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管理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
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3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根据风险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
第九条个人贷款利率应当遵循利率市场化原则,由借贷双方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第十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第十二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1. 背景
员工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紧急情况或经济困难,需要向公司借款。
为了规范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权益,特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2. 借款资格
员工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且在职满一年以上。
借款用途必须合法合规,不得用于赌博、赌博、赌博活动等非法用途。
3. 借款流程
员工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包括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方式等信息。
公司对员工的借款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批准借款。
公司将借款金额直接打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4. 还款责任
借款利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员工应按时还款。
违约还款将对员工的信用记录产生影响,甚至影响员工的晋升
和奖惩等事宜。
公司有权在员工的工资中扣除未还的借款金额。
5. 监督管理
公司借款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借款流程的规范执行。
对存在违规借款行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6. 其他
员工在借款前应充分了解借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借款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修改,
员工有责任随时关注并遵守最新规定。
以上为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所有员工在借款过
程中严格遵守规定,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
象和秩序。
借款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借款财务制度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借款财务制度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障借款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借款申请与审批1.单位需向主管部门递交借款申请,附上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并说明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具体要求。
2.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借款手续。
三、借款资金管理1.借款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用或变相挪用。
2.借款资金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用于规定用途,并保证借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单位应建立健全借款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借款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还款管理1.单位应按时还款,并确保按照借款协议的要求还款。
2.单位应建立健全还款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还款,并及时通知主管部门。
3.如遇到还款困难,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寻求解决方案。
五、借款使用管理1.单位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执行借款资金的使用。
2.单位应建立健全借款使用的审批程序和流程,保障借款资金的合理使用。
3.对于借款使用不当或挪用借款资金的情况,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风险管理1.单位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及时识别和应对风险。
2.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类风险的准备工作。
3.单位应加强对借款资金的监督管理,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
七、监督管理1.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借款财务制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增强借款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对于违反借款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的情况,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订或补充,经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后实施。
以上是关于借款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的一些规定,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借款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希望各单位能够认真执行这些规定,加强对借款财务制度的管理与监督。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公司银行借款行为,确保借款活动合法、合规,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不得挪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二、借款条件和程序1. 借款条件:公司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还款能力,并提供必要的担保或保证。
2. 借款申请: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提出借款申请,并详细说明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信息。
3. 审批流程:借款申请需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提交至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4. 合同签订:经审批同意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的具体条款。
三、借款使用和管理1. 专款专用:借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挪用。
2. 资金监管: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3. 利息支付: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利息,避免违约。
四、还款管理1. 还款计划: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确保按期还款。
2. 资金来源:确保还款资金的来源,不得因还款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3. 提前还款:鼓励提前还款,减少财务费用。
五、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在借款前,应对借款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2. 风险预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导致违约的风险因素。
3.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资金链断裂等紧急情况。
六、监督和考核1. 内部监督: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2. 外部监督:接受银行和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3. 绩效考核:将借款管理和使用效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内部借款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当涉及到对外借款时,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 公司财务部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借款条件与程序1.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临时周转,可向公司申请借款。
