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房 公房的用地性质和房屋产权是什么
房屋性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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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分类请用ctrl+F搜索你想要查找的关键字词房屋: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
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房改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
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微利房:亦称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以低于市场价格和租金、高于福利房价格和租金,用于解决部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和社会住房特困户的房屋。
平价房:是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
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划拨,配售对象及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解困房: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再上市房: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花园式住宅: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楼,也称花园别墅。
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
城市公有住房管理规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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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有住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公有住房的管理,规范住房分配和使用,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权益,提高城市住房供给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公有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资或购买,专门用于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居住的住房。
第三条城市公有住房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便民。
第四条城市公有住房由供房单位负责建设、维护、分配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城市公有住房的分配应当按照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对象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住房保障对象第六条住房保障对象包括以下几类人员:(一)城市低收入家庭;(二)农村转城市人员;(三)进城务工人员;(四)特殊群体(如退伍军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低收入群体。
第七条住房保障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住房困难的;(二)符合本市户籍或经过一定期限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或居民消费税的;(三)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八条城市公有住房分配应当首先向住房保障对象倾斜。
第三章住房分配程序第九条城市公有住房的分配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和派位四个环节。
第十条住房保障对象应当向所在地的供房单位提出住房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供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住房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住房检查意见。
第十二条审核通过的住房申请应当在供房单位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公示期限结束后,供房单位根据住房申请和公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和派位。
第十四条城市公有住房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买卖和转让。
第四章住房使用管理第十五条住房保障对象取得城市公有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签约和入住手续。
第十六条城市公有住房的使用期限为30年,住房保障对象应当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定期进行房屋维修和保养。
第十七条住房保障对象不得私自改变住房用途,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出租住房。
第十八条住房保障对象不得将住房用作非法经营活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央产房和公房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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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和公房的区别是什么央产房和公房的区别1、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本次允许上市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
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所指“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_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2、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或者依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央产房是什么意思?1、央产房全称之为关键在京单位已买公有住房,一般就是指员工按房改办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关键在单位建设的危房改造住宅和集资合建住宅;员工依据国家现行政策,依照房改办成本价或是标准价购买的由关键在京单位建设的危房改造住宅和集资合建住宅,也视作已购公房。
2、特指关键在京单位关键包含:党关键各单位、全国人行政机关、全国市_行政机关、较高人民检察院、较高检察院、国务院中央部委、各派出机构、各人民团体以及隶属单位。
3、假如要交易此房,得本单位出具发售证实,央产房交易管理方法单位备案可以上市交易,才可以开展交易;一般央产房绝大多数是成本价售卖住房,也有某些央产经适房。
央产房和公有住房中间是什么关联?1、央产房和公有住房的相同点是都归属于已购公房,央产房是关键在京单位分的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动迁时占有了本来单位分的房子,随后房子改完后归还单位,单位再分到员工的。
2、央产房和公有住房全是有产权的,成本价需要缴纳综合性地价款(15.乘于总建筑面积)后才可以产权过户,而优惠价则需要补缴缴纳综合性地价款(15.乘于7乘于总建筑面积)后才可以产权过户。
3、公有住房就是指城镇职工依据相关城区住宅体制改革的现行政策要求,依照房子的成本价或是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厂房与住宅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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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与住宅的认定标准
厂房和住宅的认定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用途:厂房一般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建筑物,如工厂、车间等。
而住宅则是用于居住的建筑物,如居民楼、公寓等。
2. 产权年限:厂房和住宅的产权年限也不同。
