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1章人身保险概述
1.5 人身保险的特征
1.5.1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 较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2.人身保险是给付性保险 3.人身保险具有变动的危险率
2013-7-24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17
1.5 人身保险的特征
4.人身保险的主体—人寿保险 具有储蓄性质 5.人身保险具有长期性
6.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特殊性
7.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特殊性
2013-7-24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18
1.5 人身保险的特征
1.5.2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 较 1.经营目的和权利义务不同 2.保险责任与保险受益人 的资格确定不同 3.保险立法及保险金给付不同
2013-7-24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19
1.对个人和家庭的效用 (1)经济保障 (2)投资手段 (3)税收减免
2013-7-24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23
1.6 人身保险的功能
2.对企业的作用 3.对社会的效用 ——有助于稳定社会生活 ——有助于扩大社会就业 ——有助于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
2013-7-24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24
1.1 人身危险与人身保险
1.1.4确定保额的三种方法 1.生命价值法 2.收入置换法 3.需要法
2013-7-24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教研室
张娓
7
1.1 人身危险与人身保险
1.生命价值法 例:某男性被保险人,年龄40岁,预计每 年收入3万元,本人每月生活及消费费 用1000元。其有一10岁子女,每月需要 700元生活费及教育金,其妻无工作, 每月需要400元生活费,假定其子需保 障到大学毕业22岁,妻子38岁,保障到 85岁。假定资金年折现率为6%,用生 命价值法和家庭需求法估算其应投保保 险金额。
课件01:人身保险概述
秦海璐的单眼皮: 100万元人民币, 而全身保额更是高 达2600多万元人民 币。气质独特的秦 海璐有一双可爱的 单眼皮,崇尚质朴 的她觉得自然就是 美,所以对于自己 的单眼皮很是满意 。当很多艺人为了 漂亮,通过手术把 单眼皮变成双眼皮 的时候,秦海璐却 坚持做单眼皮女生 ,更不惜花大钱为 她的单眼皮投保。
▪ 死亡率规律
死亡率
年龄
解题思路
▪ 100000×Ax=100000×qx×10000 Ax=10000×qx
查生命表可知:
q18=0.000724 q38=0.001366 q58=0.009386
q28=0.000730 q48=0.003558 q68=0.024315
1.1.3 自然保费与均衡保费
1.1.2 人身保险的特征
▪ 5、从保险收益的特点来看
➢ 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质; ——现金价值 保单质押贷款 减额缴清保险 展期保险
➢ 人身保险享有纳税优惠。
案例讨论:如何确定保费
假设10万人均投保1万元保险金额的定期一年寿险,问年 龄分别为18岁、28岁、38岁、48岁、58岁、68岁的人应 缴纳的保费是多少?(仅考虑纯保费)
▪ 生命价值法就是要估计人的生命价值,从而据此 确定保险金额。
▪ 生命价值法的缺陷:
将来的收入难以预计; 忽视了通货膨胀因素; 忽视了社会保险等收入来源。
▪ b、收入置换法:
➢ 根据家庭需求、收入来确定保额,同时考虑到社会保 险和通货膨胀因素。
➢ 保额按家庭年收入的倍数来表示。
美国寿险公司编制的年龄、年收入与合理的保 额之间关系的表格
➢ D、卢先生投保了福如东海终身寿险(新华),保险 人负责:若卢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按保额的 10%给付,退还保费;若卢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 疾病身故或全残,按保额给付。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学》教学大纲
《人身保险》教学大纲前言本课程是为适应学院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的经济管理专门人才而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
本课程人身保险学是保险专业的一门基础课。
本课程主要从法律、经济、数理统计等角度人身保险进行研究和考察,共分为五部分内容:即人身保险的一般基础理论、人身保险的产品分析、人身保险的法律分析、人身保险市场理论、人身保险的数理分析。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具备从事人身保险工作所必需的人身保险学知识。
本课程以人身保险学的一般原理为基础,借鉴国内外科研成果,注重理论分析能力的提高和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
本课程的先导课程是保险学等专业基础课程。
《人身保险》教学大纲目录教学内容 (1)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 (1)第二章人身保险的产品分析 (1)第三章人身保险的法律分析 (2)第四章人身保险市场理论 (3)第五章人身保险的数理分析 (3)重点章节 (重要问题) (5)参考书目 (6)课时分配 (7)教学内容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含义和作用,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
内容结构:第一节人身保险的涵义1、人身保险的定义2、人身保险的性质第二节人身保险的作用1.人身保险对经济发展的作用2.人身保险对个人理财的作用3. 人身保险对公司理财的作用4. 人身保险对政治稳定的作用第三节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
1.人身保险经济活动与财政政策2.人身保险经济活动与货币政策3.人身保险经济活动与经济发展4.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本章重点(重要问题):人身保险的涵义、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人身保险经济活动的运行规律第二章人身保险的产品分析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人身保险的分类,熟悉各种人身保险险种。