2. 项目组因特殊原因需预支资金,可提出借款申请。
3. 借款申请人需填写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
4. 部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5. 财务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复审,评估借款风险,并提出处理建议。
6. 总经理根据财务部的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借款。
第三章借款额度与期限1. 员工个人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其一个月工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2. 项目借款额度根据项目预算和实际需求确定,但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
3. 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需经过总经理特别批准。
第四章利息与费用1. 借款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利息,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2. 如借款逾期未还,将按日计算罚息,罚息率为贷款利率的150%。
3. 借款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章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1. 员工个人借款应于约定期限内一次性还清本金及利息。
2. 项目借款应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回笼情况分期还款。
3. 逾期未还款的,除加收罚息外,还将影响员工的信用记录及未来的借款资格。
4. 对于恶意拖欠借款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
附件1xx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财政对外借款按时足额收回,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特制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财政对外借款是指财政部门向政府部门、企事业等单位临时出借的国库存款和其它财政性资金.严禁将财政资金借给个人。
第二章借款范围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财政性资金原则上通过安排预算进行使用,严禁随意外借,强化预算约束,确保使用效益和安全。
第四条政府部门、企事业等单位履行政府职能,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所需经费,原则上应请求安排预算解决,不得以借款或预拨款形式,回避预算约束,长期占用财政资金,严重影响财政正常运行。
第五条如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急需调拨资金,确保相关工作迅速开展,可允许临时借款。
(1)发生特大自然灾害.(2)发生影响面较大的突发事件。
(3)中央、省、市紧急安排部署的重大重点工作,明确县级财政必须先垫资后结算补助的.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六条符合上述临时借款条件,确需借款的单位须先向县政府书面申请报告,经县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向财政借款。
第七条根据县长审批同意的借款报告,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先与借款单位就借款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单位法人代表签订借款协议.第八条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开具借款通知单,附一份借款协议原件,送国库股划款。
第九条县财政局国库股应核对相关借款依据,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资金划转。
第四章协议事项第十条县财政局在与借款单位进行商议时,应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使用期限、还款来源、还款方式等事项。
第十一条财政对外借款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特殊情况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借款,借款单位须在向县政府书面申请报告中特别说明,如未特别说明,借款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款、分期还款两种。
借款单位原则上在规定使用期限内一次性还款.如确需分期还款的,在协议中必须明确每期还款的具体时间。
第十三条借款协议文本由县财政局制定,具体包括出借方、借款方、借款金额、借款用途、使用期限、还款来源、还款方式、保全措施、联系方式等内容。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减少资源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借款范围、分类及管理第三条员工借款仅限于现金使用范围内、且不能用牡丹卡结算,但须由员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公务支出。
第四条借款分为个人借款和备用金借款。
个人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临时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的现金,主要包括:差旅费、项目调研费、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市场开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公司组织活动须以现金支付的相关费用、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其他专项费用借款等.备用金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并且因发生频率较高或者办事机构距公司较远,须由相关员工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现金,在一定期限内用作业务周转的现金.第五条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必须落实到责任人,由责任人办理借支手续.每年年初由各部门根据业务性质、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上报备用金项目和额度,经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共同核定后报财务会计部备案。
第三章借款程序第六条借款申请凡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员工借支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财务备查联。
第一联由借款部门保管,第二、三联作为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编制记账凭证及备查依据.员工借支单以个人或部门为单位专用一本,并妥善保管。
借款人在员工借支单上,需详细填写所属部门、借款用途、还款结算日期及借款人姓名。
第七条借款审批个人借款10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还须经总经理签字.备用金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
第八条借款款项付出借款人将审批后的员工借支单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经会计核实借款人无逾期欠款后,编制相关凭证,出纳据此付款.相关会计岗核实制证严格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如为差旅费借款,应事先填写好《行程安排表》,并在是否借支栏填写借支金额,经审批后,与员工借支单一并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如为产品研发费用借款、项目调研或专项借款,应附相关审批报告、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个人借款及预付款管理办法
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文件先锋制造字[2011] 号签发人:个人借款及预付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个人借款及预付款的管理,减少因此引起的资金占用成本或呆、坏帐损失,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个人借款分为因公借款和因私借款两种。
第三条预付款分为资产采购预付和费用预付两类。
第四条所有个人借款及预付款须合理、合法,其财务事项的审批根据本公司《分权手册》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各部门及国内营销公司、海外营销公司、产品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个人借款第六条因公借款1、因公借款:是指为办公事而需发生的借款,包括因公出差、承办各种活动、参加培训及其他因公事而发生的所有借款。
2、借款须按专项申请或报告预算审核确定的金额办理。
所有借款都必须详细列明预算明细,不允许模糊超大额借支;承办大型活动、临时国外出差、中长期培训等大额专项费用借款应提供经批准的书面申请及费用预算明细,所有手续齐备后方可办理借款。
