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等级与技术防范防护级别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引言

切实保障首都医疗卫生机构内正常的医疗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是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为了进一步规X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技术防X 工作,本着符合实际、确实有效、措施恰当、管理到位、正确引导的原则,市公安甸科技处、文化保卫处在国家卫生部、市卫生间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市质跫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等级与技术防X防护级别》市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华人KXX国行政许可法》和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耍求。

为了保障该项标准制定工作依法、规X、有序进行,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于2004年11月成立了由贾胜文、许克嘉、李树启、X林等组成的本标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所制定的标准切实可行,特邀谙X希淸、施巨岭、X剑峰、秦川、彭明强、戴淑玲、万康林、段淑敏、海荣、X烈、田铁强、全来、郎晓林、宋基亮、X永平、卫忐强、李元生、郜学文、杨京山、王兆亮等组成标准审理专家组,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和市质tt技术监督信息化所的指导下,按照标准制定的程序经过起草、初审和审定等阶段形成该标准的报批稿,在征求0家卫生部、市卫生局主管部门意见后,报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发布该标准。

在该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市公安局X锐秋和赵飞同志在立项和配套实施方面给予了及时的支持和帮助。

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等级与技术防X防护级别

1 X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所属单位(简称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等级、技术防X防护级别、系统要求和保

障措施。

本标准作为上述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技术防X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涉及医疗卫生工作的科研、教育单位和民营、独资、合资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风险等级的划分中所涉及到的场所、部位有相应安全防X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依据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2 规X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348安全防X工程技术规X

GAA-74安全防X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安全防X工程程序与要求

GA308安全防X系统验收规则GA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耍求

GA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耍求

《中华人民XX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XX国传染病防治法》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3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技术防XTechnical protection for security

以维护医疗卫生机构公共秩序与安全,预防、制止XX犯罪行为为目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 采用报警、视频监控、通讯、无线定位、电子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防爆安检等技术手段为主,结合人员值守、查验和物理防护的综合安全保障措施。

3.2 风险等级Level of risk

风险等级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内各场所、部位一旦发生安全问题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人身危害、财产损失及消除危害所必需的资金、人员、物资投入程度。3.3 防护级别Level of protection

对应不同风险等级的场所、部位所采取的以技术防X为主,结合其他防X

手段所采取综合防护措施的等级水平。

3.4 管制药品Controlled the medicines

依据《中华人民XX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管制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3.5 致病微生物Pathogenic microorganism

本标准所述致病微生物是指《中华人民XX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的菌毒种和国务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其它传染病的菌毒种。

4 风险等级

本标准风险等级共分三级,从高至低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4.1 单位风险

4.1.1 —级风险单位为市行政区域内三级医院、二级传染病专科医院,直接从事管制药品、致病微生物制备、使用、存储和销毁工作的单位。

4.1.2 二级风险单位为市行政区域内国务院和市属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办公区、二级非传染病专科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中其它从事涉及致病微生物生产、使用、存储和销毁工作的单位。

4.1.3 三级风险单位为市行政区域内区属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医疗机构,其他有必要加强安全技术防X措施的涉及医疗卫生工作的单位。

4.2 部位风险

4.2.1 一级风险部位

4. 2.1.1 一级风险单位内致病微生物鉴定、制备、存放和集中销毁的场所、部位。

4.2.1.2 一级风险单位内管制药品制备、存放场所及部位,集中销毁场所。4. 2.1.3 —级风险单位内危险物品(放射、易燃、易爆、剧毐)集中存放和使用场所、部位。

4.2.1.4 一级风险单位内档案室、机耍室和其他集中存放涉密文件和医疗档案的场所。

4.2.1.5 一级风险单位内现金集中收支窗口、财务账目和单据集中存放处所。

4.2.1.6 一级风险单位内集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室内温度调节和室内空气净化场所。

4.2.1.7 一级风险单位内涉及致病微生物、管制药品科研工作的国家及市级重点实验室。

4.2.1.8 —级风险单位内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

4.2.1.9 一级风险单位周界的出入口和医疗、救治禁区出入口。

4.2.1.10 一级风险单位监控报鳘服务中心。

4.2.1.11 其他直接涉及医疗单位安全的巫点耍害场所、部位。

4.2.2二级风险部位

4.2.2.1 -级风险单位内与一级风险场所、部位直接关联的主要区域。

4.2.2.2 -级风险单位内人员聚集场所,包括收费大厅、门诊大厅、集中候诊区、集中就餐场所等区

4.2.2.3 二级风险单位内对应一级风险部位的各场所、一、二级风险单位内机动车集中存放场所.

4.2.2.4 —、二级风险单位内办公楼、医疗、科研楼、二级风险单位监控报警室。

4.2.2.5 —、二级风险单位内主要交通道口。

4.2.2.6 其他治安重点场所、部位。

4.2.3 三级风险部位

4.2.3.1 三级单位内涉及二级风险部位所列的各场所、

4.2.3.2 各级风险单位内非机动车集中存放场所。

4.2.3.3 各级风险单位内公寓及宿舍楼的主耍山入口。4.2.3.4三级风险单位的报聱室。

4.2.3.5 其他须设防的场所、部位。

5.1 防护级别确定的原则

依据GA/T 367、GA/T 368和GA/T 394的规定,本着安全技术防X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对应的原则,即:一级风险部位采取一级防护措施;二级风险部位采取不低于二级防护措施:三级风险部位采取不低于三级防护措施。各级防护措施除设置相应的安防技术系统外,还应同时考虑相应的人防和物防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