内容结构:第一节人身保险的产品分类第二节人寿保险的产品分析1.死亡保险2.生存保险3.两全保险4.人寿保险的新发展第三节健康保险的产品分析1.纯粹的健康保险2.作为附加责任的健康保险3.健康保险的新发展第四节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分析1.意外伤害与意外伤害保险2.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分析本章重点(重要问题):人寿保险的产品分析、健康保险的产品分析、意外伤害保险的产品分析第三章人身保险的法律分析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具备从事人身保险工作所必需的人身保险法律知识,培养学生实际运用人身保险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人身保险(精品课程)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本章预习: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意思就是说人的一生不是每件事都可以事先预测,都存在着不确定性。
人类在进行物质生产、向自然界索取生活资料的过程中,乃至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有可能遭遇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为灾害等的袭击、破坏;同时,作为自然人,人类自身还要受到生、老、病、残、亡等自然规律的支配,影响和危害身体健康和健全的事件总有发生。
人们总是向往平和、安定、幸福的生活。
人身危险的存在和人们追求安定生活的心理为人身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
人身危险的客观存在及其给人们带来的物质与精神损害等损失后果有时是巨大的,甚至是难以独自承担的,因此需要有社会化的危险分散与控制机制。
人身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手段,也就很自然地成为常备的人身危险管理工具。
它既成为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之一,也对一国的民生与经济安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是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人身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又决定了人身保险的理论与实务操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本章围绕人身保险的基本理论展开分析,介绍了人身危险、人身保险的基本概念、分类方法、特征及其效能等,以奠定人身保险的理论基础。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身危险●人身保险的界定●人身保险的分类●人身保险的特征●人身保险的效能1.1 人身危险保险是集合同类危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财务转移机制[1],因此所有保险都是为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从而能够满足个人、家庭和企业对经济安全性的部分需求。
保险业一直在不断地设计、改造和更新产品,以满足个人、家庭和企业的各方面保险需求。
但万变不离其宗,保险产品为特定危险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基本目的从未改变过。
事实上,危险是任何保险(无论是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还是社会保险)的核心之所在。
正是人身危险的存在,才使人们产生了人身保险的需求。
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意外伤害保险
2019/12/6
为梦想而活着
51
人身保险的分类
1、我国保险法的分类 2、发达国家的分类 3、经营方式分类:人身保险机构经营的 人身保险与人身保险代理人经营的人身 保险两种
4、保险事故分类:生存保险、死亡保险 和生死合险(两全保险)
2019/12/6
为梦想而活着
52
人身保险的分类
5、投保方式分类: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团 体保险
2019/12/6
为梦想而活着
29
2019/12/6
人身保险的概述
第一节 人身危险与人身保险 第二节 人身保险的原理
第三节 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人身保险的分类
第五节 人身保险的功能
为梦想而活着
30
第一节 人身危险与人身保险
2019/12/6
为梦想而活着
31
人身危险的概念
• 人身危险是特指人的生命或身体方面遭受
可保人身危险
(一)人身危险的发生是偶然的、意外的
(二)人身危险损失必须是明确的
(三)人身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 失的可能性
(四)人身危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2019/12/6
为梦想而活着
34
人身保险的概念
•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
以人的生、老、病、残、亡等为保险事故 的一种保险。
完全偶 然
风险性 质 纯粹风 险
投机风 险
社会后 果
法律保 护
风险转 移
法律取 缔
风险增 加
2019/12/6
为梦想而活着
44
2019/12/6
人身保险的概述
第一节 人身危险与人身保险 第二节 人身保险的原理
A3人身保险产品XXXX年考纲
A3人身保险产品XXXX年考纲A3《人身保险产品》考试大纲第一章人身保险产品概论考试目的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学生对人身保险的特点、分类以及人身保险产品的概念和特点的了解程度;测试考学生对人身保险产品形状的演变以及人身保险产品创新的动力、趋势的了解程度。
考试内容(一)人身保险概述了解人身保险的产生基础、作用和进展历史及其在风险治理、财务规划以及对企业和社会的作用;把握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以及财产保险的区不;把握人身保险按保证范畴、投保方式、实施方式、保险期间以及被保险人危险程度等标准的分类方法;了解人身保险的需求基础以及人身保险的供给基础。