3、严格执行“专款专借、及时报账;前账不清、后款不借”的管理原则。
旧款未能还清且无正当理由的,财务管理中心一律不予借款。
4、主任级以下员工办理任何借支,若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由所在中心负责人作为借款担保人,同时在经办人处签字,承担最终还款义务。
5、不允许代人借款,所有借款都需借款人经办,经办人必须根据有关申请或报告填制统一的“借款申请单”,并注明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
财务人员将审核后的“还款日期”备查登记,做为超期处罚的依据。
6、所有临时因公借款必须在该项费用发生或活动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凭发票、合同文件等合理有效凭据一次报销冲帐,多退少补,并结清该项借款。
冲帐部分若小于本次借支款,则必须在报销时以现金补足结清借款,不允许挂帐或挪作它用,一般规定当月借款当月结清,特殊情况除外,如月底借款可到下月再还,超期未还,从工资中扣还,同时给予一定的处罚,罚款连同还款额一并从工资中扣除。
财务制度 借款管理办法
财务制度借款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借款种类公司借款分为内部借款和外部借款两种。
1. 内部借款:指公司内部不同部门或单位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
内部借款一般为临时性、短期性质。
2. 外部借款:指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个人或其他团体借款所产生的资金来源。
外部借款一般为长期性、较大额度的借款。
三、借款审批权限1. 内部借款审批权限: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内部借款无需审批。
2. 外部借款审批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负责审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
四、借款申请流程1. 内部借款申请流程:(1)部门经理提交内部借款申请;(2)财务部门评估借款金额及用途;(3)财务总监审批借款申请;(4)内部借款申请成功后,财务部门跟进借款发放及还款。
2. 外部借款申请流程:(1)相关部门提交外部借款申请,包括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2)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借款方式和机构,并进行评估;(3)根据借款金额,进行相应审批程序;(4)外部借款成功后,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五、借款利率及期限1. 借款利率:公司外部借款利率以市场利率为参考,根据借款金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具体利率;内部借款一般不收取利息。
2. 借款期限:公司外部借款期限根据借款用途、财务需求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内部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六、借款保障措施1. 外部借款保障:(1)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2)提供担保:如有必要,可提供担保措施,确保按时还款;(3)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评估借款风险并采取措施化解。
2. 内部借款保障:(1)明确内部借款用途和期限;(2)建立借款档案,记录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信息;(3)实行利息计提制度,确保内部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转。
七、违规行为处理1. 对违反借款管理办法的行为,财务部门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包括:纪律处分、通报批评、停止借款等。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1. 差旅费借款;2. 零星购物借款;3. 其他临时性借款.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第三条对因公出差: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3. 到财务部领款;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3. 到财务部领款;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
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
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流动资金借款管理办法
公司流动资金借款管理办法
一、前言
本文旨在规范公司流动资金借款的管理,加强借款的审批和监督,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二、借款申请审批程序
借款申请需经过以下程序:
1.借款人填写公司借款申请表并提交给借款审批人;
2.借款审批人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借款事由和金额,并签署初步意见;
3.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初步意见并签署正式意见;
4.总经理审批借款并签署借款协议;
5.借款人签署借款协议;
6.财务部门按照借款协议划拨资金至借款人账户。
三、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借款人有权利获取流动资金借款,但需承担以下义务:
1.使用借款的真实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2.按照借款协议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借款;
3.反映借款使用情况和财务状况;
4.保证借款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四、借款审批人的职责
借款审批人应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核,并根据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提供意见及建议,并审批借款;借款审批人还应及时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五、财务部门的职责
财务部门应按照借款协议划拨借款资金,并及时提供借款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的报告。
六、违规行为的处罚
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违规行为,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
1.减少或停止借款额度;
2.吊销或暂停申请借款资格;
3.取消或撤消已批准的借款;
4.其他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处罚措施。
七、结语
公司流动资金的借款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借款管理务必严格规范,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以上管理办法如有任何变更,将公告于公司内部,以便全体员工遵守和执行。
往来借款管理制度
往来借款管理制度一、为规范货币往来借款行为,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因业务需要,向公司内部或外部单位借款的往来行为。
三、借款申请1. 企业内部借款申请应当提供申请表,明确借款金额、借款原因、借款期限等相关信息,并由部门主管审批签字。
2. 对于涉及外部单位的往来借款,应当提供合同或协议,并经公司领导审批。
四、借款资金使用1. 借款资金应当真实用于公司业务发展或生产经营,不得挪作他用。
2. 使用借款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应的报销手续并加盖有效审批章。
3. 借款使用过程中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归还,并说明用途。
五、还款要求1. 企业内部借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还款,逾期还款需经过公司领导批准。
2. 外部往来借款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还款,如有变动需要提前告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3. 还款过程需在借款申请表上注明还款情况,上缴公司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存档。
六、收款管理1. 接收借款资金的财务人员应当认真核对借款人身份及借款资金使用用途,并填写借款登记簿。
2. 对于外部单位借款,财务人员应当及时与对方单位核对借款金额及用途,保障借款资金的安全性。
七、内部审查与考核1.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借款审批流程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 公司领导应当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审核,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处理并纠正,确保公司财务风险的可控性。
3.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对公司借款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及时调整财务政策,提高财务战略管理水平。
