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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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以下简称中高协)会员队伍的组织建设,规范高尔夫球运动的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高尔夫球事业健康稳定有序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本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高协会员管理的宗旨是:建立科学规范的会员组织网络和高效快捷的信息传递系统,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团结全国的高尔夫球工作者和爱好者踊跃参与高尔夫球活动,不断推动高尔夫球运动在中国的普及和发展。

第三条协会的会员管理活动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高协会员及其从业人员。

第五条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协会会员进行分类管理。

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荣誉会员。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吸收团体会员。

第七条团体会员分A、B、C,三个类别。

(一)A类团体会员包括: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尔夫球协会;

2、各行业体协高尔夫球协会或高尔夫球社团组织;

(二)B类团体会员包括:

1、计划单列市、各省会城市高尔夫球协会;

2、设有高尔夫球专业的高等院校的高尔夫球社团组织;

3、中高协训练基地;

(三)C类团体会员包括:

1、地级市高尔夫球协会;

2、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高尔夫球会(9洞以上)、练习场、学院、俱乐部、培训中心等高尔夫球组织;

3、企事业单位的高尔夫球社团组织;

4、高尔夫球专业服装、器材、比赛用品制造商;

5、其它从事高尔夫球相关管理、运营、教学、培训、研究的组织、企业和团体。

6、C类团体会员经综合评定,可获得三星、四星、五星团体会员等级。

7、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的战略合作伙伴级别赞助商自动成为五星级团体会员。

各类团体会员在组织结构上,以行政区划或行业管理层级为原则标准,上一级组织对下一级组织在业务开展方面负有监督指导规范引领的权利。

第八条凡承认中高协章程、维护中高协声誉,思想品质良好、热心高尔夫球运动者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竞技会员、差点会员、专业会员、大众会员。个人同时满足两个及其以上分类标准的,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会员类型。只有在中高协注册成功的会

员才有资格参加中高协及其团体会员组织的各类高尔夫球交流、竞赛、表演、科研和培训等活动。

竞技会员:参加中高协主办或认证赛事的运动员。

差点会员:没有参加中高协主办或认证赛事的拥有差点指数的高尔夫球爱好者。

专业会员:提供从事高尔夫球行业服务的专业人士。

大众会员:热爱高尔夫运动或愿意为中国高尔夫球运动发展做出贡献的爱好者。

第九条凡承认中高协章程,热心支持中国高尔夫球运动或为中国高尔夫球运动及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经中高协认证,可获得荣誉会员的称号。

第十条会员申请加入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章程;

(二)有自愿加入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的意愿;

(三)服从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组织领导,能够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四)团体会员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行业体协、解放军所属高尔夫球运动组织、区域性高尔夫球组织或其他合法的高尔夫球社会团体、俱乐部及相关企业等。

(五)个人会员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的

公民。

第三章会籍管理

第十一条申请入会的会员,应登录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官方网站选择会员注册入口,根据提示如实填写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生成唯一电子会员代码并获取相应证书,将成为其享受会员所有权益的标志。

第十二条申请入会的团体会员进行登记注册时,应上传以下文件以备审核,同时将盖章后的纸质版寄送至中高协备案:

(一)按照要求填报《中高协团体会员入会申请书》(样表附后)并加盖公章;

(二)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其他法定资格文件;

(三)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申请入会的个人会员进行登记注册时,应按照要求填报《中高协个人会员入会申请书》(样表附后)。

第十四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A类团体会员入会,直接向中高协递交申请,办

理相关手续,经中高协审核批准后,颁发《中高协A类团

体会员证书》,即可成为中高协的A类团体会员;

(二)B类团体会员入会,由具有隶属关系的A类团体

会员审批并报中高协备案后,颁发《中高协B类团体会员

证书》,即可成为中高协的B类团体会员;

(三)C类团体会员入会,由具有隶属关系的B类团体

会员审批并报A类团体会员及中高协备案后,颁发《中高

协C类团体会员证书》,即可成为中高协的C类团体会

员。

(四)没有隶属A类团体会员单位,但具备B类团体

会员、C类团体会员资格的,可直接向中高协申请成为B类团体会员、C类团体会员。

(五)个人会员入会,可通过网站注册提交申请,上传资料,经中高协审核批准成功注册;也可向其所在的A类团体会员提交入会申请(如当地没有相应级别的中高协团体会员,可向其行政区划上一级的中高协团体会员提交申请),经审查合格后,逐级上报备案,最终由中高协备案及生成唯

一电子会员代码及《中高协个人会员证书》,成为中高协个人会员。

第十五条协会日常办事机构根据有关工作程序,对申请入会机构及个人按照前条规定所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自申请文件符合要求起20个工作日内报协会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对符合注册条件的机构和个人予以登记,确认其会员资格。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协会办公会审议未通过的机构和个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及时通知并说明情况。

第十六条协会建立团体会员联络员制度,团体会员应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协会的日常联系。

第十七条团体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

(一)两个或两个以上会员合并的,原会员资格由存续方或新设方承继;

会员合并造成承继会员担任的协会领导职务超过一个时,承继会员可申请继任其中一个职务,其余职务由协会领导机构决定是否增补、如何增补。

(二)会员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会员条件的机构的,经分立机构协商,原会员资格可由其中一个机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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