(二)人身保险产品的概念与特点了解人身保险产品的定义;把握人身保险产品在需求、保险金额、产品期限等方面的要紧特点。
(三)人身保险产品的形状及演变了解人身保险产品的要紧形状及其区不;了解我国人身保险产品进展的历程;了解国外人身保险产品的进展历程。
(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了解人身保险产品的创新情形,人身保险行业进行产品创新的源动力及其客观要求;为实现这种客观要求,人身保险产品经历的创新过程及其大致的趋势;了解目前人身保险产品创新的具体表现;了解人身保险产品创新应坚持的原则以及需要处理的几个关系;了解当前人身保险产品创新着重需要做的几项工作。
第二章人身保险产品的开发考试目的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学生对人身保险产品开发原则及其考虑因素的了解程度;对人身保险产品设计与监管制度、税收政策以及社会保证制度的联系的了解程度;对人身保险的要紧保险责任的熟悉程度;对人身保险产品设计流程的把握程度。
考试内容(一)产品开发的差不多要点及考虑因素了解人身保险产品开发和设计的差不多原则;明白得并把握人身保险产品开发和设计需要靠要考虑的要紧外部因素:法律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需求因素;了解从保险人保险公司和消费者角度进行人身保险产品组合需要考虑的不同因素。
(二)人身保险产品开发与有关制度了解人身保险产品设计的监管政策的动身点及监管的要紧内容;了解人身保险的税收政策现状以及对人身保险的阻碍。
一章人身保险概述-精选文档
第二节 人身保险发展历史与趋势
三、中国人身保险的现状 (一)入世后我国人身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二)人身 人身保险遵循的原则
一、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 (二)人身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 (三)人身保险的近因原则
精品课程:人身保险
精品课程: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的概述 1.1.2 人身保险的特征
人身保险的特点 (一)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 (二)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 (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四)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五)保险费率确定方式的特殊性 (六)保险的储蓄性
精品课程: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的概述 1.1.3 自然保费与均衡保费
精品课程: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1.1.4人身保险的种类
三、按照人身保险实施的形式划分 (一)强制保险 (二)自愿保险
精品课程: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1.1.4人身保险的种类
四、按照人身保险的投保方式划分 (一)个人人身保险 (二)团体人身保险
精品课程: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1.1.4人身保险的种类
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第二节 人身保险发展历史与趋势 第三节 人身保险所遵循的原则
精品课程:人身保险
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学习目标: 掌握人身保险的定义与特征 掌握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方法 掌握自然保费、均衡保费、现金价值等概念及其联 系 掌握人身保险的不同分类 了解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储蓄的差异 了解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及其我国人身保险的发 展阶段与发展趋势 掌握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 运用
自然纯保费(Natural Premium) 分别以各年岁的死亡率为基础所制定的该年岁的保 险费。由于人在每一年岁的死亡率各不相同,而且 随着人的年岁的增高而增高,因此各年岁的自然保 险费也必将随着人的年龄的增加而增加,这样使许 多人到了晚年都无力续保。保险人在制定保险费收 取标准时,如按自然保险费逐年增加保险费,往往 也不易为投保人所接受。因此自然保险费一般仅适 用于短期性的团体人身保险或定期死亡保险。
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PPT课件
2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 (一)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 1.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的发生通常具有必然性 • 2.人身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 • 3. 人身保险中的死亡事故的发生概率随被保险人年龄的增
2008 203.56 585.45 6658.37
48% 49% 52% 7%
2009 230.05 573.97 7457.44
11% 12% -2% 13%
2010
-10%
275.35
677.47
9679.51
29%
30%
18%
20%
25
表 1-5. 2011-2016 年中国人身保险业务发展情况
• 一、人身保险的产生和发展的前提 (一)生命风险
• 1.早逝风险 • 2.老年退休风险 • (二)健康风险
17
• 二、国外人身保险的发展 • (一)国外人身保险的发展历史 • (二)国外人身保险产品的发展现状
18
2016年全球寿险保费收入TOP20国家寿险业 状况
排名
[1]。 [2 1
2
3
4
保险深度:寿险保费占GDP
2.28
1558.5 744.3 615.8
2.99 2.80 11.52
3700.3
4.72
2459.4
4.76
4106.1
9.53
19
2010-2016年全球寿险保费收入及实际增速
发达市场(亿美元)
2010 21562.48
2011 22617.40
2012 22423.23
第1节 人身保险概述
第一节
(一)社会保障
1、概念
人身保险概述
四、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3、内容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保费支出