八、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借款管理制度行为,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罚,并上报公司领导。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领导可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予以解雇或法律追究责任。
九、保密条款1. 借款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外部单位或个人,否则公司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借款管理办法
借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借款包括个人借款和单位借款。
第三条个人借款(一)对日常发生因公业务借款频繁的个人,适用备用金制度。
根据业务量大小由财务管理部核定备用金金额,由业务人员一次借支挂帐,在工作业务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销帐。
(二)对临时性借款,应严格审批手续。
集团公司总部人员,由部门经理或主任审批后交与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签字批准,最后交与总经理签批。
各单位、子公司内部发生临时性借款须由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
(三)借款人员应于业务费用发生后5日内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上次借款未核销者不得再行借款。
(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控制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和金额,坚持“前款不清,后账不借”、“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三个月限期结算”原则。
备用金借用人员要在三个月内到财务部门进行备用金核销,财务部门对超过二个月的未结算借款进行催办,逾期未结清的,财务部门可直接从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五)每季度末、年末个人借款和备用金必须全部交回清零。
第四条单位借款(仅限于集团内部权属各单位向总部借款):(一)集团总部对集团公司资金实行总规划、总调度。
各单位、子公司、项目部之间,未经总部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调拨资金。
各单位因生产经营原因资金短缺的,可向总部申请借款。
(二)单位借款时,必须有书面《借款申请》。
《借款申请》必须载明借款原因、借款期限、还款日期、还款计划等内容。
借款单位向财务管理部提出申请,财务管理部送财务总监及分管副总提出意见,由总经理批准。
批准后,借款单位到财务管理部办理借款手续。
(三)单位借款实行资金有偿占用,借款单位自收到借款之日起按集团公司规定的年息交纳资金占用费。
(四)借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借款申请》中的承诺,按期归还借款和上缴利息。
不按时还款的,超期部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资金占用费。
借款及备用金管理办法
借款及备用金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规范借款管理,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帐损失风险,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一)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二)本规定所指借款为个人借款。
需以支票、电汇等通过银行转帐付款的,使用付款申请书办理。
三、借款类别按性质和用途不同分为:(一)员工因公借款(公务临时借款、因公突发事故(如工伤等)借款);(二)员工因私借款;(三)备用金借款。
四、个人借款的范围和审批权限(一)公务借款1.公务临时借款是指员工如因出差、业务招待、不适合转帐支付的零星物品采购和办理其它公司事务时临时向公司借款。
2.公务临时借款坚持“先计划后开支”的费用控制程序。
3.因公临时借款必须附加书面证明材料,如活动计划、合同、出差申请单、报告等。
4.公司专项活动借款,要求由指定的负责人员统一借款,必须附活动计划表,按计划表中注明的支付方式(即现金或银行转账),办理临时借款。
5.借款应专款专用,如涉及多个项目同时借款,如其中某个项目完成,则应先清理该项目借款,严禁公款滞留私用。
6.不论业务是否完成,经办人均须在返程后7日内,凭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办理报销手续,冲抵借款单或返还现金。
7.对超过借款单中约定的还款时间一周的,如无总经理或总裁特批,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借款。
8.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用的借款,借款应如数清偿原借款单。
9.业务人员差旅费,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薪资,遵守借款原则。
(二)因公突发事件、事故(如工伤等)借款1.员工因突发事件(事故)或工伤,需从公司暂借款项,由当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可以视情况预支10000元以内暂借款,如超出10000元则需经总裁审批。
2.如因事故或其他因客观原因,员工不能亲自开具借款单的,则由公司指定的业务处理责任人办理暂借手续,财务部计入业务处理责任人名下。
3.事件(事故)处理完成后,第三方(含社保赔偿)的赔偿款抵消借款。
公司借款和报销管理办法
公司借款和报销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公司借款和报销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借款管理1. 借款原则(1)借款必须有明确的用途,且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
(2)借款应遵循“专款专用、及时报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2. 借款审批流程(1)员工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用途、金额、预计还款日期等信息。
(2)借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财务部门审批。
(3)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借款用途进行审批,如借款金额较大,需报公司领导审批。
(4)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3. 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根据员工的职务和业务需要确定,一般不得超过员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
具体额度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借款还款(1)借款员工应在预计还款日期前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冲销借款。
(2)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还款,应提前向财务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还款。
延期还款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3)对于逾期未还的借款,财务部门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三、报销管理1. 报销原则(1)报销必须有合法的票据,且票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报销、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
2. 报销审批流程(1)员工整理报销票据,填写报销单,注明报销事项、金额等信息。
(2)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财务部门审批。
(3)财务部门对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如报销金额较大,需报公司领导审批。
(4)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3. 报销标准(1)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公司规定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2)业务招待费报销标准按照公司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执行。
(3)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 报销时间员工应在费用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具体时间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逾期未报销的费用,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报销。
公务借款管理办法
公务借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公务借款的使用管理,严肃财务纪律,经公司研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公务借款的范围:
包括以下因工作和业务需要向公司办理的现金借款;
1、必需以现金支付的公务费用;
2、必需以现金支付的物资采购费用;
3、公务差旅费用。
二、公务借款的审批权限:
