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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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系到居民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是重大的社会和政治问题。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依然严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近期发生的河南“瘦肉精”事件,已成为影响人们健康安全和我国农业及食品行业国际竞争力的重大问题。美国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相对成熟,学习和借鉴其成功经验,对加快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瘦肉精”事件

消费者熟悉的双汇集团旗下公司被央视3·15特别节目曝光。央视报道,双汇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猪肉不检测“瘦肉精”。河南孟州等地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有毒生猪,顺利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

1.18道检验不检瘦肉精。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报道,河南孟州、沁阳、温县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有毒猪肉流向了双汇。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分公司,以生猪屠宰加工为主,有自己的连锁店和加盟店,“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的字样随处可见,但却不包括“瘦肉精”检测。

2.“瘦肉精”猪肉检疫走过场。央视

记者发现,河南孟州市、沁阳市等十几家

养猪场,都在养殖这种肌肉发达的“健美

猪”,养猪户在饲料里偷偷添加“瘦肉

精”,一千斤饲料加120克,从一百八九十

斤喂到二百二三十斤重。这种加“瘦肉

精”喂出来的猪,不但卖相好,而且还能

多卖几十元钱。在河南孟州市、沁阳市、

温县和获嘉县,生猪养殖环节违禁使用“瘦肉精”几乎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

3.“瘦肉精”肉可致人患瘤。“瘦肉

精”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如果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的确可以增加

动物的瘦肉量。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

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

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

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

4.用“瘦肉精”可追刑责。北京工商

负责食品检测的人士介绍,目前“瘦肉

精”是属于日常检测的项目,同时快速检

测也能检测出来。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

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

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

种“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5.农业部责成严肃处理。据新华社

电,有媒体播出《“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后,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并立即派出督察组赶赴

河南督导查处工作。多年来,农业部一直将“瘦肉精”监管作为监管工作重点。2002年2月,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目录》,将“瘦肉精”列为禁用药品,并将“瘦肉精”

列入年度例行监测计划。农业部将彻查并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随后向社会公布。

二、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的

经验做法

1.突出细节监管和单行法令。美国

是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最严厉的国家之

一,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有强大而完备

的法律体系。其法律法规主要分两大类:

一类是《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及其配

套法规,包含了对掺假食品、食品添加

剂、营养补充剂、食品标识等与食品生

产、流通环节有关内容的监管,分类相当

细致,规定很严格;另一类是《肉类检验

法》、《禽类检验法》和《蛋产品检验法》等

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李东卫

(上接第14页精神和革新意识等精神层面的要素,最终必然表现为物质层面要素的扩充和累积,比如资本的积累、技术的改进、人力资本的提升等。而这个过程是特区自组织精神、物质相互作用的缪尔达尔过程。

五、深圳等经济特区拥有特殊的制度装置

与其他转型国家相比,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结果不是政府退出经济领域,反而转型期的区域治理绩效的差异性主要由地方政府或各级改革家或改革家精神引起。如计划体制时期一样,政治领导人的权威更胜于正规的制度安排,领导讲话、指示以及各类自上而下的“红头文件”替代了正式制度和法规。党代会的意见、领导会议、关键

领导的视察、讲话、题词等都成为了中国特色的市场决策形成的制度装置。这种“制度装置”的优点一

方面在于不需因重建“制度装置”而在转

型时期投入大量“沉没资本”,同时民众

天生对“权威”和“权力”的认可和路径依

赖,相对而言能节省一些改革的组织和

协调成本。而更主要的原因在于这种制

度装置在转型的一定时期尤其是在转型

初期处理“体制外”问题时具有较强的灵

活机动性,可减少转型时期制度不断变

更带来的“菜单成本”。各种“试验性”、

“特事特办”“最高领导亲自过问和拍板”

等等都是充分利用这种“制度装置”的具

体表现。所以,如果没有这种制度装置经

济特区在中国将寸步难行。

经济特区既是原制度装置的产物,

也是制度装置改变的一个尝试。从原制

度装置的属性来看,经济特区启动以及

发展早期,比其它非特区的发展更加倚

重政治权力,更仰仗权威的支持,对政治场的变化更敏感。经济特区作为中央最高层授权的开放性市场经济试验场,特区改革家尽管多为“空降”,但拥有比其他地方官员更大的权力和政治威望,也更具有改革家精神。尽管有一级团队甚至最高层的鼎力支持,但改革依然“如履薄冰”,特区改革家的制度创新往往引发新旧体制的斗争与冲突,特区也因此成为舆论与政治的“漩涡”。由于特区实践缺乏正式制度或正式制度并不被人们看重,所以上级团队或权威人士的公开支持是特区改革家进行改革的保证,没有最高层的支持特区改革家是不可能在新的装置中试验的。特区改革家在改革的成效还未出来时,必须低调行事、谨小慎微,不能因改革引起反对者过大能量的反对,倘若大到最高层都不能平息,则特区改革家的行为会受阻,整个改革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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