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付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四、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论述)
(三)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社会保障的核心是社会保险,德国社会保险的最先出现。
1.保险技术和方法上的相互借鉴 2.保障功能和范围的相互融合。 3.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的相互影响。 4.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的相互促进。
意味着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比应付保险费少,此时保险人有权要 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不足部分,或者按保险费不足额调整保险金 额。调整公式为:
调整后的保险金额=原保险金额×(实缴保费/应缴保费) 即=实缴保费/费率
案例
例1
某人投保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其真实年龄为50岁,其保 险费本应该交1万元,因虚报年龄为40岁,以至仅仅交了7千元。保险 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仅需支付保险金7万元。
损失概率
储蓄性 不同
财产 保险
人身 保险
被保险人 相对缺乏 的财产及 根据保险 一般为一 经济补偿 规律性, 其有关利 价值确定 年 计算的费 益 率没有寿
险的精确
参照投保人 一般是长 的保险需求 期保险, 和缴费能力, 特别是人 由投保人和 保险人协商 寿保险, 可长达几 约定
人身保险题
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一、单选题1 . 我国保险法根据最大诚信原则规定了很多具体规则,其中116 条较为集中地反映了保险人方面的最大诚信义务,主要包括()。
①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②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③不得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④不得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A. ②④B. ①③④C. ①②④D. ①②③④(答案:D. ①②③④)解析:上述选项均属《保险法》第 116 条规定的针对保险人的禁令。
2 . 弃权和禁止反言是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内容。
下列关于弃权与禁止反言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①主要用来约束被保险人的权利②弃权主要是指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③该规则在我国保险法中有所体现④弃权和禁止反言在人寿保险中有特殊的时间规定A. ①②B. ①②③C. ①③④D. ②③④(答案:D. ②③④)解析:弃权是指合同当事人放弃其在合同关系中可以享有或主张的某项权利。
禁止反言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得提出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主张。
弃权与禁止反言在 2009 年保险法修订中有所体现。
弃权和禁止反言在人寿保险中有特殊的时间规定,规定保险方只能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间内以被保险方告知不实或隐瞒为由解除合同,如果超过规定期限没有解除合同,则视为保险人已经放弃了这一权利,不得再以此为理由解除合同。
3 .关于最大诚信原则的意义和在我国保险法中的表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便于保险人以最低的成本获知是否承保以及以何种方式承保的信息,表现是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B.使投保人充分了解复杂的标准化保险产品以便理性投保,表现是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C.便于保险人以最低的成本获知是否承保以及以何种方式承保的信息,表现是保险人的说明义务D.便于保险人充分了解复杂的客户需求,表现是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答案是;A.便于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4 .申某隐瞒自己胸部持续疼痛的病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 X X 保险公司投保了康乐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学 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章
可保利益原则的内容
人身保险,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签订保险 合同时,必须对被保险人(标的)具有可保利益。 财产保险,要求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是,对保险标的 具有保险利益。
意义
(1)规定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防止赌博行为的发生
人身保险的可保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关系的家
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时,保险人给
付保险金。 ----人身风险
2、人身保险的特征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2、人身保险是一种给付性的保险。 3、人身保险只要求投保时具有可保利益。 4、人身保险具有长期性。
二、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
保险方式不 同
区别
承担的主体不同 保费缴纳不同 保险内容不同 覆盖面不同
三、人身保险与储蓄
1、储蓄是自救。保险是互救。
2、资金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转移不同。 3、价格基础不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的原理