一般来说,厂房的产权年限为50年,而住宅的产权年限为70年。
3. 土地性质:厂房和住宅的土地性质也可能不同。
一般来说,厂房多建于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之上,而住宅则多建于居住用地之上。
4. 建筑规模:厂房的建筑规模通常较大,因为需要满足工业生产的需求,而住宅的建筑规模相对较小,根据家庭需求进行设计。
5. 配套设施:厂房和住宅的配套设施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厂房会配备专业的生产线、仓库等设施,而住宅则配备生活设施,如厨房、卫生间、卧室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下对厂房和住宅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公用地的悲剧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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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地的悲剧名词解释公用地是指社会上共同拥有、供公众使用的土地或资源,是社会共同财富的一部分。
但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目睹公用地的悲剧,也就是公有资源被滥用、破坏甚至私有化的现象。
这种悲剧名词解释了公用地的困境和问题,引发了对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思考。
1. 公用地定义与意义公用地是指不属于个人或特定私人集体的土地或资源,而是属于整个社会、国家乃至全人类的。
它代表着公众的权益和利益,必须被合理使用和保护。
公用地可以包括自然资源如森林、水源、空气、草地等,也可以是城市公园、社区场所、文化遗产等公共设施。
公用地的存在与合理利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方式。
2. 公用地的悲剧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公用地面临的悲剧。
一方面,由于公用地的广泛性和公众参与度不高,导致监管不力,滥用和破坏公用地的行为频繁发生。
私人企业、个人或特定利益集团通过违法采伐森林、恶意开发土地、大规模捕捞等方式获取利益,导致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自然资源枯竭,甚至引发生态灾难和失去宝贵的生命。
另一方面,草根民众对公用地保护的意识不足,滥用公共设施、随地乱扔垃圾等行为增加了公用地的管理成本,减少了公众享受公共资源的机会。
3. 公用地悲剧的原因要解决公用地的悲剧问题,首先需要了解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包括:私利至上的价值观,个体与集体利益的冲突,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以及公众环保意识不足等。
私利至上意味着个人或特定利益集团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谋取私利,导致公用地遭受破坏。
个体与集体利益的冲突是指利益主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各利益主体间存在着不同的需求和诉求,难以达成一致的管理目标。
监管执法不力导致了公用地管理的真空状态,滋生了滥用和破坏行为。
公众环保意识不足则直接影响到公用地保护的效果,缺乏参与意识和行动导致公用地遭受滥用。
4. 解决公用地悲剧的途径为了改变公用地的悲剧现状,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首先,应加强公用地管理体制建设和法律法规制定,明确公用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责任。
公有住房主要包括哪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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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主要包括哪些房公有住房包括哪些房1、直管公房:这种是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
2、系统管理公房:是由政府部门按系统自管自用一种的公房。
3、单位自管公房:由事业单位自管自用一种公房。
公有住房的性质1、所谓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
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2、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3、位自管产。
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4、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
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
公有住房承租人都有哪些权利1、转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转租金的确定权。
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
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5、承租人户名的变更请求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6、对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对抗权。
怎样选合适的住房1、学区学区房在选择时要把它放在第一位,大多数人买房都是为了孩子,要知道好的学区房在教育环境和氛围方面都比较好,最主要还离小区比较近,一般来说学区房周边配套都不会差,人流量也会比较多,购物也比较方便。
房产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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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房产产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利,它是房地产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了解房产产权知识不仅可以帮助购房者更好地了解房产的权益和限制,也可以帮助房地产从业者更好地处理相关事务。
本文将从房产产权的定义、种类、获取途径、转让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
一、房产产权的定义房产产权是指对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在我国,房屋产权分为房屋所有权和房屋使用权两种。
1. 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及其附着物、土地的占有和支配,包括房屋的建筑物和土地的使用权。
具体来说,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出租、出售、转让等处置,也有义务对房屋进行维修、保养等。
2. 房屋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指对房屋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包括房屋的占有和支配权。
房屋使用权人有权使用房屋,但不具有对房屋进行处置的权利。
二、房产产权的种类房产产权根据权利性质和获取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使用权两种。
1. 不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是指对土地、独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在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取通常需要通过购买、继承等方式。
2. 不动产使用权不动产使用权是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使用和收益权利,不包括不动产的占有和支配权。
不动产使用权的获取可以通过土地出租、房屋租赁等方式。
三、房产产权的获取途径房产产权的获取途径主要包括购买、继承、法定赠与等方式。
1. 购买购买是最常见的房产产权获取途径之一。
购买房产产权需要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并经过规定程序的过户登记,确保产权转移的合法有效。
2. 继承继承是指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的权利义务,由继承人继承房产产权。
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比例或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取房产产权。
3. 法定赠与法定赠与是指不动产所有权人将不动产无偿移交给受益人的行为。
