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规定
13· 6· 1条规定: 井下消防洒水水源,采用地面水源、井下水源或同时采 用地面和井下两种水源,应经济比较后确定。 13· 6· 6条规定: 井下消防洒水管道宜采用消防与洒水合一的枝状管网, 也可以根据巷道布置情况,局部采用环状管网。在井下消防 洒水管道上应设置检修阀与控制阀。布置井下消防洒水管道 时,宜使管道中的水流向与巷道中风的流向相一致。
《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218条规定: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 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 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 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 生活用水共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开采下部水平的矿井,除地面消防水池外,可利用上 部水平或生产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
b.自动喷水灭火装置设计参数应按下列各值选取:喷水 强度为8升 /(min.m2),保护巷道长度为14-18m,喷头出 口压力为0.1-0.2MPa,火灾延续时间为2h。 c.水喷雾隔火装置设计用水量,应按布置喷头数量累加 计算,喷头出口压力为0· 2MPa,工作时间为6h。 d 防尘设施用水量、所需水压、日工作小时按表1提供 的参数选取。
《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152条规定: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 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 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 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 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装支管和阀门。防尘 用水均应过滤。
六大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
主要内容
• • • • 相关规定了解 供水施救系统的组成和基本要求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技术要求 (重庆) 某矿设计实例
案例
2007年7月29日河南陕果支建煤矿发生了灾 变,69人被困井下,在应急援中利用井下压风管 道向被困人员送给新鲜空气和营养液,保证了被 困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后由救护队将 69人全部营救出井,安全避险系统在救灾中发挥 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井下防尘用水的调节储存量,应按最大小时用水总水 量的2h计算。一且发生火灾,专用井下供水施救储水池的 出水管能够自动地由平时出水状态切换成消防时的出水状态。 如果井下储水池与地面其他水池合建时,除要消除负压影响 外,还应保证上述要求的实施。
2)用水量:
井下消防用水量包括消火栓用水量、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用水量、水喷雾隔火装置用水量以及其他消防设施用水量。 用水量计算及有关参数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a.井下消火栓用水量为5-10升/s,其消火栓用水量大小应 根据矿井生产能力与井下火灾危险程度确定。每个消火栓 的设计流量应为2.5升/s,消火栓出口压力应为0.350· 5MPa,火灾延续时间应为6h。
第二节
ຫໍສະໝຸດ Baidu
供水施救系统的组成和基本要求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及监 测供水管网系统的辅助设备组成,其中供水管网即消防防尘供 水管道系统主要包括储水池、管道系统及各类阀门。 1) 储水池: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设计规范的要求,应根据技术经 济比较确定建立地面储水池、井下储水池或同时采用地面和井 下两储水池。储水池的最小容积应能经常保持200m3的储水量, 并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从安全避险的一大设施而定,146号文对该系统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一是敷设的范围应更广泛,能适应救灾的需要, 二是可靠性应更高,整个管道系统应具备更强的抗灾变能力, 即使在灾变中受到强力冲击,也能保证其完好性,三是功能 应更齐全,作为供水施救系统,不但在救灾时发挥提供灭火, 抑制瓦斯煤尘爆炸强大水源的作用,而且也可以作为向被困 人员提供饮用水,输送营养液等救生物品。
表1井下用水设计用水量、水压、日工作小时数
用水名称 防尘用喷雾装置 用水量 (L· s-1) (0.03~0.08)n 水压 MPa 0.3~0.5 0.3~0.5 1.0~2.0 1.0~2.0 1.0~2.0 0.1~0.5 日工作小时 h 10~12 1~2
放炮用强喷雾装置 (0.2~0.3)n (0. 3~0.4)n 移动液压支架 强喷雾装置 (0.1~0.3)n 放顶煤强喷雾装置 (0.1~0.15)n 综采机组内外喷雾 1.3~2.0
从《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的若干规定看出,煤矿井下必须建立作为消防和洒水即防 尘的供水管道系统,作为喷雾降尘、煤层洒水、湿式防降 尘措施的供水水源,而发生火灾等灾害时,又作为消防救 灾的供水源。 一般矿井都将消防和防尘用的供水管道合二为一,建 设消防防尘(或洒水)供水管道系统。
第一节
规定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
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中指出:建设完善矿井供水 施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在矿井发生灾变时,为井下重点区域提供 饮用水的系统,包含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及监测 供水管网系统的辅助设备。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完善的 防尘供水系统;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三通及阀 门外,还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 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 急供水的要求。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 (试行) 的规定
1、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 善供水施救系统。 2、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有井下水 源的,井下水源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地面水池应 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3、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 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4、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 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 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5、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 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