(七)安装地点的要求安装地点应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无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为距底板0.5m。
压风管路应敷设至回采工作面的材料巷和运输巷、掘进顺槽,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以及XX 巷道有人作业处、紧急避险硐室、采区带式输送机和采区轨道巷最高点等地点。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第一条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1020-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1.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2.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相关规定。
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
4.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5.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6.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7.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
8.饮用水质应符合CJ94-2005的规定。
9.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在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
10.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
11.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
第二条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第三条主要功能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2.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3.系统应具有在各采掘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4.系统应具有过滤水源功能;(具体说明:防尘供水管道与扩展饮用水管道衔接处或在供水终端处增加过滤装置,以达到正常饮用水要求)5.系统宜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水压异常、流量异常)6.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等监测功能;7.系统宜保护水管管网功能,以防止灾变破坏。
二、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
第二条系统(设备)布置图、饮水点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安全技术规范ICS :分类号:备案号:DB51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要求 (2)3.1 基本要求 (2)3.2 水量、水压、水质 (2)3.2.1 水量 (2)3.2.2 水压 (4)3.2.3 水质 (4)3.3 水源及水处理 (4)3.3.1 水源选择 (4)3.3.2 水源工程 (5)3.3.3 水处理 (6)3.4 给水系统 (7)3.4.1 系统选择 (7)3.4.2 水池、蓄水池 (7)3.4.3 加压、减压 (8)3.4.4 管网 (10)3.5 用水点装置 (13)3.5.1 灭火装置 (13)3.5.2 给水栓 (15)3.5.3 喷雾装置 (15)3.6 管道 (16)3.6.1 管材 (16)3.6.2 管件 (17)3.6.3 管道敷设 (17)3.6.4 管道防腐 (19)3.7 自动控制 (19)4 维护与管理 (21)5 培训 (22)前言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技术中心、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孝荣、姬有仓、李维光、华道友、鲜林、刘益文、吴冰。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开采煤矿的消防、洒水及供水施救系统的设计、安装和使用维护,其他有供水施救要求的井工开采的非煤矿矿山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 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压风自救装置: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及国家关于对煤矿“六大系统”中压风、供水施救系统的相关要求或标准,对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规定如下:一、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范围:1、煤巷掘进面距工作面25~40m设置一组,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数多2台,然后每隔50m设置一组每组4~8台;岩巷掘进面距工作面100~130m设置一组,数量比该区域同时工作人数多2台,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点各设置一组,每组4~8台。
2、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25~40m 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应满足每班施工人员使用个数加2个);进风巷皮带机头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回风巷无极绳绞车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3、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各机电设备附近、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二、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标准: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主管路不小于Φ150mm,采区分管路不小于Φ100mm,采掘进工作面不小于Φ50mm。
2、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按规定执行,最大间隔不超过200米3、压风自救装置与三通之间用1~5m的高压管连接,采用快速接头,高压管及压风管路要吊挂平直,不得有缠绕盘旋情况出现。
4、压风自救装置的横供风支管应距底板1.2m。
5、压风自救装置应吊挂在巷道帮上,煤巷与半煤岩巷用卡子固定,岩巷在巷道边上用螺纹钢固定压风自救装置,螺纹钢的外露长度为0.2m。
6、每组压风自救装置的横(竖)短支管连接处用生料带连接,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不能有漏风现象。
7、压风自救装置的手柄方向与巷道方向平行,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8、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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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技术要求
(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与煤矿使用的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及其产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供水施救系统:在矿井发生灾变时,为井下重点区域提供饮用水的系统,包含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辅助设备。
2.2 清洁水源:将符合饮用水的资源。
2.3 供水管网:出水源后的干管至井下水龙头的所有管路及辅助设备的装置的总称。
2.4 供水总量:水源供出的经计量的确定的全部水量。
2.5 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用于实时监测整个供水管网系统的系统参数(如管道压力、流量等)。
(建议取消)
3 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CJ94-2005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AQ 1020-2006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隔爆型“e”
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T 10111-88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修2010〕146号)
4分类
按系统结构分类
a)独立式;独立供水水网系统(饮用水与工业用水分开);
b)与防尘供水系统一体(饮用水与工业用水一体);
c)其他。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 1020-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5.1.2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5.1.3 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相关规定。
5.1.4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
5.1.5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5.1.6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5.1.7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5.1.8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
5.1.9饮用水质用应符合CJ94-2005的规定。
5.1.10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在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
5.1.11供水施救。
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
5.1.12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
5.2 环境条件
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系统中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0℃~40℃;
b)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c)大气压力:80kPa~106 kPa;
d)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5.3 系统组成
系统一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5.4主要功能
5.4.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
5.4.2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
5.4.3 系统应具有在各采掘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
5.4.4系统应具有过滤水源功能。
(具体说明:防尘供水管道与扩展饮用水管道衔接处或在供水终端处增加过滤装置,以达到正常饮用水要求)
5.4.5系统宜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水压异常、流量异常)
5.4.6 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等监测功能;
5.4.7 系统宜保护水管管网功能,以防止灾变破坏。
6安装及日常维护要求:
6.1安装要求:
1)在防尘供水系统基础上,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及井下作用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的情况,合理扩展水网,以满足供水施救的基本要求。
2)采掘工作面每隔200m~500m安装一组供水阀门。
3)主要机电等硐室各安装一组供水阀门。
4)各避难硐室各安装一组供水阀门。
5)特殊情况或特殊需要时,按要求的地点及数量进行安装。
宜考虑在压风自救就地供水。
6)应在饮用水管处或在各个供水阀门处安装净水装置,以满足饮用水的要求。
7)单独供水施救系统,一般主管选用DN50,支管选用DN25。
8)饮水阀门高度:距巷道底板一般1.2m以上。
9)饮用水管路,埋设深度50cm以上。
10)饮用水管路尽量水平、牢固,安装。
11)供水阀门手柄方向一致。
12)供水点前后2m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
宜设置排水沟。
6.2日常维护要求:
1.供水施救实行挂牌管理,明确维护人员进行周检;
2、周检供水管网是否跑、冒、滴、漏等现象。
3、周检阀门开关是否灵活等;
4、饮用水管需排放水每周1次,保持饮水质量。
5、可以利用技术等手段定时检查
6、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