法定赠与需要经过公证和登记程序,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四、房产产权的转让方式房产产权的转让方式通常包括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
房屋产别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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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别的分类房屋产别可以有好多种分类呢,咱今天就来唠唠这个事儿。
一、公有房产公有房产就像是住在集体宿舍或者公租房那种感觉。
其中又分直管公产和自管公产。
直管公产呢,就像是有个特别大的房东,这个房东就是政府相关部门,由他们直接来管理房子,分配给有需要的人居住。
比如说一些老旧城区的房子,政府会把房子租给收入不高的家庭,租金很便宜的哟,这就像是政府给大家的一个温暖小窝。
自管公产呢,就是一些单位自己盖的房子,然后由单位自己来管理,这种房子以前可多了呢。
像一些老的国有企业,他们会给自己的职工盖宿舍,职工们就住在单位自己管的房子里,大家就像一家人一样,有啥问题就找单位,单位也会很热心地帮忙解决,什么水管坏了呀,屋顶漏雨啦之类的。
二、私有房产这就是咱们平常说的自己的房子啦。
私有房产可是多种多样的。
有一种是个人独资购买的房产,就像现在很多年轻人努力打拼,攒够了钱,然后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小房子,这房子完全属于自己,想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可以把自己喜欢的风格都弄上去,什么北欧风、日式风、田园风,随心所欲。
还有一种是几个人共同购买的房产,比如说小夫妻一起买房,这就是共同财产啦。
或者是几个好朋友一起投资买房,那这房子的产权就归他们几个人共有。
大家在房子里一起分享快乐时光,周末的时候一起聚聚,在自己的房子里吃吃喝喝,那感觉可棒了。
三、中外合资产房这就有点洋气啦。
当中国的企业或者个人和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一起合作盖房子的时候,就产生了中外合资产房。
这种房子往往会融合一些国外的建筑理念和风格,比如说有些会采用国外先进的环保建筑材料,房子的设计也可能会有国外那种开放式的布局。
住在这种房子里,就好像有点国际化的感觉呢。
而且中外合资产房有时候会有一些独特的配套设施,可能会有那种特别高级的健身房或者游泳池,就像住在高档酒店一样。
四、股份制企业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就是股份制企业盖的房子。
这些企业有很多股东,大家一起出钱盖房子。
这种房子可能会用于企业自己的办公场所,也可能会作为员工的福利房。
房屋产权的性质分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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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的性质分类是什么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房屋产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产权的性质分类房子产权分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
按照房屋产权性质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1、国有房产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
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
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1)直管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2)自管产: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3)军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
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2、直管房产直管房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3、自管房产自管房产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4、军队房产军队房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
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军队房地产开发,应在保障部队住用和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前提下进行。
开发的范围主要包括:划归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地产;经过核定营房限额住用面积后空余的整座、成片房地产;在用营区的零星院落;地处城市繁华地段,且被纳入城市规划开发和改造的营区;其它闲置可开发的土地等。
部队住用限额以内的、划为军事禁区和安全保密要求高的单位使用的房地产,不得进行开发经营。
在用营区划为军事行政区的房地产不准外商(含港澳台商,下同)参与开发经营。
房屋、产权性质、税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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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1.房屋:一般指上有屋顶,四周有墙,能遮风避雨,御寒保暖,供人们生活、工作、学习、消遣和贮存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
但依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地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
2.商品房:是指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3.房改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依据我国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依据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依据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全部权归职工个人全部。
依据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全部权,一般在5年后归员工全部。
4∙存量房:是指已经购买或者自建并取得全部权证书的房屋。
5.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供应自由的国有划拨地使用做建房用地,我国给减免部分税费,由参与集资的职工部分或者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全部,不对外出售。
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公有。
在持续一般时间后过度为职工个人全部。
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微利房 :称微利商品房。
指由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已低于市场价格和租金、高于福利房价格和租金,用于解决部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和社会住房特困户的房屋。
7.平价房:是依据我国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其建房土地有政策划拨,配售对象和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8.解困房: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殊困难户、困难户、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建的住房。
9.再上市房:是指职工依据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者经济适用房首次出售上市的住房。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供应的租金相对低廉的一般住房。
E花园式住宅:也叫西式洋房或者小洋楼,也称花园别墅。
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方或者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
房屋性质分类
![房屋性质分类](https://img.taocdn.com/s3/m/43f0c589e87101f69f319541.png)