一、损失分担 把众多面临风险的人集中起来,对造成的 损失实行分担的原则。 二、人身保险的同质性。 三、大数法则
第三节 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诚信原则 二、可保利益原则
无限告知 询问告知
无限告知 与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都 应告知。 询问告知 针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如实告知。
一、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 告知
无限告知
保证
询问回答告知 默示保证
明示保证
(二)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1、故意行为,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过失行为,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但退还保 费
(三)弃权与禁止反言
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2019/4/14
3. 人身保险的特征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 1. 2.人身保险是给付性保险 3.人身保险具有变动的危险率 4.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质 5.人身保险具有长期性 6.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特殊性 7.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特殊性
2019/4/14
3. 人身保险的特征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1.保险的经营目的和权利义务不同 2.保险责任与责任保险受益人的资格确定 不同 3.保险立法及保费给付不同
2019/4/14
我国《保险法》关于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规定
《保险法》第31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 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 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 合同无效。
人身保险
2019/4/14
第1章 人身保险概述
1.1 1.2 1.3 1.4 1.5
人身危险与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的原理 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 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身保险的功能
2019/4/14
1.1 人身危险与人身保险
1.1.1 人身危险 1.生命危险 (1)早逝危险。(2)老年退休危险。 2.健康危险 (1)疾病危险 (2)残疾危险
2019/4/14
人身保险利益的变动
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分为两种情 况: 如果人身保险合同为一般的利害关系而订立,如债权 债务关系,保险利益可由投保人的继承人继承,即保 险利益可以转移。 如果人身保险合同为特定的人身关系而订立,如血缘 关系、抚养关系等,这时保险利益不得转移。如果保 险合同包含死亡给付责任,当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 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保险合同终止;如果保险合 同属于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或被保险人因除外责任的原 因死亡,则意味着保险标的消灭,该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产品说明书标准
保险产品说明书标准第一章保险产品概述1.1 保险产品名称:综合意外险1.2 产品类型:人身保险1.3 适用对象:本产品适用于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的中国大陆居民1.4 保险期间:根据客户选择的保险期限确定1.5 缴费方式:按年缴纳保险费1.6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承担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伤残、身故、意外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第二章保险责任2.1 伤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保险公司将根据行业标准的伤残程度评定方法进行评定。
2.2 身故赔偿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支付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给受益人。
2.3 意外医疗费用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金。
第三章保险责任免除3.1 自杀或故意伤害:若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伤害自己,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3.2 酒驾、毒驾、无合法驾驶证驾驶:若被保险人在驾驶过程中出现上述行为,保险公司将免除赔偿责任。
3.3 战争、恐怖袭击等行为:若被保险人因战争、恐怖袭击等原因导致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保险费用与保单终止4.1 保险费用支付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需按年缴纳保险费用,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和合同约定确定。
4.2 保单终止保险期间届满后,保单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身故、合同约定的伤残程度或意外医疗费用支出,则保险合同解除。
