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箱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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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箱管理规定
1范围
确保员工人身伤害的应急性处理,应急药品得以有效控制和管理,降低职业危害的后果。
适用于本公司应急药品管理
2 职责
2.1 各部门、车间负责应急药品的申购、领用及保管。
2.2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药品配置标准和车间药品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质量安全环保部根据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危害特点,识别所配置急救箱的区域,急救箱内所需配置的应急药品和用品的品种与数量见下表:
各部门负责急救药品的采购,药品采购需到正规药店,以确保药品的品质。
3.3 急救箱的管理
3.3.1急救箱管理部门对各急救箱放置在固定方便取用的位置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急救箱上应标明管理人姓名、电话等信息。
3.3.2 急救箱内应有药品清单,清单应根据配置标准和实际情况填写。详见《药品检查记录表》(见附件一)。
3.3.3 急救箱管理员每月定期核查急救药品使用情况、现存数量、药品有效期等信息,发现药品失效、过期、数量不足等情况,及时反馈至生产部负责人并申请采购。
3.4 药品的贮存和使用管理
3.4.1 药品均应放在急救箱内,应避免阳光照射、室温过高致使药品变质。
3.4.2 急救箱管理员需掌握常规药品的功能与用法,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各类药品需配
有使用说明,员工在使用前应阅读说明,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防止不明用途随意使用,造成意外。
3.4.2 急救箱应用于紧急情况下的救护工作,在日常情况下,请不要随意拿走箱体中的药
品,紧急时刻取用后需将剩余药品及时归还。
3.4.3 急救药箱24 小时开放,不配锁,方便紧急时刻取用,当遇到紧急情况时,员工可以使用急救箱中的急救物品,取走药品时需自觉登记所取药品的名称、数量,以便后续的药品补给,同时需将所在班组、姓名一并登记入册。详见《药品使用登记表》(见附件二)。
3.5 过期、失效药品由质量安全环保部统一进行回收后,按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安健环委员会提出并组织起草。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邱华江
本制度审核人:曹明花
本制度审定人:于鑫
本制度批准人:刘桂杨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