房屋性质分类请用ctrl+F搜索你想要查找的关键字词房屋: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
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房改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
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微利房:亦称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以低于市场价格和租金、高于福利房价格和租金,用于解决部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和社会住房特困户的房屋。
平价房:是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
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划拨,配售对象及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解困房: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再上市房: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花园式住宅: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楼,也称花园别墅。
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
房地产的基础知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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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基础知识总结房地产的基础知识总结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
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地产的基础知识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地产的基础知识总结1一、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的含义房地产具体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地上的附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两者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包括:a) 土地b) 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c) 房地产物权注:房地产物权除所有权外,还有所有权衍生的租赁权、抵押权、土地使用权、地役权、典当权等。
▲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区别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及维修、装饰、服务等多种经济活动的具有高附加值的综合性产业,它与建筑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建筑业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维修等生产过程,它的生产结果是建筑物或构筑物。
房地产业是发包方,建筑业是承包方,房地产业归属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多种服务的第三产业,建筑业归属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属第二产业。
▲房产、地产两者间的关系及差异房产指各种明确了权属关系的房屋以及与之相连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地产是指明确了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既包括住宅或非住宅附着物的土地(以及各地段),又包括已开发和待开发土地。
我国的地产是指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
房产与地产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必然的联系,主要包括几个方面:a) 实物形态上看,房产与地产密不可分;b) 从价格构成上看,房产价格不论是买卖价格还是租赁价格都包含地产价格;c) 从权属关系看,房产所有权和地产所有权是联系再一起的。
差异包括几个方面:a) 二者属性不同;b) 二者增值规律不同;c) 权属性质不同;d) 二者价格构成不同。
二、房地产的特征▲房地产的自然特征a) 位置的固定性;b) 使用的耐久性;c) 资源的有限性;d) 物业的差异性。
用地性质分类及使用年限
![用地性质分类及使用年限](https://img.taocdn.com/s3/m/b332bdf2998fcc22bcd10d2d.png)
土地性质的分类及使用年限: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
五证两书: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上市销售必须持有“五证两书”。
“五证”是指:《预(销)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两书’是指:《房屋质量说明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一、住宅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年限从何时算起?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国土部门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土地使用证后开始计算。
从房地产开发的规律来说,楼盘开发要经过规划、报建、施工、装修、绿化、配套设施等一系列系统而复杂的程序。
一般房地产开发进展顺利的话开发周期为2~3年,因此,购房者实际能居住的年限往往小于真正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年限缩水情况普遍存在。
综合用地及其年限: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
关于综合用地的出让年限,国务院 55号令规定了各类用地最高出让年限:居住用地 70年,工业用地 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年。
使用权房可以买卖吗
![使用权房可以买卖吗](https://img.taocdn.com/s3/m/c5d809df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0feac75.png)
一、使用权房子与产权房有什么区别法律常识:使用权房子和产权房的区别是:使用产权房是一种具有福利性质的房屋类型,房屋占用的土地是通过无偿的方式获取的,而产权房则是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取的。
使用产权房也叫公房,它的产权是国家或者集体的,自己只有出租、居住以及使用的权利,而产权房是自己的,自己具有占有、收益、使用以及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使用权房可以买卖吗一、使用权房可以买卖是否1、使用权房一般不可以买卖。
使用权房因政策限制尚未完全开放,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除非获得产权单位同意后,通过缴纳一定费用,将使用权转变为产权方可进行买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六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使用权房交易注意事项1、在购买使用权房时一定要问清产权归属,在过户时应当要求公房的原承租人亲自到房地局交易大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修改户主姓名,不得委托办理。
公有住房是指什么?公有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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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是指什么?公有房屋买卖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想必很多朋友都知道商品房是怎么回事,但是,您知道什么叫公有住房吗?公有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吗?下面小编就帮您来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公有住房是指什么公有住房也称公房,国有住宅。
它是指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还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