第五章索赔流程5.1 报案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材料审核保险公司将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核,如需进一步调查获取资料,保险公司将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提供相应的协助。
5.3 赔偿处理在收到完整的索赔材料后,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处理。
赔偿款项将在审核通过后尽快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
第1章 人身保险概述
24.3.3自杀条款与不丧失的现金价值条款 1.自杀条款 所谓自杀,广义而言指自己结束自己生命的行 为,又分为非故意自杀和故意自杀两种形式。 2.不丧失的现金价值条款
24.3.4保单转让条款与贷款条款 1.保单转让条款 2.贷款条款 贷款条款是指投保人缴足两年以上保费后,人 身保险合同即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或 受益人可以将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质押向 保险人申请贷款。
LOGO
1.1.2人身保险的分类 1.按保险标的所保障范围分类 (1)人寿保险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健康保险 2.按投保主体分类 (1)个人人身保险 (2)团体人身保险
3.按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分类 (1)标准体保险 (2)非标准体保险 4.按保单能否分红分类 (1)分红保险 (2)不分红保险
第1章 人身保险概述
本章重点提示:通过本章学习了解人身保 险基本含义与分类;搞懂人身保险的特征 与功能;掌握人身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内 容。
Hale Waihona Puke LOGO1.1 1.2 1.3
人身保险的含义及其分类 人身保险的特征与功能 人身保险合同的条款
1.1 人身保险的含义及其分类 1.1.1人身保险的含义 1.人身保险的含义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一 种保险。 2.可保人身危险 可保危险,系指在理论上或在当前技术条件许 可下能够由保险人加以承保的危险。
1.2.3人身保险的作用 1.对个人和家庭的作用 (1)经济保障 (2)投资手段 (3)保单所有人和受益人可以享受税收的减 免 2.对企业的作用 3.对社会的作用 (1)有助于稳定社会生活 (2)有助于扩大社会就业 返回
1.3 人身保险合同的条款 1.3.1不可抗辩条款与年龄误告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它的基本内 容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人寿保险合同 订立之日起满2年后,除非投保人停缴续期保 险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误 告、漏告或隐瞒事实为理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 绝给付保险金。 2.年龄误告条款
人身保险第一章-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特殊性
财产保险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考虑 保险利益金额的多少,以财产实际价值为限;人身保 险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不问保险利 益金额的多少;特殊情况。 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定立、维持合同有 效、保险人支付赔款的条件;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 是保险合同定立的条件,但不是维持合同有效、给付 保险金的条件。
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不同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有客观依据 人身保险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约定一个金额作为 保险金额,“需要与可能确定法”、“生命价值”理论、“人 身保险金设计”方法使用最为广泛 “需要与可能确定法”:考虑投保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 保人交纳保费的能力,一般的,“需要”包括丧葬费用、遗属 生活费用、债务、退休养老费、疾病医疗费用、子女教育费用, 但是收入水平、生活标准、社会工作地位、家庭负担等不同, 会影响“需要”和交纳保费的能力;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经营主体不同
人身保险由取得了法人资格的专门保险机构经营管理。 社会保险的经营者目前在世界上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由国家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险机构,由国家统一立法进 行管理; 另一种是由国家和社会各部门或者社会团体进行多头分散管 理。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法律关系不同
互制与互促的关系
1.2 人身保险的原理
损失的分担:保险学理论的一个基本思想 人身危险的同质性:核保以区分风险等级 大数定律
1.3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也叫可保利益,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二 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 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 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 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人身保险简要概述(ppt 23页)
5 .年金保险
即养老金保险
§6 人身保险——§6.2 人寿保险
(二)新型人寿保险(有投资功能,可一定程度抵御通胀风险) 1、分红保险 获得保障的同时,还能获取保单红利的人寿保险。 2.变额寿险(如:投资连结保险) 保费分立账户,保额随投资帐户的投资收益变化而变化的 终身寿险。 3.万能寿险 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透明度高。 4.变额万能寿险 保费缴纳灵活、投资灵活。