5000元或以下,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0000元或以下,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30000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三、公务借款的管理:
公务借款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的管理办法,具体的管理要求规定如下:
1、以部门为单位由财务部统一设立公务借款折,公务借款折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
2、办理公务借款时,由当事人填写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栏目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名。
借款单按审批
权限经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后,凭借款单和本部门的公务借款折到财务出纳处办理借款。
3、公务事毕,当事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携借款折到财务出纳处办理借款反纳手续,借款折和出纳退回的借款单交回部门经理并据此对该项借款作内部核销。
4、对某些岗位如因工作性质需常备一定数量现金以履行公务的情况,由部门经理提出局面备用金借款申请(列明人员名单和所需备用金数量)经公司审批后凭批文并按批准总额办理借款,借款单上的借款用途栏目填“备用金”,借款人同样由部门经理签署。
5、每季度表,由财务部打印出以部门为单位的借款余额明细表并送达相关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应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办理对逾期借款的归还工作。
6、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借款不能归还者,由部门经理承担还款责任。
以上管理办法下发之日起实施。
2023修正版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员工借款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与管理公司内员工借款的流程和相关制度,以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所有借款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2. 借款申请与审批流程2.1 借款申请- 借款人员必须填写借款申请表格,并在表格上注明借款金额、借款目的和还款方式。
- 借款人员必须通过内部系统在线提交借款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联系明和财务证明文件。
2.2 借款审批- 借款申请将由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批。
- 财务部门将审核借款人员的个人信用和还款能力,并根据公司政策和相关规定予以批准或拒绝。
- 若借款金额超过一定限额,还需经过公司领导层的最终批准方可获得借款。
3. 借款发放与还款3.1 借款发放- 一旦借款申请获得批准,财务部门将安排相应的资金划拨至借款人员的指定账户。
- 借款人员应及时核对借款金额,并确保资金正确到账。
3.2 还款义务- 借款人员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还款。
- 还款方式可以选择为月供、季供或一次性还清。
- 若借款人员无法按时还款,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延期或调整还款计划,并提供相应的理由与证明。
3.3 逾期与催收- 若借款人员逾期未还款,财务部门将发出催款通知,并采取必要措施追讨借款。
- 催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方式通知、电子邮件提醒或法律诉讼等。
4. 借款记录与报表- 财务部门将建立借款记录和报表,记录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时间和还款情况。
- 借款人员可以通过内部系统查询自己的借款记录和相关还款信息。
5. 其他规定- 借款人员需保证所提供的借款信息真实有效。
- 借款人员不得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超出借款目的范围内的行为。
- 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解释本办法的权利。
6. 附则- 本办法经财务部门和领导层审批后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 借款人员需详细阅读并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以上就是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任何员工必须遵守这些制度和流程来申请和归还借款。
借款和报销管理制度
借款和报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借款和报销行为,有效管理公司资金使用,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借款管理1. 借款范围:公司内部员工、部门或项目需要借款时,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借款。
2. 借款申请:借款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借款用途以及还款保障措施。
3. 审批程序:借款申请经财务部门初审后,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最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款。
4. 放款程序:财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并做好借款记录。
5. 还款责任: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按时归还借款。
6. 借款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借款管理制度,监督借款使用情况,并定期进行还款跟进,确保借款安全。
三、报销管理1. 报销范围:公司内部员工因公出差、开会、采购等与工作有关的费用报销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
2. 报销申请: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流程,填写完整的报销单据,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3. 审批程序: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须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最终由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
4. 报销标准: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报销标准,具体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各项费用,超出标准的费用需经过特别审批。
5. 报销流程:财务部门应及时审核报销单据,核实费用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款项划入员工指定账户中。
6. 报销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报销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避免假报销行为的发生。
四、违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借款和报销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罚款、调岗、降职甚至辞退等处理措施。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并在公司内部广泛宣传,确保员工了解规定并遵守。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后续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审核并重新发布。
3.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为公司借款和报销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
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根据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借款范围及相关程序
第三条借款按用途和性质不同分为职工因公借款、职工因病因事借款、司机周转金借款、职工食堂周转金借款。
第四条借款时,须填写“借款审批单",列明借款原因、金额,凡借款金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部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批;借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上50000元(含50000元)以下的,由部室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批;借款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由部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厂长)→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批。
第五条职工因公借款
一、因公借款要从严掌握额度,借款事由必须清楚,一事一单,分项审批.