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随着市场经济得不断深入,公有住房的置换,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公有住房的上市交易现象相继出现,极大地促动着房地产业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的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在捧着应贯彻购房自愿、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原则,特制定了《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加以约束,规范其发展。
二、公有房屋买卖我们了解了什么是公有住房,那么公有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吗?小编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员,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
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
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办理已购公房过户的过程大体如下:产权人凭房屋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过户税费包括登记费和印花税。
后,总结一句话,公有房屋可以进行买卖的。
不过小编还得提醒您:符合买卖条件的公有住房,交易后一定要记得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避免日后麻烦事情多。
房地产基础知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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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础知识名词解释房地产: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
房地产是房屋和土地作为一种财产的总和。
属于不动产,具体包括土地开发、房屋建设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划拨,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的抵押贷款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房地产市场的综合性产业。
房地产市场:主要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市场。
含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供应计划。
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将地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规定的用途及一定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或其他用地者的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要求将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和个人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单位、个人之间的房地产权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它是在二级市场基础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让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市场。
三通一平:是指在发展基础上的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
七通一平:是指上、下水通,排污通、排水通、路通、通讯通、煤气通、电通及场地平整。
生地:未开发的农地、荒地。
熟地:具有开发建设条件、立即可以开始建筑的土地。
毛地:城市中需拆迁而未拆迁的土地。
商品房: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
它同时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用的使用权,二者合一、不得分割,房屋所有权依赖于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用途和年限决定了房屋所有权的性质、类别、年限。
标准商品房:指发展商依据拍卖、招标、协议等有偿方式取得政府土地并交足地价在其上面兴建的商品房屋。
购买后产权归购买者,可自由转让、抵押、继承、馈赠等。
福利商品房:体现政府福利性质,主要作为政府机关及下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用房,由住宅局统一分配。
离开政府的个人按规定需交回。
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2、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公房使用管理制度
![公房使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e43df2d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f8.png)
公房使用管理制度篇一: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有房屋的管理,保障城市以有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公有房屋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有房屋系指国有房屋和集体所有的房屋。
第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军队管理的国有房屋属于国家财产,由国家授权的单位(以下简称产权人)依法行使经营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有房屋产权人同时享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公有房屋的经营和管理要逐步实现社会化、专业化。
产权人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代为经营和管理。
第六条: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者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公有房屋获取非法利益。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公有房屋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有房屋的管理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有房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所有权登记第八条:公有房屋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
公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第九条:公有房屋产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
经审查合格后领到《房屋所有权证》。
共有房屋由房屋共有人共同申请所有权登记,领取《房屋共有权证》。
第十条:公有房屋所有权转移、房屋状况变动和房屋灭失的,公有房屋产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房屋状况变动和房屋灭失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公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所有权转移登记和房屋状况变动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交证明文件:(-)、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应当提交立项、规划、用地和建设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证件;(二)、购买的房屋,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批准买卖的文件;(三)、划拨的房屋,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划拨的有关文件;(四)、赠与的房屋,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有关批准文件、赠与合同和公证书;(五)、交换的房屋,应当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双方签订的交换合同。