是一种储蓄与投资手段。产险绝大多数不具此特性。
§6 人身保险——§6.1 人身保险概述
三、人身保险的分类: 1、保障范围:人寿、人身意外伤害、健康 2、保险期限:长期、一年期、短期 3、实施方式:强制、自愿 4、投保方式:个人、团体 5、是否分红:分红保单、不分红保单 6、风险程度:标准体(健康体)、次标准体(弱体)
§6 人身保险——§6.3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基本保障: 1、死亡。2、残废。 派生保障: 1、医疗给付。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承保。 2、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
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3、丧葬费给付。 4、遗属生活费给付。
§6 人身保险
§6.2 人寿保险 一、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 险金条件的保险 。
二、人寿保险的种类
(一)传统寿险(或普通寿险)
1.定期寿险(定期死亡保险)。
2.生存保险。 3.两全保险。 4.终身寿险
(1)普通终身寿险(终身缴费) (2)限期缴费的终身寿险。 (3)趸缴保费的终身寿险。
§6 人身保险——§6.3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 死亡保险金=约定的保险金额 残废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累计之和不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作为标的物的人的身体和生命是无法用货币衡量的。 (与财险有区别)
人身保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
生命价值法
收入置换法
需要法
生命价值法
1924年美国保险学教授休伯纳huebner提出: 人的生命价值,就是一个人扣除自己生活费用后的 将来净收入的资本化价值。该价值应体现为其人身 保障的金额,保证其家属的生活。
16名保险商共同签发的以威廉〃吉本斯为被保险人、保
险期限为12个月、保险金额为382.33英镑的短期性人寿保 险。
● 1693年,英国天文学家埃德蒙.哈雷编制了第一张完整的
生命表(1687-1691)。 ● 1756年,詹姆斯.道德森计算出了自然保费,提出均衡保 费理论,对人寿保险经营技术的完善是一个重大的贡献。 ● 1762年,托马斯.辛普森和詹姆斯.道德森在英国创办了世 界上第一家科学的人寿保险公司——人寿及遗属公平保险 社,标志着现代人寿保险的开端。
最大诚信原则
一、含义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
方提供影响对方是否缔约以及缔约条件的重要事实,同时绝对
信守合同缔结的认定与承诺;否则,受害方可主张合同无效或
解除,甚至要求对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
《保险法》第十六条
0.000267 0.000224 0.000201 0.000189 0.000181 0.000175 0.000169
0.000362
0.000311 0.000281 0.000269 0.000268 0.000270 0.000271 0.000272
0.000290
0.000232 0.000195 0.000175 0.000164 0.000158 0.000152 0.000147
保险金的定额给付性
通常按双方在投保时约定的金额给付 注意:主要是人寿保险。人身保险中的医疗保险可以采用 定额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补偿方式。
一被保险人在乘坐飞机旅游的过程中遭遇空难而死亡,
若该被保险人既在机场购买了航空意外人身保险20万, 又投保了旅游保险10万,还购买了定期寿险5万,其受益 人可以获取哪些赔偿?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其目的是为了控制风险,是保险 公司内部评估风险的一种手段,体检并不是保险公司的法定或约定义 务,保险公司是否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要根据投保的险种、保额、 年龄、身体状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不是对每一个被保险人都
要进行体检,特别是对健康状况的告知,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决定是
估算步骤
◆估计某人预期工作寿命期间的年平均收入 ◆从年平均收入中扣除税收、本人生活费用,其余金额供其抚 养人使用; ◆确定其剩余工作年限; ◆使用一个合理的贴现率求其家庭在上述时期内所分享收入的
现值。
某人今年40岁,预计工作到60岁退休,当年年薪8万元, 个人消费支出5万元,预计未来工作期间年收入和消费支出 均按2%递增,年贴现率为4%,试用生命价值法计算该人40岁 时的寿险需求。
短期保险
投资型险种
年金保险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以保险的形式对劳动者
因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生育、丧失劳动能力和
失业时引起的生活困难给予补偿的一种经济制度。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人身保险
经营主体
实施方式 保障程度 保费负担
社会保险
政府 (非赢利性)
男(CL3)
0.000627 0.000525 0.000434
女(CL4)
0.000575 0.000466 0.000369
3
4 5 6 7 8 9 10
0.000416
0.000358 0.000323 0.000309 0.000308 0.000311 0.000312 0.000312
0.000333
中 保 人 寿
中 保 再 保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1999-2003)
本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03-)
42
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
第三节 人身保险所遵循的原则
知识回顾: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
问题思考:人身保险的原则主要有哪些?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我国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 ●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财险和人身险) ● 1958年:人民公社运动,除涉外保险业务外,停办国内保 险业务。