二、因公借款应专款专用,严禁公款私用。
业务经办人应于业务完成并取得相关票据后一个月之内,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
证,经签批后冲抵借款,不足部分应以现金补足。
第六条职工因病因事借款
一、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原则上不对个人因私借款,确有特殊情况(如工伤、医疗、公派上学等),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因公受伤的职工确需借款时,由安全环保部门主管业务人员出具借款单,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参照本章第五条借款程序实施;公派上学的按相关文件规定内容应由单位承担部分给予借款,由人事部门审批后参照本章第五条借款程序实施。
二、员工住院借款(含工伤住院和员工个人住院)由财务部门从工伤保险部门或医保部门报销款中扣回,所借学费应于报销学费时扣回,不足部分应以现金补足。
三、个人因病因事借款一般不超过30000元,超过时须有本单位担保人。
四、职工有个人借款尚未还清者,原则上不准再借。
五、职工个人借款不能按时归还时,财务部门有权从个人工资中扣发,逾期者应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加收滞纳金.
第七条司机周转金借款
一、因司机工作性质,为了方便司机周转需要,可以由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办公室核定周转金限额,司机可在限额范围内借款。
二、司机原则上不可超限额借款,确因工作需要可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批准后借给,超额借款应于业务完成并取得相关
票据后一个月之内,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签批后冲抵借款,不足部分应以现金补足。
第八条职工食堂周转金借款
一、为了方便公司食堂采购需要,可以由食堂主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结合食堂规模核定周转金限额,食堂管理人员可在限额范围内借款。
二、职工食堂对米面油主食、酒水及常用蔬菜应定点采购,采用定期转账方式支付,特殊物资和零星采购方可从备用金中支付.
三、采购员应于每月10日前到财务资产部报销,冲抵前次所借备用金后方可再次借款。
第九条为正确核算各项借款,由财务部门报账会计负责对每笔借款设立借款辅助明细账,并负责对款项的借出和收回进行管理,同时负责对逾期借款的扣回和滞纳金的计算。
第十条财务部门对各项借款必须及时做账,严禁报销时直接抽取未做帐借款单的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职工办理调动、停薪留职、退休等停止支付其工资的事项时,必须一次性清理完所欠公款。
否则,财务部门不能签署准办意见,人事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延期借款办理程序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不定期清理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销者,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当事人还款或报销。
一、借款人从借款之日起三个月以上未清欠的,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办理借款清欠手续.
二、对于逾期借款,本人同意从工资收入中扣回的,借款人需办理“借款代扣通知单"(附表),“借款代扣通知单”须报账会计计算填制有关金额。
“借款代扣通知单”由借款人交至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起扣金额不低于个人当月工资收入的40%,直至欠款扣除完毕。
三、逾期天数从借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票据的开票日期算起,超过90天的,从超过之日起计算逾期天数。
由借款人承担逾期借款金额的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的滞纳金,并先行扣缴。
四、特殊逾期情况,需书面说明原因,经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总会计师批准后可延期六个月再行清欠,此前期间不计算滞纳金.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三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未执行本办法,每笔业务罚财务负责人和报账会计各50元,审批人未严格控制借款额度,造成千元以上逾期借款不能在半年内收回者,按逾期借款金额的1%处罚审批人。
第十五条逾期借款产生滞纳金后,欠款人的还款顺序是:先还滞纳金,再还欠款,滞纳金不再产生滞纳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可遵照本办法执行,或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财务资产部核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借款代扣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