规划术语及相关规定
![规划术语及相关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df3f2137eefdc8d376ee3219.png)
规划术语及相关规定1、容积率:项目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多层容积率一般控制在1.3以下,小高层的容积率可以达到2左右,高层视情况一般在4或5左右。
对于开发商来讲,容积率越高,出的建筑面积就越多,土地成本就越容易摊薄,利润空间自然就越大。
而对于购房者来讲,则正相反,容积率越低,说明楼与楼之间的空地越大,视野、采光就越好。
2、建筑密度:在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地总面积与居住区总用地的比值。
建筑密度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3、绿化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绿化率自然越高越好,一般在35%左右。
4、用地性质: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
5、用地面积: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
6、用地红线: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范围的界线。
在规划图中一般用红线标示,故称之为用地红线。
7、道路红线: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即城市道路用地与两侧建筑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分界线。
8、日照间距系数:指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9、建筑间距: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10、日照标准: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的房间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
1994年2月1号执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时间不少1小时或大寒日住宅底层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
11、居住区用地: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的总称。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基地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
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
公建用地: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
包含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道路用地: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车辆的停放场地。
公共绿地: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包括居民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
房产基础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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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知识大全【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又称售后公房,就是购买的公有住房【单位产权房】单位产权房是指产权属于单位所有的房屋,也称系统产权房、系统房.【廉租房】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
【私房】私房也称私有住宅,私产住宅。
它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
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
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就转为私有住宅.【二手房】二手房即旧房.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
一些无房的人,可以买一套别人多余的房;而另一些手里有些积蓄又有小房子居住的,可以卖掉旧房买新房;而那些住房富余户,也能卖掉自己的多余住房换取收益。
【期房】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期房在港澳地区称做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
而在成都市通常对期房的理解是未修建好,尚不能入住的房子。
【现房】所谓现房是指开发商已办妥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出售合同.在成都市通常意义上指的现房是指项目已经竣工可以入住的房屋。
【外销房】外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外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外(含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内销房】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准现房】准现房是指房屋主体已基本封顶完工,小区内的楼宇及设施的大致轮廓已初现,房型、楼间距等重要因素已经一目了然,工程正处在内外墙装修和进行配套施工阶段的房屋。
【共同共有房产】共同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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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房公房的用地性质和房屋产权
是什么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租房,租房注意事项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什么是公房?公房的产权归谁呢?在购买公房的时候,购买公房的对象也是有限制的,而公房的产权不是归个人,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机关。
那么,什么是公房,公房的用地性质和房屋产权是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有关这方面的具体知识。
什么是公房
1、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
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没有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权)归国家机关。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种:种是可出售的公有住房,第二种是不可出售的公有住房。
这两类公房均为使用权房。
2、公房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权。
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因为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公房买卖、公房过户、公房继承的过程中与一般商品房的交易有些不同,购买
公房有人都应该对这些有所了解。
公房的用地性质和房屋产权是什么
1、公房土地使用权是无偿划拨得到的,不像商品房那样还得交纳土地使用费。
因此,公有住房产权中的土地产权部分实际仍然属于国家,购房者只占有房屋产权部分(即建筑物部分)。
商品房的土地出让性质是指土地使用权者(也就是卖方)已经向国土局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在买卖过户手续中,买方就可以省掉这个部分的钱。
2、公房的房屋产权,在直管公房单位名下。
跟其他的权证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而居住公房的人只有公房的使用权证。
本文通过对什么是公房,公房的用地性质和房屋产权是什么。
相关知识的讲解,让我们对公房的知识更加了解。
其实,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没有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机关。
而房土地使用权是无偿划拨得到的,不像商品房那样得交纳土地使用费。
希望本文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