●1980年:恢复国内财险业务 ●1982年:恢复人身保险业务
●1992年: 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的局面被打破,平
安、太平洋、新华、美国友邦相继进入国内寿险市场
金森综合症"住院治疗的事实为由,拒绝理赔。熊某遂上 诉法院,要求给付保险金24万元。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就是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
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签订的保险
合同自始无效。
保费(元)
200
自然保费
100
40
均衡保费
20
50
55
年龄(岁)
均衡保费与自然保费比较图
国寿珍爱一生终身寿险费率表
每2000元保额
投保 年龄 10年交 10 20 30 40 42 52.6 65.9 83.5 男性 15年交 30.1 37.7 47.3 60.4 20年交 24.3 30.4 38.3 49.2 10年交 35.1 44.4 56.2 71.6 女性 15年交 25.1 31.8 40.3 51.5 20年交 20.2 25.6 32.5 41.8
案例一
1996年3月,某厂45岁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 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 作。8月24日,龚某经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险。 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1997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 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 保险金。保险公司审查提交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 曾患癌症并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 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发生纠纷。
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论
人身保险概述(重点)
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
人身保险所遵循的原则(重点)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概念 人身保险的特征 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
人身保险的概念
问题:人的一生中面临的人身风险有哪些?
人身意外(死亡风险) 健康危机(疾病风险) 未来之忧(养老风险)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 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
响的,保险人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 保险费。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 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张女士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为50万的重大疾病 保险,一年后,体检查出患有乳腺癌,该病属于重大疾病保 险责任范围。张女士为治疗该病共花费医疗费5万元。 问:保险公司是否该赔付,应该赔付多少? 如花费80万元呢?
小学生张某,男,11岁,2001年初参加了学生团体平 安保险,保险期限为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当年10 月5日张某在家附近的一幢住宅楼施工工地玩耍时,被突 然从楼上掉下的一块木板砸在头上,当即气绝身亡。有人
收入置换法
保额按家庭年收入的倍数来表示(也是核保的因素)
年龄(岁) 16--30 31--35 36--40 41--45 46--49 50--52 53--56 57--60 最高保险金额 14倍年收入 13倍年收入 12倍年收入 10倍年收入 9倍年收入 8倍年收入 6倍年收入 4倍年收入
1.为什么以收入作为确定保额的依据?
保险责任:身故时按保险金额给付
寿险保费=风险保费+储蓄保费+附加保费
寿险费率 预定死亡率 预定利率 预定费用率
现金价值
问:利用保费原理,分析“客户无论何时 Nhomakorabea保都不划算”?
在长期寿险保单生效后,投保人按均衡保费 “多”交 的保险费便“存”在了保险单上,这部分“存”起来的保 险费(储蓄保费)不断累积,便是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 它主要来保证保险公司履行将来的给付义务。
2.一个年收入10000元的农民,投保500万的意外险,保险公
司会如何处理?
(举出明星对自己不同部位投保的案例)
需要法
假如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家庭的各种需要(生活费 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偿还债务等)可以进行估计,据
此来确定保额。
现实生活中: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和保险 人双方在投保时约定的。主要是根据投保人的实际需 要和交纳保险费的能力确定的。 (不存在重复投保、超额投保问题)
现金价值=已缴保费-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的分摊额-
佣金-该保单所分摊的死亡成本+剩余保费所产生的利息
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
年龄 0 1 2 非养老金业务表 养老金业务表
男(CL1)
0.000722 0.000603 0.000499
女(CL2)
0.000661 0.000536 0.000424
吴学文:人身保险解决人生三大问题
死得太早
活得太长
生不如死
人身保险的概念
保险标的 • 人的身体和生命
保险责任
• 生、老、病、死、伤、残
保障方式
• 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 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